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腾龙芳烃工程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使用正确,确保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符合项目所执行的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DAC新扩建工程项目及DAC工程主管部门认定的适用于本规定的检维修

等建设项目。

2.2 本规定适用于由业主直接采购或通过厂家,制造商或分包商间接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

验收。

2.3进场工程设备材料包括:土建、钢结构、静设备、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及管

道材料等。

2.4 本规定的执行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的质量监督检验,不能免除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

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控的责任;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料材设备的质量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3.0职责

3.1 DAC工程主管部门

3.1.1负责本《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的编制、修订、解释和贯彻执行。

3.1.2统计汇总材料验收,监管不合格材料后续处理情况。

3.1.3 参加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和现场安装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3.1.4 组织对甲供、乙供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审查各承包商上报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1.5 对各承包商工程材料日常管理保管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提出改善性建议。

3.1.6建立本项目进场材料设备相关台帐,及时统计汇总进场设备、材料及构配件检试验

结果统计报表。

3.1.7负责接受甲供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随机资料,并管控相关文件的后续流向。3.2监理单位

3.2.1负责审查所监理项目承包商递交的材料验收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

意见和批复意见。

3.2.2 通过旁站、见证或平行检验监督、检查所监理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监督承包商

各项工程材料验收制度日常执行情况,并定期将相关情况上报DAC项目主管部门。

3.2.3 参加DAC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甲供、乙供材料监督抽检工作。

3.2.4负责审核工程材料/设备最终验收结论,并签署相关检查验收记录。

3.3 施工单位

3.3.1负责出具并跟进参验各方及时完成验收相关记录,保存相关文件,并负责将验收记

录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编入项目交工技术文件中。

3.3.2对所承揽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DAC工程管理规定。

建立进场设备、材料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并在实施前递交项目监理单位和DAC工程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3.3及时向项目监理单位及DAC工程主管部门提报工程材料设备报验文件。

3.3.4 对于放置于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的需复验的材料设备,应积极配合DAC工程主

管部门及第三方检试验单位完成材料设备复验工作。为检试验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3.5组织自采材料设备的开箱检验和品质检验、并及时向DAC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发布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到货信息,同时需提供验收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

3.3.6负责本单位采购物资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处理情况上报监理单位及DAC

项目主管部门;

3.3.7协助并配合好DAC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材料设备监督抽检工作及各项质量检查,

并为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4.0要求

4.1材料设备验收:

进场材料设备的开箱检验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

4.2 甲供材料验收流程

4.2.1建设单位由采购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负责牵头组织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施工承包商参加,必要时材料设备供应商也需参加验收。

4.2.2甲供材料/设备由采购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参检各方,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技术协议、到货清单、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厂商企业资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具体根据各专业要求确定)。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由DAC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及组织。

4.2.3验收完成后,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填写开箱检验记录等验收记录文件,建设单位采购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商同时签字,并注明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原件保管单位。开箱检验记录等验收记录文件可填写多份原件分别留存于施工单位及各参验单位,除施工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它各单位认为有必要也可仅留存验收记录副本。

4.2.4如合同约定甲供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验收,则验收流程按乙供材料/设备验收流程进行。采购单位负责提供验收所需各项资料。

4.3乙供材料验收流程

4.3.1由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现场验收,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窗口负责通知建设单位参验各方参加,必要时材料/设备供应商也需参加验收。

4.3.2乙供材料/设备由施工承包商提前一天通知参加各单位,并同时提报报审资料,报审资料需按工程报审资料要求编制,其中应包含以下文件:送货清单、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材料自检记录、厂商企业资质资料、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并需提前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最新版材料表/清单(应为蓝图复印件,后续如有设计变更,需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4.3.3验收完成后,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填写开箱检验记录等验收记录文件,参验各方同时签字,并注明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随机资料等原件保管单位,及备注注明为乙供材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等验收记录文件可填写多份原件分别留存于施工单位及各参验单位,

除施工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它各单位认为有必要也可仅留存验收记录副本。

4.3材料/设备材质复验

4.3.1材料/设备材质复验要求依据相关施工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合同及DAC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执行。

4.3.2对于需材质复验的甲供材料/设备,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DAC相关规定出具《材质复验委托单》,报DAC检测主管部门材质复验窗口安排第三方材质复验。工程承包合同对材质复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4.3.3对于需材质复验的乙供材料/设备,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根据DAC相关规定出具《材质复验委托单》,经DAC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DAC检测主管部门材质复验窗口安排第三方材质复验。

4.4材料/设备验收检查内容及依据

4.5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程序

4.5.1甲供材料/设备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应由验收人员当场标注醒目牢固的标识,并当场告之材料/设备保管人员。验收结束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将本次不合格材料/设备情况整理汇总,并及时通知至DAC材料/设备采购部门,然后由DAC采购部门负责联系相应厂商进行处理。厂商处理/更换完成后,再由DAC采购部门及时通知验收各方进行复验并对先前问题进行关闭确认。

4.5.2乙供材料/设备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应由施工承包商当场标注醒目牢固的标识,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处理,DAC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跟踪。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更换完成后,由DAC 项目主管部门通知参验各方进行复验并关闭确认。

4.5.3施工承包商需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正式的施工管理文件,最后需编入本项目交工技术文件中交建设单位归档。

4.5.4其它未尽事宜,参考公司及集团相关管理制度。

4.6材料/设备检查验收依据

采购合同、技术协议、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采购合同采用的标准规范及DAC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5.0 工程材料设备验收文档资料要求

5.1土建类材料设备验收记录表格优先采用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附件质控表,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5.2安装类材料设备验收记录表格优先采用石化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SH/T3543)附件表格,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5.3 对于5.1条及5.2条所列规范附件表格不足以满足现场验收记录要求时,经项目监理单位及DAC工程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使用其它国标、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表格。

5.4 施工单位安装类工程材料设备报验所用表格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附件表格,土建类工程材料设备报验所用表格可优先使用地方标准所附表格,验收报验表格填写及上报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5.5由DAC牵头组织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抽查所使用的书面记录使用DAC内部记录表格。

6.0 材料/设备检查验收相关说明

6.1对于采购合同存有缺陷或遗漏的,如材料/设备适用标准规范缺少,甲供材料应由DAC

采购部门负责参照设计文件进行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之参验各方。

6.2材料/设备保管单位应设置专门的不合格区放置不合格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过程发现的

不合格材料/设备应由保管单位及时搬运至不合格区单独存放。对于搬运困难的大件材料/设备,可设置醒目标识,以示区别。

6.3管子管件等材料标识要求,除合同及规范另有要求的,碳钢管件及法兰需有钢印永久

性标识,标识内容包含许可标志、厂商代码或商标、材料名称、规格、材质、壁厚、制作标准、批号等。

6.4垫片等易破损材料需有妥善防护包装,如防护包装无法满足保管要求,则应在检验记

录上注明,并及时通知相应厂商进行处理。

6.5材料/设备检验过程中如有不合格品,则应记录在检验记录中,厂商处理/更换完成后,

再次复验后,应另行出具一份检验记录,复验的检验记录应与之前的检验记录一并列入工程交工文件中归档。

6.6 如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优先执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

条款。

7.0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归腾龙芳烃本规定制定发布之部门。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办法

————————————————————————————————作者:————————————————————————————————日期:

进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交底及验收。 二、控制目标 使项目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现形的国家标准和工程承包及供销合同约定。通过交底确保项目建设中的每一个单位对设备材料的性能、方法等都有所了解,并统一做法。 三、材料分类 A 类:水泥、钢筋、设备 B 类: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入户门、防火门、塑钢、铝合金、栏杆、烟道、所有样板房装修材料、内外墙涂料、外墙砖、外墙干挂石材、UPV C 管、钢塑复合管、PPR 给水管、PVC 穿线管、电线电缆、配电箱及配电柜、水泵、风机、开关插座、屋面瓦、双壁波纹管、混凝土排水管、阻火圈。 C 类:砖、砌块、砂、石 四、主要控制点 1、采购计划:针对甲供材料,依据公司项目总体计划采购,并结合每月现场实际进展,向供货单位发放《工程材料采购发货申请》,进场后,供货单位申请进场验收,填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表》,合格后准许使用。 2、对A 类材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在检测报告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B 类材料,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与设计样板或招标样板相同并确认样板。 4、对C 类材料,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组织货源供 货到场(1) 组织验 收(2) 材料及实 目测、实测 检查(7) 见证 取样(3) 检测(6) A 类材料 B 类材 料 C 类材料 确定样品 (4)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现场工程材料验收制度

《xxx项目及附属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工程材料验收制度 一、材料管理构架 材料管理构架根据工程组建大小分两种构架方式:一是当工程较大,同一个工程出现两个以上的项目部时,则独立形成一个团队,但在管理上还是由项目部直接管理,由项目材料主管牵头带领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材料员形成,完成整个工程的材料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当工程较小只有一个项目部时,则以材料办公室的形式出现,由项目经理带领一名或一名以上的材料员形成,完成整个工程的材料管理服务工作。 二、材料管理协作流程图(按岗位) 工程较大独立形成团队协作流程图 工程较小非独立形成团队协作流程图

三、材料管理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 1、填报材料计划类: 纳入技术管理的物资,提前3~6个月与现场代表、项目执行经理、技术人员、成控部、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做好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其中: (1)特殊及贵重器材放射性物资、试验和检测仪器,太阳能及其他新型材料、设备。提前2~3个月。 (2)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运输、土石方、混凝土、消防、无负压、通风、排烟、安防等;提前2~3个月。 (3)影响建筑观感的门窗、外墙砖、装饰构件、绿化铺贴、石材雕刻雕塑小品等;提前3~4个月。 (4)影响安全性和耐久性的防火门窗、保温、给排水、防水、电缆等提前4~6个月。 (5)安装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等;提前5~6个月。 (6)外协件、加工件:商品砼、钢套筒、井盖、路沿石、草坪砖等。提前1个月。 (7)零星物资(五金水暖、标准件、劳保、给排水及临设材料等):提前7天。零星急件可先行采购后补报。 (8)材料半月计划(钢材、木材、周材):每半月一次,日常计划提前7天。

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公司降本增效的号召,进一步理顺工程材料的选用、认价、采购、验收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各流程中的管理职责,实现对整个工程材料的综合掌控,杜绝浪费及不合理利用,降低公司外委投资费用。特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各分厂、部,以及公司内各外委施工单位;含盖甲供材、乙供材及各分厂、部检修用材料。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装备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部、使用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流。使用单位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将需求告知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规范酌情考虑。 (二)负责图纸到位后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根据设计规范及安全标准规范确定材料选用并形成文字纪要各部门签字确认。(三)负责施工单位确定后组织项目部及使用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材提出明确要求。 (四)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材料计划。 (五)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规格、数量、外形尺寸的复核。

(六)负责监督材料的利用情况,包括材料的合理利用及杜绝浪费。(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厂区内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对造成材料浪费或不合理利用的单位进行考核。 (八)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乙供材的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及材料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根据需要提报材料计划。 (二)负责明确材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及数量;同时附带有材料验收标准。 (三)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并确认与提报计划相符工作。(四)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采购供应部职责: (一)负责甲供材的采购工作,保证材料的按时到场。 (二)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材料的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存在质量异议的材料退换工作。 第六条监察部职责: (一)负责对材料计划提报、审核、采购、验收流程的监督。(二)负责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的监督。 (三)负责乙供材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材料的选用 第七条材料的选用 (一)使用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及安全技术规范与设计院商定材料选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部审查后,工程部复审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对外部进入(外部购进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或分包商自带的)产品(也称为物资或材料)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搬运、清退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设计及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格物资投入施工生产。 为了规范项目部与施工队现场材料管理,控制生产单位的材料消耗,减少材料浪费现象,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采购供应与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适用于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组织机构。 适用于项目部以及施工队所有施工现场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机械工具等。 第三条管理职能 现场材料管理员负责进场材料的验收及管理,应做到: 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标准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 2.按照现场堆放场地规划对进场材料合理堆放并及时做好标识。 3.严格控制材料的超耗用量。 4.负责现场材料台账,发放和核算点验工作;按月准确提供各种必要的核算数 据及原始资料。 5.现场材料的使用与跟踪。 第四条材料验收 1.核对资料: 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需要用计划对照送货清单认真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等,并同时索取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书或实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并对技术资料的内容进行验证,以确认其资料是否有效。 2.检验实物: 清点实物与送货清单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相符后,开始进行外观检查(如:钢材需要检查其表面是否有裂纹、结巴、分层等,验证定尺长度是否一样长,并对同规格的钢材进行抽样检查其直径,水泥,木材等都应按照此

008-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2.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3.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4.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5.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6.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7.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8.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办法

进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交底及验收。 二、控制目标 使项目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现形的国家标准和工程承包及供销合同约定。通过交底确保项目建设中的每一个单位对设备材料的性能、方法等都有所了解,并统一做法。 三、材料分类 A类:水泥、钢筋、设备 B类: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入户门、防火门、塑钢、铝合金、栏杆、烟道、所有样板房装修材料、内外墙涂料、外墙砖、外墙干挂石材、UPVC管、钢塑复合管、PPR给水管、PVC穿线管、电线电缆、配电箱及配电柜、水泵、风机、开关插座、屋面瓦、双壁波纹管、混凝土排水管、阻火圈。 C类:砖、砌块、砂、石 四、主要控制点 1、采购计划:针对甲供材料,依据公司项目总体计划采购,并结合每月现场实际进展,向供货单位发放《工程材料采购发货申请》,进场后,供货单位申请进场验收,填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表》,合格后准许使用。 2、对A类材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在检测报告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B类材料,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与设计样板或招标样板相同并确认样板。 4、对C类材料,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说明:

六、不合格处理 1、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通知甲方、监理、)见证的。 2、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质量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实物与业主、监理确认的样板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不准投入使用并要老谋深算退场。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称材料管理流程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材料预算及供应计划:

1、施工员应熟练掌握国家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工序式 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科学先进的施工工艺式施工方案,在确保 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前提下,节约原材料。 2、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或施工工艺的先进 性。 3、预算员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作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预算, 计算出工程质量并提供材料用量及用料分析,作为材料供应的 依据。 4、公司经营科认真审核施工预算,签字后交项目部。 5、设计变更应及时由有关人员办理变更手续,按以上程序作出方 案的相应调整和材料增减的申报和审批。 6、按照经营科审批后的材料预算用量,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等实 际情况编写“材料供应计划”。其中必须写清所需材料型号、 数量、密量标准、进场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 司材料设备科采购。 三.材料采购 1、材料设备科按照审批后的材料供应计划综合库存和现场的实际 情况,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同时向库管员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产品材质证明资料。 2、材料设备科对供货商(大中型材料及设备)要建立供货档案,对其 资质、供货业绩、信誉度要进行考核考评,并签定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联送财务科备案,二联留材料设备科,三

联交供货商。 3、采购员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正式发票,在材料入库时由库管 员签字后,一联交财务科,二联交材料会计,三联交库管员。 库管员未签字的发票不得报账。 4、材料入库时,库管员应严格验收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签写“材料 入库收料单”三联单,其中一联单与正式发票的一联单一起交 财务报帐,二联单交材料会计计帐(并附上材料供应计划),三 联单库管员保存,作为记帐和入库实物的凭证。库管员的出入 库单据及库存实物应每月盘存且必须保持平衡。 5、材料会计分项目部建立供货和出库物资台帐.随时计算供应量 与计划总量的差额,及库存物资数量,确保不超计划供应不使 库房物资积压、呆滞。每月监督库管员作一次库房盘点,当月 25日前作出各库房的平衡帐,交公司材料设备科及公司主管领 导,作为材料管理及决策的依据。小型材料须每周作一次盘 存,作为月盘的基础,做到“周清月结”。 四、材料保管及发放 (一)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是直接为施工生产服务的部门,仓库管理是材料供应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承担着工程用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和合理使用权用的任务。仓库管理必须按以下规定工作: 1、仓库物资码放科学化。按物资分类的不同要求合理布局,整齐统 一,充分利用空间,采用“五五成行”或“五十成行”,“层层

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4) 第二章勘察工 程 (4) 第三章基础工 程 (5) 1、定位放线 (5) 2、预制桩工程 (5) 3、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 (6) 4、人工挖孔桩工程 (7) 5、搅拌桩工程 (8) 6、CFG桩工程 (9) 7、基坑验槽 (10) 8、基础工程检测 (10)

9、边坡支护工 程 (11)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 (12) 1、土石方开挖 (12) 2、土方回填 (13) 第五章主体结构工程 (13) 1、模板工程 (14) 2、钢筋工程 (14) 3、混凝土工程 (15) 4、砌体工程 (16) 5、抹灰工程 (16) 6、外墙工程 (17) 7、钢结构工程 (17)

8、防水工程 (18) 9、烟道工程 (19) 10、门窗工程 (19) 11、栏杆工程 (19) 12、西瓦(水泥瓦)工程 (19) 13、GRC安装工程 (20) 第六章装修工程 (20) 1、装修工作面移交 (20) 2、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 (21) 3、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 (21) 4、吊顶工程 (22) 5、涂饰工程 (22)

6、入户门、户内门安装 (23) 7、墙纸铺贴 (23) 8、木地板安装 (24) 9、银镜安装 (25) 10、成品爱护 (25) 11、交叉施工规定 (25) 第七章水电安装工程 (26) 1、室内给水工程 (26) 2、室内排水工程 (26) 3、室内采暖工程 (27) 4、室内电气工程 (28) 5、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6、智能化工程 (29) 7、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30) 第八章园林园建工程 (30) 1、园建道路 (30) 2、人工湖 (31) 3、饰面工程 (31) 4、园林小品 (32) 5、园林种植 (32) 第九章材料验收 (32) 第十章验收资料治理 (33) 第十一章工程验收 (33) 第十二章附则 (35)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腾龙芳烃工程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使用正确,确保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符合项目所执行的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DAC新扩建工程项目及DAC工程主管部门认定的适用于本规定的检维修 等建设项目。 2.2 本规定适用于由业主直接采购或通过厂家,制造商或分包商间接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 验收。 2.3进场工程设备材料包括:土建、钢结构、静设备、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及管 道材料等。 2.4 本规定的执行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的质量监督检验,不能免除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 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控的责任;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料材设备的质量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3.0职责 3.1 DAC工程主管部门 3.1.1负责本《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的编制、修订、解释和贯彻执行。 3.1.2统计汇总材料验收,监管不合格材料后续处理情况。

3.1.3 参加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和现场安装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3.1.4 组织对甲供、乙供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审查各承包商上报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1.5 对各承包商工程材料日常管理保管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提出改善性建议。 3.1.6建立本项目进场材料设备相关台帐,及时统计汇总进场设备、材料及构配件检试验 结果统计报表。 3.1.7负责接受甲供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随机资料,并管控相关文件的后续流向。3.2监理单位 3.2.1负责审查所监理项目承包商递交的材料验收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 意见和批复意见。 3.2.2 通过旁站、见证或平行检验监督、检查所监理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监督承包商 各项工程材料验收制度日常执行情况,并定期将相关情况上报DAC项目主管部门。 3.2.3 参加DAC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甲供、乙供材料监督抽检工作。 3.2.4负责审核工程材料/设备最终验收结论,并签署相关检查验收记录。 3.3 施工单位 3.3.1负责出具并跟进参验各方及时完成验收相关记录,保存相关文件,并负责将验收记 录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编入项目交工技术文件中。 3.3.2对所承揽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DAC工程管理规定。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现场材料管理职责,规范材料/设备确认、进场验收、合同实施、款项支付、材料档案管理等。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达到合同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验收条件。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开发项目所涉及的“三甲”材料/设备。 3职责 3.1采购部职责 3.1.1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对材料/设备商进行信息收集、归类,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周期编制采购计划。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考察。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的编制并发起会签流程,对材料样品的封存。 3.1.3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材料/设备资料收集、存档。材料款项的申请与支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评价。 3.2工程部职责 3.2.1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向采购部提交“三甲”材料/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以配合采购部工作。 3.2.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参与对供货商的考察,采购合同进行评审及会签。 3.2.3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对工程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的款项支付,参与采购合同的评审。 4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流程 4.1材料采购部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应明确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 4.2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根据现场进度情况提前15天提出材料/设备进场需求的申请(申请期限要在采购合同规定供货期内),经部门领导审批后递交到采购部。如不能在合同要求其内材料/设备进场,同样也需向采购部书面申请顺延供货,注明顺延期限及供货日期《材料/设备(延期)进场申请表》。 4.3采购部收到采购申请后及时与供货商联系,确定具体到货日期并通知工程部。如不能按要求时间供货,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工程部,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安排。 4.4货到现场前10日内采购部要求供货商进行现场勘查,会同工程部就装卸地点、运输通道等现场实际查看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应协商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大件物品需吊装的要求供货商编制吊装方案,审批) 4.5货物安全卸入合同指定(甲方指定)位置后采购部组织工程部、供货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规定的相关质量条款、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验收标准(如有封存样板参照样板)等,并检查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质量保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