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120种常见实验毒物如何防护,分类详述

120种常见实验毒物如何防护,分类详述

120种常见实验毒物如何防护,分类详述
120种常见实验毒物如何防护,分类详述

120种常见实验毒物如何防护?分类详述

按操作时,防护方法分类:

1、需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类,57种;

2、需在通风橱内操作类,55种;

3、需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类,8种。

01需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类,57种:

1)Tris 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2)氨基乙酸: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尘埃。

3)X-半乳糖(X-gal):对眼睛和皮肤有毒性。使用粉剂时遵循常规注意事项。应注意的是,X-gal 溶液是在一种有机溶剂(DMF)中制备的。

4)β-半乳糖苷酶:有刺激性,可产生过敏反应。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5)苯甲基磺酰氟化物(PMSF):为一有剧毒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对上呼吸道的黏膜、眼睛和皮肤有极大损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万一眼睛或皮肤接触到此药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丢弃被污染的衣物。

6)苯甲酸: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

7)苯甲酸苄酯: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避免接触眼睛。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8)苯乙醇: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远离火源、火花和明火。

9)蛋白酶K: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10)叠氮化钠:有剧毒性,可阻断细胞色素电子转运系统。含此药物的溶液要明确标记。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小心使用。此药品为氧化剂,故保存时要远离可燃物品。

11)二甲苯蓝:见二甲苯。

备注:二甲苯:可燃,高浓度有麻醉作用。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始终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12)放射性物质:当计划的一个实验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同位素的理化性质(如半衰期,放射型,辐射能量),辐射物质的化学形式,其辐射度(具体的活性)总量,化学浓度,需要使用多少就预定多少,使用放射性物质时,要始终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实验室工作服。X和γ射线为由仪器产生放射性物质辐射出的短波电磁波,它们会丛放射源辐射出来或聚成光束。它们的潜在危险决定于暴露于其中的时间、强度和它的波长。

13)高压玻璃器皿时要格外小心。高压锅和金属容器中的玻璃器皿,宜放入金属网中或蒲氏隔板中。在真空状态下使用玻璃器皿,如真空收集器、干燥设备或氩气条件下的反应器等,要谨慎操作。戴好护目镜。

14)甲基磺酸乙酯(EMS):为一种可诱导机体突变和突变和致癌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

15)焦磷酸钠: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

16)聚丙烯酰胺:无毒性,但仍应谨慎使用,因为其中可能含有少量未聚合的物质。

17)聚乙二醇(PEG):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避免吸入粉末。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18)菌种(运输):健康教育福利部门根据运输器具将各种细菌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大肠杆菌的非病原种(K12)和枯草芽孢杆菌为第一类,正常运输条件下是无危害或危害性很微小的。但是沙门菌、嗜血杆菌、链霉菌和假单孢菌的一些菌种为第二类。第二类细菌为“一般潜在危害剂:能造成不同严重程度的疾病,但在普通实验室技术下可操作。”

19)苯二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0)考马斯亮蓝: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21)联结剂(DMP):刺激眼睛、皮肤和黏膜。可通过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发挥其毒性。不要吸入气体,戴好手套、面罩和护目镜。

22)链霉素:有毒性,怀疑为致癌剂和突变诱导剂。可导致过敏反应。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2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气体。

24)磷酸:高腐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25)磷酸钠:刺激眼睛和皮肤。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

26)硫氰酸胍: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27)硫氰酸胍盐;见硫氰酸胍。

28)没食子酸丙酯(NPG0:见苯甲酸。

29)柠檬酸钠:见柠檬酸。

30)柠檬酸: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31)硼酸: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32)氢氧化钾:剧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溶液为强碱性,当心使用。戴好手套。

33)氢氧化钠:溶液有剧毒,强碱性,当心使用。戴好手套。其他所有高浓度碱溶液都应以类似方式操作。

34)去氧胆酸钠:刺激黏膜和呼吸道。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使用粉末时,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

35)溶剂;谨慎操作。氯仿: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它是一种致癌剂,可损害肝和肾。它也易挥发,避免吸入挥发的气体。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进行。

36)溶菌酶:对黏膜有腐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37)三氯乙酸:有很强的腐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38)十二烷基磺酸钠(SDS):有毒性和刺激性,有严重损伤眼睛的危险。。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39)双丙烯酰胺:是一种潜在的神经毒素,可通过皮肤吸收,避免吸入,在称量时,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镜。

41)四唑氮蓝;有危险性,小心操作。

42)碳酸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43)同位素125I;在甲状腺,为一潜在的健康杀手。无论何种形式的同位素都用铅板遮挡。操作同位素时,要戴一到两副手套,着取决于同位素的用量和所进行的操作难度。

44)5-溴-4-氯-3-吲哚-β-D-半乳糖苷:对眼睛和皮肤有毒性。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45)5-溴-4-氯-3-吲哚-磷酸酯:有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46)溴乙啡啶:为一种强致突变剂,有毒性。避免吸入粉尘。操作含此染料的溶液时,戴上手套。

47)血(人类)和血产品和爱普斯坦病毒:其中可能含有隐藏的传染性物质,如乙型肝炎病毒、HIV,可能造成实验上室传染。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吸枪式吸管,在生物安全橱中、操作,防止形成悬浮和污染。污染的塑料器皿在丢弃前要高压处理;污染的液体高压处理或丢弃前用漂白粉处理至少30min。

48)N,N’-亚甲基丙烯酰胺:为毒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有刺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49)盐酸胍:刺激黏膜、上呼吸道、皮肤和眼睛。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50)盐酸胍盐:见盐酸胍。

51)乙醇: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52)乙基亚硝基脲:见N-乙基-N-亚硝基脲

53)乙酸钠:见乙酸。

54)异丙基-β-D-硫代半乳糖苷(IPTG):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55)异丁烯酸酯:有毒。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其气体。

56)异硫氰酸胍盐:见硫氰酸胍盐。

目镜。不要吸入粉尘。

02需在通风橱内操作类,55种:

1)苯二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苯酚:有剧毒性和高度腐蚀性,可致严重烧伤。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操作。若有皮肤接触药物,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和水清洗,不要用乙醇洗。

3)苯甲基磺酰氟化物(PMSF):为一有剧毒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对上呼吸道的黏膜、眼睛和皮肤有极大损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万一眼睛或皮肤接触到此药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丢弃被污染的衣物。

4)碘化丙锭: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刺激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可诱导突变并可能致癌。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小心操作。

5)碘乙酰胺:能碱基化蛋白质上的氨基,从而影响抗原的氨基酸序列分析。有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勿吸入尘埃。

6)多聚甲醛:有剧毒。易通过皮肤吸收,并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严重破坏性。避免吸入尘埃。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多聚甲醛是甲醛的未解离形式。

7)3,3’-二氨基联苯胺四氢氯化物:为一种致癌剂,操作时要非常小心。避免吸入气体。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8)二甲苯:可燃,高浓度有麻醉作用。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始终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9)二甲次胂酸钠:可能为致癌剂,并含有砷,有剧毒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只在通风橱内操作。

10)N,N-二甲基酰胺(DMF):刺激眼睛、皮肤和黏膜。可通过吸入,摄入,和皮肤吸收发挥其毒性。慢性吸入可导致肝、肾损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11)二甲亚砜(DMSO):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DMSO为可燃物保存于密封容器中。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DMSO是二甲基亚砜,用途广泛。用作乙炔、芳烃、二氧化硫及其他气体的溶剂以及腈纶纤维纺丝溶剂。是一种即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极为重要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对皮肤有极强的渗透性,有助于药物向人体渗透。也可作为农药的添加剂,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化学试剂;

DMSO也是一种渗透性保护剂,能够降低细胞冰点,减少冰晶的形成,减轻自由基对细胞损害,改变生物膜对电解质、药物、毒物和代谢产物的通透性,但是研究表明,DMSO存在严重的毒性作用,与蛋白质疏水集团发生作用,导致蛋白质变性,具有血管毒性和肝肾毒性;

DMSO是毒性比较强的东西,用的时候要避免其挥发,要准备1%~5%的氨水备用,皮肤沾上之后要用大量的水洗以及稀氨水洗涤。最为常见的为恶心、呕吐、皮疹及在皮肤、和呼出的气体中发出大蒜、洋葱、牡蛎味;吸入:高挥发浓度可能导致头痛,晕眩和镇静;

皮肤:能够灼伤皮肤并使皮肤有刺痛感,如同所见的皮疹及水泡一样。若二甲基亚砜与含水的皮肤接触会产生热反应。要避免接触含有毒性原料或物质的二甲基亚砜溶液,因其毒性不为人所知,而二甲基亚砜却可能会渗入肌肤,在一定条件下会将有毒物质代入肌肤;

吸收:吸收危险性很低;

12)二硫苏糖醇(DTT):为一强还原剂,有恶臭味。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当使用固体形式或高浓度溶液时,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在通风橱内操作。

13)4ˊ,6-二脒基-2ˊ-苯基吲哚盐酸(DAPI):可能为一种致癌剂。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可引起刺激。避免吸入。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14)甲醛:有剧毒性和挥发性。也是一种致癌剂。可通过皮肤吸收,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或损伤。避免吸入气体。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始终在通风橱内操作。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15)甲酸:有剧毒,对黏膜组织、上呼吸道、眼睛、皮肤有极大的损伤。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16)甲酰胺:可导致畸胎。其挥发的气体刺激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操作高浓度甲酰胺时要在通风橱内操作。尽可能将反应的溶液盖住。

17)焦碳酸二乙酯(DEPC):是一种潜在的蛋白质变质剂,且为可疑的致癌剂。开启时瓶口不要指向操作者或其他人。瓶内压可导致喷溅。戴好手套并穿实验室工作服,在通风橱内操作。

DEPC即二乙基焦碳酸酯(diethylprocarbonate),可灭活各种蛋白质,是RNA酶的强抑制剂。DEPC是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在操作中应尽量在通风的条件下进行,并避免接触皮肤。DEPC毒性并不是很强,但吸入的毒性是最强的,使用时戴口罩。不小心沾到手上注意立即冲洗。R-Nase AwayTM试剂可以替代DEPC,操作简单,价格低,且无毒性。只需将R-Nase AwayTM直接倒在玻璃器皿和塑料器皿的表面,浸泡后用水冲洗去除,即,可以快速去除器皿表面的R-Nase,并且不会残留而干扰后继实验。

18)亮肽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19)磷酸二氢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0)磷酸钾: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在通风橱内操作。

21)磷酸氢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2)硫酸:剧毒性,对黏膜组织、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极大的损伤。可造成烧伤,与其他物质(如纸)接触可能引发火灾。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3)硫酸镁: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4)氯仿:刺激眼睛、呼吸道、皮肤和黏膜。为一种致癌剂。有肝、肾毒性。有挥发性。避免吸入蒸汽。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25)氯化铵: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6)氯化钙: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7)氯化钾: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8)氯化镁: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9)氯化锰: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0)氯化铁: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1)氯化锌:有腐蚀性,对胎儿有潜在危险。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2)3-(N-吗啉)-丙磺酸: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刺激眼睛、呼吸道、皮肤和黏膜。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3)羟胺:有腐蚀性和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4)氢氧化铵:为氨的水溶液。具有腐蚀性。操作时要小心。氨气可从氨水中挥发出来,具有腐蚀性、毒性和爆炸性。戴好手套。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

35)秋水仙碱:有剧毒,可致命,可导致癌症和可遗传的基因损害。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不要吸入粉尘。

36)β-巯基乙醇:吸入或皮肤吸收可致命,摄入有害。。高浓度溶液对黏膜、上呼吸道、皮肤和眼睛有极大损害。β-巯基乙醇有难闻气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37)三乙胺:有剧毒,易燃。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强腐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始终在通风橱内操作。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38)三乙醇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始终在通风橱内操作。十二烷基磺酸钠(SDS):有毒性和刺激性,有严重损伤眼睛的危险。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

39)四环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0)N,N,N’,N’-四甲基乙二胺: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极大损伤。吸入可致命,长时间接触可产生严重刺激或烧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防护服,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使用完毕要彻底清洗。易燃性,其挥发气体可到达一定距离,形成引燃源,瞬间发生火灾。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41)胃酶抑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2)胃酶抑素: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3)硝酸:具有挥发性,操作时要小心。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44)硝酸银:强氧化剂,小心操作。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与其他物质接触会发生爆炸。

45)溴酚蓝: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46)5-溴-2’-脱氧脲苷;为致畸胎剂。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有刺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7)亚精胺:有腐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有刺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8)亚铁氰化钾: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有刺激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相当谨慎地操作。远离强酸。盐酸:有挥发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致命。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极大损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49)N-乙基-N-亚硝基脲(ENU):有致癌性,为潜在的突变诱导剂。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用1ml/LNaOH溶液清洗所有接触过ENU的物品。

50)乙酸铵: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51)乙醇胺:有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具有高腐蚀性,并可与酸发生强烈反应。

52)乙酸:使用时要非常小心。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53)抑肽酶: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还可导致过敏反应。暴露其中可引起胃肠反应,肌肉疼痛,血压改变或支气管痉挛。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粉尘,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

54)乙酸铀酰: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55)氯化锂:刺激眼睛、呼吸道、皮肤和黏膜。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56)EB:EB(Ethidium bromide,溴化乙锭)溴化乙锭是一种高度灵敏的荧光染色剂,用于观察琼脂糖和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DNA。溴化乙锭用标准302nm紫外光透射仪激发并放射出橙红色信号,观察琼脂糖凝胶中DNA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荧光染料溴化乙锭进行染色,溴化乙锭含有一个可以嵌入DNA堆积碱基之间的一个三环平面基团。它与DNA的结合几乎没有碱基序列特异性。在高离子强度的饱和溶液中,大约每2.5个碱基插入一个溴化乙锭分子。当染料分子插入后,其平面基团与螺旋的轴线垂直并通过范德华力与上下碱基相互作用。这个基团的固定位置及其与碱基的密切接近,导致与DNA结合的染料呈现荧光,其荧光产率比游离溶液中染料有所增加。DNA吸收254nm处的紫外辐射并传递给染料,而被结合的染料本身吸收302nm和366nm的光辐射。这两种情况下,被吸收的能量在可见光谱红橙区的590nm处重新发射出来。由于溴化乙锭-DNA复合物的荧光产率比没有结合DNA的染料高出20~30倍,所以当凝胶中含有游离的溴化乙锭(0.5μg/mL)时,可以检测到少至10ng的DNA条带。溴化乙锭可以嵌入碱基分子中,导致错配。溴化乙锭是强诱变剂,具有高致癌

性!会在60~70度是蒸发,(所以最好不要在胶太热的时候加,或者应该加到液体里,0.5μg/mL,染色半小时)(当EB加得过多时,也可以在室温用水将已染色的凝胶浸泡20min以降低未结合的EB引起的背景荧光);溴化乙锭溶液的净化处理

*由于溴化乙锭具有一定的毒性,实验结束后,应对含EB的溶液进行净化处理再行弃置,以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EB含量大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将EB溶液用水稀释至浓度低于0.5mg/mL;

②加入一倍体积的0.5mol/L KMnO4,混匀,再加入等量的25mol/L HCl,混匀,置室温数小时;

③加入一倍体积的2.5mol/L NaOH,混匀并废弃。

(2)EB含量小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按1mg/mL的量加入活性炭,不时轻摇混匀,室温放置1小时;

②用滤纸过滤并将活性碳与滤纸密封后丢弃。

见光分解?他说他经常裸手抓胶的,只有学生在的时候才示范性的戴一下手套。当时我看时都吃了一惊,但听他一解释,也觉得有点道理的。

他说,EB如果接触到你的皮肤,一般都是手了,其伤害的都是表皮细胞,而这只是一层死亡了的细胞,其伤害很难达到真皮层。

现在已经有很多无毒的燃料卖了,例如,GODview

03需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类,8种:

1)丙烯酰胺(未聚合的):为一种潜在的神经毒素,可通过皮肤吸收(有累积效应)。避免吸入尘埃。称量丙烯酰胺和亚甲基双酰胺粉末时,戴好手套和面罩,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聚合的丙烯酰胺是无毒的,但是使用时也应小心,因为其中可能喊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

属中等毒性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及呼吸道进入人体,因此,在搬运和使用中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如防毒服,防毒口罩及防毒手套等。丙烯酰胺的危害主要是引起神经毒性,同时还有生殖、发育毒性。神经毒性作用表现为周围神经退行性变化和脑中涉及学习、记忆和其他认知功能部位的退行性变化,试验还显示丙烯酰胺是一种可能致癌物,职业接触人群的流行病学观察表明,长期低剂量接触丙烯酰胺会出现嗜睡、情绪和记忆改变、

幻觉和震颤等症状,伴随末梢神经病如手套样感觉、出汗和肌肉无力。累积毒性,不容易排毒。聚合的丙烯酰胺是无毒的,但是使用时也应小心,因为其中可能喊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列为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观察对象:

a.接触丙烯酰胺的局部皮肤出现多汗、湿冷、脱皮、红斑;

b.出现肢端麻木、刺痛、下肢乏力、嗜睡等症状;

c.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神经源性损害;

治疗原则:

可用B族维生素、能量合剂,并辅以体疗、理疗及对症治疗。

重度中毒者应同时加强支持疗法。

放射性物质:当计划的一个实验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同位素的理化性质(如半衰期,放射型,辐射能量),辐射物质的化学形式,其辐射度(具体的活性)总量,化学浓度,需要使用多少就预定多少,使用放射性物质时,要始终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实验室工作服。X和γ射线为由仪器产生放射性物质辐射出的短波电磁波,它们会丛放射源辐射出来或聚成光束。它们的潜在危险决定于暴露于其中的时间、强度和它的波长。

2)放线菌素D:是一种畸胎剂和致癌剂,有剧毒。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甚至是致命的。应避免吸入。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放线菌D见光分解。

3)过二硫酸铵:对黏膜组织、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极大的破坏性。吸入可致命。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必须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操作后要彻底清洗。

4)过氧化氢:有腐蚀性、毒性,对皮肤有强损害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只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5)环乙酰亚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只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6)磺基蓖麻酸(二水合物);对黏膜和呼吸系统有极大破坏性。不要吸入粉尘,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7)甲氨蝶呤(MTX):为一种致癌剂和致畸胎剂。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暴露于其中可导致胃肠反应,骨髓抑制,肝或肾损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8)甲醇:有毒,可致失明。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要有足够的通风以减少挥发气。不要吸入这些气体。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免责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第一条个人防护用品是对作业人员本人采取的个人防护性技术措施。专指个人佩戴的装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个人的,每个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都应正确地使用。 第二条按个人防护用品的用途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预防飞来物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面罩等。 2.为防止与高温、锋利、带电等物体接触时受到伤害的各类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对辐射热进行屏蔽防护的全套防护服。 4.对放射性射线进行屏蔽防护的防护镜、防护面具等专用防护用品。 5.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毒物或噪声防护的口罩、面具或耳塞。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2.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个人防护用品。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3.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作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

4.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作业人员按照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一、从事常规作业的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凡是从事常规作业或在一般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个人防护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 (1)安全帽 ①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②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③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④塑料安全帽使用年限为两年半,玻璃钢安全帽使用年限为三年。 (2)防护服 ①白帆布防护服能使人体免受高温的烘烤,并有耐燃烧特点,主要用于焊接等工种。 ②劳动布防护服对人体起一般屏蔽保护作用,主要用于非高温、重体力作业的工种,如检修、起重机、电气等工种。 (3)防护鞋 ①橡胶鞋有绝缘保护作用,主要用于电气、露天作业等岗位。

工业毒物的分类参考文本

工业毒物的分类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毒物的分类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在一般条件下工业毒物,常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固 体、液体或气体)存在。但在生产环境中,随着反应或加 工过程的不同,则有下列五种状态可造成环境污染。 (1)粉尘为飘浮于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直径大于0.1 μm者,大都在固体物质机械粉碎、研磨时形成。如制造铅 丹颜料的铅尘、制造氰氨化钙的电石尘等。 根据粉尘的性质可分为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和混 合性粉尘。 (2)烟尘又称烟雾或烟气,为悬浮在空气中的烟状 固体微粒。直径小于0.1μm的,多为某些金属熔化时产生 的蒸气在空气中氧化凝聚而成。如熔铜时放出的锌蒸气所 产生的氧化锌烟尘、熔铬时产生的氧化铬烟尘等。

(3)雾为悬浮于空气中的微小液滴。多系蒸气冷凝或液体喷散而成。如铬电镀时的铬酸雾、喷漆中的含苯漆雾等。烟尘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4)蒸气为液体蒸发或固体物料升华而形成。前者如苯蒸气,后者如熔磷时的磷蒸气等。 (5)气体生产场所温度、气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气态物质。如常温常压下的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从预防生产中毒角度出发,按其性质的作用来区分工业毒物较为适宜。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刺激性毒物酸的蒸气、氯、氨、二氧化硫等均属此类毒物。刺激性气体和蒸气尽管其物理和化学性质有所不同,但它们直接作用到组织上时都能引起组织发炎。 (2)窒息性毒物窒息性毒物可分为窒息及化学窒息性毒物两种。前者如氮、氢、氦等,后者如一氧化碳、氰

作业环境现场管理制度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04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编制要点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有毒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2、范例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

GBZ2.1中常见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汇总表.pdf

常见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汇总表(供参考) 序号中文名英文名化学文摘号 (CAS ) 毒物危害指数职业危害程度分级 1安妥Antu86-88-4THI=49中度危害(III 2氨Ammonia7664-41-7THI=51高度危害(Ⅱ级)32-氨基吡啶2-Amminopyridine504-29-0THI=44中度危害(III 4氨基磺酸铵Ammonium sulfamate7773-06-0THI=17轻度危害(IV 级)5氨基氰Cyanamide420-04-2THI=49中度危害(III 6奥克托今Octogen2691-41-0THI=12轻度危害(IV 级)7巴豆醛Crotonaldehyde4170-30-3THI=51高度危害(Ⅱ级)8百草枯Paraquat4685-14-7THI=45中度危害(III 9百菌清Chlorthalonil1897-45-6THI=33轻度危害(IV 级) 10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按 Ba Barium and soluble compunds,as Ba 7440-39-3(Ba)THI=44中度危害(III 级) 11倍硫磷Fenthion55-38-9THI=46中度危害(III 12苯Benzene71-43-2THI=68极度危害(I 级)13苯胺Aniline62-53-3THI=51高度危害(Ⅱ级)14苯基醚(二苯醚)Phenyl ether101-84-8THI=21轻度危害(IV 级)15苯硫磷EPN2104-64-5THI=54高度危害(Ⅱ级)16苯乙烯Styrene100-42-5THI=43中度危害(III 17吡啶Pyridine110-86-1THI=46中度危害(III 18苄基氯Benzyl chloride100-44-7THI=63高度危害(Ⅱ级)19丙醇Propyl alcohol71-23-8THI=45中度危害(III 20丙酸Propionic acid79-09-4THI=32轻度危害(IV 级)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管理制度]冶金企业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冶金企业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冶金企业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 [92]冶安环字第164号 -------------------------------------------------------------------------------- (1992年4月1日冶金工业部[1992]冶安环字第164号文颁发)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和消除工业毒物的危害,减少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结合冶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规定了冶金企业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及职业卫生教育。 1.3本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有工业毒物作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本规程。 2引用标准 GB5817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2890过滤式防毒面具

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651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 GB12331有毒作业分级 GB3232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3230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8781职业性急性壹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3231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8785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7804职业性皮肤病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 3术语 3.1工业毒物 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各种有毒物质。 3.2职业中毒 职工于生产劳动过程中,接触工业毒物作业而引起的中毒。 3.3工业毒物作业 职工于作业场所接触工业毒物的作业。 4作业管理 4.1于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贯彻执行无毒(害)代替有毒(害),

工业毒物的分类有哪些

工业毒物的分类有哪些 工业毒物分类方法很多,有的按毒物来源分,有的按进入人体途径分,有的按毒物作用的靶器官分类。 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化学性质及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法。一般分为: ①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这是最多的一类; ②卤族及其无机化合物,如氟、氯、溴、碘等; ③强酸和碱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铵等; ④氧、氮、碳的无机化合物,如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光气等; ⑤窒息性惰性气体,如氦、氖、氩、氮等; ⑥有机毒物,按化学结构又分为脂肪烃类、芳香烃类、卤代烃类、氨基及硝基烃类、醇类、醛类、酚类、醚类、酮类、酰类、酸类、腈类、杂环类、羰基化合物等; ⑦农药类,包括有机磷、有机氯、有机汞、有机硫等; ⑧染料及中问体、合成树脂、橡胶、纤维等。 按毒物的作用性质可分为:刺激性、腐蚀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变性等。 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靶器官)可分为:神经毒性;血液毒性;肝脏毒性;肾脏毒性;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毒物具有二种作用,有的具有多种作用或全身性作用。 工业毒物的形态有哪些 1.气体。在生产场所的温度、气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等。 2.蒸气。固体升华、液体蒸发时形成蒸气,如水银蒸气、苯蒸气等。

3.雾。混悬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如喷洒农药和喷漆时所形成雾滴,镀铬和蓄电池充电时逸出的铬酸雾和硫酸雾等。 4.烟。为直径小于0.1μm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熔铜时产生的氧化锌烟尘,熔镉时产生的氧化镉烟尘,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等。 5.气溶胶尘。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医|学教育网整理,直径大多数为0.1 μm~10 μm. 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微粒,统称为气溶胶。 了解生产性毒物的存在形态,有助于研究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发病原因,且便于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及选择车问空气中有害物采样方法。生产性毒物无论以哪种形态存在,其产生来源则是多种多样的,进行调查时,应按生产工艺过程调查清楚。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在声源处、界墙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噪声控制指标需符合下表限值: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塔吊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

工业毒物的形态和分类

工业毒物的形态和分类 (一)工业毒物的形态 1.气体。在生产场所的温度、气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等。 2.蒸气。固体升华、液体蒸发时形成蒸气,如水银蒸气、苯蒸气等。 3.雾。混悬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如喷洒农药和喷漆时所形成雾滴,镀铬和蓄电池充电时逸出的铬酸雾和硫酸雾等。 4.烟。为直径小于O.1m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熔铜时产生的氧化锌烟尘,熔镉时产生的氧化镉烟尘,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等。 5.气溶胶尘。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0.1m~10m。 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微粒,统称为气溶胶。 了解生产性毒物的存在形态,有助于研究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发病原因,且便于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及选择车问空气中有害物采样方法。 生产性毒物无论以哪种形态存在,其产生来源则是多种多样的,进行调查时,应按生产工艺过程调查清楚。 (二)工业毒物的分类 工业毒物分类方法很多,有的按毒物来源分,有的按进入人体途径分,有的按毒物作用的靶器官分类。 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化学性质及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法。一般分为:

①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这是最多的一类; ②卤族及其无机化合物,如氟、氯、溴、碘等; ③强酸和碱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铵等; ④氧、氮、碳的无机化合物,如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光气等; ⑤窒息性惰性气体,如氦、氖、氩、氮等; ⑥有机毒物,按化学结构又分为脂肪烃类、芳香烃类、卤代烃类、氨基及硝基烃类、醇类、醛类、酚类、醚类、酮类、酰类、酸类、腈类、杂环类、羰基化合物等; ⑦农药类,包括有机磷、有机氯、有机汞、有机硫等; ⑧染料及中问体、合成树脂、橡胶、纤维等。 按毒物的作用性质可分为:刺激性、腐蚀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变性等。 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靶器官)可分为:神经毒性;血液毒性;肝脏毒性;肾脏毒性;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毒物具有二种作用,有的具有多种作用或全身性作用。

EHS-A064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3.内容 1、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3、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4、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5、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6、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7、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8、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制定与颁布实施 本制度经全体职工讨论,公司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经总经理批准后,自2017年01月01日起开始执行。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1、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从事非生产作业的活动。 2、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4、发现隐患未能排除时,不得冒险作业。 5、严格遵守班后“六不走”。(四)对生产现场环境管理 1、厂房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墙面内外无乱写乱张贴现象,三米以下无积灰、无蛛网。 2、各种废弃物有标识并分类存放,严禁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厂房内垃圾投放点卫生状况良好,无脏物溢出现象。 4、各种车辆停放规范,公司区内机动车辆行驶按有关规定办理。 5、责任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五)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定期地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等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运营监督管理部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

GA57-1992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GA57-92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Levels,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Hypertoxic Substance 自 1993-7-1 起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物品定义、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GB7694-87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3 术语、符号 急性口服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经口摄入,在14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mg/kg)。 急性皮肤接触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在白兔裸露的皮肤上持续接触24小时,在14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系的毫克数表示(mg/kg)。 急性吸入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连续吸入1小时后,在14天内最可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的蒸气烟雾粉尘的浓度。就粉尘和烟雾而言,试验结果以每升空气中的毫克数表示(mg/L)。就蒸气而言,试验结果以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毫升数表示(mL/m3)。 V:指20℃时,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气浓度以每立方米的毫升数为单位。 4 剧毒物品定义 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入(编者注:应为“人”字)、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C≤2mg/L 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体: V≥LC和LC≤300mL/m3 5 剧毒物品的分级 5.1 以急性毒性指标为主,适当考虑剧毒物品的的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A、B两级。 5.1.1 A级剧毒物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A级标准的;或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B级标准,无明显颜色、气味、味道,易被用于投毒破坏的,及具有遇水燃烧、爆炸、催泪等其它危险性质,易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1.2 B级剧毒物品: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急性毒性符合5.2项B级标准,可能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2 剧毒物品急性中毒性分级标准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844-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 1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 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症状、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或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 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 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 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剧毒物品分级 分类与品名编号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GA57-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物品定义、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GB7694-87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3 术语、符号 急性口服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经口摄入,在14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mg/kg)。 急性皮肤接触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在白兔裸露的皮肤上持续接触24小时,在14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mg/kg)。 急性吸入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C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连续吸入1小时后,在14天内最可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的蒸汽、烟雾或粉尘的浓度。就粉尘和烟雾而言,试验结果以每升空气中的毫克数表示(mg/l)。就蒸汽而言,试验结果以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毫升数表示(ml/m3)。 V:指20℃时,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汽浓度以每立方米的毫升数为单位。 4 剧毒物品定义 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C≤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体:V≥LC 和LC≤300ml/m3 5 剧毒物品的分级 5.1以急性毒性指标为主,适当考虑剧毒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A、B两级。 5.1.1A级剧毒物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A级标准的;或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B级标准,无明显颜色、气味、味道,易被用于投毒破坏的,及具有遇水燃烧、爆炸、催泪等其它危险性质,易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1.2B级剧毒物品: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急性毒性符合5.2项B级标准,可能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2 剧毒物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危险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选矿厂内各单位及人员。 (二)总则 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1、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

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2、采购部根据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1、采购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劳保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7、员工调出选矿厂,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

(国内标准类)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13.63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 基本定义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 分级原则 2.1职业性接触毒物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 分级依据 3.1急性毒性 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 和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一般以接触性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慢性中毒后果 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致癌性 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 主要以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

噪音作业操作规程

噪音作业操作规程 一、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一般认为40dB是人类正常的环境声音,高于这个值就可能产生一些危害。 1、强度为130dB以下的噪音短时间作用主要是干扰工作,休息和语言通讯。 2、130dB以上的噪音可引起耳痛和鼓膜伤害等。 3、165dB以上的强烈火噪音能使耳鼓膜穿孔小,还可以导致肌体的其他伤害。 4、长时间职业性暴露在85dB-90 dB以上噪音中,可以使工人产生语文听力损伤,可以使工人产生语言听力损伤。此外,还可引起植物神经紊乱如睡眠不良,头痛耳鸣以及心血管动能障碍等。 二、防治措施 1、控制噪声源,例如空压机,水泵,排气口消音器。 2、在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各值班室应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 3、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俩鼓防护噪声耳寨,耳罩,在噪声较大的区域连续作业时,应分批轮换作业。 4、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体检。

员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根据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和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员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监测与评价,听力测试与评定,防噪声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员工听力保护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第三条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员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五条根据噪声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 dB(A)(以下简称“Lacq.8≥85 dB(A)”)的员工人群,凡Lacq.8≥85 dB(A)的作业场所应有警未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第六条凡接触噪声的员工应按照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确定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第七条对于暴露Lacq.8≥85 dB(A)的员人,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试和定期

生产性毒物分类

生产性毒物的分类 一是按照存在形态分类: 固态:如氰化钠、对硝基氯苯。 液态:如苯、汽油 气体:在常温、常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无定形气体,如氯溴、氨、一氧化碳和甲烷等。通常蒸汽压的液体也是毒物,如氯丙烯。 蒸汽:在常温常压下为固体或液体的物质,由固体升华或液体蒸发而形成的气体,称为蒸汽。如苯蒸汽、汽油蒸汽等。金属汞也可变为汞蒸气。 雾:通常称为气溶胶,系指悬浮于空气中的细小液滴。如各种酸蒸气冷凝的酸雾、喷漆作业中苯的漆雾等。 烟:系指直径小于0.001(μm)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融铅时产生的铅尘。 气溶胶:指悬浮于空气中,直径为0.001~0.01(μm)的固体微粒,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颗粒统称为气溶胶。化工行业常见的有含铅、铬的颜料粉尘等。 二是按化学构成分类: 金属与类金属:如铅、苯、锰、砷等。 有机化合物:如苯、苯胺、四氯化碳等。 高分子化合物单体:指分子量高达几万乃至几百万的大分子量化合物。如天然气、煤焦油、石油裂解气等。高分子化合物均由一种或几种单体经过聚合或缩合而成。如聚氯乙烯的单体氯乙烯、聚丙烯腈的单体丙烯腈(jing).此外还有稳定剂、固化剂、发泡剂、溶剂等。 三是按用途分类: 有机溶剂。工业生产中经常应用的有机溶剂有百余种。如芳香烃(ting)的苯、甲苯、四氯化碳等,脂肪烃的汽油、煤油等。 农药:指用于防治危害农作物的害虫、病菌、鼠类及其他有害植物,调剂植物生产的药剂。如滴滴涕(DDT)、六六六、杀虫眯、巴丹、溴甲烷

等。 化工原料:无机化工原料如盐酸、硫酸、磷酸和纯碱,有机化工原料如苯类、烯类、醛类、酚类。 四是按对人体的危害分类: 窒息性气体:指能使机体发生缺氧的气体,可分为单纯性缺氧和化学性缺氧两类,前者如氮气、二氧化碳等,后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刺激性气体:指对眼或呼吸道粘膜有刺激性作用的化学性气体或蒸汽。如氟化氢、氨、氯、光气、臭氧等。 主要作用于血液系统的毒物:如苯、苯胺、砷化氢等。 主要作用于肝脏系统的毒物:如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三硝基甲苯等。 可作用于心肌的毒物:如一氧化碳、氨、有机氟的裂解气及热解物。 可作用于神经系统的毒物:如铅、汞、锰、丙烯酰(xian)胺、有机磷、氟乙酰胺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