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招标人的准备工作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标底等;

(2) 查询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标人公告栏(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

(3)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ggzy/tx/)、“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057922.html,);

(4) 企业资质核查结果网上查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显示在有效期内的,即为核查合格。

(5)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6)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1.2评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须填写评标专家回避确认表,以确认参加本次评标工作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2)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选或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分为资格审查组、技术组和商务组。资格审查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4)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相关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3.2清标

3.2.1清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

3.2.2清标内容

(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改变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②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多项的;

③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改变不可竞争费用的;

④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改变规费、税金费率标准的;

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计算错误的;

(3)投标工期、质量标准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见开标记录);

(6)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偏差。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详细评审;

3.4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条进行。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7否决性条款汇总

3.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的;

⑵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法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

⑶投标人存在第二章5.3款情形之一的。

3.7.2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⑴按照本章第2.1.1款列出的形式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⑵按照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⑶按照本章第2.1.3款列出的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⑷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7.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报价的。

3.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并视为串通投标,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7.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

标的。

合理最低价法

合理最低价法

————————————————————————————————作者: ————————————————————————————————日期: ?

附件1: 专项工程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承担。评标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经济、技术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组长1人,经济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第四条评标小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评标小组接受******公司对本工程招标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评定标原则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科学、合理评标原则。 3.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4.两阶段开、评标原则:第一阶段为先开技术标、进行技术标评定(含资信);第二阶 段为技术标评定完成后开经济标、进行经济标评定。即技术标合格(技术标平均得 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的前提下,评审经济标。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单位, 不再开其经济标。 5、技术标合格的前提下,经济标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 二、评标有关规定及说明 第七条评标规定及有关说明 1、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以及其它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并要求该 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 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小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2、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写出定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过程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开标 及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表格、内容,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所做的澄清(如果有)。定标报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案例3.25】工程施工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分析 【案例3.25】工程施工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分析 案例背景同【案例3.24】,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计划工期500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月工程进度款为月应付款的85%,保修期为18个月。招标文件许可的偏离项目和偏离范围见表3.39。 表3.39 许可偏离项目及范围一览表

假定承包人每提前10日交付给发包人带来的效益为6万元,工程预付款的1%为10万,进度款的1%为4万。另外,保修期每延长一个月,发包人少支出维护费3万元。 [问题]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设置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2)依据设置的评标标准,如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为5800万元,不存在算术性错误,其工期为450日历天,预付款额度为投标价的24%,进度款为80%,其综合单价均在该子目其他投标人综合单价10%内,无单价遗漏项,且保修期为24个月,计算该投标人评标价。

[分析]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折算偏离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然后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其评标标准包括初步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等,详细评审标准为价格折算标准。 [参考答案] (1)初步评审标准,此处仅给出价格折算因素和折算标准。价格折算因素与招标文件中许可偏离项目应一一对应,折算标准如表3.40。 表3.40 折算标准

(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 5800万元-6万元/10日×(500-450)日+ 10万元/1%×(24%-20%)- 2万/1%×(85%-80%)-3万元/月×6月=5782万元。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区别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区别: 根据国家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计算评标价格时,对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部分,要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加以调整并说明。评标依据除构成废标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外,还应包括: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中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在允许偏离范围和条款数内进行评标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一般参数的偏离加价一般为0.5%,最高不得超过1%。即最低评标价是--将商务、技术的偏离,折算成一定的价格调整因素(即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实际也是一种综合评估法)。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两者有相同点:允许对投标价格进行调整,形成用以评标排序的评标价格,评标价格低的排序在前。 两者有不同点:最低评标价法可以将各种商务、技术评标因素折算为价格调整因素(实际为综合评估法,因为虽然是折算为价格,但仅与打分表现形式不同,实质都是对价格以外的评议因素进行汇总、而形成一个评议结果)。最低投标价法只是允许将若干商务部分做必要价格调整,价格调整不能随意设定。 综上所述,两种评标方法是起因于不同监管部门对评标方法的各自规定,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至今为止,没有权威机构或部门对两者进行严格的界定或定义,只是在实际评标操作过程中两者的操作模式和规则有所不同。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评审程序: 1、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2、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3、计算评标基准值 4、计算评标基准值下浮值 5、确定中标侯选人 二、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凡是由评委评审的非硬件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都可行且不被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或其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标书,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不报工期或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质量等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 (9)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l0)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六、技术标的评审 技术标的评审。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技术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6.1确保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2-10分 6.2确保工期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3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 3-20分 6.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0-6分 6.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0-6分 6.6劳动力安排计划 0-6分 6.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7分 6.8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2-11分 6.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8分 6.11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2-10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各投标人技术标的汇总得分为A值。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不可行”认定,其商务标不再评审;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可行”认定,可进行商务标评审。对技术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认为技术标“不可行”的,应提出不可行的原因或理由。 七、商务标的评审 商务标的评审。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商务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商务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7.1项目班子配备(2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班子成员的资历、专业配套、人员齐备等方面酌情打分。 7.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15分) 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施工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合同价款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者每项得2分,在400万元至800万元(含800万元)每项得3分,在800万元以上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计15分。 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施工合同中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名字,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7.3企业综合实力(30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过程的科学、合理和公正性,保护招投标单位的利益,建立健康有序的招投标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就工程招投标中的商务标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本细则所指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最高得分的评标办法。 (二)对投标人技术标采用符合性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建设工程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务标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装饰装璜、园林绿化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条件成熟的,商务标也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

(四)对采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且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或工程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技术标可采用符合性审查、经济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其他工程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五)为促进评标定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统一投标报价及评标口径,减少工程竣工结算时的纠纷,现阶段商务标仍采用“明标暗投”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程向投标人公布工程正式预算价。 (六)投标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了解市场价格信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同时应做好企业内部成本的测定工作,健全成本核算体系,逐步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为适应投标报价改革,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做好准备。 二、工程正式预算价的确定程序 (一)招标人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分发给投标人和有资质的工程预算编制单位。 (二)投标人对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给招标人。 (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向所有投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和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工程初步预算。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 2.2.1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 3.1.1招标人的准备工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标底等; () 查询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标人公告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企业资质核查结果网上查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显示在有效期内的,即为核查合格。 ()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1.2评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须填写评标专家回避确认表,以确认参加本次评标工作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选或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分为资格审查组、技术组和商务组。资格审查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相关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清标 3.2.1清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 3.2.2清标内容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形式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 4.其他事项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 2.2.1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p Pp等于去掉最高和最低工程量清单有效标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Pp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2.2.2计算投标最低价控制值Pk Pk=Pp×(1-E%) (1-E%)为最低价控制率,E建议取值为(3~6)的整数。E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也可以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2.3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分(本部分总分50分) 评标委员会以Pk为最低投标报价限制值,将大于或等于此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本部分得满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项的计算及评分。 2.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10项工程量清单,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5家则不扣除)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分,每减少1%扣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5主要材料价格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第七步: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部分评审的初步意见,确定质疑问题和工作安排。 第八步:书面质疑。 第九步:对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十步:按第七步确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次序,重复第七步至第十步依次评审其它投标中的商务部分,直至评审出三个不低于成本的投标。 第十一步:评标委员会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将第十步中确定的三个投标人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第十三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合理最低价评标定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标底、最高限价及部分项工程费用(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的标底值、最高限值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公布,投标报价高于公布公布的最高限价和各工程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低价承包损害质量、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一)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的报价或工程最高限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同时,评标委员会又权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保证该报价可以按照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项目。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该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二)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参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1、分部分项目工程费 Ⅰ、当各部分分项工程费低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Pi)规定的限值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Ⅱ、Pi=Ai*60%+Bi*40%(100-Ki)/100 其中:Ai是符合规则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i是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标底值; Ki是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的对应与标底值的下浮率的点数(正整数)。 Ⅲ、投标人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低于对应的Pi规定的限值时(计算结果的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该投标人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仍纳入相应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1)人工费 ①投标人人工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人工费报价平均值10%时,该报价不列入人工费投标报价平均值A1的计算范围。 ②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1。 ③以人工费标底总值B1 为基数,现场在11-15这5个整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1。在此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加权平均值P1。 P1=A1*60%+B1*40%*(100-K1)/100 当投标人人工费报价相对于P1下浮超过8%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2)材料费 ①投标人材料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材料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时,该报价不列入材料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作者:————————————————————————————————日期: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形式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1.1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2.1.1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1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联合体投投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1项规定 2.1.3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2项规定 2.1.3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3项规定 2.1.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2.1.3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 4.1项规定 2.1.3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2.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1.3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doc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评标价低的优先; 评标 1(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方法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⑴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及 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⑵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 3.7.3 的规定。 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 形式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评审 c.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 2.1.1 与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2.1.3 应性 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评审 标准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⑸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⑹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⑺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⑻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⑼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 后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资格后审)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 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监督第七条.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分别组成技术组和商务组。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简称“清标”)。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 第七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一般从经初步评审和技术部分评审均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形式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3.响应性评审标准

?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p Pp等于去掉最高和最低工程量清单有效标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Pp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2.2.2计算投标最低价控制值Pk Pk=Pp×(1-E%) (1-E%)为最低价控制率,E建议取值为(3~6)的整数。E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也可以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2.3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分(本部分总分50分)

评标委员会以Pk为最低投标报价限制值,将大于或等于此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本部分得满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项的计算及评分。 2.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10项工程量清单,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5家则不扣除)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5主要材料价格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5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6措施项目费评分(本部分总分10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不足5家则不扣除)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为满分10分,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7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指标分值,但其中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所占比重一般不宜低于50%。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主要材料价格评分、措施项目费评分各项分值设置不得为0,且四项评分满分之和必须为100.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 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 人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 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 合格的投标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2 原件与 复印件 查验标 准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一 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 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 业)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一 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 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 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 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 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 人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件 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 明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真 实性证明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 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独家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含直线内插法)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大国发表于 2006-5-30 17:02:00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 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法 1、合理低价法 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价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取消下限,取消技术评分)。 适用范围: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 评标。 注意事项: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中的格式、工程数量及运算定义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 2、最低评价法: 方法简介:由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低于正常报价15%以下时,需要证明,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果中标,需要增加现金担保。 适用范围: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工程规 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严格控制低价抢标行为,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签定合同时要特别明确施工人员、设备的进场要求、工程进度要求,以 及违约责任和处理措施。 3、综合评估法 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 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分有标底方式(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评标过程中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决 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和无标底方式(与03范本相同)。 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或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4、双信封评标法 方法简介:报价、清单与商务、技术标分别密封,分两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出前三名,再开报价标(与03范本相同)。 适用范围:适合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或特别复杂的工程,但应按照本指导 意见和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 注意事项:采用本办法评标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但可以消除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的 相互影响,更显公平。特别注意技术评标期间的信息保密和报价信封的保管工作。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附件二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一、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措施、工期保证、劳动力计划、施工机械配备、安全文明措施和综合管理水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特点等进行“可行”或“不可行”的评审。 技术标“可行”的进入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不可行”的不得进入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不可行”是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满足国家及省有关建筑施工规、规程的强制性条文要求;项目班子配备不能满足最低岗位设置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可行”的其它情形。 经评审对“不可行”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写出书面报告。 二、商务标的评审 1、总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低于所有保留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抽取一定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进行分析,并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进行评审,报价有明显错误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审结束后写出书面评审意见。 3、措施项目报价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实际对投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报价和相对应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如果措施项目报价

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或与其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主要材料报价评审。 主要材料是指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特殊材料。 如果主要材料报价出现低于同期造价部门定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10%,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了相关材料但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低价理由不成立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上述评审中被拒绝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写出书面评审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述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标委员会经上述评审后在保留的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审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近几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活动的不断发展和逐渐完善,作为评标方法之一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越来越多地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应用。由于这种方法与以往普遍使用的限制报价的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招标投标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主要就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可行性、必要性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可行性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招标人的基本权利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条件之一是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该条款不仅是对中标条件的规定,同时也肯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招标投标中可以采用的一种评标方法。虽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遵循的是低价优先的原则,但并不是可以不计成本,片面追求低价。《招标投标法》对采用这种方法确定的中标人的投标还规定了以下三个限制条件:(1)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3)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 上述规定,一方面明确了必要的评标程序,以保证评标结果的合理、科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投标人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盲目地以非理性的低价获取中标。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要求,选择采用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是法律赋予招标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行政部门是无权禁止招标人行使这项权利的。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早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前的若干年,就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出资的项目和外商等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中采用,在少数国有资金项目中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中,有相当部分是需要投入配套资金的,这些配套资金基本属于国有资金,而且这些项目的实施从总体上说是比较成功的。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样是在我国境内,参与投标竞争的也还是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也应当可以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采用。 3、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以往限制价格的评标方法之间的差别,实际上是价格是否放开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像钢铁、石油、煤炭、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价格都已经先后放开,由市场来决定,相比较而言,建筑行业只是一种加工承揽性质的行业,无论是其行业的重要性还是价格的影响力,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都远不如钢铁、石油、煤炭、粮食等。因此,建筑产品的价格也完全可以由市场来形成。 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企业、行业的发展无必然联系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