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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规定

标识管理规定
标识管理规定

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明确钢材库、零部件库、自制件的所有工序的追踪及标识管理方法,以防止误用及在需要时实现追溯。2范围

适用于XX公司原材料、采购品、半成品、产品的到厂、加工、保管、组装、出货及各工序的识别及追踪。3定义

3.1 物料信息标识:悬挂或张贴在物料容器上的标签、现品票及物料架上的标识牌。

3.2物料质量状态标识:判定物料检验状态的质量标识,分“待检查、合格、不合格”及红色现品票、蓝色现品票、黄色现品票。

3.3现品票:记录公司及供应商加工的产品编号、制造编号、批次、数量、工序、各工序的成品,与实物一起移动,识别实物的管理票。

4职责

4.1质量工程师、检验员负责物料质量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及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4.2制造部员工负责生产过程中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

4.3计划科仓管员负责钢材库、零部件库物料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维护,建立仓库物料存放平面图。

4.4研究院工程师负责实验品的标识及本规定涉及的标准的制定。

5控制程序

5.1 钢材库标识、堆放

5.1.1钢材经检验其表面质量、标识齐全收货后,仓管员按厂家、牌号、规格、到货日期分类存放,并确认厂家是否按《钢材颜色标识管理标准》要求标记。

5.1.2钢材堆场实行定置管理,编排序号。明确各序号对应的钢材厂家、牌号、规格到货日期等信息。

5.1.3每堆钢材上,用标牌明确标识该堆钢材的厂家、牌号、规格、到货日期。专材专用的特殊材料应标名材料用途或部件名称。

5.1.4钢材堆放应具有合适的垫层,不能直接堆放于地面上。层与层间不能直接叠放,必须使用方木隔开。

5.2零部件的识别与接收

5.2.1 供应商根据图纸或双方约定,将产品编号、型号等标示在实物上。按照物料名称、编码、批号、型号等信息贴上现品票或标签,然后交货。

5.2.2到货后的零部件,由计划科的部门担当确认交货订单和现品票信息,以确保无误。

5.2.仓库部门担当将检查品放到指定的地方,需要进货检查的部件迅速发行[检查委托单],委托检查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将[待检查]标牌放到实物上进行识别。

5.2.4质保部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并返回「检查委托单」,如果合格,拿掉「待检查」标识并换上「合格」标识。判断不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品质异常管理规程」,做好识别,放到指定的地方。

5.3生产中物料的标识

5.3.1当原料、零部件被领入生产时,现品票信息除沿用物料原有批号等信息外,需要重新制定批号的由计划科下达《生产批次》给投料岗位。投料岗位及各后续生产岗位均以流转的《生产批次》作为该批产品标识的依据。同时将生产数量、时间、制造编号等记到「记录用纸」中。

5.3.2生产人员应在首道工序产品的物料框或托盘上悬挂现品票,现品票信息不全不能进行后道工序的流转。

5.3.3现品票流入到相应的工序时,生产人员确认上道工序的信息填写情况,信息不全的可拒绝进行本工序的生产,本工序生产完成后填写相应工序的相关信息。

5.4组装成品的识别

5.4.1计划科部门担当在发行组装指示书的同时,也要下发其组装品识别标签给制造部门。

5.4.2制造部门的担当根据「作业标准」,在成品上贴上组装识别标签。浸漆涂装品涂装过程中做好识别,浸漆涂装后贴上标签。

5.5试验、检验类物料标识

5.5.1研究院试验类物料必须悬挂黄色现品票。

5.5.2黄色现品票的标识由研究院负责管理,包括悬挂、标识信息填写、信息跟踪等。

5.5.3委托检验类物料、送样物料必须粘贴或悬挂物料检验标签,信息包括物料名称、材料牌号、批次号、数量、送样日期、厂家等。

5.6初制品的识别

5.6.1计划商务部门担当根据[初制品管理规定],发行[初制品指示书]给制造部门。

5.6.2各部门根据[初制品管理规定]流程执行初制品的识别管理。

5.7制造编号的编制方法

5.7.1制造编号的编制按照《炉批号及制造编号编码规则》要求实施。

5.8.物料质量状态的标识

5.8.1待检验物料由仓管员悬挂“待检”标识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质保部人员悬挂“合格”标识牌或在物料标签上印绿色“合格”章,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质保部人员悬挂“不合格”标识牌或挂“红票”。

5.8.2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悬挂标识后必须转入不合格区,防止不合格物料误用。

6 相关文件

7 附件

附件1:无

8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xx有限公司质保部起草, 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专供桁架楼承板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供桁架楼承板,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 a)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 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b)原料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c)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1 由生产部下达《一捆流》给桁架岗位,桁架岗位及各后续生产岗位均以流转的《一捆流》作为该批产品标识的依据。当《一捆流》流转到最后一道生产岗位时由生产部回收并归档保存,以便 于追溯。 4.1.2 操作工人应在桁架工序产品的端头挂牌的办法进行工序产品的标识。 4.1.3 在挂牌上标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日期、检验状态等。 4.2 成品标识 4.2.1 模板点焊岗位把成品标签贴在相应的包装上。 4.2.2 已贴标的楼承板应有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包装规格等。 4.2.3 包装好的产品交由成品仓库核对标识后分类存放。 4.3 标识方法 4.3.1 标识种类 凡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料规定如下(用透明胶粘贴标签)标识:

化妆品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 (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

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名称中文字或符号之间应紧密连接,不得有明显间隙。除商标外,均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三)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必须是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生产专供出口的化妆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材料。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化妆品企业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的要求完整标注有关内容,并对标签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化妆品标签所标识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功效等应符合化妆品定义的范畴。化妆品不得进行有效率的宣传,如“xx例有效”,“xx%有效”等类似用语。 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明确、完整地标识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xxxx)第xxxx号”或“卫妆特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进字(xxxx)第xxxx号”或“卫妆备进字(xxxx)第xxxx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卫妆特字(xxxx)第xxxx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卫妆准字xx-XK-xxxx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卫妆准字xx-XK-xxxx号”)。 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例如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

标牌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 煤矿矿用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工作。通过安全标志认证的产品将颁发安全标志证书,授权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准许生产经营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经过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 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生产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足够的技术力量。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和说明书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名称和说明书用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审查企业是否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和完善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持久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 (4)产品抽检。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产品抽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煤矿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检验工

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通过上述审查、评审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产品上按有关规定使用“MA”安全标识。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依产品种类不同而有区别,一般为2~4年。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必须提交延证或换证申请,安全标志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也不得购买和使用。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经技术审查和现场评审合格的技术文件、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如果生产条件或技术条件发生改变,必须报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经审查或重新审批,取得新的安全标志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 二、执行安全标识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 (1)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电器、防爆电机、综合保护装置和其他防爆电器。 (2)照明设备,包括安全帽灯、防警矿灯、防爆电具、矿灯短路保护装置等。 (3)爆破材料、发爆器,包括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等。 (4)通讯、信号装置,包括通信、信号装置。 (5)钻孔机具及附件,包括电动、液动、非金属与轻合金气动的钻、凿、锚机具。 (6)提升、运输设备,包括带式(刮板)输送机、提运设备。(7)动力机车,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架线机车、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等。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1.0目的 通过标识系统和原材料、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向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客户说明公司内外关于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产品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安全操作、消防及应急措施、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危险信息。 无论何时工作环境和标准发生变化,或处理新的化学品和危险品时,进行评审和更新相关信息及制定标识标签的措施。 保证从事特殊任务或处理危险品的新员工或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得到有关的指导并在工作中得到强化培训。 符合国内或国际关于标识标签的标准、法律法规。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锦泰实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及与客户之间的危险信息交流。 3.0职责 总经理:批准此程序,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负责人 评估进行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的需要,制定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计划,当标准和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负责更新MSDS及标识标签; 负责收集所需要的MSDS,控制其拷贝件发放至适宜的部门或岗位; 更新MSDS清单和标识标签清单; 保证公司的员工明白理解标识标签的内容。 采购物流部负责人 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原材料的MSDS,拷贝后送交EHS负责人; 负责采购回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销售部负责人

负责把公司产品的MSDS传递给顾客或销售代理; 负责将公司产品销售国内或出口时,装载产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当地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生产部负责人 负责保证公司在工程设计、库房储藏和生产活动中遵守和正确使用标识标签。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保管本科使用的MSDS文件,同时将每一岗位涉及的产品、中间产品、原料的MSDS发放至此岗位并培训下属,使岗位人员明确掌握和正确使用MSDS;负责要求本科室的员工按照MSDS里的建议操作和自我防护,保证本区域使用合适的标识标签。 程序 公司的危险交流体系 MSDS和标识标签(标识包括运输标识和工作现场安全标识、产品标签)是公司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两种工具。 负责人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通过查找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要求或集团公司和化工事业部标准,评估公司内需要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原材料和产品,并完成MSDS清单、标识标签清单。当公司购进新的危险化学品时,要随时更新,通知相关人员了解健康危险、工业卫生危险和危险品的信息;产品的MSDS,由企业的MSDS负责人审核批准。 关于危险品的总体信息 下面是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分类,按照联合国危险等级分类: 1类:爆炸品 2类:毒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类:可燃性和易燃性液体 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008/10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管理规定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目的 建立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称印字包装)管理规程,使其设计、订制、验收、贮存、发放、销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2.范围 说明书及印字包装的设计、验收、贮存、发放、使用、销毁 3.职责 物资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4.程序 4.1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设计与订制 1)产品说明书、印字包装统一由技术部提供内容、要求,通过包装材料设计会议审核,由技术部经理签字批准。 2)会议审核批准后试印,标准样本分发给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资部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3)标准样本和文字说明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标签说明书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内容一致。 4)物资部在订制说明书、包装时应与印制商签订合同,内容包括防止成品外流、模板的保存、废品的销毁及有关技术质量事项。 4.2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验收贮存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进厂,数量是否准确,库管员应认真查看外包装,检查品名、批号、规格、数量、供货单位,查看有否污染、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要查数封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执行。 2)初检合格后,作好待检标志,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管理部取样、检验。 3)质量管理部应对每批包装按质量标准检验内容、材质、印刷质量等,符合要求后签发检验合格报告单。 4)库管员凭质量管理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撤去原待检标识,更换合格标识。 5)包装必须按品种、批号、规格分类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在显著位置放标示牌。 6)每批新印说明书、印字包装必须留样存档并注明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刷数量,验收入库日期。 4.3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发放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按批包装指令专人领取,库管员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计数发放,并填写《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领取发放记录》,领发人均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矿区各矿井井下所有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 牌板管理,本着规范、实用、节俭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则, 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牌板的设置、吊挂一般规定 各种牌板按要求进行设置、吊挂,吊挂高度为巷道腰 高的1.5米处。 (一)、工程牌板的设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设在巷道入口处安全地段帮 上,并吊挂在横杆上。 2、各岗位点的工程牌板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 相邻牌板的吊挂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标识牌的设置 1、各岗位点的电话、灭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须吊挂在相应设施位置的巷道帮上,吊挂符合安全及人机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员发现。 2、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等牌板设置在靠近高压设备的入口或围栏上,有人工作牌临时设置在检修的开关上。 3、配电重地闲人莫入、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牌设置在机房、硐室入口处。 4、禁止车辆进入等综合警示牌,设在禁止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的边界处,使用必须到位。 5、规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标示牌如在同一位置设置时,应保持一个平面进行吊挂,不同规格的标识牌不得并排安装,相邻标志牌不得相互阻挡视线,多个相同的标志牌并行安装时,高度要一致,间距为零。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138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Safety Signage Signag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

四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EPC项目部 2011年12月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1 目的与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产品和材料的标识管理。 2 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的管理提出要求,以保证施工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能满足产品识别和追溯的要求,以及满足施工的要求。 2.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分承包商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管理。2.3在材料的接收、搬运、贮存和交付安装中,各岗位都应负责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保护。 2.4施工分承包商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材料及产品标识的保护和对标识的管理。 2.5试运行经理应在调试试运行、考核和验收(交付)的各个阶段,负责检查材料及产品。 3 管理规定 3.1 材料验收入库 3.1.1 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或按合同约定送货到我方施工现场时,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告之供货商我公司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可采用做标语牌的形式,悬挂于施工现场的进口醒目之处,以方便供货商阅知。 3.1.2 材料验收入库应按采购(订货)计划(合同)、材料入库验收单、发票、质量证明书等要求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1.3 材料的数量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可采取过磅、理论换算、量尺、量方、过目点数等方法进行。材料的验收数量与发票数量有差额时,如其差额在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按发票数量验收;其差额超出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应查对核实,做出处理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3.1.4 材料的质量验收按《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程序》规定办理。凡出现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仓库保管人员对该批材料应拒绝验收入库,并做好质量记录,如该批材料暂存放在仓库中的,仓库保管人员应分开存放,并标注“不合格品”。对验收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保管人员应及时通知材料主管领导和质量部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发通知单、评审、处置。 3.1.5 仓库保管人员在进行材料入库验收时,应凭采购人员的入库验收单、核对发票、合同、质量证明书、材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验明数量、质量后签字认可。 3.1.6 仓库保管人员应向采购人员索取相关验收资料,经核对无误后,作为材料入库、发放、使用的依据。 3.1.7 凡需要证实的质量状况的技术资料不齐全时,应由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索取,仓库保管人员应将该材料作为待验收货物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直至技术资料齐全后,补办正式验收手续。 3.1.8 未经仓库保管人员签字验证的材料入库单,财务不得办理材料报销或付款手续。 3.1.9 仓库保管人员应建立《材料收发存明细卡片》、《材料收发存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安全标识牌设置与使用原则管理办法

炼铁厂安全标识牌设置与使用原则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并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尽快作出反应,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炼铁厂所属各车间工段。 三、术语 1.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2.安全色: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4.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5.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6.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四、设置要求: 1.要求:无论厂区或车间内,所设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 全厂或全车间而积时,应多设几个标志牌。 2.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 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五、使用与维护要求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得小于75°角。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 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 工作要求 3.1 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保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2894—1996)的要求。 3.2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 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 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 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

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3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 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 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 公司安保部每季度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9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项目继续使用。 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可以和文字说明的补充标志同时使用。 3、安全标志的分类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统一规范公司标识牌管理办法资料

统一规范公司标识牌管理办法(草稿案)随着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管理部门及实验室格局均发生了变化,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体现崇尚品质的企业文化,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竞争实力,实现与国内卓越、国际领先实验室的接轨,需对公司各部门、各检测室标识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标识的管理,使标识牌标准化,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和标识牌制作及管理。 3.类别 3.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3.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 图形文字符号; 3.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3.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 文字符号; 3.5区域划分标识:对样品存放区、设备存放区、各通道的划分线; 3.6铭牌、区域标识牌:对办公区域、工作岗、设备等标识的标志 牌。 4.内容 4.1门牌:分为办公区与试验区,各办公室、检测室用房的门牌要

明确中、英文名称及安全责任人; 4.2实验室制度牌:实验室基本制度包括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工 作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检测室主任岗位职责、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参考:附件1-实验室制度牌) 4.3实验室业务展板:各检测室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更换宣传 展板,主要以走廊为主,介绍实验室的基本情况、成果及学科知识简介。内容主要以宣传为主,精选内容,宁缺毋滥。(参考:中心宣传手册) 4.4实验室逃生路线标识牌:由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各检测室 逃生路线图(注明安装位置)。 4.5标识牌:各检测室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警示标识牌。(详细 列表见5.标识牌列表) 5.标识牌列表 所:大厅、办公室、

设备标识牌管理规定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1)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缩略语 (1) 4职责 (1) 5术语和定义 (1) 6程序 (1) 7标识原则 (8) 8检查与考核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XXXXXX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管理标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设备标示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XX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2013年首次发布。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XXXXXXXXX公司设备标示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XX公司从事运行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3缩略语 XXXXXXXXXXX公司——公司 XXXXXXXXXXXX电站——电站 4职责 4.1安全生产技术部 4.1.1负责组织公司电站对设备命名、编号及安全警示标识工作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并对电站的现场标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有权对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和考核,有建议奖罚权。 4.2发电运行部 4.2.1生产技术部是设备命名、编号及安全警示标识管理的归口部门。 4.3维护部 4.3.1负责对全厂设备标示牌和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维护工作。 5术语和定义 5.1设备命名及编号:是将电站所有系统设备的主、辅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进行命名、编号,以便于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 5.2安全环境警示标识:对于在存在危险源或环境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生产、服务活动,需在有关区域、设施、设备上设置标识,以提醒现场人员注意潜在的安全风险或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防止事故的发生。 6程序 6.1设备标识牌的制作 6.1.1电站生产及附属设备名称标识应齐全、美观、规范。设备名称标识采用双重命名,名称标牌参照下表制作,如设备尺寸特殊不便于按下表安装标牌时,可参照下表1中其他尺寸进行制作。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前,材料标识必须齐全。发料后及时登记台账,材料去向明确。 2)切割后发料的材料,要保留带有原始标识的部分,先进行标识移植,然后切割。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附则5章41条,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予以废止。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希望对你有帮助。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

公司标识牌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厂区、车间、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各类标示,使各类标示处于良好状态并充分发挥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及保障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厂区、车间和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 三、职责 1、企业管理部负责联系标识牌的制作、核对和取回,确保标识的合理使用。 2、ISO办确认标识制作标准,监督标识的现场保管情况。 3、安环部负责对安全环保类标识的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办负责标识牌申请制作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 1、标识牌的申请制作 国标类安全警示牌(PVC材质)统一采取采购申请,对外制作的标示牌严格按《申请制

作作业指导书》要求申请制作,能够采用自制的统一用A3以下纸张打印过塑张贴。 2、标识牌的管理 1)标示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示。标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现场安全标示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3)现场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更换场地时,须报ISO办备案后进行更换。 4)市场上购买或视野制作到厂的标识标牌由ISO办和企管部现场确认后录入金蝶K3系统形成区域物品管控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保管与维护,市场部采购或视野制作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6个月,公司自行制作过塑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1个月,各部门标识标牌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等情况按照本条处罚规定执行。 6)各部门区域物品现有的标识标牌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凭借标识标牌申请表进行申请,ISO办对现有标识牌规定使用期限进行核实后进行依旧换新,ISO办做好各类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的归口管理并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由ISO办负责人确认不能利用的,可按《固体固废物作业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新购买或制作的标识牌按照《标示牌制作指导书》流程执行。 7)在“6S”检查时应对现场的标示牌进行确认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 符合要求时,应通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3、处罚规定 对所有检查发现标识标牌出现污损、丢失等情况,按原价的130%赔偿并予以50元/处的罚款。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 ——《申请制作标示牌作业指导书》 MR/ZX-553/02-ISO ——《公司标识标准手册》 七、相关记录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MR/ZX-553/02-02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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