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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附表

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附表
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附表

附件1: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自查表

(一、建设单位市场行为)

(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

(三、施工单位市场行为)

(四、工程质量管理)

(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附件2:

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

(一、建设单位市场行为)

(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

(三、施工单位市场行为)

(四、工程质量管理)

(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抽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 11 -

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督查汇总表

注:1、表中填写项目个数和违法违规行为起数;2、督查得分=100+(Σ违规行为起数×对应分值)/督查项目总数

- 12 -

附件5:

区(园区)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情况表

关于2015年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5年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5-12-09 访问量: 扬建工〔2015〕3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三直接”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操作规范文件精神,根据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扬建工[2015]22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10月12日至16日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检查方案,此次执法检查市区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20项,其中市直工程6项,邗江区工程6项,广陵区工程8项,检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项,同时检查组对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各抽查了2项房屋建筑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履约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三直接”工程计量环节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检查采取查阅工程资料、查看工程实物、现场实体监督抽测、现场材料取样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共向各方责任主体下发整改通知书111份,检查结果基本反映了我市建筑市场和在建工程质量的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能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较好,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三直接”工程计量环节工作稳步实施。 一是法定建设程序得到较好的执行。除部分城建“绿色通道”工程外,被检查项目能够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法定程序和制度,工程建设能够做到依法、科学、顺利实施。 二是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体较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能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法制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被查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较好,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原材料控制得到加强,质量控制资料、功能检验资料较为齐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四是“三直接”工程计量环节工作稳步实施。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均已自觉执行“三直接”工程计量规范,建立计量组织体系,清单招标环节规范有序,被查各单位都能做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严格控制暂估价,工程投资控制流程更加规范有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质量管理和市场行为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扬州四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华懋购物中心项目部分结构变更未报图纸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确认,部分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地基验槽,部分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存在不签字或代签字现象,个别项目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无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最新监理巡查记录文稿制度,符合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要求

某XX工程监理某 巡视检查制度 2011年11月巡视检查制度1总则

1.1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X》、《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及本公司监理制度要求编制。 1.2编制目的 建立公司监理巡查制度,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规X》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精神,完善公司监理部旬查,项目部月查制度。 帮助现场监理人员完善工作记录;保证巡视工作质量;使监理日志记录能完整地反映工程每日状况及监理活动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活动。督促现场监理人员每日的巡视工作;确保对所发现问题处理的持续进行。 1.3适用X围 公司从事监理工作的所有人员。 1.4有关定义 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 巡视检查记录按规定要求对巡视检查过程所做的完整记录。 2 公司管理部门巡查制度 2.1 巡查方案 要求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按区域、进度进行分组,部门内人员根据分组组织巡查。 2.2 巡查时间 原则上要求每个监理项目部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项目部应在检查后两周内再次检查,若有特殊情况的项目部,每季度检查确实难以

实现的,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延长巡查间隔。 2.3 巡查记录 巡查应记录项目部内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岗情况、项目部监理人员在岗情况及监理资料整理情况。 3巡视检查记录的相关要求 3.1凡所负责工程现场管理者,在现场的每一天,担任现场监理工作的每个人都应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 3.2担任现场监理工作的人员每天均要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了解掌握施工动态、发现问题。 3.3每天的n次巡视检查均需记录在当天的巡视检查记录表内,内容要完整清晰。 3.4现场巡视检查记录内容要求 3.4.1工程施工情况记录。包括:施工部位、作业内容、所涉及的人、机、料、法。 3.4.2此前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记录。包括已处理完成和处理过程中的事件。3.4.3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记录。包括:质量、进度、人员、安全、方法等。 3.4.4原材料进场检查方面内容。 3.4.5机械设备进场检查方面内容。 3.4.6测量放线、验收情况。 3.4.7见证取样。 3.4.8沟通协调方面内容。 3.4.9其他事宜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11〕255号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为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杭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做好迎接建设部大检查工作。经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0号)、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29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19号)、关于发布《杭州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337号)、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11〕3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的通知(杭建工〔2011〕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 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5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45号)、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 知(杭建工发〔2011〕1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06号)、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78号)、关于做好夏季台汛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民工 宿舍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建设工地创建文明城市情况及建 设工地预防灾害性天气情况等。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doc

管理会计案例索引(六) 一、成本管理 (一)宝钢特钢的“三化”成本管理 据《新会计》2017年第03期“制造业‘三化’(SRV)成本管理创新探索——来自宝钢特钢的实践”介绍,宝钢特钢结合自身产品差异大、小批量多工序的特点,按照标准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构建了“三化”(SRV)(责任体系化、数据精细化、价值可视化)成本管理法,有效解决了成本体系、数据准确和价值引导等问题,实现了成本管理对企业经营目标的有效支撑。 第一,责任体系化。以“三级管控、四到班组”为手段,建立三级成本管控体系,强调体系完整、责任落地、对标找差和PDCA,做到责任清晰、体系完备,从而实现责任体系化。 “三级管控”指建立和完善二级厂部、三级分厂和作业区/ 班组的三级成本管控体系,分三级开展指标“PDCA”循环管理,实现基层成本管理体系的全覆盖。厂部推行成本目标管控,建立目标(标准)成本倒逼机制;分厂聚焦生产线,推进成本指标管控“PDCA”,对目标层层分解,提出了“三个不”的指标管控要求;班组重点开展班组对标、实时分析和持续改善。 “四到班组”以班组或作业区为核心,分别指“成本指导到班组”“成本分析到班组”“成本评价到班组”和“成本对标到班组”。通过每周一次成本巡导,周指标对比分析到班组,将成本指标纳入每个员工的绩效考核中,以及开展班组指标横向对标等举措,全面推进现场成本管理与改善。 第二,数据精细化。从“成本炉炉清与效益单单明”着手,全面推进成本数据精细化管理。根据冶炼区域特点,设计相关跟踪台账与编制分析报表,满足“成本炉炉清”数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对每单合同全流程成材率和成本及盈利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做到“效益单单明”,支撑公司经营决策。 第三,价值可视化。宝钢特钢根据各生产现场主要工序,分门别类针对作业动因,编制“价值可视化”卡片,并印刷张贴;设计作业动因跟踪表,按月进行跟踪分析,消除不增值的作业,优化各项成本作业;通过公司宣传平台以及成本例会等,对“价值可视化”推进工作进行宣传和推广;通过评选“标杆班组”等手段,对“价值可视化”工作的落实进行推进和检查,同时加强应用。 (二)上海铁路局成本管控创新实践

大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大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 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 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大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 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全县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的实际监督指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我县将于2011年10月组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通过部门联动和集中执法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同时,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 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 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朝华(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务副组长: 高安文(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 周顺莲(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 周毅(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成员、纪检专员) 领导小组成员:李义(安监站长)、王云海(质监站长)下设两个检查组: 检查一组 组长:高安文 小组成员:李义、黄文海、邹鑫、吴勇、李尚华、负责检查重点项目:红旗小区、县医院、移动公司、西门盛景国际、合盛圆住宅小区、金龙新区、迎宾大道、望龙酒店、思源实验学校、大方县第二职业中学、兰都大酒店、长宏大酒店、新客运站、新庄中学、经济循环园区。 检查二组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 落实情况 根据山西省住建委《关于开展全市2012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 知》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将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办公会,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安全部门每月月底对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月工作方案。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布置任务。分析了我市建筑市场当前的质安生产状况,传达了山 西省住建委《关于开展全市2012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并进 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二是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我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发展进行了大检查。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4项,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 情况、建设监理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我企业各地区建筑工地依法履行建设基本程序的意识和自觉性逐步增强,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施工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特殊造型设计等施工难度大、工期长的重点项目占较大比例,个别项目经理重进度轻质量安全的意识比较严重,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谨。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的具体问题有:一是技术资料、安全资料整理不及时;二是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不规范;三是试验报告整理不及时,试验块留置养护不规范;四是安全责任制考核不及时、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四、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了《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第一位。二是规范检查制度:在日常性检查的基础上,每月一次我企业建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建设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扎实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全区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建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区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自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检查范围为全区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非住宅房屋再装修工程和相关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 二、检查内容 (一)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安全许可证、质量安全报监、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无手续或手续不全提前开工建设行为; 2.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行为。重点检查防水、消防、外墙保温等专业承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3.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组织生产施工行为; 4.劳务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5.监理单位违规监理行为。 (二)质量安全体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体系监督管理办法》(青建管字〔2014〕59号)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推行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7〕36号)在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应急保障预案是否齐备,企业、项目对现场的监督检查是否全面、认真,隐患整改是否及时、到位;项目经理、项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附件3 2016年节后复工安全质量检查表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表一)工程所在省(市、县):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 结构类型形象进度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单位单位名称单位资质项目负责 人姓名 法人代表授权及 质量终身制承诺 书签订情况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 机构 质量检测机构 备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施工现场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表二) 序 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价 建设单位1 组织、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节后复工隐患 自查自纠情况 按规定组织、督促 未按规定组织、督促 □符合 □不符合2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检查监督注册登记表 □符合 □不符合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 □符合 □不符合4 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检查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符合 □不符合5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检查监理合同 □符合 □不符合6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按规定组织 未按规定组织 □符合 □不符合7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重新报审情况 按要求重新报审 未重新报审 □符合 □不符合8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任务书下达,方案、措施及检查公示, 已出现问题处理,主体、分户及竣工 验收对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 控制等 □符合 □不符合 施工单位9 节后复工隐患自查自纠和申请复工核查情况 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符合 □不符合10 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情况 按规定到岗履责 未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1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1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3 工艺工序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墙、块) 制度及施工技术可视化交底执行情况 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并依此 进行可视化交底 未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或未 依此进行可视化交底 □符合 □不符合14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处理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未按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15 对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检 查验收情况 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符合 □不符合

建筑市场监督活动方案与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汇编

建筑市场监督活动方案与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汇编 建筑市场监督活动方案 根据文件检查范围要求,通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形式对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问题及建设过程中各主体方的市场行为监督执法检查,基本摸清全县建筑工程现状,查找我县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市场行为,确保我县的建筑市场行为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机构。 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方法 8月20号之前各工程参建主体按照方案内容完成自查,8月21日至8月31日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及股室对全县自XX年以来新开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形式的检查,重点检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较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较差的项目,检查各主体方市场行为,包括:施工许可证、招标投标、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无借用、出借资质问题,注册执业人员有无出借、出租执业资格问题等。9月份迎接市局抽查、巡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

在检查中探索方法、总结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建筑市场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及诚信档案平台的建设,从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遏制和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20**年县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主线,结合企业资质改革和就位,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为手段,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建筑业总分包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规模配置合理,各类型专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为抓手,结合墙改、散装等工作,着力发展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持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混凝土搅拌企业规范化建设和生产运营;继续强化清欠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县建筑(建材)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理清思路,把握方向,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研判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资开放,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管廊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等,都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市场的走向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我们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早谋划,早定位,有的放矢,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建设PPP模式的研判,为企业发展谋得先机。二是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摸底我县建筑企业资质现状和发展能力,选择2-3家基础实力较强、发展空间较大的企业,引导企业集团化发展,提升技术、管理能力,增强竞争力。真正把“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升级”贯彻

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局在**委市政府、**委的正确领导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以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秩序和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严肃查处了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显著增强,有力地保持了地区建设事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2011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理立案查处12件案件,查处完结6件,行政罚款212400元。查处案件正确率100%,无行政复议案发生。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确认的形式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行政执法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概念,摒弃人为的偏颇与错失,只有身体力行,才能带动被管理的相对人的素质,营造整个建设领域依法从业的氛围。为此,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其中包括:执法大队巡查制度、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建筑市场稽查督察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案件集体审查制度。 二、加强执法检查、按时上报处罚情况。 执法大队根据局党委2011年度工作总体布置,针对我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现状,会同质安站、招标办开展质量检查

安全检查市场检查和标后监管检查等,根据检查情况,立案查处12起违法违规事件,其中施工企业6家,监理企业5家,个人1位。此外我局做到按时上报处罚情况,以期达到“信息共享、评价真实”的目的 三、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和执法文书质量。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认真地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职责,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使用文书正确,台帐记录完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事件。通过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各方的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的作用,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稳步提高。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自2005年成立专门的建筑市场执法大队以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一直是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一方面不断加强队伍思想道德教育,以“公生明、廉生威”思想指导工作,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工作纪律;另一方面在要求执法人员从思想作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工作质量上进行对照检查,塑造建设系统执法队伍的优质、高效、廉洁形象。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活动,使我局执法人员培训率100%,持证率100%,以便在当前繁重的建设任务中,都能全身心地投入。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1、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是

建质质函〔2019〕72号 关于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关于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建质质函〔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安排,2019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工程11标龙阳路站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正峰;勘察单位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洪胜;设计单位为上海隧道工程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王蕊;施工单位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新明;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广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未覆盖全部钢筋规格及焊工。二是直螺纹钢筋头切平和接头安装质量、工艺检验、现场抽检检验批、安装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现场电缆线沿地面明设。四是钢支撑两端均未设防坠落装置。 案例二:山西省太原市阳曲万科金域蓝湾一期7#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太原市万科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寿祺;勘察单位为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张青渝;设计单位为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高鹏;施工单位为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陆伟强;监理单位为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春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太原永大宏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二是地下室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施工单位未按监理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局部柱箍筋间距及肢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四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顶层附着支座缺失。 案例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巨华世纪城锦绣园13#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宏俊;勘察单位为内蒙古舜翔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志清;设计单位为内蒙古新雅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郝名虎;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仲岩;监理单位为内蒙古瑞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呼和浩特市洪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基坑支护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内蒙古同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分包。三是施工现场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数量与试验报告中数量不符,涉嫌资料造假。四是混凝土楼板存在大面积裂缝,部分楼梯梁、楼板、剪力墙混凝土存在蜂窝、夹渣、冷缝等质量缺陷。五是作业层电梯井口、楼梯口无临边防护。 案例四:山东省济南市碧桂园·公园上城2#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商河碧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同亮;勘察单位为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秦新平;设计单位为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占奇;施工单位为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

2016建筑市场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建筑业管理处2016年 建筑市场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天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巡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41号)的工作要求,市建筑业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16年一季度建筑市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 这次综合检查共涉及城区在建的22个项目。通过检查,对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4个项目下达了停工通知,对4家企业和4个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在这次建筑市场检查中,各公司高度重视,能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多数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能遵守建设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设计图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管理资料比较规范齐全。 二、建筑市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极少数项目还存在未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如:天门外国语学校、天门泰盟电业有限公司迁建工程、

西湖1号E2地块5#楼、竟陵唐街C区等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在市场检查中下达停工通知作了政策法规宣传后至今仍在违法施工中。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重心 1、我处正在对以上四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以增强建筑市场检查执法的实效性和执行力。 2、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按“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怠于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从重从严处罚,以增强市场检查执法的实效性和执行力。 3、加强建筑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把规避招标、无证施工、挂靠经营、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款拖欠等作为治理重点,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促进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4、加强对建造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建造师超执业范围,一人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等违法情况,将严格依照注册建造师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进行处罚。 特向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报! 天门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6年4月6日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委定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1、检查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2、检查内容: 主体行为方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建筑节能方面: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安装和检测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检查施工、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二、检查方式、时间和人员安排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企业(项目部)自查、区级抽查、市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时间安排:2011年5月15日—5月30为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区县主管部门检查抽查阶段; 6月1日—6月10日为全市巡查督查阶段。 人员组织:此次全市大检查由我委朱家祥副主任负责,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组织;检查小组由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科研设计处;市建工质监站、建工安全站、市建管处、市审图中心和市墙革节能办抽派人员及专家组成,分设3—4个巡查小组。具体分组另行下达。 三、检查工作程序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范本(doc 4页)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范本(doc 4页)

20 14 .0 7. 15 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二号库库房 内设置办公 室、堆放未 按照库房五 距标准堆 放,库内安 全出口门上 锁、耐火等 级不足一、 二级,未设 置室内消火 栓、喷淋和 报警系统。 仓储物 流中心 移除库房内设置办公室,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 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的 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仓库堆放货物应按照仓库“五 距要求”堆放。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封堵、甲、乙仓库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 体、其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垛与墙的间距不少于 50cm; 垛与梁的间距不少于30cm; 垛与柱的间距不少于30cm; 垛与照明灯水平 间距不少于50cm,在库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喷淋和报警系统。 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整改 20 14 .0 7. 15 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2号库甲、乙 仓库房顶耐 火等级不 够,提高耐 火等级。 仓储物 流中心 甲、乙仓库房顶耐火等级不够,提高耐火等级。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整改 20 14 .0 7.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一号库室内 设置办公 室、库内安 仓储物 流中心 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封堵。室内栓阀门已现场立即整改, 仓库堆放货物应按照仓库“五距”堆放。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垛与墙的 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我县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严肃查处当前建设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建筑业和市政工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未取得合法土

地手续违法建设,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是否未按规划批准条件擅自建设,是否进行了抗震、消防、防雷等专项验收,是否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2.建设单位执行招投标情况,依法承发包情况,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违规肢解发包工程; 3.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达不到预售条件擅自预售,干扰市场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5.总承包合同签订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6.工程款拨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 (二)施工单位市场主体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2.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

天津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办法

天津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高速公路、港口水运等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市管项目执法检查;组织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培训;对区县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县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第四条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建筑市场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二)依法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 (三)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案件;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包括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案件的调查。 巡查检查是指在工程“三部位”施工阶段,即:工程开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开展的不定期执法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是指在季节性、阶段性、专业性等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 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案件的调查是指通过受理个人或单位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或转办案件展开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二)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及合同签订和备案情况; (四)检查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等情况; (五)检查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合同履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置及上岗情况;

住建局关于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住建局关于全县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 检查工作报告 省厅检查组: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全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建建字〔2011〕38号)精神,我局于5月11日开展了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综合大检查领导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局建管科牵头,规划、质量、安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并联合县纪检委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县共检查建筑工程25项,总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总投资3.33亿元,涉及建设单位 25家,施工单位15 家,监理单位4家。同时,还对今年以来发现的违规工程3项进行了检查处理。这次活动主要检查了在建项目的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项;共出动人员120人次,车辆20余次。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较

好,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市场行为不断规范。从项目上看,县城建设项目好于乡镇,住宅工程项目、高层建筑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市场诚信较好的企业所承建的项目好于其他项目,高资质、规模大的企业好于低资质、规模小的企业。具体表现在: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将开展“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作为今年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11日,我局联合县纪检委召开了规范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方案》(住建字〔2011〕27号),明确了检查的组织机构、时间、范围、重点。建设各方主体均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及时主动配合,使综合大检查工作能顺利进行。 2.意识增强,行为规范。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经营行为比较规范,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在被检查的工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能按照投标的承诺到岗尽职。 3.质量监管,总体受控。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施工图审查能及时完成。根据工程特点能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跟踪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较好。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北京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北京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中央以及本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严肃查处当前建筑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市和区县两级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为今后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首都城市建设和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市和区县两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建设、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提高,市场行为更加规范;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开工等问题得到基本扭转;当前比较突出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受到惩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明显加大;诚信体系等建筑市场监

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三、工作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2011年9月1日以前在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行为 一是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二是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三是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四是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五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六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是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责任,或者不认真履行对总承包、分包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八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非中标单位。 (二)依法查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一是施工单位不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三是施工单位不认真履行承包责任,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合同中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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