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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比较分析

摘要:2017年12月FIDIC正式发布了三本新版合同条件。本文比较分析了三本合同条件各

自的适用范围与结构的差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和DAAB不同的角色定

位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不同;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的差异;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风险分

担方式的不同及三本合同条件其他方面的主要差异。希望本文能够对业界相关人士理解三本

新版合同条件主要区别有所帮助,进而更好地选择合同条件。 2017年12月,国际咨询工程

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Conseils, FIDIC)在伦敦举办的国际用户会

议上,发布了99版三本合同条件的第二版,分别是: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皮书)和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已经使用了18年,

随着国际工程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FIDIC认为有必要针对99版

合同条件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修订,以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工程实践,更具代表

性和普遍意义。本文将从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合同结构、参与方角色定位、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及风险分配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一、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

围对比分析 17版合同条件仍然沿用99版适用范围。17版红皮书主要适用于承包商按照业主

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的项目(该项目也可由承包商承担某些土木、机械、

电气和/或构筑物的设计,但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工作一定不会太多),实践中设计和施工两个

阶段分离的DBB(Design Bid Build)承包模式经常采用该合同条件。 17版黄皮书适用于DB (Design and Build)承包模式,在该模式下,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负责项目大部分的设计

和施工工作,且可能负责设计并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部分工程,还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17版银皮书适用于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EPC)及交钥匙模式的工厂、基础设施或类似工程。在这种模

式下,业主希望对价格和工期有更高的确定性,同时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业主参与度不高。FIDIC在其17版银皮书的说明中并没有明确其适用

条件,但给出了三种不适用于银皮书的情况:1)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

究和核查业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2)如果工程涉及相当数量的地

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区域内的工程(除非在特殊条款对不可预见的条件予以说明);3)如果业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FIDIC建议,在上

述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黄皮书。从项目的类型来看,红皮书适用于传统类型的土建、房屋

及基础设施项目;黄皮书适用于传统的生产设备比较多的项目,如能源、供水、污水处理、

厂房和工业综合体等;银皮书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厂房以及工业综合体。银皮书的

诞生源自私人业主的需求,私人业主往往比政府组织在融资或者资金链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

要求,要求合同价格及工期更加固定,因此,必须将更多的风险分配给承包商承担。建设—

运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

BOT)、公私伙伴(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的项目在建设实施阶段的合同较多

使用银皮书。二、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结构及相关附件对比分析

17版三本合同条件均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及附件(担保函、投标函、中标函

(银皮书没有中标函,FIDIC认为银皮书更适合议标)、合同协议书和争端避免/裁决协议书

格式)。三本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均为21个一级条款,总体结构基本保持一致,但根据其

不同的适用范围略有调整,详见表1;专用条件均分为两部分:合同数据(Contract Data)和

特殊条款(Particular Conditions);三本合同条件的附件中的担保函格式一致,其中保函格

式参照了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2010年修订本)。表1 17版三本合

同条件通用条件一级条款对比

由表1可以看出,三本合同条件仅在第3条(红皮书和黄皮书为“工程师”,银皮书为“业主的

管理”)、第5条(红皮书为“分包”,黄皮书和银皮书为“设计”)以及第12条(红皮书为“测

量与估价”,黄皮书和银皮书为“竣工后检验”)三个一级条款不同,其他一级条款的名称均保

持一致。红皮书和黄皮书有工程师参与,而银皮书为业主代表;红皮书业主承担了大部分或

全部设计工作,而黄皮书和银皮书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因此黄皮书和银皮书对

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红皮书是以单价合同为主,因此在测量与估价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黄皮书和银皮书为总价合同,因此没有相应条款,但黄皮书和银皮书由于项目应用类

型的原因增加了竣工后试验的相关规定。可见虽然17版三本合同条件适用范围不同,但通用条件仍然保持着统一和标准化的结构体系,这样做非常有利于用户的使用。但是,由于这三

本合同条件适用于不同的情境,所以其二级子条款的调整幅度较大(详见表2),同时有些

二级子条款尽管标题相同,具体内容也可能不同,请读者阅读原文时予以注意。表2 17版三本合同条件通用条件不同二级子条款对比

(注:表2中红色部分条款为位置不同但内容基本相同,其他均为内容不同)

表2展示了三本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有较大差异或顺序不同的二级条款(第5条和第12条整

个一级条款红皮书与黄皮书和银皮书不同,在表2没有列出),其他细节方面的差异请读者

直接阅读条款原文,本文不再一一赘述。三、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各方角色定位及责任和

义务的不同 17版三本合同条件中的主要参与方为业主、承包商、工程师(银皮书为业主代表)和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ispute Avoidance/Adjudication Board,DAAB)。业主的主要责任

和义务包括:1)指明项目的各个要素;2)任命管理合同的工程师(或业主代表);3)给

予承包商现场占有权;4)在必要的时候提供信息、指示、同意、批准以及发出通知;5)合

同中规定业主要负责的避免任何可能干扰或阻碍工程进展的行为;6)提供合同中规定业主

要负责的保障、材料并实施各项工作(若这些工作根据合同的规定构成工程的组成部分);7)在必要时指定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8)允许承包商实施整个工程。当然,业主最基本的

义务是在承包商完成相应工作时按时并足额向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1)以应有的努力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实施并完成工程;2)按照合同的规定以及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指示使用材料、设备以及工艺;3)在合同期内为其负责的各项义务提供

保证、保障和保险;4)提供工程执行和竣工所需的信息和通知,并在可能增加工程成本或

竣工时间可能延长时告知业主;5)履行其他日常管理职能。对红皮书而言,业主承担了大

部分或全部的设计工作,承包商承担了施工任务;对于黄皮书,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均由承包

商承担(承包商常常也负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银

皮书一般承包商承担所有的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同时,还可能承担更多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项目试运行及业主人员培训等工作。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均要满足:1) 有能力执行业主分配给

其的任务;2)熟练运用合同规定的主导语言;3)应为专业人士;4)若为法人实体,则应

指定并授权给自然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要求工程师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的资质和经验,而对业主代表则没有类似的明确的要求。从工作范围的角度而言,业主代表的工作主要在沟通、指示、同意和决定等方面;而工程师除了业主代表的上述职责范围外,还可决定支付、

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除了在解决争端时,业主代表和工程师行使的是“中立”的角

色外,17版在其他条款中,业主代表像是一个“信使”,而工程师更像业主的大“管家”。 17版三本合同条件都要求在项目开工之后尽快成立DAAB,且强调DAAB是一个常设机构(99

版仅红皮书要求DAB是常设机构,黄皮书与银皮书都可以不是常设机构),由一位或三位

成员组成,并对当事人未能任命DAAB成员的情况做了详细规定。合同条件规定DAAB成

员要定期与各方会面及现场考察,并强调DAAB非正式的避免纠纷的作用。DAAB可应合同

双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参与或尝试进行合同双方潜在问题或分歧的处理。四、 2017版

三本合同条件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的差异工程合同按照价格类型可以分为单价合同、固

定总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种。单价合同属于重新计量合同,招标文件中有一个工程量清单,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中原估计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承包商承担相应费率的风险;固定总

价合同业主则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里程碑向承包商支付,承包商承担工程量和费率变化的风险;成本补偿合同,业主承担全部工程量和价格变化的风险,属于实报实

销型,但业主一般会和承包商约定一个总成本的上限,这种合同因为业主承担的风险过大因

而较少在工程实践中使用。17版红皮书属于单价合同,而黄皮书和银皮书属于固定总价合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排除红皮书中有部分工作使用单项总价包干的方式,黄皮书也可能会

有少部分工作采用重新计量的单价方式,但银皮书一般全部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不排除极

少部分采用成本补偿的方式支付。 17版三本合同条件一般都采用按月为固定周期的期中付款方式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红皮书需要计算和确定每个支付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而

黄皮书和银皮书则是确定每个支付周期内所完成的里程碑。因为银皮书没有红皮书和黄皮书

中的工程师这个角色,支付是由业主直接决定的,所以银皮书不再使用支付证书,包括期中

支付证书(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IPC)和最终支付证书(Final Payment Certificate,FPC),而由业主直接进行期中支付或决定最终合同款的支付。三本合同条件中关于预付款

的支付与返还、保留金的扣除与返还方面的相关程序规定均基本保持一致。五、 2017版三

本合同条件风险分担方式的不同 FIDIC在其《采购程序指南》(FIDIC Procurement Procedures Guide)中指出,工程项目中的任何风险必须分配给业主或承包商,而不能“让风

险悬在空中”。一般风险分配原则是将每一项风险分配给能够最有效地预见、处理和承担风险的一方,这样的风险分配方式试图使合同价格最小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决定哪一

方处理风险会取得最优效果,因此FIDIC认为,在工程实践中,哪一方负责设计就应该由哪

一方承担设计风险,哪一方负责施工就应由哪一方承担施工风险。因此,在三本合同条件中,工程的施工风险均由承

包商来承担,而设计风险也相应的由负责设计的一方承担。业主提供了相应项目现场和招标

文件的信息,因此相关风险应该由业主承担。而按照工程合同的一般惯例,未知的和不可预

见的风险一般应由业主来承担。红皮书中业主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设计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风险和例外事件的风险,承包商承担施工风险;黄皮书中业主承担不可

预见的风险和例外事件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设计风险、工程量变化的风险以及“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的风险(fit for purpose,FFP);银皮书中业主承担例外事件的风险,承

包商承担设计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风险以及FFP风险。与黄皮书相比,银皮书在“业主要求中的错误”、“现场数据及参考项目”、“放线”、“现场数据的使用”、“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不可预见的气候条件”,尤其是“一般设计义务”等方面,承包商将

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总体而言,17版三本合同条件除了因为业主和承包商所承担的工作范围不同而承担不同的工作带来的风险以外,红皮书和黄皮书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

是比较均衡的,但银皮书因为业主要获得固定工期和更加固定的合同价格,因此将更多的风

险交由承包商承担。FIDIC在银皮书的使用说明中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并且明确给出了银

皮书不适用的三种条件(详见前文)。六、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其他方面的主要差异 17版

三本合同条件的“编写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列举了在不同合同条件下招标文件的组成,以黄

皮书为例,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者须知、投标信格式及附录(如果有)、合同条件(通

用和专用条件)、基本信息及数据、技术信息及数据、业主要求、业主提供的资料表(也可

能为概要设计图纸)、图纸

以及投标人需要获取的其他信息明细、所需协议书、担保及保函的格式等。银皮书与黄皮书

招标文件的构成相同,而红皮书则没有“业主要求”和“业主提供的资料表”,但包括了“规范”

和“图纸”。对采用黄皮书和银皮书作为合同条件的项目而言,“业主要求”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规定了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及技术标准和功能性要求。其中包含了业主需要的关于

项目执行和完工的所有工作,并包括为达到工作预定目标的相关需求。从业主要求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备性角度来说,黄皮书业主要求应对工程设计、实施和完工所需的规范、需求、

规定、流程、接口、数据等进行描述。黄皮书部分条款的信息和解释,应当在业主要求中予

以具体说明。黄皮书要求,承包商需要以应有的谨慎仔细检查业主要求;而业主对业主要求

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备性承担责任。银皮书业主要求应在描述实现功能的基础上,阐述生

产设备和工程的基本设计和原则,同时不应包括干预承包商设计、实施和完工的内容。银皮

书部分条款的信息和解释,应当在业主要求中予以具体说明。此外,17版三本合同条件在变更条款中规定了承包商可以拒绝变更指令的情况时,红皮书规定了:1)变更的工作根据规

范规定的范围是不可预见的,可以引申为变更的工作超出原有范围;2)承包商难以获得变

更所需物品;以及3)变更严重影响承包商遵守健康与安全义务和/或环境保护规定。而黄皮

书和银皮书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4)对性能保证计划的实现有不利影响;以及5)对实现工

程目的和工程完成产生不利影响。 17版三本合同条件中业主对承包商的管理深度明显不同。红皮书是重新计量合同,业主雇佣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管控是最细也是最严格的;黄皮书

中虽然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的设计工作,但业主仍然雇佣了工程师,因此对承包商

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如对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及关键人员(包括设计人员)

的资质都有明确的要求,且要求承包商的代表(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施工设

备出场必须经工程师同意等;银皮书中业主对承包商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业

主不雇佣工程师,而是仅仅派业主代表直接管理,承包商的项目经理经业主同意可以不常驻

现场,施工设备出场也可不经业主同意等,这些规定说明业主不想介入太多。 17版三本合同条件在结构和文本内容高度标准化的同时,各自适用于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承包模式,合同各

参与方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合同支付方式以及风险分担也不尽相同。希望本文的对比分析能

为业界相关人士更好的学习和理解17版三本合同条件提供帮助,也为用户在选择适用合同版本时提供参考。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2017年12月5-6日,FIDIC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年的运用,FIDIC对1999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增加到50000多字;条款也从1999版的167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解释的2017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17年来使用FIDIC合同1999版产生的问题;反映FIDIC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版合同的第20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 合同20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年第二版中,FIDIC合同在第3.7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年第二版合同第3.7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主和承包商进行谈论,尽可能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第三,严格遵守达成协议或

FIDIC合同(银皮书中文版)

目录 1 一般规定 (1) 1.1定义 (1) 1.2解释 (4) 1.3通信交流 (5) 1.4法律和语言 (5) 1.5文件优先次序 (5) 1.6合同协议书 (5) 1.7权益转让 (6) 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6) 1.9保密性 (6) 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6) 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7) 1.12保密事项 (7) 1.13遵守法律 (7) 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7) 2雇主. (8) 2.1现场进入权 (8) 2.2许可、执照或批准 (8) 2.3雇主人员 (9) 2.4雇主的资金安排 (9) 2.5雇主的索赔 (9) 3雇主的管理 (9) 3.1雇主代表 (9) 3.2其他雇主人员 (10) 3.3受托人员 (10) 3.4指示 (10) 3.5确定 (11) 4承包商 (11) 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11) 4.2履约担保 (11) 4.3承包商代表 (12) 4.4分包商 (13) 4.5指定的分包商 (13) 4.6合作 (13) 4.7放线 (14) 4.8安全程序 (14) 4.9质量保证 (14) 4.10现场数据 (14) 4.11合同价格 (15)

4.13道路通行权于设施 (15) 4.14避免干扰 (15) 4.15进场通路 (15) 4.16货物运输 (16) 4.17承包商设备 (16) 4.18环境保护 (16) 4.19电、水和燃气 (16) 4.20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17) 4.21进度报告 (17) 4.22现场保安 (18) 4.23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18) 4.24化石 (19) 5设计 (19) 5.1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19) 5.2承包商文件 (20) 5.3承包商的承诺 (20) 5.4技术标准和法规 (21) 5.5培训 (21) 5.6竣工文件 (21) 5.7操作和维修手册 (21) 5.8设计错误 (22) 6员工 (22) 6.1员工的雇用 (22) 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22) 6.3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22) 6.4劳动法 (22) 6.5工作时间 (22) 6.6为员工提供设施 (23) 6.7健康和安全 (23) 6.8承包商的监督 (23) 6.9承包商人员 (23) 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24) 6.11无序行为 (24) 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24) 7.1实施方法 (24) 7.2样品 (24) 7.3检验 (24) 7.4试验 (25) 7.5拒收 (26) 7.6修补工作 (26) 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26)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 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 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在合同装订

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只有拿到这样的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有一个词的翻译我觉得不太好,“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虽然涵盖面足够了,但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岐义。在中国人的感觉中,资料一般都只是做参考用的,通常不认为资料也会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资料”才能算得合同“资料表”不大会理解的错误,但毕竟在感觉上有点不理想。“schedule”一般是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表式,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感觉要好一些。 第1.1.1.2条合同协议书 解读:合同协议书,简单了理解就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方。设计这样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

菲迪克(FIDIC)简明合同格式-中英对照版

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中英文对照本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编译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1999年第1版 Agreement协议书 General Conditions通用条件 Rules for Adjudication裁决规则 Notes for Guidance指南注释 Short Form of Contract 简明合同格式 吕文学陈永强翻译 唐萍校译 王川徐礼章唐萍审订 (1999年第1版) (中英文对照本) (译者对译文的准确度承担全部责任, 正式使用发生的争端,以英文原版为准) 机械工业出版社

菲迪克(FIDIC)授权书 I herewith authorize CNAEC to translate FIDIC’s publications (but not the publications as edited by other organizations) into Chinese and publish them. I agree with your statement, as part of the agreement, that you will: a)Provide FIDIC with 10 copies of the translation per document, and b)Make a statement on the inside cover of the translation that the translator takes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ccuracy of the translation and that in case of dispute, the original version in English shall prevail. Peter van der TOGT Publications manager [译文] 在此,我授权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把FIDIC出版物译成中文并出版(但是,不包括其他组织编写的出版物)。我同意你们的意见,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你们应: a)向FIDIC提供每份文件中译本10本; b)在译文的扉页上注明译者对译文的准确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发生争端,以英文原版为准。 出版经理:Peter van der TOGT FIDIC is the French acronym for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FIDIC (中译菲迪克)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 FIDIC was founded in 1913 by three national associations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within Europe. The objectives of forming the federation were to promote in common the professional interests of the member associations and to disseminate information of interest to members of its component national associations. 菲迪克(FIDIC)是由欧洲三个国家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成立的。组建联合会的上的是共同促进成员协会的职业利益,以及向其成员协会会员传播有益信息。 Today FIDIC membership numbers more than 60 countries from all parts of the globe and the federation represents most of the private practice consulting engineers in the world. 今天,菲迪克(FIDIC)已有来自全球各地60多个国家成员协会,代表着世界上大多数私人执业咨询工程师。 FIDIC arranges seminars, conferences and other events in the furtherance of its goals: maintenance of high ethical and professional standards; exchange of views and information; discussion of problems of mutual concern among member associations and representatives of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sulting engineering industr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菲迪克(FIDIC)举办各类研讨会、会议及其他活动,以促进其目标:维护高的道德和职业标准;交流观点和信息;讨论成员协会和国际金融机构代表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FIDIC publications include proceedings of various conferences and seminars, information for consulting engineers, project owners a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ies, standard pre-qualification forms, contract documents and client/consultant agreements. They are available from the secretariat in Switzerland. 菲迪克(FIDIC)的出版物包括:各类会议和研讨会的文件,为咨询工程师、项目业主和国际开发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格预审标准格式,合同文件以及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协议书。这些资料可以从设在瑞士的菲迪克(FIDIC)秘书处得到。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版三本合同条件比较分析

摘要:2017年12月FIDIC正式发布了三本新版合同条件。本文比较分析了三本合同条件各 自的适用范围与结构的差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和DAAB不同的角色定 位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不同;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的差异;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风险分 担方式的不同及三本合同条件其他方面的主要差异。希望本文能够对业界相关人士理解三本 新版合同条件主要区别有所帮助,进而更好地选择合同条件。 2017年12月,国际咨询工程 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Conseils, FIDIC)在伦敦举办的国际用户会 议上,发布了99版三本合同条件的第二版,分别是: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皮书)和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已经使用了18年, 随着国际工程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FIDIC认为有必要针对99版 合同条件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修订,以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工程实践,更具代表 性和普遍意义。本文将从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合同结构、参与方角色定位、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及风险分配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一、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 围对比分析 17版合同条件仍然沿用99版适用范围。17版红皮书主要适用于承包商按照业主 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的项目(该项目也可由承包商承担某些土木、机械、 电气和/或构筑物的设计,但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工作一定不会太多),实践中设计和施工两个 阶段分离的DBB(Design Bid Build)承包模式经常采用该合同条件。 17版黄皮书适用于DB (Design and Build)承包模式,在该模式下,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负责项目大部分的设计 和施工工作,且可能负责设计并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部分工程,还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17版银皮书适用于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EPC)及交钥匙模式的工厂、基础设施或类似工程。在这种模 式下,业主希望对价格和工期有更高的确定性,同时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业主参与度不高。FIDIC在其17版银皮书的说明中并没有明确其适用 条件,但给出了三种不适用于银皮书的情况:1)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 究和核查业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2)如果工程涉及相当数量的地 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区域内的工程(除非在特殊条款对不可预见的条件予以说明);3)如果业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FIDIC建议,在上 述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黄皮书。从项目的类型来看,红皮书适用于传统类型的土建、房屋 及基础设施项目;黄皮书适用于传统的生产设备比较多的项目,如能源、供水、污水处理、 厂房和工业综合体等;银皮书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厂房以及工业综合体。银皮书的 诞生源自私人业主的需求,私人业主往往比政府组织在融资或者资金链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 要求,要求合同价格及工期更加固定,因此,必须将更多的风险分配给承包商承担。建设— 运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 BOT)、公私伙伴(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的项目在建设实施阶段的合同较多 使用银皮书。二、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结构及相关附件对比分析 17版三本合同条件均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及附件(担保函、投标函、中标函 (银皮书没有中标函,FIDIC认为银皮书更适合议标)、合同协议书和争端避免/裁决协议书 格式)。三本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均为21个一级条款,总体结构基本保持一致,但根据其 不同的适用范围略有调整,详见表1;专用条件均分为两部分:合同数据(Contract Data)和 特殊条款(Particular Conditions);三本合同条件的附件中的担保函格式一致,其中保函格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简述其发展过程及最新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文本介绍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现简要介绍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过程和新版(99版)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等情况。 编辑本段一、FIDIC合同文件的发展 1957年,FIDIC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在英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第1版)(俗称“红皮书”),常称为FIDIC条件。该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为专用合同条件。1963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1969年,红皮书出版了第二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1977年,FIDIC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Europeenne de la Construction(巴黎),这是红皮书和第三版。1980年,黄皮书出了第二版。同时出版的还有黄皮书第三版《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序言,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1995年,出版了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以上的红皮书(1987)、黄皮书(1987)、橘皮书(1995)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咨询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咨询服务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1999年9月,FIDIC出版了一套4本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保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rt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名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银皮书(Silver Book)。FIDIC还编写了适合于小规模项目的《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Green Book)。

最新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红皮书)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当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合同时,可能需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动。 FIDIC是按照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情况编写的。 说明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 本施工合同条件中,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也有一些条款必须根据特定合同的具体情况予以变动。对大多数(并非全部)合同都适用的条款编入了通用条件中,以方便使用者将其纳入合同文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共同构成了制约合同各方权力和义务的条件。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都必须编制专用条件,并且必须考虑到通用条件中提到的专用条件中的条款。 本版的通用条件是基于下列情况编写的: (i)期中支付和最终支付将按照测量的数值乘以工程量表中的费率和价格决定; (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词语需要用进一步的数据来说明,那么(除非其描述性很强,因而必须在规范中详细说明外)要参照此数据的条款应编入投标文件附录中,数据由雇主事先写明或由投标者填入; (i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条款涉及某一事件,而对此事件不同的合同可能适于采用不同的合同格式,则编写此条款的原则应为: (a)要使用户感到,简单地删去或不引用某些他们不希望采用的规定,比在通用条件中没有包括他们的要求而必须在专用条件中编写附加的条文更为方便; (b)而在原则(a)不适用的情况下,条款中应包含适用于绝大多数合同的规定。 例如,将第14.2款[预付款]编入通用条件是为了方便用户,而不是因为FIDIC在预付款方面有任何政策规定。如果没有说明预付款的数额从而将其舍弃,那么此款就不再适用(即使未被删除)。因此,要提醒用户注意的是,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规定对很典型的合同也可能并不适用。 本版的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中提供了有关上述问题的进一步资料、其它编写方式的范例措辞以及帮助用户编写专用条件和其它招标文件的解释性说明及范例措辞。在引用任何范例措辞前,必须核实它是否完全适用于具体情况;如果不是,则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2020咨询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95

2020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5.0分,用时1678秒,通过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关于DAAB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成员的报酬应由雇主承担 B.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C.做出的裁定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D.做出的裁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需要得到立即的遵守,不管不满意通知是否发出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2.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5.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6.承包商按照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当原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或承包商的义务不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改的进度计划。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FIDIC 2017版与1999版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比较分析

FIDIC 2017版与1999版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 同条件比较分析 本文编号:GLOBAL2018-24本文转自:《国际经济合作》期刊(2018年第5期) 摘要:为满足一些业主希望项目成本及工期相对确定的要求,1999年FIDIC发布了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 条件(银皮书)。虽然该版合同条件的应用日益广泛,但由 于将大量风险分配给承包商,其风险分担的合理性在业内受到了一定质疑。2017年FIDIC发布了银皮书的第二版,在 维持原有风险分担原则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吸收借鉴了用户反馈以及国际工程的发展动向和最佳实践,强调双方权利与责任的对等以及沟通机制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本文从风险分担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和索赔及争端解决机制三个方面,对新版银皮书的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关键词:FIDIC 银皮 书EP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FIDIC)于2017年12月在伦敦举办的FIDIC国际用户会议上发布了FIDIC 2017版系列合 同条件,即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和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本文简称“17版银皮书”)。本文将对17版银皮书与1999年发布的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本文简称“99版银皮书”)的主要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一、17版银皮书修订背景随着项目融资的兴起,一些工程项目业主,特别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项目,业主和银行都希望在项目启动初期获得相对固定的项目投 资以及竣工日期,他们希望将更多的不确定性交给承包商承担,且愿意为此支付更多的费用以作为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对价。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1999年FIDIC发布了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在该合同模式下承包商负责完成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开车等工作,合同采用总价模式,与FIDIC其他合同条件相比,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范围更广、风险更大。99版银皮书发布后引起了很多承包商及承包商会组织的不满,在业内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和质疑,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该合同条件将过多的风险不合理地 分配给了承包商。虽然FIDIC提示,若使用该合同条件,招标程序应允许在投标人和业主之间就技术问题和商务条件 进行讨论,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有一些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项目选用银皮书作为合同的通用条件,将承包商既无法合理预见、又无法合理避免或控制的风险交给承包商承担,导致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一) 本期针对FIDIC合同条款第1条中“一般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 定义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说明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包括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与之无关。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则容易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此款项有严格限定,它与工程直接相关,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忽视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容易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 合同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把合同组件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其好处是无论何时查合同,只需拿出一本资料即可。而且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避免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的失误。 关于“合同”定义的外延,应明确其组件涵盖范围。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有依据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的一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其内容也非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此规定很严格。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不能算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不能作为送达证明。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把“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歧义。按国内一般理解“资料”是做参考用,通常不认为其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但“s chedule”一般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用表,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更

FIDIC合同条件 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结课作业 院系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成绩评定

月6年2015. 《FIDIC合同条件》成绩评定表 学生姓所在班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结课作业 1、案例正文: 案例一:承包商为实施AA公路项目而进口的第一批机械设备于2005年6月24日抵达J国JBT港口,集装箱装运的物资于2005年7月5日抵达J国J耵港口。此时,E国农业发展部进口了大量的化肥和粮食.造成J国JBT港异常拥挤和堵塞。为此,E国公路运输局下达行政指令:要求所有E国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必须优先运送E国农业发展部进口的化肥和粮食。这使原先给承包商运送上述物资的车辆都不得不给E国农业发展部运送进口的化肥和粮食。由此致使承包商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物资一直滞留在J国JBT港口,而不能如期运抵现场,这给承包商造成了严重的工期和资金损失,究其原因如下: 1)由于进口物资不能按时运抵现场,影响到现场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从而产生了项目进度的偏离; 2)由此而引起巨大的滞港费、超预算的管理费以厦其他费用的额外支出,调整数据表的调整。 案例二:我公司在非洲马里共和国以预期利润为1%报价夺取了一项总价为3 000万美元的大型农田水利工程。工期为36个月(扣除了雨季),施工期间,该国发生了较大范围的骚乱,即有政治目的的民族矛盾。一伙武装分子闯进了工地营房,进门就开枪疯狂扫射,大肆抢夺,幸未造成中方人员伤亡。当时是星期天,中方31人就在营地。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扫荡,抢走了一辆丰田吉普车、一辆三菱双排坐匹卡车、一套光学测量仪、一台电源稳压装置和部分放于车上的一些日常所用的劳动工具。政府出动了正规部队进行了围剿事件得到平息。工地停工一周,调整施工计划,对内安抚,对外协调。 2、案例分析: 案例一: 条款内容: 13.7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对于基准日期后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有改变(包括施用新的法律,废除或修改现有法律)或对此类法律的司法或政府解释有改变。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价格应考虑上述改变导致的任何费用增减进行调整。 如果由于这些基准日期后做出的法律或此类解释的改变,使承包商已(或将)招致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应有权)或将(已)或(遭受延误和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摘要: 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工程行业的圣经,是国际工程咨询业通用的语言”,FIDIC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合同范本已被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泛美开发银行、亚行等绝大多数国际金融组织及其成员国普遍承认和采用,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是相关行业的国际规则。FIDIC合同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参照、等同和等效采用了FIDIC合同的模式。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为正式会员。FIDIC 授权中咨协会翻译出版了大量的FIDIC文献。 本文介绍了FIDIC组织、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其最新发展,讨论了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强调了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 绪论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招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 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些大型国际工程采用FIDIC条款进行管理,如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京、津、塘高速公路采用FIDIC条款第三版;二滩水电站采用FIDIC 条款第四版.这些项目在建设周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均收到理想效果.二滩水电站由于采用FIDIC条款节省建设资金5.5亿元人民币.FIDIC条款第四版的《应用指南》指出,只要把专用条款中的条款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特点和工程的专业特点进行编写,同样适用于国内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1 FIDIC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FIDIC下设2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FIDIC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执行委员会(EC);风险管理委员会(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21世纪工作组(Task Force 21)等。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 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 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那么相反面,能不能不定义“承包商对任何分包承包一切责任”,而按工程实际来把 分包照管责任分类处理呢?不行,因为这会产生难以解决的至少两个方面的合同问题: 1) 如果雇主以合约的形式承认总包对于各型指定分包的照管差异性,那就意味指定 分包的相关责任在总包承担工程照管责任上的差异性,这也就等同于承认总包对指定分包 工程责任只具有部分责任。这个“部分责任”的定性与责任分配,按合同义务的定义恐怕 没人能分得清。事实上最正常的情况是根本不允许有人说得清。比如配套工程公司的行业 垄断,比如雇主关系式的指定分包。如果这些分包责任都是可以说得很清楚的,那某些人 不是要跳楼了吗?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 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总分包的责任关系现实是定义不清楚,合同却不能不定义清楚。特别是交叉责任部分,如果要形成一个总包与分包“各负责各的”的合同局面,那工程就很可能面对两个承包商 顶牛而干不下去的情况。事实上,国内工程中甲方指定分包与总包之间的不作为导致工程 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事例并不少见。FIDIC也必然曾经面对过这种情况。显然,要避免此 类情况的出现,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彻底消除“总包与分包各负其责”的合同可能。将 分包所有的责任都归入总包责任。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鉴于以上原因,个人认为,FIDIC就搞了这样一个在第4.4款“混说”了一个对于 “任何分包”的总包照管职责,然后在第5条指定分包里不说总包照管,而到了《专用条 款编写指南》中又强调第4.4款第二句可 以用于第5条的曲里拐弯的合同表述,以保证既达到将所有分包责任全部归入总包责 任之中,又不直接撕破分包与雇主之间说不清楚的关系的合同目的。《专用条款编写指南》不是合同文本的组成,所以这里的“第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 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篇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_中英文 通用条件 General Conditions 1 一般规定 1. General Provisions 定义 Definitions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s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合同 The Contract “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

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Contrac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Letter of Tender, these Conditions, the Specification, the Drawings, the Schedules, and the further documents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 or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if any)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 [Contract Agreement]. “中标函(Letter of 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letter of formal acceptance, signed by the Employer, of the Letter of Tender,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 comprising agreements between and signed by both Parties. If there is no such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expression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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