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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已有20多个年头。经过几番努力,几番改进,发展是非常神速的。20年来,已从当初的年收入16万元,发展到1999年的414.24亿元,增长了258900倍;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2年的0.09%上升到1999年的3.64%。从笔者所在的广东省来看,自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实施至1999年,收入翻了两番,1999年达65.2亿元,平均年增长33.5%,在诸多地方小税种中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收入的主体税种。从比重上看,1998年,广东省个人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比重、GDP比重分别为5.34%、0.60%,全国则分别为3.95%、0.42%。

如囿于自己的进步来看,可以陶陶然了。但从世界上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64%就有很大的差距了。自1799年英国创立个人所得税近200年来,该税种发展迅速,纷纷为各发达国家特别偏爱、特别重视的税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示,各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美国为48.51%,加拿大为41.22%,澳大利亚为55.19%,日本为36.72%,英国为35.40%,韩国为13.97%,菲律宾为1052%,泰国为1087%,土耳其为45.19%……93个发展中国家平均值为10.92%,21个

工业化国家平均值为29.04%。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所占比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简历大全/html/jianli/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发展很快,成绩不小,但与国际上相比差距很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税收征管的差距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个人收入清晰化问题。收入不清晰,何以明白征税?现实经济生活中,我国工资外收入占个人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人储蓄存款虽已实行真名制,但其他金融资产尚未实名化,个人存量资产的申报制度尚未建立,分配体制仍然混乱……个人收入隐蔽化,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有效监控税源。

其次是征管技术落后,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纳税申报,很多地方还在用手工操作;各地改革进程不一,计算机使用程度差异大,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范性受到限制,未能实现统一的征管软件,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审核,降低了效率。个人所得税法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规定的税率档次过多,以及内外个人股息及各项扣除规定的不一致,不明晰,分项目按次(月)分别扣费计税等,给了偷逃税以可乘之机……最后是部门配合、税制配套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单一的个人所得税

无法有效地发挥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必须辅之以遗产税、赠与税、个人财产税、个人消费税、社会保障税等,才能弥补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充分发挥整体调节作用。总结大全/html/zongjie/

那么,如何缩短差距,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呢?我们认为,应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本身的缺陷去研究改进的途径,从最容易做或最容易显效的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发放纳税记录本,以增强荣誉感。荣誉感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感情,荣辱感激励人们去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往,个人所得税缴了也就缴了,没有发放个人缴税记录本,谁也不清楚谁缴了多少税。税收是政府的“奶娘”,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守法纳税才谈得上爱国,如若不纳税,国将不国,还说什么爱国?因此,曾有人说我国有一大批口头爱国派,一面高唱爱国,一面却暗地里偷税。为防止投机取巧、口头爱国,应尽快设计颁发个人所得税记录本,对每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进行认真记载,从中可以看到每个人的守法缴税的步伐,这也可成为各单位提职、评级、职称评定等的有力依据,百姓向政府提出申请办事,办户口迁移,办出国护照,上法庭打官司等,都应缴验纳税记录。试行以身份证号码为统一的纳税编号制度。规定每一个公民年满18岁,在办理身份证的同时,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建立一整套纳税人的基础资料,

从根本上杜绝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全国统一纳税登记编号,统一纳税申报、税款计算、纳税稽核软件,实现纳税资源的共享。通过建档、联网、信息的交换,实现对个人多渠道收入来源的控管和归集,建立起电脑检索系统,及时掌握每个人的纳税情况,以此为基础,进行评判,进行管理。毕业论文

二是实行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制度。在实行代扣代缴制度的基础上,对一部分重点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不仅可以实现源泉控管,而且可以提高个人的纳税意识,起到对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双向控管。考虑到全面实行双向申报费用较大,可先要求一部分较高收入行业(房地产、金融、科研等)实行双向申报。为鼓励纳税人自觉申报,可考虑引进蓝色申报制度,即根据纳税人纳税情况分别标号,对纳税申报好的纳税人给予适当鼓励。

三是按比例提取保险基金,增强纳税自觉性。人既有风风火火,收入颇丰的时期;也可能有收入颇低甚至靠救济的时候。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时代,谁也不能保证没下岗的可能。因此,建议给每人一个税号(保险号),在收入颇丰,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按所缴税额的1~5%比例进入个人保险基金账户。这既能增强保险感,又能体现出自觉缴税与不缴税在获取国家保险时也不一样。体现出国家得大头、个人遵纪守法也能得小头的大道理。我国已经面临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金缺口大的问题。实行个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与保险

养老金挂钩制度,按一定比例从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中返还一部分给个人,补充个人养老保险金,不仅可以增加养老金来源,填补一定缺口,而且可提高纳税人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积极性,一举两得。代写论文

四是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和保密权。鼓励纳税最好的办法是为百姓服务好,并经常提醒双方(百姓与政府)纳税和服务的关系。纳税人有权知道税收制度运行的状况,在纳税过程中应得到税务人员的礼貌对待和高效率的服务。建议税务局开设个人所得税咨询台,不定时发布税务信息,对电话询问的纳税人,让其等待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对前来税务局咨询的纳税人,让其等待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对纳税人的书面咨询,答复时间不应超过30天。纳税人出于信任提供给税务局的信息,不应被滥用,不能用于非征税目的。逐步推行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现代化申报方式。提供免费直接的纳税咨询,解决纳税人纳税的疑难。与银行合作,实现个人纳税“税银”一体化,方便个人税款的缴纳。我们相信,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真正结合起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喜人局面。

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个人收入来源众多,单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难以归集、控管个人收入,因此,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显得非常必要。通过与个人所得税工作密切相关的工商、银行、海关、

民政、政府综合部门、新闻媒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掌握纳税对象的注册、收入数额、出入境、民众的纳税反映等情况,构建固定的信息传递系统,形成良好的协税护税网络。六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社会,既有遵纪守法者,也会有偷税分子。在治理税收秩序方面,政府要出面规范、引导,而且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要带头纳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前几年,广东省各级领导大张旗鼓转贴于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经济结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变化,居民可支配的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税种。同时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公平税负的治税思想,固然未能充分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尤为重要,发挥个人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在其征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主要包括:税制模式和税率设计不合理、征管模式有问题、征管手段单调、征管技术落后、重点稽查模式难以奏效等。 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践的现状、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相关措施与建议, 本文认为我国应在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上,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加大对逃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完善税务部门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自行申报外部环境等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税制;征管

目录 摘要 (1) 第一章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1.1 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 (3) 1.1.1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不合理 (3) 1.1.2 税率设计不合理 (3) 1.1.3 税收优惠政策漏洞大 (3) 1.2 税务机关自身建设不到位 (4) 1.2.1 基层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4) 1.2.2征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 (4) 1.2.3 税务部门监管不到位 (4) 1.2.4 对个人所得税的处罚不明确 (5) 1.2.5 税法宣传不到位 (5)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6) 2.1 制度和征管信息不对称 (6) 2.2 自然原因 (6) 2.3 社会原因 (7) 第三章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和建议 (8) 3.1 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8) 3.1.1实行分类税制与综合税制相结合,逐步实行综合所得税模式 (8) 3.1.2完善费用扣除制度,建议实行费用按户扣除制度 (8) 3.1.3合理设计税率,减并税率级次 (8) 3.1.4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 (9) 3.2 加大对逃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9) 3.3 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征管水平 (9) 3.4 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10) 3.5 推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双轨制 (10) 第四章结论 (12) 参考文献 (13)

浅析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a6810874.html, 浅析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作者:蒋保元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8年第21期 摘要:个人所得税理应在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作用。当前,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 比重低,调节力度弱,也有许多人质疑个人所得税存在逆向调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征管方面存在问题。因此,文章就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个人信息管理体系 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同时应该从征管的角度充分考虑税收制度的有效性。税收制度的有效性要求制度安排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也就是税制应具有适当的税收激励,体现在税制的实施中就是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反之,其利益就会减少。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个人所得税制时,应当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重处罚”的原则,形成税制的激励相容约束,在轻税、严管与重罚中,达到纳什均衡。其次,在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框架下,加大宣传和惩戒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征管环境;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严密的收入财产监控网络体系;发挥税务部门主体作用,探索和推广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使个人所得税尽快走出难管难征的困境。笔者拟做如下建议: 一、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 1.采用先分类后综合的所得税制模式。即预扣或预缴税款时,按照现行的所得项目,区分当次或当月收入是否达到1 万元,确定适用预扣或预缴的税率,年度终了后由纳税人办理综合申报,多退少补。 2.合理确定应纳税所得和扣除项目。按年确定应纳税所得;将扣除项目分为生计扣除、业务扣除和专项扣除;预扣或预缴税款时,准予扣除生计扣除,其他两项扣除在办理年度综合申报时才允许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促使纳税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主动办理纳税申报。 3.以个人作为纳税申报主体,并按家庭人口进行生计扣除。 4.应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级数,拉大级距。 5.合理调整优惠政策。即:缩小范围,减少项目,调整结构,免征与补助相结合。取消再就业税收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缩小免税范围,控制工资薪金扣减项目,取消外籍人员的超国民优惠待遇等。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税率结构 一、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它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至2004年,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 的1.6%,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 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既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还是人才竞争的因素之一,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是影响税负的最主要因素。在设计税率时,各国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有所不同的。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以调节个人收入为主,同时兼顾组织财政收入,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了分类(项)税制模式,各类所得的适用税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实行累进税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国税发[2011]5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国税发[2011]50号 成文日期:2011-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收入分配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税收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建议》要求“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纲要》提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对于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将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完善征管手段,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做出积极努力。 二、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落实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依法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 (一)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 1.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 (1)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加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征管。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强化财产原值管理。 (2)加强个人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税源管理,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防止税款流失。 (3)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2.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征管。 (1)搞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管,符合查实征收条件的,坚持实行查实征收;确实不符合查实征收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核定征收。 (2)加强与本地区拍卖单位的联系,掌握拍卖所得税源信息,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抓好其他形式财产转让所得征管。重点是加强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份)的税源管理,完善征管链条。 (二)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 1.加强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的扣缴税款管理,重点关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产评估增值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征管,堵塞征管漏洞。 2.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应认真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涉及金额较大的,应核实其费用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3.对连续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或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所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已有20多个年头。经过几番努力,几番改进,发展是非常神速的。20年来,已从当初的年收入16万元,发展到1999年的414.24亿元,增长了258900倍;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2年的0.09%上升到1999年的3.64%。从笔者所在的广东省来看,自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实施至1999年,收入翻了两番,1999年达65.2亿元,平均年增长33.5%,在诸多地方小税种中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收入的主体税种。从比重上看,1998年,广东省个人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比重、GDP比重分别为5.34%、0.60%,全国则分别为3.95%、0.42%。 如囿于自己的进步来看,可以陶陶然了。但从世界上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64%就有很大的差距了。自1799年英国创立个人所得税近200年来,该税种发展迅速,纷纷为各发达国家特别偏爱、特别重视的税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示,各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美国为48.51%,加拿大为41.22%,澳大利亚为55.19%,日本为36.72%,英国为35.40%,韩国为13.97%,菲律宾为1052%,泰国为1087%,土耳其为45.19%……93个发展中国家平均值为10.92%,21个

工业化国家平均值为29.04%。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所占比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简历大全/html/jianli/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发展很快,成绩不小,但与国际上相比差距很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税收征管的差距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个人收入清晰化问题。收入不清晰,何以明白征税?现实经济生活中,我国工资外收入占个人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人储蓄存款虽已实行真名制,但其他金融资产尚未实名化,个人存量资产的申报制度尚未建立,分配体制仍然混乱……个人收入隐蔽化,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有效监控税源。 其次是征管技术落后,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纳税申报,很多地方还在用手工操作;各地改革进程不一,计算机使用程度差异大,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范性受到限制,未能实现统一的征管软件,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审核,降低了效率。个人所得税法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规定的税率档次过多,以及内外个人股息及各项扣除规定的不一致,不明晰,分项目按次(月)分别扣费计税等,给了偷逃税以可乘之机……最后是部门配合、税制配套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单一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5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毕业作业 课题名称: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学生姓名:XX 指导教师: XX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5年2月

内容摘要 我国于1980年9月颁行了《个人所得税法》,其后又历经1993年10月、1999年8月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可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更趋活跃。个人收入已呈现出多元化,个人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和隐蔽性。而经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已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突出表现在有些立法不够切合当前实际,税法规定不够严密,对收入控管薄弱,新形势新情况相关政策配套跟不上,征管手段落后,处罚力度不够,同时纳税人自我申报、代扣代缴意识差,偷漏税现象严重。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已显得尤其重要。 本文就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了个人对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税制;个人信用

目录 1绪论 (4) 2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5) 2.3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6) 2.6个人所得税的处罚远远不能到位 (6) 3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 (6) 3.1历史原因:我国缺乏缴税的传统和文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自然原因:没有人愿意把已经进入自己口袋里的钱再掏出来 (7) 3.3社会原因:社会评价体系不重视依法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制度原因:逃税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直接原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关键原因:税法界定模糊和有欠合理 (8) 4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9) 4.1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 (9) 4.2建立严密有效的征管机制 (9) 4.3实现数据资料一定范围内的共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尽快建立并积极推行个人信用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切实加强居民境外收入的税收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5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6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7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范文最新推荐------------------------------------------------------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摘要]现行个税分项计征不合理,按月计征不科学,税前扣除项目不公平,公民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个税法操作性差等。为此,应完善个税立法,建立统一的个人银行账户加强对个税的监管,完善个税法律机制。[关键词]个税管理;改革;完善;个税法制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大趋势保持一致。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后,国际间人员往来频繁,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引进。改革个人所得税应结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接轨。 一、当前个税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税收法律是行政执法为主的法律,有的地方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颁行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如私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或擅自扩大免税项目;一些地方政府“默许”足球俱乐部按“自定”税率征税,使国家税收流失。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项计征亟待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 1 / 13

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个人所得税按月为计征不科学。有的人收入具有季节性,如有的本月收入较多但下月可能失业没有任何收入;有的上半年有收入但下半年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再如一本专著出版,可能耗费作者若干年甚至毕生精力,一旦出版则应在当月纳税。显然按取得收入月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既不公平又不科学。加拿大国的做法可以借鉴:有固定收入的员工,从工薪支票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底向政府申报纳税并清算,多退少补;个体经营及经商的人士每年分四次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人民币800元;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在国内居民扣除基础上再扣除人民币3200元。“入世”后的中国,税收也应当按WTO规则体系和国际惯例进行调整,促进税收公平、公正,消除现行国内外居民纳税的不平等性。二是国内居民税前固定扣除人民币800元。这是表面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首先,它没有考虑物

个人所得税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选题题目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1 选题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人士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也在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然而我国现在的征收管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其研究的目的是想要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1.2: 选题意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过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过分的差距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从而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程度,均衡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使收入高低悬殊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即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又缩小贫富差距。 1.3: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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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 知 【标 签】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4﹞89号 【发文日期】1994-03-31 【实施时间】1994-03-3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201652940 现将我们制定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及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如何掌握“习惯性居住”的问题 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

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三、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 (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摘要】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税收制度不完善等种种问题,使对其进行改革的问题迫在眉睫。从税制模式到具体的征收对象、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结构等等,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必须在改革目标的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遵循一定的原则来制定和落实各项计划任务,按部就班地稳步推进改革。笔者于本文中在借鉴他人成果的基础上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其改革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模式免征额征收管理改革措施【正文】: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收入迅猛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至2004年的1737.0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1.33%上升至2004年的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从税制模式到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和税率结构等等存在着税负不合理、不公平等缺点,亟需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1.分类税制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所谓分类税制,就是根据收入来源不同,将收入分成不同应税所得项目,不同扣除税率和征收方式。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分项征税,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征税标准和方法。这种税制模式虽然既可控制税源,又可降低稽征成本,但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能区别纳税人各种负担状况,不利于纵向公平,容易造成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的人却要纳税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负公平”的税收原则。随着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不断加大,征管水平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配套条件的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这种税制模式弱点,就显得越来越突出。 2.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对于工薪阶层而言,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因此其完税率最高,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渠道多而隐蔽,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而我国现行税制客观上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个项目,一个人可能有1个项目,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纳税纳得少;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因此纳税纳得比较多。如月收入同为2000元,若都是工薪所得,应缴纳税款为95元,若2000元所得分别为工薪所得800元,劳务所得800元和稿酬所得400元,则不必缴纳税收。 3.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调节收入分配是个人所得税的三大功能之一,在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控上个人所得税有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管理中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弱化了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因此,应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标签: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收入分配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能力最强的税种之一,在实现收入公平分配职能方面有着其他税种难以替代的作用。但从税收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角度看,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导致其调控收入分配效应弱化,甚至出现“逆调节”现象。故分析加强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是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基本条件,也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所必需的。 1 個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首先,促使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申报机制不完善。由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利益关系密切,纳税人普遍存在避税和少缴税款的心理。虽然税务部门进行了大量宣传,但社会公众的自觉、诚实纳税意识仍较为薄弱。个人主动纳税率不高,申报普遍不足,甚至一些纳税人并不把纳税看成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能偷就偷,能逃则逃。加之个人收入呈现隐蔽化和多元化的特点,税务部门在自行申报纳税方面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法律支撑不足,稽查手段不健全,对个人收入难以获得准确信息,控制管理难度较大。 其次,征管手段受限,效率不高。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申报、审核、检查、扣缴等方面还不健全,征管信息传递缺乏准确性,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未能实现对纳税人资料信息的全面掌握和有效利用。在征收上,个人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而地税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基本上都是封闭式的,未能实现与海关、企业、银行、商场、财政等部门的有效联网,各地信息化改革进程也不统一,计算机使用程度差异大,未能实现使用统一的征管软件和信息共享,限制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影响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审核,降低了征收效率。 再次,处罚力度不到位。执法不严、查处不力,是造成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某些税务机关内部执法不严,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中随意性较大,不能从严打击偷税者,给偷税者以威慑力;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查处偷逃税案件时,即使抓住了偷逃税的证据,也不过是补税了事,很少受到经济处罚和刑事制裁。 总之,由于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管理和约束机制,

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情况与征管问题的思考

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情况与征管问题的思考 ——以M市为例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从M市执行个税新政以来的情况,呈现总体有升,成效初显的特点。但此次改革也暴露出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当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及不足。笔者结合M市当前个税实施情况,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M市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情况 (一)申报基数大,实际缴税人数少 2019年1-6月,M市个人所得税月申报量维持在280万人数,有税申报人数除2月份达到90万人数,其余月份在50万人数左右,个税申报基数大,实际缴税人数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上线,扣缴单位实施申报时能更加便捷计算申报单位职工的个人所得,进一步扩大申报范围。二是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提高个税起征点,颁布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提高减税降费的力度,改革成效初显。 (二)收入结构呈多元化发展 2019年1-6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人数总体占比最高,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占86%,劳务报酬所得税占13%,综合所得税共计占有99%的比例。从收入结构看,综合所得收入占比62%,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占比58%,劳务报酬所得税收入占比4%;其余分类所得收入占比38%,其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收入占比

1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占比12%,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占比10%。在新个人所得税实施以来,综合所得是个人所得税当中申报人数最多,收入贡献最大的项目。其他分类所得人数少,但收入贡献也较为突出,其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占比较大,收入结构呈多元化发展。 (三)中低层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税收收入持平 2019年1-6月M市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中,3%预扣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占全市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20.63%;10%预扣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比34.33%,20%及以上预扣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比45.15%,中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收入贡献持平1。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是高收入者申报人数较少,从2019年上半年数据来看,中低收入者累计申报2600万左右,高收入者累计申报900万左右,申报基数少一定程度造成高收入者收入贡献较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年末,部分中层收入者将会迈入高收入者行列,以上情况会有所改变。二是高收入者收入来源渠道较多,隐蔽性较强,可能存在少计收入等情况。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部门承载压力较大 1、个人所得税申报量增加 随着经济业务总量的提升,个人所得税的业务量也会相应增长。由于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的增强、自然人税收管理新系统的上线也会 1目前,高收入与中低收入人群只是相对概念,国际上与我国均没有法律标准。根据M市2018年公布平均工资为7131元,结合综合所得税率表,笔者将预扣率达到20%以上的人群确定为高收入人群,对其展开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范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 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理论指导。和谐社会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在各个领域的工作中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使社会协调发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社会公平。2005年10月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案修正案的决定,就是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法律规定的政策取向。但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免征税额的调整只是相对简单的问题,尚有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税收职能由税收的本质所决定,是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具体表现在税收的作用。税收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特征。税收的基本功能具体为组织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功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范畴,其基本功能同样为组织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经济调节功能(或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功能)[1]. 1.个人所得税的组织财政收入功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所得为课税对象,只要有所得就可以课税,税基广阔,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但由于在分配上是按照要素的质量和多少进行分配,往往会造成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从而影响社会协调和稳定,进而损害效率。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是通过累进税率进行的,在累进税率下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适用的边际税率不断提高,从而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征税,而对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税率征税。这有利于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3.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调节功能。微观上,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劳动与闲暇、储蓄与投资、消费等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宏观上,个人所得税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其一,自动稳定功能或”内在稳定器”功能,指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经过税率的调整,即可与经济运行自行配合,并借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其二,相机选择调节,在经济萧条或高涨时,采取与经济风向相逆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扣除、优惠等进行调整,实行减税或增税的政策,从而使经济走出萧条或平抑经济的过度繁荣,保持经济的稳定。 由上述分析可知,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状况和调节经济的功能。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施行20多年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体制,提高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

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及征管对策

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及征管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公民个人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的征收为调节社会分配、维护社会稳定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个人所得税目前却是我国现行税种中流失最为严重的税种。现就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征管对策谈点浅见。一、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税制设计上存在的问题,有征收管理环节上的问题,也有社会纳税环境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税制尚有不完备之处 1、税制设计不合理。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制,在税率设计上过于复杂,规定了三种适用税率:一是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9 级超额累进税率,幅度为5%——45%;二是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5 级超额累进税率,幅度为5%——35%;三是对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其他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对稿酬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劳务报酬所得还分别有减征、加成征收的规定。税率结构复杂,税率及档次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也过高,不符合效率、公平原则。在实际执行中,加重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税和申报的难度, 也不利于税务人员的掌握和操作。 3、采用分类征税模式弊端较多。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规定将征税项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 类,采取分类课税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同时区别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不同的

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分别采取按年、月、次的计税方法,计算麻烦。由于实行分类申报课税,对分次征税的所得在两处和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纳税人又不主动申报的,在实际征管中就缺乏有效的监控,同时按次征税容易导致纳税人将一次取得的所得采取分次申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 二征收管理制度不健全 1、征管形式比较落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个人申报与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方法,在保证源泉课税和税款的及时预缴入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许多代扣代缴单位并不认真负责地履行法律义务,使得代扣代缴工作还远未落实到位。有的代扣代缴单位与纳税人之间利益相关,将因不代扣代缴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奖励基金”返还给纳税人,从而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有的则通过化整为零申报,把干部职工月收入压在费用扣除范围以内,达到不扣缴的目的。 2、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不足,征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尚缺乏现代化的综合信息网络,没有畅通的信息渠道,信息往往仅税务内部,没有与外部建立起广泛、密切的联系,致使个人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困难。此外,全国虽然有一支相当数量的税务干部队伍,但真正致力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却很少。现在,一般来说一个管理员要管几百户企业或个体户,已经难以应付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根本没有时间去管个人所得税,致使个人所得税某些征税项目的征管工作出现“缺位”、“空白”现象。更何况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税务干部责任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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