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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襄矿集团上良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抽放队

2011年度

制度及办法目录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切实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保证治理效果,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此考核办法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

一、考核条件

(一)完善管理机构及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应职责。

(二)做好矿井瓦斯治理各项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三)落实工作布置、问题整改及日常考核与奖惩。

(四)建立矿井瓦斯治理计划、月度完成及日常工作落实审查、钻机施工、瓦斯抽采、防突预测检验、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

二、考核办法

(一)此考核办法仅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矿方检查、考核与此相冲突的,以矿方为准。

(二)金鲁尔公司按此标准每月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考核包括地面技术资料管理检查、井下现场检查两部分。

(四)各检查项中缺项的,不查不记;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实查项目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各小项分扣完为止。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部瓦斯治理工作管理,提高防突措施执行力度,落实防突措施管理责任,制定如下瓦斯抽放钻孔管理规定:

1、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或补充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钻孔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否则进尺作废,给予罚款500-1000元。

2、抽放钻孔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施工验收签字上报制度,按要求填写钻孔验收单。施工验收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矿方各一份。

3、钻孔验收单要求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数据、参数、签字齐全。

4、钻孔成孔后由当班机长填写验收单,必须由现场当班安检员或项目部指派的验收人员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5、当班机长升井后,验收单必须及时交给项目部技术员保管。

6、当班机长必须认真填写钻孔验收单,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详细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否则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7、钻孔验收单杜绝出现字迹了草、涂改、铅笔填写现象,出现涂改的必须由当事人在涂改处盖私章;否则给予罚款100—500元。

8、钻孔施工完毕,施工队组将钻孔原始施工验收单汇总,编制钻孔台账。绘出钻孔成孔图(要求图中必须标明各孔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项目。

9、项目部对钻孔施工台账、成孔图进行审核,如现场施工与设计出入较大时,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1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并由施工队组重新补打至符合设计要求。

10、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队组未进行上报排放孔施工记录及终孔图的。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5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1、施工队组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测量器具(量角器、卷尺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定钻放孔位置、方位角、倾角,保证钻放孔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2、项目部每月对施工队组所施工的钻孔进行验收、抽查。发现钻孔数量虚报的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1000-5000元;发现钻孔深度虚报的,全月所有钻孔深度按抽查实际钻孔深度核算。(例如钻场设计施工7个钻孔,设计深度为120米。抽查中发现其中

1个钻孔虚报,实际深度50米,则7个钻孔所有深度都按50米考核)。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制定依据: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井上、下抽放系统管理办法

1、通风科负责寺河矿井下抽放钻场、钻孔,井上、下抽放管路及抽放站等整个瓦斯抽放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对系统进行检查、监测、维护等工作。瓦斯抽放队及抽放泵站分别对井上、井下抽放系统进行日常具体的检查、维护、运行

等工作。

2、通风科负责对新设计或改扩建的抽放系统组织会审并对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3、在敷设有抽放管路或有抽放设施的地点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措施必须经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通风科要派专人到现场监督,对无措施施工者罚款300元。

4、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拆卸、损坏瓦斯抽放管路及其附属装置,如确实需改动的,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科书面批准。对随意更改管路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的交矿安监科或保卫科处理。

5、一旦井上、下抽放管路突发事故时调度室必须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通风科应及时填绘井上、下瓦斯抽放系统图(图例1:5000)。

7、抽放队要对井下各抽放点定期进行参数测量,作好记录,并上报通风科,由通风科定期对测量记录进行分析整理。

8、抽放队及抽放站在每月21日将本月钻孔进尺和当月抽放量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报通风科。如迟报一天,罚款100元。不得虚报进尺及抽放量,如发现虚报,对单位领导要处以800元罚款。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井下抽放管路主要由总管、主管、支管及其附属装置构成。

2、井下抽放管路的检查维护主要由抽放队负责。管路检查、维护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程规范,熟悉井下抽放管路布置情况和检查、维护内容,能及时处理一般性故障。对无证上岗按“三违”论处。

3、井下抽放管路严禁与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帮。

4、井下抽放管路要有明显的标志(红漆标出),指明瓦斯气流方向并在管路上悬挂“瓦斯管路、危险”的标志牌。没有明确标志或未悬挂标志牌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5、抽放队要对井下抽放管路及附属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两人进行,带必要检查维护工具。检修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检查时应精力集中,要做到一看、二听、三及时。如发现检查不及时、

空检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不使用防爆工具并乱敲乱打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加重处罚。

6、对抽放管路,首先要检查是否漏气,再检查横梁或吊挂锚杆是否变形下沉或遭受撞击、腐蚀等。如发现漏气、横梁吊挂等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未及时处理的罚款200—300元。

7、严禁在抽放管路及横梁、吊挂锚杆上悬挂或起吊重物,如发现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100元。

8、井下使用的腐蚀性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抽放管路周围。如在抽放管附近使用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9、对抽放玻璃钢管,除进行第6条、第7条的检查外,应检查它的挠度,不应有弯曲的迹象。如发现此种情况,对维护单位罚款1000元。

10、严禁在玻璃钢管上斜靠重物,在附近施工时,应有防止设备歪倒碰坏管路的措施。违反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11、井上、下新安装管路时,应检查管路内外是否除锈除渣,按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处理。玻璃钢管是否完好应无裂纹、无气泡等,靠巷道壁安装时应注意与巷道壁保持0.1米以上的距离,支撑的圆钢或槽钢不得超出连接法兰5cm长。不按标准要求安装者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

12、按《设计规范》要求,抽放管路应有1‰的坡度,对有运输任务的巷道,抽放管路应安装在巷壁2.8米以上,安装好的抽放管路要经过24小时0.15MPa的打压试验,压力损失不大于5%,合格后方可进行抽放。安装不合格的管路严禁投入使用,否

则对管理及安装单位罚款300—500元。

13、总管路上的阀门,要每季检查一次,主管与支管每月一次,并添加润滑油,要来回转动几圈,保证转动灵活,能及时开、闭,对DN50以下的阀门手柄要取下。如发现阀门锈死、缺油,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14、井下各检测点的均速管座要每周检查一次,严禁使管座阀门生锈,维护时要防止杂物进入抽放管内。违反者罚款50—100元。

15、直线段每隔500米要加装放水器,在有过龙门处,要加装放水器,自动放水器的各阀门不得漏气,对损坏的部件要及时更换,保持工作正常。放水器应放置在僻静地点,不能影响走人与运输材料,防止被碰撞造成漏气。对放水器要及时维护和检查,发现漏气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发现放水器损坏或缺少部件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16、主管、支管上连接的铠装胶管、胶管要加强检查不应有破损、脱落和抽扁现象,要防止被砸破和被尖物刺破。检查中造成事故者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

17、对管路上的检测仪表,每周检查一次,按规定校检,要保持干净,不得沾有油污、灰土,严禁用水冲洗或防止意外水淋。由于检查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除罚款100元外,还要按仪表的价格的进行赔偿。对人为损坏的责任人罚款500元。

18、检查维护时要认真,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器具,维护时不得乱敲乱打,要使用防爆工具,否则按三违论处。

19、对井下抽放管路突发故障,检查维修人员要立即赶到现

场,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对不及时处理,推诿扯皮者罚款300元。

20、加强对钻场钻孔的检查,每周一次,对有漏气的钻场,钻孔应及时封堵、维护,如不及时维护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

21、钻场及巷道处严禁人员停留休息,如发现一次按一般三违论处。

22、对钻孔钻场要进行浓度及温度检查,对温度超过40℃,浓度低于20%的钻场、钻孔要及时关闭并汇报生产技术室。

23、对检查维护验收情况要详细记录到记录薄中,记录要认真如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虚填责任者罚款200—300元。

24、通风科要定期审查检查、维护记录,对遗留问题要认真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地面瓦斯抽放管主要包括:抽放正、负压总管,到用户供气管及其支管和管路上附属装置,包括架空、地埋及室内的所有管路。

2、地面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维护主要由抽放站负责。检查维护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有高度责任心,能熟练掌握地面抽放管路的布置情况以及应检查维护的详细内容,并能及时排除一般性故障,对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

3、对架空抽放管路,要按设计进行防腐处理,要有防雷保护,严禁将抽放管路做为避雷和电器设备的接地极。如发现此情况对责任人单位罚款300元。

4、严禁在架空管路和支架上悬挂或起吊重物。抽放管路横过道路时至少距离地面6米以上。横跨铁路要距轨道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对在公路旁架设的抽放管路,要有防碰撞和防砸压措施,抽放管道应距建物5米以上距离,距铁路4米以上距离。对违反规定责任者,罚款300元并勒令整改。

6、严禁动力照明电缆、通讯电缆与抽放管路共同敷设,交叉时要有1米以上距离,并尽量使敷设的管路距离最短。对违反者要限期整改,否则罚款200元。

7、抽放管不得与自来水、暖气管、电缆在同一沟内敷设。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8、对地埋的抽放管路一定要埋设在地质构造稳定的地段,且在冻土层以下,并应在管路的直线段每隔30米埋管处标桩,

注明下埋瓦斯管路,埋深多少,在弯曲的地方应加密标桩。对缺少标桩或人为破坏标桩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9、地面土方施工时,要向施工单位讲明瓦斯管路位置,严禁挖断和压坏管路。挖断管路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10、不得在抽放管及其附属设施上和安全保护距离内挖坑取土,不得在抽放管路上修建建筑物和堆放重物。应限期拆除建筑物,禁止挖土,否则对责任者罚款300-500元。

11、地面以上管路冬季应做好防冻保护,严防保温材料破损造成管路结冰堵塞管路。发现冬季没进行保温处理罚责任人300元,对人为破坏者罚款500元。

12、禁止在抽放管路上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不得在管路附近生火、烧焊。不得在管路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的化学物品,5米之内不得有杂草。违反者罚款200元。

13、检查中应仔细查看架空管路的支架、基础及地理埋管的地段是否下沉、歪斜,遭受碰撞,压砸或遭受腐蚀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检查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要对责任者处于500-1000元罚款。

14、沿地面和架空的管路应做明显的标志,要写明“瓦斯管路,严禁烟火”字样,无明显标志缺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15、对管路上连接阀门除安装在室内的,原则上均应装设在地下且阀门处应建阀门井,井内不应透水,不得有积水,井内应设置放水器,且在每处阀门井周围安设栅栏,挂警示牌。一般在过公路处或管路低凹处均应安装放水器。

16、检查、维护人员对所有抽放管路及附属装置定期检查,地面管路及附属装置等检查每周一次,检查维护时要两人进行,进入阀门井内时,要严格执行《地面管路放水操作规程》。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7、对阀门包括闸阀、蝶阀,均应保持润滑良好,定期添加润滑油,夏季二个月,秋季3个月,保证开、闭灵活。发现阀门锈死,开关不灵活,没有按规定维护的对责任者处罚款50 -100元。

18、对室内的管路、阀门或其它装置要定期清扫,保持干净不得有油污和积灰。在有抽放管路及附属装置的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违反本条规定,要处以100元罚款。

19、冬季除加强检查室外管路保温外,也要注意加强室内瓦斯浓度和管路的检查,以防冻破管路、阀门,造成漏气。如冻破管阀门,造成漏气漏水的要按重大事故论处。

20、检查、维护不得走过场,维护时不得乱敲乱打,要使用防爆器具。

21、对正、负压管路上的监测、监控装置,检查维护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更改。造成人为损坏的,对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

22、如突发管路、阀门漏气、撞坏等紧急故障。检查维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切断故障段管路,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23、每次检查、维护的情况应做详细记录,在检修记录薄中应写明检查人,日期、路线存在或解决的情况等。不得虚填、误填,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4、通风科应定期检查对管路维护、检查的记录,及时协调解决故障。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验收内容包括钻孔各参数(钻孔深度、开孔及终孔直径、钻孔长度、方位角、倾角)及封孔质量、钻孔接管情况的验收。

2、验收方法采用不定期抽检方式。

3、验收标准原则上采用原设计参数验收,但在具体验收时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由施工单位说明原因,对钻孔进行验收。

4、验收程序由通风科下发验收钻孔通知,并由施工单位提供待验收钻孔的退钻时间,通风科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时间派专人下井进行验收。

5、验收人员应了解有关打钻工艺及各钻孔的设计参数。

6、验收人员验收钻孔时如实填写钻孔验收单,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7、钻孔深度低于设计深度20%以下的钻孔不予验收,也不予计算进本月进尺,但施工单位必须将其正常封孔并接入抽放系统。

8、施工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深度的80%时,施工单位必须到通风科说明原因。

9、封孔一定要按设计长度和材料进行封孔,如果接入系统抽放后钻孔漏气,经分析原因后,属封孔质量问题(煤层本身性质所引起的漏气除外)的,分别对验收员和施工单位100元、200元罚款。

10、对于抽放支管打压试验不合格而接入系统而产生漏气造成系统浓度降低,无论何种原因,分别对验收员和施工单位300元、500元罚款。

11、验收员一定要如实填写钻杆数量和其它施工各参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对验收员100元、200元罚款。

12、验收人员验收钻孔时如发现瓦斯超限或施工单位违章作业时有权责令其停工处理并汇报有关单位。

13、验收人员上井后认真填写钻孔验收记录汇总,将钻孔验收单交至通风科。

14、未经验收单位验收的钻孔,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钻孔进尺和各参数并按时交至通风科,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500元、800元罚款并全矿通报。

15、每月的钻孔进尺必须由通风科验收认可后方可上报有

关单位。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验收对象主要包括由抽放队安装的进行工作面预抽、模块抽放的抽放支管及其附属装置(放水点、阀门、快速接头、托管支架及集气管)。

2、验收内容包括管路气密性、管路坡度、托管牢固性、阀门灵活性,快速接头、集气管、放水器的完好状态。

3、验收时必须进行管路气密性打压试验。

4、验收程序:由施工单位向通风科提出验收申请,通风科派专人带验收单下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

5、验收标准见附则。。

6、验收人员应熟悉瓦斯管理规范及各项验收标准。

7、验收人员一定要如实填写验收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制度对验收员和施工单位给予100元、200元罚款。

8、验收人员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责令施工单位重新施工,待施工完毕重新验收。

9、未经验收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私自将管路接入系统进行抽放,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10、经验收后接入抽放系统的管路及其它附属装置出现问题,经分析原因,如属验收人员把关不严,对验收员给予100元罚款。

11、验收人员验收管路时,如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12、验收标准附则:

(1)管路气密性:打压24小时,压力损失不小于初始压力的5%,初始压力一般为0.15MPa左右,试验用压力表量程应在0-0.4Mpa。

(2)放水器:放水器完好,安装正确;

(3)阀门:不论是闸阀、蝶阀、球阀,都符合压力标准,开启灵活,如果是蝶阀,还应注意方向安装是否正确。

(4)快速接头:是否完好,安装是否正确。

(5)托管支架:插入巷壁深度是否是设计深度,是否牢固,是否符合设计;

(6)集气管:是否完好并符合设计。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1、每班要按时按量完成队部安排的工程量,并及时向队部

汇报。未完成任务的班组,罚该班总进尺的30%。

2、班长必须认真填写班后工作记录,一次未填写班后记录罚50元。

3、每次钻孔施工结束后,所有钻杆、压梁、丝杠必须上架,风水管路拆除盘好,环境卫生清理干净,没有做到的班组对小班罚款100元。

4、各种钻孔要严格按照参数表施工,保证钻孔深度,发现一次未按参数施工的、孔间距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100元。

5、必须保证现场交接班,要交清工具、钻杆和各种材料没有交清的由上班负责,发现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的罚班长100元。

6、掉钻时,必须及时汇报,并填写好钻孔事故记录,掉1米钻杆扣10米进尺,掉1个钻头扣10米进尺。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7、钻孔深度弄虚作假,虚报进尺者。队部视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19970417 【实施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

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

最终版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汇总

瓦斯抽采泵站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非瓦斯抽采泵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瓦斯抽采泵站。 2、严格执行进入泵站检身制度,检查和参观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相关人员带领,并经瓦斯泵房工作人员检身验证后,方可进入泵站,进入泵站后在“要害场所登记本”上登记。 3、进入泵站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点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泵站内眼镜吸烟及手机接打电话。 5、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挪用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包括照明、各种开关、灭火器材等设施)。 6、参观和实习人员必须有关部门领队,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参观实习前要提出参观实习项目和内容。 7、进入泵房的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瓦斯抽采系统任何气门(阀门)、供水和停送电装置等设施。 8、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泵房内拍照,摄像。 9、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本泵站工作人员的责任。 10、泵站的文明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

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制度 1、瓦斯泵司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接班人员不到,本班人员不准离岗。 2、瓦斯泵司机必须把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内容向下班人员交接清楚。 3、瓦斯泵司机必须将备用设备能否随时运转、工具、器材、油质数量是否齐全、当班瓦斯泵运转情况、下班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全部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报表上互相签字。 4、瓦斯泵司机必须做好本泵房的各种记录交接,本管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的交接. 5、瓦斯泵司机必须在下班工作人员未到之前做好每班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扫工作。 6、交接班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必须共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设备运行正常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岗。处理不了时,双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抽放设计要求及抽放 设备、管路情况。 (2)严格按照泵站操作规程上岗操作。 (3)上岗前要带齐瓦斯机、记录本等工器具,并每小班测定 记录一次抽放浓度、抽放负压、孔板压差等参数,确保 数据准确可靠。 (4)认真做好运转设备的循环检查工作,及时排放放水器 内的积水,保证管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负责保管泵站内的所有仪器仪表,做到现场交接班。 (6)瓦斯泵起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机与泵体之间的对轮是 否有阻力现象,只有无明显阻力时,方可做起动准备。 (7)起动前,必须先打开进气端管路的控制阀门。 (8)打开供水闸阀,观察泵体两端有无滴水现象,以成滴 为度。 (9)当泵体内的水量达到轴线高度时,方可送电起动。 (10)调节供水阀门,使供水量接近或满足要求。 (11)瓦斯泵电机发热时,严禁用水对其进行冷却。 (12)瓦斯泵运转时,不得用手、脚触摸泵体旋转部位,或

坐、靠在旋转部位。 (13)测量时,不得用嘴吸出测气胶管内的积水,当胶管内 的积水较大时,米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测量。(14)当瓦斯浓度测量完毕后,要将测气胶管放置正确、不 漏气。 (15)防止瓦斯机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机进行检查修理。 (16)泵站放水器内的积水经疏放后,要关紧放水器的控制闸 阀。 (17)气水分离器端的放水管要放在水池(水沟)处,不得随 便挪移。 (18)停泵时,必须先停泵,后停水,再关闭进出气端的闸 阀。 (19)长期停泵时,必须将泵体内的积水放尽。 (20)值班司机必须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瓦斯抽放泵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 、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 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 “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 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 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 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 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doc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 温度为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 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 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7) 第六章瓦斯利用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2) 第九章附则 (13) 附录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

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瓦斯抽放泵运行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机运科

2014 年6月30日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有效治理瓦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我矿于2008年按照原抽放设计投用瓦斯抽放系统,现正在安装新瓦斯抽放系统,为了保证原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放泵停止运行时,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同时也为保证停泵后井上、下人员能够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一、成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组织机构: 为保证瓦斯抽放泵安全运行正常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忙而不乱,按序就班的工作体系特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维修小组,对这一项工作负责,办公室设在矿抽采区办公室。 瓦斯泵维修组组长:张继坤 瓦斯抽放泵维修人员:瓦斯抽放泵岗位人员 瓦斯抽放泵维修监督部门:地面机电队 瓦斯抽放泵维修主管部门:抽采区 二、瓦斯抽放泵站的维护、检修、润滑制度 1、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熟读说明书了解瓦斯泵的原理、性能,工 作方式、机械结构。 2、瓦斯泵的保养采用三级保养、检修制度,即: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 保养。

3、例行保养:由瓦斯泵司机每班进行保养,⑴检查设备易松动的部件;⑵搞 好清洁卫生;⑶检查工作液内有无杂质,压力、流量正常,注意工作液储存罐的液面必须与自动排泄阀液面相齐。⑷检查泵轴承端盖的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⑸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4、一级保养(小检修):每星期进行一次,以检修维护人员为主,分管队长 验收。泵和管路在维修之前,必须确保:⑴所要进行的维修不会对系统产生不良后果。⑵瓦斯抽放泵电机启动开关必须是关闭的,并保证其瓦斯抽放泵电机不能意外起动。⑶管路系统内无压力且有保护措施。⑷被抽输的介质在打开管路系统时,不能导致任何危险情况发生。⑸检修人员必须明确泵的当前状态。⑹填料压盖的松紧状况的检查必须到位。 5、维修检查周期取决于无故障运转时间,在出现故障或出现超负荷现象要立 即对泵进行相应检查:⑴检查皮带的松紧程度,并进行调整。⑵在抽吸介质中有无明显污染,并定期清洗或更换。⑶功率和温度是否符合要求。⑷管路是否有泄露发生,并采取处理措施。⑸泵运转是否平稳,轴承转动的噪声有无变坏。⑹地基是否下沉或有裂纹。⑺阀门内有无杂物并清理。⑻叶轮处的间隙是否在允许范围内。⑼所有的稳固螺丝有无松动。⑽局部解体检查,清洁规定部位。(11)修理例行保养无法解决的问题。 6、二级保养(中修):瓦斯泵累计达到规定时间后,由检修维护人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995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金坡煤矿打钻、抽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先抽后掘(采)”、“应抽尽抽”的原则,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钻孔的设计及审查 1.瓦斯抽采钻孔设计由技术科技术员负责,设计必须严格遵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毕安委,【2015】1号》进行,设计须经矿通风、生产、地测、安检部门和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瓦斯抽采设计必须图文清晰、科学规范、符合规定、切合实际,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抽采工作面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采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 (2)钻孔数量、位置、方位、倾角、终孔间距、孔深。 (3)封孔方法、封孔材料、封孔长度等。 3.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设计要求 (1)采用顶(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道施工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回采区域(同时控制整个掘进巷道轮廓线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2)采用本煤层巷道施工顺层钻孔抽采时,其钻孔必须控制整个工作面回采区域。 (3)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其钻孔必须控制到掘进工作面前方和巷道轮廓线外的距离符合《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要求。 (4) 石门揭煤前采取预抽瓦斯防突区域措施时,钻孔控制范围(沿煤层层面距离)为煤层上山方向、走向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0m,煤层下山方向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2m。揭开煤层后在煤巷内再向煤层走向和倾向的上方30m、下方20m范围进行预抽。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 距20m 。 (5)抽采设计要根据开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并达到《防突规定》和《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确定煤层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抽采时间等参数。 二、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 1.抽探队对钻孔的开孔位置、方位、倾角,对钻孔深度、 封孔长度、封孔质量,对钻孔施工过程负责。 2.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否则 不得施工,发现一次未悬挂经审查签字的设计图牌板进行施 工,罚款抽探队50元。 3.每打完一个钻孔,钻孔参数必须认真填写在现场抽放钻孔管理牌上,且钻孔编号必须和设计对应。如不填写或者胡乱填写,罚抽探队100元。

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襄矿集团上良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抽放队 制 度 及 办 法 2011年度

制度及办法目录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切实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保证治理效果,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此考核办法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 一、考核条件 (一)完善管理机构及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应职责。 (二)做好矿井瓦斯治理各项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三)落实工作布置、问题整改及日常考核与奖惩。 (四)建立矿井瓦斯治理计划、月度完成及日常工作落实审查、钻机施工、瓦斯抽采、防突预测检验、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 二、考核办法 (一)此考核办法仅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矿方检查、考核与此相冲突的,以矿方为准。 (二)金鲁尔公司按此标准每月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考核包括地面技术资料管理检查、井下现场检查两部分。

(四)各检查项中缺项的,不查不记;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实查项目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各小项分扣完为止。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部瓦斯治理工作管理,提高防突措施执行力度,落实防突措施管理责任,制定如下瓦斯抽放钻孔管理规定: 1、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或补充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钻孔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否则进尺作废,给予罚款500-1000元。 2、抽放钻孔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施工验收签字上报制度,按要求填写钻孔验收单。施工验收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矿方各一份。 3、钻孔验收单要求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数据、参数、签字齐全。 4、钻孔成孔后由当班机长填写验收单,必须由现场当班安检员或项目部指派的验收人员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5、当班机长升井后,验收单必须及时交给项目部技术员保管。 6、当班机长必须认真填写钻孔验收单,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抽采泵站工岗位管理制度 1、熟悉掌握《规程》有关规定及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设备运转情况。 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 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 5、瓦斯泵站必须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或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否则,不得停泵。 7、地面泵站及周围20米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 8、机房车间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 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地面与井下抽采统计考核制度 1、抽采统计由防突区负责,建立月、旬、周统计报表,报表编制逾期,罚技术队长100元。 2、抽采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要清楚,能充分反映井下、地面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抽放情况 3、抽采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精确,出现虚假捏造、数据不符,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4、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区长审核后报通风副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所有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负责存档,出现存档缺少或丢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6、每月统计报表送报局通防处存档。 三、抽采管路系统维护检查制度 1、防突区是矿井抽采管路系统维修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安排好系统管路维修工作。 2、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 4、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 6、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 7、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井上、下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给区值班。 8、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 9、抽采管路的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涡街流量计,没有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0、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120m3/min;峒室要配有专用、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移动泵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动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通风区必须按要求进行配风,风量不够的罚通风区100元,没有将泵站附属设备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防止瓦斯事故,强化瓦斯抽放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瓦斯抽放与管理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讲义》、《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抚顺矿区实施细则〉等执行。 第3条:分公司经理对瓦斯抽放工作全面负责;分公司总工程师对瓦斯抽放技术和管理负领导责任;分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对瓦斯抽放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4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系统,严格执行“逢采必抽”以及“予抽瓦斯”、“边采(掘)边抽”、“采空区抽放”为辅的综合抽放措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5条:各矿必须将矿井抽放工作列入矿井的正常生产程序,在编制矿井长远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相应的矿井长远和年度的瓦斯抽放计划,在设计新水平,新采区(采面)时,必须认真考虑瓦斯抽放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确保瓦斯抽放工程(计划)按期实施。

第6条:结束的采区或综放面要及时整理瓦斯资料。对其通风瓦斯量、抽放瓦斯量、风流瓦斯量、风流状态、采出煤量及相对瓦斯量等应认真分析总结,建立资料档案,并每隔5年修改一次瓦斯浓度值。 第7条: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有专门设计、抽放钻场、施工钻孔及管路安装必须有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8条:已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是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第9条:预抽率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采区或采面,在准备前应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逢采必抽”、和“边采边抽”等措施,随同采区设计一并报矿业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第10条:每个抽放系统必须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密闭)至少每旬测定一次,凡进行采空区抽放瓦斯的综放面,每天测定一次,并测量温度,采样分析。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区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调整负压控制抽放。 第11条: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水平大巷瓦斯管路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绞车道每季度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放水,不漏气,不水堵,在常压放水无效必须降压放水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编号:SM-ZD-95802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

煤矿瓦斯抽放泵房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泵站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泵站为重要的安全场所,除抽采泵司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来宾检查、参观和其他需进站人员一律凭进站许可证进站,并在站内签字登记,一切进站人员必须自觉将手机、烟火等交值班室暂为保管,离站时退还,严禁在站内抽烟、使用手机或使用明火; 三、值班人员应认真到岗覆职,不迟到、早退,严禁在当班中打牌、下棋,脱离岗位等。 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做好抽采参数的检测记录、出入泵房人员登记等工作,做到不漏记、不缺失; 五、值班人员对站内电器设备、照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负责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抽采泵房必须进行周检、旬检及月检,并有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瓦斯抽采泵站安全制度 一、瓦斯抽采泵站20米内禁止有明火,不准用火取暖,站内严禁吸烟; 二、站内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都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应严格按防爆规定进行安装、维修及检查,确保防爆设备的性能正常发挥; 三、抽采管路系统必须装设防雷电、防爆炸、防回火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 四、禁止在站内和抽采管道附近进行气割、电焊等作业,若必须进行时,需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站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站内要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沙),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六、抽采泵司机必须穿戴整齐,长发者必须将头发盘起,并戴帽操作。

抽采泵站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作业现场,因故不能上班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交接班应按规定的时间在泵房值班室或泵房内进行,交班人员要详细交待上班抽采瓦斯情况、抽采设备运转状况及及安全状况,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程序认真检查设备运转及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记入交接班记录,经双方鉴字后,交接班当算完毕。 三、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1、按规定对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时; 2、设备、配件及材料不清洁、整齐时; 3、工具及所有公物数目不清时; 4、各种记录没有认真、准确填写时; 四、交接班人员应提前作好交班准备,交接班双方在鉴字前,交班人员不能离开作业现场或托人交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交班: 1、发现接班人员班前喝酒或神志不清时; 2、本班职责范围内的事没有处理完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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