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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的功能

浅谈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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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关于酒的起源历史悠久。酒对中国政治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酒文化是一种政治文化,也是一种艺术文化,更是一种社会文化。本文试图从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的渗透,探讨中华民族中酒的文化功能。关键词:酒文化;传统习俗;功能一、酒在中国的历史起源中国素有“酒的故乡”之称。据考证《吕氏春秋》和《世本》等较早的文献都认为酒为仪狄所造。《战国策·魏二》“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指出了仪狄造酒的时代;《世本》认为这是造酒之始“, 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但在同一本《世本》里又有杜康造酒之说,《事物纪原》也说“少康作秫酒”。张华《博物志》也有“杜康作酒”,陶潜《述酒诗》序说:“仪狄造酒,杜康润色之。”仪狄,相传为夏禹时人;杜康,也叫少康,殷商时人。后来,仪狄造酒之说渐隐,杜康造酒之说益显,遂使杜康成为酒的代称。二、酒文化的内涵关于“酒文化”,萧家成撰文提出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酒文化就是围绕着酒这个中心所产生的一系列物质的、技艺的、精神的、习俗的、心理的、行为的现象总和。围绕着酒的起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特别是它的社会文化功能以及它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等方面所形成的一切现象,都属于酒文化及其相关的范围。酒文化是以酒为物质载体,以酒行为为中心的独特文化形态。酒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同时还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影响,与其他文化现象紧密联系。同时,中国酒文化也是一种地道的社会文化,酒不是生活必需品,却是一种特殊的饮食。“酒食所以合欢也”、“饮食男女”等等,其中“饮”便是指酒,所以在中国,“饮”与“食”同样具有极强的亲和力,把这一亲和力用之于人际交往,就形成了一种社会文化。酒作为中国人追求个性自由的基本需求的替代物,与政治军事、皇权社稷、世俗人情、悲欢离合、亲疏远近、喜怒哀乐、性情风度等有着密切联系。

三、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渗透酒,可谓是中国人饭桌上不可或缺的东西。朋友聚会觥筹交错间,距离拉近。家人聚会中举杯盏影间,流露着默默温情。同时,各种社会风俗习惯中也离不开酒。如新人结婚,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要前去喝“喜酒”。孩子满月,其父母会大办操持一场“满月酒”,以祝福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端午佳节,人们要喝雄黄酒,寓意驱邪避祸。清明重阳更是要以酒祭祖,表达对先人逝者的怀念。可见,酒在中国传统习俗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更有一句俗语“无酒不成席”,可见酒的重要地位。

四、中国传统习俗中酒的文化功能1、婚俗中约定盟誓功能在中国人的婚嫁庆典上,无论是在中国当今社会还是传统社会中,酒是婚俗中不可或缺的点缀品,甚至在许多民族的婚嫁中,自始至终都

有酒的参与。酒固然有喜庆的含义,但同时酒还有约定盟誓的功能。结婚的序幕是“订婚”,许多民族订婚的俗仪,都是酒字当头,所以婚俗的帷幕就是由酒来拉开的了。例如在东北,男女双方经媒人的中介议婚后,第一步就是“喝相亲酒”。相亲酒宴上,被相的男女要出场敬酒。双方无异议时,席面上由双方的主婚人交换酒杯一饮而尽,或由媒人举杯饮尽,谓之“端盅”,以示婚约已成。而在陕西安康一带,新娘被送至男方家时,一进门,便有两个妇女向之递酒,名曰“喝迎门酒”。随后拜完天地,进入洞房,新婚夫妇双方还要共喝“交杯酒”。交杯酒是由“合卺酒”发展来的,“卺”是葫芦,一分为二成为两瓢,夫妻双方各执一瓢盛酒同饮。酒在此便是约定盟誓作用,表达了夫妻双方合二而一、不分彼此、祸福同享的决心。

2、酒的交际礼俗功能在现代人们的交际生活中,喝酒应酬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在少数民族传统习俗中,以“酒”示仪的传统礼俗更是比比皆是,表达了对客人的欢迎和真挚热忱的情感。如广西瑶族的喝“三关酒”的礼俗,当有贺客来临之时,主人就在屋外组成三关,每一关都敬客人两杯酒,以示款待之诚。瑶族有喝“笑酒”的习俗,当亲朋聚饮之时,或提出笑话佐酒,或边喝边唱“笑酒歌”或者吟“笑酒词”。还有广西壮族喝“交臂酒”的礼俗,主人和客人喝酒时,要主客交臂,各饮自己所执的杯中之酒,以示情谊之深。人们推杯换盏的举动,就是互敬互让的表示,所以感情越喝越厚。

3、酒的祭祀功能传统的汉族祭祀活动大都有三祭:春节祭、荐新祭(收获季节的农耕习俗)、清明祭,这些祭祀活动中都离不开酒的存在。以春节祭祖的习俗为例,祭祖寄托了后世子孙对祖先“水源木本”的情思和“慎终追远”的悼念。除夕前一日,家人都把“宗谱”悬挂在堂屋的北墙上,下设供桌,摆上供器、供品。贴上对联吊钱等物,作为祭祖的神坛。除夕的上午,家中老少要带着烧纸和白酒去先人的坟头烧纸奠酒,意为给逝者带去钱财、酒肉。烧完纸,奠完酒,要点上一饼爆竹,意为请先人在此“喝酒拿钱”。同时。除夕十二点除焚高香、烧大纸、供酒、奠酒的祭仪外,还要添加供饭、子孙们磕头礼拜的祭仪,酒在这里又一次充当了主祭品的角色。除祭祖的活动外,一些少数民族还有祭天地、川泽、山林、社稷、芒神、蚕神、财神、龙王爷、药王爷、牛王爷、马王爷等祭祀活动,寄予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口平安的愿望。五、小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酒从不单纯的作为一种饮食,而是作为一种传达寄托情感的媒介,一种交际往来的手段和符合。中国传统酒文化有着浓郁的精神文化特点,它被寄寓了丰富的个人希望和社会期待。同时在中国传统习俗中,酒文化也具有独特的功能,它的功能和价值都已经远远超出了酒自身所具备的内涵。所以中国酒文化

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具有把广阔的精神文化内涵和实际社会功能相统一的文化功能,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摘要]村民自治的主体应是村民个人,而非村或村委会,基于此,村才是村民自治的组织,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才能形成授权的关系;同时,村民自治组织应该被赋予法人的地位,这样才能明确村委会作为法人的执行机关的定位,并使法人代表合理存在,使法人之独立意思表示成为村民利益的保护;再者,村民选举村委会的行为是选举权的行使,而与之相对应的被选举权理应在资格要求上较选举权更为严格,尤其是被选举人的兼职和回避问题必须得到重视。本体问题的明确是构建村民自我治理的权力体系的基础,也是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和以自治实现村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前提。[关键词]村民自治本体问题自治主体村民自治是村民的自我治理的方式和组织以及规范的总和。西方国家制度中,农村的自治传统是其地方自治的基石和历史传承,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固有的价值追求,目前西方的村民自治已经或开始转化为乡镇、自治市、特别区、准政府组织等不同形式。今日中国,“村民”与“自治”的结合,既是一种地域的表明,1也是自治主体的宣示。前者,反应了“无区域即无自治”,2后者,则需要我们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村民选举行为的性质和被选举权等关乎其本体的问题加以探讨。一、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自治的主体,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自治主体是村民个人,村民自治就是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组织起来,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即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第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第三,实行自治的“村”应当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大多数学者赞成第三种观点,原因在于只有如此才能解决自治主体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第二、第三两种观点有所偏差,在于将村委会的准行政管理权力视为自治权的内向,并先验地将它视为集合的村民权利的外向代表。首先,现代法律必须依托于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理念核心,法以自由为目的,秩序也须以自由的实现和正义之光的闪耀为依归。自治必须体现权力控制和制衡的原则,而不能将自治权置于国家权力延伸和控制之下。其次,现代民主的三块基石——“代议制、选举制和政党制”。村民委员会到底应该是一个议政组织还是执行机构,或者两者合二为一,目前我们很难界定,但是代议和选举放置于普通村落,仍有其重要意义。通过选举昭示出村委会和普通村民之间存在一个权力来源问题,根据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一切权力皆应有来自于权利拥有者通过选举权的运用来表达的明确授权,《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村

民委员会和村民个体之间极为重要的一条组织原则。第三,《村委会组织法》立法目的欲以体现“草根”民主,意味着任何政府或负有执行政府委托的公共组织或团体应该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地组织起来的。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让我们用美国《独立宣言》的几段话来诠释,“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因此,村民有权改变村委会的组织架构,而不是村委会可以凌驾于村民之上,这是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谨记的原则。如果不将村民自治的主体定位于村民个人,再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无此必要,势必造成“仆人”高于“主人”、“仆人”决定“主人”之局面,人为地将村委会或村这样拟制的组织的意志取代了村民个人意志,打破了村民与村委会组织的平衡关系,势必会造成掌握权力之人借“公共利益”而权力滥用、侵害村民个人合法利益的情况。如村民陷入此境地,其抗争将首先在道德上遭到“不义”之指责,继而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权利救济。村民如非自治主体,则不具备资格动议罢免,参加自治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而仅凭民事的侵权之诉的权利保护是远远不够的。第四,我们必须澄清一个悖论,“个人是不能单独行使自治权,村民自治是一种集体的自治权。”1村民自治权的行使的确具有集体性特点,但权利只有落实到个人才有意义。如果村民个人利益遭受村组织以外的力量的侵害时,可以指望村委会代为出面以伸张正义,如果侵害者是村或村委会时,不具备自治主体资格的人尚称其为“人”乎?谁又来保护这些不是自治主体的人?村或村委会自行解决则违背了程序正义的理念,其结果难求公平;如果引入乡镇政府介入则损害自治之精神。再者村委会的组成来源于村民选举权的行使,其权力来源于村民个人意愿的外在表示,

即授权。选举权是村民自治的基础,自治却不是村民个人权利的简单集合,不能因为村民自治的集体性特点而将村民的自治主体地位混淆。因此,村民自治的主体只能是村民个人,村应该基于人的组成而是自治组织,2而村委会只能作为自治机关之一是村民运用选举权所集合的公意的结果,二者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这也是村民自治与选举权之间的关系所在。二、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文本中规定的主体身份有三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应该被视为地方性的社会团体而不是村镇的派出机关。日本地方团体以区域为组织要素,为谋公益而成立的地方团体被称为一般的地方团体,但日本的一般地方团体具有法人地位。有学者认为《村委会组织

法》规定了村委会是村里的法人代表,换而言之,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其村委会是法人的执行机关——法定代表人。不尽然矣!首先,社会团体和法人涵义不同。其次,《宪法》与《村委会组织法》的规范没有明确村委会的法人地位,仅仅是给自治组织确立了性质、自治功能和运作原则。第三,尽管“各政党和社会团体,这些机构和组织主体,在法学上可以笼统地称为法人”,3但是,我国法人的成立须经过成立和设立两道程序,成立阶段要满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社团法人还应满足“自愿和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的要求。我国对社团法人的设立或采取特许设立主义,如妇女联合会、工会、团组织等,或采取行政许可主义,如各种协会、学会等。如果村民自治组织要最终成为法人,要么经过设立主义方式,要么采取特许设立方式,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实践中村委会也从未履行过登记手续,那么“皮之不存,毛将附焉”,没有法人,何来法人代表?第四,法人机关一般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三部分构成。村委会是哪种机关,我们暂不界定,但村委会只能是法人机关之一,而不能是法人,且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经过权力机关明确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1因此,村委会以整体名义不能担任“村法人代表”。第五,从行政管理的令状主义角度来看,村办的公司只要合法登记都能够领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但“村”还没有被哪家法定机构颁发过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因此,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地方社会团体,但不具备法人资格,村委会是社会团体的机关,而非社会团体法人的机关之一,这也是村民自治组织目前所面临的“应然”和“实然”状态的矛盾。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具备法人代表地位的村民委员又能够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代表履行维护组织自身利益的职责,比如“厦门市同安区马巷镇琼头村村民委员会不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海地、滩涂、权属纠纷行政处理决定案”,2似乎让我们感到,既然村民自治组织不具备法人地位,村委会也不是自治机关,但社会现实中一样能起到履行维护组织公共利益的作用,因此村民自治组织有无法人资格的赋予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其实,社会团体法人与社会团体大有不同。首先,社会团体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社会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3显然,社会团体基于个体的自愿组成,我们是否可以假设,如果某个村民不愿意加入社团性的村民自治组织或者加入后执意退出,那么社团性的村民自治组织首先不能强制其加入或者不准其退出,也就不能将其他村民的共同意志强加于该村民身上,如村统筹。但是,该村民又与其他村民共同居住于一个村落,也同样享受村自治

组织所给予的交通便利和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根据税负平等的原则,该村民是否也应该交纳公平的费用?这样不但不利于村落的管理,也违背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即“地方团体对于区域所包含之地,即为自治权所到达之地,无论团体内住民、非团体内住民均当受其支配……地方团体自治权与区域有互相存在之观念”,1这里的地方自治团体与我们说的村民自治组织概念相通,但前者具有法人地位。如果我们在上述要素之外再加上中国特色的户籍管理制度,那么原住村民将没有选择加入或退出的权利,外来居民也必须服从法人在自治范围内做的各种意思表达,如乡规民约,照章承担公共设施之公平费用等。其次,“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2法人可以做出独立意思表示,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法人的首要关键就在于“独立”两个字。对于社会团体,我国采取的是特许设立主义或行政许可主义,它的成立要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命令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它的政府主导色彩比较浓重,其本身

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成立后的开展的业务很难摆脱国家的干预,事实上我国的社会团体往往承担的就是经国家授权和委托的各项行政管理任务,如妇联、工会和各种协会等,如果村民组织仅仅被视为社会团体,那么村委会将不得不以承担政府授权和委托的事务为主,而非以为村民自治服务为己任,那么乡镇政府的干涉将堂而皇之并使自治停留在纸面上。但是,村民自治组织一旦获得法人之认可后,随着它的设立不可避免地向登记主义转型,它和国家以及乡镇政府之间就有了一道“可以触摸却看不见的篱笆”,村与乡镇政府的权力分配关系也将随之明晰,迫使国家行政机关和村民自治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之下进行运作并相互制约。目前,尽管《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且不得干预”,但实际的操作中村委会已逐渐异化为乡政府的派出机构,肩负着乡政府所委托的任务。村民自治是国家监督下的自治,村民自治机关有义务承担由法律规定的国家任务并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事务,但是乡镇所委派的各项事务究竟有多少是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近些年来,村民或村委会面对上级政府部门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各种侵害其权利的事情,除了更多地采取“上访”伸冤的方式和少量的“民告官”诉讼之外,何曾有底气有胆量对利益的被践踏说一声“不”?如果自治组织成为法人,则村委会作为自治机关将可以代表村民自治组织在法律范围内做独立意思表示,包括有权拒绝执行乡镇委托的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事务,当然这种拒绝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国家或本地区处于紧急状态情况下。对于非法或非规定范围内或临时

性的来自于县乡镇的各种税费摊派,村委会也有权拒绝,或提交村权力机关讨论。一方面,村民自治的法人地位使得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臻于完整和有效行使;另一方面,也迫使乡镇政府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我们总是听到村民们对乡镇干部粗犷的工作作风的无奈抱怨,但是我们又不能把让村民们幸福生活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某个人或某些人个人的职业荣誉感和道德情操的自我觉醒和自我坚守。这种寄望于“人治”、依赖于“人治”的思想应该被以权利对抗权力的思想取代,使“法治”的能量为村民的自由生活带来的希望。第三,从《村委会组织法》看,村委会的地位更接近于村民的管理人和村资源的所有人和分配者,是高于村民的施教者。如果村民自治组织具有法人地位,那么基于民意授权而成立的村委会将还原于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应当以服务村民、管理村民公共事务为首要,一旦其不作为,村民或村其他有权的组织可以即时诘难之,督促其改变不作为之施政形态。当前现实村民除了到换届之时有可能通过选举而除之,平时发动罢免几乎难上加难,而鲜有成功者。事实上动辄罢免极其不利于村秩序的稳定,而以日常之督促而循序渐进乃为上策,这需要制度对民意反映和作用渠道的预先设置。综上所述,赋予村民自治组织以法人地位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同时,将村民自治组织的法人地位准确定位后,我们才能明确村委会应具有的执行机构定位和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力架构和体系进行勾勒。三、村民选举行为的性质和被选举资格既然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成员和权力来自于作为村民自治主体的村民个人的授权,那么,我们需要知道村民个人在村委会上的选举和被选举行为是权利行使还是一种事实行为,如果是后者,则不带来法律效力,则村委会的合法性何在?如果基于前者的考量,则面临着基本权利行使对象方面的尴尬,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明确村民选举村委会的行为的性质。(一)性质所谓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一是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二是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即法律规定由选举而产生的公职人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特定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只到达了乡镇一级,村作为自治组织显然不在选举范围之内。但是,选举制度,不一定只在政治制度下才有,尤其没必要当作选出议会议员的制度来考虑,1因此选举权应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学者们认为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有资格的成员,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式,选择某人担任自己的代表或某一职务的行为。广义的选举不但存在于国家政治生活中,而且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组织,如政党、工会、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均可采用选举的方式产生自己的领导机构

或成员。虽然宪法规定的选举对象只是狭义的范畴,但我们不能顾名思义地说,村民选举自治机构的行为就是行使宪法赋予的选举权,要将广

义范畴的村民选举村委会的选举行为纳入宪法学的考察范围内,为其得到宪法保护和救济奠定理论基础,就需要进一步分析。

首先,开放性的宪法学本身为“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行为是行使选举权”这一论点留有空间。就选举权与权力的关系而言,从选举权产生的过程看,选举权产生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相对性是权力的基本特征;从选举权的目的看,合理地组织权力和有效地控制权力是选举权的基本功能;从选举权产生的社会效果看,选举权直接影响社会生活;从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看,强调选举权与权力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提高选民的法律地位,摆正“主仆关系”。同时,利益是选举权结构中实际存在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不能给选民带来利益的选举对选民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2村民选举村委会的行为过程赋予了村委会未来的一系列权力活动和其对村社会生活的影响和效果的正当性,使村委会的存在目的确定为实现村民的群体目标,如共同富裕等,农村基层的权力关系也因此得以稳定。通过选举,完成了村民向村委会授权,昭示了村委会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要受到村民监督的必然,符合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更为重要的是,村民的选举行为是围绕着自身的实际利益展开,代表着其自身的一定目的,如对脱贫致富、村务公开、抵制非法税费等的要求,这些都符合选举权的性质。其次,从《宪法》第111条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村委会要办理本居住地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村委会组织法》第4条也显示了村委会有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义务。实践中,村委会除办理村公共事务外,还必须承担相当多的由乡镇下派的各种任务,如治安、救助款、扶贫款的申请,以及“催粮、要钱、要命(计划生育)”等,其地位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保长或胥吏,实践中往往有许多人称它为一级政府组织,或称“村政府”。既然村委会承担国家意志和村公共利益的实现两个使命,那么选举其人员组成符合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第三,村委会选举是我国参与面最广的选举,选举对象虽然不是国家代议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但同样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部分,如果方法得当,其很可能成为我国权利保护瓶颈的突破口,能够为整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近年来农村选举实践中的诸多成功案例已经印证了这一判断。因此,村民选举村委会的行为是行使宪法所赋予的选举权的行为,尽管它不属于宪法学当前对选举权所下的狭义的定义

范畴,但与其有着自然的相通之处,也应该被宪法学纳入考察的范围之内。这样使得《村委会组织法》第12条规定的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宪法学和宪法文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以统一于一个相对同质的语境当中。事实上学界也开始将其纳入我国宪法学研究的范围,“(本文)不包括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当然它也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部分”。1也只有清楚村选举权问题,才能完整和准确地构建村民自治的权力运行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村民的选举权利,建设和促进村民自治。(二)被选举权在我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作为同等概念来使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统一说”一直是学界之通说,与选举权相对应的被选举权也是一项基本权利而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二者共为村民自治的起点和重要保证。《村委会组织法》第11条和第12条对此作了规定。但是,基于候选人在当选后要决策和管理公共事务,其能否胜任取决于自身的才能大小,故候选人资格要件要远较选举人资格严格。对于被选举人的资格,各国都以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的形式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其中积极要件包括国籍、年龄、学历、经历等,消极要件包括能力上(如禁治产者)、道德上(如特定罪行、政治权利、特别惩戒而予以限制)、职务上等。可见,具有选举权的村民未必具有被选举人资格。综合我国《宪法》第34条,关于村民自治中的被候选人的各项资格的规定体现了平等性原则的同时基本具备了各项积极条件的规定,但在经历条件中对于在本村或本地域中的离开时间和已居住时间的条件没有规定,这样可能使已嫁出的本村女性或者外出务工时间很长又未迁出户籍的村民,在工作地不具备资格参加选举,又没有能力在原居住地参加选举,造成公民不能有效和顺利行使权利的尴尬局面;在消极条件中的个人能力方面,现有法律规定没有对禁治产者的适当限制,“有恒产者有恒心”,对此的限制其实并不违背宪法的平等性原则,这是对宪

法精神的理解有误,在此不做讨论。但是,我们现行法律规定中没有对一些例外情况,如对不得兼职于上级政府或其他权力机关和回避做出规定,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如日本在市町村会之组织的选举中规定,如父兄为市参事会员,町村长或助役,子弟不得有被选举权;父子兄弟同时不得被选为议员,这样避免了“亲属间上下其手、徇私枉法、不谋公益而为其私”的弊病。当今现实,县以下往往出现村与乡镇、县在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纠葛在一起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常常成为危害村民自治的各种行为的保护,使得被侵害权利的普通村民的救济成为难事。如“村霸”经常有着本身担任或在村委或支部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亲属背景,村民对村干部敢怒而不敢言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家在县(乡)里有人”,且经常夹杂着

宗族和黑恶势力的因素,使得村民自治成为普通村民的恶魇。因此,我们应特别重视被选举人资格的回避问题,并在未来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时立法者应考虑并完备之。总之,村民自治意味着村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而村民自治的主体出于人民主权之原则而只能是村民个人,而不是村或村委会,否则授权问题无法解决;同时,村民自治组织应该被赋予法人的地位,这样才能满足自治组织独立意思表示之品格要求,才能使自治保护村民之合法利益,符合权力制约之宪法原则;再者,村民选举村委会的行为是选举权的行使,而与之相对应的被选举权理应在资格要求上较选举权更为严格,尤其是被选举人的兼职和回避问题必须得到重视。上述有关村民自治的本体问题的明确是构建村民自我治理的权力体系的基础,也是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和以自治实现村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前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 [日]吉村源太郎:《地方自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 1 陈纯柱:《村庄法人理念的确立与中国宪政制度的创新》,《河北法学》2009年第8期。 2 本文对村民自治组织应是村而非村委会不做讨论。 3 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页。 1 参见王利明:《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0~85页。 2 胡锦光:《行政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页。 3 王利明:《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0页。 1 [日]吉村源太郎:《地方自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 2 王利明:《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4页。 1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34页。 1 [日]森口繁治,刘光华译:《选举制度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2 参见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34页。 1 蔡定剑:《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FAN)

浅谈中国酒文化

浅谈中国酒文化 【摘要】中国是卓立世界的文明古国,是酒的故乡。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酒和酒类文化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酒是一种特殊的食品,是属于物质的,但又同时融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中。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在几千年的文化史中,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首先介绍了中国酒文化的起源与发展,并研究了其深刻内涵,最后探讨了中国酒文化的现实意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酒文化研究的热情,继承和发扬中国酒文化。 【关键词】酒文化;起源与发展;内涵;现实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酿酒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三大酒系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的饮酒已经摆脱了单纯的食用价值,凝结了人类物质生产与精神创作,上升为一种饮食文化。中国酒文化以其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蕴涵而在世界酒文化之林中独领风骚,中国酒文化蕴涵丰富、自成体系,具有很大的精神文化价值。中国酒文化是一种社会文化,也是一种政治文化,更是一种艺术文化。酒文化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深刻的意义,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 1中国酒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中华酒文化起源于酒的酿造,而民间对酒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例如仪狄酿酒,相传夏禹时期的仪狄发明了酿酒,《战国策》中有这样的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 ‘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杜康酿酒,《说文解字·巾部》中也有记载:“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这个说法在民间广为流行;酿酒始于黄帝时期,《黄帝内经·素问》中记载黄帝与岐伯讨论酿酒,《神农本草》载有酒的性味;酿酒与天地同时,带有神话色彩的说法,“天有酒星,酒之作也,其与天地并矣”。然而无论那种说法,都能说明我国的酿酒历史距今起码在四千年以上,当今的许多考古发现也都证明了这一点。不过现代观点认为酒是谷物自然发酵的产物,晋代江统《酒诰》:“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或云杜康。有饭不尽,委馀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果酒和乳酒是第一代饮料酒,旧石器时代人们以采集狩猎为生。水果中含有较多糖分,易自然发酵生成果酒;动物乳汁中含有蛋白质和乳糖,也易发酵成酒。商代出现了利用谷物糖化再酒化的酿酒技术;先秦时期,出现了活性微生物或其酶类的直接酿酒法;汉代发展了制曲技术并从西域引进了葡萄酒的生产;唐宋开始酿造果酒和药酒;元代出现了蒸馏法酿制的烧酒技术;明清时期,伴随着造酒业的进一步发展,酒度较高的蒸馏白酒迅速普及。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形成了具有中华特色的酒文化。中国酒文化博大精深,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结晶。 2 中国酒文化的深刻内涵 中国酒文化与礼仪 酒礼,是酒行为的礼节,用以体现酒行为中的贵贱、尊卑、长幼乃至各种不同场合的礼仪规范。有时这种礼节还非常繁琐。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乱的嫌疑。又因为饮酒过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乱,制定饮酒礼节就很重要。明代的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饮酒时不遵守酒礼,深感长辈有责任,于是从古代的书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资料,专门写了一篇《觞政》。这虽然是为饮酒行令者写的,但对于一般的饮酒者也有一定的意义。古代饮酒的礼仪约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作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祭谢大地生养之德;然后尝尝酒味,并加以赞扬令主人高兴;最后仰杯而尽。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客人要回敬主人,敬酒时还有说上几句敬酒辞。客人之间相互也可敬酒。有时还要依次向人敬酒。敬酒时,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普通敬酒以三杯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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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课 程 论 文 论文题目 酒文化在现在大学生中的影响 完成时间 2016年6月6日 课程名称 酒文化 专 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年 级 2014 级 班 级 2班

酒文化在现在大学生中的影响 黄航 1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 摘要:酒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社交方式,同样酒在艺术的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中外酒文化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从社团聚餐、毕业聚会时的举杯共勉到三五 好友在一起品酒谈天,都不难看出中国酒文化已经深入大多数大学生心中。 关键词:酒文化大学生 引言: 提起酒我们可能想到最多的是酒驾、酒后闹事等不良行为,很难让我们认识到酒文化的价值,难道酒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仅仅是悲剧引发的祸端吗大学生又是怎样看待酒文化的呢酒文化对大学生又有着怎样的影响呢一、大学生对酒文化的认识 学生的酒文化知识太缺乏,大学生对酒文化缺乏了解,有的甚至对最基本的都是一知半解,我也在和我同龄的人中作了一些调查,高达85%的人不能说出甚至一种世界名酒的名字,不过对于中国的名酒,有90%的都可以说出一种名字,但是可以说出5个以上的是少之又少。大部分大学生只能说出五粮液,稻花香等耳熟能详的名字。对于传统的酒席桌位的坐发,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能过说出来,这确实可以看出,大学生只会喝酒,不懂酒。

第二,大学生属于我国的高级知识分子,不说是早晨八九点的太阳,起码也是艳阳吧,他们可以部分的代表我国的形象,说一句很偏激的话,如果他们对酒都不够了解,那么还有谁对酒文化了解呢假如和外宾吃饭,人家看到中国的大学生对酒文化的认识是如此的缺乏,那么他们会怎么想中国这个国家呢所以大学生加深对酒文化的了解是必须的,不仅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而且可以看作是一种技能。 那么是什么导致大学生对酒的不够了解呢?我想这与我们国家的这种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有关,使大学生基本是失去了对酒了解的渠道,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到这种酒文化的教育,因为没有机会,他们无从了解这些,而且大学生不一定对这个感兴趣,我曾听老师说过,我们这个公选课在全国还是少有的,你上课的资料都是自己整理的,没有这样的教材,从这可以推测对于酒文化的教育还没有得到重视,所以大学生对酒的不了解也是自然而然的。总而言之,大学生加深对酒文化的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非常急迫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常常和朋友或同事出去喝酒,在工作岗位上,我们要常常和领导出去喝酒,大学生和酒都是不可分割开来的,对于喜宴,对于节庆宴,对于葬宴,都有很多不同的酒风俗。 我听老师说过很多在酒席上喝醉酒或者是做出一些不礼貌的行为的事情,我想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不懂酒的表现,不是有句话这样说吗?会喝酒也是一种能力,它不仅指酒量,也指酒风。所以大学生加强自身对酒文化的了解,是必须的,它是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的一种途径,是提高自身内涵的一种方法,于自己,于他人,都是有好处的。我们上的这门课,并不是

浅谈中国酒文化

浅谈中国酒文化 中国人爱酒,中国的文人更爱酒,嗜酒如命。会朋友吃饭要酒,勤于政事要酒,打通关系要酒,做文章要酒,做书法要酒,春风得意时要酒,悲苦自伤时要酒,平时自己自斟自饮也是无比的惬意,尤其是老人,大多数的老人们并不需要什么五粮液,什么茅台,如果能给他们一碟花生米,再来二两老白干,那便是老来人生得意之事。品了酒,也品了人生。中国被认为是酒的发源地之一,当然就的文化也是由来已久的,沉积千年的。这里我写亵谈酒的狂欢,也是取自醉酒后妄谈一切之意,亦不必为那些烦人的责任去承担什么,也不必去规规矩矩的写什么论文,谈到哪算哪,岂不自由,快哉! 中国的造酒技术甚早,那些史学家们大多认为源起于新石器时代,中国的酒为何人所造呢?这恐怕是说法不一的,有“上天造酒”、“猿猴造酒”、“仪狄作酒”、“杜康造酒”等传说,但这毕竟是传说,我们很难知晓,即便知晓又有何用呢?曹孟德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可以看得出来,酒的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功能的文化。一些事物的起源往往不必究的得那么甚之又甚,欧洲诸国各说我们的酒文化才是真正的酒文化,我们有“酒神”,这有什么必要呢?酒大体上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你说你早,我说我早,大家都有道理,因为我们都曾经经历过。在中国,我可以说我们中国人个个都是“酒神”。醉酒后的狂欢,是一个平等的话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地位、阶级的局限可以被忽视,人们可以纵欲,可以狂舞,一切都变得肆无忌惮,这就是酒的狂欢。然而酒的狂欢释放着人们天然的真意。仿佛我们忘记了痛苦。但仿佛又一说我们仿佛可以探得,中国的酒神仿佛就是远古的巫文化的代表--萨满。中国的祭祀少不了酒。王国维说:“盛玉亦奉神人之器谓之酉,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中国上古时期,在祭祀中,萨满以之那迷狂的舞蹈,使人神相通,上古的人民享有这一份迷狂的崇拜。我们也可以从这嗅出“酒神”的味道来吧!这仿佛在屈原那光怪陆离的诗歌更能窥得一斑。 酒的狂欢,是一种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的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一定的心理相互妥协的载体。酒可以使人释放出早已郁积在心中的郁闷,显现真的自我;但也可使人堕落,甚至亡国。夏朝,仪狄发明旨酒(当然一说也有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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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浅谈中国酒文化 摘要: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底韵深厚的民族。五千多年的泱泱历史长河中,酒文化却成为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一种文化。酒文化的历史几乎是与人类文化史一并开始。作为一种集物质与精神两种文化于一身的特殊文化,酒,对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人民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其在社会政治生活、文学艺术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精神文化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关键字:酒文化酒神精神文化价值影响 酒是人类最古老的食物之一,它的历史几乎是与人类文化史一道开始的。自从酒出现之后,作为一种物质文化,酒的形态多种多样,其发展历程与经济发展史同步,而酒又不仅仅是一种食物,它还具有精神文化价值。作为一种精神文化它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文学艺术乃至人的人生态度、审美情趣等诸多方面。 一、酒神精神 酒,在人类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已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而是一种文化象征,即酒神精神的象征。 在中国,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学为源头。庄周主张,物我合一,天人合一,齐一生死。庄周高唱绝对自由之歌,倡导“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无何有之乡”。庄子宁愿做自由的在烂泥塘里摇头摆尾的乌龟,而不做受人束缚的昂头阔步的千里马。追求绝对自由、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 西方的酒神精神以葡萄种植业和酿酒业之神狄奥尼苏斯为象征,到古希腊悲剧中,西方酒神精神上升到理论高度,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使这种酒神精神得以升华,尼采认为,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 二、酒文化和中国封建政治 由于使人亢奋和稀缺等特性,酒在远古属于奢侈品,最早酒被作为“通神之物”,是“圣液”,用于祭祀、庆典、战争等隆重场面。 在古代,统治者认为:“国之大事,在祀在戎。”战争决定一个部落或国家的生死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出发之前,更要用酒来激励斗志。酒与国家大事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祭祀活动中,酒作为“超自然之物”,首先要奉献给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周公颁布的《酒诰》,明确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而是为了祭祀天地神灵和列祖列宗,严令禁止“群饮”、“崇饮”,违者会处以死刑。 悲哀的是,这种神秘液体协助统治阶级一时,却不能使保佑他们一世。统治阶级独占美酒的同时又陷入了自我迷醉,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直到毁掉了他们的江山。杜甫在悲愤之极写下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经成为揭露古代统治者纸醉金迷、腐朽反动的千古名句。 三、酒文化对文学艺术的影响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汇总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 中国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酒的性能 酒是多种化学成份的混合物,酒精(学名乙醇)是其主要成分。除此之外,还有水和众多的化学物质。酒精无需经过消化系统就可被肠胃直接吸收。酒进入肠胃后,进入血管,饮酒后几分钟,迅速扩散到人体的全身。酒首先被血液带到肝脏,在肝脏过滤后,到达心脏,再到肺,从肺又返回到心脏,然后通过主动脉到静脉,再到达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 酒有多种,其性味功效大同小异。一般而论,酒性温而味辛,温者能祛寒、疏导,辛者能发散、疏导。所以酒能疏通经脉、行气和血、蠲痹散结、温阳祛寒。另外酒为谷物酿造之精华,故还能补益肠胃。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中乙醇对肌体的组织器官有直接毒害作用,对乙醇最敏感的器官是肝脏。连续过量饮酒能损伤肝细胞,干扰肝脏的正常代谢,进而可致酒精性肝炎及肝硬化。过量饮酒影响脂肪代谢,肝脏脂肪合成增多,使血清中甘油三酯含量增高,发生甘油三酯血症的可能性增大。此外,长期过量饮酒会增加高血压,脑卒中危险,还会造成记忆力衰退,智力下降等不良后果。 酒精对大脑和神经中枢的影响最大。酒进入人的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后,会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微妙的影响。我们可把饮酒后的心智状态分为畅意、微醺、失控和烂醉四种。少量饮酒能疏肝解郁、宣情畅意,令人神清气爽、通体舒泰,有益身心健康。饮至四、五分时,似醉非醉,血流加速,血脈扩张,人进入一种无拘无束、情绪兴奋、积郁一空、飘然羽化的解脱状态,这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在摆脱现实的悲苦与烦恼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即所谓“酒以成欢,酒以忘忧”、“醉来赢得自由身”。此时思路开阔,思维活跃,最有益于文学艺术的创作。饮至七、八分时,神经麻木,神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 智迷忽;反应迟钝,不能自控;身非己有,言不由衷。此时信口开河,容易失言;意志薄弱,举止失常;不守原则,随意承诺;失去记忆,容易误事。甚者惹事生非,引发暴力,影响家庭和睦,危害社会治安。如果饮至九、十分,则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呕吐不止,哭笑无常;语无伦次,不识归途;甚者人事不省,危及生命。 酒的功能要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管理

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管理 ——学习传统文化有感2014年9月参加优秀青年培训班以来,学习了中国传统文化、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学、卓越团队建设等多个课程,这些课程从多个方面阐述了管理特别是自我管理和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经过深入的学习和自己反复琢磨,认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包含了现代的管理方法: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管理的“道”,而西方现代管理方法是管理的“术”,道是论述事务的本质,而术是对处理事务的技巧和方法的总结;中国的传统文化对管理偏重于“德”治,而西方现代管理方法偏重于“法”治,德治讲究的是强调管理的艺术性、人文性是软的一面,法治追求的是管理的科学性、计划性是硬的一面;中国的传统文化对目标的管理注重的是定性的管理,目标是比较模糊的,强调在执行过程中对人的管理,西方现代管理办法对目标的管理注重的是量的管理,目标必须清晰和量化,强调在执行过程中对事的控制。 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会在企业发展、团队建设、日常工作管理多个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将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管理学相结合,用中国传统文化管人,用西方现代管理文化管事,这样将会对企业和团队内部的各项工作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下面从“道和术”,“德和法”,“定性和定量”三个方面说明传统文化和现代管理相结合的学习心得。 一、道与术相结合,本质和技巧并重 中国传统文化中主要分成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思想,老子代表的道

家思想,儒家思想对管理的“道”主要是中庸思想,子曰:中也者,天下之大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孔子所阐述的不偏不倚与不走极端的处世之道,认为它会使天地之间所有的人们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万物生长,一片繁荣景象。道家思想是老子在《道德经》中阐述的“无为”,主张的是为人、处世乃至治国、兴邦、治世的基本原则,无为并不是要人们无所事事,而是主张人们的活动应该顺应自然之道。 从“中庸”到“无为”讲的都是,企业和团队的外部关系不应是“竞争”关系,而应是“竞赛”关系。因为“争”会导致自我混乱,使自己脱离市场根本,把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到企业和团队的非正常上升通道外。明智的企业应当在“不争”上下功夫,去了解存在于市场中新的、尚未被发现的利益需求点,设法去满足尚未被市场认识到的潜在需求。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传统文化中要求的是管理工作应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要使管理活动顺应自然之“道”。克服轻率和浮躁的弊病,以清静、持重的态度做事。 明确了企业和团队的目标和方向后,如何去做呢?所遵照的路径和工作方法有哪些呢?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再好的目标也都是只有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在企业中心思想贯彻执行过程中就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就需要重“术”,就是对目标的执行进行技巧性监控、处理,加强反馈,加强考核,这是西方现代管理学中描述的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的强项,通过目标分解、计划设定、人事关

最新整理浅谈酒文化论文

浅谈酒文化论文 近年来,随着白酒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和中国加入WTO步伐的逐步推进,作为中国传统行业代表白酒如何直面挑战,参与竟争。文化行销已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所以有关酒文化的话题逐渐多了起来,各种酒类促销活动常冠以“文化酒”的名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专家学者和普通公众也对酒文化表现出浓厚兴趣,酒文化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似有被发扬光大之势。但究竟什么是酒文化,酒文化又有哪些特征,尤其是在新世纪的今天,如何把酒文化赋予新的内容各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带着这一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以出产文化名酒“百年孤独”和“百年喜庆"酒闻名的百年制酒有限公司经理潘好龙先生。 得知记者来意后,潘先生开门见山,侃侃而谈:“目前,酒类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种促销活动花样繁多,其中以酒文化切入的活动不在少数,这本是件好事,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由于对酒文化狭义的理解或指鹿为马者有之,张冠李戴者有之,牵强附会者更有之,使酒文化失去了本来的含意,陷入商业炒作

的误区,也使公众对酒文化的认知出现很大偏差。今年年初爆发的传统白酒与新型白酒之争,表面上看是酒的生产工艺之争,背后反映的却是对酒文化理解的不同。这种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心。” 潘先生强调,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地区乃至每个企业都有独具特色的酒文化。但酒文化作为一个文化概念,其基本含义应该是特定和统一的。酒文化因酒而生,酒是酒文化的物质载体和产生土壤,没有酒谈不上酒文化,仅有酒也不成其为酒文化,既有酒又具文化属性才能称之为酒文化。但酒文化并不是酒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酒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是在生产、销售、消费酒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酒文化的主体是人,是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正是由于人的不断创造,酒文化才得以丰富和发展。没有人,酒文化既没有产生的可能,更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是说,酒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和人的创造性劳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于酒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存在的,体现着对人的文化关怀。据此,并考虑到人们在生产、销售和消费等阶段对于酒的文化需要之不同(生产阶段强调品质,销售阶段强调品牌,消费阶段强调品位),我们不妨用“品质、品牌、品位”作为酒文化的内在“指标”。其中品质是核心,品牌是灵魂,品位是层次。只有符

酒与酒文化论文

我谈酒文化 ——论白酒的和谐美 院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姓名:李 学号:201002060010 专业班级:10自动化(专升本)

目录 中文摘要、关键词 (1) 一、酒的性能 (2) 二、酒的功能要素 (3) 三、中国酒文化的承载功能 (3) 3.1酒与政治 (4) 3.2酒与经济 (4) 3.3酒与文化教育 (5) 3.4酒与社会生活 (6) 3.5酒与文学艺术 (6) 参考文献 (8)

我谈酒文化 摘要: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在中国,酒已经成为中国人道德、思想、文化的综合载体。我们要继承发扬中国传统酒文化中重德明礼、尊祖交友、人际和谐、身心和谐、浅饮养身的精华。 关键词:酒;酒文化;社会功能 1

一、酒的性能 中国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酒是多种化学成份的混合物,酒精(学名乙醇)是其主要成分。除此之外,还有水和众多的化学物质。酒精无需经过消化系统就可被肠胃直接吸收。酒进入肠胃后,进入血管,饮酒后几分钟,迅速扩散到人体的全身。酒首先被血液带到肝脏,在肝脏过滤后,到达心脏,再到肺,从肺又返回到心脏,然后通过主动脉到静脉,再到达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 酒有多种,其性味功效大同小异。一般而论,酒性温而味辛,温者能祛寒、疏导,辛者能发散、疏导。所以酒能疏通经脉、行气和血、蠲痹散结、温阳祛寒。另外酒为谷物酿造之精华,故还能补益肠胃。

全国各地酒文化 浅谈

浅谈中国各地酒文化 我国是酒水消耗大国,在酒桌上大家经常谈起各地有各地的喝酒风俗习惯。你要是到某地不了解喝酒习俗,肯定先趴下的是你。我忘了云南那个某少数民族有一个进寨前要过“三江并流”这一关,即当地二人手捧一大碗酒将你加在中间与你同时一起将这碗酒喝下。大家可以想下,你在中间,当地人在你两侧,三张嘴并排在碗边,你说谁喝的最多?想想都明白,中间的嘴惨了,一张嘴就是汹涌澎湃的倒灌。据说是十有八九都趴下。当然后面还有整酒的节目。 毫无疑问,像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地域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这种差异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风俗习惯,体形特征,语言,为人处事乃至思维方式。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原因,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自然地域为界,展现出了丰富多彩形态各异的差异和特点。而这些差异特点,都可以在一些小的方面得到体现,比如,对酒的态度。 酒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或许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让爱它的人爱得死去活来,没它不行,烦

它的人恨不得一辈子不见它。但不管人们对酒的态度如何,它都扮演着任何一种饮料都不可替代的角色。用茶、咖啡交流和用酒交流是完全是两回事。成都人爱茶,这个城市里有数不清的茶馆,悠闲的成都人可以一壶茶消磨半天或一天,嗑着瓜子,打打扑克,聊聊天,求的是轻松恬淡。柔软清香的茶把这个城市浸泡得悠闲懒散,喝茶的地方,你不能苛求它加快节奏,你也不能指望它快速发展,或许它的经济并不发达,但,它一定是个适合生活的地方。喝咖啡的人多少都有浪漫情调,那是小资、白领和情侣们的最爱。在外国喝咖啡是极正常的事,但在中国,咖啡是泊来品,喝咖啡多少会受到电视的影响,喝咖啡喝的是一种情调,一种环境,一种效果。真正喜欢咖啡味道,打心眼儿里爱喝咖啡的人,肯定没有茶迷酒迷多。而酒则扮演着迥然不同的职能。没有酒则不成席。大大小小、正式或非正义的宴请聚会,一定不能没有酒。全国各地,东南西北,城市农村,酒馆饭店最多。喝茶喝咖啡能使人清醒,喝酒则效果正好相反。喝酒多了误事伤身,却偏偏有更多的人喜欢它。上面所说的是朋友之间的私人非正式聚会,酒喝的多少体现感情深浅,正所谓“感情深,一口焖,感情浅,添一添”。而在正式场合,酒局则复杂得多。不同地方的酒局就像地域

浅论中国酒文化及其精神文化价值

浅论中国酒文化及其精神 文化价值

摘要 酒在人类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它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而是一种文化象征。在中国,酒文化更对伦理道德,文化性格,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审美情趣,语言文字,社会理想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酒文化以酒为载体, 以酒行为为中心形成独特的文化形态。中国酒文化以其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蕴涵而在世界酒文化之林中独领风骚,中国酒文化蕴涵丰富、自成体系,具有很大的精神文化价值。 酒文化概念的引入 “酒文化”一词,是由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于光远教授提出来的。萧家成撰文提出酒文化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酒文化就是围绕着酒这个中心所产生的一系列物质的、技艺的、精神的、习俗的、心理的、行为的现象总和。 围绕着酒的起源、生产、流通和消费, 特别是它的社会文化功能以及它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等方面所形成的一切现象,都属于酒文化及其相关的范围。酒文化是以酒为特质载体,以酒行为为中心的独特文化形态。酒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同时还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影响, 与其他文化现象紧密联系。从本质上说,酒既具有自然属性, 又具有社会属性。酒文化研究的对象既包括原料、器具、酿造技艺等自然属性,更侧重于酒的社会属性, 即酒在社会活动中对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宗教、艺术、科学技术、社会心理,民风民俗等各个领域所产生的具体影响

酒文化的历史 从现存的文字典籍中我们可以看到,酒在古代就有深远影响其中,纵情肆欲,荒淫透顶者有之:殷纣王荒淫无道,喜作长夜之饮,以酒为池,县(悬)为肉林,使男女倮(裸)相逐其间;身无羁绊,放浪形骸者有之:晋朝名士刘伶嗜酒如命,经常乘一辆小车,提一壶酒,让仆人扛着铁锹跟在后面,叮嘱仆人:如果我死去,就地随便埋掉;饮酒为文,才思奔涌者有之:李白斗酒诗百篇,晏殊一曲新词酒一杯;浅斟细酌,交谊叙旧者有之:草草杯盘供语笑,昏昏灯火话平生;寂寥落寞,有酒无朋者亦有之:无人竭浮蚁,有得至昏鸦凡此种种,蔚为大观中国的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 甲骨文就已有了酒字,写法是中间是个酒瓶,两侧曲线表示酒溢出,显然在甲骨文以前酒就出现了。据载:公元前21 世纪建立的夏王朝各代统治者大都喜欢饮酒,尤其夏朝末代帝王桀,每天只知和宫女侏儒等喝酒玩乐周武王灭商建立了周王朝,西周的统治者以商纣王酗酒亡国之事为戒,开始实行酒禁政策当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祭祀会盟用酒和各阶层人们饮酒的礼仪规格与限制越来越松两汉施行酒禁政策,虽说汉代统治者一再下令禁酒,但远比不上秦代严格魏晋南北朝时,人们对酒产生了特殊的兴趣虽说时有酒禁,但是总起来看是放纵饮酒的隋唐的统一,农业的持续发展,为酿酒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唐代各阶层人们均喜欢饮酒及至宋代,内忧外患,宋人不再具有唐代人的豪情壮志,他们转而在酒色之乡寻求安慰,及时行乐于是统治者对酒采取暗中鼓励的政策,借以多征收酒税以充实国库,所以宋代酒禁是松弛的,除了官僚士大夫外,市民饮酒之风也兴盛起来,各种酒肆在全国城乡普遍设立古代人做官不仅仅以科举谋

中国酒文化论文

中国酒文化论文 中国酒文化承载的社会功能 摘要: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在中国,酒已经成为中国人道德、思想、文化的综合载体。我们要继承发扬中国传统酒文化中重德明礼、尊祖交友、人际和谐、身心和谐、浅饮养身的精华。 关键词:酒;酒文化;社会功能 中国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酒的性能 酒是多种化学成份的混合物,酒精(学名乙醇)是其主要成分。除此之外,还有水和众多的化学物质。酒精无需经过消化系统就可被肠胃直接吸收。酒进入肠胃后,进入血管,饮酒后几分钟,迅速扩散到人体的全身。酒首先被血液带到肝脏,在肝脏过滤后,到达心脏,

再到肺,从肺又返回到心脏,然后通过主动脉到静脉,再到达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 酒有多种,其性味功效大同小异。一般而论,酒性温而味辛,温者能祛寒、疏导,辛者能发散、疏导。所以酒能疏通经脉、行气和血、温阳祛寒。另外酒为谷物酿造之精华,故还能补益肠胃。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中乙醇对肌体的组织器官有直接毒害作用,对乙醇最敏感的器官是肝脏。连续过量饮酒能损伤肝细胞,干扰肝脏的正常代谢,进而可致酒精性肝炎及肝硬化。过量饮酒影响脂肪代谢,肝脏脂肪合成增多,使血清中甘油三酯含量增高,发生甘油三酯血症的可能性增大。此外,长期过量饮酒会增加高血压,脑卒中危险,还会造成记忆力衰退,智力下降等不良后果。 酒精对大脑和神经中枢的影响最大。酒进入人的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后,会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微妙的影响。我们可把饮酒后的心智状态分为畅意、微醺、失控和烂醉四种。少量饮酒能疏肝解郁、宣情畅意,令人神清气爽、通体舒泰,有益身心健康。饮至四、五分时,似醉非醉,血流加速,血脈扩张,人进入一种无拘无束、情绪兴奋、积郁一空、飘然羽化的解脱状态,这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在摆脱现实的悲苦与烦恼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即所谓“酒以成欢,酒以忘忧”、“醉来赢得自由身”。此时思路开阔,思维活跃,最有益于文学艺术的创作。饮至七、八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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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管理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管理的影响 班级:09国金(1)班姓名:詹茂开学号:0904020110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管理 【摘要】我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所包含的儒家、道家、法家等 思想,都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蕴藏着的许多丰富哲学思想 和道理,对我国现代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和借鉴意义。任何有效的管 理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积淀之上的,本文从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 角度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管理中的体现和运用,分析和探讨传统文化与 现代管理有机契合的问题,认为我国现代化管理应该深挖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 宝库,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以促进我国现代管理的发展。 【正文】 中国传统文化中包涵着丰富的管理思想,这些思想始终贯穿着中国从古到今的管理实践,涉及到行政、经济、军事、文化、家庭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次,这些管理思想及实践的文化底蕴就是中国伦理型文化传统。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有着深刻的联系,我们要把古代优秀的文化与我国管理实际结合起来,促进管理的发展。 以儒学为代表的伦理型管理思想可概括为“修己”和“安人”,即以自我管理为起点,以社会管理为过程,最终实现“平天下”之目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立业—治国—平天下,是其管理思想的逻辑演绎,将家、业、国、天下的管理只看作是人口和范围的不同,而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没有本质的差异,对家族的管理方法同样适用于企业和国家,这样就形成了以家族管理为出发点的中国传统管理思想。

“人为邦本”:关于对象管理现代西方管理理论认为:人是管理对象中最能动、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事实上,这些现代管理思想在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就能找到源头活水。《尚书·盘庚》记载:“重我民”、“施实得于民”;孔子主张富民、教民,重视“民、食、丧、祭”,“民”位列第一;孟子坚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基本观点,强调政在得民,失民必定亡国灭身。因而,在我国现代管理当中,应该充分重视人的管理,关心下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他们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促进事业的发展。 “人之能群”:关于管理组织,现代管理在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事效率、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科学的理论。儒家的管理组织理论则集中体现在荀子所说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群”是人类生来就有的本能,而要使之成为现实的社会组织,就必须有“分”。所谓“分”,作为组织结构、伦理结构、职业结构以及国家的管理机构等,是人类生存的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组织有序化的标志。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组织可以使人类的整体力量得到汇集和放大。 “正己正人”:关于指挥管理,现代管理关于指挥和领导行为的理论有其丰富的内容。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正己正人,成己成物”的思想与以上理论同出一辙。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因此,在人际关系问题上,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剔除其包含的封建内容,古代先哲“正己正人,成己成物”思想中所提倡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是完全可以用在管理工作中的。 “贵和持中”:关于协调管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贵“和”持“中”。注重和谐,坚持中庸,是浸透中华民族文化肌体每一个毛孔的精神。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强调以礼为标准和

全国各地酒文化 浅谈

式场合,酒局则复杂得多。不同地方的酒局就像地域之间的距离一样遥远。去年的一次出差,经历了祖国的十多个城市,切身感受到酒文化的不同特点,也许我所写并不全面,但管中窥豹,多少能体现一些事实。 第一次到广州,被这里湿热的天气蒸着,那种热是北方完全体会不到的。而当地有关部门安排我们的午宴则与这里的天气正好相反。作为欠发达城市的客人,到广州那样的城市,我们也没有指望热情的款待。不管是出于他们高傲的心灵,还是这个城市一直以来的习惯,局面是平淡的。领导之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下属们也一样。喝的是红酒,很甜,很淳,却因这甜美,失去了酒的味道和力量。倒半杯酒,更让我们这些习惯大碗喝酒的北方人不太适应。但我们也落得个轻松自在,像品尝饮料一样喝酒,一次只喝一小口,对我们这些人来说,跟玩似的。当地领导举杯环桌,挨个敬酒。每次一口,都不大。他们自己也坦言,不敢到东北去,怕喝酒,东北人太能喝。即使我们作客到他们的地盘上,他们也不敢有任何挑衅。在广州的饭局是十分轻松的。厦门也是如此。但从厦门临行前的午饭,改变了我们一直以来的对南方人的印象。那是厦门鼓浪屿所在区的接待同志,在市委指示下为我

们饯行,那几位同样操闽南语的同志,酒量之大,热情之高,丝毫不让东北人。我们一行人措不及防,都被喝多。那顿饭是在海滨一家特色饭店,已经不是正式宴会,与厦门的几个同志也相当熟了。他们的热情被焕发出来,场面十分的热闹,丝毫没有之前两次正式宴会上的拘谨和平淡。我们仿佛又回到熟悉的北方。 南方酒文化的多样性远较北方丰富,就像他们的语言一样。即使相差百里,风格也全然不同。长沙,这个属于南方却偏向内陆的城市,不算富裕却地杰人灵的城市,相比于东南沿海,少了几分柔和,多了几分慓悍。与长沙人饮酒,红河已经不再是首选,他们喝白酒,但也不是像北方那样一倒满杯。他们似乎介于沿海与内陆、南方与中原、富裕与贫困中间,是一种过渡,有热情但不过分,有酒量但不轻狂。席间会有爽朗的笑声,让客人感到亲切,会有花絮,让人快乐。他们也会像南北方一样,挨个敬酒,但酒已经换成了白色。长沙人也会劝酒,但并不强求。我想,这是最好的酒风。而同是湖南,张家界人则粗犷豪放,他们的劝酒和喝酒的方式,已同北方人无异。 以河南为中心的中原地区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

浅谈中国诗酒文化

浅谈中国诗酒文化 生命科学学院2011级 黄琪 1142041084 摘要:酒是人类生活中的主要饮料之一。中国制酒源远流长,品种繁多,享誉中外。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深刻的影响着中国历代的文人墨客,饮酒与赋诗也随之成为他们生活的有机部分,遂形成了诗酒文化,进而滋养着无数的文人雅士,而他们的创作也承继并丰富着中国的诗酒文化。曹操煮酒论英雄,李白举杯邀明月,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苏东坡把酒问青天,李清照浓睡不消残酒------历史与文化给了酒全新的诠释,酒文化源源流长,根深叶茂。 关键字:中国酒文化李白苏东坡李清照 1.中国酒的概述 关于酒的起源的说法,传说和古籍中的记载较多。名气大的酿酒创始人,一个是仪狄,一个是杜康。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一册中说:“相传禹臣仪狄开始造酒,这是指比原始社会时代的酒更甘美浓烈的美酒。”这种论断较为实际。我国是被世界上公认为发明用酒曲酿酒的最早的国家,并且中国酒绝大多数是用酒曲酿造的。酒在中国的起源很早。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酒”这个字,这表明我国酒之兴起,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我国自有史以来,酿酒业就已十分发达,经久不衰。流传至今的中国酒种类繁多,如白酒、葡萄酒、黄酒、药酒、啤酒等,应有尽有。酒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即发酵酒、蒸馏酒与配制酒。按照制造工艺,目前的酒大都可纳入这三类:酿造酒、蒸馏酒和配置酒。 黄酒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酒类之一,约在三千多年前,商周时代,中国人独创酒曲复式发酵法,开始大量酿制黄酒。约一千年前的宋代,中国人发明了蒸馏法,从此,白酒成为中国人饮用的主要酒类。酒渗透于整个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从文学艺术创作、文化娱乐到饮食烹饪、养生保健等各方面在中国人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 自诗经时代,人们便饮酒作诗,诗酒文化有了发轫的苗头:“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诗经·小雅·鹿鸣》),历经先秦两汉而持续发展,文人饮酒成风,酒诗屡见不鲜,魏武帝的酒诗颇为典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短歌行》)于酒中慨叹人生,清高自守的五柳先生在晋宋易代之际饮淡酒,品芳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在酒中释怀,与自然冥会…从而造就了许多文化名人。 2.李白的酒与诗 诗酒文化至诗唐而大放异彩,大唐文化孕育出来的天才诗人——李白。他是人所共知的诗仙、酒仙,李白对中国酒文化的影响和贡献主要是在精神上将饮酒提高到了一个哲理的层次,形成了心系忧愤,把酒长志、心存魏阙、以酒解忧、心念同道、以酒交朋、心慕贤圣、把酒问天的人文精神。将诗歌与美酒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催生了真正意义上的诗酒文化,诗酒文化也获得了一种新的生命力。同时,这也强化了后世对于诗酒文化的认同感。 李白的诗与酒,最脍炙人口的当属他的《将进酒》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

酒文化与鉴赏课程论文 中国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酒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酒的性能 酒是多种化学成份的混合物,酒精(学名乙醇)是其主要成分。除此之外,还有水和众多的化学物质。酒精无需经过消化系统就可被肠胃直接吸收。酒进入肠胃后,进入血管,饮酒后几分钟,迅速扩散到人体的全身。酒首先被血液带到肝脏,在肝脏过滤后,到达心脏,再到肺,从肺又返回到心脏,然后通过主动脉到静脉,再到达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 酒有多种,其性味功效大同小异。一般而论,酒性温而味辛,温者能祛寒、疏导,辛者能发散、疏导。所以酒能疏通经脉、行气和血、蠲痹散结、温阳祛寒。另外酒为谷物酿造之精华,故还能补益肠胃。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中乙醇对肌体的组织器官有直接毒害作用,对乙醇最敏感的器官是肝脏。连续过量饮酒能损伤肝细胞,干扰肝脏的正常代谢,进而可致酒精性肝炎及肝硬化。过量饮酒影响脂肪代谢,肝脏脂肪合成增多,使血清中甘油三酯含量增高,发生甘油三酯血症的可能性增大。此外,长期过量饮酒会增加高血压,脑卒中危险,还会造成记忆力衰退,智力下降等不良后果。 酒精对大脑和神经中枢的影响最大。酒进入人的大脑和高级神经中枢后,会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微妙的影响。我们可把饮酒后的心智状态分为畅意、微醺、失控和烂醉四种。少量饮酒能疏肝解郁、宣情畅意,令人神清气爽、通体舒泰,有益身心健康。饮至四、五分时,似醉非醉,血流加速,血脈扩张,人进入一种无拘无束、情绪兴奋、积郁一空、飘然羽化的解脱状态,这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在摆脱现实的悲苦与烦恼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即所谓“酒以成欢,酒以忘忧”、“醉来赢得自由身”。此时思路开阔,思维活跃,最有益于文学艺术的创作。饮至七、八分时,神经麻木,神

浅谈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的功能

浅谈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的功能 摘要:中国关于酒的起源历史悠久。酒对中国政治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酒文化是一种政治文化,也是一种艺术文化,更是一种社会文化。本文试图从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的渗透,探讨中华民族中酒的文化功能。关键词:酒文化;传统习俗;功能一、酒在中国的历史起源中国素有“酒的故乡”之称。据考证《吕氏春秋》和《世本》等较早的文献都认为酒为仪狄所造。《战国策·魏二》“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指出了仪狄造酒的时代;《世本》认为这是造酒之始“, 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但在同一本《世本》里又有杜康造酒之说,《事物纪原》也说“少康作秫酒”。张华《博物志》也有“杜康作酒”,陶潜《述酒诗》序说:“仪狄造酒,杜康润色之。”仪狄,相传为夏禹时人;杜康,也叫少康,殷商时人。后来,仪狄造酒之说渐隐,杜康造酒之说益显,遂使杜康成为酒的代称。二、酒文化的内涵关于“酒文化”,萧家成撰文提出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酒文化就是围绕着酒这个中心所产生的一系列物质的、技艺的、精神的、习俗的、心理的、行为的现象总和。围绕着酒的起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特别是它的社会文化功能以及它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等方面所形成的一切现象,都属于酒文化及其相关的范围。酒文化是以酒为物质载体,以酒行为为中心的独特文化形态。酒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同时还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影响,与其他文化现象紧密联系。同时,中国酒文化也是一种地道的社会文化,酒不是生活必需品,却是一种特殊的饮食。“酒食所以合欢也”、“饮食男女”等等,其中“饮”便是指酒,所以在中国,“饮”与“食”同样具有极强的亲和力,把这一亲和力用之于人际交往,就形成了一种社会文化。酒作为中国人追求个性自由的基本需求的替代物,与政治军事、皇权社稷、世俗人情、悲欢离合、亲疏远近、喜怒哀乐、性情风度等有着密切联系。 三、酒文化在中国传统习俗中渗透酒,可谓是中国人饭桌上不可或缺的东西。朋友聚会觥筹交错间,距离拉近。家人聚会中举杯盏影间,流露着默默温情。同时,各种社会风俗习惯中也离不开酒。如新人结婚,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要前去喝“喜酒”。孩子满月,其父母会大办操持一场“满月酒”,以祝福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端午佳节,人们要喝雄黄酒,寓意驱邪避祸。清明重阳更是要以酒祭祖,表达对先人逝者的怀念。可见,酒在中国传统习俗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更有一句俗语“无酒不成席”,可见酒的重要地位。 四、中国传统习俗中酒的文化功能1、婚俗中约定盟誓功能在中国人的婚嫁庆典上,无论是在中国当今社会还是传统社会中,酒是婚俗中不可或缺的点缀品,甚至在许多民族的婚嫁中,自始至终都

中国传统酒文化与管理

中国传统酒文化中的酒礼发展 中国酒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关于酒的起源也是众说纷纭,至今尚未形成定论。上古时期,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不能全面认识自然现象,饮食之物的创造往往归于无所不能,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明。从《诗经·小雅·楚茨》中的“神嗜饮食”,我们可以看出,在先民的观念中,天神与人类一样其有意识,并需要饮食。神创造了酒,也要享用酒。而据史料记载,酿酒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随着酿酒工艺在商代的大发展,以酒为载体的酒文化也随之发展起来。直至汉代,作为我国风俗礼仪形成的重要时期,许多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固定或起源于汉代。在这些礼俗形成过程中,酒扮演了重要角色。直到如今,在不同民族和地区还流传着许多丰富多彩的酒俗观念文化,以及在酒俗观念文化与文化背景交互影响的相对定型化的酒礼行为。 由此,酒礼在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分别是祭祀阶段,宗法制度阶段以及现代饮酒规范。 首先讨论自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礼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总准则、总规范。其中心内容和基本准则,就是充分承认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亲疏、尊卑、长幼区别的合理性,并视其为理想的社会秩序。孔子反复强调:“为国以礼”(《论语·先进》),“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间》)。可见,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既然礼可以“经国家、定社翟、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五年》)。那么,礼就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酒行为自然也应纳入礼的轨道,应该有酒行为的礼节——酒礼。 (一)祭祀阶段。 酒礼源于祭祀。在其发展初期重点规范意义也在于祭祀。在古代,用酒是一件极为肃穆的事情,大体上用于祀天地、事鬼神、祭宗庙。《左传》有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就是说,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国家最大的事,第一件就是祭祀。《周礼·天官家宰》写到:“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一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这段话是说凡举行祭祀,都要按规定供给五齐三酒,分别装在八个大樽中。祭天帝和先王等大的祭祀活动,可增添三次;进行对山川鬼神等的中等祭祀,可增添两次;进行风雨的小祭,可增添一次。用酌盛酒于樽,有数量规定。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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