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之矛盾观》复习
一、考点突破:
(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二)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1.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
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课标要求:
运用生活中的事例,说明事物自身“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理解矛盾分析法的普遍意义,能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解决问题时要抓住主要矛盾。
二、重难点提示:
重点:
1. 矛盾观的整体框架
2. 准确理解矛盾的含义、基本属性及其关系
3. 矛盾的普遍性
4. 矛盾的特殊性
5.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6.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
7.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
8. 正确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9. 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难点:
1. 矛盾观的整体框架
2.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3. 正确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4. 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在近三年的新课程高考中,本讲的内容一直是考查的重点。
1. 考查题型——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
2. 能力要求——着重考查考生对哲学基本观点的掌握、理解和运用能力,且对能力要求的较高。在本讲的学习中要注意多题型、多角度去思考和把握课本的基础知识点,并着重于理解和运用。
3. 考查热点——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说明我国根据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意义;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民币升值的影响;运用主要矛盾的原理,分析“发展是硬道理”、“把发展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等内容。
重点知识解读:
矛盾观的整体框架
矛盾含义承认矛盾
一分为二
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
共性与个
性的关系
运用普特
关系看问题
主次矛盾、矛
盾的主次方面
两点论与重
点论相统一
矛
盾
分
析
方
法基本属性
普遍性
特殊性
特征
准确理解矛盾的含义、基本属性及其关系3. 矛盾的普遍性
原理内容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正确对待矛盾,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实际运用①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城乡之间的关系
②和谐社会建设与各种社会矛盾的关系
4. 矛盾的特殊性
含义指矛盾着的事物及事物的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一是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论
具体问题含义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