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及标记
G H S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化学品分类及标记
全球协调制度
(G H S)
T h e G l o b a l l y H a r m o n i z e d S y s t e m
o f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L a b e l l i n g o f C h e m i c a l s
G H S的背景介绍
利用化学品以提升及改善生活是当今的世界潮流。这些产品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可能会对人体或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多年来许多的国家或组织制定了各种法律或命令,要求以标记或物质安全数据表的信息来传达至各相关化学品的使用者。鉴于化学品的数量和种类繁多,任一单位的个别法规无法有效管理所有的化学品。信息的提供可使这些化学品的使用者全盘了解,能在个别使用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现行相关的法规大部分是相似的,但在不同国家间内容上的差异,也可能差别到同一化学品有不同的标记或物质安全数据表。由于危害定义的不同,例如某种化学品在某一国家被认为是易燃,而在另外一国家被认为是非易燃。或另如是在某一国被认定是致癌物,在另外一国家则认定不是。因此,世界各国对于何时或用何方法经由标记或物质安全数据表作危害通识,也都不一致。所以希望参与国际贸易的公司,必须具备大量的且有经验的专家,以便因应这些不同法规要求,编制不同的标记和物质安全数据表。除此之外,建置及维持可理解的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记制度是一项复杂工作。
鉴于化学品的全球贸易,与制定国家法规以确保使用、运输和处置的安全性,其范围十分广泛。因此认识到采用国际调和的做法进行分类和标记,可为此类方案提供基础。一旦各国掌握了在本国生产或是进口化学品的一致和正确的信息,就能建立控制化学品接触和人员与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
G H S的发展历史
1.国际组织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化学品分类和标记的工作。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I L O)开始了解并且学习危险物质的分类和标记。
2.1953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 C O S O C)创建了欧洲经济理事会并且联合国的专家委员开始负责在危险物品的运输工作(U N C E T D G)。委员会精心制作了第一个系针对危险物品运输为目的的国际公认化学品分类及标记系统。
3.在1956年则出版了第一版的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联合国的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I M O)、国际民航组织(I C A O)和就如其它在国际上或地方上的运输模式实体(组织或公司)使用这部建议书来作为在运输目的上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记基础。这部建议书现在包括了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采用来做为在运输立法上并且多数的发展中国家以这本建议书作为在工作环境中化学品分类及标记的准则。
4.1989年,国际劳工组织接受了一项有关于工作场所中危害性化学品使用上分类和标记的决议,在1990年,发表了一项关于工作场所中化学品使用的安全协议和建议案。
5.为降低对劳工与消费者身体危害及环境污染,并减少跨国贸易障碍,联合国环境发展会议(U N C E D)与国际化学品安全论坛(I F C S)于1992年通过决议,建议各国应展开国际间化学品分类与标记调和工作。
U N C E D与I F C S于1992年通过决议,建议各国应展开国际间化学品分类与标记协调工作,以减少化学品对人体与环境造成的危险、及减少化学品跨国贸易必须符合各国不同标记规定所衍生的成本。故由I L O、O E C D与U N C E T D G共同研拟化学品分类与标记的G H S,其分工为:(1)O E C D:负责制订化学品对人体健康与环境的危险分类标准;(2)U N C E T D G:负责制订化学品物性安全标准;(3)I L O:根据前两个单位发展出标准,负责发展出相关的标记与分类方式。
6.2001年工作完成后,即移交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所新成立的全球调和分类系统制度专家小组委员会(U N S C E G H S),由理事会于1999年10月26日第1995/65号决议设立,作为前危险物品运输问题专家委员会的一个附属机构,该委员会同时更名为“危险物品运输和全球化学品分类及标记调和制度专家委员会”(U N S C E T D G/G H S)。委员会及其各小组委员会展开为期两年的前置工作,其第一项任务是将全球调和制度提供给全球使用与应用。目前乃由国际劳工组织(I L O)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 E C D)、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U N C E T D G)共同研拟化学品分类与标记全球协调制度。
7.2002年9月4日在约翰内斯堡所通过的《行动计划》第22(c)段中,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鼓励各国尽快执行新的全球协调制度,期待让该G H S制度到2008年能够全面实施。在世界各国广泛广泛传播的化学品管理,将会带来对全球公众和环境更安全的状况,同时使用化学品的便利得以继续。通过促进国际贸易,各公司必须符合的化学品危险分类和表述更加一致,协调也将便利国际贸易。
2002年12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记系统专家委员会
(U N C E T D G/G H S)完成制订G H S系统,在2003年7月经联合国经济社会委员会议
(U n i t e d N a t i o n s E c o n o m i c a n d S o c i a l C o u n c i l)正式采用G H S,并且授权将其翻译成联
合国官方语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
8.2005年对已经出版的G H S进行修订,出版发行了第一修订版。
G H S是什么
G H S是用于定义和分类化学品而制定的一种常规、连贯的方法,并通过标签和安全数据表
向其他环节传递信息的制度。
目标人群包括工人、消费者、运输工人、紧急情况应对人员等。
为国家建立全面的化学品安全制度提供结构框架。
为何需要G H S
确认危险物质,并针对各物质制定法规超出了任何国家、组织能力;
在联合国范围内,类似的物质约有650,000种;
要求为物质随付信息说明,有助于指明防护需求;
多个国家已意识到应采用信息表述作为化学品危险控制的手段;
虽然各国管理措施相似,但其差别却足以导致国际市场上同样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标签和S D S;
具有分类与标签制度的国家对于危险定义、标签与S D S中的内容不尽相同;例如一种化学品,A国认为其易燃或有毒,但B国却不认为其具有危险;
这些差别对保护健康与环境、贸易都会产生影响;
从保护角度来说,无分类要求国家的用户可能看到同一化学品却具有不同的标签、S D S;
从贸易角度来说,满足多种危险品分类与标签制度的客观需求是需要大量资金与时间;中小企业由于此负担而被排除于国际市场之外。
协调的益处
各国家、国际组织、化学品的生产商、用户都将获益:
提高对人类健康、环境的保护水平;
方便国家化学品贸易;
减少测试与评估的需求;
帮助各国、各组织充分管理化学物质;
协调的基本原则
协调不能降低原有政策的保护水准;协调的关键是易理解性。
G H S制度以化学物质的内在危险特性为分类依据;
各国现有的分类与标签体制都必须进行调整,以满足G H S的要求。
协调过程
组织间化学品合理管理计划(I O M C)框架内,化学物质分类制度协调指导小组(C G/H C C S)负责协调程序。
G H S涉及的技术工作将由下列国际重要组织分工完成: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 E C D)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U N C E T D G)
国际劳工组织(I L O)
G H S范围
涵盖了所有的危险化学物质、稀释溶液以及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
药物、食品添加剂、化妆品、食品中残留的杀虫剂等因属于有意识摄入,不属于G H S协调范围,然而,这些类型的化学物质在工人可能受到其影响的地方或在交通运输环节中,仍将受到G H S的约束。
G H S的要素
分类标准:
物理危险
健康危险
环境危险
混合物
危险信息表述手段:
标签
安全数据表S D S
信息表述——易理解性
指导原则:
信息应通过1种以上的方式进行表述;
制度各部分的易理解性应考虑现有的研究和文献以及从试验得到的任何证据;
不同危险类型应采用相同短语来描述危险程度(严重性)
标签
当前各国化学品标签所涉项目35种;
为进行描述,应选定主要的标签元素;
产品名称;
供应商名称;
化学名称;
表述危险的象形图*
表述危险的标记字符*
警示性说明*
预防性措施
象形图颜色与现状
运输环节中采用现行带背景的象形图,符号颜色不变;
其他环节中采用的象形图则是在白色背景上印有黑色符号,符号为一红色钻石形框包围,在一国范围之内流通时,可以将边框以黑色表示;
一旦使用了运输环节中的象形图,则G H S象形图不应同时出现。
表述危险的标记字符
G H S标签应包括适当的预防性信息;
G H S文件中包含了可用的预防性信息表述示例;
本要素的目的是在将来使预防性信息也得到标准化。
G H S系统危险性象形图与现行规定对照表
物化性危害
危害性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发火液体
发火固体
图式
现行
规定 1
*
3*
G H S 中安全数据表( S D S )的作用
S D S 应能提供化学物质或其混合物的综合信息; 主要用途:工作场所;
受雇人员、工人可将S D S 作为获取物质危险信息或安全性防护措施的源泉。 S D S 格式: 16 项内容
1. 物质或混合物和供应商的名称
2. 危险性鉴定
3.组成/成分的信息物质
4.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6.事故解除措施
7.搬运与贮存
8.暴露控制/人员保护
9.物理和化学性质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11.毒理信息
12.生态信息
13.处置要求
14.运输信息
15.法规信息
16.其它包括S D S制定和修订信息商业机密
国家主管部门应建立适当的商业机密保护措施(C B I),C B I在G H S中无需进行协调;
保护C B I的条款不能降低对健康和用户安全的保护水平;
C B I要求仅应限制于化学物质的名称及其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信息;
应建立在紧急状况/分紧急状况下应建立C B I揭密机制。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中英文版本举例如下:
附件: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样例)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苯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Benzene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地址邮件:×××××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年××月××日
国家应急电话: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苯100%71-43-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具麻醉作用,可引起急性中毒并强烈地作用于中枢神经很快引起痉挛;长期接触高浓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对皮肤、粘膜有刺激、致敏作用。可引起出血性白血病。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忌用肾上腺素。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露: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
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所处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露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
5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生产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40mg/m3 [皮]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淋浴更衣。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
熔点(℃):相对密度(水=1):
沸点(℃):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饱和蒸气压(kPa):26.1℃ 燃烧热(kJ/mol):
临界温度(℃):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11 爆炸上限%(V/V):8
引燃温度(℃):562 爆炸下限%(V/V):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与醇、醚、丙酮、二硫化碳、四氯化碳、醋酸等混溶。
主要用途:用作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如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不能发生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
503306mg/kg(大鼠经口);48mg/kg(小鼠经皮)LC
50
31900 mg/m3,7小时(大鼠
吸入)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造成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
致畸性:大鼠吸收最低中毒浓度(TCL
)150ppm 24小时(孕7~14天,)引起植入后死亡率增加和骨髓肌肉异常。
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已确认为致癌物。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略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050
UN编号:1114
包装标志:易燃
包装类别:II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运输按规定路线行使。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其划为第类中闪点易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