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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法治文化促进依法治企

以企业法治文化促进依法治企

与普法一样, 法治文化是时代的产物。通俗地说, 法治是依法而治,是一种社会强制性规范;文化是以文化引导人从善。因此,二者相融而成的法治文化,则具有了引导人心向善的社会规范理念和法治文明精神,其直接意义是使法律能够转化为社会所遵崇和信守的一种文明理念和习惯。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国家建设和文明发展的软实力。

企业法治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而企业法治文化又包括安全、质量、环保等多种具体文化形态。先进的企业法治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也是实现依法治企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企业内部,从普通职工到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一般群众,企业法治文化的影响是长期的,从观念影响角度看,企业法治文化所起的作用是根本性的。因此,务必要高度重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狠抓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以法治企。

一、法治文化的内涵及重要性

(一)法治文化是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大文化背景下产生

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组织中共中央第4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同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首次发布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第一次使用了法治建设而非法制建设的概念。以后,国务院和中国法学所发布的法治报告及条例都相继采用了“法治”而非“法制”。这些都标志着在倡导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背景下,包括法制宣传教育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走向了理性成熟。

在新时期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社会公平正义环境营造等都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宣部2011年思想宣传工作要点中指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样,就决定了作为承载着弘扬法治精神使命的法治文化,必然会走到了历史的前台。

(二) 法治文化是普法通往法治精神的桥梁

当普法走过了二十多年历程之后,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法治精神,这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那么,如何连接这两个平台,中间需要架设一座桥梁,这个桥梁就是法治文化,只有通过法治文化才能将法律知识转化为一种法治精神。实践证明,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只有上升到法治文化的层面上来,并以文化的特有形式进行实施和传播,才能把公民的理性思考与感性态度结合起来,从而增强法律的尊严性和法治传播的公信力,最终转化成人民群众所信仰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和法治习惯。从这点说,法治文化应该是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灵魂, 并决定着普法活动的生命力。

(三) 倡导法治文化赋予了普法新的生命力

法治文化的历史并不长,而且产生于普法活动之中。倡导法治文化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性成熟,使普法活动增加了文化底蕴和文明品位。实践证明,法治文化为普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灵魂,推动着普法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

法治文化具有提升法治文明精神的功能和作用,能够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治意识,将法律宣传转化为法律服务,将法律约束转化为法治崇尚,将治理活动转化为和谐建设。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文化理念的传导、文化形式的感染和文化氛围的营造,才能符合广大人

民群众的接受心理,才能使其在充分享受审美愉悦的同时,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和熏陶。

温家宝总理将公平正义比喻为太阳,这是法治文化在闪耀着法治文明的理性光芒。中宣部201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中指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那么,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过程中,法制宣传教育哪些工作需要加强?哪些工作需要改进?如何加强?如何改进?从法治文化的角度来思考,普法应该向时代精神贴近,向和谐文化靠近,向法治文明挺近。具体地说,一要在普法活动中大力传播法治文化理念和弘扬法治精神,追求普法的价值;二是要讲求文化底蕴,追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文化品位。

(四) 法治文化把法律变为社会基本生存规矩和普遍生活状态

法治文化实质是一种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精神体现。法治文化是在法律制度及实施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一种传播、影响、渗透、信仰和崇尚的精神力量。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形态,倡导法治文化可以充分地体现出法律的精神实质。

法治文化蕴含着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文化的结晶。法律只有进入内心世界,被人们真正信仰和信赖,才能有力量, 才能有权威,法治精神就是这种力量和权威的体现。汉朝桓宽说:“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温家宝总理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讲话中也引用了明代思想家张居正的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由此可得出;法之行,则在于法之信仰。

法治文化影响着现代人们的生存理念及生活方式,从头到脚培育着人们的理念、心理和习惯。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刘彦辉说:当法律的权威远远高于人的权威的时候,它就必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

(五) 法治文化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

法治所追求的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人权及权力义务的一致性,其核心具有强烈的和谐因素;同时,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的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阐述构建和谐社会概念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和谐文化和法治文化融为一体的人类文明精神。法治文化是营造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的文明力量, 是构成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然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成为推动国家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软实力。

(六) 良法善治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特征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良法”这一命题, 但良法善治是伴随着法治文化的产生而成为法治精神的一部分。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有法可依的立法环节基本健全后, 法律实施环节上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平执法等地位凸显, 而这些方面的建设都具体体现在良法善治上面, 体现在社会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弘扬上面。当代法学家指出,法治精神的精髓就是良法善治。善治就是要把制定良好的法律付诸实施,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用于治国理政。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时说: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越来越温暖、方便、公正、高效。

二、依法治企理念的深刻内涵

依法治企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树立依法治企的理念,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参与企业管理,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并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企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制度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企业,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为管理企业的最具权威的标准。具体来说,树立依法治企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高低、贵贱、性别、职业、民族、信仰等,都平等的享有宪法、法律和制度规定的权利,也都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法律和制度规定的义务。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制度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享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制度的特权,就等于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企业和人民之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与尊严的挑战和破坏。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

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制度、道德、习惯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施法治的社会中,法律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这就需要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彻底摒弃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

(三)严格依法办事。首先是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授予了权利,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行使权力,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负责。肩负着法定职责而不履行、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决克服那种权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其次使用权力受监督。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第三是违法受追究。

三、充实载体,丰富企业法治文化内容

(一)以普法教育为抓手,普及依法治企理念

经过十多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但是,随着我国与国际市场的全面接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国家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每年都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一些旧的法律法规,面对浩瀚的法律条文,要求每个人全面掌握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急用先学的原则,有计划地利用法制讲座、电教片、电影、电视剧、电视法制栏目、网络、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使广大职工尽快熟悉与自己生产、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培养他们的以法治企理念。

(二)依法建章立制,做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人治企业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企业,或者说是由一个人的能力专制的企业。这种企业也会有制度,但制度体现了专制者的意志,是制约别人的。这种企业也许有董事会之类的机构,但形同虚设,决策由一个人作出,几乎大小事都由一个人说了算,这个人甚至会成为企业的神,他的“语录”作为最高指示,他的思想观念体现在企业的各个方面,企业成了人的化身。法治企业是按一套规定的制度运行的企业。这种企业也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企业家,而且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他的作用与权力是制度赋予的,而且要受制度的制约。在制度面前,他和其他人是一律平等的。在这种企业中,包括最高领导人在内的所有人的职责都由制度安排所决定。重大决策的出台和发挥作用有制度所规定的程序,日常工作与协调按制度运行。在企业实行法治时,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权责。

法治的企业可以靠一套制度来纠正个人的错误,即使最高领导人作出了错误的决策,也有一套纠错机制。这样,个人可以退出或死亡,但企业可以依靠制度而长青。任何人都是企业机器上的一个零件,零件坏了可以换,但整部机器仍在正常运行。

强调法治并不是否认天才企业家的作用,而是强调,个人要依靠制度起作用,并受制度制约。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过程。在企业的起步阶段,人的作用更重要,一个成功的企业开始时更多靠的是能人,但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企业关键的转变。如果不能完成这种转变,企业最终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只有在完成这种转变之后,企业才能走上发展的正道。

这就需要企业依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体系,实现企业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处处按着标准办,事事循着程序走,做到法律与企业管理的高度融合。其中,管理标准主要规定由哪些部门实施某项管理活动,他们的职权、责任该项管理活动的每个环节、转换过程中各项因素,由谁干干到什么程度;何时何地,怎么干;如何控制,以及所要达到的要求等。工作标准主要规定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基本技能要求、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技术标准主要规定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

在制定上述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彻底杜绝违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其次,制定制度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杜绝违法政策出台,维护法律权威。第三,凡牵涉到职工重大利益的制度出台,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严肃性,树立起法律和制度的权威。

(三)加强执法检查,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一部法律或制度,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结构再严谨、规定的再具体、条文再完善,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也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干部职工普遍产生对法律或制度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制度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以法治企也就无从谈起。这就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并由专门部门来做这样的工作,确保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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