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管理制度

机械总厂土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吉林油田公司机械总厂(以下简称总厂)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建设用地需要和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和《吉林油田公司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总厂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厂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土地,包括总厂及所属各部门、单位通过行政划拨、有偿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本制度所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新增用地、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处置及监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总厂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总厂土地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取得,规范使用土地;

(二)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

(三)有效盘活,合理处置土地;

(四)加强监督,维护总厂土地权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总厂土地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厂生产管理部,统一负责总厂土地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环境,指导、监督所

属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

(二)负责制定总厂土地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相

关用地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总厂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审定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所属各部门、单位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协调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五)负责对重大土地复恳项目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初审工作;

(六)组织开展总厂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七)组织拟订总厂内部重组有关土地处置方案;

(八)按总厂信息化管理要求组织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与维护;

(九)指导、监督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

第七条总厂和所属各部门、单位取得、利用和处置土地,应当依据总厂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相关建设用地标准等,编制总厂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总厂土地利用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应于规划期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完成。土地利用规划经总厂厂长批准后,报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于每年10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总厂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计划,报总厂主管领导

批准后,报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指标。

第四章新增用地

第十一条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标准等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和标准使用土地。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新增非生产性用地。所属各部门、单位商业(产品销售除外)、旅游、娱乐、商品住宅以及办公楼等用地,未经总厂批准不得擅自取得。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新增用地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用地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争取以协议出让方式和最低价格取得土地。

第十四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需报政府审批、核

准的建设项目,应在审批、核准阶段申报用地预审;需报政府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备案后申报用地预审。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批准后,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规定的报批程序、审批权限和时限办理用地手续,并依法交纳相关用地费用。

经批复取得土地的,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使用权应当登记总厂名下。

第十六条使用期不超两年、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的建设项目,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向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地,并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十七条因特殊原因急于开工的建设项目,需先行用地的,应征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开工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林地的,或因管道敷设对地上附着物产生影响的,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原则上所属各部门、单位在同一地区的用地补偿标准应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或承租土地的,以及在资产收购、企业兼并过程中取得土地的,应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租赁手续。

对权属不清的土地,所属各部门、单位不得受让、承租和接受入股。

所属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

第二十一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3月将上一年新增用地情况(包括报批、登记等)报送总厂生产管理部,对未完成报批、登记的项目应予以说明。

第五章利用与保护

第二十二条总厂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对合法取得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承担保权保量、保值增值义务。

取得土地后,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开工建设,不得违法闲置土地。

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

第二十三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应优先使用本部门、单位的存量土地。

第二十四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取得土地时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确需改

变土地用途的,应经总厂批准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总厂根据整体发展和生产建设需要,可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进行整合,按以下规定统一调剂使用:(一)通过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在总厂内部发布在用、低效利用以及非在用土地基本情况。

(二)所属各部门、单位可根据用地需求选择总厂内部土地,并拟订用地方案和申请,报总厂审批。

(三)批复后,由总厂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土地资产内部划转。

(四)划出土地的部门、单位应配合划入土地的部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用途、权属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地上地下资产已报废的土地或低效利用土地,所属各部门、单位应上报土地处置计划,由总厂统一组织调剂使

用;

第二十七条对外租赁土地的,应按照总厂合同管理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出租土地上存在建筑物的,可以将建筑物一并租赁。

划拨用地对外租赁,应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或者避免造成土地破坏。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组织土地复垦。

第二十九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应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核算土地资产价值,加强土地资产价值管理。

第三十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土地界标,明确用地界址。

第三十一条总厂建立土地调查制度。所属各部门、单位应

定期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及时掌握土地宗数、面积、分布、权属、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

第三十二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及员工对破坏土地、侵犯土地权益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与他人发生土地权益纠纷的,应按照总厂纠纷案件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处置

第三十三条总厂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在用和非在用土地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内部划转、交国家收回或置换、转让、作价出资等。

第三十四条在用土地除根据需要在内部调剂外,不得擅自对外处置。

不能在总厂内部调剂使用的土地,经公司批准后可依法对外处置。

严禁以处置地上资产名义变相处置土地。

第三十五条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处置收益应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章档案与信息

第三十六条总厂、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交接、归档、登记、利用及销毁,应纳入档案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按照总厂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土地档案,是指用地企业在取得和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协议书(合同书)、图纸、费用单据、用地批复、声像材料、土地权属文件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土地权属文件,应由总厂集中管理。

第三十七条总厂统一建立土地信息管理系统。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土地数据,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章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总厂定期组织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土地日常管理、土地处置以及非在用土地综合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管理不规范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四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总厂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总厂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擅自购买非生产性用地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

(四)未经审批处置土地,或者故意拆分整宗土地规避审批

的;

(五)在土地处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

(六)在土地管理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厂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印发之日起实行。

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

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还吵着闹着多

看几本名着。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于是,我便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孩子小,应该让着点。”外婆却不服气的说:“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大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书是我的老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书是我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书是一把钥匙,给我敞开了知识的大门;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其

实读书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不是一个人闷头苦读书;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人分享,独自品位;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而是懂得与朋友,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

我阅读,故我美丽;我思考,故我存在。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我从读书中受到了教益。当看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我便想到培根所说的话:“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许许多多的作家、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例如毛泽东主席,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便进入忘我的境界。

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航标,读书,读好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