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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实重点

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班轮是指在预定的航线上,按照船公司制定的船期表在固定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船只。
汇票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书。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承运人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提交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共同海损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时,船方为了保护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的合理的采取挽救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的提单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信用证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简答题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信用证的性质为银行信用。其特点为:
(1)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但不同于一般的银行担保。
(2)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它又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文件。
(3)信用证只凭指定的单据付款,它是一种单据买卖。
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实际全损
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主要有: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如:船只遭海难后沉没,货物与之同时沉入海底。
(2)保险标的丧失。货物遭受损失,使被保险人完全丧失了这些财产,无法复得。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交货和装运在不同的价格术语条件下,为什么有时是同一个概念,有时又互异
装运一般是指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交货一般是指卖方按照商定的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给买方,两者具有不同的

概念。但在国际贸易中,交货具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卖方把货物实际交给买方,称为实际交货。第二种情况是卖方凭单据交货,称为象征性交货。因而采用
FOB CFR和CIF三种价格术语时,卖方只要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取得提单就算交货,它属于象征性交货性质。这时,装运即作为交货。而在目的地或其它地点交货,或采用内陆交货和目的地交货的价格术语时,属于实际交货性质,装运就不等于交货,装运时间与交货时间是不一致的。
仲裁协议有几种形式仲裁协议有何作用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
前订立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提交仲裁的协议。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和作用是一样的。具体表现在:(1)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2)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案管辖权。(3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了对该争议案的管辖权。
什么是发盘构成一项发盘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构成一项发盘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即指定受盘人。(2)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在建议正在中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3)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3) 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
什么是汇票?有哪几种?它在市场上是怎样流转使用的?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认金额给收款
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流转使用方式:
1.出票,汇票的签发。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收款 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收款人的行为
2.提示,又称见票。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者承兑。
3.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付款,只付款人向持票人按汇票金额支付票款的行为。
5.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律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的文句、签名, 并把汇票交付给背书人。
6拒付,也称退票,指汇票人的汇票邀请承兑或者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
班轮运输特点: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

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
行,从事可获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特点。
(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可按保险金额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损失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部分损失:在海洋运输途中,当保险标的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凡不属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即属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特点: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2.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
3.共同海损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4.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损,共同海损才能成立。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加强成本核算
1、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成本价格
出口总成本是指外贸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其中包括进货成本和国内费用。如需缴纳出口税的商品,则出口总成本中还应包括出口税。
出口成本价格是外贸企业以出口总成本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价格,并不涉及有关国外的任何费用;而出口成交价格则可能包括单位商品的国外费用,如国外运费、保险费与佣金等。

2、出口外汇净收入与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劳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
出口换汇成本

是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
出口换汇成本 =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外汇)

3、出口盈亏额与盈亏率
出口盈亏额是指出口销售的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
出口盈亏率是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100%

4、成品出口创汇率
是指加工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材料外汇成本的比率。
成品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材料外汇成本)/原材料外汇成本] ×100%

CIF价格= FOB价格+CIF价格×(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国外运费

CIF价格=(FOB价格+国外运费)/[1—(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在出口交易中采用硬币计价对卖方有利;而在进口交易中,采用软币计价对买方比较合算(硬币是指在实行浮动汇率的情况下具有上浮趋势的货币;软币是指具有下浮趋势的货币)。

佣金的计算方法:
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 含佣价— 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重点)
(1)本票的票面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而汇票则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本票的出票人即是付款人,远期本票无须办理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则要办理承兑手续。
(3)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绝对的主债务人,一旦拒付,持票人可以立即要求法院裁定,命令出票人付款;而汇票的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出票人则处于从债务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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