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共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共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共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共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2001-2005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实施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与咨询

【发文字号】国科办政字[2001]501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a0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1.11.21

【实施日期】2001.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2001-2005年

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实施工作的意见

(国科办政字[2001]501号2001年11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科协,共青团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和共青团中央颁布的《2001-2005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十五”

期间切实推进我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事业的发展,解决实施《纲要》存在的基础工作薄弱、高素质队伍缺乏、地区差异过大以及社会力量分散等问题,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进《纲要》的实施工作。现就推进实施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强科学技术教育,提高全民族,尤其是青少年的科技素质,是保障持续增强我国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在新时期培养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增强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提高我国青少年科技素质,保障我国“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期战略性工程。

各级科技、教育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有关单位、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青少年科技素养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十五”期间推进《纲要》实施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工作计划,配备必要力量,提供一定条件,加强对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的领导,切实推进《纲要》的实施工作。

2.青少年科普工作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思想,以《纲要》为行动指南,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同时,注意普及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尤其要宣传普及“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广泛性、实践性和选择性,通过对青少年科学态度,科学知识、技能,科学方法、能力以及科学行为、习惯等四个方面的培养,树立他们的科学思想、科学观念和道德意

识。

二、加强青少年科普工作和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任务

3.在“十五”期间,要进一步改善当前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所面临的基础工作薄弱、高素质队伍缺乏、地区差异过大以及社会力量分散等问题,完成《纲要》实施所需的学生、教师科技教育资料的编撰,探索指导青少年科普活动开展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加强对科技教师及科技辅导员的培养与培训工作,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监测评估制度。

通过实施这些工作,完成《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2000-2005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所要求的大幅度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观察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以及提高他们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科协办发计字[2006]39号 【失效依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17)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6.11.13 【实施日期】2006.11.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协办发计字〔2006〕39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协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包括专项业务、大型修缮和购置、大型会议和活动等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编制项目预算时要统筹考虑预算内外资金,项目经费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 (二)归口管理,全年申报。中国科协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申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全年接受项目申报。 (三)公开申请,专家评审。中国科协组织实施的项目面向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直属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保证项目支出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 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高厅函[2014]36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4.09.04 【实施日期】2014.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平台,经研究,教育部、科技部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在陕西西安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8-19日上午(会期1天半)。 会议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二、年会主要内容 1. 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 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4.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工作交流会:研讨和交流各省(区、市)推进地方高校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经验。 三、参会人员 1. 学生代表。入选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的学生代表(每篇论文、每项参展项目或创业推介项目限1人参会)。 2. 教师代表。有学生项目入选的高校,每校选派1名教师代表带队参会;其他高校的教师如需参会,须向会议承办单位申请并经同意。 3. 各省级教育部门高教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1人。 4. 各省级科技部门可派有关人员1人参会。 5. 国创计划专家工作组成员、国创计划协作组成员、特邀企业专家和创投机构代表。 四、优秀创业案例征集 为了给高校学生创业提供示范,以身边榜样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现面向高校学生征集优秀创业案例。请从近三届(2012届、2013届、2014届)创业成功的本科毕业生(或团队)中推荐。部属高校每校推荐1例,各省级教育部门推荐2-5例。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CASTIC),是一项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综合性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 第二条创新大赛的宗旨是: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第三条创新大赛分为国家级竞赛和地方竞赛。地方竞赛包括省级创新大赛及省级以下的竞赛活动。省级创新大赛应遵循全国创新大赛的章程和规则。 第四条创新大赛的基本方式:中小学生和科技辅导员根据每年竞赛规则,申报相关项目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优秀项目的展示和交流活动。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五条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全国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每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地轮流举办。 第六条创新大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比赛等,分别按不同规则组织评审和展示。终评活动期间开展一系列科学主题交流和体验活动。 第七条创新大赛奖项分为:主办单位和组委会设立的大赛奖项;社会相关机构设立的专项奖。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审定创新大赛章程,指导和推动全国各级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创新大赛获奖者进行联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荐的人选组成。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推动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创新大赛的承办单位包括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举办地省级科协等机构,职责是:制定当届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并组建相关工作团队;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共同提供经费等支撑保障;全面负责创新大赛的组织协调、赛事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一条凡在竞赛申报时为国内在校的中小学生均可参赛。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第十二条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科研和教育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对评审日程和评审标准等做出规定,并按照竞赛规则和评审办法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创新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纪律,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干扰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创新大赛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获奖名单于终评活动结束后进行为期一

连云港市科协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科协八大精神

连云港市科协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科协八大 精神 6月30日,连云港市科协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 实省科协八大精神的具体措施. 连云港市科协副主席孙业志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省科协八大的盛况,重点传达学习了邓楠同志、梁保华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科协八大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中国科协和省委、省政府对这次大会高度重视.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同志应邀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主要领导和省委在宁常委全部出席大会开幕式,梁保华书记代表省委作重要讲话.江苏省科协主席欧阳平凯在会议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省科协的工作,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设想.会议期间,省委副书记、省长罗志军为大会作经济形势报告,并要求科技界要在培养创新人才上发挥骨干作用,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云鹤院士为大会作题为《物联网的发展趋势》科技报告. 连云港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程晓红传达省科协八大精神.程晓红指出,省科协八大是一次团结、奋进、鼓舞人心的大会.本次大会 规格高、规模大、组织好、有突破,在社会各界中反响很大.连云港 市科协在省科协八大上受到多项表彰,成果显著.共有3家单位、12 名个人获得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其中王继友同志还被评为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有4人被评为第九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连云港市副市长肖云汉、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飘扬当选为省科协兼职副主席,程晓红等4名同志当选为省科协八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谈到对省科协八大的感受,程晓红表示,省科协八大的胜利召开令人倍受鼓舞,作为科协工作者,她倍感责任重大.连云港市科协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科协八大精神,全力做好新时期科协工作.要继续推进“双百工程”,举办好大陆桥科技论坛,搭建产学研合作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巨大,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的要求。 然而我国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从重霾天气的应对向大气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控转变,控制技术重点需要从以往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管理技术要求从城市向区域尺度的空气质量监管转变,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 二、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自上世纪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和英国伦敦煤烟污染事件之后,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的治污历程,通过建立严格的监测-减排-核查-评估等管理机制和支撑技术体系,不断升级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实施全过程的污染综合治理,实现

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从国内情况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取得了长足进步,开展了污染成因解析、污染源头治理、污染监测预警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区,相关技术成果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北京APEC会议等活动中得到应用,积累了短期保障城市空气质量的宝贵经验。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在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为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和艰巨的治理任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加强,全面提升我国大气污染科学认知能力、源头治理能力和决策支撑能力。 三、现有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各部门、地方相继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科研的支持,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了“蓝天科技工程”、“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等专项工作,中科院启动了“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在广大科学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2014年4月,按照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科协办发普字[2009]12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9.04.03 【实施日期】2009.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09〕1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进和规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参加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中国科协制定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以及国家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 (一)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如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 (二)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如动植物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三)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气象台、野外观测站等。 (四)企业、农村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展览馆等。(五)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 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标 签】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00﹞78号 【发文日期】2000-12-19 【实施时间】2000-12-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科技部 中编办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二○○年七月五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精神,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公益科研工作,增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活力,对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现就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国家财政给予经常性经费补助、确需国家支持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经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可按本意见精神,按照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以推进科技进步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为主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活动。 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自主管理。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出资者的约定,制定章程,明确机构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一章概述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X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 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CASTIC)。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省(区、市)人民政府。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承办单位:举办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 领衔赞助单位:英特尔(中国)XX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举办地科协。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8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省(区、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在前一届创新大赛闭幕式上举行会旗交接仪式。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 另外,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省(区、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省(区、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全国级创新大赛。 六、奖励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 术研发与应用” 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本项目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建成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国家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分发服务系统和应用开发示范工程,形成基于遥感影像的变化检测、地图缩编更新等创新性技术成果,以及一批实用化的软件、行业标准。项目成果能够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应用,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 项目总体目标: 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研究解决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更新、数据管理、分发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初步形成一套信息化测绘服务技术,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具体内容包括:(1)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开发更新生产所需要的实用化软件系统,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基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GIS软件平台,研究建立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集成管理系统,实现海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高效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业务化运行,提高我国GIS软件应用的整体技术水平。 (3)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技术,建立分布式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网络化的海量影像数据快速浏览系统,为社会提供更加

丰富和方便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本项目拟支持3个课题,课题实施年限为2007年-2009年共3年。各课题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如下: 课题一: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研究 研究目标: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库更新生产的实际需求,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及软件系统,包括影像的自动纠正与处理、目标识别、变化发现、综合判调、矢量数据缩编、数据库增量更新等,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多源遥感数据融合与信息变化提取系统研究 1)多源地理信息的精确配准 ●新影像与矢量化地图数据的配准 利用广义点摄影测量原理和自动线状地物提取,通过影像自动纠正,实现二者精确配准。 ●多源影像的精确配准 研究不同传感器获得的影像之间、不同几何分辨率的影像之间、不同时相影像之间、原始影像与正射影像之间的配准理论及配准方法。 2)主要地形地物要素的快速识别 拟针对空间分辨率为5~10m的卫星影像和航空影像中的道路、水系、居民地等主要基础地理要素,研究具有已有知识引导的目标智能识别方法。 ●利用已有矢量数据的知识进行道路提取 ●集成多种特征的遥感影像集团式居民地识别 ●利用分类和缓冲区检测在中小比例尺影像中提取水系目标

科技部第八次第九次会议记录

校科技创新部第八会议记录 时间:2013年4月18日17分20点 地点:三栋101 主持人:办公室主任邹义冬及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 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邹义冬及科技创新部全体成员 主要内容: 1、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对各位挑战杯选手点到。 2、办公室主任邹义冬交代各个教师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具体事项。如:收PPT并整理,提前打开 多媒体,并提醒大家贴横幅。 3、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对各个教师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做现场具体安排。 4、办公室主任邹义冬要求工作人员在下午一点之前到达,并提醒大家将资料给评委,并要求一 名工作人员计时,并说明每个项目不得超过7分钟。 5、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安排孙坤和张亚平在上午去团委拿横幅。 6、办公室主任邹义冬要求每个教师黑板写“第十三届挑战杯校内答辩现场”。并安排四个人在 12:10到团委拿挑战杯资料。 7、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通知大家明天中午在三教118开会,并要求每个教师负责人在12:40到。

8、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提出了海报设计大赛,并要求大家找材料及做会议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2013年04月18日

校科技创新部与宣传部第九次会议记录 时间:2013年4月19日 地点:三栋118 主持人: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 与会人员:科技创新部和宣传部全体成员 主要内容: 1、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对手绘及PS各组人员签到并对他们编号。 2、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对大家说明比赛因天气而定,并讲明具体的比赛时间和地点。 3、宣传部部长讲明手绘组不提供桌子,并要求选手在比赛前签到,并讲明讲明手绘组 海报的评分标准。 4、宣传部部长安排人员对明天比赛签到。 5、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安排李槐打印50份组员编号表并要大家在今晚没人找10个素材。 6、科技创新部部长许文轩做会议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2012年04月19日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5798-63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计划 (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计划(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院士,各位老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纲要》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 性文件。中国政府把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列入 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政治《纲领》之中,这就 是从国家政策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纲 - 要》的实施对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增强公民获 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 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完成xx规划,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个重要文件的发布,是自1999年中国科协根据五届十四次常委会议的提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复函对“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XX 年以来,中国科协会同中组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成立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组长周光召主席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启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制定工作。先后参与工作的专家、学者近200文秘114,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人,完成了近百万字的研究报告,《纲要》先后修改了20余稿,XX年6月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科学素质纲要》,经进一步修改《科学素质纲要》,并经各成员单位会签,形成送审稿,报国务院审批发布。《纲要》的制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保障的措施,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

(完整word版)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附件: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第三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是根据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需求,由科技部综合各部门、地方和专家建议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任务;面上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研究任务;出版项目是指各申报单位提出,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资助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开公正、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科技部负责编制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务院各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软科学研究工作,并协助科技部组织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 各级地方科技厅(委、局)归口管理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协助科技部组织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 第七条科技部负责对各部门、各地区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协调,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软科学研究。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科技部负责编制和发布《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确定年度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 第九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本部门和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第十条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按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项目责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作

中国科协网信息管理办法

中国科协网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中国科协网信息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审核流程,提高信息时效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协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科协网是中国科协系统政务信息互联网传播的主要平台,应全面、及时反映中国科协系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信息。 第三条中国科协网由中国科协办公厅主办。中国科协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且负责中国科协网的信息采集、编辑、制作、上传。 第二章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 第四条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是指在中国科协网上反映科协系统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务的情况、资料和数据。 第五条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管理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高效、全面准确;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第六条中国科协办公厅是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协调政务信息工作相关事务,对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进行评估、监察和考核。 第七条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审核工作。实行“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全国学会和省(区、市)科协应重视提高政务信息的权威性、针对性、时效性。 第九条信息中心向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派驻信息员,负责采集政务信息,维护机关各部门在中国科协网开设的相关栏目及专题。 第三章中国科协网重要信息管理 第十条中国科协网重要信息包括在头条、要闻、图片要闻、英文版等栏目登载的政务信息。 第十一条中国科协网重要信息采用要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处理,保证内容准确,及时采用。审核流程如下:

1.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报送的重要信息由报送部门、单位负责人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包括纸质签字原件。 2.全国学会、省级科协报送的重要信息须报送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包括纸质签字原件。 3.信息中心编辑的中国科协网英文版重要信息,报国际部负责人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包括纸质签字原件。 4.信息中心编辑的中国科协网图片要闻,报办公厅负责人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包括纸质签字原件。图片要闻每周更新。 5.信息中心对重要信息进行编辑并填写《中国科协网重要信息审核稿签》(附件1),报信息中心分管副主任审签后,送中国科协办公厅负责人审签。审签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完成制作、上传工作。 6.报道中国科协主席、党组书记处领导的重要信息在完成上述审核流程后,如有需要应报请领导同志审定。 第十二条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政务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求简短、简洁,严格控制信息字数,严格控制图片发布数量。一般表态性讲话不发布,一般性的考察、调研活动在中国科协网络寻呼平台上发布。 1.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外出重要调研、考察活动的信息采集,相关活动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制定信息采集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活动的主要内容,调研、考察期间谈话、讲话要点等。中国科协重要会议举办之前,机关主办部门须向办公厅提供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审定的讲话要点。 2.中国科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信息采集方案,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的讲话要点应于会议、活动前三天提供办公厅并抄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实施信息采集工作。 3.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活动政务信息发布,由办公厅统筹。 第十三条在中国科协网头条、要闻、图片要闻等栏目登载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完成稿件审签工作。 1.在北京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应于开始后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签、制作、上传工作。 2.在京外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应于开始后48小时内完成信息审签、制作、上传工作。 第四章中国科协网一般信息管理

科技部保密规定

科技部保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科技部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以下称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设立科技部保密委员会,负责全部的保密工作。 科技部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办公厅秘书一处合署办公),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单位保密工作以及承担科技部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检查各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使全体工作人员熟知自己所负责的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和各项保密法规、制度。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六条科技部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密级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如下: (一)绝密级事项: 1.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包括草案)及其统计数据; 2.国际领先,并且对国防建设或者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具有重大突破的高新技术成果; 4.能够反映国家防御实力和治安能力的总体技术及成果; 5.密码机的密码及其密钥。 (二)机密级事项: 1.未公开的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决策; 2.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利益的发明和科研项目中的有关内容; 3.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国别(地区)政策、对策以及科技合作效果; 4.高新技术、设备引进计划及泄露后会使引进受阻或在技术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料、数据; 5.国家重点引进项目(包括利用外资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及国家批准情况; 6.高新技术和其他关键技术引进(包括引进设备)的投资规模和批准的外汇额度计划; 7.我国独有的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技术诀窍和传统工艺技术; 8.计算机加密软件、查询数据库指令。

科协工作总结及工作设想(公司)-科协个人工作总结

科协工作总结及工作设想(公司):科协个人工作 总结 科协工作总结及工作设想(公司)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公司科协在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党政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讲、比”活动和科协建家活动,为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以及真诚为科技人员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二○○四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讲比”竞赛活动深入、扎实,又上新台阶 1、完成了20xx年度公司级优秀“讲、比”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单位共推荐了63个(比上一年度多23个)项目(其中主业28个,多经企业35个)参加公司级优秀“讲、比”项目的评审,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函审和会议评审(成果发布),评出主业的优秀“讲、比”项目特等奖3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0个、鼓励奖5个;多经企业的一等奖3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0个、鼓励奖13个,奖励额度达150万元(比上年度多61万元)。同时各成员单位用于配套奖励厂矿级优秀“讲、比”项目资金达80多万元(比上年度多40多万元)。

2、大力宣传了20xx年度公司级优秀“讲、比”成果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 首先,将20xx年度公司级优秀“讲、比”成果材料编印成册进行了广泛宣传和交流,其次,与宣传部联合对20xx年度公司级优秀“讲、比”成果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同时组织了“我心目中的优秀‘讲、比’项目”竞猜活动,全公司有3000多人参加。另外,将部分优秀成果材料以幻灯片的形式在公司科协网页上进行了展示。 3、20xx年度的“讲、比”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随着“讲、比”活动奖励力度的加大。“讲、比”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20xx年,公司所属单位及机关立项400多项,完成300多项。目前已进入总结评审。 今年的“讲、比”活动,公司科协严把了“讲、比”项目立项申报关,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审查。 在做好节点控制上又有新的举措,公司科协年内多次到各单位检查“讲、比”活动,尤其是对重点监控项目更是严格规范,要求每季报形象进度。在深入现场的过程中,广泛交换意见,及时调整了部份“讲、比”项目。 4、开展了“讲、比”活动调研和交流活动 为进一步组织好“讲、比”活动,公司科协组织了全公司范围内的“讲、比”活动调研活动,按照公司科协的要求,各单位科协经过调研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公司科协拿出了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属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平台主要指围绕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利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在国家层面设立的专业化、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进行管理。图书文献等科技资源,依据相关管理章程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平台管理遵循合理布局、整合共享、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加强能力建设,规范责任主体,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除保密要求和特殊规定外,必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通过国家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国家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共享服务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是国家平台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国家平台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2.确定国家平台总体布局,协调组建国家平台,批准国家平台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3.建设国家平台门户系统即“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以下简称共享网); 4.组织开展国家平台运行服务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经费; 5.指导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平台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是国家平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中国科协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 中国科协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中国科协宣传工作管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努力做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加强自身建设等各项宣传工作,依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科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科协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三条中国科协宣传工作应遵循科学、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严守宣传纪律,以严肃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宣传工作的政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自办媒体和社会媒体进行的新闻宣传、人物宣传、形象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自办媒体包括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报纸、内部刊物、网站等;社会媒体包括各类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网站等。 利用媒体向大众传播科技知识的,属于科普活动,不纳

入本办法管理范畴。 第二章新闻宣传 第五条本章所称新闻宣传,是指以中国科协系统工作为基础的新闻宣传活动,包括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和科技工作者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中国科协系统活动情况、重要讲话以及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举办的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专题活动等。 第六条中国科协设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工作负责人。中国科协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工作的书记处领导担任,新闻工作负责人由调研宣传部领导担任。 (一)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1.代表中国科协在适当时间内就科协系统的重大事件或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记者表明立场观点; 2.代表中国科协对外发布声明或有关重要信息,阐述观点和立场,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二)新闻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2.拟定中国科协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 3.组织实施中国科协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4.负责召集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第七条中国科协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原则上每季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综合与规划处副调研员doc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综合与规划处副调研 员 篇一:铁道部下属人员资料 铁道部下属人员资料党组书记:盛光祖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彭开宙、胡亚东、陆东福、卢春房、 王志国 部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安立敏 部党组成员、全国铁路总工会主席:何玉华 铁道部办公厅(政治部办公室) 主任:吴利民副主任:马维驹、李康平、韩江平 部长办公室(铁道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韩江平 综合处副处长:沙丹诚秘书处处长:龚昕秘书处副处长:田世刚 政治工作处副处长:章杰 文书处处长:董胜美文书处副处长:曲丽华 机要处处长:张逸信访处处长:刘龙泰 信访处副处长:黄建玺 财务处处长:于秀敏副处长:赵晓意 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运输局) 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局长:张曙光副局长兼基础部主

任:徐啸明 副局长兼调度部主任:张海军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 副局长兼专运处处长:冯正文 专职副书记:郭运兴综合部主任:李嘉综合部副主任:邵长虹 营运部副主任:王培、郭玉华 调度部副主任:郭竹学、赵春雷装备部副主任:陈伯施、刘刚 主任助理:孙增文 基础部副主任:刘朝英运力资源策划部副主任:赵海宽 主任助理:陈璞客运专线技术部副主任:张骥翼、詹子宁土地管理部主任:董雅新 土地管理部副主任:于得河铁道部发展计划司 司长:黄民(兼) 副司长:张建平副司长:严贺祥、王来祥 综合处(部战备办)处长:邱晓燕 综合处(部战备办)副处长:刘亚和长期规划处处长:韩树青 长期规划处副处长:向泽伟基建计划处处长:王亦军基建计划处副处长:商小雷

技改计划处处长:魏瑜装备计划处处长:宋嘉斗合资及地方铁路处处长:江涛 合资及地方铁路处副处长:许飞跃节能环保处(部节能办、环保办)副处长:衣化如 铁道部离退休局局长:阴成仁副局长:赵继修、李永崇、宋金霞 办公室主任:李方办公室副主任:白兰、张明华组织宣传处处长:高建男 组织宣传处副处长:张静、高波总支副书记:顾兵调研员(工会主席):李振惠 生活保健处处长:步文久生活保健处副处长:许京、刘奎梧政策指导处处长:魏国顺 政策指导处副处长:曾良老协秘书处处长:王泉利老协秘书处副处长:姜玲 委托管理处处长:赵岷老干部服务处处长:韩思源 老干部服务处副处长:杜计生、张华南 活动中心主任:安克礼 活动中心副主任:于燕滨、张鸿 老年大学副校长:石晓燕一区工作站主任:张晓平 二区工作站主任:王中超三区工作站主任:安耀杰四区工作站主任:于建伟 羊坊店工作站主任:赵钟烨铁道部财务司

中国科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

中国科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编写说明 1.“项目名称”由单位简称和项目内容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内容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如“出席XX会议”、“举办XX活动”等。 2.“申报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单位性质”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类。 2.“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项目单位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3.“针对国际组织”为本项目所针对的国际组织,必须为申报单位经国内相关部门审批后正式加入的与本单位对口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中。 4.“项目类型”中,在所选项后面的“□”中划“√”。 5.“项目总体目标及预期绩效”是指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主要是与国际组织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和我国科学家在国际组织任职的目标等。 6.“项目组织实施条件”是指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7. 第十项“审核审批意见”由中国科协填写。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项目负责人职称/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传真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针对国际组织 项目类型(一)参加国际民间科技组织全体会员大会、由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专业委会主办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二)参加由核心和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和活动。□ (三)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参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中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 预算经费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四、申请资助人员情况(出访和接待项目填写)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国际组织任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