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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

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

第一部分四、新闻法规(第205-301页)

(一)新闻传播法制总论

(二)新闻传播与宪法

(三)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四)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

(五)新闻传播与司法公正

(六)新闻传播与人格权

(七)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八)新闻传播与程序法

(九)对发布特殊新闻和信息的行政管理

(十)对新闻事业的行政管理

第二部分学习参考资料(第433-575页)

(新闻采编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四、《新闻法规》练习题(第685-707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已经有法可依。

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除现行宪法外,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43件,行政法规共721件,地方性法规共8600多件。

我国正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闻传播法律体系

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已初具规模,正在构建以宪法为统帅,以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律体系。

构成了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框架,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新闻机构权益、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等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律体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或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法律

国际条约

新闻出版法律体系分为宪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四个层级。

(1)宪法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相关法律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民法通则》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方利益关系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刑法》从制裁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犯罪行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著作权法》从保护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著作权人利益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分别从新闻传播活动涉及的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广告法》、《证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等法律也在不同方面对新闻传播活动做出了相应规定。

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依法开展采访和报道活动、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的法律依据。

(3)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

《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

《山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3)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新闻出版工作的专门法规,可以说是出版领域中的“基本法”,是报刊出版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报刊出版活动的重要准则,也是政府部门制定涉及新闻报刊管理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依据。

2011年3月19日重新修订并公布。

该条例规定了报刊出版管理的基本制度:

——出版审批制度

——主管主办单位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出版事后追惩制度

《出版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五条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

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部门规章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的制定依据源于宪法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部门规章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2005年9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报纸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2005年9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细化了报刊出版的管理制度

——出版事后审读制度

——年度核验制度

——质量评估制度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休刊制度

——责任编辑制度

规范性文件

《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防虚假新闻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

《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

…………

特别强调:党的宣传纪律

总结:我国新闻出版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形成。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基本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新闻传播活动涉及的法律关系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要包括:

新闻机构与新闻主管机关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新闻机构与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新闻机构与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新闻机构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纠纷处理关系;

新闻机构之间的协作与竞争关系;

新闻机构与新闻工作者之间的聘用合同关系。

判断题1.我国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媒体、传播者、收受者或公民和法人四个方面。(√)

新闻传播与宪法

1.我国宪法对言论出版自由的保护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单选题1. A )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保护。

多选题1.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说明。(ACD)

A.我国法律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B.人格尊严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C.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辱√

D.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我国宪法关于舆论监督和批评报道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宪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是一种文化事业,因此,这里的“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也包括新闻出版活动的自由。

《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我国宪法对媒体及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首先,任何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不是“特权”,都应该效命于民,服从于人民意志,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我们必须更加规范与廉洁地运用权力,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阳光透明,经得起人民群众

眼光的挑剔,必须得到广泛的认可与支持;

再次,我们必须营造更有效的舆论监督环境,监督的阳光,是最有力的防腐剂,我们必须让监督渗透到权力中去,让权力及时地“晾晒”。

依靠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法律制度执行力,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多选题3.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D )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点评】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当然是有所差异的。

参见:2012年司法考试一卷(宪法)答案与解析

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1.国家安全及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规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安全、国家的统一,以及国家政权、国家根本制度的安全等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

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戒严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

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要表现:

(1)破坏国家政治制度

(2)破坏国家经济制度

(3)破坏国家政权

(4)破坏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

1.国家安全及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规定

《刑法》分则第一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多选题16.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定刑最高可处死刑的是哪些罪行?( AD )

A.间谍罪√

B.叛逃罪

C.颠覆国家政权罪

D.投敌叛变罪√

2.国家秘密及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

我国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档案法》《统计法》等,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

单选题22.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限定在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C )

A.一定行业内、一定级别内

B.一定地区内、一定级别内

C.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内√

D.一定时间内、一定地区内

国家秘密由四项要素构成:

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依法确定

三、一定的时限保密

四、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2.国家秘密及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均适用于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新闻传播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一般专门称之为“新闻泄密”,即指在新闻传播中公开国家秘密,以致使国家安全或者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新闻泄密的“结果”是使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受到损害;“行为主体”是新闻媒体,而且是公开发表。

多选题25.关于新闻泄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A.新闻泄密是指在新闻传播中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B.新闻报道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属于新闻泄密的一种

C.新闻泄密的行为主体只能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

D.媒体记者私下向间谍出售新闻采访中窥探到的国家秘密,也属于新闻泄密

3.国家紧急状态、突发事件及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维护国家紧急状态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规定

我国确定国家紧急状态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戒严法》(1996年)、《防震减灾法》(1997年)、《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防洪法》(1997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等,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实行紧急状态期间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措施有:新闻管制,

通讯、邮政、通信管制,对重要新闻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及其重要设施加强警卫。

多选题2.国家实行紧急状态期间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措施包括。( ABC )

A.新闻管制√

B.通讯、邮政、通信管制√

C.对重要新闻机构及其重要设施加强警卫√

D.限制新闻记者人身自由

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

1.新闻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及防范

(1)对传播行为中“性表现”的限制

我国限制淫秽出版物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对淫秽物品的界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该条同时规定:“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多选题2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哪些属于淫秽物品?( AC )

A.具体描绘性行为的图书√

B.介绍人体性生理、性医学知识的图书

C.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影片√

D.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一定艺术价值的人体艺术摄影作品

1.新闻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及防范

(2)对宣扬迷信、暴力等传播行为的限制或禁止

迷信,指的是占星术、算命、勘风水、崇鬼神等愚昧的思想或行为,是一种非理性、非科学的心理和行为。

暴力,指的是利用强暴手段侵害他人合法的人身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

媒体渲染暴力的方式:

同情或赞颂罪犯,如把犯罪行为称颂为英雄好汉的行为,以引起人们的同情,主张犯罪;

详细描述犯罪的细节、具体的犯罪手段,起到间接教唆犯罪的后果;

描述或者通过音响、画面渲染残忍、阴惨、恐怖行为等。

判断题22.媒体同情或赞颂罪犯也是渲染暴力的一种行为。(√)

(另可参见教材第239页的【案例2】邓玉娇案)

2.新闻传播如何保护特殊社会群体

法律上予以特殊保护的社会群体,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在社会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的人群。造成社会特殊群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年龄、生理、心理、信仰、民族、历史等原因。从法律意义上讲,予以特殊保护的社会群体包括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

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宪法》相关条款和《妇女权益保障法》

残疾人:《残疾人保障法》

老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多选题2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闻传播需要特殊保护的社会群体有:( ABCD )

A.未成年人和妇女√

B.残疾人√

C.老年人√

D.种族和民族人群√

3.新闻传播如何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及相关规定

(1)新闻传播与广告信息刊播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30.根据我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和包含。( ABC )

A.“效果最佳”的用语√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C.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D.艺术性夸张的内容

3.新闻传播如何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及相关规定

(2)新闻传播与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

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刑法》的规定考察,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是指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其表现:一是有意窃取,目的明确,并予以披露;二是违反约定或者要求。新闻媒体遇到此类诉讼时,没有主观故意可以成为抗辩理由。

判断题3.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是指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新闻媒介遇到此类诉讼时,没有主观故意可以成为抗辩理由。(√)

新闻传播与司法公正

1.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一般来说,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是一种正相关关系,但有时也会出现一种负相关关系。(判断题2. √)

(1)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的正相关关系

第一,新闻传播与司法价值追求的统一性。

第二,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及司法公开需要媒介的介入。

第三,媒介监督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2)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的负相关关系

这主要是指新闻传播中危害了司法独立,妨碍了司法公正。其中主要的表现是在案件报道时存在的“媒介审判”现象。新闻报道还可能会因为干扰到警方侦查过程,或者隐匿消息来源等,影响法庭取证而与司法权产生冲突。

(3)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的平衡原则

从国内外的司法实践来看,运用“利益权衡”原则平衡两者之间的冲突是较为明智、理性的选择。

2.“媒介审判”及其防范

所谓“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司法案件时,违背法律规定,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是一种媒体试图担当“民间审判”、滥用职权的行为,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媒介审判”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违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破坏、对公平审判权利的损害。

近年来,在张金柱、马加爵、杨佳、药家鑫、吴英、夏俊峰、邓玉娇等案件中,媒体对这些犯罪嫌疑人经历或性格说明等的报道,呼吁“严惩”或“宽恕”的讨论,显示出一些媒体或直接或间接地对审判施加影响,试图影响案件结果的意图。

防范“媒介审判”,关键是要坚持新闻真实和客观公正原则

3.新闻传播监督司法活动的法律保障与限制

1993年出台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记者在法庭旁听时,未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2月8日《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法发〔2009〕58号)第三条规定,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新闻媒体记者和公众可以旁听。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判断题1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记者在法庭旁听时,一律不得在庭审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

单选题16.根据相关规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如有不同意见,媒体正确的做法是( C )。

A.可以公开报道不同的意见

B.可以公开报道但需客观全面反映各方意见

C.不能公开报道,但可在内部提出或登内参反映√

D.不能报道

4.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消息来源保密的相关规定

新闻媒介应当尊重消息来源的保密要求,除接受和配合司法调查外,不应披露其真实身份。

我国内地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地规定消息来源保密,实践中这类案件也不多见。

从新闻媒介的角度看,为消息来源保密是涉及新闻媒介信誉的大问题,因此应当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虽然法律对消息来源的披露豁免权进行了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不是绝对的。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消息来源保密给予了很多限制。

单选题17.关于媒体的消息来源保密,错误的说法是。( D )

A.媒体应当尊重消息来源的保密要求,承担不披露其真实身份的责任

B.我国内地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地规定消息来源保密

C.消息来源保密是媒体开展好批评报道的必要条件

D.法律应该对消息来源的披露豁免权进行保护,这种保护是绝对的√

新闻传播与人格权

1.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人格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固有的,以自身的价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在主体存在期间,人格权始终与主体不可分离,除非主体死亡或终止,则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不复存在。

人格权主要包括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姓名权等。新闻报道或评论不当,就有可能对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造成侵害。

单选题2.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是( B )。

A.肖像权

B.人格尊严权√

C.人身自由权

D.荣誉权

单选题5.人格尊严权集中体现为。( C )

①生命健康权②自由权③名誉权

④肖像权⑤姓名权⑥隐私权

A.①④⑤⑥

B.①③④⑤

C.③④⑤⑥√

D.②③⑤⑥

2.判定新闻传播侵犯人格权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新闻传播侵犯人格权,是指新闻传播行为人在新闻报道中因其过错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对他人人格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侵权行为是给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三,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新闻传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下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新闻传播的侵权作品侵害了他人人格权;

第二,新闻传播的侵权作品已经发表;

第三,新闻传播的侵权行为人有过错;

第四,新闻传播的侵权内容指向特定人。

基于新闻传播侵权发生的原因,可将新闻传播侵权分为:

第一,新闻报道内容失实;第二,新闻评论不当;第三,新闻作品暴露公民隐私;第四,新闻作品故意毁损名誉。

3.什么是名誉权?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有哪些表现?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应受社会与公众公正评价的权利,也包括公民或法人要求他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和方式造成对自己的不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单选题4,C)《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单选题18.某报记者A 想竞聘记者部主任,但他的“威望”不及同事B,为了竞聘成功,A 捏造并在同事之间传播B 有小三的“隐私”诋毁B。A的行为侵犯了B的。( D )

A.选举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名誉权的四个特征:具有法定性、具有非财产性、具有专有性、属于绝对权。

单选题3.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 B )。

A.地位身份

B.良好表现√

C.学历

D.经济收入

单选题6.名誉权主要表现为。( A )

①名誉获得权②名誉利益支配权③名誉维护权④名誉收益权

A.②③√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单选题23.某位不太知名的年轻女演员A 主动约请某电视台记者B,称某知名大牌导演C 频频性骚扰她,并以让她出演女主角为诱饵与她多次发生过性关系。女演员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但称会在法庭上出具有力证据。记者B没有联系上导演C,便将演员A的谈话在电视上如实播出。后导演C起诉,法院查实,演员A的说法没有有力证据支持,构成对导演C 的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演员A 单独承担侵权责任

B.演员A和记者B平均承担侵权责任

C.演员A承担大部分侵权责任,记者B 承担小部分侵权责任,电视台不承担侵权责任

D.演员A和记者B、电视台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单选题8.张三和李四是大学同学,张三对李四不满,写了一份丑化李四的短文发布在其在某网站开设的微博上。李四发现后联系某网站要求删除该微博,某网站不予理会,致使李四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

A.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B.某网站承担全部责任

C.张三和某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D.张三和某网站承担按份责任

单选题24.某报社记者A 与自称是一家国际知名大公司B 的员工C 通过网络QQ 聊天,员工C 抱怨公司经常加班,但不按照劳动法支付报酬,简直是比资本家还黑心。A

据此撰写出批评B 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报道,由于B 公司备受社会关注,报道引起舆论强烈反响,造成B 公司经济损失。B 公司起诉记者A,并索赔数千万,远远超过记者A 的

赔偿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 B 公司有权起诉记者A √

B. 索赔数千万简直是勒索,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C. 记者A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应该起诉报社,而不应该只起诉记者A

D. 记者A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该起诉报社和记者A

4.什么是隐私权?新闻传播侵犯隐私权有哪些表现?

隐私权,在国外也称作“私生活秘密权”、“宁居权”,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的与社会公共领域无关的私生活权利。

单选题20.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是。(C)

A.对某官员的情妇进行“人肉搜索”

B.在博客中公布朋友的病情

C.公安局为缉拿罪犯而公布犯罪分子的情况√

D.窥视某名人私生活并公开传播以资炫耀

新闻传播侵犯隐私权,指的是新闻媒介擅自公开他人与社会公共领域无关的私生活的行为。

与新闻传播活动相关联的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自然人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生活安宁;个人资料收集;个人信息真实权;自然人的生命信息和遗传基因密码受法律保护;工作场所的隐私权保护;公共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互联网络中的隐私权保护。

单选题21.下列哪项不属于隐私?(C)

A.公民的私人信息、个人资料

B.公民的私人活动

C.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及简历√

D.自然人的生命信息和遗传基因密码

4.什么是隐私权?新闻传播侵犯隐私权有哪些表现?

隐私权的保护总是与新闻传播相矛盾的,新闻报道传播得越广,对隐私保护的程度就越小。因此,新闻媒介对隐私权的影响也最大。如果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侵犯一个人的隐私权,所造成的损害远比个人用小字报、匿名信等方式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要严重。可以说,减少新闻媒介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与威胁,是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判断题15. √)

单选题14.某女大学生为某摄影师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摄影师将大学生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大学生受到亲友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A.摄影师发表照片侵犯了大学生的隐私权√

B.摄影师发表照片已取得大学生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

C.大学生是照片的合作作者,摄影师发表照片应向大学生支付报酬

D.摄影师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5.什么是姓名权?新闻传播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

姓名是公民用以区别他人的语言文字符号,有特定的读音和书写形式,便于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自我认知和社会识别。它是公民用以区别他人的语言、文字符号,以便于参与民事活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排除他人干涉和非法使用的一项人格权。

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变更权、姓名使用权。

新闻传播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有:第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第二,

盗用他人姓名,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第三,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新闻传播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四点:第一,侵犯的是特定人的姓名权;第二,新闻报道中有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第三,传媒主观上有过错;第四,造成了特定人姓名权受损。

多选题31.下列关于姓名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BD )

A.某公民的父亲姓张,母亲姓李,他的姓氏只能姓张或姓李,但具体如何选择,该公民有自主权,其父母不得干涉√

B.公民在户口登记时,可以使用非正式姓名,但需要在其后标注正式姓名√

C.公民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是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

D.公民要改变自己的姓或名,需征得自己父母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姓名权的限制: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使用正式姓名。

单选题9.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2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新闻传播侵犯姓名权?( ABD )

A.媒体为增加报道的权威性,谎称独家专访了某知名专家√

B.电视节目在新闻报道中错误标注了被采访对象的姓名√

C.媒体不允许为其投稿的作者使用笔名

D.记者在报道中无端批评某公民改变姓名的行为√

6.什么是荣誉权?新闻传播侵犯荣誉权有哪些表现?

荣誉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政府、单位团体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保持、利用各种嘉奖并享有产生利益的权利,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判断题16.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一种正式评价,主要是积极评价,但也可能是消极评价。(×)

新闻传播侵犯荣誉权的两种主要表现:一是抬高夸大荣誉,二是贬损荣誉。

新闻传播侵犯荣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点:

第一,有侵犯荣誉权的违法行为;

第二,有侵犯荣誉权的损害事实;

第三,侵权行为与侵犯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四,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构成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主要的责任形式有停止侵犯、恢复荣誉、返还物质利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或经济损失等。

7. 新闻传播侵犯人格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侵权后有何救济措施?

侵权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新闻传播侵权的刑事责任

严重的新闻传播侵权行为有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判断题4.侮辱罪和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共同性,都是公民人格权。(√) (2)新闻传播侵权的民事责任

新闻传播侵权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3)新闻传播侵权的行政责任

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涉及行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发〔1993〕15号)

单选题11. a 地某报刊登了本报记者甲采写的对公民乙不利的报道。乙欲状告报社。乙户籍在b 地、常住在c地,暂住在d地。乙可以在下列哪些地方起诉?( D )

A.只能在a

B.只能在a 或b

C.可以在a 或b 或c

D.可以在a 或b 或c 或d √

四、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一、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

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发〔1993〕15号)

单选题13.某网民在其博客中发文章披露称20 年前被医院宣布为因肺病去世的某演员其实是因身患艾滋病而病故。博文中除称该演员当年症状类似艾滋病发作,且有圈内传说该演员曾经吸毒外,此外再没有就此提出充足证据。此文随后被众多网站转载,反响激烈。演员父母、兄妹和妻子对该网民、转载的网站提起名誉权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某演员已去世20年,并不具有名誉权,所以法院应该驳回起诉

B.就算起诉,也只有该演员的父母和妻子有起诉资格,其兄妹不具有起诉资格

C.就算起诉,也应该以隐私权起诉,不应该以名誉权起诉

D.法院应该受理此起诉√

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发〔1993〕15号)

单选题12. 某媒体刊发了本媒体记者张某采写的对某公民不利的报道。某公民欲状告该媒体。公民可以起诉?( B )

A.只能是媒体

B.可以是媒体或记者张某√

C.只能是记者张某

D.必须是媒体和记者张某

六、问: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发〔1993〕15号)

多选题5.某报社因侵犯某明星名誉权被法院判令对该明星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后,该报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该生效判决。该明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ABCD )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报社负担√

B.对该报社社长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拘留√

C.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十一、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26号)

多选题4.某医院在优生优育图片展中,未经性病患者甲同意展出其病历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语言表述该患者所患疾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呼吁公众性生活要检点。虽然患者眼部被遮掩,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患者甲。此案例中,医院侵害了患者甲的。( CD )

A.生命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八、问:因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等病情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病、梅毒、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

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最高人民法院发〔1993〕15号《解答》: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0年12月5日,修改稿)

判断题17.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侮辱或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不认定为侵害公民肖像权,但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第159条规定:“以侮辱或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单选题7.大学女同学甲和乙是同宿舍好友,后甲参加某选秀节目,引发舆论关注。乙未经甲同意将甲数张生活照片刊登在乙的新浪博客中,其中有几张甲的照片敞胸露背显得不雅,丙媒体在刊发甲的相关新闻报道时未经甲乙同意,使用了其中数张照片,注明“照片来自乙博客”。丙报道刊出后,引发了一些网民对甲的贬损评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A.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B.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C.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多选题28.甲明知自己身患梅毒,于2001 年10 月 4 日挟持女青年孙某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强奸,后甲将孙某的裸照于社会上公开散发。2001年12月,孙某被检查出也患有梅毒。甲侵犯孙某的哪些权利?( BCD )

A.荣誉权

B.健康权√

C.性自由权√

D.隐私权√

【解析】本题涉及人格权侵权问题。甲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性自由权的侵犯;同时,甲深知自己患有梅毒,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健康权的侵害;甲将拍摄的孙某的裸照予以散发,构成对孙某隐私权的侵害。

单选题10.甲乙之间有矛盾,乙为发泄对甲的不满,将甲的头像PS 为纹格青灰底色,导致甲看起来比较阴森恐怖,然后发布在网络上。乙的行为。( B )

A.是合法行为

B.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C.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侵犯了甲照片的财产权

多选题6.某网络博客上出现一篇辱骂某知名公司总裁A 的文章,使用了“丑陋的小人”、“超级大流氓”、“纯粹就是骗子”等言辞。这与公众对A 的普遍认识不符,也使得A 的名誉受到一定损害。从文章透露的情况看,匿名博主B 应该是A 公司的员工。A 要求博客商C提供B 真实情况并删除该文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D )

A.博主B侵犯了A的名誉权√

B.博客商C 可以不提供博主B 真实情况给A,但应该删除该文章√

C.博客商C 既应该提供博主B 真实情况给A,也应该删除该文章

D.博客商C 如删除该文章则不侵犯A的名誉权,如拒不删除则侵犯A的名誉权√

多选题8.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包括。( BC )

A.买一些伟人的肖像挂在家中

B.某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把顾客相片挂在橱窗以招徕生意√

C.发泄对某人的不满,丑化其肖像√

D.某电视新闻中出现某市民在商场购物的画面

多选题10.漂亮女青年丽丽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自称就要嫁“富二代”、明星而受到观众和网民关注,并引发舆论争议。某匿名网民在多家网站首次发布了丽丽的大学期间相片、家庭背景、妇科病史、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丽丽曾是某明星“小三”的情节,一时引发网络舆论对丽丽的声讨。丽丽起诉相关网站,后经有关部门查实,匿名网民是丽丽大学同学美美,两人在大学时有过矛盾,美美关于丽丽的早期相片、家庭背景、妇科病史都属实,但关于丽丽的恋爱史及她曾是某明星“小三”的情节纯属捏造。美美的行为侵犯了丽丽的哪些权利?( CD )

A.荣誉权

B.肖像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多选题9.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ABCD )

A.新闻报道中使用领导人的肖像√

B.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C.为宣传义务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

D.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多选题18.某商场在情人节举办了接吻大赛,接吻时间最长的一对情侣B 和C 获得了2 万元该商场的现金抵用券。某报派记者A 去采访报道,记者A 拍得B 和C接吻情形的照片数张,选用了一张刊登在报纸上,其他照片则刊发于自己博客中。B和C 看到照片后,自感不雅,起诉报社和A 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同时要求A 删除博客中的照片。对报社和A 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D )

A.都侵害了B、C 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B.都侵害了B、C 的肖像权,但没有侵犯B、C 的名誉权

C.报社及A 在报上刊发照片的行为没侵权,因为是合法的新闻报道√

D.A 在博客中发B、C 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但没有侵犯其名誉权√

多选题32.下列关于荣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B )

A.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

B.记者在批评报道中,以贬损性的言辞报道被批评对象获得的荣誉,是新闻传播侵犯荣誉权的行为√

C.为吸引公众注意,记者在新闻报道中抬高夸大被采访对象的荣誉,属于新闻失实,但不属于新闻传播侵害荣誉权

D.荣誉权所产生的利益,只有精神利益,没有物质利益

多选题21.某大学女生A、B 去某百货商场购物,商场保安怀疑她们偷了化妆品,便对她们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A、B 反对。但保安仍然将两名女生非法扣留达两个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向两名女生付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 元。商场保安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AD )

A.人身自由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参见: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内容

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是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是基于作者的创作行为而产生的对作品的专有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署名权的转让:署名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主体即作者有权对其进行自由处分,这符合民法理论的要求。因此,作者有权同意或征得非作者的同意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非作者名字。

判断题18.作者的署名权是作者自己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因此仅为作者所享有,不得转让。( ×)

(2)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著作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

多选题11.著作人身权包括:( ABC )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改编权

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判断题5.著作权中的广播权,就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 ×) 判断题7.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判断题8.√)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如何合理合法地利用新闻作品的著作权?

(1)新闻作品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对已经发表的作品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作品时必须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合理使用分为“引用”和“参考”。二者是有区别的。“引用”必须注明出处、作者姓名,当然,在创作过程中,参考了别人的哪些作品,也应注明。

判断题6.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作品分为“引用”和“参考”。“引用”必须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参考”则不必注明。( ×)

(2)新闻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新闻传播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有哪些表现?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有11种,其中涉及新闻作品的有5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这种行为所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即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它包括决定作品发表的时间、地点、方式的权利。因此,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作品的,都是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判断题19.著作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发表其作品,这不是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

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为谋取个人名利在没有参加创作的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和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4.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但涉及新闻作品的,仅有民事责任。(判断题20. √)

(1)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具体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8种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3种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了两个罪名: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5.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分为两类:

内容服务提供者(ICP):将信息上传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信息置于网络服务器中并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商。

技术服务提供者(ISP):通过技术、设备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提供中介服务的服务商。

如果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上传或者放置在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内的信息构成侵权,那么技术服务提供者客观上帮助了侵权信息的传播,如果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民事法律,将与内容服务提供者一起构成共同侵权,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判断题13√)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著作权法》

单选题15.网民“老大难”,在甲网站发表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难》,乙出版社的《网络热门小说集》收录该小说,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作品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小说。乙、丙、丁均未征得网民“老大难”同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

A.网民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难》在甲网站发表不算正式发表,在乙出版社出版发行才算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网民同意使用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难》,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作者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多选题7.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裸体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裸体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BCD )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选第66题)

【考点】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

【解析】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甲女的肖像为自己公司业务作宣传,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女委托乙公司拍摄艺术照,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乙公司。丁男未经乙公司同意,擅自对照片进行篡改歪曲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选项C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丁男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的半裸照片上,并将拼凑后的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上,公然丑化了甲女的人格,损害了甲女的名誉权。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甲女的肖像权及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多选题12.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你幸福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丙网站成功开发出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的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大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你幸福吗》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 )

A.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B.大学生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C.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

D.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答案】AD

【考点】著作权侵权

【解析】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47条第(一)、(六)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本题中丙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本题中学生丁下载《愿者上钩》仅供个人欣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不构成侵权。

选项C错误。甲公司是电影《愿者上钩》的著作权人,它转让给乙网站的仅是著作财产权中的网络传播权,并没有将整个著作权转让出去,它仍然是著作权人,并没有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

选项D正确。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在其采取的技术防范被避开后,有权以自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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