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2分
一.概述
(一)其他人的概念
1.内部审计
2.专家
(1)专家是指在会计和审计之外有个人专长;
(2)专家包括帮助管理层编表的管理层专家,也包括帮助获取审计证据的注会的专家;
(3)专家分为事务所内部专家(如事务所的员工、合伙人、临时员工等)和外部专家,内部专家需要遵守会所的政策和程序,工作底稿也是审计工作底稿的
一部分,而外部专家则不是。
(二)在利用其它人工作时,都需要评估两个目标
1.目标一:是否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利用其它人工作;
2.目标二:如果利用其它人的工作,该项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三)利用其它人工作的要求
1.注会对其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
2.不能利用内部审计,必须注会执行的工作:
(1)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2)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3)样本规模的确定;
(4)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评估。
3.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
(1)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不应提及专家的工作;
(2)如果提及专家工作与理解非无保留意见相关,应提及,但并不减轻注会的责任。
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
(一)确定是否利用和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两个职业判断
1.确定内审能否实现审计目的,考虑:
(1)内审的客观性;
(2)内审人员的专业
(3)内审人员的专业关注;
(4)内审是否和注会有效沟通。
2.确定内审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1)内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2)内审人员评估审计证据时的主观程度;
(3)注会评估的认定层次错报风险;
(二)确定如果利用,是否能实现审计目标
1.内审人员是否经过培训,精通业务;
2.内审工作是否监督、符合和记录;
3.内审是否有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4.内审结论是否有恰当结论,是否与编制的报告一致;
5.内审披露的例外异常事项是否已得到解决。
三.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
1.管理层是否利用了专家工作;
2.专家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
3.专家工作涉及的重大错报风险;
4.应对风险的预期审计程序,包括注会对专家工作的了解,是否可以获取替代审
计证据。
(二)确定利用专家工作,是否可以实现审计目标
1.评价专家(275页考点三详细介绍):
(1)专家的胜任能力,素质和客观性;
(2)专长领域;
(3)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4)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2.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应评价:
(1)专家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2)专家工作涉及事项的重大错报风险;
(3)专家工作在审计中的重要度;
(4)注会对专家以前工作的了解;
(5)专家是否需要会所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