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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防水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时间: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本招标文件。

2.资质条件及其它要求要求

2.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单位需具有建筑防水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施工资质;

2.3项目经理具备具有三年以上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

2.4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等;

3.工程概况

3.1洛阳“菩禧龙城”住宅项目位于洛阳市伊川县洛临路以西、洛阳绕城高速

及外墙、阳台空中花园、卫生间、室内其他房间、屋面防水等的材料供应及施工。

3.2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3.3工程性质:新建。

4.基本情况

4.1招标方式、建设地址、资金来源、质量标准、承包方式等见前附表。

4.2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以本招标文件和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方与投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之一,并将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

5.2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第四部分合同部分

第五部分参考部分

第六部分投标报价及附件

5.3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技术资料等,并对自己就有关文件所做出的解释负责。

5.4 若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须在招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尚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未在“偏离表”中说明的内容被视为响应。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对收到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均应在2015年4月20日上午12 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或通过答疑会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予以答复,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加单位(仅对要求澄清的问题答复说明,不指明问题来源),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书面补充通知的形式在截止时间三日前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方可以酌情延长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7.3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8.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要求

8.3.1商务标的文件组成

8.3.1.1投标函;

8.3.1.2 授权委托书;

8.3.1.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8.3.1.4汇总表;

8.3.1.5工程报价明细表;

8.3.1.6投标单价分析明细表(注:此表必报,由投标单位自行制表。要在此表中根据施工工艺逐项列出投标单价详细组成,对主要材料要注明品牌和技术参数);

8.3.1.7服务承诺书等;

8.3.1.8投标单位认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

8.3.2技术标文件组成

8.3.2.1 施工组织设计

8.3.2.2 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

8.3.2.3 投标单位认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8.3.3 投标参考文件组成

8.3.3.1投标单位的企业概况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3.3.2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情况和近几年来完成业绩的情况并附带具有代表性工程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等;

8.3.3.3投标单位认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8.4.报价采用币种

本工程投标文件中预算和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8.5. 报价

8.5.1 投标单位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本工程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并把相应单价填写在工程报价综合单价明细表中,投标单位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技术说明、标准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报价、预计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8.5.2对投标单位因考虑不周而造成预算中的缺项、漏项、少算、漏算或因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不予调整。

8.5.3投标综合包干单价包括材料费(含附加层)、机械费、人工费、基底处理费、运输费、装卸费、试验检验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水电费(电费按照1.1元/度计取)、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8.5.4招标单位负责指定水电接头位置,其余均由中标人负责,水电费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8.5.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5.6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单位工程筏板、外立面墙防水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该单位工程已完成合格部分工程价款的70%;单位工程阳台空中花园、屋面、卫生间、室内其他房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余下单位工程所有合同范围内的防水工程款项待各项防水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

完结算手续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5%,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尾款。

8.5.7甲方采用转账、电汇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先行提供与付款金额等值、与合同单位名称一致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甲

方有权利拒绝支付该笔款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付至工程款结算总价款的95%时,乙方须提供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全额发票。

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1 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编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明标段“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参加单位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9.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所有的内容,要求用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并须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9.4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提前拆封的责任。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0.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1.2投标单位应在包封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日期,密封线上须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10.2 截止期

10.2.1投标单位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1. 其他

11.1招标单位将根据投标单位所报产品质量、厂家的信息、价格等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另行通知和解释原因,所报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11.2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同意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予以响应,否则招标单位将有权按废标处理。

11.3投标单位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单位意图者,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但招标单位仍欢迎投标单位参加日后的招标活动。

11.4本工程中标原则:合理低价。

11.5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招标单位。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招标范围

住宅区图纸范围内防水材料的供货及施工等;

二.技术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施工方法及措施;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6)施工进度计划。

2.设计要求:

具体要求及做法详见图纸住宅防水施工图。

3.具体要求

3.1.地下室防水为1层1.5㎜反应粘结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配电间、变电间、

风机、房内墙面和地面、顶棚及施工缝、后浇带等处增加1㎜厚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涂涮(1.5㎏/㎡)。

3.2.屋面防水为2层1.5㎜反应粘结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

3.3.甲方指定防水材料品牌:选其一。

3.4.防水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后须保证不渗漏,不积水,极易产生渗漏的节点防水设防应严格按照防水层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掌握主控项目。

3.5.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随时接受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工程师合理要求施工、返工或整改;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能免除承包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3.6.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须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三. 验收标准

《05系列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之05YJ1之:楼28、屋1、屋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其它现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等。

施工单位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所有材料及所涉及到的试验、检验、检测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施工要求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做法详见住宅防水施工图(电子版);五.其他技术要求

1.保护和清理: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序交叉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必须做好自身产品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对造成的成品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

2.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本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中标人承诺期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发生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渗漏水等现象,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如不及时保修,投资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或更换,发生的修复费用从中标人的工程保修金中扣付,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六.其他配合服务

1.施工中可以使用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具,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由分包人挂表计量、按市场价格计费,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竣工资料:除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外,须符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按照总承包要求整理或整改直至满足竣工备案要求。

七.工期要求

防水工程需按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及时进场,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完毕不得影响后续施工,并确保验收合格。

八.安全要求

中标单位应有安全保证体系并配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提交材料样品及厂家、品牌等。

十、附件:详细防水做法见住宅防水施工图(电子版)

第四部分合同

防水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就防水工程相关事项,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 1 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机械、包施工措施、包工期、包检测、包税费、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和工程保修等。

1.4质量标准:合格;

1.5工程范围:

第2 条:防水工程的施工做法

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防水施工图(电子版)

第 3 条:合同价款

3.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各品种综合单价详见下表),后期不再随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综合单价包死。合同暂定总价为:¥550万元,大写:伍佰伍拾万元,以上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后期根据实际发生的下表品种工程量乘以该品种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各品种综合单价表(见下页):

3.2以上各品种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并不限于与本防水工程有关的材料费(含附加

层)、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水电费、保险费、运输费、材料损耗、附件及配件、冬雨季施工费、酷热天气施工费、基底处理费、成品保护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试验费、检测费、夜间施工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协调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国家或地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3.3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同时还包括了市场价格变化因素、政策性的价格及其调整,乙方对现场的情况和施工具备的条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乙方因此采取的施工措施已在合同价款中做了充分的考虑,除施工中甲方对材料的材质标准进行变更外,本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将不再调整。

第 4 条:工期

4.1本项目施工的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乙方需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组织进场,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完毕不得影响后续施工并确保验收合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或顺延;

4.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暂定为2015年5月5 日,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后,应3日内无条件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4.3竣工日期:以甲方签认竣工验收合格单的日期为准。

第5条:工程款支付

5.1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单位工程筏板、外立面墙防水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该单位工程已完成合格部分工程价款的70%;单位工程阳台空中花园、屋面、卫生间、室内其他房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余下单位工程所有合同范围内的防水工程款项待各项防水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

手续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5%,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尾款。

5.2甲方采用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与乙方公司名称一致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延期付款,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付至95%时乙方须提供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全额发票。

第6条:工程变更

6.1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及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6.2 由于设计变更的原因而发生的额外工作量,乙方在三日内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甲方审核、审批;逾期甲方不再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7条:竣工结算

7.1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单。

7.2 结算工程量是按照图纸范围内防水工程图示内容结算(甲方要求不做防水的地方除外)。

7.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两套,且人员和材料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

7.4在施工过程中除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书面提出变更外,乙方不得随意进行现场签证及变更。当发生变更或签证时,乙方应当在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办理相应签证手续,逾期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影响工程款,结算时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7.5在办理变更或签证时,甲方仅对变更或签证的事项做出确认,无论乙方提交的变更或签证申请是否涉及价款,甲方的确认仅作为对变更或签证事项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价款调整等在结算时确认,且上述事项的确认必须有甲方盖章方为有效。

7.6工程结算时,甲方有权对合同内工程质量(含隐蔽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虽经验收合格,但乙方未按图纸要求施工的,除按实际情况等额扣除该项费用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8条:甲方工作

8.1 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8.2 甲方委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须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9条:乙方工作

9.1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负责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例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合同相关约定代表乙方签字等。

9.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9.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9.4 乙方自备管线设施,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此产生的协调费、水费、电费以及所有的施工措施费等本工程涉及的各项费用。

9.5 乙方必须保证在第一时间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9.6 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乙方人员偷盗甲方材料行为,须向甲方缴纳被偷盗材料10倍违约金。

9.7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现场水电管理办法,如有偷水、偷电现象,乙方自愿支付本次已发生水费、电费5倍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10条:工程质量

10.1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地下室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GB18445-2012

须按照甲方下达的仟禧置业《工程管理标准化手册》执行

10.2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从每标段整体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乙方须在7日内无条件修补完毕,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未完成修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如不足以支付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乙方每完成一项工作,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10.4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5 乙方必须遵守仟禧置业《工程管理标准化手册》管理办法,对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整改、回复。

第11条:工程验收

11.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1.2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移交手续。

第12条:安全文明

12.1乙方应遵守甲方下发的有关工程管理细、则标准及规定。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具安全。

12.2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防水工须持证上岗。

12.3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2.4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12.5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至甲方现场指定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第13条:材料供应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厂家、品牌,型号,若现场发现与合同要求的品牌不一致的,乙方须在1日内无条件更换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连续发现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工程量按照50%进行结算。

第14条:违约责任

14.1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竣工日期延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乙方所承包工程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等级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质量合格标准,返修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须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1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擅自拆改设备管线,须无条件修复完毕,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4.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条款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率支付。由此所耽误的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有正当理由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15条:其他约定

15.1、合同约定内容

(1)双方约定,甲方付款时付至乙方下述指定帐户:

户名,账号

转帐银行

(2)双方确认,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有关争议调处,以下列地址作为有关通知、信函等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信息工程大学对面中原广告产业园3号楼19层,收件人:办公室

乙方地址: 收件人:,电话:

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地址不准确、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本人或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有关材料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一切后果由提供地址人承担。

15.2本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的资质证明》给对方。双方委派的代表人均应出具单位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给对方。

第16条:合同的解除、中止

16.1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甲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后予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

当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责任,超过5日历天未能按合同约定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超过5日历天,或竣工日期延期超过10日历天;

2)本工程所需的人员、机械或材料任何一项未能按时、足量达到甲方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且经甲方或监理催促仍无整改的;

3)发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材料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转包、分包的。

当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合同即为解除。

16.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3日历天内,人、材、机须全部退场,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

(2)乙方施工中及退场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必须及时自行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将工程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3)退场时,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现场剩余物资以甲方、乙方及监理共同认定的数量为准。

第17条附则

17.1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一:菩禧龙城住宅防水施工图(电子版)

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人(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五部分参考部分

授权委托书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参加单位名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代理人姓名)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洛阳“菩禧龙城住宅”防水工程的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

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职务:

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洛阳“菩禧龙城”住宅防水工程报价表

注:1、以上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含附加层)、机械费、人工费、基底处理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国家规范及图集,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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