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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高考文综试题(B卷)

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秦朝以来,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逐渐形成了天下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紧密结合的基本特点。中央集权是指国家政权的结构形式,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其本质是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君主专制是指中央集权政体的特点。
一是历史的因素,即政治制度的继承。夏商周政治制度继承了原始社会中的血缘关系和部族集团的特点。秦朝以后建立起来的以专制主义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延续了宗法制下有关王位继承和爵位世袭的宗族制度。二是统治的需要,即根据建立和巩固政权的政治需要,建立新的政治制度或变革旧的政治制度。如西周的分封制和秦朝的郡县制。周武王推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相结合的政治制度,不仅巩固了西周王朝,还拓展了疆域。秦朝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顺应了国家统一的需要,体现了古人治国的政治智慧。分封制的确立与废除,反映了政治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秦朝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色。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无不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从秦朝到唐朝,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从宋朝到清朝,其消极影响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中国迈向近代社会进程中的历史危害尤为严重。
实行原因
经济根源
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社会根源
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天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思想根源
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地理原因
由于中国属于大河文明,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束缚了过多的劳动力,无法更多的发展商业与手工业

。而且领土面积较大,需要统一的管理。
特点
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历史地位
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 秦统一六国后,于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实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根据数额征收田租。 这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统一文字 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 在统一六国之前,诸侯国各自为政,文字、度量衡、货币等均有不同,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之后采取了许多统一的措施。 在秦统一之前,文字的形体非常紊乱,同一个字所采用的声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给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严重障碍。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 后来程邈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通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证明秦朝的官方文书已经使用隶书。先秦古字经过这次整理后,字体结构得到简化和定形,这对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作用
1、积极作用(明清之前):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否定君主专制思想的出现: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
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宗族关系从此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开始于夏(朝代)。

2.商代贵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各个宗族都是政治实体。商代政治的另一个特点是内服与外服制度。



3.西周的分封主要分封哪些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功臣、古帝王之后。

4.西周分封制下诸侯的权力和义务:权力:诸侯可以建立起侯国,并享有世袭统治权;义务:替周王守卫疆土,随从周王作战,定期朝觐和交纳各种贡赋。

5.对西周分封制的评价:在分封中,周的亲族、姻亲和功臣以周王的名义“授土”、“授民”,在新占的土地上建立了一批新兴国家。这样,周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西周各封国与王室的关系比商代的附属国密切,臣属关系更加明确。周王以此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6.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是实行以嫡长子为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

7.(1)我国河南地区出土了大量的商代用于祭祀的铜鼎和甲骨文,表明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神权与王权的紧密结合。

(2)源于夏、成于商、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表明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血缘关系形成政治关系的纽带(以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

(3)西周实行的分封制,表明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4)宗族关系在夏朝就开始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商朝在此基础上形成宗法制,西周又在完善宗法制的基础上实行分封制和礼乐制度。想对完善的政治制度使夏朝存在了400多年、商朝存在了600多年、周朝存在了800多年。从这些史实我们可以推断出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相对的延续性(继承性)和稳定性。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分封制度作为西周基本制度之一,其具体内容又是如何呢?据史料记载,周初封建的诸侯,主要是同姓(姬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其次封建的诸侯有功臣,有古帝王之后。那么,西周的统治者为什么要实行这种分封制度呢?
对于这个问题,历史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是“部落殖民”,这据《左传·定公四年》所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族,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使帅其宗室,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一些历史研究者就是从这段文章入手,认为周初的分封,即胜利的征服者周氏族贵族,带着被征服的殷民六族或七族,跑到原来殷人氏族部落或他族部

落集居的地区去统治“商奄之民”或他族的人民。
第二种意见是对所征服的器具、土地和人民的 “分赃”。一些历史研究者从西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出发,认为在那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器物与土地是作为财富的象征,是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而人民在奴隶制盛行的那个时代,更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资产,从而导致将奴隶社会早期或者更晚一些时候的战争的目的武断地“嫁接”到实行分封制的目的上来。
无论从哪个方面,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我比较赞成以杨善群先生为代表的一些历史学者所持的观点:即第一,建立藩屏,卫护王室;第二,稳定政局,镇抚名族;第三,抵御外侮,巩固边防。
据史料记载,周武王病死后,子成王诵继立。成王年幼,武王弟周公旦辅政,而带兵驻守在殷都周围的管叔、蔡叔等贵族怀疑周公有夺取王位的意图,对周公极为不满,致使纣子武庚有机可乘,拉拢二叔,又联合东方的徐奄等部起兵反周,经过三年苦战,才被平定。战后,周公意识到分封势在必行,在“吊二叔之不咸”之余,“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由此我们看出,分封制目的一之所在。
分封制大封同姓子弟、功臣及古帝王之后,让他们在自己的诸侯国内享有一定的特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建设,这就避免了类似于管叔及蔡叔的事情的发生,暂时地满足了西周奴隶主贵族的欲望及要求,缓和了奴隶主贵族之间的矛盾,起到了“稳定政局”的作用。在分封过程中,周公要求那些受封诸侯在治理诸侯国过程中要“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或“启以夏政,疆以戎索”,要实行文王“德明慎罚”的方针,广求“殷先哲王”的“保民”办法。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缓和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矛盾,降低了殷民及其他族人的反抗情绪,起到了“镇抚各族”的作用。
从《西周形势图》,我们可以得知:在西周王朝的四周分布着肃慎、山戎、鬼方、羌、濮越等少数民族。一些少数民族经常性地侵扰西周的边界,掠夺财富,而西周在这些边界建立诸侯国,派王室贵族等直接管理,一方面直接加强了周王室的统治力量,对一些少数民族以及一些外族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边疆地区与王畿之间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交流,加速先进文化及先进生产技术的传播,从而为抵御外侮,巩固边防提供坚强的物质后盾,起到其应该起的作用。像太王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渡江南下,在太湖沿岸建立吴国。他们与当地人民结合,不但对开发吴越作出了贡献,而且还加强了对巴

、濮、越、邓等部的控制。
由于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上,随着人类的不断繁衍,大宗与小宗之间,周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特别是那些在比较边远的地区的诸侯国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周王室的关系更加越来越疏远。长此以往,本来就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散性,独立性的诸侯国离心倾向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满足于做一个小小的诸侯国君。一些势力较强的诸侯国更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互相侵占土地,掠夺财富,甚至是吞并小国,战乱由此而开始,500多年争霸战争由此而产生,从此人民将陷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分封制作为中国奴隶制政治制度的特征,在一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行使着与“郡县制”同样的作用;它有着有利的一面,也有着不利的一面,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汲取其有益的部分,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郡县制
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主要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
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事,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
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激激循禁贼盗。”里的头人为里正。乡、亭、里官吏要由当地富庶人家充当。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封建国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是一套完整的封建政治制度,这套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的发展,在当时,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中,这一制度对巩固我们祖国的统一,对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在此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基本上沿用了这一制度。
从汉至元,皇权不断加强,请用宰相职能变化的史实加以说明
①汉武帝重用宠信的近臣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国政,使决策国家政务的实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②隋唐创立三省六部制,唐时三省长官相互制衡,集体行使相权.这样,就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③北宋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使(掌军权),三司使(掌财权)分割宰

相(中书门下长官)权力,使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④元朝设中书省总揽政务,其长官中书令实为宰相,例由太子兼任,实际政务委以左右丞相等.但元朝后期相权大增,有时甚至威胁皇权.
古代中国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利弊
特点:1、皇权至上原则;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独断权力
5、宣扬“君权神授”;
6、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
利: ①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弊: ①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内阁和军机处对加强皇权的作用
职能:内阁成员随侍皇帝,有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但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军机处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按皇帝旨意拟文,经过皇帝审批后,传达各级官员执行。
作用嘛,我先帮你来分析一下,传统的官僚体制下总有两对永恒的矛盾:1、地方与中央的矛盾 2、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由于这两对矛盾一直存在,而且对皇权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你学习历史应该知道,历史上的王朝有被地方势力推翻的,也有被朝中重臣推翻的。),所以,历代
统治者都会对地方或者相权采取削弱措施,地方与中央的矛盾真正的解决是在北宋时期,太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兵权、财权、行政权全部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中央内部的矛盾是在明
朝时候朱元璋废除宰相得以解决,废丞相,权分六部直属皇帝,设内阁作为皇帝的内侍顾问机构,大大加强了君主专制。
1、内阁成员无决策权,一切取决于皇帝旨意,由皇帝独裁,大大加强了君主专制。2、军机处的建立将全国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3、同时,在明清封建专制制度空前强化的同时渐趋衰落。
统一的主流和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关系
中央集权,郡县制,流官制,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最科学、最成功的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演变、磨合,也就形成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思想文化。
希腊罗马政治制度的利弊
1.希腊民主政治的利弊得失


希腊雅典“宪法”确立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公元前5世纪到4世纪达到“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其民主性主要表现在:
(1)初步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分权制度和权力制约机制。
(2)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行使司法权。
(3)实行公职人员选举制、任期制。
(4)有严格的监察弹劾制度。
雅典宪政制度的确立在当时的条件下确有积极意义,民主政治鼓励了雅典公民多方面的积极性。公民在战争的严重关头,以非凡的气概保卫了祖国;他们积极从事工商业活动,使雅典一时成为海上贸易的中心;他们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及自然科学方面都有许多极其重要的成就,使雅典在人类文化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但它作为奴隶主的宪政制度,必然在很多方面存在局限性。
雅典“宪法”虽然赋予公民以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但实际上能够参加民众大会的只有18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妇女和异邦人无权参加,至于占雅典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更不必说。再者,虽然参加公民大会可以得到一点津贴,但是要求农民不顾农时,放下农活,每隔10天左右就前往雅典城开一天会,实际上也不可能。据历史学家统计,在雅典全盛时期,参加公民会议的公民仅占全体公民的1/10.这个经常只有少数人参加的民众大会,行使的立法权也是有限的。公民在会议上虽然有权提出法案,但是如果经审判委员会判决与雅典基本法相抵触,不但法案违法,且提案人也要负法律责任受到重罚。在梭伦时代,雅典的公民权对新移入的外邦人是开放的,而到了伯里克利时代,公民权却恢复旧法,规定“其父母皆为雅典人者,始能为雅典人”,且法律具有追溯既往的效力,执行严格。可见,就雅典的民主制来说,虽然雅典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权扩大了,却未能避免狭隘的城邦主义的思想束缚,雅典的公民权却愈来愈受严格的限制了。
尽管如此,雅典“民主政治”对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生、发展确实产生了巨大影响。“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31-前404年)后,希腊的城邦制度的社会基础受到严重破坏,雅典奴隶制的“民主政治”濒于破产。

2.罗马法的利弊得失
罗马法为其本质所规定,能够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产阶级统一国家法制的客观进程。
中世纪后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为调整层出不穷的民事法律关系,他们从罗马法中找到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先后在各国取得胜利,建立统一的法制成为迫切的需要。1804年,一部统一的、反映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国民法典》产生了。这个法典的蓝本就是罗马法(《法学阶梯》),它对维护、巩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秩序,对法国及整个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瑞士、丹麦、意大利、希腊等国仿效《法国民法典》,制定了本国的民法典,甚至英美法系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由此可见罗马法对资产阶级统一法制的重大影响。
总之,罗马法对后世法律,不管在原则还是制度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罗马法的复兴直接促成了大陆法系的形成,使大陆法系始终体现着罗马法的主要精神。此外,罗马法对英国法中的衡平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罗马法可以被称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历史渊源,只是罗马法对大陆法系的影响要大于英美法系。
地理环境对东西方文明发展的影响
古代的生产力是十分落后的,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也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选择在哪个地方生存、繁衍是十分重要的,一种文明一方面可能因为选择了自然条件比较好的繁衍地就可以兴盛起来,另一方面也可能自然条件的变化使文明毁掉。
西方一希腊为例
希腊半岛上没有大平原,也没有利于农业灌溉和交通的大河,农业不是很发达。希腊的海岸线比较曲折,几乎所有的城邦离海岸线都不超过四十公里。所以希腊以商品贸易为主。
东方以埃及为例
尼罗河的定期泛滥为河谷带来了大量的沃土,使之成为古代埃及人的乐园。由于河水在大多数的时候都定期泛滥,及时带来天然化肥,使得这个地区的农业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埃及以农业生产为主。
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
1.基本特点:
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
人民主权:"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即雅典的国家管理大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
轮番而治:就是"轮流统治与被统治",基本原则是平等的原则,每个公民可是统治者也可以是被统治者.
雅典民主制的表现
①.公民大会:(常设机构是"四百人会议")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甚至个人小事
③.五百人议事会: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
②. 陪审法庭:是日常的司法机关,遵循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公正,避免行贿舞弊现象的发生
④.十将军委员会:公民大会选出,统率军队,参与政治.
轮流统率军队,首席将军执掌军政大权
"十将军委员会"
最高司法机关
"陪审法庭"
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
"五百人会议"
最高权力机构
"公民大会"

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评价它的作用,影响及利弊得失。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在欧洲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都因为法国民法典而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适用普通法系统的国家和地区,罗马法的影响比较小。

罗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后,罗马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经过几个世纪,其形成了今天许多国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

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私法的起源。

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来解决新的问题。这种对传统的依赖以及对变动的怀疑态度正是罗马人的思维特点。

在罗马法中的法律条文,充分体现了罗马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男子是不平等的。罗马法律维护夫权和父权,即使拥有自由公民权的妇女也不能被保证视为平等。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妇女,地位比较低下。
可见,罗马法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英、美、德、法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不同特点
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 美国是总统共和制 德国是议会共和制
英国为君主立宪制,英国的行政权为首相内阁所有,立法权属上下两院,权力中心在议会,特点君主虚位议会至上
德国君主立宪制,行政权在皇帝宰相,立法权在议会。权力中心皇帝,特点皇帝权重
美国为民主共和制,行政权在总统,立法权在国会。权力中心总统,特点总统制共和制
法国为民主共和制,行政权在总统内阁,立法权在国民议会,权力中心议会,特点议会制共和制
罗马法成为现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罗马法中所蕴含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有超越时间、地域、民族的永恒价值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和作用
什么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亦称“君主立宪”。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一切都要由

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如英国,从法律上看,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英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在现代英国,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权力象征。
特点:①在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国王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但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作为国家的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②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
作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美国1787宪法和英国权利法案的相同和不同点
一、对比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1787年宪法的异同
相同点:两者都是政治势力妥协的产物。《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妥协;美国《1787年宪法》则是大、小州之间以及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的妥协。两者都确立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实行资产阶级议会政治。两者都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与进步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不同点:英国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权利法案》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证。但反封建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程度的保守性。《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为联邦制国家,确立了美国的共和政体。它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明显体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特点。但允许奴隶制存在,不承认广大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权利。
二、具体内容与评价:
1.《权利法案》
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作为;
规定议会的权力(立法、征税、军权)。
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专政。使英国走上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但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妥协

的产物。
2.《人权宣言》
人类生来自由平等;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是天赋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4分)
否定了封建等级制,体现了摧毁君主专制要求。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将启蒙运动中的政治主张以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但实际只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平等”。
3.1787年美国宪法
规定联邦政府的权力;根据三权分立学说规定国家职权设置;确立了美国的共和政体,规定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允许奴隶制的存在,不承认黑人和印第安人有平等权。(4分)
进步性:(1)巩固国家政权;防止专制独裁,保障资产阶级民主;从形式上把主权在民的理论付诸实践,并从制度上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
(2)使美国在政治上获得了长期稳定的发展,建立了相对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为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局限性:种族歧视
法国共和国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算是民主国家,实行议会制:议会选出总统,但总统无实权。下院由普选选出,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推举下议员组成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事实上,政府经常更迭。
德意志帝国算是半专制半民主国家,实行二元君主制:依旧是皇帝任命宰相,宰相府就是政府,与议会毫无关系。议会上院议长由宰相兼任,议员由各邦派出,可以处理各邦之间的事务。议会下院由普选选出,只能有限的通过法律,其最大的能耐就是拒绝预算,但随后会被皇帝或上院解散,重新选举。
二者唯一相同之处,就是议会下院由普选选出,可以立法、审议预算。
1、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权利法案》的颁布是议会制度真正开始的标志;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所产生的共和思想、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上的原则,对近代世界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2、美国通过1787年宪法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它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创立了世界政治体制的有一个先例。
3、从1789年起,法国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到1875年国民议会才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最终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4、德国在完成统一后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其整体与欧美国家相比虽有很大的差异,但也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
学法指导:
学习本单元内容,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把握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过程、特点和意义、影响,认识到代议制政治的进步性。
2、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和意义、影响,认识美国1787年宪法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3、把握法国共和

之确立的过程、意义,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4、分析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局限性和意义、影响,认识德意志帝国的特点。
5、要注意充分结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认识到民主政治和各国宪法,都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内容,应充分结合各国具体的国情,把握其形成、确立的原因、条件及特点。
6、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建设是当今的时政热点问题,应结合国际、国内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探究、剖析,以加深对相关知识的认识,足额会对知识的迁移、运用能力。
重难突破:
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和作用
(1)亦称“君主立宪”。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如英国,从法律上看,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英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在现代英国,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权力象征。
(2)特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它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以两党制、常任文官制为主要特点。国王不仅远离至上权力,“临朝不理政”,而且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任何法律。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现代代议制政府。
(3)作用:政治作用主要体现在,英王是国家元首,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英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进步性与局限性
(1)内容: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
a.国会实行两院制;b.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c.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d.国会拥有宣战权;e.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f.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④“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2) 进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

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长期稳定。
(3)局限性:
①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所以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②以财产多少为划分标准。
从政府各部分的地位和关系等方面,简要分析和对比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 同:君主立宪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他们国体一致,都是资产阶级专政。
(2)他们的政体不一样。①君主制是国家元首世袭的一种政治体制,自古就有。但是,在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世袭的君主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权利受到宪法的限制,是统而不治的虚君。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内阁对议会负责,如英国。②共和制是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体制,也是自古就有。到了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分为议会制和总统制两种。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制,指总统由选举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司令;行政权集于总统,总统决定对内对外政策,拥有极广泛的权利,如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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