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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第一章 总 则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工程)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统一火电工程锅炉机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检验方法和器具,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并为适应当前推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及质量监督的需要,特修订《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锅炉篇。 1.0.2本篇适用于与火力发电厂国产300~600MW机组配套的煤粉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含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对于其它炉型、容量、参数的国产锅炉机组可供参考。对国外进口锅炉机组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执行设备进口订货技术合同或制造厂的规定。如制造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验标》锅炉篇。 1.0.3 火电工程锅炉机组的安装,都应按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并及时办理检验及评定签证。对本篇(或锅炉进口技术合同)中空缺的个别工程项目(设备)和不完善的检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DL/T 504-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和国家及部颁的其它有关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补充规定,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同时作为该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及评定的依据,并报主管上级备案。 1.0.4本标准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 1.0.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该项工程必须施工完毕,由施工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然后再根据本篇“质量验评范围”的规定,由质检科联合建设单位及现场质监站代表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监督)。 1.0.6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 一、检验指标 1.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2.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如该检验指标的“质量标准”栏未分级者,则达到标准规定即为“优良”)。 二、分项工程 1.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基本符合(不影响使用性能及寿命)“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2.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项目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三、分部工程 1.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2.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7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其余的“一般”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四、单位工程 1.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50794-2019

目次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土建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土方工程 4.3 支架基础 5 安装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支架安装 5.3 光伏组件安装 5.4 汇流箱安装 5.5 逆变器安装 5.6 电气二次系统 6 设备和系统调试 6.1 一般规定 6.2 光伏组件串测试 6.3 跟踪系统调试 6.4 逆变器调试 6.5 二次系统调试 6.6 其他电气设备调试 7 消防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3 灭火系统 8 环保与水土保持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环境保护 8.3 施工水土保持 9 安全和职业健康 9.1 一般规定 9.2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9.3 安全施工管理 9.4 职业健康管理 9.5 应急处理 附录A 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 附录B 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 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及屋顶并网型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站

工程。 1.0.3 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1.0.4 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光伏组件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 2.0.2 光伏组件串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3 光伏支架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 2.0.4 方阵(光伏方阵) 由若干个太阳电池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为光伏方阵。 2.0.5 汇流箱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 2.0.6 跟踪系统 通过机械、电气、电子电路及程序的联合作用,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实现对入射太阳光的跟踪,以提高光伏组件发电量的装置。 2.0.7 逆变器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2.0.8 光伏发电站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2.0.9 并网光伏发电站 直接或间接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站。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

1总则 1.0.1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及屋顶并网型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1.0.4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组件PV 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 2.0.2光伏组件串PV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3光伏支架PV supporting bracket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 2.0.4方阵(光伏方阵)array(PV array) 由若干个太阳电池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 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 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为光伏方阵。 2.0.5汇流箱combiner-box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 联汇流后接人的装置。 2.0.6跟踪系统tracking system

通过机械、电气、电子电路及程序的联合作用,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实现对人射太阳光跟踪,以提高光伏组件发电量的装置。 2.0.7逆变器inverter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2.0.8光伏发电站PV power station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2.0.9并网光伏发电站grid-connected PV power station 直接或间接接人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站。 3基本规定 3.0.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doc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是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及时地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和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现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的有关内容阐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质、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和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委会裁决重大问题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通讯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会议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参加,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分为发电、输变电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甲、乙两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必备条件 1、质量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2、质量评价单位的建筑、锅炉、汽机、电热、水工、金结、机电、输变电、档案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检测设备应满足下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04年7月12日发布 2004年7月12日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4)23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布《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的《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GJ32/TJ04—2004,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印发。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厅有关处室、站。

前言 为了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3)第268号《关于下达2003年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是对优质结构工程和优质单位工程的评价,是我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省内外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广泛征求工程施工、监理、科研、设计、管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完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请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邮编21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编写人员:陈继东 刁爱国 蔡 杰 张大春 金孝权 毛龙泉 陆金方 贡浩平 沈北安 张以建 王 刚 路宏伟 参编人员: 陈惠宇 沈中标 胡全信 张怀诚 冯 成 姚宗勤 张召应 冯华明 朱 坚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

1总则 1.0.1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及屋顶并网型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1.0.4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组件PV 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 2.0.2光伏组件串PV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3光伏支架PV supporting bracket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 2.0.4方阵(光伏方阵)array(PV array) 由若干个太阳电池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为光伏方阵。 2.0.5汇流箱combiner-box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人的装置。 2.0.6跟踪系统tracking system 通过机械、电气、电子电路及程序的联合作用,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实现对人射太阳光跟踪,以提高光伏组件发电量的装置。

2.0.7逆变器inverter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2.0.8光伏发电站PV power station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2.0.9并网光伏发电站grid-connected PV power station 直接或间接接人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站。 3基本规定 3.0.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2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6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3.0.2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3.0.3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3.0.4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3.0.5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目录 说明----------------------------------------------------------------------------------------------- 3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5 混凝土现浇结构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检查表 ------------------------------ 6 砌体结构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检查表 ----------------------------------------- 7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 8 优质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表----------------------------------------------------------------- 9 附录:建筑新技术目录 ----------------------------------------------- 10附录: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试行) --------- 11

说明 1、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优质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2)一般项目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应全数检查的项目和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应100%符合要求,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抽样检查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应有90%以上(含90%)的检查点(处)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测点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并不得大于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 3、结构工程的优质标准 (1)责任主体的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所含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均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5)综合评分90分。 4.优质结构工程不能出现下列问题: (1)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材料及设备、构配件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①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隔填充墙体禁止使用空洞率底于35%的非承重空心砖。 ②各类建筑±0.0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做为砌体。 ③建筑外墙禁止使用(建筑内墙限制使用)水泥炉渣三排孔空心砌块。 ④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2)混凝土标养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将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合要求的砌体材料用于砌体工程,或将有裂缝的砌块面砌于外墙的墙面。 (4)按要求应设置窗台反圈梁而未设置。 (5)发现厨房、卫生间止水带砼(砼导墙)遗漏或高度≤200mm的。 (6)墙身或钢筋砼梁、板、柱出现荷载裂缝。 (7)发现表箱洞口(宽度≥30公分)上部未设钢筋砼过梁五处以上。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旧版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时间: 2004-01-12 13:23 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 (试行) 水利电力部基建司 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 各大区电管局、电力局、电建局: 我部委托华北电管局按规范编制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送审稿经全国汇审后,已由我部最后审《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共十一篇,将陆续印刷发行。目录如下: 第一篇:建筑工程篇 第二篇:钢筋混凝土烟囱和双曲线型冷却塔篇 第三篇:锅炉篇 第四篇:汽机篇 第五篇:电气篇 第六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第七篇:管道篇 第八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 第九篇:焊接工程篇 第十篇:加工配制篇 第十一篇:整套试运篇 参加各篇编制工作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山西等各电建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山西电建修造厂处,河南电建二公司等单位。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做到完善、齐全。希各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若报送基建司。 水利电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日 总编说明 为适应火电施工企业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中,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要,我局受水利电力部基建司的委托,主持编制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共十《验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的编制工作,由我局主持,并进行统一部署、计划、组织和协调,编写的具体组电建工程局负责,参加编写工作的有北京电建公司、山西电建三公司等单位。在调查搜集资料和座谈征求意见各大区电管局,省、市、自治区电力局和有关火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本《验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预算及劳动定额的规定过去的施工结验。同时,还参考了原材料、制成品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但限于客观条错误在所难免,望各单位在试行中,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水利电力部华北电业管理局一九八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水处理及制氢装置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内容、

光伏发电工程规程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的规程规范 - 1 - / 14 目次 综合性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相关的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光伏发电工程··································相关的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管理性文件和规定·············法

规······················综合性施工管理文件·························· 3.2.1 工程项目管理性文件·3.2.2 质量监督管理性文件··········· 3.2.3 监理、监造管理性文件···················电力可靠性评价管理性文件3.2.4 ················资质性管理文件··········· 3.3.1 企业资质管理性文件·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性文件··········3.3.2 ················环保管理性文件················安全管理性文件 消防设计、施工、验收文件··········· 档案管理性文件················ 编替代标准称标准号文号标准名号综合性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安装工程相关的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2.1.1 光伏发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规程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 技术规程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检测—规程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

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评定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关键字】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 摘要: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总则 1.0.1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及屋顶并网型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 1.0.4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组件PV 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 2.0.2光伏组件串PV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简称组件串或组串。 2.0.3光伏支架PV supporting bracket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 2.0.4方阵(光伏方阵)array(PV array) 由若干个太阳电池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为光伏方阵。 2.0.5汇流箱combiner-box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人的装置。 2.0.6跟踪系统tracking system 通过机械、电气、电子电路及程序的联合作用,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实现对人射太阳光跟踪,以提高光伏组件发电量的装置。 2.0.7逆变器inverter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2.0.8光伏发电站PV power station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 2.0.9并网光伏发电站grid-connected PV power station 直接或间接接人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发电站。 3基本规定 3.0.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2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6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内部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焊接篇(1996年版)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施行日期:1 9 9 7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关于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焊接篇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质[1996]111号 各网局、省电力局,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电力开发公司,中电投资公司: 我部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负责修订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篇,委托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浙扛北仑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共同负责编制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经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和召开送审会讨论修改,现由我司审定批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由部建设协调司负责管理,由部电力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地方,望随时报告我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日 总编说明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试行)》, 自1983年颁发试行以来,在全国火电施工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施工全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保证我国电力工程焊接质量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300~600MW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的比重逐年增加,亚临界、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和新钢种、焊接新工艺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已经修改,新《焊规》DL5007—92已于1992年9月正式执行。显然,《验标(试行)》版本已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电力发展的需要。为此,原《验标(试行)》(焊接工程篇)急需修订。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贯彻GB/T19000一IS09000系列标准中,推行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企业内部承包和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加强火电施工质量控制、检验、评定和监督工作的需要,华北电业管理局受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修订了《验标》(焊接工程篇)。 《验标》(焊接工程篇)试行本的修订工作,采取在《验标》(修订)编委会领导、总编主持下,由焊接工程篇修订专业组具体实施的方式。修订工作从1992年四季度开始,向全国发了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1993年2月在天津组织召开了《验标》修订准备工作会议;3月上旬专业修订组在广东召开的全国电力施工焊接管理工作会议上,由部建设协调司组织与会的上海、浙扛、江苏、安徽、广西和天津等省市的电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东北电管局

光伏电站施工规范

光伏电站施工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发布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土建工程. 4 4.1 一般规定. 4 4.2 土方工程. 5 4.3 支架基础. 5 4.4 场地及地下设施. 8 4.5 建(构)筑物. 9 5.. 安装工程. 10 5.1 一般规定. 10 5.2 支架安装. 11 5.3 组件安装. 13

5.4 汇流箱安装. 15 5.5 逆变器安装. 15 5.6 电气二次系统. 17 5.7 其它电气设备安装. 17 5.8 防雷与接地. 18 5.9 线路及电缆. 18 6.. 设备和系统调试.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光伏组串调试. 19 6.3 跟踪系统调试. 21 6.4 逆变器调试. 22 6.5 其它电气设备调试. 24 6.6 二次系统调试. 24 7.. 消防工程. 27 7.1 一般规定. 27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8 7.3 灭火系统. 29 8.. 环保与水土保持. 31 8.1 施工环境保护. 31 8.2 施工水土保持. 32 9.. 安全和职业健康. 33 9.1 一般规定. 33

9.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33 9.3 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34 9.4 职业健康管理. 34 9.5 应急处理. 35 附录A 光伏组件现场测试表. 36 附录B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表. 37 附录C 并网逆变器现场检查测试表. 38 附录D中间交接签证书. 39 本规范用词说明. 40 引用标准名录. 41 条文说明. 43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长期可靠、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并网型光伏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 1.0.3 施工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设备调试、消防环保工程及防雷接地等。 1.0.4 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熟悉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并应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1.0.5 在光伏电站施工中,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最新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精选.pdf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 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 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价标准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RFJ01-2015) 人防工程 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

目录 第一章工程质量验收 (8)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1.2 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10) 1.2.1土方工程 (10) 1.2.2逆作法施工 (11) 1.2.3模板工程 (13) 1.2.4钢筋工程 (14) 1.2.5混凝土工程 (15) 1.2.6爆破掘进工程 (17) 1.2.7喷射混凝土工程 (19) 1.2.8砌体工程 (21) 1.3 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22) 1.3.1门框墙制作 (22) 1.3.2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 (25) 1.3.3防爆波活门安装 (28) 1.3.4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 (29) 1.3.5密闭穿墙管施工 (31) 1.3.6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 (32) 1.4 防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33)

1.4.3涂料防水层工程 (36) 1.4.4卷材防水层工程 (37) 1.4.5金属板防水层工程 (38) 1.4.6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工程 (39) 1.4.7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工程 (41) 1.4.8止水带防水工程 (42)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43) 1.5.1—般抹灰工程 (43) 1.5.2涂饰工程 (45) 1.5.3饰面板(砖)工程 (47) 1.5.4整体面层铺设工程 (50) 1.5.5板块面层铺设工程 (51) 1.5.6吊顶工程 (52) 1.5.7门窗安装工程 (55) 1.6 给水排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57) 1.6.1给水管道安装 (58) 1.6.2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60) 1.6.3给水附属设备安装 (63) 1.6.4排水管道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5卫生器具安装 (67) 1.6.6洗消器具安装 (69) 1.6.7污水集水池施工 (70) 1.6.8污水泵安装 (72) 1.6.9灭火器具安装 (73) 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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