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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备课讲稿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

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

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时终止。

3.2 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后

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后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分享期为年。

3.4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补贴政策调整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届时双方应另行协商调整

具体合作方式。

第4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4.4 甲方在乙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应协助乙方进行相关后续验收工作(消防、电网部门等)。

第5条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电网公司安装在单元光伏电站出口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电能计量表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电网公司进行定期校验;

5.2 效益分享期内,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额上网,乙方发电优先供给甲方使用,电价按照当地同期电网公司供给电价的进行计算;全部上网部分由乙方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5.2.1 每月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抄录确认表计的电量记录,并按照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2.2 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

金额,并向甲方出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税务部门相关法律政策文件为准)。

5.2.3 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和全额发票之后的10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如迟交

电费的违约金为迟缴金额的0.1%/天计算,最高不超过当月支付电费的5%;

5.2.4 本项目建成后,在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时需借用甲方电表进行计量,甲方需协助电力公

司和乙方进行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计量。相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发电补贴和上网电量的收入由电力公司与乙方结算,并将补贴收入打至乙方账户。

5.2.5 本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到期后,本项目所建电站无偿转给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

电力公司,进行相关用电适宜变更后,甲方方可继续使用)。如甲乙双方在项目中产生经济纠纷,双方自行解决,与电力公司无关。

5.2.6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

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5.2.7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如下:

第6条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6.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或电子版图纸至少提供壹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

6.3 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甲方

为乙方在申鑫石材城项目附近区域提供独立办公地点,(使用时间以项目筹备期开始至项

目并网后一个月结束,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施工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人

员的住宿场地和一定面积的仓储场地,项目期内的施工用水、用电和项目试运条件等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按照相关设计方案与批复文件建设项目,如申鑫内部配电室可利用面积不足导致的光

伏电站相关逆变器、升压器等设备设施需单独占地时,甲方应就相关用地使用进行协调并

无偿提供使用(具体面积按实际项目情况为准)。

6.5 施工和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全部人员和车辆在厂内免费的进出及正常活动。

6.6 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6.7 每月按被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

6.8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6.9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

的设施和设备。

6.10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的安全

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1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2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

6.13 甲方收到供电部门的停电通知或甲方变压器、生产车间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甲方应及

时通知乙方。

6.14 甲方承诺对所有房屋屋面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甲方截止本协议签署时以及将来发生

的任何抵押、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到乙方电站的运营和资产安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屋面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乙方使用房屋屋面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搬迁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6.15 如乙方因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需要对房屋屋面实施布线、架设设备等行为的,甲方应提

供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方便,并应配合乙方提供走线路由等,且不得另行收取费用。甲方应提供乙方安装逆变器、配电设备及监控设备合适的位置以及空间。

6.16 甲方应保证交给乙方施工前房屋屋面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尤其是防水、防漏

等,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限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房屋屋面进行定期安全检车以及维护。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保护设置在房屋屋面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如房屋屋面出现自然和正常使用引起的损坏,由乙方维护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17 为保障电力安全,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

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光伏发电设备正常运行,乙方有意拖延解决问题时除外。

第7条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7.2 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

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

以及维护管理。

7.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4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了解设施的基本原理和操

作,便于以后日常使用维护。

7.5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

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8 电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7.9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10 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修复,所

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11 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的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

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以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的危害。

7.12 在项目竣工后,确保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是

否合格。

7.13 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保

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7.14 乙方对房屋屋面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置。乙方若需对原建筑、结构或安装进行更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以及甲方同意,若有改变原建筑及结构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应恢复原样。

7.15 电站须按照国家规定安装计量电表,乙方配电箱安装在甲乙双方商定的位置。

7.16 在电站施工以及运行期间,电站所占用屋面的维修、维护及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对屋面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维护,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7.17 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7.18 乙方在布设屋面设备、设施时原屋面采光应保留。

第8条安全施工

8.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以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8.2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8.3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

8.4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8.5 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8.6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9条项目的更改

9.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实施修改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

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威化程序和方

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电站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双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10条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

10.1 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协议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

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10.2 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

保期等。

10.3 合作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乙方所有的项目资产。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人转让项目资产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该受让项目的第三人承继。

10.4 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洗衣的提前接触而转移。

10.5 在合作期限内,如因政府原因,导致甲方屋顶所处地块使用功能的变更等不属于甲方自行变更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由此导致甲方厂房需拆迁的,乙方有权参与其拆迁补偿的谈判,就乙方在其谈判中所争取到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项目电站获得的补偿)。拆迁时,乙方应自行拆走光伏发电设备和材料,并可依照本合同约定模式在甲方新建建筑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累计超过90天,未支付该应付款

项的,乙方还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1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

求赔偿。

11.3 如果乙方违反第7节的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且无论在项目建设期

间或运营期间,均确保不得对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否则,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甲方违反第6节的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1.4 因甲方原因损坏本项目发电设施,甲方应予以赔偿。

11.5 如电站运行未满25年需要拆除,如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于甲方原因,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寻找、落实新的适宜屋顶资源,否则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如因政府政策等因素本协议项下建筑要拆迁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享有与电站相关之拆迁补偿。

第12条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时间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等;

(b)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征收、强拆、要求、指示或禁运等。

12.2 如果乙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

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受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2.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影响。在不可抗力

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

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第13条协议解除

13.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3.2 本协议可依照11.3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3.3 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或者部分解除本协议:

(a)一方(包括甲方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b)甲方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被第三方收购,第三方要求拆除相关建筑物的项目资产且给予乙方充分补偿。

13.4 本协议解除或者部分解除后,相关的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

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处置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索取补偿。

13.5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

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13.6 若乙方不能按2.5条合作模式的供电方案审批完,则此协议自行失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协议并寻找新的合作伙伴。

13.7 若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不能将本合同所述项目占用屋顶的房屋产权证明提供给

乙方,则此合同自行失效。

第14条损害和赔偿

14.1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

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员工、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员工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者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4.2 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第15条争议的解决

15.1 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2 如不能协商解决,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6条保密条款

16.1 本协议中,披露秘密的一方被称为“披露方”同时,受到秘密的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

本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任何参加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的相关项目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16.2 除非为了履行被协议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的任何商务的、技术的、操

作的、工艺过程的、贸易秘密及市场的信息、销售和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他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的资料信息(即“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受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的协议履行期内或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16.3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在网络或任何其他媒体披露有关双方合作协议的任何内容或其存在,或利用本合同或双方合作关系做任何广告宣传,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

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第17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2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双方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7.3 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

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7.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共同签约日期:年月日

能源管理合同(屋顶光伏电站)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二零一六年六月 第一部分总则 (3) 1. 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3) 2. 投资与收益 (3) 贞脚.

3. 项目实施 (4) 4. ......................................................................................................................................................... 项目脸收. (4) 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回收及项目融资担保 (4) 5. 节能收益的确定 (4) 6. 节能收益的回收 (4) 7. 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融资及担保 (4)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5) 8. 节能项目执行期双方权利义务 (5) 9. 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5) 第四部分节能技改系统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6) 10. 节能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6) 11. 节能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6) 12.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6) 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7) 13. 乙方的服务标准 (7)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7) 14. 甲乙双方的违约贵任 (7) 15. 其它违约责任 (8) 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8) 16. 不可抗力 (8) 17. 争议的解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它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页脚.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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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公司 与 XXX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 第二条协议场地的提供 (2) 第三条电站的建设 (3) 第四条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4) 第五条协议场地的维护和使用 (5) 第六条电能计量 (7) 第七条电费结算 (8)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 第十条不可抗力 (11)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方拟利用乙方水池、屋顶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 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乙方作为上述场地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甲方使用。 1.2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乙 方生产使用,甲方按照乙方当月使用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电价与乙方结 算;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篇一: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1 甲方: 乙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为充分开发利用区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利用自身在本区域的优势,引进(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适合地面电站建设的场地)。 (四)项目占地: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个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的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3.甲方协调其他土地拥有者,以有偿租赁、征租结合的方式将项目用地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保障乙方项目所用土地的整体合规性。 4.甲方对乙方上报提交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协助乙方将该项目列为市招商引资光伏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关于光伏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及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6.甲方协助乙方实现项目地通水、通电、通路。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必须的当地气象、地质、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 7.甲方承诺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融资和申报政策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资金,负责所有

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能单位):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章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章项目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共期、每期个月),自始,至 止。 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工作日,自始,至 止。

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年(共期、每期个月)。 第3章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章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乙方应当依照第2章第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章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双方已测试确定,结合估算的平均电费,双方确认每月节约电费人民币元。 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乙方每期分享金额如下:人民币元/期 3.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节第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第一期:甲方在将第一期的款项: 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b)第二期:甲方从第二期开始,在每期首月日前将当期相应的款项人民币元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银行工作日。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第5章甲方的义务 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方协议)

________1MW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为房屋屋顶的实际所有权人,甲方为该屋顶的管理人及实际使用人。针对甲丙双方前期签订的租赁管理协议,甲方有权在租赁管理期限内将所租赁管理使用的屋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允许乙方在该屋顶建造光伏电站并分享节能效益。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的上述行为及乙方建造电站行为。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则” (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各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永旺梦乐城天津中北1MW分布式并网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甲方屋顶现使用性质为屋面停车场,甲方以向乙方 租赁提供屋顶的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乙方承诺本项目在不改变屋面停车场使用用途、车辆车道位置等条件下进行; 1.4合作概述: 1.4.1甲乙方确定并经丙方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18 年内无偿使用甲方 建筑物屋顶建设永旺梦乐城天津中北1MW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18年期满后,无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租该建筑物包括屋顶,丙方承诺确保乙方继续无偿使用该屋顶满7年;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电 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 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丙方均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 成节能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以及因修建电 站对甲方现有设施改造造成的费用();负责合同期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NO: 甲方:XX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补偿乙方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至收购之日止每年(大写)元的 款项,并在甲方收购后以租或分红形式每年支付(大写)元给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能源管理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能源管理合同(标准版)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能源管理合同(标准版)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甲方:上海丰-越*业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丰-越智能节电器进行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期生产的下列丰-越智能节电器出租给乙

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调试。作为回报,乙方将节电器前期运行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年内甲方%,乙方%。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 甲方在安装节电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照明回路中安装到位。 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 其中:Q前=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Q后=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美橙电力 二〇一五年二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SPI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 则”(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以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屋顶的方式分 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合作概述: 1.4.1双方确定并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25年内免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 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并向甲方供应电站所发全部电力;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 电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 点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合同期 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2)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7)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8)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0)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XX市XX区XX大道 法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XX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4.3 条约定。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节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 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可采用以下两种合作方式: ①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元/平方×实际租赁面积,每年一结算。 ②乙方以优惠电价供给甲方用电(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本项目采用第种合作方式。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2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建设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屋顶(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甲方支付用电电费且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 2.3.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 2.4 项目实施目标 2.4.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之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 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总建设周期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始至2017年12 月止。 3.3 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在项目建成且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工程部门进行复核确认,乙方提交之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自动同意,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备课讲稿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 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 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 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能源管理合同书

XXXXXXXXX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1、总则 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X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XXXXXXXXX项目供冷供热服务一事,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合作模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出资建设天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并由分布式能源站为甲方开发的“XXXXXXXXX”项目提供冷热暖配套设施及相应的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如下:2.1乙方投资建设的内容包括:整套分布式能源站、冷热源机房、户外输送管网,及其相关设备设施。 2.2乙方负责的运营服务主要包括:根据双方的约定,在供能季节内保质保量地为XXXXXXXXX提供夏季供冷、冬季供暖、四季生活热水,并负责对末端以外的整个系统维护保养;按照约定的价格向各能源用户收取相应的费用。 3、投资和维护保养分界点: 3.1投资分界:华南城各单体建筑墙外阀门井以外的管网、设备和相关设施皆由乙方投资建设,以内(含阀门井)的楼内管网、末端设备等相关设施由甲方投资建设。 3.2维护保养分界:乙方投资的管网、设备和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为乙方负责;甲方投资的管网、末端设备等相关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将此部分设施委托乙方维护保养,则双方另外签订《委托协议》。

3.2资产所有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甲乙双方对自己所投资的全部设备设施各自拥有资产所有权。 4、特许专营权: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XXXXXXXXX的供冷供热供暖服务只有乙方独家负责,未经乙方允许或授权,甲方不得引进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参与该项服务事业,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保质保量地供应XXXXXXXXX冷热暖服务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项目的服务管理质量和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义务,甲方应允许乙方嫁接专业领域的社会资源,实现更加有效经济的供能服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签约并入场经营的商户和有关单位必须全部使用乙方提供的能源供应服务,不得允许经营商户或有关单位自行购买或安装任何形式的空调机组系统。并在商户入驻前一并签订冷热暖能源供应合同。 5、合同有效期及延续服务约定: 5.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即从双方签字盖章始供能源之日起,到20年后的同一天结束止。 5.2如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任何一方仍然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则由意向一方提前两年书 面提出邀约,并协商下一个合作期的有关约定。 6、供冷供热的计量方法和能源价格: 6.1计量方法:按建筑面积计量,即按已投入商业运营的各单体建筑有供能设计的建筑面积之和为收费计量面积,每年按照每平米缴纳一定数量的空调费用给乙方。 6.2甲、乙双方约定,在现行能源生产成本基础上,乙方每年向用户收取的能源费价格按照下表——《XXXXXXXXX各种业态冷空调价格标准表》执行:

某某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框架协议-2017

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 湖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 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七年三月 甲方: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工业园2栋4层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专门投资光伏电站、分布式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投资开发光伏电站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并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建设场地及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3、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合作,在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园区和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后,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优惠价格提供光伏电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项目”: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屋顶及空地资源投资开发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项目场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包括乙方自有的或和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工业园区、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 1.3“项目公司”:指甲方独资注册成立的项目投资主体,专门投资于本协议项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的公司。 1.4 “项目场地管理单位”:指乙方或由乙方控制的,对某一项目场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由乙方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1.5 并网发电:本协议中称“并网发电”均指本项目发电机组发电并接入当地电网,且通过电力公司并网验收。 1.6 “屋顶租赁合同”:指甲方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租用其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屋顶或空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租赁合同。 1.7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指由甲方项目公司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关于项目公司以优惠电价出售光伏电力给项目场地管理单位使用的合同。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

YOUR LOGO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公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一)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即用户)与节能服务 公司之间签订。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款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政府“十一五”以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的具体目标。但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他们从道理和心愿上都十分愿意尽早实现节能减排,改善消除环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 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双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付乙方应付款飞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 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

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之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的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乙方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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