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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二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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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02章在线测试

《保险法》第02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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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告知义务是( )的体现

A 、诚实信用原则

B 、保险利益原则

C 、补偿原则

D 、近因原则

2、关于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只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B 、只要发生约定的危险,保险人就应对被保险人予以补偿

C 、只要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保险人就应予以补偿

D 、这一原则适应于所有的商业保险。

3、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 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在 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

A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

B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

D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4、假设李某在2009年11月20日填写了一份为期1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单,并在身体状况上全部勾选“正常”,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其有高血压病史,但仍同其于2009年12月2日订立了相关合同。2011年5月,李某因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李某的女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此时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

A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B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C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D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该保险合同,并应承担相应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因未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退还保险费( )

A 、重大过失;可以

B 、过失;可以

C 、重大过失;应当

D 、过失;应当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保险法具有以下特征:( )

A、社会性

B、强制性

C、技术性

D、伦理性

2、根据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 ABD )

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

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女儿购买人寿险

C、某丙为屋前的一颗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投保

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

3、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选项有()

A、投保人告知义务

B、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C、危险增减的告知义务

D、投保人的保证

4、根据存在时间的不同,可以将保险利益分为()

A、现有利益

B、期待利益

C、消极利益

D、积极利益

5、在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中,哪一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 )

A、保险利益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损失补偿原则

D 、近因原则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正确

错误

2、只要是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就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正确

错误

3、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任何条款都有说明义务,未尽到此义务,则该条款无效。

正确

错误

4、投保人的保证只能明示,不能默示。

正确

错误

5、投保人可以以自己为受益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人投保。

正确

错误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文/王卓卓 【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已经成为保险法理论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对保险权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日益重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然而我国有关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制度却不尽完善,即使立法上明文规定的,也有许多疏陋之处。本文针对理论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详细论述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适用限制问题。【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限制第三人 保险代位求偿权源于损失填补原则。损失填补原则要求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的补偿来填补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财产保险领域无损害即无赔偿,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于财产保险,应无问题。有问题者,人身保险是否适用代位权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外,随着社会保障问题日益被重视,社会保险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也亟待深入探讨。本文将从这三个领域研究保险到位求偿权的适用限制问题。 补性。所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健康保险中不适用。 (三)从保险标的来看 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人身利益具有无价值的属性。因此,人身保险关系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自然无法用金钱来准确衡量,所获得的保险金只能算是对直接损失的弥补,而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痛苦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保险事故只是保险金给付的条件而并不能决定保险赔付的额度。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 通常,财产保险在理论上可以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四种。对财产损失保险适用保险代位权当不存疑议,争议较大的是在责任保险中是否适用保险代位权。 (一)责任保险的性质辨析 所谓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自身损害的填补,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致害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使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因此,责任保险适用“无损失既无保险”原则,同时它又呈现出与传统的较为典型的财产保险的差异性,朝着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保险的方向发展。 (二)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 责任保险既为财产保险,同样适用损害补偿原则,则无疑应适用保险代位权。只不过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笔者认为仅适用于共同侵权的情形。即:被保险人和其他共同侵权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时,保险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得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就是符合题目要求得,请将正确选项前得字母填在题后得括号内。?1、下列关于保险得判断正确得就是( ) A、保险就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得损失 2、"保险就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就是当事人得一方收受商定得金额,对于对方所遭受得损失或发生得危险予以补偿得合同。”这种说法属()?A、损失说B、非损失说 C、财产共同准备说D、二元说?3、关于保险与保证得关系,下列说法正确得就是( ) A、保证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才负有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得义务;保险关系中,有过错得第三者不履行赔偿义务时,保险人才负履行义务 B、保险与保证一样,都就是从属于主契约得从契约? C、保险与保证一样,保险人或保证人代偿债务后,在所有情况下都享有求偿权? D、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就是为她人履行义务;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就是履行自己应尽得义务 4、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得只就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得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 ( )? A、附合性B、议商性C、要式性D、射幸性?5、给付性保险合同与补偿性保险合同得区别在于() A、给付性保险合同都就是有偿得,补偿性保险合同有一些就是无偿得?B、给付性保险合同都就是强制得,补偿性保险合同都就是自愿得 C、给付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补偿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D、给付性保险合同不以补偿为目得,而补偿性保险合同则以补偿被保险人得实际损失为目得 6、中国第一部带有保险内容得法律就是( )?A、《钦定大清商律》B、《保险业章程草案》?C、《大清商律草案》D、《海商法草案》 7、关于保险得损失补偿原则,下列说法正确得就是()?A、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只对被保险人所遭受得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B、只要发生约定得危险,保险人就应对被保险人予以赔偿?C、只要保险标得发生损失,保险人就应给予赔偿?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补偿得保险金,不能少于其所受损失?8、近现代保险制度得发祥地为() A、英国 B、意大利北部地中海沿岸? C、西班牙得巴塞罗那 D、法国?9、关于保险合同就是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时代光华试题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时代光华试题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 单选题 1.从世界各国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看,养老保险可以划分为四种模式,我国的养老保险采用的模式是: 回答:正确 1. A 国家负担模式 2. B 国家和企业负担模式 3. C 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 4. D 企业、个人和国家负担模式 2.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当期的()支付。回答:正确 1. A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B 职工退休后养老金 3. C 失业保险金 4. D 死亡待遇 3.下列选项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回答:正确 1. A 基本养老金 2. B 失业待遇 3. C 病残待遇 4. D 死亡待遇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回答:正确 1. A 企业承担 2. B 个人承担 3. C 地方承担

4. D 政府承担 5.职工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时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由:回答:正确 1. A 家属支出 2. B 企业支出 3. C 社保基金支出 4. D 政府支出 6.新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基本养老金应该:回答:正确 1. A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2. B 分段计算,分别支付 3. C 只计算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统一支付 4. D 只计算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分别支付 7.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回答:正确 1. A 个人的平均工资指数 2. B 个人的平均收入指数 3. C 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4. D 个人的平均消费指数 8.世界各国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的国家是:回答:正确 1. A 德国 2. B 新加坡 3. C 苏联 4. D 瑞典 9.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金不同,它的标准由:回答:正确

保险法练习题及答案

新《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说明:本套试题共40题。其中单选20题,每题2分;多选20题,每题3分,漏选、多选、错选皆不得分;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经营,实行管理(C) A.分业;混业 B. 混业;分业 C. 分业;分业 D. 混业;混业 2、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在 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D) A.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 B.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 D.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3、保险合同成立后,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何人不得解除合同(A) A.保险人 B. 投保人 C. 被保险人 D. 受益人 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情形复杂的应在日内作出核定;在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应在做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D) A.三十;五 B. 二十;三 C. 二十;五 D. 三十;三 5、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能指定以下何人为受益人(B) A.被保险人 B.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 被保险人的配偶 D. 被保险人的子女 6、对于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怎样做才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C) A.三十;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手续费 B.二十;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手续费 C.三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二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7、在财产保险中,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显着增加时,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下列保险人哪种做法符合《保险法》的规定(C) A.将收取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给投保人 B.将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 ) 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 2."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是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这种说法属( ) A.损失说 B.非损失说 C.财产共同准备说 D.二元说 3.关于保险与保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才负有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保险关系中,有过错的第三者不履行赔偿义务时,保险人才负履行义务 B.保险与保证一样,都是从属于主契约的从契约 C.保险与保证一样,保险人或保证人代偿债务后,在所有情况下都享有求偿权 D.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他人履行义务;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4.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 ) A.附合性 B.议商性 C.要式性 D.射幸性 5.给付性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 ) A.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有偿的,补偿性保险合同有一些是无偿的 B.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强制的,补偿性保险合同都是自愿的 C.给付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补偿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 D.给付性保险合同不以补偿为目的,而补偿性保险合同则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目的 6.中国第一部带有保险内容的法律是( ) A.《钦定大清商律》 B.《保险业章程草案》 C.《大清商律草案》 D.《海商法草案》

简述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简述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摘要]保险合同具有附合性,在对保险合同解释的问题上,我国立法确立了对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以保护在保险合同缔约过程中居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一方的利益,但其在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上仅限于保险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并在适用的位阶上有严格的限制。为使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须对其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保险条款;不利解释;适用位阶;条款类型 《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该条在法律适用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 “不利解释原则”又称“不利条款起草人的解释原则”,或“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该原则是指当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格式合同的内容发生争议且保单用语可以做出两种或以上解释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不利解释原则始于1536年的一个英国判例。1536年英国人查德·马丁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当年6月18日,他承保了威廉·吉朋的人寿保险,保险金额2000英镑,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险费80英镑。被保险人吉朋于1537年5月29日死亡,其受益人请求保险人马丁依约给付保险金2000英镑。但马丁声称吉朋所保的12个月,是以阴历每月28天计算的,不是指公历上的12个月,因而保险期限已于公历5月20日届满,无需支付保险金。但受益人认为应按公历计算,保险事故发生于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应如数给付保险金。最后法院判决,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马丁有义务如数给付保险金。从此之后,当保险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也即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作为原则被各国所接受。 保险合同解释中的不利解释原则,系在保险单用语可以作出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保险单用语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之所以当保险条款用语出现歧义时应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学说和判例所持依据及其目的主要有三: (一)“附和合同说” 该说认为,保险合同所列明的条款一般皆由保险人预先拟定,实际上虽多由投保人为投保申请,但在通常情形,其对保险单之内容仅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并无讨价还价之余地,故保险契约为附和合同。在此情形下,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订立的自由完全被剥夺。因此,当保险合同条款用语有疑义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合同条款拟制人之解释。 (二)“专有技术说” 该说认为,保险发展成为具有高度技术性的商事行为贯穿了几个世纪,保险合同条款中所涉及术语的专门化和技术性,并非一般投保人所能完全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若保险人科学地运作保险技术,合理地使用保险术语,则没有干涉或解释条款之必要。但保险人在实践中存在滥用保险技术,在保险条款中使用晦涩或模糊之文字,因此,应作不利于保险人之解释。(三)“弱者保护说” 该说认为,在保险交易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主要表现为“交易能力不对等”,具体表现为:一是交易力量悬殊。保险业具有垄断性质,谈论合同自由是虚幻的:二是交易信息不对称。保险合同是复杂的法律文件,非业内人士很难理解其中的文字。保险人拥有保险的专门技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而一般普通投保大众对此则不了解。因此,当对保险单条款发生歧义时,应作不利于保险人之解释。 上述各种学说与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揭示了保险合同疑义解释原则的法理依据及其目

保险法考题及答案

单选题: 1.张某拟为其妻王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应征得王某的书面同意 B.保险金额应征得王某认可 C.受益人应由王某指定 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王某书面同意 2.下列关于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受益人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能成为受益人 C.受益人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 D.受益人对保险标的须具有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具有要式性这一特征,这意味着( ) A.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必须在保险单交付之后成立 C.财产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按规定填写了投保单之后成立 D.人身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之后成立 4.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填写投保单之时 B.要约发出之时 C.保险人承诺之时 D.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之后 5.关于保险利益原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保险利益成立需具备三个要件:必须是合法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B.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 C.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D.对于保险利益的时效,不同的保险合同是一样的 6.2009年10月,李某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了30年期人身保险1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1年6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因遇车祸意外身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仍应支付约定的保险金,但是应该扣除未缴纳的保费 B.因李某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 C.李某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7、2011年,阮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2012年4月10日,阮某由于车祸致残,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阮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期限是?() A.2013年4月10日前 B.2014年4月10日前

社保法全文解读

2011新施行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 2011年03月08日来源:人社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课题组成员:杨路、王国军、李一萌、董庶、王晓梅。 〔1〕江朝国:《保险法基础理论》,瑞兴图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 险代位求偿权,也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 赔偿责任的第三者的求偿权利。保险代位制度是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保险法中损失填补原则所派生的代位原则的核心,在各国保险法中均占有重要地位。由于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部分问题出现了认识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相同事实在不同法院、不同审判人员之间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本文系课题组的倾向意见,难免挂一漏万,权当抛砖引玉,供批评指正。 一、保险代位制度的适用范围 《保险法》财产保险篇设有保险代位权,其适用于财产保险,自不待言。然实践中有些问题仍存争议,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 否定说认为,医疗费用保险于人身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和保险代位制度。肯定说认为,医疗费用保险介于人身和财产保险之间,属于中间性保险,其保险金给付具有补偿性质,应适用补偿原则和保险代位制度。〔1〕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均有失偏颇,应将医疗费用保险区分为补偿性和非补偿性保险,前者适用保险代位制度,后者则不适用。 人身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和保险代位制度的原因在于生命、身体的无价性。当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完整性时,因其无法以金钱价值计算,所以被保险人所获赔偿与其损失之间无法进行比较衡量,也就不存在被保险人籍由保险超额获利。相反,财产险中的损失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如事故的发生可归责于第三者,被保险人除可向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金外,还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就可能获得双重赔偿。这与保险制度的补偿原则不符,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但如单纯禁止获得保险赔偿的被保险人向第三者求偿,又会使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因保险而减免, 使第三者成为事实上的受益者,与公平原则不符。为调整三者间的利益关系,保险法设计了独有的保险代位制度,将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依法让渡给保险人,既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又维持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应根据上述立法趣旨判断。如医疗费用保险所补偿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完整性所导致的损失,则该保险不适用保险代位制度;相反,如补偿的是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损失,因医疗费用损失可用金钱衡量,就应适用保险代位制度。保险业在设计此类险种时,是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的。保监会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条、第4条也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销售补偿性和非补偿性两种不同性质的医疗费用保险。两种保险的保险费率不同,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购。一概将医疗费用保险视为人身险,罔顾行政法规和保险业经营现状,显然不妥。而且,当前保险市场已相当成熟,各种保障内容的保险产品给消费者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甚至有的保险公司同时销售多种医疗费用保险。当消费者自愿选择支付较低保费以换取较低保障的补偿性医疗费用保险后,要求享有非补偿性医疗保险的保障,有悖公平原则,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司法实践中,对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应当遵循合同“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处理。比如中国人寿的《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中国人寿《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中国人保《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等,从合同名称上就可以简单判断出是否适用补偿原则,通常人一般不会产生误解,法院也就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保险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鉴于医疗费用通常被作为人身保险的附加险,通常人也将它理解成不适用补偿性原则的人身险,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可以将之视为定额给付型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和保险代位制度。至于保险人设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保 !!!!!!!!!!!!!!!!!

新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新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新《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说明:本套试题共40题。其中单选20题,每题2分;多选20题,每题3分,漏选、多选、错选皆不得分;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 行经营,实行管理(C) A. 分业;混业 B. 混业;分业 C. 分业;分业 D. 混业;混业 2、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 在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D)

A.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 立 B.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 立 D.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3、保险合同成立后,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何人不得解除合同(A) A. 保险人 B. 投保人 C. 被保险 人 D. 受益人 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情形复杂的应在日内作出核定;在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应在做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D)

A. 三十; 五 B. 二十;三 C. 二十; 五 D. 三十;三 5、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能指定以下何人为受益人(B) A. 被保险人 B.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 被保险人的配偶 D. 被保险人的子女 6、对于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怎样做才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C) A. 三十;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手续 费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工伤保险的变化试题答案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工伤保险的变化 单选题 1.下列行业中,属于中等风险行业的是:回答:正确 1. A 银行业 2. B 房地产业 3. C 石油加工 4. D 证券业 2.在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包括:回答:正确 1. A 患职业病的 2. B 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 3. C 工作时间前后发生的事故伤害 4. D 鼠标手 3.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左右。回答:正确 1. A 0.5% 2. B 1% 3. C 1.5% 4. D 2% 4.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时间是:回答:正确 1. A 2010年7月1日 2. B 2011年1月1日 3. C 2011年7月1日 4. D 2012年1月1日 5.关于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与旧规定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回答:正确

1. A 增加了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2. B 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3. C 简化了工伤认定的处理程序 4. D 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6.工伤保险受理的有效时间是:回答:正确 1. A 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 2. B 事故发生后6个月内 3. C 事故发生后9个月内 4. D 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7.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回答:正确 1.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72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4. D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 8.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回答:正确 1. A 30 2. B 45 3. C 60 4. D 90 9.设立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机构是:回答:正确 1. A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名称:Financial Law 课程编号:013A2100 学时:36学分:2.0 一、课程教学对象 本大纲适应于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给本系开设。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金融法》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专业限选课,是一门专业性很强、涉及面极广的专业课。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学习,熟悉金融法学的基本原理、金融法的基本制度和相关的业务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金融法律的内容,了解相关领域国外立法状况;培养具有熟悉金融、通晓法律、善于经营的复合型金融人才。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 学生需先修法理学、民法、经济法。 四、课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总学时数: 36) 本课程授课计划36学时,授课学时分配如下: 第1章金融法概述(4学时) 1.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A) 2.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A) 3.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A) 第2章中央银行法(4学时) 1.中央银行法概述 (A) 2.货币政策及货币政策工具 (A) 3.中央银行的其他法定业务 (C) 第3章商业银行法(6学时) 1.商业银行法概述 (A) 2.商业银行的设立与变更 (A) 3.商业银行的业务 (A) 第4章证券法(6学时) 1.证券法概述 (B)

2.证券发行制度 (A) 3.证券交易制度 (A) 4.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 (B) 5.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B) 第5章信托法(2学时) 1.信托法概述 (A) 2.信托的设立 (B) 3.金融信托 (A) 第6章保险法(6学时) 1.保险法概述 (B) 2.保险合同 (A) 3.保险公司及其经营规则 (C) 4.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C) 第7章外汇与外债管理法(4学时) 1.外汇管理法 (C) 2.外债管理法 (C) 3.法律责任 (B) 第8章金融监管制度(3学时) 1.金融监管法概述 (B) 2.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A) 3.证券业监管法律制度 (B) 4.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 (B) 复习(1学时) 五、教材及参考书 1.理论教材 殷少平编著金融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主要参文献 [1] 朱大旗主编金融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 吴志攀主编金融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 王文宇编著新金融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5] 叶林编著证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6] 江朝国编著保险法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7] 周玉华编著最新保险法法理精义与实例解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保险法综合测试题一

综合测试题(一) 一、单选题 新《保险法》 1.《保险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B )行为。 A、保险 B、商业保险 C、社会保险 D、社会救济 2.《保险法》要求,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A )。 A、诚实信用原则 B、安全性原则 C、完全自愿原则 D、高效快速原则 3.(A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A、投保人 B、保险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4.保险合同成立后,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A )不得解除合同 A、保险人 B、投保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5.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D )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A、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 B、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 D、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6.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D)的利益。 A、经济上; B、物资上; C、所有权; D、法律上承认 7.(A)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新《保险法》)。 A.2009年2月28日B.2009年5月1日 C.2010年1月1日D.2009年10月1日 8.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B )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A.三十日B.二年C.六个月D.五年 9.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C )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五日内B.二十日内C.三十日内D.六十日内 10.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B),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A.三日内B.六十日内C.十日内D.三十日内 11.根据新《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的( C )变更不需要经过保险监管机构批准。A.名称B.注册资本C.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D.分立或者合并 12.按新《保险法》要求,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为(A )a. 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b.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c. 保险公司欠缴税款; d. 普通破产债权。 A、a-b-c-d B、b-a-c-d C、c-a-b-d D、c-a-d-b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新保险法试题含答案

新《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经营,实行管理(C) A. 分业;混业 B. 混业;分业 C. 分业;分业 D. 混业;混业 2、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在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D) A.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 B.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 D.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3、保险合同成立后,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何人不得解除合同(A) A. 保险人 B. 投保人 C. 被保险人 D. 受益人 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情形复杂的应在日内作出核定;在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应在做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D) A. 三十;五 B. 二十;三 C. 二十;五 D. 三十;三 5、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能指定以下何人为受益人(B) A. 被保险人 B.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 被保险人的配偶 D. 被保险人的子女 6、对于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怎样做才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C) A. 三十;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手续费 B. 二十;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手续费 C. 三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 二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7、在财产保险中,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显著增加时,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下列保险人哪种做法符合《保险法》的规定(C) A. 将收取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给投保人 B. 将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C. 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D. 以上皆不对 8、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为赔偿计算标准(B) A. 约定的保险价值;约定的保险价值 B. 约定的保险价值;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 C. 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约定的保险价值 D. 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 9、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B) A.保险代理人既可为单位,也可为个人 B.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C.保险代理人不得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D.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10、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选项所列哪种情形必然导致保险人免责(A) A.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 B.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 C. 被保险人犯罪 D. 被保险人自杀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 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使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在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保险作为覆盖面最广、建立时间最长、基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险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保险法》中也用了最多的篇幅进行阐述。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此外,2008年2月,国务院决定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 (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的是退休养老制度,由各机关单位各自负责,退休后,根据工作年限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主要筹资渠道的规定。 1、制度模式。 (1)现收现付制,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保险费收入全部用于当期养老金的支付,以支定收,实现现收现付。 (2)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3)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度和部分积累相结合,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建

法律实务书单

书单 一、最近两个月新书: 《劳动法律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法律出版社 《劳动合同法律纠纷处理及依据与解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法律出版社《房屋买卖法律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法律出版社《公司法律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法律出版社《公司案件法律适用关键词与典型案例指导》俞秋玮编着 《新三板操作实务及分析解读》李慎波、毛伟编着 《中小企业资本梦:新三板挂牌实务操作指南》高慧编着 《中国涉外商事仲裁实务指引》许进胜陈曦编着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决:412个实务要点深度释解》张远堂编着 《调解实务与技巧》梁海明主编 《中国律师业务:开拓与创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着 《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律规制》陈亦聪编着 《婚姻、劳动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合同、侵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民事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金融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公司、企业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公司案件审判指导》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编

《担保案件审判指导》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编 《合同案件审判指导》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编 《律师事务所管理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组编 《婚姻家庭与继承律师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组编 二、高杉峻律师整理的民商实务书单: 根据大家推荐的书目和自己阅读的体验,现制作此《民商法实务书单》,筛选标准为:1、读过觉得好的,列入;2、没有读过、但广泛推荐、且少人强烈反对的,列入;3、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释义书和最高院的司解理解与适用书,属当然书目,就不一一列入了。 具体书单如下,谨供大家参考: 一、民商法实务核心书目(六本) 《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江伟、傅郁林) 《民法总论》(朱庆育) 《合同法总论》(韩世远) 《侵权责任法》(程啸)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曹士兵) 《亲属法原论》(余延满) 二、执业技能类 《公司并购文件撰写指要》(史凝祯,中信社) 《法律意见书的研究与制作》(张庆、刘宁) 《法律尽职调查指要》(康?、谢菁菁) 《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吕立山、江宪胜) 《律师之道:新律师的必修课》(君合所) 《律师之道(2):资深律师的11堂业务课》(君合所) 《律师执业基本技能》(律协培训配套教材)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律协培训配套教材) 《Essential Lawyering Skills》(Stefen Krieger & Richard Neumann) 《英文合同阅读与分析技巧》(范文祥) 《英文合同解读》(王辉) 《平易英文法律写作教程:课文与练习》(布莱恩·A·加纳) 《The Redbook: A Manual on Legal Style》(Bryan A. Garner) 三、部门法实务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新民事诉讼法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江必新) 《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江必新等) 《新民事诉讼法与律师实务》(蒋勇) 《民事证据规则应用》(沈志先)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上海新政解读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上海新政解读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基本思想 1、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上海从1986年开始国有企业社会统筹) 2、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 (上海从1993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 3、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贡献挂钩 (养老金与缴纳基数挂钩) 4、养老金待遇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结合)养老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过程。93年开始养老金每年在增加,2005年12月上海市平均养老金988元,2010年12月开始最新调整为2017元。 第二部分国家社保制度的新变化及亮点 一、社会保险实现广覆盖 1.《社会保险法》确立 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明确国家建立五种社保制度 社会保险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2.法律还同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转移,可衔接,具体转移衔接按2009年出台的转移衔接办法。 4.2010年开始,养老保险账户应该是唯一的了。 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1、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 2、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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