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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材料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材料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1日在登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登封市财政局局长王建永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强基础、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17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78,589万元,增长33.92%。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64,799万元,增长13.9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4,531万元,增长37.58%;地方财政支出完成

640,844万元,增长17.95%。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0,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50,3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22%,按可比口径增长7.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6,78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63%,按可比口径增长12.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63%;非税收入完成935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30%,同比下降0.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37%。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6,279万元,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上级代发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525,64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25,5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9%,比上年增支74138万元,增长16.42%。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2,210万元,后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55,842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55,842万元,为预算的100%,按可比口径增长5.92%。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7347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51%。其中:国税部门完成46002万元,增长51.35%;地税部门完成27476万元,下降18.65%。

◆非税收入完成82364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0.7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1496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4.02%;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08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3.48%;罚没收入完成747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5.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399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9.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281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45%。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0,877万元,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上级代发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减去补助乡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30,60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30,547万元,为预算的99.99%,增长13.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45,280万元,后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4,20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94,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5.73%。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17,92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15,2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4%,增长25.45%。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45,280万元,后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4,20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94,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5.73%。

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加上2016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减去追加乡级支出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7001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73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增长1.71%。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从2017年起,社会保险基金实行郑州市级统筹,由郑州市统一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向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我市不再编制该项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4.88亿元,2017年争取省政府代发新增债券1.86亿元,当年偿还及核销政府性债务本金0.71亿元,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6.03亿元。郑州市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2.35亿元,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不超过郑州市规定的限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六)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财政部门团结奋进,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1.坚持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并重,促进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停征21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减收金额2350万元。坚持依法征管、综合治税,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职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收监控和稽查力度,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和政府补贴项目纳税情况,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努力避免税收流失。全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5.68亿元,比上年增长1

2.97%,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2.65个百分点。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账户管理,统管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探索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水平和效率,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坚持扩大投资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投资规模。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政府代发新增债券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中心城区功能提升、污水处理厂、美丽乡村、学校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全年科学技术支出达到4436万元,比上年增长72.67%,重点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科普活动和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对中岳非晶、少林刚玉、翱翔航空等创新型龙头企业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了奖励补助。加大对通用机场建设、产业集聚区、文化旅游专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申请省政府代发置换债券,基本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降低了债务成本;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确保了债务规模不超过郑州市批准的债务限额;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使政府性债务风险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

3.坚持厉行节约与改善民生并重,促进了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在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5.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4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6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36%。累计拨付教育支出10.85亿元。不断完善教师工资待遇标准,认真落实班主任津贴制度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发放中小学班主任津贴435.5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75.5万元,支持完成教师培训1.6万人次。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5个。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累计拨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1856万元。累计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4亿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80元;孤儿养育标准达到城镇每人每年1250元、农村每人每年950元;统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840元。认真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完成就业培训8525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60万元,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775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76人。累计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7亿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和医保目录,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和慢性病防治工作。为基层医疗单位配备彩超、DR等医疗设备和体检车辆,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累计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05万元。持续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补助资金123万元。拨付资金150万元,支持开展戏曲大赛等民间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拨付资金100万元,保障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机制正常运转。落实文化扶贫政策,拨付资金260万元,为85个贫困村配备了阅览桌椅、健身器材和文艺器材。累计拨付扶贫专项资金5.1亿元。大力支持实施整村推进、科技产业化、区域特色经济、光伏发电、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建设,支持实施雨露计划,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和创业能力,完成贫困人口培训869人。累计拨付节能环保资金2.65亿元。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雨污分流和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革,支持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3.1万户。

4.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监督并重,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全

面提升。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对照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同步编制了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预算,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探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选取了6个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各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安置区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积极谋划推进PPP项目,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一期)、市民文化中心项目顺利实施,南水北调、环嵩山旅游公路项目有序推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2016-2017年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35535万元,收回本级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了政府采购网上审报、网上备案、网上竞价、网上采购,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2017年,累计实现采购规模11.1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节约率12%。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改进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规范、

安全、高效运行。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2017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38个,总评审金额35.82亿元,审定金额32.33亿元,审减资金3.49亿元,综合审减率9.74%。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努力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撑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经济运行虽已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但下行压力仍然存在,财政增收的基础仍不稳固;同时,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局面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善;项目建设资金短缺与支出进度迟缓等问题并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善解决。

二、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的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强基础、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整合各项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2.依法理财,精细管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调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方式,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着力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项目安排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审慎稳妥,留有余地。收入安排实事求是,避免出现顺周期调节,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保持适度财政储备,应对不可预见因素。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67,9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0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80,800万元,增长15.32%;非税收入安排87100万元,下降6.89%。按照现行上下级财政管理体制及目前测算情况,全市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净收入121,889万元及调入资金106,059万元,全市财力可达495,848万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848万元,比上年安排数增长16.30%。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3,370万元,增长11.2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95980万元,增长30.62%;非税收入安排77390万元,下降6.04%。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安排39640万元,增长18.20%。

◆企业所得税安排14412万元,增长8.89%。

◆个人所得税安排2340万元,增长0.78%。

◆资源税安排3657万元,增长56.08%。

◆城建税安排3031万元,下降3.75%。

◆房产税安排541万元,下降16.12%。

◆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44949万元,比上年下降20.88%。主要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640万元,景区门票收入24000万元,其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收入309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4000万元,下降34.26%。

按照收入预算安排和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445,326万元,增长16.89%。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153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712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4221万元。

◆教育支出138,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07,438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408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691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4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7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74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130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46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97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274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11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547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822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8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198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2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37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903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013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0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916

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392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762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9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96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9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396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39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71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37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74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846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938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51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9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5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75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14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38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3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5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97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4667万元。

◆预备费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6,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3.72%;按照以收定支原则今年计划安排支出250,741万元,把没有安排支出项目的106,059万元作为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6,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3.72%。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偿使用费收入350,000万元,增长87.04%。主要是根据我市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测算、安排了相应的收入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0万元,增长6.53%。

◆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增长3.76%。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250,7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城建类项目34871万元,交通类项目42707万元,扶贫类项目592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类项目7745万元,土地收储成本、安置房建设及道路征迁补偿143,444万元,其它项目5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74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圆满完成预算任务,2018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战略定位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认真落实好

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做强先进工业、做大文化旅游产业、做优现代农业,支持招商引资、创业创新和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着力支持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二)继续落实完善综合治税机制,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围绕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以信息共享、税源共管为目标,完善细化并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举措,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

(三)继续优化整合财政资金,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继续清理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民生优先原则,持续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打赢精准扶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继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透明度。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电子化支付改革。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效率不断提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大力支持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用PPP模式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科学谋划PPP项目,不断提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水平。围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树立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消化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禁止利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登封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搞好服务保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力争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在管财用财上有新成效,在保障能力上有新提升,为登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支持,为我市早日建成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做出积极贡献。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2018年1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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