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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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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北宋建国以后

《营造法式》的文字部分和图解部分

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

全书357篇,3555条。写的主要是当时建筑设计与施工经验的集合与总结,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原书《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为没有规定模数制,也就是“材”的用法,而不能对构建比例、用料做出严格的规定,建筑设计、施工仍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李诫奉命重新编著,终成此书。全书共计34

卷分为5个部分: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看样主要是说明各种以前的固定数据和做法规定及做法来由,如屋顶曲线的做法。

营造法式》主要分为5个主要部分,即释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共34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考证了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以及书中所用正式名称。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涵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第3至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

第16至25卷按照各种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第26至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是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为准,如例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或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1(3公分,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公斤。卷28之末附有“诸作等第”一篇,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第29至34卷是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纵观《营造法式》,其内容有几大特点,第一,制定和采用模数制。书中详细说明了"材份制","材"的高度分为15"分",而以10"分"为其厚。斗拱的两层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分"、"栔"来确定。这是中国建筑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模数制的文字记载。第二,设计的灵活性。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未规定组群建筑的布局和单体建筑的平面尺寸,各种制度的条文下亦往往附有"随宜加减"的小注,因此设计人可按具体条件,在总原则下,对构件的比例尺度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第三,总结了大量技术经验。如根据传统的木构架结构,规定凡立柱都有"侧角"及柱"升起",这样使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性;在横梁与立柱交接处,用斗拱承托以减少梁端的剪力;叙述了砖、瓦、琉璃的配料和烧制方法以及各种彩画颜料的配色方法。第四,装饰与结构的

统一。该书对石作、砖作、小木作、彩画作等都有详细的条文和图样,柱、梁、斗拱等构件在规定它们在结构上所需要的大小、构造方法的同时,也规定了它们的艺术加工方法。如梁、柱、斗拱、椽头等构件的轮廓和曲线,就是用"卷杀"的方法制作的。该手法充分利用结构构件加以适当的艺术加工,发挥其装饰作用,成为中国古典建筑的特征之一。

下面我们来说说他的意义:

《营造法式》在北宋刊行的最现实的意义是严格的工料限定。该书是王安石执政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的有关条例之一,以杜绝腐败的贪污现象。因此书中以大量篇幅叙述工限和料例。例如对计算劳动定额,首先按四季日的长短分中工(春、秋)、长工(夏)和短工(冬)。工值以中工为准,长短工各减和增10,,军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额。其次,对每一工种的构件,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如运输远近距离,水流的顺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软硬等,都规定了工值的计算方法。料例部分对于各种材料的消耗都有详尽而具体的定额。这些规定为编造预算和施工组织订出严格的标准,既便于生产,也便于检查,有效地杜绝了土木工程中贪污盗窃之现象。

《营造法式》的现代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北宋统治者的宫殿、寺庙、官署、府第等木构建筑所使用的方法,使我们能在实物遗存较少的情况下,对当时的建筑有非常详细的了解,添补了中国古代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书中的记述,我们还知道现存建筑所不曾保留的、今已不使用的一些建筑设备和装饰,如檐下铺竹网防鸟雀,室内地面铺编织的花纹竹席,椽头用雕刻纹样的圆盘,梁栿用雕刻花纹的木板包裹等。

《营造法式》的崇宁二年刊行本已失传,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曾重刊,但亦未传世。南宋后期平江府曾重刊,但仅留残本且经元代修补,现在常用的版本有1919年朱启钤先生在南京江南图书馆(今南京图书馆)发现的丁氏抄本《营造法式》(后称"丁本"),完整无缺,据以缩小影印,是为石印小本,次年由商务印书馆按原大本影印,是为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以丁本与《四库全书》文渊、文溯、文津各本校勘后,按宋残叶版式和大小刻版印行,是为陶本。后由商务印书馆据陶本缩小影印成《万有文库》本,1954年重印为普及本。

浙江宁波宝国寺大殿是北宋前期所建的一座

《营造法式》对各种单体建筑作了概括的记述

木架建筑,他的四根内柱是用拼合法制成的,其中三根是由八根木料拼成的八瓣形柱子。这不仅是国内已知的最早拼合柱实例,也是宋代拼合柱实物的孤例。而在此殿建成后九十余年问世的《营造法式》中也载有拼柱法,虽然拼合方法不同,但同是用小料拼成大部件以解决用料的困难。不久前我们为了苏州瑞光寺塔的复原设计,曾去考察了五代末年至宋初的几座石塔和经幢,联系江苏宝应出土的南唐木屋和镇江甘露寺铁塔第一、二层来考虑,感到五代至北宋间江南一带的建筑和《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的做法很接近,尤其是大木作,几座石塔的斗拱、柱、枋、檐部等,几乎都可和《法式》相印证,屋角起翘也平缓,和明清时期江南的“嫩戗发戗”迥然不同。因而使我们联想到北宋初年曾在汴京名噪一时的建筑大师俞皓,他从杭州去京师后,于端拱二年(989年)也就是灵隐寺石塔建成后29年,在东京建成了著名的开宝寺十一层木塔,他著的《木经》则被奉为营造典范而流行于世,是李诫《法式》问世前的权威性建筑著作。所以说由于俞皓的活动和《木经》的传世而使浙东建筑做法在京师产生一定影响,那也是不足为奇的。

从《法式》的内容来考察,除了前述拼柱法以外,还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做法在江南很流行而在北方则很少见到,例如竹材的广泛使用、“串”在木架中的重要作用,上昂的应用等。

《法式》竹作制度叙述了种种竹材用法:竹笆可代替望板;窗子上下的隔墙、山墙尖、拱眼壁等可用竹笆墙(称为“心柱编竹造”,“隔截编道”,这种墙在江西、安徽的明代建筑上仍被使用);殿阁厅堂的土坯墙每隔三皮土坯铺一层竹筋,称

为“攀竹”用以加强墙体;竹子辟蔑编网,罩在殿阁檐下防鸟雀栖息于斗拱间,称为“护殿檐雀眼网”,这是后来用金属丝网罩斗拱的先例;用染色竹篾编成红、黄图案和龙凤花样的竹席铺在殿堂地面上,称为“地面棋文覃”;也可用素色竹篾编成花式竹席作遮阳板,称为“障日”;在壁画的柴泥底子里,还要压上一层篾作加固层;施工时的脚手架(称为“鹰架”)和各种临时性凉棚,也多用竹子搭成。这些情况表明竹材在汴京用得相当广泛,即使在宫廷中,也不比江南逊色。竹子盛产于中国南方,很早就用作生活器具和建筑材料,北宋咸平二年王禹在湖北所建黄岗竹楼即是著名的例子。汴京宫廷建筑大量使用竹材,使之带有浓厚的南方建筑色彩。

“串”这一构件在《法式》厅堂等屋的大木作里用得很多,主要起联系柱子和梁架的作用,这和江南常见的“串斗式”木架中的“串枋”和“斗枋”的作用是相同的。例如,贯穿前后两内柱的称“顺袱串”(与梁的方向一致);贯穿左右两内柱的称“顺身串”(与檩条方向一致);联系脊下蜀柱的称“顺脊串”;相当于由额位置承受副阶椽子的称“承椽串”;窗子上下横贯两柱间的称“上串”、“腰串”、“下串”。这些串和阑额、由额、襻间、地袱等组成一个抵抗水平推力(风力、地震力等)

的支撑体系,使木构架具有良好的抗风、抗震能力,若以此和串斗式木构架比较,不难看出其间的相似之处。大量的出土明器证明东汉时广东一带已盛行串斗式建筑,四川出土的东汉画像砖所示建筑图案中也有腰串加心柱做法,和《法式》很接近。至今江西、湖南、四川等的农村,仍采用串斗构架建造房屋,二千年间一脉相承,说明了它的存在价值。

《法式》卷四飞昂条说:“造昂之制有二:一曰下昂,...二曰上昂”。可是作为斗拱上重要构件的这两大昂类,只有在江南才能全部看到,而在北方这么多唐、宋、辽、金以至元代建筑中,却只见下昂而未见上昂(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补间

铺作在下昂后尾下有一斜料,形如上昂,但作为附加的装饰物,不具上昂的作用,故不能视为真正的上昂)。

宋代上昂遗物,苏州一地即有两处:其一,玄妙观三清殿内槽斗拱两侧;其二,北寺塔第三层塔心门道顶上小斗八藻井斗拱。这两处上昂时期略晚于《法式》,都是南宋前期之物。上昂遗规还可见于江南明代建筑。有趣的是:北方唐、宋、辽、金建筑上虽然不用昂,但到明代,北京宫殿、曲阜孔庙等处官式建筑的外檐斗拱后尾,却仿上昂形式,斜刻两条平行线,并仿昂头式样刻作六分头,仿契式样刻作菊花头。这种上昂遗意,直到清乾隆以后才完全消失,而六分头、菊花头则始终保留着,一直延续到清末。这枋上昂之风来自何处,是否有两种可能:一是中原一带《法式》上昂作法的传统,到元代为了省事,简化为斜画两条平行线,在晋南芮城永乐宫纯阳殿与重阳殿上即有这种例子,以后这种做法又传到北京;二是明成祖永乐十八年,迁都北京,江南的工匠把上昂的做法带到了北方,发展成上述仿上昂的式样。此外,《法式》上昂制度中所述“连珠斗”在北方未见实例,苏州虎丘云岩寺塔第三层内槽斗拱上用了这种斗,是早于《法式》百余年的遗物。

《法式》彩画作中有八白刷饰的做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色彩装饰,在江南五代至北宋的建筑物上用的很普遍,如杭州灵隐寺石塔、苏州虎丘塔、宁波保国寺大殿、镇江甘露寺铁塔等阑额上都隐出七朱八白的图案,可见《法式》问世前这里已经很流行,而在北方虽在大同云冈石窟第五、第九窟等石刻佛殿阑额上曾有此类图案,但唐宋辽金的建筑上未见此式。

再举斗拱上的两个构件为例:其一是令拱,《法式》规定令拱

斗拱及彩画

长于瓜子拱,在江南苏州、杭州一带的北宋建筑的令拱,正合《法式》规定,而北方唐辽宋建筑的令拱往往与瓜子拱同长,甚至短于瓜子拱,与《法式》不符:其二是《法式》规定令拱外不可出耍头,但这种做法普遍见于南方而很少见于北方。(仅西安大雁寺塔石可佛殿斗拱等个别例子〕值得强调的是:河北、山西等辽、金建筑(包括宋皇佑四年所建的正定隆兴寺摩尼殿)盛行45度与60度的斜拱,但《法式》对斜拱只字未提。

上述情况表明《法式》和南方建筑有着较密切的关系。而和冀晋一带建筑关系较疏远。当然《法式》与江南建筑的相同之处很难说是全部受江南建筑的影响的结果,但从当时历史条件分析,这种影响的客观条件是存在的,因为: 第一,唐末与五代的战乱使中原与北方遭到了很大的破坏,江南一带相对稳定,南唐、吴越、前蜀等地区经济文化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建筑上也有某些创新,如砖木混合结构楼阁式塔在江南地区的兴起就是一例,这种塔即满足了佛教崇信礼拜和登高远眺浏览的要求,又提高了防火防腐防蛀性能,当时这一地区的建筑技术水平也比较高,喻皓入京主持重大工程就是一个证明。到北宋后期,仍保持这种高水平,所以苏轼在《灵璧张氏庭院记》中说:“华堂夏屋有吴蜀之巧”。说明苏州成都两地建筑以工巧闻名于时,居全国前列。

第二,北宋东京位于汴河上游,其地原是唐代汴州。唐时江淮地区已是朝廷经济来源所倚,京师物资供应主要通过汴河取之于江南,汴州位于京师于江淮间的水陆要冲,唐代已很繁荣,北宋建都于此以后,江南物资通过汴河源源不断运到京师。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必然带来文化、技术方面的交流,因此,江南与汴京之间的技术交流也是势所必然的。这种交流所形成的共同性也就是促进绍兴十五年平江知府王唤在苏州重刊《法式》的原因之一。而这次重刊又加强了《法式》对当地建筑的影响,所以直到明代,苏州、徽州、赣东北等地仍保留这梭柱、月梁、木(木质)、版壁隔断等宋代旧法。

法式》的内容是李诫收集汴京当时实际工

《营造法式》中的建筑结构

程中相传沿用有效的做法,和工匠们详细研究之后编成的,加之李诫本人在编书之前已在“将作监”工作了八年,曾以将作监丞的身份负责五王府等重大工程,有较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为编写此书创造了良好的主观条件。因此,如果以这本书和六百余年后清雍正年间所编的《工程做法则例》相比,无论从设计、估算工料、图样表现等各方面来衡量,《法式》都比《则例》高明,不仅体例较好,便于灵活应用,而且内容也较丰富,阐述精确,堪称是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建筑著作,是了解宋代建筑的一把钥匙。

但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官式建筑的用料与用工,以节制政府的财政开支,因此书的体例和内容近乎建筑规范,全书虽分制度、功限、料例三大部分,但所谓制度,主要内容是各种建筑部件的尺寸规定,对建筑布局、内部布置、体量形象等则很少涉及。对建筑部件的阐述看来也是有所取舍的,明显的例子是阑干,《法式》小木制度只收了勾阑二种:重台钩阑和单钩阑;而从宋画上可以看到,除了上述勾阑之外,至少还有两种阑干:一种是卧棂阑干;另一种是坐槛阑干。前者在酒楼、桥梁上用得很多,造型简洁大方,省工省料,是一种历史久远的传统做法,汉画像石、画像砖所镌楼阁、桥梁上颇多此种阑干;后者多用于室外平台,造型更为简洁,只是在蜀柱上安放坐槛,转角处或立望柱。大概由于这两种阑干不够华美,不合皇家建筑的要求,所以不予收录,不然在将作监负责工程多年的李诫,不至于连京师常见的阑干式样都不知道。就这一例,可以看出《法式》内容以官式建筑的高档类为

主,对低档类做法,即使是当时常见的品种,也往往略而不谈,或只是一笔带过,如《法式》大木作中有一种称为“柱梁作”的做法,只列了个名词,未作任何解释,详情不知,推想是一种不用斗拱而用柱、梁直接结合的木构架,官府、朝廷的次要房屋和附属建筑以及库房、散屋、营房等采用之,可能近乎清式的“小式”建筑。另一种大木做法称为“单斗只替”,书中也未作任何解释,但从所用工限的多少,可以知道这是一种比最简单的斗拱“把头绞项作”和“斗口跳”还要简单的做法,推想是在柱头栌斗上加一条替木来承托梁和抟。这两种低级大木做法虽在次要房屋中可能是普遍使用的,但《法式》也只是一笔带过。可见本书的侧重点是很明确的。

在叙述一个工种时,也往往只收录部分做法,有些做法在实物中可以看到。但《法式》却不载;有的则需把书中各卷前后对照,相互补充,才能得到较为完整的了解,明显的例子是石作雕镌制度,《法式》卷三石作制度说:“雕镌制度有四等:一曰剔地起突,二曰压地隐起,三曰减地平(金及),四曰素平”。但卷二十八诸作等地中又说:“石作,镌刻混作,剔地起突及压地隐起,或平(金及)华(混作谓螭头或钩阑之类),右为上等;柱碇、素覆盆、地面、碑身......右为中等”。这里比石作雕镌制度又多了一种“混作”。混作就是圆雕,卷十二雕作制度(按:即雕木作)中有说明。一面贴“地”的圆雕则可称之为“半混”。此外,还有两种雕刻有实物而石作雕镌制度未录:一种是“实雕”;另一种姑名之曰“平(金及)”。这两种都是就地雕出花纹,不斩去“地”,”实雕“是借用卷十二木雕制度的名称,最近苏州市发掘瑞光寺塔基时,露出副阶叠涩作(即须弥座)束腰上的石雕图案,即是“实雕”一例。因实雕不斩去地,用工省而收效佳,所以后世运用极广。

至于“平(金及)”这个名称,是从“减地平(金及)”移用过来的,两者的差别仅在于去不去地。平(金及)是阴刻线条花纹图案,著名的西安大雁塔门楣石刻佛殿

图就是平(金及)刻法,唐、宋、元、明许多碑身正侧面花纹,墓志盖周边花纹等等,常用平(金及)法镌刻。“减地平(金及)”是在上述平(金及)花纹的空隙处,浅浅斩去一层“地”,一般斩深不超过一毫米。平(金及)刻法较之隐起花纹简单,但对石面平整和光洁的要求很高,否则阴刻线条不够明显,但其减地部分则不要求平整,甚至故意斩出匀布的点和线,以加粗其质感,使之与平(金及)花纹产生对比。总括起来,石雕的品类实际上有八种,即:

1、混作,,,圆雕;

宋《营造法式》石作栏杆制度

2、半混,,,圆雕,仅备三面,另一面贴地;

3、剔地起突,,高浮雕,去地;

4、压地隐起,低浮雕去地,深2,3毫米以上;

5、减地平(金及),,线刻,去地甚少,在一毫米以下;

6、实雕,,,高或低浮雕,不去地;

7、平(金及),,线刻,不去地;

8、素平,,,无花纹。

石作雕镌制度所录四种雕法,可能在当时具有代表性,所以收入《法式》作为靠工估算的标准。

在建筑色彩方面,对木构架部分《法式》有彩画制度作了详细叙述,屋面色彩则由瓦的品种来定:用本色“素白瓦”者灰色;用渗碳的“青绲瓦”者黑色;用琉璃

瓦者多作绿色。但书中对墙面颜色未作阐明,只能根据卷十三泥作制度“用泥”所列墙壁抹面材料的配合比和操作方法来推断,当时官式建筑内外墙面的颜色可能有下列四种:

1、浅土红

用“红灰”抹面,其配合比为:

石灰15斤,土朱5斤,赤土11斤8两(用于殿阁);

石灰17斤,土朱3斤,赤土11斤8两(用于非殿阁,色调较淡);

2、浅灰

用“青灰”抹面,其配合比为:

石灰1份,软石炭1份;或石灰10斤,粗墨1斤(可用墨煤11两、胶7钱代替)。

3、浅土黄

用“黄灰”抹面,其配合比为:

石灰3斤,黄土1斤。

4、白色带浅黄点

用“破灰”抹面,其配合比为:

石1斤,白蔑土4斤8两,麦麸(麦壳〕0.9斤。

各色灰泥抹面干厚一分三厘,相当与贴面层,施工方法是在未干时收压多遍,使表面产生光泽。这种抹面显然比表面刷色法耐久。

从建筑设计角度来研究,在《法式》固然找不到总体布置方面的内容,即使单体建筑,如果想恢复一座北宋官式建筑,往往也感到书中所提供的数据不足,以剖面上的高度而言书中只给了屋顶举高、折屋之法,以及斗拱、柱础、(木质)、台基的算法,而没有柱高;平面上的进深是有规定的,但各间面阔则未具体阐明,仅在卷四总铺作次序中提到三种情况:

第一种:各间面阔相等(“每间之广,丈尺皆同”)。

第二种:明间面阔大,次间小(“假如心间用一丈五尺,则次间用一丈之类”)。

第三种:各间面阔不等(“或间广不匀”)。

其中第一种含义明确,第二种不完整,除明、次间外未及其他,第三种含糊不明,不知如何“不匀”。当然,尺寸不作具体规定也有好处,可给设计者以较大的灵活性,便于变通应用。

《法式》所采用的建筑分类大概不是李诫的新创造,而是“来自工作相传的老办法。由于《法式》对此并未列条专论,所以今天加以整理,随了解宋代建筑还有一定帮助,因为迄今我们所看到的宋代木构主要是一些庙宇的个别殿堂楼阁,类型

很不齐全,通过研究《法式》的建筑分类,使我们多少能较为全面地了解宋代建筑的面貌。

营造法式

班级:10届环艺B1班

姓名:王瑞芳

学号:2010592117

读《营造法式》有感

读《营造法式》有感 《营造法式》是一本值得我们好好花时间去慢慢品茗的好书。它是代表我国古代建设科学与艺术巅峰状态的典籍,记载着宋代建筑的制度、做法、用工、图样等珍贵资料,对研究中国建筑、理解其理念和精神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改革很想有一番作为的人,他任用王安石等一批改革派,积极推行新政,对建筑业的这种腐败状况当然是不能容忍的,于是在熙宁年间(106 8-1077年)赦令将作监编出一套营业法式来加强对各项工程的控制。可是将作监的编写工作做得很不得力,拖拖拉拉,直到十余年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又赦令将作监重编。这一次是由将作监丞李诫承旨办理,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完成了这部巨著,这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营造法式》。 从以上沿革可以看出,不论哪一部营造法式,其目的都是为了对建筑工程中虚报冒估、偷工减料等侵吞国家财富的行为作出反应,提供对策,企图用一套行之有效的工料估算方法来控制工程预算,它的针对性是很强的。对此,李诫说过:第一部营造法式就是因为控制不了工料而被废止不要的,而他的这部法式则是“关防工料,最为要切,内外皆合通行。”他对自己的成果充满信心,深信一定切实可行,应在京师内外推广应用。从书的内容来看,他确实也在《功限》和《料例》两部分下了工夫,不仅规定了按工艺要求高低分上、中、下三等工和按季节分长、中、短等工的计算标准,而且还根据材料容重、搬运距离和材料使用情况规定了不同的估工方法,其条章之精细明确,令人叹服。 总括起来,石雕的品类实际上有八种,即: 1)混作——圆雕; 2)半混——圆雕仅备三面,另一面贴地; 3)剔地地突——高浮雕,去地; 4)压地隐起——低浮雕,去地深2—3毫米以上; 5)减地平级——线刻,去地甚少,在1毫米以下; 6)石雕——高或低浮雕,就地雕出,不去地; 7)平级——线刻,不去地; 8)索平——无花纹。 列举以上例子,并非苛求于《法式》,要求作者编写一部包罗万象的建筑设计、施工大全。既然编写此书的目的是为了关防工料,势必着重用料尺寸、用工定额,也必然要选录官式建筑最有代表性的做法作为变造用材的准则。问题在于我们今天解读《法式》时必须恰如其分给以认识,而不能认为《法式》是无所不包的。 设定建筑等级,按规格及质量高低进行分类,有利于区别对待、控制工料,特别在建筑量较大的情况下,更需要这种分类。《法式》中虽未明确列出建筑分类,但从各卷所述内容可以看出实际上官式建筑有三类: 第一类:殿阁。包括殿宇、楼阁、殿阁挟屋、殿门、城门楼台、亭榭等。这类建筑是宫廷、宫府、庙宇中最隆重的房屋,要求气魄宏伟,富丽堂皇。 第二类:厅堂。包括堂、厅、门楼等,等级低于殿阁,但任是一组官式建筑群中的重要建筑物。 第三类:余屋。即上述二类之外的次要房屋,包括殿阁和官府的廊屋、常行散屋、

李路珂:始于营造学社的《营造法式》彩画作研究:回顾及最新进展

始于营造学社的《营造法式》彩画作研究:回顾及最新进展 李路珂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讲师 论文摘要 《营造法式》作为中国营造学社研究的起点,对于中国古代建筑史的研究具有关键性的意义。《营造法式》彩画作(或其中装饰与色彩)的研究,相对于《营造法式》大木作(或其中结构和构造)的研究,是一个较为后起的领域。本文试图对1921~2005年学术界对《营造法式》彩画作的研究进行简要的回顾,并将笔者近年的成果作一概要介绍,以此反映中国营造学社学术之一脉的产生、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营造法式》,营造学社,彩画作,建筑史学 Abstract The Building Standard Book, Yingzao fashi of 12th century, regarded as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research work in the Society for the Research in Chinese Architecture, have great importance in the field of th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ese architecture. The previous investigations in the literature are mostly focused on the aspect of construction(Rules for Wood Works), whereas decorations (Rules for Color Painted Works) are less concerned, and the achievements of which are comparably slowly produced. This paper is going to present the starting, succeeding and development of a branch in the scholarship of the Society for the Research in Chinese Architecture, by tracing the way of researching from 1921 to 2005 on the Rules for Color Painted Works in Yingzao fashi, and briefly introduce the recent productions of the author. Keywords: Yingzao fash; the Society for the Research in Chinese Architecture; Color Painted Works; historiography of architecture 《营造法式》是我国仅存的两部古代建筑专书之一。《营造法式》成书的北宋末年,正是中国古代之科技与文化的高峰和转折时期。由于《营造法式》兼具资料的“系统性”和文化的“典型性”,因此一经发现便受到高度的重视。1925年印行的“陶本”,是《营造法式》文献整理的第一个系统成果。而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营造学社对《营造法式》的解释与研究,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建筑史学”的起点。因此,《营造法式》的研究,对于中国古代建筑史的研究,有着关键性的意义。 在既往的《营造法式》研究中,主要的焦点集中在大木构架的结构及形式规律的研究。在这方面,不论是对《营造法式》原始文献的考订和解读1、对唐宋时期建筑实例的归纳与比较2、对这一时期建筑之结构力学3和数理美学规律的探索4,国内外学者都已经获得了可观的成就。这些研究已经能够初步揭示中国唐宋时期建筑大木构架的设计方法,并对这一时期的建筑学成就进行客观评价,进一步寻找其在世界文明史上的定位,作为今天建筑设计和理论研究的参证。 然而,对于《营造法式》“彩画作制度”、“雕作”、“旋作”等部分的研究,却相对薄弱得多。诚如梁思成先生在“营造法式注释·彩画作制度”中所言:

浅谈营造法式石作制度

浅谈营造法式石作制度 造作次序造石作次序之制有六:一曰打剥;二曰麤搏;三曰细漉;四曰褊棱;五曰斫砟;六曰磨砻。其雕镌制度有四等:一曰剔地起突;二曰压地隐起华;三曰减地平钑;四曰素平。如减地平钑,磨砻毕,先用墨蜡,后描华文钑造。若压地隐起及剔地起突,造毕并用翎羽刷细砂刷之,令华文之内石色青润。其所造华文制度有十一品:一曰海石榴华;二曰宝相华;三曰牡丹华:四曰蕙草;五曰云文;六曰水浪;七曰宝山;八曰宝阶;九曰铺地莲华;十曰仰覆莲华;十一曰宝装莲华。或于华文之内,间以龙凤狮兽及化生之类者,随其所宜,分布用之。柱础造柱础之制:其方倍柱之径。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减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为率。若造覆盆,每方一尺,覆盆高一寸;每覆盆高一寸,盆唇厚一分。如仰覆莲华,其高加覆盆一倍。如素平及覆盆用减地平钑、压地隐起华、剔地起突;亦有施减地平钑及压地隐起于莲华瓣上者,谓之宝装莲华。角石造角石之制:方二尺。每方一尺,则厚四寸。角石之下,别用角柱。角柱造角柱之制:其长视阶高;每长一尺,则方四寸柱。柱虽加长,至方一尺六寸止。其柱首接角石柱处,合缝令角石通平。若殿宇阶基用砖作迭涩坐者,其角柱以五尺为率;每长一尺,则方三寸五分。其上下迭涩,并随砖坐逐层出入制度造。内版柱上造剔地起突云。皆随两面转角。殿阶基造殿阶基之制:长随间广,其广随间深,阶头随柱心外阶之广。以石段长三尺,广二尺,厚六寸,间四周并迭涩坐数,

令高五尺;下施土榇石。其迭涩每层露棱五分;束腰露身一尺,用隔身版柱;柱内平面作起突壶门造。压阑石压阑石之制:长三尺,广二尺,厚六寸。殿阶螭首造殿阶螭首:施之于殿阶,对柱;及四角,随阶斜出。其长七尺;每长一尺,则广二尺六寸,厚一寸七分。其长以十分为率,头长四分,身长六分,其螭首令举向二分。殿内斗八造殿堂内地面的心石殿内斗八之制:方一丈二尺,匀分作二十九窠。当心施云卷,卷内用单盘或双龙凤,或作水地飞鱼、牙鱼,作莲荷等华。诸窠内并以诸华间杂。其制作或用剔地起突华或压地隐起华。踏道造踏道之制:长随间广。每阶高一尺作二踏;每踏厚五寸,广一尺。两边副子,各广一尺八寸。两头象眼,如阶高四尺五寸至五尺者,三层,高六尺至八尺者,五层或六层,皆以外周为第一层,其内身二寸又为一层,至平地施土衬石,其广同踏。重台钩阑造钩阑之制:重台钩阑每段高四尺,长七尺。寻杖下用云栱瘿项,次用盆唇,中用束腰,下用地垘。其盆唇之下,束腰之上,内作剔地起突华版。束腰之下,地垘之上,亦如之。单钩阑每段高三尺五寸,长六尺。上用寻杖,中用盆唇,下用地垘。其盆唇、地垘之内作万字,或作压地隐起诸华。若施于慢道,皆随其拽脚,令斜高与正钩阑身齐。其名件广厚,皆以钩阑每尺之高积而为法。望柱:长视高,每高一尺,则加三寸。蜀柱:长同上,广二寸,厚一寸。其盆唇之上,方一寸六分,刻为瘿项以承云栱。云栱:长二寸七分,广一寸三分五厘,厚八分。寻杖:长随片广,方八分。盆唇:长同上,广一寸八分,厚六分。束腰:长同上,

4.7 《营造法式》:绰约的宋代建筑风华

4.7 《营造法式》:绰约的宋代建筑风华 【《营造法式》其书】 今天要建一处房子,需要设计师设计出图纸和各种数据,古代也要如此,但是不同的设计师有不同的报表,有的可能算得多,有的可能算得少,也有人写得很多,其实需要得很少,只是为了中饱私囊而已。于是,宋朝政一府就专门刊印了一本讲建筑规模和用材的书,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刊行于北宋崇宁二年,距今已经有九百多年的历史,是朝廷的官员李诫在《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等于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标准。它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说到《营造法式》这本书的由来,还要归功于宋朝的“反腐行动”。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到处都在建造宫殿庙宇,而且造型豪华一精一美,耗资巨大,负责建造工程的大小官吏贪

一污成风,都想从建设项目里面捞一点油水。结果,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加上北宋的国防贫弱,每年的军费开支也在节节上升,政一府必须想办法开源节流。这时候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政,而他的第一个方案就是要从财政上缩减开支。将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所需的材料、工作日等各项指标都规定死,这样一来,官员们想谎报费用就不行了。《营造法式》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也确实起到了反腐的作用。 《营造法式》是在元祐年间写的,因此又叫做《元祐法式》。开始这本书中对材料的规定还很松,朝廷于是命李诫继续修订。李诫有10年的修建工程经验,同时又参阅了大量的文献和前朝历代的制度,终于编成《营造法式》。《营造法式》主要分为5个部分,即解释名称、建筑规范、用工限制、材料和图样。大到宫殿的整体规划,小到横梁与立柱一交一接处的角度,砖、瓦、琉璃的配料和烧制方法,《营造法式》无不详细记载。 《营造法式》介绍了北宋的宫殿、寺庙、府第等建筑所使用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北宋建国以后 《营造法式》的文字部分和图解部分 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 全书357篇,3555条。写的主要是当时建筑设计与施工经验的集合与总结,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原书《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为没有规定模数制,也就是“材”的用法,而不能对构建比例、用料做出严格的规定,建筑设计、施工仍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李诫奉命重新编著,终成此书。全书共计34

卷分为5个部分: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看样主要是说明各种以前的固定数据和做法规定及做法来由,如屋顶曲线的做法。 营造法式》主要分为5个主要部分,即释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共34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考证了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以及书中所用正式名称。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涵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第3至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 第16至25卷按照各种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第26至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是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为准,如例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或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1(3公分,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公斤。卷28之末附有“诸作等第”一篇,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第29至34卷是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营造法式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 臣闻“上栋下宇”,《易》为“大壮”之时期;“正位辨方”,《礼》实太平之典。“共工”命于舜日;“大匠”始于汉朝。各有司存,按为功绪。况神畿之千里,加禁阙之九重;内财宫寝之宜,外定庙朝之次;蝉联庶府,棋列百司。櫼栌栱柱之相支,规矩准绳之先治;五材并用,百堵皆兴。惟时鸠僝之工,遂考翚飞之室。而斲轮之手,巧或失真;董役之官,才非兼技,不知以“材”而定分,乃或倍枓而取长。弊积因循,法疏检察。非有“三宫”之精识,岂能新一代之成规?温诏下颁:呈书入奏。空靡岁月,无补涓尘。恭惟皇帝陛下仁俭生知, 睿明天纵。渊静而百姓定; 纲举而众目张。官得其人,事为之制。丹楹刻桷,瑶巧既除;菲食卑宫 ,淳风斯复。乃诏百工之事,更资千虑之愚。臣考阅旧章,稽参众智。功分三等,第为精粗之差;役辨四时,用度长短之晷。以至木之刚柔,而理无不顺;土评远迩,厄而力易以供。 类例相从,条章具在。研精覃思,故述者之非工;按牒披图,或将来之有补。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译文 我听说,《周易》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之句,说的是“大壮”的时期;《周礼》“唯王建国,辨正方位”,就是天下太平时候的典礼。“共工”这一官职,在帝舜的时候就有了;“将作大匠”是从汉朝开始设置的。这些官职都有它的职责,分别做自己的工作。至于千里的首都,以及九重的宫阙,就必须考虑内部宫寝的布置和外部宗庙朝庭的次序、位置;官署要互相连系,按序排列。枓、栱、昂、柱等相互支撑而构成一座建筑,必须先准备圆规、曲尺、水平仪、墨线等工具。各种材料都使用,大量的房屋都建造起来。按时聚集工役,做出屋檐似翼的宫室。然而工匠的手,虽然很巧也难免做走了样。主管工程的官,也不能兼通各工种。他们不知道用“材”来作为度量建筑物比例、大小的尺度,以至于有人用枓的倍数来确定构件长短的尺寸。面对这种弊病,积累因循和缺乏检察的情况,如果没有对于建筑有精湛的知识,又怎能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呢?皇上下诏,指定我编写一部有关营建宫室制度的书,送呈审阅。现在虽然写成了,但我总觉得辜负了皇帝的提拔,白白浪费了很长的时间,没有一点一滴的贡献。皇帝陛下生来仁爱节俭,天赋聪明智慧。在皇上的治理下,举国像深渊那样平静,百姓十分安定;纲举目张,一切工作做的有条有理,选派了得力的官吏,制定了办事的制度。鲁庄公那样“丹其楹而刻其桷”的不合理之制度的淫巧之风已经消除;大禹那样节衣食、卑宫室的风尚又得到恢复。皇帝下诏关心百工之事,还咨询到我这样才疏学浅的人,我一方面观阅旧的规章,一方面调查参入众人的智慧。按精粗之差,把劳动日分为三等;按木材的软硬,使条理顺当;按远近距离来定搬运的土方量,使劳动力易于供应。这样按类分别排出,有条例规章作为依据。我尽管精心研究,深入思虑,但文字叙述还可能不够完备,所以按照条文画成图样,将来对工作也许有所补助。 札子

营造法式完结版

永乐宫建筑与壁画调研 作者:王思源学号:12121699 摘要:建筑是人类智慧设计创造的结晶,是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典范。建筑是时间性和空间性的融合体,自然物质与人类精神的统一体。中国人民在历史的发展中创造出了灿烂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其发展经过了数千年的积淀,分为众多发展时期。在社会激荡的辽、金、元时期,广泛的社会交流与众多的建筑需求以及道教的兴盛为传统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使传统建筑文化在宋朝转变时期后得以继续发展。此阶段涌现了一批卓越的建筑成就,永乐宫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关键词:元代建筑永乐宫建筑特点壁画 永乐宫,又名大纯阳万寿宫,位于山西省芮城县城北3公里的龙泉村东侧。施工期前后共经历110多年,终于建成了这个规格宏大的道教宫殿式建筑群。永乐宫是典型的元代建筑风格,粗大的斗拱层层叠叠地交错,四周的雕饰不多,相较于起明、清两代的建筑,显得较为简洁、明朗。几个殿以南、北为中轴线,依次排列。尤其是各个宫殿内部的墙壁上,布满了精心绘制的壁画,其艺术价值之高,数量之多,实属世上罕见。下面,我将以其中三清殿为例对其各个方面进行详尽介绍。 一、建制 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中国,其建筑的各个指标便明显地反映出该建筑的规格与价值,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三清殿是永乐宫主殿,又称无极殿。其采用等级最高的殿式建筑风格,宏伟而华丽。屋顶是中国古代建筑极富变化、极具艺术表现力的部分,其采用歇山式(九脊顶),遍布琉璃瓦,以青色为主色,点缀以深绿与黄色琉璃瓦,营造出一种庄重严肃的道家圣地的氛围。主脊上设有一对三公尺高的鸱吻,单看外形,就给人一种气派的感觉,又富有艺术的变化,更是给人以威严神圣的感觉。殿檐饰有飞龙造型,亦为其独到之处。该殿面阔七间,深四间。相比于面阔九间,进深五间的皇家建筑,仅仅稍次一个等级,作为民间建筑毫不掉价。三清殿高度为七架梁,圆柱由松木制成,置于石台上;用松木制为大梁,用以形成屋脊,是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中骨架的主要元件之一。殿内藻井极富特色,有两个并列藻井,融合道教八卦与蒙古包圆形造型,形成独特形式,反映出当时道教盛行与蒙古文化渗入中原文化的双重特征。其斗拱为三层,为中国古代建筑所特有的元件,并饰有游龙木雕。该殿外墙粉以朱红,为现代之作,内墙则装有元代原版彩画,数量与质量皆为世上罕见,下文作以详细介绍。 殿前有月台二重,台基皆以条石制成,门前台阶是为象眼,亦见其级别之高。 二、斗拱 斗拱是我国古代建筑特有的一种结构。在立柱顶、额枋和檐檩间或构架间,从枋上加的一层层探出成弓形的承重结构叫拱,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合称斗拱。也作枓拱、枓栱。由斗、栱、翘、昂、升组成。 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了个方面:

《营造法式》初探(二)

《营造法式》初探(二) 一、木构架的基本类型 木构架是中国古代建筑的骨架,是构成建筑空间和体量的关键因素,因此有关木构架的研究,对了解一个时期的建筑有着重要的作用。《营造法式》对大木作法有相当详细的叙述,附有图样58页;现存宋代遗物,大木作部分也远比小木、彩画、砖、瓦等作丰富,这是研究工作的有利条件。但《法式》大木作偏重高档的官式建筑,遗物以佛道寺观的殿宇为多,而大量性建筑则缺乏必要的例证,这又是研究工作中困难的一面。 根据《法式》大木作制图、功限、料例、图样各卷并参照实物和有关资料,可知宋代木构架共有三类: 第一类:柱梁作――整体构架。用于殿阁及厅堂以外的次要屋宇(余屋)。 “柱梁作”的名称仅见于卷五“举折”: “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撩檐枋相去远近,分为三份(若余屋柱梁作或不出跳者,则用前后檐柱心),从撩檐枋背至脊抟背举起一份”。(序目举折条同,但柱梁作写成“柱头作”)。 从上文可以看出:“柱梁作”有别于“(斗拱)不出跳者”,应是不用斗拱的作法;而举屋之法又都从檐柱心计算屋架进深。符合这种情况的应是柱与梁直接结合的构架方式,或是柱上安栌斗的“单斗只替”一类作法。 由于缺乏实物,所以不得不寻找相应的间接资料来研究这类木构架。其中最有参考价值的是《清明上河图》中所反映的建筑资料。此画作于宋徽宗政和至宣和年间,上距《营造法式》刊行时间不过十五年,作者张择端是北宋皇家的专业画师,擅长界画,“尤嗜于舟车、市桥、郭径”。这幅《清明上河图》中所表现的房屋,画法写实,形象准确,建筑细布也认真刻画,一丝不苟。例如屋面铺瓦,《法式》规定仰瓦压四留六,画中房屋布瓦稀疏,颇能与《法式》相符(清式作法规定仰瓦压七露三或压六露四);画中勾连搭屋顶有排水用的水槽,《法式》小木制度虽有“水槽”一节,但未附图,此画可补其不足;城门楼上的勾栏、柱、枋、斗拱、屋角等都表现得具体逼真,甚至转角铺作多一跳由昂也都交代得明白无误,说明画家对东京的建筑作法有相当深刻的了解,和文人画的随意挥洒、信手拈来是迥然不同的。这种严肃表现对象的画法使我们有理由把画中的建筑资料作为研究当时木构架的一种旁证。 画中的房屋除少数第宅门楼和城门楼台之外,绝大多数是临街的酒楼、茶馆、医铺、作坊、驿站、脚店和民舍,都是无斗拱的四架椽屋。这和宋代“庶人屋架许五架”的规定是吻合的。 这种房屋所用的木构架有二式:一是“四架椽屋分心用三柱(图1);二是四架椽屋前后褡牵用四柱”(图2)其中有些房屋是酒楼、医铺、楼阁,其柱梁、枋串、叉手、博风板等,加工规整,做法讲究;另一些茶棚、小铺、民舍等,则加工粗糙,形象简陋。明显地反映了屋主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地位的区别。但这二类木

【最新】《营造法式》读后感

【最新】《营造法式》读后感 >内容概要:全书有总释二卷. 制度十三卷. 功限十卷. 料例三卷. 图样六卷. 目录和看详(补遗卷)各一卷,共计三十六卷,此外前有劄子和序 .这部中国古籍中最完整.最具有理论体系的建筑设计学经典,融人文与技术为一体,不仅标志着我国古代建筑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同时也是中国古代设计思想理论发展的重要界碑 >读后感,来自卓越亚马逊网友:营造法式最著名的现代版本是_25年陶湘刊本.中国书店在_89,_95两次宣纸石印陶湘刊本,以线装书形式发行,售价千余员一套._中国书店本是平装得陶湘本营造法式,上卷大字宋体,下卷有精美插图.这是既经济实惠的版本.不过古文的营造法式是没法看懂得,买此套中国书店平装本时,务必同时购买梁思成全集第七卷,全卷是梁思成大师多年心血的营造法式注释,现代标点.梁先生添加了大量现代工程图,配合文字,解释原书,是至今最权威的营造法式注释.只是梁书以铅字排版,字体小,不如中国书店本的宋体美观,插图也较小 营造法式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历史上的中国人一向很少对于自己的技术与艺术进行系统性的.科学性的总结,大多是感悟的文字性的描写,久而久之很多的事物或者技术就成了传说或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这样的著作也就凤毛麟角了.但是只要有那肯定成为划时代的集大成的经典,如>.>及>.>毋庸多言,它是北宋官方出版的一本关于建筑的综合技术规范,囊括了名词由来及解释.劳动工时定额.材料模数.制作方法,既便于规模生产又便于检查,杜绝贪污浪费,既有严谨的由不失灵活性,比当代的建筑规范更加适应建筑行业的需要.当然这本书大部分的内容与规定对于当今建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本书看出古人的智慧,继承先人们的做事原则和精神内涵.本书是有人民出版社以四库全书版本的>为底本,结合了梁思成的>而刊行的,除个别专用字体采用繁体外,其他都是采用的简体横排的现代行文方式,封面和排版都非常的古朴,价

《营造法式》介绍

《营造法式》介绍 北宋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宫廷生活日趋奢靡,统治阶级建造了很多豪华经丽的宫殿、园囿和府第、官署、寺观等,使国库无法应付庞大的开支。公元11世纪70年代,王安石执政时期,为挽救统治阶级的危机,由将作监编修了《营造法式》第一版,于元佑六年成书。但因次书缺乏用材制度,以致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各种弊端,故绍圣四年由李诫重修,崇宁二年正式颁布实施。《营造法式》内容是李诫收集汴京当时实际工程中相传沿用有效的做法,和工匠们详细研究之后编成的,加之李诫有较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为编写此书创造了良好的主观条件。此书和六百余年后清雍正年间所编的《工程做法则例》相比,无论从设计、估算工料、图样表现等各方面来衡量,《法式》都比《则例》高明,不仅体例较好,便于灵活应用,而且内容也较丰富,阐述精确,堪称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建筑著作,是了解宋代建筑的一把钥匙。 《营造法式》全书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名例”,规范和解释建筑术语。二是“制度”,指出泥作、瓦作、木作、雕作等13个工种的任务和技术标准。三是“工限料例”,制定施工人数和材料的定额。四是“图样”,绘出建筑样式和各种构件的详细图纸。这是我国古代的一部具有法典性质的建筑手册。书中对石作、砖作、大、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等都有详细的条文和图样,可明显地看到宋朝建筑在艺术形象和雕刻装饰加工等方面比唐朝建筑更加周密。柱、梁、斗拱

等构件,在规定它们在结构上所需要的大小和构造方法的同时,也规定了它们的艺术加工方法。这种加工往往采用准确的几何方法而取得。例如梁、柱、斗拱、椽头等构件的轮廓和曲线,就是用"卷杀"的方法进行制作的。充分利用结构构件,加以适当的艺术加工,从而发挥其装饰效果。装饰与建筑的有机结合是宋代建筑装饰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的特征之一,它在《营造法式》中充分地反映了出来。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北宋·李诫 ●进新修营造法式序 (臣)闻上栋下宇,易为大壮之时;正位辨方,礼实太平之典。共工命於舜日,大匠始於汉朝,各有司存,按为功绪。况神畿之千里,加禁阙之九重,内财宫寝之宜,外定庙朝之次,蝉联庶府,棋列百司。机枦枅柱之相枝,规矩准绳之先治,五材并用,百堵皆兴。惟时鸠僝之工,遂考翚飞之室。而斫轮之手,巧或失真;董役之官,才非兼技。不知以材而定分,乃或倍斗而取长。弊积因循,法疏检察,非有治三宫之精识,岂能新一代之成规! 温诏下颁,成书入奏,空靡岁月,无补涓尘。恭惟皇帝陛下仁俭生知,睿明天纵;渊静而百姓定,纲举而众目张。官得其人事为之制。丹楹刻桷,淫巧既除;菲食卑宫,淳风斯复。乃诏百工之事,更资千虑之愚。(臣)孜阅旧章,稽参众智。功分三等,第为精粗之差;役辨四时,用度长短之晷。以至木议刚柔,而理无不顺,土评远迩,而力易以供;类例相从,条章具在。研精覃思,顾述者之非工;按牒披图,或将来之有补。通直郎、管修盖皇弟外第、专一提举修盖班直诸军营房等编修(臣)李诫谨昧死上。 ●劄子 编修营造法式所淮崇宁二年正月十九日 敕:“通直郎试将作少监、提举修置外学等李诫劄子奏:‘契勘熙宁中敕,令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元祐六年方成书。准绍圣四年十一朋二日敕,以元祐《营造法式》祗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三省同奉圣旨,着(臣)重别编修。(臣)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讲说,编修海行《营造法式》。元符三年内成书,送所属看详,别无未尽未便,遂具进呈。奉圣旨:依。续准都省指挥:只录送在京官司。窃缘上件法式系营造制度工限等,关防功料,最为要切,内外皆合通行。(臣)今欲乞用小字镂版,依海行敕令颁降。取进止。’正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依奏。” ●营造法式看详 〔通直朗管盖修皇弟外第专一提举修盖班直诸军菅房等臣李诫奉圣旨编修〕 方圜平直取径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诸作异名总诸作看详 ◎方圜平直 《周官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垂,衡者中水。郑司农注云:治材居材,如此乃善也。 《墨子》:子墨子言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圜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垂,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

《营造法式》中对瓦的记述

《营造法式》中对瓦的记述 中国砖瓦尚层、大型建筑,始于隋唐的佛塔与宫殿。隋唐“行会”兴起,石、木、砖、瓦各成体系,相互借鉴与交流,土木建筑工程有较大发展,影响朝韩及日本。宋代神宗时李诫奉敕对历代建筑格调和建筑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总结和规范,在喻皓《木经》三卷的基础上编写了《营造法式》34卷。哲宗又诏李诫考研群书并与大匠讨论,分别列类357篇,除49篇来自群书检索寻考,其余308篇多来源于行会大匠的经验总结,成为完整的建筑、建材专著。有关砖瓦的烧制技术,这时开始比较系统地总结。刊行北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主管工程的将作监少监李诫奉敕编修的《营造法式》[57] —书之第十五卷窑作制度,在历史上首次对砖瓦的尺寸、原料、成型、干燥、码窑和焙烧以及砖窑的规格和砌筑施工,做了比较科学的总结和规定。如对于瓦的记述有:“瓦,其名有二,一曰瓦,二曰甍”,“造瓦坯用细胶(胶)土,不夹砂者。前一日和泥造坯,鸱兽事件同(注:即做鸱兽的要求同瓦)”,“先于轮上安定扎圏,次套布筒,以水搭泥,拨圈,打搭,收光,取札,并布筒日煞曝(鸱兽事件揑造火珠之类,用轮牀(床)收托)。其等第依下项”,“其等第依下项”即分类如下之意。瓦的基本类型有两类:即藤[(意同筒)瓦和瓸(意同板)瓦。瓦的尺寸共分为十三种,对其误差也有详细的规定,如筒瓦“长一尺四寸,口径六寸,厚八分(仍留曝乾并烧变所缩分数)”,也就是说要在制坯过程中考虑到干燥和烧成收缩,成品要达到此尺寸规定;“下準此”是对后面的十二种规格而言,即下面规格的瓦按此执行之意。《营造法式》中将筒瓦分为六种规格,将板瓦分为七种规格。“凡造瓦坯之制,候曝微乾,用刀嫠(音i )画,每桶作四片(雨瓦瓦作二片,线道瓦于每片中心画一道条子,十字嫠画),线道条子瓦仍以水饰露明处一边。”对制瓦泥料制备之严格,产品尺寸准确性的要求,由此可见一二。 《营造法式》中将瓦分长为两大类共十三种规格: 一、瓶(筒)瓦 1.长一尺四寸口径六寸厚八分(仍留曝乾并烧变所缩分数,下準此);(作者注:据《宋书?律志》:“后汉至魏尺度渐长于右四分有余”。本书按隋“万宝常律吕水尺”一尺折合为0.27396米计。) 2.长一尺二寸口径五寸厚五分; 3.长一尺口径四寸厚四分; 4.长八寸口径二寸五分厚三分五厘; 5.长六寸口径三寸厚三分; 6.长四寸口径二寸五分厚二分五厘。 二、瓲(板)瓦 1.长一尺六寸,大头广九寸五分厚一寸,小头广八寸五分厚八分; 2.长一尺四寸,大头广七寸厚七分,小头广六寸厚六分; 3.长一尺三寸,大头广六寸五分厚六分,小头广五寸五分厚五分五厘; 4.长一尺二寸,大头广六寸厚六分,小头广五寸厚五分; 5.长一尺,大头广五寸厚五分,小头广四寸厚四分; 6.长八寸,大头广四寸五分厚四分,小头广四寸厚三分五厘; 7.长六寸,大头广四寸(厚同上),小头广三寸五分厚三分。 《营造法式》中对砖的记述有:“砖,其名有四:一曰甓,二曰瓴缻,三曰墼,四曰缻甎”,“造砖坯前一日和泥,打造”,砖坯成型时“凡造砖坯之制,皆先用灰衬模匣,次入泥,以杖剖脱曝,令乾”。在《营造法式》中将砖分为八种类型共十三种规格,由此可见当时的烧结砖规格已与建筑上采用的模数相辅相成,建筑模数的概念早在北宋前已形成,并指导着烧结砖和瓦的规格。《营造法式》记载的烧结砖规格如下:

营造法式解释

《营造法式》是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颁刊的一部建筑典籍,是一部由官方向全国发行的建筑法规性质的专书。全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营造法式》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在11世纪末到12世纪初,整个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它不仅向人们展示了北宋建筑的技术、科学、艺术风格,还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建筑业劳动组合、生产力水平等多方面的状况。 《营造法式》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之下,目的乃是为了加强对官办建筑行业的管理,于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编修。 李诫于元符三年(1100年)完成编修,崇宁二年(1103年)经过皇帝批准刊印,敕 令公诸于世。 李诫,字明仲,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出身于官吏世家。生年不详,卒于北宋大观四年(1110年)二月。元七年(1092年),他进入将作监任职,直到逝世前的两年离职。李诫的官场生涯,有十七年在将作监,从最下层的官员升到将作监的总负责人,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贡献于将作。 营造法式》首先对当时建筑各方面的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然后用很大篇幅(十三卷)列举了各种工程的制度包括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砖作、窑作等十三种一百六十七项工程的尺度标准以及基本操作要领,类似现代的建筑工程标准作法。《营造法式》中提出了一整套木构架建筑的模数制设计方法,并提供了珍贵的建筑图样。在书中对建筑装修技术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记述。

在《营造法式》中,有的论断已经不只是当时工匠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而是经过仔细研究之后有所提高的科学结论。在卷五大木作制度中所载造梁之制这一节中,对于梁的端面形式作了如下的严格规定:“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为其原。”意思是说,无论哪一种建筑所用的梁,断面的高、宽之比都应为3:2。同时,对梁的长细比也作了恰当的处理。显然,《营造法式》对于梁的长度和断面尺寸的这些规定,是对梁的强度、刚度进行仔细研究后才得出的结论。

在西方,直到十七世纪,伽利略才认识到影响杆件受力的关键是断面的高度。伽利略在《两门新科学的对话》一书中指出:“任一木尺或粗杆,如果它的宽度较厚度为大,则依宽边竖立时,其抵抗短裂的能力要比平放时为大,比例恰好为厚度与宽度之比。”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使是伟大的伽利略的结论也没有达到六百年前中国古人在《营造法式》中将梁断面的高宽比确切定位为3:2的结论的深度。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 目录[隐藏] 《营造法式》概况 《营造法式》的内容 《营造法式》的特点 《营造法式》的意义 [编辑本段] 《营造法式》概况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 [编辑本段] 《营造法式》的内容

《营造法式》主要分为5个主要部分,即释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共34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考证了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以及书中所用正式名称。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涵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第3至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 第16至25卷按照各种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第26至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是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为准,如例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或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1.3公分,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公斤。卷28之末附有"诸作等第"一篇,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第29至34卷是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看详”的内容是各工种制度中若干规定的理论和历史传统根据的阐释,如屋顶坡度曲线的画法,计算材料所用各种几何形的比例,定垂直和水平的方法,按不同季节定劳动日的标准等等的依据。 [编辑本段] 《营造法式》的特点 纵观《营造法式》,其内容有几大特点,第一,制定和采用模数制。书中详细说明了"材份制","材"的高度分为15"分",而以10"分"为其厚。斗拱的两层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分"、"栔"来确定。这是中国建筑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模数制的文字记载。第二,设计的灵活性。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未规定组群建筑的布局和单体建筑的平面尺寸,各种制度的条文下亦往往附有"随宜加减"的小注,因此设计人可按具体条件,在总原则下,对构件的比例尺度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第三,总结了大量技术经验。如根据传统的木构架结构,规定凡立柱都有"侧角"及柱"升起",这样使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性;在横梁与立柱交接处,用斗拱承托以减少梁端的剪力;叙述了砖、瓦、琉璃的配料和烧制方法以及各种彩画颜料的配色方法。第四,装饰与结构的统一。该书对石作、砖作、小木作、彩画作等都有详细的条文和图样,柱、梁、斗拱等构件在规定它们在结构上所需要的大小、构

营造法式(北宋李诫)

《营造法式》看详 元圜平直 《周官·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悬,衡者中水。郑司农注云:治材居材,如此乃善也。 《墨子》:子墨子言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圜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悬。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以放以从事,犹愈以己。 《周髀算经》:昔者周公问于商高曰:“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圜方。圜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万物周事而圜方用焉;大匠造制而规矩设焉。或毁方而为圜,或破圜而为方。方者为圜者谓之圜方;圜中为方者谓之方圜也。” 《韩非子》:韩子曰: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成方圜。 看详:─诸作制度,皆以方圜平直为准;至如八梭之类,及棱、斜、羡、陊,亦用规矩取法。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诸取圜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 取径围 《九章算经》:李淳风注云:旧术求圜,皆以周三径为率。若用求圜周之数,则周少而径多。径一周三,理非精密。盖术从简要,略举大纲而言之。今依密率,以七乘周二十二而一即径;以二十二乘七而一即周。 看详:─今来诸工作已造之物及制度,以周径为则者,如点量大小,须于周内求径,或于径内求周,若用旧例,以“围三径一,方五斜七”为据,则疏略颇多。今谨按《九章算经》及约斜长等密率,修立下条。 诸径、圜、斜长依下项: 圜径七,其圜二十有二; 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 八梭径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 六梭径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圜径内取方,一百中七十有一; 方内取圜径,一得一。 定功 《唐六典》:凡役有轻重,功有长短。注云:以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为长功;以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以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为短功。 看详:─夏至日长有至六十刻者,冬至日短止于四十刻。若一者定功,则枉弃日刻甚多。今谨按《唐六典》修立下条。 诸称“功”者,谓中功,以十分为率;长功加一分,短功减一分。 诸称“长功”者,谓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中功”谓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短功”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 以上三项并入“总例”。

营造法式——小谈斗拱

小谈斗拱 作者:杨柳学院:社区学院学号:11122192 一、导语 中国古代人民居住长江、黄河流域,植被丰富,自然而然地利用木材作为建筑材料,由此发展下来就形成了中国古代建筑主要以木结构为主的独特建筑风格,而其中斗拱则是中国古代建筑所特有的构件,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便简单地讨论一下斗拱。 二、摘要 斗拱是中国特有的建筑结构,一般总是出现在较大型建筑物上,其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后来逐渐成为等级、身份的一种建筑文化符号,表现了我国建筑民族风格。斗拱的造型体现了建筑受力构件与造型艺术的有机结合,它与屋顶独特的连接方法使其成为世界建筑中的一朵奇葩,对我国现代民族化建筑有重要意义。 三、关键字:斗拱、斗拱作用、斗拱介绍 四、正文 1.斗拱的概念 什么是斗拱?所谓斗拱,是我国建筑特有的一种结构。在立柱顶、额枋和檐檩间或构架间,从枋上加的一层层探出成弓形的承重结构叫拱,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合称斗拱,也作枓拱、枓栱,由斗、栱、翘、昂、升组成。斗拱在《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而后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后统称为斗拱。

斗本来是古代计算粮食的量具,而建筑中的斗却不是,而是其上凿有槽口的方木垫块,位于一组斗拱下方的称作斗,也称大斗。根据斗所在位置不同,斗有众多分类与名称,如“十八斗”、“交互斗”、“三方斗”、“齐心斗”。 对于拱,由于柱子与梁枋之间要挑出屋顶伸出的屋檐,则需要有一种构件支托住屋檐下的枋和椽子,而古代工匠就用短木从柱子和梁上伸出,一层不够再加一层,弓木层层挑出使屋檐得以伸出屋身之外,这种方形木便称为“拱”。拱的基本形态是矩形,但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有表现为曲线、折线或曲折线混合形的。根据拱所处位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如宋代称“华拱”,清代称“翘”。又有瓜拱、万拱、厢拱等区别。 说的简单点,斗、拱就是在较大建筑物的柱与屋顶间起过度作用的两种小木块,其中拱是一块弓形木块,像一块挽起的弓,而斗是一块方形木块,像一块盛米的斗。 2.斗拱的作用 斗拱有复杂的造型及繁琐的建造过程,那么斗拱在古代建筑中到底有什么作用呢?其实归纳来说,斗拱的作用并不只一种。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作用:支撑作用,斗拱作为大型或较大建筑柱子与屋架之间的承接过渡部分,承受上部梁架屋面的荷载,并传导到柱子上,再由柱子传到基础。 其次,斗拱用于屋檐下,向外出路,承挑外部屋檐,可使檐更大更美观。一般上,凡是非常重要或带纪念性的建筑物,才有斗拱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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