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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2010-05-14


[摘要]航运金融服务作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纽带,其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上海的航运服务和金融服务占据国内优势地位,但与国际知名的航运金融中心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该文对上海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作了一些探索研究,提出了可行对策与建议。

(中经评论·北京)航运金融服务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纽带,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上,航运金融服务包括船舶融资、海上保险、资金结算及航运衍生品四个方面。

一、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必要性

(一)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是我国当前的形势所需

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将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同时,还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明确要求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整合,航运金融服务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一个成熟的国际航运中心离不开航运金融服务业的支撑,全球公认的伦敦、香港、新加坡、阿姆斯特丹、汉堡等国际航运中心城市都有发达的航运金融服务业。

(二)航运金融服务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纽带

一方面,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需要金融业提供融资、租赁、保险、国际结算等金融服务,能为金融中心源源不断地提供业务来源,加速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巨大推动力;另一方面,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能够形成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为航运中心的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产品,使航运金融服务发展得更为全面,进而促进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以国际经验来看,航运金融服务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使二者的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综观伦敦、香港、阿姆斯特丹、新加坡等港口城市,其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形成与航运金融的发展密不可分。例如,伦敦在航运金融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国际航运信息中心、航运融资及海上保险中心,拥有世界上最重要的航运交易所,是世界领先的国际海事法律服务中心,这些优势确保了它公认的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航运金融发展水平的滞后将制约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随着

时代的变迁,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也不断升级:第一代航运中心的功能主要是航运中转和货物集散:第二代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是货物集散和加工增值;第三代国际航运中心除了货物集散功能外,还具有综合资源配置功能。伦敦作为知名的国际航运中心,已经成功转型,其发展重心从基本的航运服务转向综合的资源配置,凭借世界顶级的航运交易和金融服务,在经济效力和影响力方面都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在航运金融服务方面,上海与伦敦等国际公认的航运中心城市相比,差距颇大。据统计,全球每年与航运相关的金融交易规模高达数千亿美元,其中船舶贷款规模约3000亿美元、船舶租赁交易规模约700亿美元、航运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约1 50亿美元、航运运费衍生品市场规模约1 500亿美元、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250亿美元。但是,上海在这些领域涉足甚少,占全球航运金融服务市场的份额不足1%。目前,日本、韩国等国都在加快航运金融的发展,积极争夺亚洲地区关键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如果上海仍然将货物数量作为追求的主要目标而忽略航运金融的发展,那么上海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最终失去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契机。

二、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可行性

(一)上海航运具有国内、国际优势

早在1 996年,上海就提出了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经过1 3年的努力,上海在腹地型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方面已具雏形。从国内看,上海的优势表现在:一是上海港位于“黄金水道”和“黄金海岸”交汇点,地理和自然条件十分优越,腹地经济发达,集疏渠道畅通,二是上海的海洋产业优势明显,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例如全国海洋船舶总产值的四分之一来自上海,上海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约占全国相应产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上海年造船量超过40万载重吨,占全国造船总量的二分之一:三是上海港的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居于世界的第一位和第二位,2008年达到了5.8亿吨和2800万标箱。另外,目前世界航运的运输业务重心已由欧洲转至亚洲,那么,包括航运金融服务在内的世界航运服务业的发展重心也必将转至亚洲。2008年世界十大集装箱港运输中,亚洲占了9个,而中国就占了6个。随着重心趋势的转移,亚洲需要一个能为船东及船舶管理者提供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的航运中心,这就成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一大契机。

(二)上海金融服务占据国内优势地位

上海是我国金融中心,金融市场要素齐全,金融机构数量多、种类齐,金融服务综合水平较

高。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上海经济发展最好最快的三十年,也是上海金融业发展最为迅速的三十年,上海金融业在市场主体、业务规模、市场体系建设、金融创新、监管效率等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已基本确立了以市场中心功能为主要特征的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并具备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期间,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了以资本、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黄金、产权交易、再保险市场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运营中心、资金交易中心、票据中心、离岸业务中心、授信评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后援中心、研发中心等纷纷汇聚上海。

(三)市场对航运金融服务的现实需求巨大

近年来,世界各地区的经济和金融机构几乎都遭受了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众多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的实力大为减弱,国际航运业和航运金融服务步入低谷: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和金融机构呈现出“一枝独秀”的态势。2009年,我国出台了两个与航运业相关的产业振兴规划--《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积极鼓励支持航运业的发展。于是,许多国际大型优质航运企业将目光聚焦中资金融机构,增加了对其金融服务的潜在需求,为中资金融机构进入航运金融服务领域并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良好机遇。

三、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上海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一)相关政策法规不全,削弱了上海航运金融服务的竞争力

目前国际上几大航运金融中心都无一例外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予高度自由、监管完善的法制环境。相比之下,我国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不够,缺乏竞争力。从政策上看,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和银行贷款业务缺少政策支持。融资租赁是船舶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融资租赁公司或者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给予优惠,而且国家财政对租赁业的支持力度也较小。同时,我国对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使得上海在发展船舶贷款业务方面缺乏国际竞争力。从法律法规上看,我国航运保险法规还不完善,有待进一步优化。在实体法方面,有关航运保险业务的条款仅仅是海商法中的一部分,其余条款只能从其他保险条款中沿用;在程序法方面,虽然出台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但是仍然留下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同国际接轨方面,我国的保险条款与国际通用的条款常有

出入,解释的法律效力也令人质疑。

(二)机构建设发展缓慢,国际竞争力较弱

一是金融机构相对落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通常在各大主要港口都设有分支机构,可以便利地为航运公司提供服务,相比之下,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网络少,资源配置能力较差,国际知名度不高。而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并且业务遍布全球,所以航运企业是国际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的重要客户,航运企业也以成本最优、服务质量最好作为选择金融机构的条件。由于上海的金融机构知名度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与国际著名的金融机构相差甚大,许多企业倾向选择国外的金融机构,融资活动外移现象严重。二是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航运金融人才不足。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离不开中介服务机构的配合,但是上海相关的中介机构仍处于起步阶段,有的还是空白。目前上海亟待发展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估机构、海事法律服务机构、船检机构和诉讼仲裁机构。同样,航运金融服务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作为航运金融服务人才,必须同时精通航运、金融、法律等多个专业,不仅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还必须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目前,上海从事航运金融服务业务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航运金融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国际航运价格衍生品匮乏,不利于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国际航运价格衍生品主要有三种产品结构,即航运指数期货、运费远期/期货合约和运费期权。受到开发新产品的意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上海在航运价格衍生品方面还是空白.缺乏规避和防范航运价格波动风险的工具,阻碍了上海形成国际航运定价中心,成为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绊脚石。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如何抵御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是每个航运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相关金融产品发展滞后,航运企业即使实现本外币资金的集中管理,也因缺少适合投资的产品,难以规避风险和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

(四)航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国际结算便捷度较低

上海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缺乏完善的市场,各类相关业务的市场份额很低,缺少专业的船舶融资机构。目前,中资金融机构对航运业了解不多,不能有效提供大笔的船舶融资服务,对中小航运企业船舶融资限制也很严,成为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的瓶颈。在国际结算方面,由于我国现行人民币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外资跨境流动受一定限制,境内外汇资金划转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伦敦、新加坡等国际金

融和航运中心相比便捷程度较低。另外,贸易融资大多以使用国际结算基本方式为前提,服务能力与水平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制度环境,从政策上鼓励航运金融服务的发展

1.采取财政和税收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的功能。为了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大力开展船舶贷款,增强上海作为航运和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建议对银行船舶贷款业务营业税采用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规范化的财政补助等方式适当降低银行船舶贷款的税收负担。洋山保税港区为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而设立,具备一定的经济自由度。在发展航运金融服务上,可考虑利用洋山保税港区的独特地位,争取独特的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采取类似于海关对保税区采取的“境内关外”的运作方式。国际金融实践表明,离岸金融市场业务的扩展能够有力促进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中心的形成,其发达程度往往是衡量一个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因此,可以在洋山保税港建立“离岸金融综合实验区”,在外汇管理上视同境外,允许资金自由进出。同时,推动海关、外汇、税务、工商等管理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实现联合监管,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服务创造比较适宜的环境。

2.对融资租赁业务给予政策扶持。上海可以利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政策,借鉴国际惯例,给予金融租赁公司一定的扶持政策,加速其组建和发展。同时,相关管理机关应该对租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给予重视。例如现行的出口核销管理办法将租赁贸易纳入货物贸易出口管理范围,要求出口必须使用核销单进行核销。但是,这不仅虚增了出口核报系统中的贸易出口数据,而且也虚增了海关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数据。因此,建议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租赁贸易管理,将租赁贸易纳入服务贸易管理的范畴。

3.完善相关保险法规,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提供法律保障。我国目前有必要建立一套系统的航运保险法规体系,进一步探索试行船舶碰撞强制责任险,进一步完善《海商法》中有关航运保险条款的内容,进一步改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不足之处,在因地制宜的同时尽量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二)完善机构建设,促进航运金融服务的发展

一是金融机构应积极发展航运金融服务业务。航运金融服务业务的争夺主要在国际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展开,因此中资大型金融机构应及时转变经营管理理念,认真研究客户和市场需求,改进服务

意识,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加快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中介机构的发展,既需要中介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也需要国内金融机构给予业务上的支持,即国内金融机构应尽量优先选择国内中介机构的服务,与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进而推动中介机构的发展。同时,上海应建立航运金融服务人才的引进机制和培养机制,一方面可以制定优惠政策,直接从知名的国际航运中心引进相关人才;另一方面,完善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输送机制,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

(三)加快国际航运价格衍生品的开发,积极完善风险投资品种

上海应该在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加强上海期交所和上海航交所的合作,加快国际航运价格衍生品的开发,构建中国航运期货衍生品的交易平台、结算平台和信息平台,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定价权的形成,提高上海在世界航运业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金融机构应认真研究客户和市场需求,加强对航运金融服务产品的研发,特别是针对汇率风险存在的问题,推出更多既能满足企业需求又能规避风险的产品,例如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币掉期等。

(四)提高国际结算便捷程度,完善相关市场的建设

对于国际结算便捷度较低的问题,可以从中资航运企业国际结算中心的建设人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拓展国际航运公司的中国业务结算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在相关市场建设方面,上海金融机构应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重点发展国内中小型船公司的船舶贷款,对大型船公司则尽量争取其在内地融资。贸易融资市场的建设是上海航运金融发展的关键,对于航运企业加强营运资本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应给予重视。外汇管理部门2009年推出了贸易信贷系统,极大地促进了对贸易融资的规范,对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有着积极推动的作用。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应该继续推行和完善贸易信贷系统,实现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的便利化,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另外,金融机构应该大力提倡发展供应链金融,将核心企业(大型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整条供应链的金融需求。供应链金融可以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三流合一,确保整条供应链资金的平衡和顺利运转,解决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困难的问题。


(中国货币市场,国家外汇管理局,张敬之,彭晗蓉,陈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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