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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最新章程

借记卡最新章程
借记卡最新章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借记卡章程

第一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渝借记卡(以下简称江渝借记卡)是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等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允许透支。江渝借记卡按客户等级分为普卡和VIP卡;按功能分为一般卡和特定卡。一般卡指江渝卡、江渝乡情卡、江渝乡情福农卡、金卡、白金卡和钻石卡;特定卡指江渝捷通卡。特定卡是本行向合作单位所属人员发行的一种具有特定限制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第二条江渝借记卡按介质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江渝芯片(IC)卡按介质不同分为纯芯片卡、“磁条+芯片”复合卡;江渝芯片(IC)卡按通信方式不同分为接触式、非接触式、“接触式+非接触式”。目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发行的江渝芯片(IC)卡是“磁条+芯片”复合卡(支持“接触式+非接触式”通信方式)。

第三条江渝磁条普卡不设有效期,磁条VIP卡有效期三年。磁条VIP卡除具有磁条普卡的所有功能外,还根据卡片级别享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优先、优惠、理财咨询等增值服务。江渝芯片(IC)卡目前只发行普卡,应在卡片

正面标识有效期,所标识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发卡行证书的有效期。

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同时申领江渝借记卡,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只能申领一张江渝借记卡。申领VIP卡的,还需符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相应的申领条件。特定卡不接受个人申请。

第四条江渝借记卡(不含江渝储值卡)活期账户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计付利息。如有定期存款的或其他性质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并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五条江渝借记卡持卡人凭江渝卡和密码可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金融交易,还可在全球带有“银联”标识的POS机和自助设备上使用。江渝特定卡卡内专项代发资金仅限在我行指定的特约商户进行POS消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暂不支持江渝芯片(IC)卡的金融交易。

第六条存款人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无卡存款时,需准确填写持卡人卡号和姓名,因存款人填写错误引起的资金损失由存款人承担。

第七条持卡人凭江渝借记卡和密码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交易时,需遵守以下规则:

持卡人自助存款时,仅限于面值为50元、100元的纸币。

持卡人自助取款时,每卡每笔取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每日取款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持卡人自助转账的,必须先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柜台申请开通自助转账功能。以江渝借记卡为转出卡的,单笔转账及每卡每日累计限额均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江渝特定卡仅限储蓄存款部分可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交易,卡内专项补贴代发款项不可进行上述操作。

第八条江渝借记卡被自助设备吞没后,持卡人应在吞卡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自助设备打印的吞卡通知到ATM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逾期未领回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权作废卡处理。

第九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江渝借记卡,如被盗或遗失,应及时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网上银行暂不支持特定卡和江渝芯片(IC)卡的挂失办理。挂失办妥后立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所发生的资金损失不承担责任,发卡行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持卡人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临时挂失后,应在5日内到开户营业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超过5日未补办正式挂失手续的,临时挂失自动解挂。正式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方可补办新卡或销户。

第十一条江渝一般卡出现损坏,持卡人可持江渝一般

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换领新卡。江渝特定卡损坏,持卡人按上述要求到指定网点办理。江渝磁条卡一般卡可更换新的磁条卡或芯片(IC)卡,芯片(IC)卡只能更换新的芯片(IC)卡。江渝借记卡换卡后,与原卡签订的按揭还款、保险代扣等代扣代缴业务需重新签约。江渝特定卡换卡后,还需重新签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特定卡使用协议》。

第十二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江渝借记卡及密码为持卡人办理交易,凡密码相符的江渝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江渝借记卡及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依据密码为持卡人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第十三条江渝一般卡持卡人密码遗忘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或重置。江渝特定卡密码遗忘的,须按上述要求到指定网点办理。

江渝一般卡持卡人密码遗忘且卡片丢失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和密码挂失。代理挂失的,除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方可办理密码重置、补办新卡或销户。江渝特定卡持卡人须按上

述要求到指定网点办理。

第十四条同一张江渝借记卡,持卡人一日内连续三次输入错误交易密码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将立即锁定该卡,禁止所有持卡支付交易,次日自动解锁。

第十五条江渝借记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和出租。凡因持卡人转让、转借和出租江渝借记卡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持卡人可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代扣业务,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按时从持卡人江渝借记卡对应的账户中扣款,代交持卡人的电费、气费、电话费等。网上银行暂不支持江渝芯片(IC)卡代扣业务的申请。

第十七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等服务,对持卡人关于交易和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更正要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八条持卡人可随时终止使用江渝借记卡。持卡人在终止使用时应向发卡银行提出书面销卡申请,在结清全部交易款项和费用后销户。江渝捷通卡销户要求卡内专项余额小于或等于1元。江渝借记卡遗失或被盗的,持卡人在办妥书面挂失手续后,方可办理销户。

第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江渝借记卡暂时无法使用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机关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江渝借记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向持卡人收取服务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将变动内容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生效。持卡人不接受收费的,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2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超过此期限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接受收费。若持卡人未按公告内容支付费用,发卡行可中止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十一条江渝借记卡所有权属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如持卡人违反本章程或国家有关规定,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可取消持卡人使用江渝卡的资格,并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回江渝借记卡。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修改内容将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持卡人不接受修改内容,可在公告期内办理销户手续。超过公告期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持卡人接受本章程的修改。

宁夏黄河银行考试笔试原题

宁夏黄河银行(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 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25分)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①预测和决策②控制和考核③反映和监督④分析和判断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对象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主要………………() ①全部经济活动②商品运动③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④财产物资运动 3、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 ①特定单位②投资者③债权人④管理当 4、企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而不以现行成本或清算价格计价,依据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是 …………………………………………………………………………………………… () ①会计主体②持续经营③会计分期④货币计量 5、凡支出的效果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 ①营业外支出②收益性支出③资本性支出④税后利润支出 6、某项经济业务使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同时增加,该项经济业务应表述为………() ①购入全新的固定资产②出售全新的固定资产 ③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④接受投资人的固定资产投资 7、对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的依据是…………………………………………………() ①客观性原则②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 ③及时性原则④谨慎原则 8、把帐户分为借贷两方,哪一方记增加数,哪一方记减少数,要根据……………() ①记帐规则②记帐形式③核算方法④帐户反映的经济内容 9、标明某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帐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称为…………………………() ①记帐凭证②记帐方法③会计分录④会计方法 10、“银行存款”帐户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属于……………………………………() ①结算帐户②收入帐户③所有者投资帐户④盘存帐户 11、“累计折旧”帐户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属于……………………………………() ①资产类帐户②费用类帐户③备抵调整帐户④计价对比帐户 12、将会计凭证划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大类的依据是………………………() ①填制的时间②填制的方法③填制的程序和用途④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

【VIP专享】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黄河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全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试点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黄河银行党委对全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在行业管理方面,管理、指导、服务、监督县市联社(农商行)开展经营工作;在资本管理方面,作为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向县市联社(农商行)派出理事或董事参与决策;在服务方面,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提供人员培训、IT服务、产品支持、资金结算和调剂等,形成了金融持股公司的“宁夏模式”,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目前,黄河银行系统(含县市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共有法人机构20家、基层营业网点385个、员工近6000人,是全区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最强的地方金融机构。 近年来,黄河银行系统按照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地方、审慎经营,以遍布城乡的辐射网点、先进快速的网络系统和不断创新的服务意识,始终秉承“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经营理念,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面向广大客户先后推出了黄河富民卡、黄河富农卡、金喜鹊理财、携手贷等信贷业务产品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使广大客户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最优

2发展简史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22日,总部设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在原宁夏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金融业务合并的基础上,吸收国内若干家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首家由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整体改制而成的银行,也是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全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试点单位。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以支持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把我行办成一家"功能齐全、效益良好、运营安全、服务优质、综合竞争力强"的地方现代化"好银行"为奋斗目标,不断奋发进取、创新经营机制,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产品与服务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内设职能部门20个,分支机构49家,网点遍布银川城乡,是银川市辐射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我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支行网点充分保证客户选择权,通过落实内控制度,优化人力资源,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实现了科学管理、和谐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行员工759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9.5%,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比17.4%,高素质、高学历、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为我行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成立后的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将与其他投资者通过入股,使原来19家县市联社逐步改制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县市农村股份制银行。改制后的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与19家县市联社共同构成宁夏农村金融合作机构,我行通过控股管理19家县市联社,312个营业网点,业务经营覆盖宁夏全境。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基础,根据客户需求和业务发展,加快信贷业务、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推出了金喜鹊理财产品、96555电话银行等业务,绿色信用贷款证、股东授信贷款、黄河金授信卡和个人一本通通知存款等特色产品,

银行卡申请表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借记卡开户申请 开户申请 开户种类新开卡□持卡开存折□持存折开卡□存折和卡关联□开个人支票账户□服务种类银证转账□银劵通□ □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国债□网上银行□备注代缴费□ □手机定制□电话缴费□ □电话银行□其他□□□□□开户日期开户代码开户行名称 1:新开卡请填写2:持卡开存折请填写 开户金额小写□□□□□□□□借记卡号 3:持存折开卡填写 存折账号 4:存折和卡关联请填写(下面“个人资料”部分只需填“姓名”栏) 借记卡号活一本通 账□号 普通话期个人支票 账□号借用卡 个人资料 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证件类型证件号 发证机关 所在地住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 备注 本人(乙方)已仔细阅读背面的《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对其中内容无导议,现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仿造、欺诈,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借记卡的客户)本人保证遵守《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如同时申请电子银行服务,也保证遵守《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和中国银行其他相关服务的协议及章程的规定。 取卡声明: 今收到卡号: 长城电子借记卡一张及密码信封一个。 存款人(签章): 年月日 移动电话 银行审核意见: 同意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经办人(签章): 银行(业务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发证机关所在地”一栏填写方法为:存款人为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外国居民,统一填写北京市;存款存款人为武警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统一填写为重庆市;存款人为军人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统一填写天津市;其他存款人的发证机关所在地按证件上标明的发证机关所在地填写。 2:若存款人提供第二证或第三证件,在备注栏填写证件种类及证件编号。 3:本表一式三联,申请人、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及当地支行各留一份。

建设银行借记卡章程

建设银行借记卡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龙卡借记卡的发行和使用,更好地为龙卡持卡人提供用卡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龙卡借记卡是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支付、存取现金、账户管理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必须先存后支,不提供透支服务。 第三条龙卡借记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币种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按品牌不同分为VISA卡、万事达卡等;按发卡对象不同分为普通卡、金卡、白金卡等;按实现功能不同分为储蓄卡、理财卡等。 第四条发卡银行、龙卡借记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和龙卡受理商户应共同遵守本章程。龙卡借记卡系列下的各卡种,若根据需要特别订立自有章程的,应同时受自有章程和本章程的规范。 第五条龙卡借记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发卡银行规定的申领条件的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法人。龙卡借记卡申领应符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开户应采用实名。 第六条申请人申领龙卡借记卡时,应按发卡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申请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与发卡银行签订领卡合约。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即表示知悉发卡银行有关规定、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及确认履行领卡合约各项规定,并遵守本章程。发卡银行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发卡。 第七条龙卡借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有息,发卡银行将根据持卡人申领的卡片种类及功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并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

北京银行借记卡章程

北京银行借记卡章程 第一条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为发展银行卡业务,规范本行与借记卡持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办理本行借记卡业务的本行分支机构、与本行借记卡业务有关的特约商户及其他合作单位、借记卡的申请人及其代办机构和代办人、借记卡的持卡人均须遵守本章程。北京银行借记卡系列下的各卡种,若根据需要特别订立自有章程的,应同时受自有章程及本章程的规范。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借记卡是本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没有透支功能,需先存款后才能进行消费、取现等行为的银行卡。联名(认同)借记卡是本行与联名单位合作发行的借记卡。主题借记卡是发卡银行针对特定客户群发行、具有一定主题内涵的借记卡。 第三条借记卡按卡片介质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其中,芯片卡按是否带有磁条分为磁条芯片复合卡和纯芯片卡,按读取方式分为接触式芯片卡、非接触式芯片卡以及双界面芯片卡。借记卡按客户类型分为京卡借记卡、京卡郁金香卡、京卡贵宾卡、京卡名士卡等卡种。 第四条本行根据客户类型向不同卡种持卡人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联名(认同)卡借记卡持卡人还可享受联名单位提供的附加服务。 第五条凡符合本行确定及不时调整的申领条件的个人,均可申办借记卡。申请人申办借记卡时,应到本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办理申办手续,应使用实名,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并向本行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文件和材料;申请人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申请表和信息、文件、材料均真实、完整、合法且有效。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办借记卡的,应当经本行同意,并且除须提供上述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经本行认可的授权文件、代办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文件和资料。申请人和代办人共同保证代办人提供的全部信息、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完整、合法且有效。对于采取单位批量开卡方式办理借记卡的,单位应对员工身份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且须员工本人按照北京银行规定办理激活手续。申请联名(认同)卡时,还应遵守联名单位的相关规定。本行有权对持卡人申领规则进行限制,并可酌情调整限制规则。 第六条为满足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或为核实申请人、代办人或持卡人的身份信息之目的,本行可向有关方面查询、了解、收集与上述人士的身份或风险有关的信息。本行根据审核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核准同意发卡,无论最终是否核准发卡及卡账户是否终止使用,有关申请资料信息均不予退还。本行对于申请人、代办人、持卡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将依法予以保密(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及依照中国法令的规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征信机构、本行股票/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进行查询或做出适当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办卡申请经本行核准同意后,申请人(或其代办人)应在签收时检查借记卡卡片的完好性,有密码函的还应检查密码函的完好性,对于破损的借记卡卡片或者发生破损、已被拆封、密封不完全等不安全现象的密码函申请人(或其代办人)有权且应当拒收。 第八条申请人收到借记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签名(无签名栏卡种除外)并妥善保管,需要持卡人进行银行卡交易的签字确认时,持卡人应以相同式样签名进行签署确认。同时,持卡人均应在收到银行卡卡片后,立即通过本行提供的渠道设置支付密码及电子银行密码;在密码设置完成前,持卡人不应使用卡片进行资金收付或其他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不利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第九条借记卡(纯电子现金芯片卡除外)卡内包含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并可开立人民币定期储蓄账户、外币活期和定期储蓄账户,具有人民币的储蓄、消费、转账结算、现金存取、账户余额查询及外币的储蓄等功能。卡内存款(芯片卡电子现金除外)按照本行依法确定的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存款利息,本行有权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持卡人应确保存入卡账户的资金是其个人的合法收入或是属于其个人可以合法持有的资金。借记卡不允许透支,持卡人须在账户中足额存入款项后方可进行消费、提现、转账等交易。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收单机构或/及银行卡交易涉及的其他当事人发生交易纠纷时,应由持卡人自行解决,本行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磁条卡不设有效期,芯片卡有效期以卡面记载的有效期为准。持卡人使用消费功能(芯片卡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在适用区域内消费交易确认时,需要输入其支付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特约商户及本行核验签字时按照行业通行的一般识别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持卡人可持具备电子现金功能的芯片卡办理电子现金业务,电子现金业务是指本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现金或账户存款转至芯片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芯片内扣款的业务,芯片卡电子现

XX银行九州IC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九州IC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金融IC 卡业务操作,推进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业务操作风险,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10版)、《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七卷IC卡业务规则)、《XX银行借记卡章程》、《XX银行借记卡业务操作规范》及相关制度,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 第二条金融IC卡是我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借记、电子现金等功能,且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版》(简称PBOC2.0标准)规定的芯片银行卡;金融IC卡不配置存折。 第三条金融IC卡产品涉及如下系统:金融IC卡系统、IC卡业务前置系统、银行柜面系统、密钥管理中心系统、数据准备系统和卡片个人化系统。其中柜员操作涉及的系统有银行柜面系统;制卡由外包制卡商负责,分行申请制卡流程同现有磁条卡一致。 第二章产品定义 第四条PBOC2.0卡按照卡片介质分为芯片卡和磁条 - 1 -

芯片复合卡;按芯片信息读取方式分为接触式卡、非接触式卡和双界面卡。我行发行的金融IC卡为磁条芯片复合卡,芯片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读取方式,即为双界面卡。 第五条金融IC卡与现有磁条卡同称为九州借记卡,通过芯片介质使用时,可在XX银行营业网点、银行自助机具、中国银联受理点符合PBOC2.0标准的机具上使用,通过磁条介质使用时,功能及使用范围同九州磁条借记卡。 第六条电子现金账户是金融IC卡所特有的小额支付账户。该账户信息不仅存在银行系统中,也安全的存储在卡片上,使用前先给该账户实施充值或圈存,使账户中具备可消费的金额,使用时即可实现快速、脱机、不输密码的快捷支付。该账户具有不挂失、资金不计息等特点,不能取现,但可以圈存、圈提。 第七条圈存是指持卡人在柜面、银行自助终端机上将现金或相关账户中的钱转到电子现金账户中。电子现金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直接用于现金消费。 第八条根据人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含),单笔最高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含)。 第三章产品属性和主要功能 第九条金融IC卡设计采用统一的标准版面,除在现有- 2 -

回首往事

回首往事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提出首先在华北试办信用社(部),当年在河北、山西等省试办组织了信用社105个,在供销社内部建立信用部439个。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等,标志着新中国信用合作组织在广大农村开始建立。 1954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各区、省、市分行下达关于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名称按《共同纲领》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的通知。作为信用社组织、经营、管理的基本法规。 195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 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要求在1957年内基本上做到乡乡有信用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和农村储蓄业务。 1956年5月末,全国信用社发展到16万个,覆盖了97.5%的乡(镇)。 1956年7月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出席全国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合影。 1957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信用合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长期办社、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的方针。 1957年9月21日邓子恢副总理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信用合作的任务是:彻底消灭农村高利贷,巩固农村金融,发放贷款,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吸收存款,支持农业合作社。 1958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信用社和农村的银行营业所统一更名为“信用部”后,划归人民公社管理。 1959年4月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把信用部中的原信用社进一步下放到生产大队,更名为信用分部。1959年末,全国共建立信用分部近20万个。 1962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报告》,从此一直到“文革”结束,信用社进入整顿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地方对信用社实行贫下中农直接管理,或由贫代会监督。 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在《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提到:“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1978年5月1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几点意见》,对信用社的机构设置、组织领导、业务经营、资金计划、财务制度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并开始实行所、社合一,合署办公。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以[1979]56号文发出了《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农业银行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1984年8月6日国务院下发《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05号),全国各地开始组建县联社,由农业银行继续管理,要求

中国银行收入证明表格

中国银行收入证明表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兹证明同志系我单位正式员工,该员工具体情况如下:1、现任职务:2、职称:3、部门:4、最高学历:5、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年;6、已与我单位签订了 年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7、该员工在我单位月均收入总计为人民币元,其中工资收入为元,其他收入为人民币元。 以上证明仅供向贵行申请使用,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是真实的。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2015 年8月6号中国银行收入证明模板2017-06-24 11:41 | #2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担任职务,自年月起一直在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合同起始日期:,合同 终止日期:)(如为派遣员工,派遣单位为)。 其实际月综合收入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Y元本单位对上述收入证明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单位固定电话)单位人事经办人员签字:单位详细办公地址:单位办公地址邮编: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年月日特别提示:该收入证明不得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印章后生效,复印无效。 中国银行一收入证明2017-06-24 23:36 | #3楼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在我单位任职年,部门担任务,年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元( ____________ 。 特此证明。 注:此证明仅供申请____________ 用,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担保责任。 (以上信息须如实填写,涂改无效。 )公司全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曰中国银行贷款收入证明范本2017-06-24 13:45 | #4 楼兹证明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限年,职务为,岗位为,职称为。 其身份证号码为: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元此证明仅供该职工申请贷款或该职工为其他个人申请贷款作第三方保证时使用。 单位(盖章):年月日中行收入证明格式2017-06-24 23:29 | #5楼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2015年x月x日最新中国银行收入证明样本2017-06-24 20:50 | #6楼中国银行:――同志系我单位一一员工(正式、聘用)职务一一,身份证号码为:一一其最近三个月月平均收入(含各类固定性奖金、补贴)为人民币(大写)一一元,(其中:基本工资一一奖金一一 补贴——)。

某农村信用社信通卡(IC借记卡)章程

ⅩⅩ农村信用社信通卡(IC借记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ⅩⅩ农村信用社信通卡(IC借记卡)(以下简称信通卡)的发行和使用,更好的为持卡人服务,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他适用的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信通卡是ⅩⅩ辖内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统称县级行社)自愿委托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的统一银行卡(借记卡)品牌,由县级行社负责发行的人民币磁条芯片复合卡或纯芯片卡。县级行社发行的磁条卡参照本章程标准执行。 第三条信通卡是以人民币结算、实时记账、不可透支的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消费、理财、查询等磁条卡所有功能,以及圈存、圈提、脱机消费等电子现金功能。持卡凭密码可在ⅩⅩ辖内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所有标注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和自动柜员机上使用。 第四条信通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介质分为磁条芯片复合卡和纯芯片卡;按卡片读取方式分为接触式和非接触式;按卡片表面是否记载持卡人姓名分为记名卡和普通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主卡和附属卡共用一个主账户;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附属卡的支付限额进行控制,并对

其申领的主卡、附属卡产生的所有交易负责。 第五条县级行社为发卡机构和法律关系主体,为信通卡的债务人,承担支付责任。县级行社所辖联网营业机构为发卡网点;依照本章程规定申请取得信通卡的单位和个人为持卡人。 第六条发卡机构、发卡网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均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申领 第七条凡在ⅩⅩ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均可在ⅩⅩ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申领信通卡。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进行卡片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 在使用信通卡时,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且发卡机构有权认为此行为已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此类持卡人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监护人负责。 第九条信通卡申领应符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开卡应釆用实名,不需要提供担保。 第十条单位卡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人民币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书面指定材料,由被指定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个人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申领,要求开设个人结算账户。

银行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借记卡业务健康发展,加强管理、规范业务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记卡是我行发行,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的借记卡。借记卡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汇款、存取现金和投资理财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必须先存后支,不提供透支服务。 第三条凡经办借记卡业务的我行各分支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借记卡业务分三级管理,即总行、分行、支行。 第五条开展借记卡业务必须有专门的借记卡业务管理部门和稳定的具有银行专业知识的队伍。 第六条各级借记卡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请示、汇报、登记制度,对借记卡业务中发生超过权限的业务,要及时向本行有关领导或上级行请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行汇报,日常业务中发生的一些重要问题或事件要及时登记,遇重大情况要迅速逐级报告总行。 第一节总行管理 第七条总行是全行借记卡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八条总行零售业务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金融法规,制定、修改借记卡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借记卡发展总体战略,提出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审查批准各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组织、指导、考核各分行的借记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借记卡业务的发展情况,组织业务培训。

金融外包行业分析报告

金融外包服务行业的分析报告 一摘要 随着经济金融日益全球化、一体化,以金融服务外包为主体的国际金融服务产业转移步伐不断加快。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概念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处理外包(KPO)。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是指为客户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如为客户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划、开发、测试、维护及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属于信息技术外包(ITO)。 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是指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为客户优化营销推广渠道,从而辅助客户实现营销目标,包括营销方案设计、互联网媒体筛选、传播内容策划及效果监测等,但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营、产品的授权销售、数字内容等服务。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属于业务流程外包(BPO)。 管理咨询服务是指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和科学方法,通过对企业的诊断、培训、方案规划、系统设计与辅导,从集团企业的管理到局部系统的建立,从战略层面的确立到行为方案的设计,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动态分析,协助其建立现代管理系统,提出行动建议,并协助执行这些建议,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业务活动,但不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咨询等业务活动。管理咨询服务属

广州银行借记卡章程

广州银行借记卡章程 第一条为加强借记卡业务的管理,向持卡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借记卡服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记卡,是指本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可办理存款、取款、转账、消费、查询、代收代付业务的支付工具。 第三条借记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IC)卡。芯片(IC)卡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第四条磁条卡仅包含借记账户,芯片(IC)卡包含借记账户和电子现金账户。 第五条凡持有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均可申领本行借记卡。 第六条申领借记卡须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书面申请并确认遵守本章程。如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和开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七条借记卡账户的资金仅限于个人持有的现金存入,或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转账存入,以及其它合法交易资金的存入。持卡人使用借记卡必须先存款后支用,不得透支。芯片(IC)卡的电子现金账户可采取现金或转账方式圈存充值,但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第八条借记账户内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

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芯片(IC)卡的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第九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借记卡、谨记借记卡账户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持卡人使用借记卡进行联机交易时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凡密码相符的交易,我行均视为持卡人的合法交易,持卡人须对该交易负责。芯片(IC)卡的电子现金账户脱机消费无须输密码,所有电子现金交易我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 第十条持卡人持卡可在我行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上办理存款、转账、修改密码、圈存、查询等业务。我行为芯片(IC)卡的电子现金账户提供脱机消费和圈存充值服务,不提供取款和转账支付结算服务。 第十一条持卡人在境内、境外ATM上取款和办理转账业务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二条持卡人持卡可在我行的特约商户和加入中国银联网络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第十三条借记卡如有损坏,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办理换卡。若芯片(IC)卡损坏换卡,原卡电子现金账户清算后的余额须在办理换卡之日起30天后在柜面或自助设备上通过补登圈存交易写进新卡。 第十四条持卡人使用借记卡办理业务后,应及时对账,以保障自身权利。芯片(IC)卡电子现金账务以卡芯片内记录的交易账务为准。卡芯片内记录的交易账务包括电子现金余额和最新的10条

《浙江省银行卡发卡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 浙江省银行卡发卡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银行卡发卡行为,保障持卡人及发卡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银发…2009?142号)等有关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内发卡银行、持卡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发卡银行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卡基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本办法所称发卡银行是指经批准开办银行卡发卡业务,与持卡人签订银行卡领用合同或协议,并向其提供发卡服务的银行机构。 本办法所称持卡人是指向发卡银行申领银行卡,并使用银行卡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人民币银行卡发卡业务(含双币种卡的人民币账户业务)。 第五条银行卡发卡业务应坚持“谁发卡、谁负责”,“充分了解客户”,“平等自愿、有序竞争”,保护持卡人资金和信息安全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级分支行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辖内银行卡发卡业务。 第二章银行卡申领管理 第七条已在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经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具有偿还能力、符合《贷款通则》规定贷款条件的单位可申领信用卡。 第八条单位申领单位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与发卡银行签订银行卡领用合同或协议,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申领信用卡的,还应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第九条单位申领单位卡,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应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精选】(6-9章)【圣

第六章人文历史常识 一、中国文学常识 1.先秦两汉文学史常识 (1)先秦文学 ①春秋时期 a.《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又称“诗三百”,包括风、雅、颂三个部分。 b.《尚书》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 c.《春秋》为鲁国编年史,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②战国时期 a.散文 第一,历史散文:《左传》《国语》《战国策》。《左传》相传为左丘明编写,它既是我国第一部叙事完整的编年体历史著作,又是一部兼具文学特色的散文名著。《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料的汇编著作,以记言为主。《战国策》是战国时期国别史料的汇编。 第二,诸子散文:《论语》《老子》《庄子》《孟子》《荀子》《墨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 b.诗歌 战国时期,继《诗经》之后,南方出现了我国第二部诗歌总集《楚辞》。屈原代表作《离骚》,是中国第一首长篇抒情诗,也是古代最长的政治抒情诗,这种诗歌创作形式称为“骚体”。屈原其它作品还包括:《九歌》《国殇》《九章》《九辨》《天问》等。 (2)两汉文学 ①两汉散文、赋:贾谊的《过秦论》、晁错的《论贵粟疏》、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等。

②史记与汉书: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创了中国传记文学的先河。班固的《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为后代官修史书的范本。 【例1】(多项选择题)先秦两汉时期成就最高、影响最大、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历史面貌的作品是()。 A.《左传》 B.《史记》 C.《国语》 D.《战国策》 【答案】B 【解析】ACD三项错误,《左传》是一部编年体史书,《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著作,《战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史书。B项正确,《史记》是历史上第一本“纪传体”史书,不同于前代史书所采用的以时间为次序的编年体,或以地域为划分的国别体,而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来反映历史内容的一种体例,集中反映了我国汉以前三千年间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过程。 ③两汉诗歌代表作:《古诗十九首》,是文人五言诗中最杰出的代表作。 ④乐府:《孔雀东南飞》,中国第一篇叙事诗,与南北朝的《木兰诗》合称为“乐府双壁”。 2.魏晋南北朝文学 (1)赋:曹植《洛神赋》、王粲《登楼赋》、左思《三都赋》等。 (2)散文: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北齐杨炫之的《洛阳伽蓝记》。二者历来被誉为北朝文学的双璧。 【例2】以下哪部是我国古代的地理学巨著?() A.《太平广记》

1-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IC借记卡)章程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信通卡(IC借记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IC借记卡)(以下简称信通卡)的发行和使用,更好的为持卡人服务,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他适用的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信通卡是河北省辖内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统称县级行社)自愿委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的统一银行卡(借记卡)品牌,由县级行社负责发行的人民币磁条芯片复合卡或纯芯片卡。县级行社发行的磁条卡参照本章程标准执行。 第三条信通卡是以人民币结算、实时记账、不可透支的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消费、理财、查询等磁条卡所有功能,以及圈存、圈提、脱机消费等电子现金功能。持卡凭密码可在河北省辖内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所有标注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和自动柜员机上使用。 第四条信通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介质分为磁条芯片复合卡和纯芯片卡;按卡片读取方式分为接触

式和非接触式;按卡片表面是否记载持卡人姓名分为记名卡和普通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主卡和附属卡共用一个主账户;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附属卡的支付限额进行控制,并对其申领的主卡、附属卡产生的所有交易负责。 第五条县级行社为发卡机构和法律关系主体,为信通卡的债务人,承担支付责任。县级行社所辖联网营业机构为发卡网点;依照本章程规定申请取得信通卡的单位和个人为持卡人。 第六条发卡机构、发卡网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均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申领 第七条凡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均可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网营业机构申领信通卡。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进行卡片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在使用信通卡时,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且发卡机构有权认为此行为已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此类持卡人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监护人负责。 第九条信通卡申领应符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开卡应采用实名,不需要提供担保。

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

xx银行银行卡积分奖励管理办法(暂行) xx总发〔xx〕28号,xx年2月1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卡”)积分及积分兑换等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银行卡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指银行卡持卡人在国内外银联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依据规则给予一定分值,该分值可用于礼品兑换等用途。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xx银行发行的兰花公务卡、兰花借记IC卡、兰花借记磁条卡、社保IC卡等贷记卡或借记卡。 第四条银行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银行卡丧失积分兑换资格: 1、银行卡已销户。 2、违反银行卡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积分获得 第五条凡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足人民币1元不获得积分。 第六条积分长期有效,自动累计。银行卡换卡时,卡内积分自动转入更换后的新卡。 第七条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刷卡消费不获得积分: 1、在零扣率、低扣率(扣率低于千分之七点六五,不含)和单笔手续费封顶、手续费包月、手续费包季、手续费包半年、手续费包年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2、在实际经营行业与刷卡机具申报登记行业不相符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3、通过向中国银联查询,不能直接获得刷卡机具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执行扣率、行业或地址等信息),在该刷卡机具上进行的刷卡消费。 4、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造成原刷卡消费的金额减少或取消,获得的积分相应调减或取消。 5、刷卡消费被认定为套现、伪造非真实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 第八条对于银行卡持卡人通过上述第七条所列任一情形获得的积分,xx银行有权将此积分清零处理,无需通知持卡人。 第三章积分兑换 第九条银行卡持卡人可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查询积分。营业网点查询积分需校验银行卡密码,并出示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代理查询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证件。 第十条积分兑换比例为20000积分兑换价值50元人民币的礼品,礼品以实际兑换为准。 第十一条银行卡持卡人可在本行指定网点或提供的其他兑换渠道兑换积分。兑换积分指定网点如下: 1、总行营业部 xx市劳动路20号 2、嘉兴分行营业部嘉兴市中环西路88号 —1 —

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安全及风险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十三五借记卡安全及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十三五借记卡(以下简称十三五借记卡)安全及风险管理涉及发卡支行、特约单位和持卡人等多个环节,贯穿于本行整个业务处理过程中,各级支行应建立十三五借记卡业务拓展与安全及风险管理相分离的制度,加强十三五借记卡业务的安全及风险管理。 第二条十三五借记卡安全管理首先是柜员管理,必须遵循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原则,做到风险业务岗位分离,风险岗位双人操作。合理设置柜员额度,严格权限管理。业务人员的交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空白卡、已打未发卡和作废卡的管理视同重要凭证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实行“统一印刷、专人管理、入库保管”的办法,每日营业终了,管理人员应做到日结日清,确保“八符”。 第四条发卡支行应严格执行持卡人密码管理。密码的传输必须加密,不得明码传输。批量开卡时客户密码使用标准密码信封保存,严禁使用非标准密码信封或将持卡人密码打印在白纸上,密码生成方式采用随机生成。打印密码信封操作必须有权限控制,批量开卡的柜员无权进行密码信封的打印操作。对批量开户的十三五借记卡和对应密码信封交由主出纳视同现金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申请批量开户的单位在领取十三五借记卡和密码信封时视同单位购买支票办理。持卡人需要补打密码或重置密码可向其开户营业网点申请。

第五条ATM安全管理。除ATM电子柜钥匙可以兼管外,ATM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必须双人分管,钥匙均不得随身携带,应入柜(库)保管,密码由使用者选定后备案,不得泄密;密码保管人员如临时变更或工作调动,接管人员必须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钥匙和密码的交接,均应登记交接登记簿;ATM备用钥匙和备用密码按出纳管库制度经双人加封签章,分别入库保管;ATM备用钥匙和备用密码使用时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同时登记使用登记簿,注明使用时间、原因、使用人、归还时间。 第六条打卡机管理。打卡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打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兼管空白卡,更不能将打卡机临时交他人代管;打卡员离开打卡机时,应加密、上锁;驱动打卡机的微机应设置密码;打卡程序不得外泄;打卡机应设立专用机房,并做到人离上锁;设立打卡机登记簿和运行日志,对打卡机的操作情况做详细记录;对打卡机出现的硬件故障及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省联社指定的维修商联系,不得随意找人修理。 第七条各制卡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卡工作制度。制卡设专用房间,指定本机构正式职工负责制卡机具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制卡机房。制卡员离开制卡机具时应及时上锁,不得将制卡机具临时交他人代管。制卡机构应保持制卡员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对联网联合业务中密钥的使用、存储、更新、销毁等管理严格执行银联相关规定。 第九条制卡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的统一标准格式制卡。对于不按标准格式制卡、发卡的,由此造成

中国银行收入证明图

篇一:《中国银行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 兹证明是我单位员工,职务(或岗位)是,在我公司工作年限为年,用工形式为(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其工资收入为每月人民币收入每月人民币元,汇总月收入约合人民币(大写)元。 特此证明 我单位对此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出具虚假证明,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 签发人(人事主管/财务人员/负责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注须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并注明签发人(或单位人事主管)姓名及固定电话;如无以上部门,则需由单位财务人员(或负责人)出具,同时注明电话,已备我行工作人员核实 篇二:《中国银行收入证明__楷体》 收入证明 中国银行 慈有系我单位(正式、合同、临时)员工,所在部门职务,已在我单位连续工作年,其月收入人民币 元,年度总收入约人民币元。 本单位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联系人

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篇三:《收入证明格式(建行和中行)》 个人贷款职业及收入证明{中国银行收入证明图}. 中国建设银行分(支)行{中国银行收入证明图}. 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向贵行申请个人贷款,申请人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进入本单位的工作时间_ 年_ 月;工龄年; 二、职务职称学历 三、近三个月实际月综合收入元元元平均月综合收入元

四、本单位性质 五、与本单位签订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其他性质(请说明) 六、本单位是否为申请人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否 养老保险金□是□否 单位地址单位公章 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单位联系人 年月日 ……………………………………以下由银行填写…………………………………………调查方式□面谈□电话调查□实地走访□佐证材料 □其他 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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