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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侯家镇河杨家村土地和村务违法情况的说明3

关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河杨家村

土地违法和村委违法的公告检举函

尊敬的国务院、上级部门、广大媒体朋友,

我们是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河杨家村的全体村民,在此向国家相关部门控诉检举本村村委杨吉献、徐佃芹、联合村霸杨凤阳违法违规贱卖、强卖本村集体耕地、严重破坏基本农田和村干部贪污腐败问题。

我村集体土地还有二十多年的承包期,在绝大多数村民反对的情况下,以杨吉献、徐佃芹为代表村委成员收取巨额回扣,未经公示和村民开会表决,欺骗强迫农民签字,违法将村里二百余亩优质耕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取土填坑,知情正义村民保护耕地阻挠挖土,村霸地痞杨凤阳联合村支书杨吉献、徐佃芹,组织社会黑恶势力,对村民进行殴打恐吓,导致多名村民被打受伤。逼迫之下,耕地被以一千万价格贱卖,并私自深挖达五十米,彻底破坏耕地,复垦难度很大,失地农民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十分困难。

近七年以来,虽经全体村民多次上访要求土地复垦和公开村集体土地收支财务明细,都被前任村支书杨吉献和现任村支书徐佃芹无理拒绝。

因为土地款由镇上代管,镇政府对此态度暧昧,无奈之下村民将此事反映到文登市土地管理局,可是被不断敷衍推脱;贪官奸商更是公然叫嚣“县里和镇上的土地部门都被我买通了,你们农民是告不倒我的!”。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法》,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务,需要经村民会议过半数讨论决定方可授权村委会执行。但是村委会知法犯法,在不经过任何民主程序决策议事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卖地取土,中饱私囊,严重践踏了法律威严,应承担《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耕地罪”

和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规定的刑事责任。

另外,二零一二年侯家镇政府在无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以租代征我村耕地百余亩,新建豪华办公大楼,并对外谎称是学校。根据中央“五年内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镇政府带头如此违法执政,贪图享受,破坏法纪,百姓十分不满。

此类土地违法案件在威海市文登区不胜枚举,不同乡镇有上百起之多;全体村民代表联合理性上书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纪检部门,请直接派员来文登区督办土地违法案件,彻查村委杨吉献和徐佃芹贪污腐败行为,揪出土耗子,打击地痞恶霸,惩治不作为的官吏,合理补偿、复垦土地!

全体村民将坚决响应习近平主席“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精神,支持群众路线,保留到济南和北京进一步上访、游行示威、诉诸于媒体和法院的权利!

附件:全体村民签字和盖手印

河杨家村全体村民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查案和采访联系人:

隋夕昌130********

杨学增150********

杨吉波155********

张均建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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