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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的意义和用法

之字的意义和用法
之字的意义和用法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三种类型:

1、相当于“的”,是定语的标志。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②菊之爱,陱后鲜有闻。③水陆草木之花。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③菊,花之隐逸者也。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时间副词后起补足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①公将鼓之。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③怅恨久之。

二、作代词用。(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

①具答之。②亲戚畔之。③彼竭我盈,故克之。④又数刀毙之。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件事”、“那”、

“那样”等。例如:

①渔人甚异之。②子骥,高尚士也,闻之。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如:

①辍耕之垄上。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四、语法作用。

(1)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① 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

(2)定语后置标志,无实义。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如:①马之千里者。

②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之”作代词用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之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 (他们)、"它" (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 这" ,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之”作动词用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古文中之字作为动词的用法

古文中之字作为动词的用法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古文中之字作为代词的用法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古文中之字作为助词的用法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文言文中之字用法

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 “之”的用法,总结起来不外乎作代词、助词、动词。 一、“之”作代词用,用在动词的后面。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夏蚊成雷……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童趣》) 2、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童趣》) 3、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4、择其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十则》)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③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④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分析以上例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物”、“趣”、“洲”、“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童趣》)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十则》) 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这种情况下,“之”一般用在时间副词的后面。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三、“之”作动词用,“往、前往”的意思。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发现“之”的后面都跟了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而的用法

文言文中“而”的用法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表示顺承或者承接,故此看来,顺承与承接是一码事,指的都是:用“而”连接有时间先后关系的两个动词。顺承关系就是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而”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 ①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者(《劝学》) ②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蜀道难》) ③北救赵而西却秦,此五霸之伐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①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②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屈原列传》) ③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绛皜驳色,而皆若偻(《登泰山记》) ④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①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陈情表》) ②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鸿门宴》) ③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师说》)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①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②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六国论》) ③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陈情表》)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①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②死而有知,其几何离(《祭十二郎文》)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①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③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鸿门宴》) 7.表示因果关系, ①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②表恶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战》) 8.表示目的关系, ①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古汉语中“之”字的用法

古汉语中“之”字的用法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 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 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 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 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 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 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 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 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也”字的用法

“也”字的用法 (一)“也”字作助词的用法: 1、“也”字表示判断语气的用法:一般译为“是”“就是”。 ①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张良曰:“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鸿门宴》) 2、“也”字作句末语气词的用法:表示陈述或解释语气. ①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齐桓晋文之事》) ②雷霆乍惊,宫车过也.(《阿房宫赋》) 3、“也”字用在句中或句末的用法: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 ①鸣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过秦论》) ②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③古之人不余欺也(《石钟山记》) 4、“也”字用在句末的用法:表示疑问或反诘语气. ①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②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③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 5、“也”字用在句末的用法:表示祈使语气.

①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崤之战》) ②当相与共谋之,勿令姊有穷途之虑也(《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二)“也”字作句中语气词的用法:用在句中,表示语气停顿。 ①是说也,人常疑之.(《石钟山记》) ②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师说》) “……之谓也”“其……之谓也”“其……之谓乎”意思是“说的就是……啊” ①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齐桓晋文之事》) “也哉”语气助词连用,为加强语气,多有感叹或反诘之意.例: ①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触龙说赵太后》) ②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病梅馆记》) ③岂独伶人也哉!(《伶官传序》)

文言文中之字用法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一、之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 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二)指 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均之 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 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 抗衡。(《赤壁之战》)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 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 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 输》,即"宋有何罪")(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 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 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师道之不 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悍吏之来吾乡, 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 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 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 壁之战》)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 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 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 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 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 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 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 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 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 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 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 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 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文言虚词“且”字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 ①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者(《劝学》) ②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蜀道难》) ③北救赵而西却秦,此五霸之伐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①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②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屈原列传》) ③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绛皜驳色,而皆若偻(《登泰山记》) ④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①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陈情表》) ②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鸿门宴》) ③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师说》)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①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②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六国论》) ③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陈情表》)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①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②死而有知,其几何离(《祭十二郎文》)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①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③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鸿门宴》) 7.表示因果关系, ①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②表恶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战》) 8.表示目的关系, ①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②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①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促织》) ②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项脊轩志》) (三)通“如”:好像,如同。 ①军惊而坏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①未几而摇头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虎丘记》) ②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③我决起而飞,枪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逍遥游》) 【而后】才,方才。 ①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②三月而后成。

以字的用法

析论古代汉语中“以”字的虚词用法 董丽 论文摘要:本文在介绍“以”字来源,字形的演变及“以”字词性的发展演变过程的基础上,对“以”字在古代汉语中的虚词用法从介词、连词、副词及连用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着重对“以”字的7种介词用法,10种副词用法分别进行分类举例说明。 关键词:古代汉语以虚词介词连词副词连用结构 “以”字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词,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它的用法不断扩展,词义不断增加,词性有所改变,它不仅是一多义词,而且还是一个多性词,了解它、掌握它正确地使用它,对我们说汉语的人和学汉语的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在古代汉语中,“以”字是一个多性词。“以”字在甲骨文中作为和。古文作“吕”。《说文·已部》:“耜,用也,从反巳。贾侍中说,已意已实也。象形。”段玉裁注:“谓人意已坚实,见诸施行也。”或自行之,或用人行之。并把造字由象形改为指事亦象形。徐中舒认为,耜即耜的本字,象农具耜形,“耜为用具,故古文借为以字。以,用也。”“以”字最早作为动词“用”义,这是毫无疑义的了。 用作本义“耜”的“以”,在古代典籍中已很难见到,一般只用后起字“耜”。如“寿略其耜,俶载南亩。”(《诗经·周颂·载芟》) “以”字作动词用,表“率领”之意是比较早的。在甲骨文中,“以”字就不限于作动词“用”义了。例如: 1.乙亥,贞令佀眾□,受又(祐)。(郭沫若《卜辞通篡》106页) 这是一段表示征伐的卜辞,句中“以(佀)即为动词“率领带领”义。 2.庚辰王卜,才贞,今日其逆旅以执于东单。亡。 “以字应训为与,执指俘虏言之。这一条是说,今天应该迎接凯旋的师旅于东单,没有灾害的。”(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句中“以”应是连词。 到了西周金文,“以”有了更大发展,单独作谓语的已经非常少。例如: 3.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尸。(小臣簋) 4.王以侯内于寝。(麦方尊) 5.以乃师左比毛父。(班簋)

文言文中的“者”字的用法

文言文中的“者”的用法 一、特殊代词 “者”是文言文比较特殊的代词。这种特殊体现在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必须和其他词(词组)构成“者”字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 (一)者 “者”字词组的构成有如下几种情況: 1形容词(词组)、动词(词组)、主谓词组+者 “者”字前面的形容词(词组)、动词(词组)或主谓词组作为定语,修饰“者”所指代的人或事物,组成具有偏正关系的词组,表示“……的人”或“……的事物”。例如: ①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論語?子張》) 2名词(词组)+者 “者”字有时也与名词或名词词组构成“者”字词组,用于复指它前面的名词,起到区别人或事物的作用。例如: ②廉頗者?,趙之良將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3数词+者 有时数词出现在“者”前面,与“者”组成“者”字词组,这时“者”所指代的人或事物可能在上文已出现过,数词是对出现过的事物加以总括或提示,表示几类人、几件事或几样东西。 ③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榖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聖王之 制也》) ④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孟子· 告子上》) 有时只是表示在某个范围内与其他部分的区别,多为表示年齡。例如: ⑤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寡人之于國也》) 可以看出,“者”字词组所表达的具有什么特點的人、事、物,是按照某种特点从总体中区别出来的一部分。 当“者”字所指代的对象已经出现时,“者”字词组作为定語,放于名词(词组)后面,作補充説明。有时还通过“之”将名词(词组)与“者”字词组连接起來。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1名词(词组)+“者”字词组 ⑥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史記·刺客列傳》) 2名词(词组)+之+“者”字词组 ⑦會冬,大寒雨雪,卒之墮指????者?十二三。(《史記·匈奴列傅》) 二、助词 (1)表判断,用于主语后。 如:亚父者,范增也。——《鸿门宴》 亚父。是范增。 (2)定语后置的标志。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 。 群臣侍殿上者。 (3)用在否定词、表示时间、地点的名词之后。

“而”字用法辨析

浅谈主谓之间的“而”之用法 201230010301 陈宏 一、常见“而”的用法 通常情况下,在古代汉语中,“而”字作为虚词的用法有以下几种: 表示转折关系。即“而”连接的前后是转折关系,基本可以翻译为“然而”“但是”“可是”等。 表示顺承关系,也叫顺接关系。即“而”连接的前后是顺承(顺接)关系,也就是说前后两个动作行为有先后关系(不可颠倒),基本可以翻译为“然后”“而后”“随后”等,或者不译。 表示并列关系。即“而”连接的前后是并列关系,也就是说前后两个动作行为或事物、情形(如原因、条件等)是并列的关系关系(一般可以颠倒顺序),基本可以翻译为“而且”“而”等,或者不译。 表示修饰关系。即“而”连接的前后是修饰关系,也就是说前面的词语是修饰后面的词语的(不可颠倒),这种关系现在也叫状中关系(前面的词语是后面的词语的状语),基本可以翻译为“地”,或者不译。 表示因果关系。即“而”连接的前后是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而”前是原因,“而”后是结果(不可颠倒),基本可以翻译为“因而”或“而”等,或者不译。 二、主谓之间“而”的用法浅析 然而有些“而”被置于主谓之间,如: 1、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左传·襄公三十年》) 2、若可, 君而继之。(《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3、相鼠有皮, 人而无仪; 人而无仪, 不死何为?( 《诗经国风 鄘风》) 4、国君而仇匹夫, 惧者甚众矣。(《左传》) 5、管氏而知礼, 孰不知礼?(《论语》) 6、郑伯南也, 王而卑之, 是不尊也。(《国语》) 7、且先君而有知也, 毋宁夫人, 而焉用老臣?(《左传》) 这些“而”字的用法,可以体现为表层语法意义和深层的语义涵义。从表层的语法层次来看,“而”的用法有: 1、表示假设。 2、表示顺承。 3、表示转折。

祭十二郎文“其”字的意义和用法例谈

《祭十二郎文》中“其”字的意义和用法 “其”作为文言虚词,用法多且使用频率高,这在韩愈《祭十二郎文》中体现得非常充分。对于它的意义和用法,很多师生容易混淆,分辨不清。利用此文,仔细辨析,将有助于掌握它的用法。笔者为此梳理了本文出现的34个“其”的意义和用法,供大家一起探讨: 代词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的”“它的”“他们的” 1、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第三人称代词,她的,指韩愈的嫂嫂 2、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第三人称代词,他的,指韩会 3、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第三人称代词,他的,指韩会

4、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而不克蒙其泽矣。第三人称代词,他们,指韩会家族 5、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第三人称代词,他的,指孩提 6、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第三人称代词,他们的,指奴婢们 7、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第三人称代词,她们,指吾子与汝子 8、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第三人称代词,她们,指吾子与汝子 二、第二人称代词,可译为“你的”“你们的” 9、止一岁,请归取其孥。第二人称代词,

你的,指十二郎 10、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第二人称代词,你的,指十二郎 11、殓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第二人称代词,你的,指十二郎 三、指示代词,可译为“这(些)”“那(些)” 12、其后四年,而归视汝。指示代词,那 13、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指示代词,那,指代前面一句话 14、呜呼!其信然矣!指示代词,这 15、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指示代词,那(些)

副词 一、表推测,可译为“大概”“也许” 16、呜呼!其信然矣!副词,表示推测,大概。 17、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副词,表示推测,大概。 二、表反诘,同“岂”,可译为“难道” 18、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副词,表示反诘,难道 19、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表示反诘,难道,还 20、吾实为之,其又何尤!表示反诘,难道

(完整版)文言文中之字用法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一、之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 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 人,作宾语。)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人非 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二)指示代词,表 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均之二策。(《廉 颇蔺相如列传》)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 有的可不译。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 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 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三)结构助词,宾语前 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 时应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 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师说》)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孤之 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五)音节助词。用在形 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

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 作代词 1.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 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 作助词 1. 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 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 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 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 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 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 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 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 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 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 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 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 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 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 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 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 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之

“而”字用法例析

“而”字用法例析 “实字易训,虚字难释”,“而”是文言文中最常见的虚词之一,其用法跟现代汉语多有不同,且灵活多变: 一、连接平等的两件事物,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与”。如: 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二、连接前后程度不等的两件事物,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而且”、“并且”、“而且又”、“并且也”。如: 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三、连接前因后果的两件事,表示因果关系。可译为“因而”、“因为……就”。如: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 感极而.悲者也。 四、连接相对、相反的两种事物,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可是”、“却”、“反而”。如: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五、连接状语与动词,表示修饰关系。可译为“地”或不译。如: 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 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 六、连接两个同时发生的动作,前者是后者的情态或方式。可译为“着”。如: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也。 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 七、连接两个动作,前者表示方法手段,后者表示目的。可译为“来”、“去”。如: 临渊而.渔,溪深而渔肥。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八、连接两事物,表示在某种情况下,自然会产生相应的结果。可译为“就”。如: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冥。 九、连接两件事,前者表示事情费时长而发生的迟缓。可译为“才”。如: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十、连接两个动作或两种情况,表示时间前后相继。可译为“然后”、“以后”。如: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 十一、和“既”、“俄”、“已”、等组成固定词语。如: 既而 ..尽奔腾分合五阵之势。 已而 ..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 俄而 ..,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

以字用法

“以”,作为介词的用法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在古汉语中。古汉语中,“以”单独使用,组成的介宾词组,作状语或是补语。其情况可具体分为九种: 一、引进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手段、前提,这时的“以”可译为“用”“拿”“凭”等。在古代文言文中,这样的用例很多见。 在《聊斋志异·狼三则》中有“屠暴起,以刀劈狼首”,这里的“以”就作“用”来讲了;在《墨子·法仪》中有“百工为方以矩,为园以规,直以绳,正以县”,这里的“以”就作“拿”讲。 现代汉语中,“以”还是可以表示动作、行为赖以进行的凭借,相当于口语里的“用”或“拿”。这个意义,承接了古汉语中的意义,并没有产生变化,只是在用法与结构上,现代汉语中,“以”组成的介宾词组是放在谓语中心语的前面的。 二、引进动作行为所依据的原则、条件,可译为“根据”“依靠”等。 《吕氏春秋·察传》中有“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这里的“以”就是“根据”的意思,这样后一句就可以翻译成“必须根据情理来检验它”。《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三年》中“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不如早与之绝”,这里的“以”就是“依靠”的意思了。现代汉语中,相当于“按”“依据”这一义项的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了。当然,古今用法的主要差异还是在于介宾词组与谓语中心词的前后位置关系。 三、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同”等。 《左传·襄公九年》中“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这句中的“以”就可以看作是“为”的意思;《国语·晋语四》中“楚伯以吕郤之谋告公”,这句中的“以”则可以翻译为“把”,“楚伯把吕郤的阴谋告诉了晋文公”;《韩诗外传》卷四中“齐桓公独以管仲谋伐莒,国人知之”,这句话中的“以”译为“同”。 现代汉语中,“以”作为介词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这一用法已经极少见。当然,在某些方言地区还仍存在,但这里就不再做详细介绍了。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可以翻译为“因为”“因”“由于”。 这一个义项大家最熟悉的例句就是宋代范仲淹《岳阳楼记》中那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因为外界事物而高兴,不因为自己的遭遇而悲哀”;唐代柳宗元《捕蛇者说》中“而我以捕蛇独存”,这里面的“以”可以译为“由于”。 现代汉语中,“以”作介词表示原因的时候,往往和“而”连用,最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以……而闻名”、“以……而骄傲”、“以……而自豪”等等。 五、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这里的“以”字介宾词组一般是作状语,作补语的就相对较少了,可译为“在”“按”等。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有“韩说以太初三年任游击将军”,这句话中的“以”很明显就可译为“在”,“韩说在太初三年任游击将军”;我们在中学学过的《孟子·梁惠王上》中也有一句“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这句话我们很简单地翻译成“伐木工人按季节进入山林砍伐树木,木材就用不完了”。 现代汉语中,“以”作介词,失去了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这一义项和语法功能。 六、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可译为“在”。这样的例子不是很多见。 《商君书·说民》中“治国者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这句话依据资料可以翻译成“治理国家贵在由下层判断是非。所以在十里之内能判断是非的,国家就弱;在五里之内能判断是非的,国家就强。”在屈原的《离骚》中也有“忽奔走以先后,及前王之踵武”,这两处的“以”都可以当“在”讲。 七、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起点,译为“从”“自”。 《墨子·迎敌祠》中“敌以东方来”中的“以”就是“从”的意思;《潜夫论·遏利》中“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民,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1]这句话中“以”可看作“自”。 现代汉语中,几乎没有这样的用例了。 八、引进人物参与某种行动的身份,可以不译。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将军苏建,杜陵人,以校尉从卫将军青,有功,为平陵侯”,这句中的“以”就是表示以什么样的身份,可以意译为“作为”。 这个用法在现代汉语中较为常见了。人们通常在说话的时候,尤其是作讲演的时候都会说类似于这样的格式,如“以……的身份”“以……的名义”“以……的生命”“以……的人格”等等,当然,这样的形式在句子中仍然是作状语,修饰谓语中心语。 九、引进论事的标准,可译为“以……论”、“论”。 《孟子·万章下》中有“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这里的“以”就可看作“以……论”“论”的意思。 这个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常见。当人们要表达论事的标准时,已经不在用“以”,而是直接说“就……而论”“就……而言”或者是“在……方面”。 在这里,还要简单提一下“以”字的复合结构,如“以此”、“以故”、“以是”、“以斯”、“以之”、“以为”、“以……为……”、“以……而……”、“以……故”、“以……往”等等。 一、“以此”,一种是介宾词组,作状语,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译为“因为这个”或是表示引进动作行为所凭借的事物,译为“用这个,拿这个”等;另一种是作为连词,表示结果,可译为“因此”“所以”。这里主要是讲“以此”作为介宾词组的用法,用在分句或是句子开头,上承说明原因的分句或句子。《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君因谓武侯曰:‘试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则必受之,无留心则必辞矣。以此卜之。’”,这句话中的“以此”就可以译为“用这个”。《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中有句“当是时,诸公皆多季布能摧刚为柔,朱家亦以此名闻当世”,这里的“以此”就是“因为这个”的意思了。

之字的意义和用法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三种类型: 1、相当于“的”,是定语的标志。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②菊之爱,陱后鲜有闻。③水陆草木之花。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③菊,花之隐逸者也。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时间副词后起补足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①公将鼓之。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③怅恨久之。 二、作代词用。(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 ①具答之。②亲戚畔之。③彼竭我盈,故克之。④又数刀毙之。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件事”、“那”、 “那样”等。例如: ①渔人甚异之。②子骥,高尚士也,闻之。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如: ①辍耕之垄上。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四、语法作用。 (1)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① 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 (2)定语后置标志,无实义。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如:①马之千里者。 ②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之”作代词用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之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 (他们)、"它" (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之“字的用法

编前按:在整个初中乃至高中及大学的语文文言文学习中,“之”字的理解方法应该是最多的几个字之一,而且是最常见的多义字。以下罗列的几种用法是最常见的,可能有所不全。仅供分享。 之 ⑴【代词】他,她,它(们)。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④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⑤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⑥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⑦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⑧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⑨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翻译为:的。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⑶【动词】往,到......去。例: 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⑧然后驱而之善,固民之从之也轻。(本义项指第一个“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⑺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例:

文言文中“以”字的用法

文言文中“以”字的含义和用法 汉语言文化丰富多彩,古汉语中一词多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即使是同一个字,含义也各不相同。所以理解词义时必须根据古汉语语言习惯,再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这样才不至于歪曲了原文的意思。 “以”字在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篇目中出现的频率较高,其含义和用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作动词,译为“认为、以为”。例句: 1、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两小儿辩日》 2、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3、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4、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邹忌讽齐王纳谏》 一、介词,相当于“用”。例句: 1、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醉翁亭记》 2、以衾拥覆,久而乃和。《送东阳马生序》 3、能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人物。《核舟记》 4、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涉世家》 二、介词,相当于“把、拿”。例句: 1、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陈涉世家》 2、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3、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童趣》 4、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曹刿论战》 三、介词,可译成“因、因为”。例句: 1、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送东阳马生序》 2、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3、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4、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有时与“是”连用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为“因此”。例如: 1、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2、是以众议举宠为督。《出师表》 3、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出师表》 五、介词,可译为“凭借”。例句: 1、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2、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曹刿论战》 3、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4、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六、介词,相当于“从、由”。例如: 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隆中对》 七、介词,译为“按照”。例如: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八、连词,相当于“用来、以便”。例句: 1、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2、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陈涉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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