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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JL-015 稻谷谷外糙米检验原始纪录

YSJL-015 稻谷谷外糙米检验原始纪录

稻谷谷外糙米检验原始记录

编号YSJL-015 共页第页

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化验:审批: 产品名称样品数量抽样基数 规格型号抽样地点生产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实测数据检测仪器 酒精度,%(V/V) GB/T10345.3酒精计法 总酸(以乙酸计),g/L GB/T10345.4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GB/T10345.5 第一法 固形物/(g/L) 感官取100mL酒样经蒸馏后定容至100mL备用。 测定值: 测定温度:℃ 吸取50.00ml样液进行测定。 样品测定消耗氢氧化钠标液(ml):V= V’= 氢氧化钠标液的浓度:c= mol/L = ? ? = 0. 50 60 V c X ()() 0. 50 60 ? ? = = X ()() 2 + = 上述样品加入25.00m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在100℃水浴锅上回流1h,用 盐酸标准溶液滴至终点 测定时,消耗硫酸标液的体积(ml):V= V’= 硫酸标液的浓度:c= mol/L () 0. 50 88 V c ? - ? = V X= X ()() 2 + = 取50mL酒样注入恒重100mL瓷蒸发皿,置于水浴至干,在将蒸发皿放 入103℃干燥箱直至恒重。 1000 0. 50 1 ? - = m m X X1= X 2= 色泽和外观: 香气: 口味: 风格: 酒精计 电子天平

出厂检验报告 化验: 审批: 产品名称 抽样人员 生产日期 抽样数量 检验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依据 项 目 检验标准值 检验结果 判定 感 官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 无沉淀; 香气 香气自然纯正清雅; 口味 酒体醇和、甘冽净爽; 风格 具有本品的典型风格。 酒精度/%vol 41-68 总酸/(g/L ) ≥0.3 总酯/(g/L ) ≥0.5 固形物/(g/L ) ≤0.5 甲醇/(g/L ) ≤0.6 结论 该批产品 □符合 □不符合 要求。 日期: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检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合格。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原辅料(厂前收购的菜籽除外)的进货检验。 3 工作程序 3.1 原料到货检验 3.1.1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将品管部提供的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条款, 此要求也是货到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3.1.2 采购部根据具体到货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品管部。 3.1.3 货物到达后,品管部化验员首先要求对方提供随车的质检单,确认质检单 与到厂货物对应且各项指标合格开始取样化验。 A 取样时上、中、下部要均匀、够量,能反映整批货的质量。检测后的样品, 根据比例留存一部分样品,标清产地、品种、车号(船号)、取样日期、取样员等内容。每份样品保留至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可将旧样品清理。 B 袋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不少于5%的件数进行抽样。 C 散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上、中、下和表、里部位按比例抽取不少于 1.5kg的样品。 3.1.4 对原料进行取样必须有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场,并共同完成取样,样品保存 至合同执行完毕。 3.1.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品管部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入 库,并留存检验记录,整理归档,至少保留3个月或保留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 3.1.7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采购部,如因生产经营的要 求,需要让步接收的,由提出部门(生产部或销售部)、品管部和采购部共同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供货方同意后执行,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单》。 3.2 辅料到货检验 3.2.1 采购部应在到货前一天通知品管部,并告知品名、规格、数量、到达时间, 必要时提供进货合同的品质指标,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原辅料检验验证规范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CHX/ZY07-2011-A/0 原辅料检验/验证规范 编制: 批准: 发放号: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6-10发布2011-6-15实施

原辅料检验/验证规范 1 目的 1.1 确保进入生产的原辅料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1.2 使本公司产品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保证本公司食品的质量安全。 2 职责 2.1 品控部负责原辅料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原辅料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2.2 品控部负责提出本规范,并负责成品检验;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过程的监控和过程产品的检验。 2.3 供销部负责就不合格的原辅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3 检验/验收规范 总体要求: 所有产品要有索证,索证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畜禽类产品需有检疫证,无疫区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涉及许可证生产的必须有许可证书,;数量达到交货要求;包装完整,清洁。 抽样原则: 面粉及米粉类原料每批抽3-5袋。 猪肉和蔬菜、食盐、白砂糖、鸡精、酱油、黄酒、味精、白胡椒粉、葱、生姜按进货量的20%,少于10件,100%抽样。 包装袋、纸箱按进货量的5%抽样。 食品添加剂按进货量的100%抽样。 3.1 肉类 符合GB16869-2005 《鲜、冻禽产品》 感官要求符合表1要求 表1 鲜、冻禽产品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固有的色泽 弹性、组织状态肌肉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较慢,不容易完全恢复气味具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猪肉检验动物产品验疫合格证明

探伤报告原始记录

青岛信和钢结构有限公司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 工程 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板厚T=10 构 件 名 称 地脚1#/2#/3#/4# 材料牌号Q345B 工件表面状态修整合格焊接方法CO2焊检测区域焊缝及两侧各5mm 坡口形式V 器材及参数仪器型号3600S 检测方法单面双侧 探头型号 2.5P9×9 K2.5 评定灵敏度DAC-16db 试块型号RB-1 CSK-ⅠA 扫查方式锯齿型扫查 耦合剂水基纤维素表面补偿4db 扫描调节深度1:1 检测面焊缝两侧各122mm 技术要求检测比例100% 合格级别Ⅱ级检测标准GB11345-2013 检测工艺编号 B 评 定结焊缝编 号 焊缝长 度 mm 检测结果返修情况 备 注最终 检测 扩检 长度 最 终 一次返修二次返修超次返修 部长部位长部位长

果总长 度mm mm 级 别 位 数 ( 处) 度 mm 数 (处 ) 度 mm 数 (处 ) 度 mm 1 190 190 Ⅱ 级 合格2 190 190 Ⅱ 级 合格3 160 160 Ⅱ 级 合格4 160 160 Ⅱ 级 合格5 160 160 Ⅱ 级 合格6 160 160 Ⅱ 级 合格缺陷及返修情况说明检测结果 1、最高返修次数为次。 2、超标缺陷部位经返修后经复检合格。本台产品焊缝质量符合Ⅱ级的要求,结果合格。

报告人:年月日审核人(资格):Ⅱ级 年月日 无损检测专用章 年月日 青岛信和钢结构有限公司 焊缝超声波探伤原始记录 工程 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板厚T=8 构 件 名 称 一段(纵焊缝)材料牌号Q345B 工件表面状态修整合格焊接方法CO2焊检测区域焊缝及两侧各5mm 坡口形式V 器材及参数仪器型号3600S 检测方法单面双侧 探头型号 2.5P9×9 K2.5 评定灵敏度DAC-16db 试块型号RB-1 CSK-ⅠA 扫查方式锯齿型扫查 耦合剂水基纤维素表面补偿4db 扫描调节深度1:1 检测面焊缝两侧各122mm 技术要求检测比例100% 合格级别Ⅱ级检测标准GB11345-89 检测工艺编号 B 评焊缝编焊缝长检测结果返修情况备

安全帽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文本

检测报告 试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类别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取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XX有限公司 批准:审核:检测:

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安全帽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第1页共3页 批准:审核:检测:

第2页共3页报告编号: 批准:审核:检测:

报告编号: 第3页共3页 批准:审核:检测:

报告编号: 样品名称原始记录 第1页共3页 序号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结果 单项 评定1帽舌尺寸:mm10-70mm35、34、36合格2帽沿尺寸:mm< 70mm11、10、11合格 3垂直间距:mm< 50mm B1149B1150B1149 合格X1131X1130X1131 B2126B2125B2125 X2154X2155X2155 232524 4佩戴高度:mm80-90mm A1195A1195A1196 合格858584 5水平间距:mm5-20mm10、12、11合格6质量:mm< 430g359 362 362合格7下刻带强度 破坏力 150N-250N 193 190 195合格 8侧向刚性 最大变形w 40mm Y1 200 Y1 Y1 合格Y2 160 Y2 Y2 检测日期 样品规格样品编号

检验原始记录规范

检验原始记录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格式和填写要求。 2 术语 2.1 测定值 测定时,从仪器仪表或量具上读取的数值。 2.2 给定值 为了得到测定值而按标准规定给出的标准试剂(或试样)特性的量值。 2.3 计算值 由给定值和测定值经计算公式,按有效数字运算规则计算所得到的数值。 2.4 灭菌 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传播媒介上所有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菌。 2.5 消毒 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 3 基本要求 3.1 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与检验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和现象,完整地记 录全过程。 3.2 每一样品的原始记录应给出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能够再现。 3.3 原始记录要格式化,每类样品应有固定的格式。 3.4 多个产品的同一检验项目的原始记录不准集中填写。

3.5 填写原始记录最好用钢笔(蓝色或黑色),也可使用碳素笔,禁止用铅笔。 3.6 字迹清晰、端正,尤其是0到9这10个阿拉伯数字和计量单位的书写。 3.7 改正错误的时要用“杠改法”(在需要改正的地方用红色笔划一横杠,在其右上方进行修改),并加盖改正人本人印章或签字确认。 3.8 记录应卷面整齐、洁净。同一页中不准使用两色或两色以上的墨水。 3.9 原始记录不允许重新抄写整理,要保持原始记录的原始属性。 3.10 对因检测、填写或其他原因造成得失误,使原始记录出现多处错误或卷面不洁欲作废的原始记录,不准撕毁废弃,应加盖“作废”(红色)章,仍与重新填写的原始记录一起存档。 4 填写要求 4.1 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为样品唯一性标识号,由业务室负责编写,原始记录样品编号应与检验报告及送样单编号一致。 4.2 共页第页 4.2.1 原始记录总页数等于手填原始记录页数与仪器设备自动记录页数之和。 4.2.2 手填写的原始记录应采用A4幅面纸,并算为1页:仪器设备自动记录纸不小于32开为1页;如小于32开,要粘贴在A4幅面原始记录纸上。 4.2.3 从第1起,按顺序排列。 4.3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名称应与产品检验标准中规定的名称一致。如果一个检验项目需引用另一个检验项目的数据,在检验项目栏内应填写两个检验项目名称;本栏内还

商业无菌实验方案

软烤虾商业无菌的检验 一、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a) 冰箱:2 ℃~5 ℃; b) 恒温培养箱:30 ℃±1 ℃;36 ℃±1 ℃;55 ℃±1 ℃; c) 恒温水浴箱:55 ℃±1 ℃; d)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 e) 电位pH计(精确度pH0.05单位); f) 显微镜:10倍~100倍; g) 无菌剪刀; h) 电子秤或台式天平; i) 超净工作台或百级洁净实验室。 培养基和试剂 a) 无菌生理盐水。 b) 结晶紫染色液。 c) 含4%碘的乙醇溶液:4 g碘溶于100 mL的70%乙醇溶液。 二、实验步骤 实验前准备: 实验前3-4h将制冰机打开,开始制冰。 将对虾从—80℃的冰箱中取出,流水解冻至个体分离,调节水浴锅温度至指定温度,打开水浴锅提前加热。 1、软烤虾的制作: 冷冻南美白对虾------- 二次杀菌——冷却——成品 二次杀菌: 将样品放入80℃水浴锅中加热30min,取出放入冷水,立即冷却,进行感官评定,色差分析和质构测定。90℃同上,真空包装后的样品进行100℃水浴加热时要注意样品会浮起,用重物压住样品以免样品露出受热不均(参考温度:93℃以上会浮起)。 将样品放入100℃的灭菌锅中,调节灭菌锅参数至110℃,灭菌30min后,待灭菌锅内温度降至100℃以下再取出样品用冷水立即冷却至室温。110℃和120℃同上。 将杀菌冷却后的样品,一部分进行色差,质构,感官评定,另一部分放入4℃冰箱中进行商业无菌检验。 样品准备 去除表面标签,在包装容器表面用防水的油性记号笔做好标记,并记录容器、编号、产品性状、泄漏情况、是否有小孔或锈蚀、压痕、膨胀及其他异常情况。 2、检验步骤 2.1 称重 1 kg及以下的包装物精确到1 g,1 kg以上的包装物精确到 2 g,10 kg 以上的包装物精确到10 g,并记录。 2.2 保温 2.2.1 每个批次取1个样品置2 ℃~5 ℃冰箱保存作为对照,将其余样品在36 ℃±1 ℃下保温10 d。保温过程中应每天检查,如有膨胀或泄漏现象,应立即剔出,开启检查。 2.2.2 保温结束时,再次称重并记录,比较保温前后样品重量有无变化。如有变轻,表明样品发生泄漏。将所有包装物置于室温直至开启检查。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国家标准修订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与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 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本项目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受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委托。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对GB/T 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进行修订。项目编号:。 2.承担及参加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加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主要起草人:马群飞、郑晶、郑奎城、郭云昌、顾其芳、陈伟伟、马弋、杨毓环、洪锦春。 4.标准制定的主要过程 ⑴确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比较与研究我国原国标GB/T 4789.26-2003及国际标准相关内容,并结合方法的研究工作,制定出标准的讨论稿。 ⑵组织有关参加单位进行实验室比对验证工作,结合比对结果,找出实验过程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数据,修改标准文本。 ⑶撰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标准编制说明》等材料。 ⑷2010年12月6日开始在“食品伙伴网”征求意见。2010月12月底南京标准初审会议提交专家审查。 ⑸根据初审和网络的意见继续完善标准文本。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完善。 ⑹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 二、本标准立项背景 自19世纪拿破仑时代发明罐头以来,罐头工业迅猛发展,在食品工业中已占得一块很大的席位。罐头食品的微生物检验主要为商业无菌检验。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是指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我国自1989年颁布第一部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国家标准以来,分别于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修订。2003年主要修改内容为:(1)按照GB/T 1.1-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2)修改并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但实际上在多处存在文本描述的错误和可操作性差的缺陷。随着技术的发展,要求执行商业无菌的食品种类越来越多,

检验原始记录规范标准[详]

检验原始记录规 1 围 本规规定了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格式和填写要求。 2 术语 2.1 测定值 测定时,从仪器仪表或量具上读取的数值。 2.2 给定值 为了得到测定值而按标准规定给出的标准试剂(或试样)特性的量值。 2.3 计算值 由给定值和测定值经计算公式,按有效数字运算规则计算所得到的数值。 2.4 灭菌 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传播媒介上所有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菌。 2.5 消毒 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 3 基本要求 3.1 原始记录的容应包括与检验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和现象,完整地记 录全过程。 3.2 每一样品的原始记录应给出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能够再现。 3.3 原始记录要格式化,每类样品应有固定的格式。 3.4 多个产品的同一检验项目的原始记录不准集中填写。

3.5 填写原始记录最好用钢笔(蓝色或黑色),也可使用碳素笔,禁止用铅笔。 3.6 字迹清晰、端正,尤其是0到9这10个阿拉伯数字和计量单位的书写。 3.7 改正错误的时要用“杠改法”(在需要改正的地方用红色笔划一横杠,在其右上方进行修改),并加盖改正人本人印章或签字确认。 3.8 记录应卷面整齐、洁净。同一页中不准使用两色或两色以上的墨水。 3.9 原始记录不允许重新抄写整理,要保持原始记录的原始属性。 3.10 对因检测、填写或其他原因造成得失误,使原始记录出现多处错误或卷面不洁欲作废的原始记录,不准撕毁废弃,应加盖“作废”(红色)章,仍与重新填写的原始记录一起存档。 4 填写要求 4.1 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为样品唯一性标识号,由业务室负责编写,原始记录样品编号应与检验报告及送样单编号一致。 4.2 共页第页 4.2.1 原始记录总页数等于手填原始记录页数与仪器设备自动记录页数之和。 4.2.2 手填写的原始记录应采用A4幅面纸,并算为1页:仪器设备自动记录纸不小于32开为1页;如小于32开,要粘贴在A4幅面原始记录纸上。 4.2.3 从第1起,按顺序排列。 4.3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名称应与产品检验标准中规定的名称一致。如果一个检验项目需引用另一个检验项目的数据,在检验项目栏应填写两个检验项目名称;本栏还可填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h i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1. 《检验原始记录》要求 1.1 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适用的信息填写“—”。 1.2 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1.3 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平行双横划改线“=”划改,并 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如 “5”改为“3”应标识为“5 3王一10月10日”。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1.4 单项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填写“√”。 1.5 单项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填写“×”,并对不合格的内容进行简要描述,如“缺 少……标志”、“……损坏”等。当检验项目出现部分“不合格”的分项目,还应在其编号上画 “×”,如“(1)……:a. ……;b.……。”中“b.……”项不合格,应标识为“(1)……:a. ……;×b.……。”。 1.6 无此项或者不进行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 1.7 有数据填写要求的项目,除填写上述符号外还需填写相应数据。需要填写多个数据的,数据中间用“/”隔开,必要时用文字或者图示予以区别。 1.8 对需要计算、统计的项目,应当将计算、统计等过程记录在空白处。 2.《检验报告》要求 2.1 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适用的信息填写“—”。 2.2 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2.3 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平行双横划改线“=”划改,并 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如 “5”改为“3”应标识为“5 3王一10月10日”。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2.4 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填写实际测量或者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2.5 对于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做简要说明。如:合格的项目,填 写“符合”、“有效”、“完好”;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简要描述,填写“缺少……标志”、“…… 损坏”等。 2.6 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填写“—”。 2.7 “结论”栏目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自检不合格”和“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注:当在《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答题过程中发生划改时,所有划改人的签名均填写为“王一”!

原辅材料技术要求和检验规范

原辅材料技术要求和检验规范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单模光纤制造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范。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制造的光纤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检验。3.职责 1)光纤技术部负责技术要求和检验规范的制定和更新工作。 2)质保部负责检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质量判别工作。 4.相关文件 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主体内容 5.1 依照附件中的检验规范,对原材料、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 5.2 如出现检验不合格,依照附件检验规范的要求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做相应处理。6.记录保存: 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检验记录保存3年 7.发放范围: 光纤技术部,原材料仓库,质保部

预制棒技术要求 备注: (1)预制棒内部或外部出现光斑或缺陷,需要在供应商提供的预制棒检验报告上体现出来。 (2)根据历史检验数据、供应商的预制棒质量跟踪情况、预制棒检验带来污染的实际可操作性,技术部经过讨论决定不进行预制棒的进货检验工作,而利用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发现异常及时停用、隔离、联系供应商处理。 (3)预制棒的光学特性估计值,为预制棒生产厂商的推荐建议值,由于光纤的拉丝过程对光纤的光学特性有影响,因此该估计值只作为参考,最终要以光纤的实际测试值为准。如果拉制光纤的光学特性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共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涂料技术要求 1)存储条件:涂料在室内的保存温度为15~30℃,常温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根据历史检验数据和供应商的涂料质量情况以及实际的可操作性,技术部经过讨论决定不进行涂料的进货检验,而利用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发现异常及时停用、隔离、联系供应商处理。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1. 《检验原始记录》要求 1.1 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适用的信息填写“—”。 1.2 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1.3 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平行双横划改线“=”划改,并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如“5”改为“3”应标识为“5 3王一10月10日”。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 1.4 单项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填写“√”。 1.5 单项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填写“×”,并对不合格的内容进行简要描述,如“缺少……标志”、“……损坏”等。当检验项目出现部分“不合格”的分项目,还应在其编号上画“×”,如“(1)……:a. ……;b.……。”中“b.……”项不合格,应标识为“(1)……:a. ……;×b.……。”。 1.6 无此项或者不进行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 1.7 有数据填写要求的项目,除填写上述符号外还需填写相应数据。需要填写多个数据的,数据中间用“/”隔开,必要时用文字或者图示予以区别。 1.8 对需要计算、统计的项目,应当将计算、统计等过程记录在空白处。 2.《检验报告》要求 2.1 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适用的信息填写“—”。 2.2 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2.3 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平行双横划改线“=”划改,并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如“5”改为“3”应标识为“5 3王一10月10日”。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 2.4 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填写实际测量或者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2.5 对于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做简要说明。如:合格的项目,填写“符合”、“有效”、“完好”;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简要描述,填写“缺少……标志”、“……损坏”等。 2.6 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目中填写“—”。 2.7 “结论”栏目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自检不合格”和“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注:当在《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答题过程中发生划改时,所有划改人的签名均填写为“王一”!

粉末产品原辅材料入库检验规范

芜湖市四捍粉末涂料有限公司SH-GL-030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规范版本号: 为了保证产品正常生产,使用合格的原辅材料,杜绝不合格原辅材料进入生产环节,原辅材料入库必须按下列步骤进行检验:1?检验项目: 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合格供应厂商清单”确定),应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材料,凭检测报告入库。 包装质量:应有供应商标志,物料标识和型号,且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 净重:符合来料包装标识。 色质:符合已封样的材料(小样)颜色。 细度和杂质含量:硫酸钡、碳酸钙等填料350目分样筛水洗完全通过,且无明显杂质、杂色;树脂完全粉碎后通过120目分样筛后喷涂应无不熔物和可见杂质、杂色。 填料挥发份:<% 综合性能:树脂和颜填料按4/3的比例制作的粉末涂膜性能常规指标应符合“企业标准”或“内控标准”。 环氧树脂604 (E-12)技术标准: 5:5型聚酯树脂技术标准

: 户外羟烷基酰胺固化型聚酯树脂技术标准 户外TGIC固化型聚酯树脂技术标准 TGIC固化剂技术标准: 钛白粉 批次色差w,且50um完全遮盖底材

ROHS/RECH 监控 监控供方环保物料有无ROHS/RECH环保标识,有无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所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需每年提供更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如逾期未提供,停止供货,直至提供后重新审核供货。 2.抽样方法:按每批次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查,每样两份。检查结果不同时应重新取样检查。 3.检查方法: 供应商应符合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合格供应厂商清单”,且每次送货必须有随货同行的合格证(或质检书)及送货单。 包装:应有供应商标志,物料标识和型号,且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净重:应和送货单上注明的重量相同。 色泽:应符合已封样的小样颜色(目测对比)。 细度和杂色: 树脂:采用粗粉碎后,丙酮溶解检查,应无不溶物和杂色; 完全粉碎后应通过120目分样筛,静电喷涂样板(膜厚50士5um)检查,应无杂色,明显粗粒不多于2粒(m2);通过清洗后的挤出机进行挤出压成片状,对光检查,应显透明状,且无不熔物。以上三种方法可任选一种或两种进行检验其结果均有效。 钛白粉:采用350目的分样筛用水筛(干净的毛刷轻刷)的方法检查,无筛余物和可见的杂质、杂色。取上批次与本批次的样品,按相同的配方制作纯白色粉末(钛白粉含量/ 20%),喷涂固化后,相同膜厚色差应W,且50um完全遮盖底材。金红石型钛白粉TiO2含量》 94%,锐钛型》98% 颜填料:对亲水性的颜填料,采用350目的分样筛用水筛(干净的毛刷轻刷)的方法检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GB/T 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 无菌的检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密封容器包装的,经过适度的热杀菌后达到商业无菌,在常温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罐头食品。 2 引用标准 GB 4789.1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8950 罐头厂卫生规范 GB 10786 罐头食品的pH测定 3 术语 3.1 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commercial sterilization of canned food 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这种状态称作商业无菌。 3.2 密封hermatical seal 是指食品容器经密闭后能阻止微生物进入的状态。 3.3 胖听swell 是指由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 3.4 泄漏leakage 是指罐头密封结构有缺陷,或由于撞击而破坏密封,或罐壁腐蚀而穿孔致使微生物侵入的现象。 3.5 低酸性罐头食品low acid canned food除酒精饮料以外,凡杀菌后平衡pH值大于 4.6、水活性值大于0.85的罐头食品,原来是低酸性的水果、蔬菜或蔬菜制品,为加热杀菌的需要而加酸降低pH值的,属于酸化的低酸性罐头食品。 3.6 酸性罐头食品acid canned food 指杀菌后平衡pH值等于或小于4.6的罐头食品。pH值小于4.7的番茄、梨和菠萝以及由其制成的汁,以及pH值小于4.9的无花果都算作酸性食品。 4 设备和仪器 4.1 超净工作台; 4.2 冰箱4℃; 4.3 恒温箱:30±1℃、36±1℃、55±1℃; 4.4 显微镜:带油镜头; 4.5 电子秤或台天平; 4.6 接种环;

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审核标准

检验练习题 页脚内容1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审核标准 1 目的 建立实验室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审核的标准操作标准。 2 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的审核。 3 责任者 质量技术部经理、QC主管、QC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程序 4.1 QC检验员根据请验单按检验操作规程完成检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计算检验结果,经本人签字确认、汇总,连同请验单(原辅材料还应包括供应商的该批出厂检验报告单)一起交QC主管审核。 4.2 QC主管依据该样品的检验操作规程逐项审核原始记录和检验结果,并由QC检验员出具正式的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或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二份,签字确认。 4.3 QC主管审核项目及处理程序。 4.3.1 核对请验单与原始记录的品名(代号)、检验单号、批号(流水号)、规格是否一致,操作过程的记录,数据的书写、更改是否按规范要求签字。 4.3.2 核对原辅材料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单的项目与指标是否符合我公司《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规定的要求,不符合的应向供应商重新索取,负责做检验不合格处理。 4.3.2 核对检验记录和报告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签名。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辩认。 4.3.3 逐项审查检验操作过程、检验结果、数据的处理和计算。属于检验员主观操作错误或客观误差超限的,即责成原检验员复检;属于数据的处理、计算错误的,即责成原检验员按规范要求更改并签字确认,待所有原始记录补齐后才予以审核。 4.4.经QC主管复核签字确认后的检验报告单,盖质量技术部质检专用章后,交质量技术部经理审核批准后,由QC发到仓库。

食品公司原辅材料检验规范标准

原辅材料检验规范 一、目的:制定原辅材料检验的程序规则,从而对原辅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 的检测和控制。 二、范围:本公司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白砂糖、代可可脂、可可粉、奶粉、香 兰素、纸箱、包装膜等。 三、原辅材料进货检验管理办法: (一)原辅材料进厂时,由仓管员根据送货单逐一验收,核对其品名、规格、 数量,并通知质检员对该批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查。 (二)检验步骤: 1. 质检员对进厂的原辅材料按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量,在不同部位上随 化验抽样量为检测量的三倍。 2.对所有的进厂原料由质检员对供方提供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进行验证, 并根据《原料检验抽验表》对原辅材料包装、感官性状进行抽检,必要时送 国家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3. 对原 料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必要 时应送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根据 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验证,确保产品的品质安全。 4.判定原则:抽取试样的指定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原辅材料检验标准的要

求,特别是化学指标应全部合格(只要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就判为不合格)。若需条件允收方式处理时,应得到主管的批准。生产时发现之缺点可 立即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以作改善。 5.对于检验后的原料在检验结果报告中应写明:品名、数量、进货时间、

判定结果。 6.让步接收:如进厂的原辅材料的感官质量不合格,但因生产需要且不合格程度不是很严重而采取让步接收时,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对原辅材料进行取样时,需力求样品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因此取样时要尽量多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2.试验前,对所需用到的仪器设备注意校正,使仪器设备具有合乎要求的精确度。 3.检验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检验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准确。 4.测原料水分时,抽取的样品应立即放入塑料袋并密封防止水分蒸发,确保其准确性。 (四).原辅材料的抽样检验要求详见。

最新版原材料检验规程

原材料检验规程汇编目录

1 非生产类物料及辅助物料检验规范第2页 2 型钢原材料检验规范第4页 3 钢板类原材料检验规范第7页 4 钢管类原材料检验规范第9页 5 铜板原材料检验规范第11 页 6 其它板材类原材料检验规范第12 页 7 U-PVC 管原材料验收规范第13 页 8 五金件进料检验规范第15 页 9 包装材料进料检验规范第16 页 10 电子元件进料检验规范第17 页 11 塑料件进料检验规程第18 页 12 注塑用胶料原材料检验规范第19 页

1 非生产类物料及辅助物料检验规范

1 目的 对非生产物料及部分辅助物料的符合性、适用性进行初步验证,使采购物资能初步符合使用效果。 2 范围 适用于非产品用途的小五金配件、易燃化危品、工具、切削刀具、机电维修配件、模夹具材料、办公用具、厂房维修物料等,以及用于产品的部分辅助物料、低值易耗物料。 3 检验细则 3.1物资供应商应为合格供方。(临时供方物资由使用部门试用证实 合格后方可确认。) 3.2 验证物资的合格证、说明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3.3 查验是否有图纸要求、规格型号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等资讯。 3.4 检验物资的适用性及坚固耐用、安全性。 3.5 部件、配件是否齐全。 3.6 电器构件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电器安全规范。 3.7 接电试验后无异常声音、运转灵活,其应用性能完好。 3.8 验证有使用期限的物资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3.9 物资有没有变形、变质、掺杂或沉淀严重等现象。 3.10 如属用于产品上的新物料,应做有关试验或试用。 3.11计量器具验证如下内容: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出 厂编号及出厂日期,检验外观应完整无损、配件齐全,按相关 内校检验规范进行校验或送外校。 3.12 易燃化危品在验证时应注意远离火源,做好现场防护。 3.13焊接工艺用的设备、电焊条、防护罩涉及特殊过程增加以下检测内容: a 电焊条药皮不能有裂纹、气泡、杂质、剥落、凸节、破头等 缺陷。

检验报告编制规定

检验报告编制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检验报告编制规定 XZTJ-ZC-A1/006B/1 1.目的: 对本所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的编制、审核、批准、存档、发放等作出规定,以确保本所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及相应的原始记录。 3.职责 3.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原始记录的编制,主检人员负责原始记录的校核及报告的一级审核。 3.2接收人员负责原始记录的接收、登记,负责报告的流转、发放。 3.3报告输录人员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输录、校对。 3.4检验责任师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二级审核。 3.5所长或授权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报告的批准。 3.6资料档案管理员负责检验报告的登记、签章、存档。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 4.1.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应当由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时完成,应当及时将应察结果、数据和计算结果填入记录,不得事后追记。每张记录应能够按照特定的任务或项目分类识别。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各类原始记录填写办法填写。 4.1.2原始记录应有该记录人员的签名和记录的日期,填写好的原始记录应经主检人员校核。记录的更改采用划改方式,更改处应有更改人的签名及更改日期。

4.1.3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在检验(复检)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交回,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在检验(复检)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回。安全阀效验原始记录必须在效验工作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回。 4.2原始记录的接收 缺项,符合要求后填写“原始记录接收登记表”并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2.2原始记录的编号由接收人员按“编号规则”统一编写。 4.3报告的输录 4.3.1输录人员按原始记录信息输录报告,所输录的报告应由输录、接收人员校对,以确保与原始记录信息相一致。 4.4报告流转 还应付相应的收费回执,相关人员在流转卡上签字并签署实际日期。 4.4.2流转完成后,流转卡与报告、原始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一并存档。 4.5一级审核 一级审核由该项目的主检人员进行。审核时应重点核实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的符合性并做好记录,审核无误后在报告相应栏目及流转卡上签字确认。 4.6二级审核 二级审核由检验责任师负责,审核时应着重核实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的符合性、符合判断的正确性,及相关人员的签字并做好记录,审核无误后在报告相应栏目及流转卡上签字确认。 4.7批准 报告批准由所长或授权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应着重核实相关人员的签字并在批准栏及流转卡上签字确认。 4.8登记加盖签章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生效日期 公司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列举)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本厂产品注册标准(编号) EN1174-1996 医疗器械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数量的评估 《中国药典》(2005年版) 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照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

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准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用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根据灭菌效果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用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 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间和使用有效期。 6.2 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6.2.1 开启紫外线灯或臭氧发生器进行空间灭菌处理,消毒时间不得少于30min。 6.2.2 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6.2.2.1 脱包:进入无菌检验室的物品若有双重包装的,需将外包装在传递窗/缓冲间拆除后,传入试验室。 6.2.2.2 消毒:进入无菌操作室的所有培养基、供试品等的外表都应采用适用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以避免将外包装污染的微生物带入无菌检验室。 6.2.2.3 传递:查看所有进入无菌检验室的器具上的灭菌、消毒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经传递窗传入无菌检验室。 6.2.3 人员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6.2.3.1 更鞋脱衣:在一更区脱去一般区工作鞋,穿上无菌检验室工作鞋;脱去一般区工作服。 6.2.3.2 洗手:首先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手上揉擦出泡沫,再用流水连续冲洗20秒,洗净泡沫。 6.2.3.3 更衣:在二更区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穿戴无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等),要求裤子掖在上衣里,口罩掩住口鼻,帽子包裹所有头发。 6.2.3.4 手消毒:用消毒液浸泡双手5秒以上或用浸过消毒液的棉球擦拭双手。消毒液可用洗必泰、新洁尔灭、碘伏、75%酒精等。 6.2.3.5 人员进入:经缓冲间进入无菌检验室。 6.2.4 人员进入无菌检验室后,进一步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戴无菌手套。 7 无菌检验操作要求 7.1 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7.2 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避免破损,以防培养物扩散。 7.3 所有操作均应在近火焰区进行,且不得有大幅度或快速动作,以免搅动空气中的尘埃微粒。 7.4 使用金属接种器具时,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 7.5 在接种培养物时,动作应轻、准,防止培养物溅出,产生汽溶胶,造成污染。 7.6 操作过程中所有的带菌物品,用后均应作消毒、灭菌处理。可在检验过程中随用随时放入消毒液缸内浸泡或消毒桶内,或在检验完成后经传递窗传至一般区,立即用压力蒸汽灭菌锅121℃灭菌30分钟。 8 培养基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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