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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XXXX

身份证号码:

电话:XXXXXX

邮政编码:XXXXX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复议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内人社工决【2015】6-977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无效。

事实与理由:

1、当班一起工作的同事XXX、XXX证明在工作时间,工作现场死者尹江华没有受伤。

2、当班同事XXX、XXX在出班后和尹江华一同洗澡,在澡堂里没有看见尹江华身上有外伤痕迹。而尹江华身上出现青紫发红的痕迹是在3天后在XXX 镇卫生院住院时才有的,充分说明,尹江华身上的外伤不是在工作中受的。

3、根据我公司“人员定位卡”记录信息,查看进出井口录像,与尹江华进出工业广场录像,尹江华进出井口和工业广场时步履轻松,神态稳健,没有受伤的表现。

4、工伤认定申请人朱某华提供的证据有瑕疵:证人徐某忠与朱某华系男女朋友关系,尹江华死后不久两人即生活在一起。证人朱某忠,因一直和徐某忠关系较好,有较密切的经济往来,在徐某忠与朱某华的关系中起了一定的联系作用,因此,此3人有较强利益关联,其证据的客观性值得怀疑。

5、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朱某华提供的材料不能直接证明尹江华是在工作中受伤。在尹江华下班回家后,家属、朋友没有人证明那个时候其身上有伤。

6、对于尹江华死亡时身上有伤的问题,作为其工作的单位,无举证责任、也根本没有必要去证明其伤的来源,因为他和工伤认定无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尹江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没有受伤是客观的、真实的。所有证据都可以证明排除尹江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过伤。

我公司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内人社工决【2015】6-977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X煤业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龄:单位:住址: 邮编: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号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07)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07)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2001>13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一个具有山城特色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06)江字第0008号<关于华新都市花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原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被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07)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规建证(2007)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李连寿,男,汉族,————出生,住西安市莲湖区——-号。 被申请人:西安市房屋征收治理办公室主任:余森宝 申请理由: 第一本案别具备拆迁裁决必备的前提条件——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这说明《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的依据即法源,是《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别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据此,裁决程序的适用,其前提条件也必须是“按照《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都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申请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体土地上的,因而,其拆迁别能适用《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的规定,其裁决,亦别能适用《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被申请人别具备裁决的主体资格——别是市、县人民政府都市房屋拆迁治理部门 第三裁决缺少法定的依据——《评估报告》和《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补偿标准别合理 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所谓的补偿,就只能是被申请人杜撰的结果。 第四剥夺了申请人的补偿挑选权 第五裁决的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 《都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治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而被申请人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程序违法,理应予以纠正。 2、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中止裁决程序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性别:女年龄:岁单位:职业: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120幢 35号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XXX市X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事 实及理由: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 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 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XXX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 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 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 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 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 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XX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 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XX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 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 年幼仅5岁。如果王XX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 补偿。但是王XX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 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 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 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 的原则。提请复议。 上诉人原审原告铭扬厦门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扬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光义, 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霖清,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雪玲,福建法 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赐贵,市长。委托代理人贾国先、林双华,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孔德成。委托代理人李小军,北京 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上诉人铭扬公司因诉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一案,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 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年2月27日14时30分许,孔德成 在铭扬公司工作时右手被机器割伤,经厦门鹭海医院诊断为右手1-5指离断伤。年12月 25日,孔德成申请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年2月25日,厦门市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作出厦劳仲案[]0394号裁决,认定孔德成与铭扬公司自年12月起至今存在劳 动关系。铭扬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年6月9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作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请加盖公章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填写说明)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申请人:珠海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X区X路X号院X楼XX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某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被申请人:您认为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名称,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的机关) (以上信息需如实、准确填写,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地址:珠海市X区X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 复议请求:撤销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免除对本公司的罚款。(需填写明确的请求,如要求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公司送达了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我公司从事了XXXX 的违法行为,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1.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2.该处罚决定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描述事实情况和申请理由,包括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不公正以及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材料。)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The standard version of the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co nsideration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规范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申请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 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 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行政复议申请书(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用)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XX。 住所地: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 第三人: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XXXXXXXXXX,农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编号为XX对XXX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编号为XX对XX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一份,申请人认为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不服。故此,提请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一、决定书认为“XXX同志是在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事实错误。 1、XXX受伤发生在我厂外出前临时放假时间内。 2012年2月21日,我厂XX班组去山东邹平县安装设备,外出前的当日早晨,我厂给去山东的职工临时放假,XXX在这个时间内回家取衣服,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XXX受伤一事,虽然发生在当日12时许分,是平常的工作时间,

但因当天外出前临时放假,职工离开工作区域,并且停止工作。因此,XXX受伤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也没有发生在工作范围内。 2、XXX受伤事故发生在因公外出前,因公外出还没有开始,而不是因公外出期间,被申请人认定事故发生的时间段错误,也没有论述发生事故是因公外出的理由,申请人不能信服。 3、XXX回家取衣服是处理本人个人事务,本应去农垦中学校内住处,但XXX却回到自己XXXXXXX,其回家发生在厂方临时放假时间内,处理私事,不能认定为因公外出。 答辩时,申请人已提出这一抗辩理由,被申请人没有给予支持,也没有阐述不予支持的原因。 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职工因公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这一规定精神,XXX 不应认定为工伤。 二、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1、决定书适用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应当是第五项)规定,因该款规定条件是因公外出期间,不适用XXX案件。 2、XXX受伤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决定书没有论述XXX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不能信服。申请人认为XXX取衣服受伤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XXXX 身份证号码: 电话:XXXXXX 邮政编码:XXXXX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复议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内人社工决【2015】6-977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无效。 事实与理由: 1、当班一起工作的同事XXX、XXX证明在工作时间,工作现场死者尹江华没有受伤。 2、当班同事XXX、XXX在出班后和尹江华一同洗澡,在澡堂里没有看见尹江华身上有外伤痕迹。而尹江华身上出现青紫发红的痕迹是在3天后在XXX 镇卫生院住院时才有的,充分说明,尹江华身上的外伤不是在工作中受的。 3、根据我公司“人员定位卡”记录信息,查看进出井口录像,与尹江华进出工业广场录像,尹江华进出井口和工业广场时步履轻松,神态稳健,没有受伤的表现。 4、工伤认定申请人朱某华提供的证据有瑕疵:证人徐某忠与朱某华系男女朋友关系,尹江华死后不久两人即生活在一起。证人朱某忠,因一直和徐某忠关系较好,有较密切的经济往来,在徐某忠与朱某华的关系中起了一定的联系作用,因此,此3人有较强利益关联,其证据的客观性值得怀疑。 5、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朱某华提供的材料不能直接证明尹江华是在工作中受伤。在尹江华下班回家后,家属、朋友没有人证明那个时候其身上有伤。 6、对于尹江华死亡时身上有伤的问题,作为其工作的单位,无举证责任、也根本没有必要去证明其伤的来源,因为他和工伤认定无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尹江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没有受伤是客观的、真实的。所有证据都可以证明排除尹江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过伤。 我公司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内人社工决【2015】6-977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X煤业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不知道如何写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朋友,下面请看给大家收 集的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市建湘路******号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得胜南路,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xx不属工伤。 事实及理由:******、******两人在xxxx年11月挂靠申请人 的名下在岳化05厂接了个小工程,申请人并没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费用。他们于该月的22日将没有技术含量的SBS车间变压站土建工程 交由陈******施工队承包施工,签订《工程包工合同》。该《工程包工合同》约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担。李******不是******、******两人请来的民工,更不是申请人的职工,与******、******两人及申请人都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是由施工方陈******请来临时做事的民工。李******的受伤,应属雇员工伤,而非劳动法范畴的工伤。

申请人认为,李******只是被临时受陈******的雇佣,为陈 ******工作,在工作中受伤应属雇员工伤,属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并非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工伤。其受伤只能向雇佣者主张权利,与******、******并无关系,更与申请人无任何关系。到目前为此,申请人也从未收到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虽然在xxxx 年6月24日在xx市仲裁委出庭时向该委提出过此事,但并未得到该委的说明。直到xxxx年9月17日该委向申请人送达《仲裁裁决书》后,我们到被申请人处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时才发现******、****** 两人在《xx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一栏内,冒充申请人名义签署“同意申报工伤认定”意见,并加盖伪造的申请人印章。并在毫无申请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特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不属工伤的决定。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一份;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法律文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 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 决定。(见附一) 事实和理由: 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 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 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 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 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 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 3*****2,详见附 件二)。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

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 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 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 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 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二: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交通警察简易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工作单位: 住址: 驾驶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119065499568、 no:119065499569、 no:119065499570的三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处罚 程序违法,返还三次罚款500元整。 二、请求公布两个涉案监控设备的近期检验报告。 三、请求确认在德州百货大楼北十字路口设置的由南向北的车辆禁 止左转标志违法,取消此禁令标志。 四、请求公布交通罚款的数量、流向。 事实及理由: 一、事情过程: 2012年3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进行车辆年检(车牌号为 4t315),在查询违章时,一女性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此车有三次违章,(后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第一次违章是2011年5月24日14 时27分在振华街与兴武路十字路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本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08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08】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

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4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4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申请人:支xx,男,56岁.,汉族,xx省xx县xx乡农民,住x县xx乡xx 村。 被申请人:xx省xx县税务所 地址:xx省xx县xx乡x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孙xx职务:所长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xx乡税务所x字(xx)第x号杭税处决定,特向xx 县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x字(xx)第x号抗税处决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xx-kxx乡农民。xx乡有一座16门砖瓦窑场,为乡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x x年,乡人民政府与该乡农民付xx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付xx为乙方。甲方将砖瓦窑场发包给乙方,并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1万元;承包期1年,

自19x x年1月起至当年12月底止。付xx承包后,又以发包方身份,与申请人签订了制砖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付xx为甲方,申请人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场房、机械等设备和投资并承担应缴纳的税金,乙方为甲方生产砖成品209万块,并负责支付购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费用以及工人工资;甲方分取 30%的售砖款,乙方分取70%的售砖款。 合同生效后,申请人即进行生产,合同履行了8个月,申请人生产成品砖68万块。19x x年x月xx乡税务所通知申请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人申明按合同规定应由甲方付xx缴纳税金,但是税务所认为税金应由申请人缴纳,坚持向其征收,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因申请人坚持税金应由付xx缴纳,税务所便于19x x年11月x日派人到砖瓦窑场,要拉走6万块砖以物折抵税款。由于申请人和工人阻拦,砖未被拉走。19x x年12月x日,xx乡税务所作出x字(xx)第x号抗税处罚决定,以抗税为由对申请人处以3000元罚款。申请人不服上述处罚决定,理由如下: xx乡砖瓦窑场本属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镇企业,该企业19x x 年实行承包后,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付xx负担税金。付xx 后来虽将制砖生产指标又转包给申请人,但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砖窑场的原承包人付xx负担税金。并且在申请人制砖期间,窑场的产品销售、财务收支等生产经营管理权仍由付xx行使。因而依照《中华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复议请求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复议请求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钟方立律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事实及理由:此致(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2.证据__________份。 咨询我 王小丹律师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例申请人:支xx,男,56岁.,汉族,xx省xx县xx乡农民,住x县xx乡xx村。被申请人:xx 省xx县税务所地址:xx省xx县xx乡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孙xx职务:所长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xx乡税务所x字第x号杭税处决定,特向xX 县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x字第x号抗税处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xx-kxx乡农民。xx乡有一座16门砖瓦窑场,为乡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x x年,乡人民政府与该乡农民付xx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付xx为乙方。甲方将砖瓦窑场发包给乙方,并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1万元;承包期1年,自19x x年1月起至当年12月底止。付xx承包后,又以发包方身份,与申请人签订了制砖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付xx为甲方,申请人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场房、

保险复议申请书.docx

保险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系工伤职工________的妻子。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x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系工伤职工________的儿子。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xxx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系工伤职工________的女儿。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职务:局长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审批,现向你局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审批,并要求重新作出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审批,不应冲减民事赔偿部分。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审批表中冲减民事赔偿部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申请人直系亲属罗炳钦在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安排送该总公司深圳工作人员回深圳罗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驾车返回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送漳浦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被申请人依法认定罗炳钦死亡为工伤的认定。申请人在事故发生后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岩分公司处得到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中42500元的民事赔偿,,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张**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11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85号,负责人:不详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15)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在2015年1月12日的死亡为非因公死亡、不属于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于2015年6月19日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15)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几个字“经审定”就当然得出“***于2015年1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为工伤”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死者***的工亡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是在2015年1月12日凌晨5时左右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值冬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五点钟就去上班,时间也有点太早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5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15)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15)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随着我国法规制度的健全,现如今对于鉴定机构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下来以后,一般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进行赔偿。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也会对鉴定的结果不满意。那么,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呢? 一、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二、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我 被申请人: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11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行政复议(范本)

附件: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目录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3)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6)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7)行政复议告知书; (8)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9)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10)被申请人答复书; (11)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12)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13)法律适用问题转送函; (14)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15)责令受理通知书; (16)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 (17)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18)恢复审理通知书; (19)延期审理通知书; (20)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1)行政复议调解书; (22)行政复议和解书; (23)行政复议决定书; (2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5)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26)行政处分建议书; (27)行政复议意见书; (28)行政复议建议书; (29)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回证;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行政复议相关材料查阅登记表;(32)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环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XX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14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X于2014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13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 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XX市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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