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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结算表

科研经费结算表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研发经费财务结算表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

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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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 序号部门 名称经费分配项目金额 负责 人 1 党办、 校办 公务费13.69 万元[电话费2.41(含校领导办公电话费 0.8),交通费0.1,办公费3,邮寄费6.6(不含招生及国 际邮寄费),差旅费1.58]。 业务费8.36万元〔信息费2,培训费2,邮件专用摩托 车运行经费1,密码工作岗位津贴0.36,维护密码机2万, 档案协会年费1万〕。 专项经费7万元(校友会秘书处2,制作宣传纪念品5)。 29.05 林志华 2 外事 办、港 澳台办 公务费2.8万元(电话费0.2,交通费0.1,办公费0.3, 差旅费0.4,外办国际邮资费1.5,国际通信费0.3)。 业务费45.54万元(聘外籍教师费用28.39,外事接待等 费用8,港澳台侨学生活动费公用费及奖学金5,协会年费 0.55,外事专员培训费0.5万,管理人员费用及值班电话费 2.3万,招生业务费0.8万)。 专项经费8万元(外教公寓装修及添置生活用品等5,北 欧等国学术交流专款3。)。 56.34 叶玲 3 组织 部、统 战部 公务费3.21万元(电话费0.53,交通费0.1,办公费0.33 , 差旅费2.25)。 业务费18.16万元[党校培训经费8,干部培训费3,统苏义和

战经费7.16(含民主党派主委工作补贴0.5,党外干部培训 费1,党外人士慰问及座谈会1.46)]。 专项经费27万元(党代会经费2,两个挂钩村补助及联 络走访慰问经费15,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10)。 48.37 孙本玲 4 离退休 工作处 公务费3.76万元(电话费0.68,交通费0.1,办公费0.33, 差旅费2.25,离休支部用车费0.4。)。 业务费70.71万元[离休25.38(含上年结余转入12.16), 退休39.83(含上年结余转入12.2),5.12等人员补差5.5)。 专项经费25万元(修建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25)。 99.47 崔霖 5 人事处 公务费4.69万元(电话费0.91,交通费0.15,办公费 1.6,差旅费 2.03)。 业务经费93万元(职改经费3,全校师资培养、人才招 聘及职工教育经费88,年终特困补助费2)。 97.69 池志伟 6 财务处 公务费4.9万元(电话费1.14,交通费0.15,办公费1.1, 差旅费2.51)。 业务费7万元(印制财务账目、报表、凭证等费用6,财 务设备设施维护1)。 11.9 黄建设 7 宣传部 公务费2.27万元(电话费0.7,交通费0.1,办公费0.45, 差旅费1.02)。 业务费17.53万元(订阅全校报刊杂志7.53,宣传业务费 用5,校报专刊5)。 19.8 李治中

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附表1 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计划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负责人(签章): 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课题起止时间:20 年月-20 年月

月年日 承诺书 本课题财务自查报告,是课题负责人会同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认真清理账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数,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完成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课题负责人保证自查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1.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科技计划专项经费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情况,是否确保专款专用。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项目(课题)经费实际到位、使用情况,以及未能按预算执行的情况及原因;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 3.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经费情况,预算外外拨经费情况及原因说明。 4.项目(课题)经费明细支出情况,按附表填列。 5.项目(课题)经费中设备购置是否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是否进行政府采购,购置设备是否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6.项目(课题)经费自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若自筹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说明原因。

7.项目(课题)经费账面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应付未付款项金额及使用计划,净结余金额。 8.课题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及经费管理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附件明细 1.该项目(课题)专项申报时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含经费预算)。 2.该项目(课题)资金到位及支出明细账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该项目(课题)资金到位文件及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该项目(课题)资金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

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 科研经费的使用要符合开展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不得开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横向科研经费按学校有关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对没有经费管理办法的纵向科研项目及学校立项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译、查询、检索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2.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打印纸、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及必要的软件等,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3.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4.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所进行的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如确需赴国外、境外调研,须经学校科研处、外事等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主管科研的校领导批准,校长审定,立项单位备案,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设备购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和使用收集资料、采集分析

数据所需器材;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科研实验租赁等而发生的费用。 6.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鉴定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 7.科研劳务费:为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承担科研任务,肯定科研人员付出的劳动,课题组可以从经费中提取适当的劳务费。劳务费的分配对象仅限于实际参加研究工作的人员,包括课题组成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人员在项目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市、厅(局)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超过到账经费总额的15%,校科研经费项目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8.印刷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9.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0.特支费:上述开支范围之外的必要的其他开支,包括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论文版面费、成果出版费、专利申请、成果鉴定、评审、通讯、接待等与项目运行相关的经费支出。(接待费的开支不超过到账经费的10%。)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费用分摊方法浅析

王玉强(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 100094)【摘要】为真实反映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目的成本,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满足项目审价、审计及财务验收的要求,文章对各种间接费用分摊方法的优缺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分摊方法的对比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笔者认为,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考虑操作的可行性,也考虑分摊的精确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选择分摊方式,降低成本的失真度,精确归集项目的实际成本,为决策提供客观、及时、准确的数据。【关键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间接费用分摊方法一、概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担负着国防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国防装备研究、试制及小批量生产的任务,对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防地位也具有战略地位,同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很好地体现了党中央军民结合的战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已具备了较为完善的科研生产管理以及大型科研项目系统的组织、开发能力。国防科研经费一般由财政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等单位掌管,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是集中统一性,属国家投入的专项经费,管理上高度集中,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指令色彩;二是具有特殊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三是专款专用,有其特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成本对象具有特殊性,除总体设计单位外,大多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都很多,生产往往是以单件、小批量为主,项目经费总额动辄上亿元,总经费额度大,同时研制周期长,少则1年,多则三五年。而根据《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二十条规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必须进行项目、产品的成本核算,其成本费用包括研制成本和期间费用。”根据《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按成本或者费用与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程度,可分为研制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为保证项目成本的归集合理,收益对象不明确的费用和支出,可选择合适的分摊方法记入项目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过程中,项目成本一般由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收益三部分组成,直接成本也称可追溯成本,是指与某一特定项目存在直接、明显的因果关系或受益关系,可直接计入项目的成本,一般包括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试验费和专用费等;间接费用是指与某一特定项目无直接联系的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某一特定科研项目的成本,一般包括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人员工资,管理费等,该部分费用选用一定的分摊方法计入项目成本。二、分摊方法的优缺点(一)分摊方法根据《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4 种:直接成本比例法、直接人员比例法、直接工资比例法和工时比例法,其中直接成本比例法与人员无关,其他三种方法均与人员相关。 1. 直接成本比例法。它是指按某项目或产品发生的直接成本占全部项目和产品直接费用总额的比例,作为分配费用的一种方法。分配率=本期费用总额÷本期科研项目及生产项目直接费用总额某项目(产品)应分摊额=该项目(产品)直接费用×分配率 2. 直接人员比例法。它是指以直接从事某项目的研制或生产人员占全部项目和产品直接从事科研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作为分配费用的一种方法。分配率=本期费用总额÷本期科研生产直接人员总数某项目(产品)应分摊额=从事该项目(产品)直接人员数×分配率 3. 直接工资比例法。它是指以直接从事某项目(产品)直接人员数×分配率工资占全部科研项目和生产产品人员的工资总数的比例,作为分配费用的一种方法。分配率=本期费用总额÷本期科研及生产项目直接工资总额某项目(产品)应分摊额=该项目(产品)直接工资×分配率 4. 工时比例法。它是指按某项目或产品所耗用的实际或定额工时占全部项目和产品所耗用实际或定额工时总额比例,作为分配费用的一种方法。分配率=本期费用总额÷本期科研生产实际或定额工时数某项目(产品)应分摊额=该项目(产品)耗用的实际或定额工时数×分配率(二)分摊方法的优缺点 1. 与人员无关的分摊方法优缺点。其优点主要有:一是统计成本小;二是仅按照当年发生的直接成本作为分摊基础,不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其缺点主要有:一是直接成本当年发生额难以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研制情况;二是难以实时反映项目成本;三是直接成本与间接费用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研经费在遵循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厉行节约原则的前提下,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部委、省厅、市局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费。 (二)各类科研基金下达的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费。 (三)承担企事业单位研究项目所提供的横向科研经费。 (四)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科研基金提成的专项费。 (五)学院划拨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资助标准 (一)资助项目 列入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2配套。 列入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1配套。列入市厅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1: 1 配套。 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学院根据资助情况及项目研究应用价值、难易程度等因素另行确定配套资助经费数额。横向科研项目学院一般不予资助。 (二)自筹项目 列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8 万元,列入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3 万元,列入市厅级项目的学院资助0.1 万元。 (三)学院立项项目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青年专项资助经费1000 元。 2、产品开发研究项目及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及实用价值较大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另定资助总金额。 第四条科研经费只能用于与本课题有关的事项或活动,其主要支出范围: (一)图书资料费(必须的图书资料购置及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二)项目调查、国内学术交流有关研究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 (三)项目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工具费。 (四)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或维护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五)办公费(含复印、打印、上网检索、查询、通讯费等)、计算机耗材等必要的办公费用。 (六)协作费(按合同规定须由外单位承担的项目研究、开发、试验等科研协作经费,包括专家咨询费用)。 (七)制作样机的试制费、加工费或样机检测、样品检验费等费用。 (八)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津贴、加班费用。 (九)科研成果鉴定费用(包括研究成果的印刷及版面费、成果专题研讨、评审鉴定等涉及成果鉴定的费用)。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科研处(签章): 年月日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填表注意事项 填表前请先核对《科研项目立项及经费配套一览表》、《引进人才、博士科研启动费一览表》中的项目名称、经费额度,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 一、博士、引进人才填表时请将表中“其中上拨经费:/配套经费:”的字样去掉; 二、有配套经费的项目才能填写表中的“项目奖励费”项,其余的项目不填写该项(参见《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即院政字〔2014〕4号文件第三条第4款、第四条第4款); 三、填表时请仔细阅读《忻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27号)、《关于科研经费支付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党(院)办字〔2014〕58号)、《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院政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 四、科目解释 科研业务费:指原材料、试剂、药品、元器件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包装运输费,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文具等购置费,项目的设计、测试、计算和分析费,以及学术论文评议费、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费。 仪器设备费: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杂、安装、调试和修理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需经资产管理处审批订购。 图书资料费:指用于项目研究购置的古籍、文物、图书资料、软件、复印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成果印刷费、学术刊物订阅费、数据采集费等。 差旅费:指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交通、住宿、订票等)费、市内交通费以及邀请有关专家的相关费用等。差旅费的审批和支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指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成果鉴定、项目验收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包括参会差旅、食宿费用,会议室、设备、交通工具等租赁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和参加国际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以及外国专家来华合作的相关费用。出国和参加国际会议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 细表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科研启动经费使用预算表

填表说明(无需打印): 一、填写及打印要求: 请用A4纸单面打印,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布局;确有需要特殊说明的,请另附材料。 二、科研启动经费分为设备费和非设备费两种。 1.设备费包括: (1)设备购置费: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购置仪器设备、大型办公用具等所需的费用。 (2)维修费:指用于相关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或科研基础设施的修缮与改造等所需的费用。 2.非设备费包括: (1)专用材料费: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购买药品、试剂、实验原材料、软件等消耗品所需的费用。 (2)测试加工费:指科研工作必需,且学校暂无实验条件时,外包测试、分析实验数据或加工制造等所需的费用。 (3)会议费:指举办学术会议所需的费用。 (5)国内差旅费:指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行调研考察等所需的费用。 (6)国际交流费:指出国进行学术交流,或聘请国外专家来校讲学、进行学术交流等所需的费用。 (7)劳务费:指支付校外专家的咨询费、评审费等所需的费用。 (8)版面资料费:指检索或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成果鉴定,申请专利,或购买教学科研相关图书资料等所需的费用。(9)邮电费:指邮购图书资料、邮寄仪器设备,或缴纳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所需的费用。 (10)印刷费:指工作中打印、复印、印刷等所需的费用。 3.应简要说明各项费用(设备购置费除外)的用途与测算依据,单页附后。 4.关于设备购置费,按照学校规定,必须进行设备论证。相关表格请到学科处网站下载区进行下载。 5.不能列支的费用包括: (1)移动电话费、家庭固定电话费及网络使用费。 (2)购买个人用品、生活用品等费用。 (3)个人机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等。 (4)其他明显与科研无关的费用。 三、额度与比例 1.科研启动经费总额(以下简称“经费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80%以上用于设备费,20%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2.经费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75%以上用于设备费,25%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3.经费总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65%以上用于设备费,35%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

2009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 序号部门 名称经费分配项目金额 负责 人 1 党办、 校办 公务费13.69 万元[电话费 2.41(含校领导办公电话费 0.8),交通费0.1,办公费3,邮寄费6.6(不含招生及国 际邮寄费),差旅费1.58]。 业务费8.36万元〔信息费2,培训费2,邮件专用摩托车 运行经费1,密码工作岗位津贴0.36,维护密码机2万,档 案协会年费1万〕。 专项经费7万元(校友会秘书处2,制作宣传纪念品5)。 29.05 林志华 2 外事 办、港 澳台办 公务费 2.8万元(电话费0.2,交通费0.1,办公费0.3, 差旅费0.4,外办国际邮资费1.5,国际通信费0.3)。 业务费45.54万元(聘外籍教师费用28.39,外事接待等 费用8,港澳台侨学生活动费公用费及奖学金5,协会年费 0.55,外事专员培训费0.5万,管理人员费用及值班电话费 2.3万,招生业务费0.8万)。 专项经费8万元(外教公寓装修及添置生活用品等5,北 欧等国学术交流专款3。)。 56.34 叶玲 3 组织 部、统 战部 公务费 3.21万元(电话费0.53,交通费0.1,办公费 0.33 ,差旅费2.25)。 业务费18.16万元[党校培训经费8,干部培训费3,统战 经费7.16(含民主党派主委工作补贴0.5,党外干部培训费 1,党外人士慰问及座谈会1.46)]。 专项经费27万元(党代会经费2,两个挂钩村补助及联 络走访慰问经费15,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10)。 48.37 苏义和 孙本玲 4 离退休 工作处 公务费3.76万元(电话费0.68,交通费0.1,办公费0.33, 差旅费2.25,离休支部用车费0.4。)。 业务费70.71万元[离休25.38(含上年结余转入12.16), 退休39.83(含上年结余转入12.2),5.12等人员补差5.5)。 专项经费25万元(修建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25)。 99.47 崔霖 5 人事处 公务费4.69万元(电话费0.91,交通费0.15,办公费 1.6,差旅费 2.03)。 业务经费93万元(职改经费3,全校师资培养、人才招 聘及职工教育经费88,年终特困补助费2)。 97.69 池志伟 6 财务处 公务费4.9万元(电话费1.14,交通费0.15,办公费1.1, 差旅费2.51)。 业务费7万元(印制财务账目、报表、凭证等费用6,财 务设备设施维护1)。 11.9 黄建设 7 宣传部 公务费2.27万元(电话费0.7,交通费0.1,办公费0.45, 差旅费1.02)。 业务费17.53万元(订阅全校报刊杂志7.53,宣传业务费 用5,校报专刊5)。 19.8 李治中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精品文档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1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一、科研经费是用于各级各类立项科研课题相关支出的经费,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它用; 二、经费支出范围依据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预算外不予支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预算支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支出; 三、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将收回; 四、具体经费使用流程: 1、购置仪器设备:填写《科研课题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购单》(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处审批。符合统一采购标准的仪器设备,须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程序购买,即: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务处领取) 提供技术参数及报价(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须在西城区指定供货商处、按指定标准询价并购买) 科研处负责人审批主管院长审批财务处负责人审批 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周期约1-2月) 批复准予购买携带本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簿》办理经费支出手续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库手续财务处结算; 2、材料:包括实验试剂、研究用药品、一次性易耗品、必需办公用品等,填写《科研课题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购单》报科研处审批,经费结算时须提供购置材料明细; 3、测试化验加工费:院内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用,填写《科研课题院内经费转账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处审批;院外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用,须提双方签署的测试 1 / 11 精品文档 化验加工协议书报科研处审批; 4、差旅费:参加与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培训、学术会议等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会议注册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须提供培训、学术会议的正式通知报科研处审批; 5、会议费: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召开的课题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相关费用,须提前报科研处审批; 6、档案/出版/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说明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编码填报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集团的科研竞争实力~保证集团公司科研经费的投入~本着加强管理、理顺关系、有利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综合类、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其来源,分类,如下: ,一,集团成员企业按自治区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科研经费。对于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要求科研经费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3.5%以上~对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要求科研经费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 ,二,纵向科研经费 指集团或集团成员企业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市各级政府得到的科研经费等。 ,三,横向科研经费。 指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科技协作、科技成果转让、科技 1 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拨给的科研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四,集团创新基金。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拨款

第三条列入集团科研计划以及与各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的科研项目经费的拨付~由集团公司负责。如无其他原因~原则上应按合同书中规定条款拨付。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科研经费拨款单》~经项目所在单位主管科研副总签字后~项目所在单位财务部凭单拨款。 第四条科研工作进展提前或有紧急需要的~可提前申请科技借款,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审查经费使用不当的~应减少或暂停拨款,项目严重拖延或课题中止的~应停拨经费~直至退回已拨部分经费~并报项目主管部门会同技术中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条凡申请提前借款、拨款的课题组~须先向项目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查提前借、拨款的理由~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由所属企业财务部按项目进行核算和拨款。 第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以及成员企业各项财务制度和规定~对于不合理的经费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执行。 第七条集团技术中心会同集团审计部有权检查、监督 2 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可根据项目计划任务的执行情况~与成员企业有关领导商讨停拨或缓拨科研经费。 第八条分年度拨款的科研项目~在年度检查时~由项目经理向项目承担单位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或书面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过项目管理部门认真审查~将审查结果报送集团技术中心备案。根据项目的执行情况~集团技术中心可建议项目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其项目经费的拨付。 第三章科研经费分配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A06216《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剩余财产计算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 清算费用 3 职工工资 4 社会保险费用 5 法定补偿金 6 清算税金及附加 7 清算所得税额 8 以前年度欠税额 9 其他债务 10 剩余财产(1-2- (9) 11 其中:累计盈余公积 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剩余财产分配 股东名称持有清算 企业权益 性投资比 例(%) 投资额分配的财 产金额 其中:确 认为股息 金额 13(1) 14(2) 15(3) 16 … 17 …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四、表单说明 《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0行=本表第1-2-…-9行。 2.第2行=主表第3行。 3.第6行=主表第4行。 4.第7行=主表第16行。

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说明(参考样式)【模板】

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说明(参考样式) 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系由xx和xx投资组建, 成立于xx年x月x 日。现持有xx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xx万元,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 企业分支机构: 本企业于xx年xx月xx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xx,有效期:三年。 二、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生成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信息为基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三、企业采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企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我们根据科

研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研发用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多个研发项目共用的,租入机器设备按使用工时或其他合理的方法分摊租赁费用;租入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研发场所的,按实际使用面积和合理的方法分摊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可采用直线或加速折旧方法,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估计折旧年限和残值计算其折旧率和年折旧额。 研发用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扣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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