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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品种审批表

首营品种审批表

xx-QR-PD01-02

首营品种审批表

注: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委托书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样品、价格批文等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目录及审核资质注意事项2020年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目录 及审核资质注意事项?2020年 版本一药品经营公司供货 一、企业资质:(所有资质必须加盖公章原印章,彩印章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新法执行后成立的企业无需索取)、 4、开户许可证、 5、企业印章印模备案(全部鲜章复印章无效)、 6、随货通行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出库章和公章,无原件无效)、 7、税票复印件、 8、条款全面的质保协议(对方公章盖在甲方或乙方相应处,签订日期是必须是实际发生业务日期至年末,不能签订在1月1日)、 9、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标注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委托药品范围、地域、有效期限,有法人签章和公章)、10、销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上岗证复印件(上岗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是公司出具的培训合格证、1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或企业公示)、12、合格供货方档案表、13、质量体系调查表、14、开票信息、15、购销合同模板(后期签订的合同必须与模板一致) 二、品种资质: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包头地区加上质量标准和省检验报告(尽量索取与生产厂家一样的全套资质); 三、进口药品需提供: (i)A、《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B、《进口药品注册批件》;C、《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己抽取”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2)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提供

口岸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例如《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 制品检验报告书》 药品…生产厂家供货 一、企业资质:(盖公章原印章,彩印章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新法执行后成立的企业无需索取)、 4、开户许可证、 5、企业印章印模备案(全部鲜章复印章无效)、 6、随货通行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出库章和公章,无原件无效)、 7、税票复印件、 8、条款全面的质保协议(对方公章盖在甲方或乙方相应处,签订日期必须是实际发生业务日期至年末,不能签订在1月1日)、 9、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标注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委托药品范围、地域、有效期限,有法人签章和公章)、10、销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上岗证复印件(上岗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是公司出具的培训合格证、1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或企业公示)、12、合格供货方档案表、13、质量体系调查表、14、开票信息、15、购销合同模板(后期签订的合同必须与模板一致) 二、品种资质:(盖公章原印章,彩印章无效) 1、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 2、补充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变更生产厂商名称、增加或改变规格、修改包装说明书等)、 3、法定质量标准、 4、省检合格报告单、 5、该品种的省物价批文(或厂家自主定价的文件、发改委价格文件)、 6、样盒、说明书、标签复印件、 7、样盒、说明书、标签原件(盖章)、 医疗器械…经营公司供货 公司资质:(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药品首营资料汇总

药品首营资料汇总 一、药品生产企业 二、药品经营企业 三、保健品生产企业 四、保健品经营企业 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Ⅱ类、Ⅲ类) 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八、首营品种审批表

一、药品生产企业 (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 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

管部印章) ★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 (一)、国产品种 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进口药品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三)、保健食品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有所食品、化妆品的经营范围。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最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

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 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1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X X X X 有限公司 1.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质量,把好体外诊断试剂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和《GSP》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审核首营企业资格是否合法性; 2.1“首营企业”指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产品供需关系的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经营企业。 2.2审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证照所载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及注册地址是否相符,如有变更,应核查其变更证明文件。 2.3审核生产(经营)范围是否超过批准的范围,经营方式是否按批准的方式进行; 2.4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内容包括:

3.1检验是否有GMP/GSP证书; 3.2.书面调查或实地考查供货方的质量保证体系; 3.3.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质量信息,来判断供方质量信誉。 4.业务部应提供审核所需的材料和审批表,经质管部审核,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5.审批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5.1“首营品种”指本公司向某一生产企业首次购进产品,包括产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5.2购进首营品种时,业务部人员必须负责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GSP证号、药品注册证及产品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体外诊断试剂检验报告书,供货方法人代表委托书和供货方业务人员身份证。 6.业务部人员备齐相关资料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业务部经理审批后报送质管部审核,转财务部门作物价备案,最后送达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准购进。 7.业务部在未接到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之前,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将新品种安排召开推广会或购进、销售。 8.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9.质量管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 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 (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六)首营品种审批表; 销售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合法。购货单位档案应含以下资料;(注意:所有资料必须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客户:(一)购货单位为医疗机构的,需收集如下资料: 1.营利性: 1.1《营业执照》;

药品首营资料明细

药品首营资料清单(盖供应商原印章。同一公司各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或生产范围及公司地址均需一致。) 一首营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如下: □首营企业审批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合格供方档案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质量保证协议(我司提供格式,请用一页纸正反面打印并盖公章,如分两页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GSP或GMP证书(与合作药品剂型相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 □法人代表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员的购销员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相关印章印模(需彩色)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二非直供生产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应盖有生产企业公章(可为复印件)再加盖供应商公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GMP证书(与合作药品剂型相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条形码证书(应与商品实物上标示的条形码前7位或8位数一致) □请提供产品包装上所使用的商标的注册证。(注意注册人是否与使用商标的企业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提供注册人授权使用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三首营药品资料如下:【应盖有生产企业公章(可为复印件)再加盖供应商公章】 □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由我司提供格式) □药品质量档案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生产批准文件(过期的需提供再注册批件) 如有厂址变更或延长效期等,需提供相应的补充申请批件. □质量标准(试行的需提供转正证明)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1)定义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 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 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 (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 —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 ① 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 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索取资料

首营企业索取资料目录(2013版GSP要求) 1、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年检) 3、GSP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年检)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6、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但不止包含以下内容): ①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②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④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⑤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⑥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⑦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应是**年**月**日--**年**月**日) 7、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8、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 10、销售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11、质量体系调查表 12、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到货票、单要求: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发票右下角备注栏要注明“出库单单据号”。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3、开票资料(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4、同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书,加盖质量管理部印章 15、购销合同,

系统权限审核记录表

甘肃庆城县百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审核记录表编号:QBYY—GSP—JL—048 2014年08月03日 系统权限内容姓名职务岗位 首营审批、不合格审批、报损及 销毁审核马艳萍总经理企业负责人 审批流制定、修改申请审核及修 改,首营及不合格审批、疑问药 品审批、红冲单据、权限核对及 分配、药品资料完善等 王海峰副经理质量负责人 修改申请审核,首营及不合格审 批、疑问药品审批、红冲单据、 拒收单的审批等 张永平质管部长质量机构负责人 首营及不合格审批、疑问药品审 批开金洋质管部质管员 采购验收及销售退货验收,拒收 单的审核、扫描电子监管码雷香仓储部验收员 定期养护药品、近效期药品的申 请停止销售单填写,养护中不合 格药品锁定及不合格药品移库等 张志和仓储部养护员 软件安装、网络维护、硬件维护、 打印格式设置、数据查询等王曦晨质管部信息员 销售出库复核及采购退货复核、 扫码出库等章红梅仓储部复核员 采购订单的最终审核、到货收货、 销售退货收货、入库确认,出库确认等雷济春仓储部部长 保管员、收货员兼 发货 采购订单的最终审核、到货收货、 销售退货收货、入库确认,出库确认等王早霞仓储部部长 保管员、收货员兼 发货 采购计划审核,采购订单审核、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采 购退货申请 刘银柱采购部采购员 采购计划录入、首营企业、首营 品种的录入张国桢办公室主任兼录制采购计划

编号:QBYY—GSP—JL—048 2014年08月03日 系统权限内容姓名职务岗位 首营客户资质的录入及核对、销 售开单、销售退货申请李小飞销售部长销售员销售开单、销售退货申请张鑫销售部销售员无权限刘银柱司机司机收款及付款、发票的管理等屈延庆财务部长会计 参加分配人员: 审核人:日期:

首营药品和首营企业的审核制度

首营药品和首营企业的审核制度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 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采购部、财务部、质量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2 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5.2.1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有供货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2.2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2.3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3 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4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业务部门按照本企业《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部审核和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审核工作应有记录。 5.5 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5.6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5.7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5.7.1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5.7.2 进口药品除需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外,还需提供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2. 进口检验报告书或已抽样的《药品进口通关单》;5.7.3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5.7.4 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5.8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5.9 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企业质量部审核和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5.10 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5.11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批号的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12 对首营品种,业务部门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发展趋势,收集用户评价意见,做好相关记录;质量部应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非药品类

申报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非药品类 非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品。 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最终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一、医疗器械(不包括已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配件): 1. 国产医疗器械: 1.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当地药监部门备案文件); 1.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1.3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备案登记表; 1.4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4.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1.4.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1.4.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1.5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1.5.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各供货企业的各级商业委托书; 1.5.2 最终供货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请提供当地药监部门备案文件)、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2. 进口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器械注册产品注册登记表,另需提供1.4、1.5项下资料。 二、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范围包含所报品种); 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4. 说明书、包装原件或复印件; 5.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5.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5.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6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6.1 生产企业对供货企业的经销委托书; 6.2 供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三、食品: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范围包含所报品种); 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 说明书、包装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4.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4.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4.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5.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5.1 生产企业对供货企业的经销委托书; 5.2 供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四、消毒用品、化妆品及日用品: 1.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2. 消毒用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备案凭证;

首营企业审批表-药品

临沂市康尔悦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首营企业审批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经营企业□生产企业□药品供应商□非药品供应商□ 许可证企业名称许可证号 生产(经营) 范围 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有效期至年月日 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注册号 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生产(经营) 范围 发证机关有效期至年月日 GMP或GSP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GMP\GSP认证 范围 企业联系电话销售代表销售代表电话 采从企业提供的初审资料可以确认,该企业为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购与供该企业建立业务关系,购进药品。 部 意 见负责人:年月日质 管经审核,可以确认该企业为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意与该企业建部立业务系关系。 意 见质量管理部门:年月日审同意作为合格供货方。 批 意 见业务副总经理:年月日

首营品种审批表 填报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年月日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剂型 规格 单位注册商标 批准文号储存条件 正常出厂价购进实价批发价零售价 生产企业法定 代表人 企业 电话 企业地址邮编GMP证书号 认证时间有效期 至 生产许 可证号 营业 执照号 许可生产经营 范围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对法人委托书的审核结果委托有效期限 产品性能、质量、用途、疗效等 情况:详见产品说明书、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业务部门申请理由初审该品种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品种,根据市场调查,申请购进该品种。 签字: 年月日 质管部门意见经审核,可以确定该品种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品种,同意购进。 签字: 年月日 经理审批意见同意进货。 签字:年月日 此表作为对供货的首次经营品种的供货资格进行审查时用。附件有: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3、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5、Gsp证书;6、产品合格证明;7、产品质量标准;8、检验报告书;9、质量保证协议;10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和实样;11价格批文;批准文件;GMP证书及临床总结报告等资料。以上资料除不能提供原件外,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红色印章

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

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AHYY-QP-009-2014) 一、目的:建立首营品种审批的工作操作规程,规范首营品种购进工作,保证购进药品 质量。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本操作规程规定了首营品种审批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 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本公司首次购进的药品审核工作。 四、职责:公司业务副总、采购部、质管部、财务部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五、术语:首营品种: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 六、内容: 1、药品采购人员采购首营品种时,应履行以下操作规程和要求: (1)、向供货单位索取下列各项资料并进行验证。 A、加盖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GMP(GSP)》及药品生产批件及附件(包括药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复印件。 B、药品包装(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张或符合《局24号令》包装备案证明及 药品包装(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复印件。 C、该品种生产车间(或企业)如通过GMP认证,则需索取加盖有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 GMP证书复印件。 D、国家的药品价格批文复印件或省级物价部门的登记证明资料。 (2)、采购员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登记《首次经营品种登记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等电子信息,采购部经理签署意见后附上述资料,经业务部门主管、质管部签署意见后,由质量副总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购进药品。 (3)、有关部门如对资料有其它要求的,由药品购进人员负责向厂家索取,资料完备后再送相应部门审批。 2质管部审查程序和要求:(1)、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2)、验证资料的真实性。 (3)、审查资料的合法性: A、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B、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24号令) 要求。 C、药品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为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质量信誉,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 首营企业的概念:采购药品时与我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的审核,包括生产、经营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工作由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库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药学部主任审核,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做为合格供货方。 3. 首营企业审核应提供的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国家规定必须通过GMP认证的车间(品种、剂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方公章。 4. 除审核有关材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 首营品种的概念:我院首次向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等。 2. 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的药品方可进行首营品种的审核。审核工作由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经药库负责人核对,科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3. 首营品种审核,厂方应提供以下材料:该品种的生产批文、该品种所适用的法定质量标准、该品种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书、该品种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样本、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文或山东省物价局的价格登记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企业公章或质量检验机构的原印章。 三.审核材料的备案与保管 1. 要求备案的审核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有效。 2. 对审核材料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建档备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 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质量管理,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首营企业合法资格、质量信誉和首营品种合法性、质量可靠性的审核工作。 3.定义: 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职责: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供应厂商的选择和评价。 质量管理部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 公司主管经理负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 5.工作内容: 首营企业的审核 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信誉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质量保证协议书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②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③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药品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采购部门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质量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报公司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进。首营企业审核的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资料档案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首营品种的审核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药品应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生产批准文件、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若有商品名称则要提供同意其使用该名称的批件、商标注册证批件、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②生物制品应审核加盖供货单位质检机构原印章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对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所购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③进口药品应审核加盖有供货经营单位质检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审核加盖供货经营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医疗器械进入本企业,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制定。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及首次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购的医疗器械的资质审核。 4.责任人 采购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并经财务部、质量副总经理、业务经理审核通过。 5.内容 5.1首营企业是指采购医疗器械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企业。 5.2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首次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购的医疗器械。 5.3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 5.3.1采购员负责收集齐全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 5.3.2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真实性和资料合法的核实 5.3.2.1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要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法人委托授权书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5.3.2.2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电话联系,对销售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委托书上予以记录。 5.3.3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以资料审核为主,通过查看对方提供的资料及与供货单位人员的沟通、查看药监网站等,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对首营企业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其实力的,要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结果记录在案,报主管领导签批。 5.3.4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医疗器械。 5.4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在资料齐全后,在2天内完成审批。 5.5《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医疗器械审批表》及有关资料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归档,建立供货单位、医疗器械质量档案。 5.6收集的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及开户许可证复印后供采购、仓储、财务部门查验。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 一、药品生产企业 (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 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管部印章) ★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 (一)、国产品种 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进口药品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三)、保健食品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有所食品、化妆品的经营范围。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1)定义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 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 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 ① 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 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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