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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0.2.3 气象资料;

2.0.2.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0.2.5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0.2.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2.0.2.8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4.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0.4.2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2.0.4.4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2.0.4.5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5的规定。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表2.0.5

注:1.L 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3 沟槽开挖与回填

3.1 施工排水

3.1.1 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1.1.1 排水量的计算;

3.1.1.2 排水方法的选定;

3.1.1.3 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

3.1.1.4 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3.1.1.5 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

3.1.2 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

3.1.3 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1.4 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漏,应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实。

3.1.5 冬期施工时,排水系统的管路应采取防冰措施;停止抽后应立即将泵体及进出水管内的存水放空。

3.1.6 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 。

3.1.7 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

3.1.8 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时,可不加支护。

3.1.9 当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

3.1.10 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0.3m。

3.1.11 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150~200mm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3.1.12 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3.1.13 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并距沟槽底面不应小于0.5m。

3.1.14 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2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

10~15cm。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回填。

3.1.15 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滤料时,应对井点管口临时封堵。滤料应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入;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静水位。

3.1.16 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井点设计进行调整。

3.1.17 轻型井点的集水总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尽量降低。滤管的顶管高程,宜为井管处设计动水位以下不小于0.5m。

3.1.18 井壁管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井点管安装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

3.2 沟槽开挖

3.2.1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下式计算:

B=D1+2(b1+b2+b3) (3.2.1)

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3.2.1采用;

b2——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盘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表3.2.1

注:1.槽底需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b1应适当增加;

2.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每侧工作面宽度宜取800mm。

3.2.2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 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表

3.2.2

注:1. 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3.2.3 当沟槽挖深较大时,应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m ;

3.2.3.2 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 ,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3.2.3.3 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机械性能确定。

3.2.4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

4.1 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3.2.

4.2 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2.

4.3 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3.2.5 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 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

3.2.5.2 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线管道的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3.2.5.3 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

3.2.6 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3.2.7 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 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3.2.7.2 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3.2.7.3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3.2.7.4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

3.3 沟槽支撑

3.3.1 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3.3.2 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其构件规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3.3.2.1 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大于4m ;

3.3.2.2 横梁或纵梁宜为方木,其断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

3.3.2.3 横撑宜为圆木,其梢径不宜小100mm 。

3.3.3 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3.1 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小于2根横撑;

3.3.3.2 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0m;

3.3.3.3 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 1.5m。

3.3.4 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3.3.5 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进1.0m ;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3.3.6 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队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3.3.7 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3.7.1 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且必须与撑板密贴,联接牢固;

3.3.7.2 横撑应水平并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应支紧,联接牢固。

3.3.8 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3.3.9 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3.3.9.1 钢板桩支撑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

3.3.9.2 钢板桩支撑按具体条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3.3.9.3 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应采用木板垫实,并应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联接牢固。

3.3.10 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3.3.11 支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1.1 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

3.3.11.2 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3.3.11.3 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

3.3.11.4 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

3.3.12 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3.3.13 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联接必须牢固。

3.3.14 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3.3.15 拆除撑板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5.1 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3.3.15.2 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3.3.15.3 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3.3.15.4 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3.3.16 拆除钢板桩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6.1 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3.3.16.2 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

3.3.16.3 回填桩孔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3.4 管道交叉处理

3.4.1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节规定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

3.4.2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圆形管道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

时施工,当钢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内径不大于400mm 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

筑砖墩支承。砖墩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

图3.4.2 圆形管道两侧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凝土圆形管道;3——砖砌支墩

3.4.2.1 应采用粘土砖和水泥砂浆,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砂浆不应低于M7.5;

3.4.2.2 砖墩基础的压力不应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力;

3.4.2.3 砖墩高度在2m以内时,砖墩宽度宜为240mm;砖墩高度每增加1m,宽度宜增加125mm ;砖墩长度不应小于钢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外径加300mm;砖墩顶部应砌筑管座,其支承角不应小于90o;

3.4.2.4 当覆土高度不大于2m时,砖墩间距宜为2~3m;

3.4.2.5 对铸铁管道,每一管节不应少于2个砖墩。

当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为已建时,应在开挖沟槽时按本规范第3.2.6条处理后再砌筑砖墩支承。

3.4.3 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当顶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在70mm及以上时,可在侧墙上砌筑砖墩支承管道( 图3.4.3-1)

图3.4.3-1 矩形管渠上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3——砖砌支墩

当顶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小于70mm时,可在顶板与管道之间采用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其荷载不应超过顶板的允许承载力,且其支承角不应小于90o(图3.4.3-2)。

图3.4.3-2 矩形管渠上填料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

3——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a——支承角

3.4.4 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与其下方的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时,对下方的管道宜加设套管或管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3.4.4) :

3.4.4.1 套管的内径或管廊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加300mm ;

3.4.4.2 套管或管廊的长度不宜小于上方排水管道基础宽度加管道交叉高差的3倍,且不宜小于基础宽度加1m;

3.4.4.3 套管可采用钢管、铸铁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管廊可采用砖砌或其他材料砌筑的混合结构;

3.4.4.4 套管或管廊两端与管道之间的孔隙应封堵严密。

图3.4.4 套管和管廊

1——排水管道;2——套管;3——铸铁管道或钢管道;4——管廊

3.4.5 当排水管道与其上方的电缆管块交叉时,宜在电缆管块基础以下的沟槽中回填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砖。其沿管道方向的长度不应不于管块基础宽度加3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4.5 电缆管块下方回填

1——排水管道;2——回填材料;3——中砂或粗砂;4——电缆管块

3.4.5.1 排水管道与电缆管块同时施工时,可在回填材料上铺一层中砂或粗砂,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图3.4.5) ;

3.4.5.2 当电缆管块已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混凝土回填时,混凝土应回填到电缆管块基础底部,其间不得有空隙。

(2)当采用砌砖回填时,砖砌体的顶面宜在电缆管块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200mm,再用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填至电缆管块基础底部,其间不得有空隙。

3.5 沟槽回填

3.5.1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1 预制管铺设管道的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强度,接口抹带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的接缝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是5N/mm2;

3.5.1.2 现场浇筑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

3.5.1.3 混合结构的矩形管渠或拱形管渠,其砖石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当管渠顶板为预制盖板时,并应装好盖板;

3.5.1.4 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的钢筋混凝拱形管渠或其他拱形管渠应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时发生位移或损伤。

3.5.2 压力管道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1 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3.5.2.2 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道,应控制管顶的竖向变形。

3.5.3 无压管道的沟槽应在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3.5.4 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3.5.

4.1 回填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2)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 。

3.5.

4.2 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3.5.5 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3.5.6 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3.5.6中的数值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表3.5.6

3.5.7 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要求的压实度、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经现场试验确定。

3.5.8 当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3.5.9 沟槽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5.9.1 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5.9.2 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5.9.3 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3.5.10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节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0.1 根据一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3.5.10.2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3.5.10.3 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

3.5.11 沟槽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1.1 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3.5.11.2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cm。

3.5.11.3 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3.5.11.4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3.5.11.5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规定回填;

3.5.11.6 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接梯形,且不得漏夯;

3.5.11.7 采用木夯、蛙式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3.5.11.8 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 。

3.5.12 管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时,管顶以上25cm范围内回填土表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7%,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表3.5.12的规定。

3.5.13 管道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3.1 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铸铁圆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对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5%;

沟槽回填土作为路基的最小压实度表

3.5.12

注:1.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100%;

2.回填土的要求压实度,除注明者外,均为轻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以下同)。

3.5.13.2 矩形或拱形管渠的压实度应设计文件规定执行;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3.5.13.3 有特殊要求管道的压实度,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3.5.13.4 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且路基要求的压实度大于上述有关款的规定时,按本规范第3.5.12条执行。

3.5.14 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的承载力较低,压实工具的荷载较大,或原土回填达不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具有结构强度或可以达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为提高管道的承载力,可采取加固管道的措施。

3.5.15 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在管道顶部以上高为50cm,宽为管道结构外缘范围内应松填,其压实度不应大于85%;其余部位,当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不应小于90%(图3.5.15)。

处于绿地或农田范围内的沟槽回填土,表层50cm范围内不宜压实,但可将表面整平,并宜预留沉降量。

图3.5.15 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部位划分

1——圆形管道两侧;2——矩形或拱形管渠两侧;3——管道顶部以上松填部位;4——其余部位

3.5.16 管道沟槽回填土,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量条件不能达到要求压实度时,管道两侧及沟槽位于地基范围内的管道顶部以上,应回填石灰土、砂、砂砾或其他可以达到要求压实度的材料。

3.5.17 检查井、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围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7.1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

3.5.17.2 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宜小于40cm;

3.5.17.3 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3.5.17.4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3.5.17.5 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3.5.18 新建给水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应符合要求的压实度,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紧贴。

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程施工四标段 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晨晖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四标段 年月日

施工四标段 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晨晖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四标段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施工过程 四、确保管道施工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 五、雨季施工措施 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七、沟槽开挖施工安全注意要点

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晨晖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四标段,雨水工程施工图设计; 2、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晨晖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四标段,污水工程施工图设计; 3、主要规范及图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修订版); 《城镇给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4、根据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二、工程概况 1、地质情况 本工程区域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部,地貌单元为黄河冲洪积平原郑州北部泛滥区,工程沿线主要为耕地和林地鱼塘、修筑河堤等,沿线地形较为平坦。

根据野外调查,本工程沿线红线范围内的地层主要由四个工程地质单元组成,由上至下分别为耕土、粉土、粉质粘土和细砂。 1)耕土 该层土载本工程区域广泛分布,以粉土为主,局部为粉砂,褐黄色或黄褐色,松散,稍湿,含大量植物根系,厚度约0.5米。 2)粉土褐黄色,局部发灰,稍密、湿,干强度低,低韧性,摇振反应迅速, 3)粉质粘土褐灰色为主,少部分为黄褐色,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因粒状结构,含有锈斑和少量蜗壳,该土层埋深3.2-4.5米,局部揭穿,最大揭露深度 6米。 根据区域资料显示,本工程区域范围内浅部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地下水补给主要为大气降水,排泄主要为蒸发和人工开采。其受季节性降水影响的年变幅为1-2米。本工程区域6米深未见地下水,近十年的地下水最高水位埋深为原始地面下0.5米。 2、排水工程 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晨晖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四标段雨、污水管道工程本标段施工范围为K3+100-K4+264.38,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雨水工程位于道路中心线处, 本工程雨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二级承插管沙石垫层,检查井管道检查井按06MS201-3选取检查井,基础为C25砼,混凝土垫层下应增设200mm厚水泥石灰稳定土4:12:84垫层,垫层每侧比基础宽出

沟槽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丹霞路(文江路~滨羽路)的道路施工单位: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 工程公司 质检表15 分部工程名称:污水管道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检验批(桩号): 二、高程、尺寸检查桩号或位置槽底高程槽底中线每侧宽沟槽边坡备注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设计 实测 偏差 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兴南路(济川路至老江平路)的道路施工单位: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 工程公司 质检表15 分部工程名称: 污水管道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检验批(桩号): W1~W6 二、高程、尺寸检查 桩号或位置槽底高程槽底中线每侧宽沟槽边坡备注K0+160 设计 1.71 0.615 0.615 1:1 实测 1.702 0.634 0.622 1:1.1 1:1 偏差-0.008 0.019 0.00 0.1 0 W4 K+180 设计 1.67 0.615 0.615 1:1 实测 1.69 0.628 0.618 1:1.2 1:1.2 偏差0.02 0.013 0.003 0.2 0.2 K0+200 设计 1.63 0.615 0.615 1:1 实测 1.611 0.631 0.637 1:1.1 1:1.3 偏差-0.019 0.016 0.022 0.1 0.3 K0+210 设计 1.61 0.615 0.615 1:1 实测 1.598 0.641 0.624 1:1.2 1:1.2 偏差-0.012 0.026 0.009 0.2 0.2 W5 K0+220 设计 1.59 0.615 0.615 1:1 实测 1.608 0.615 0.618 1:1.1 1:1.3 偏差0.018 0 0.003 0.1 0.3 K0+230 设计 1.57 0.615 0.615 1:1 实测 1.585 0.633 0.638 1:1.2 1:1 偏差0.015 0.018 0.023 0.2 0 K0+240 设计 1.55 0.615 0.615 1:1 实测 1.533 0.624 0.652 1:1.1 1:1.3 偏差-0.017 0.009 0.037 0.1 0.3 W6 K0+260 设计 1.51 0.615 0.615 1:1 实测 1.523 0.62 0.629 1:1.2 1:1 偏差0.013 0.005 0.014 0.2 0 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致: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沟槽开挖回填方案的编制,请予以审查。 附: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专业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施工专项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层数监理单位编制日期施工单位送审日期方案内容编制人 审批意见施工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地质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 五、沟槽开挖 六、沟槽回填 七、质量保证 八、安全保证措施 九、文明施工措施 十、雨季施工措施 十一、开挖管道应急救援预案

沟槽开挖回填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地形图及其它资料。 2、国家及地主现行的给水、排水、卫生和消防等工程设计规范。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 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流制。本工程为小区内污水系统的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质 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地质图和勘察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内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推测本场地内发育有北东向、北西向、近东西向及近南北向多条次生断裂,但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稳定性评价成果,结合本次勘察的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范围内的构造破碎带未见有新近活动的迹象,稳定性较好,区域构造活动性也很微弱,本工程所在的位臵属区域稳定性较好地区,适宜修建。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工作 1、准备工作流程

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规范

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二)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 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8.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三)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四)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临明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4. 二、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熟悉图低和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测量放线 沟槽开挖及管道基础制作 管道敷设及安装

试压及清(吹)洗 检查井制作及防 试运交工验 三、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的方法及要求: (一)沟槽开挖、支撑与回填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 沟槽开挖 1.1放线:根据工管部门技术交底的管道管沟开挖宽度,在测量人员测放的管沟中线两侧测放开挖边线,并用白灰作出标识; 1.2设置高程及中线控制点:在管线的拐点处、以及直线段每5-10米(压力管道不大于15米),作一高程及中线控制桩。 1.2.1控制桩可用方木制作,截面宜为4*4cm,长50cm,打入土层后,地面露出长度为10-15cm。 1.2.2控制桩必须稳固,不被扰动,最好有保护措施。控制桩中心1.0米范围内的土方应在沟槽验收完或控制桩已转移至沟底后方可集中铲除; 1.3确定开挖深度:根据测量员交底的测量结果,对照施工图,计算出每个桩点处沟槽相对桩基线下降深度,将其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并用红色漆标记在控制桩上; 1.4沟槽人工开挖 根据土质的性质,由作业人员自行选择合适的开挖工具;1.4.1. 随时用钢卷尺检测沟槽的开挖深度和沟底宽度。1.4.2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开挖的土方,1.4.3可堆置在沟槽两侧,但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同时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并不得防碍其正常使用;以上)时,应在沟壁1.4.5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深度(一般应高于设计高程10cm 高程控制桩);内设置与设计沟底高程平行的高程控制桩(如20cm 或50 cm再用钢卷尺沿并保证绳两端与桩上的标志线重合,1.4.6在两控制桩上绑一线绳,线绳向下测量,进行沟底修整。在雨季或冬季作业时,若沟槽开挖好后不能马上铺设管道或进行管基施工,1.4.7 应先留出10cm厚左右暂不挖去,待安装施工前再清理至设计高程。 1.5沟槽机械开挖沟槽开挖机械一般为反铲和挖沟机。1.5.1 1.5.2沟槽开挖宽度及深度的控制方法同人工开挖。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高程。沟底应留有1.5.320-30cm 沟槽开挖的质量要求:1.6若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1.6.1不得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填补,并须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或应用砂土分层仔细夯实。 1.6.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1.6.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1.6.4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6.5沟底不得有突出的块石,若埋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时,应将其上部铲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mm的砂土或当地软土整平夯实。

(完整版)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JL—A00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留一份。 四川省建设厅制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表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盐边县南部片区供水一期工程—红格、益民、新九片区工农业用水工程项目(B8+000~B12+295,C0+000~C2+047、D0+000~ D1+373Ⅳ标段)管道工程施工) 管沟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 编制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陈刚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防汛防雨要求 (3) 三、沟槽的临时排水系统 (3) 四、沟槽施工 (4) 五、监护措施 (8) 六、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的保护 (8) 七、安全生产措施 (10) 八、文明施工措施 (12) 九、质量标准: (14)

一、工程概况: 攀枝花市盐边县南部片区供水一期工程—红格、益民、新九片区工农业用水工程项目(B8+000~B12+295,C0+000~C2+047、D0+000~D1+373Ⅳ标段)管道工程。 本标段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南部片区供水一期工程—红格、益民、新九片区,全长约8000余米。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特编制本深沟槽专项施工方案。 二、防汛防雨要求 本工程全部施工期为 120 施工日历天,预计在5月份开工。施工期间有遇到攀枝花汛期及雨季。所以对防汛防雨采取经常性的措施,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工程项目部准备5—10 台备用抽水泵防备下暴雨时急用。 2.气象预报有暴雨时,工地增派施工人员和电工值班,以便 及时参加排水。 3.对暴雨积水时,服从指挥部和相关人员对抢险救灾工作的 整体安排。 三、沟槽的临时排水措施按照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1、地面排水:管道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 通道设置设在各个不同路段,并在正式施工前完成临时排水通道的设置。 2、沟槽内排水:在管道底部设0.3×0.3的排水边沟且每隔50m 设一集水井以φ100mm口径污水泵抽排。 四、沟槽施工 关于沟槽开挖措施:

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安全施工作业指引(试行)

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安全施工作业指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沟槽开挖作业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沟槽坍塌等事故的发生,避免沟槽施工破坏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地铁、通信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生命安全和沟槽周边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作业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水务行业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等水务工程施工涉及的沟槽开挖作业(以下简称“沟槽开挖作业”)。 第三条沟槽开挖作业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条件、地下管线、沟槽开挖深度、施工条件、周边环境等,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第四条 沟槽开挖作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除应符合本指引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 1 -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沟槽开挖施工危险源辨识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估,提出控制措施。督促设计单位开展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设计,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沟槽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列入工程概预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资料、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并留存记录。 5.组织检查沟槽开挖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按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 7.通过不良行为认定及履约评价等及时处理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 勘察单位职责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勘察文件中应说明地质条件可 - 2 -

排水工程沟槽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第九章(一)污水工程沟槽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12)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2)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祥和大街污水管线二标段工程,具体须做专项计划的施工段包括:W17~W30,W61~W65,W96~W97挖深在米以上均需做支护专项设计方案,W17~W30污水管道管径D400HDPE 塑钢缠绕排水管,W61~W65D8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W96~W97D10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其中W17~W30此段依据地勘报告地下水较深,土质较好均为粉质粘土,此段采用大开挖按照50%放坡,并且分层错层进行开挖,错层宽度米,W61~W65,W96~W97,此两段须做支护开挖。其他段考虑放坡开挖,放坡系数1:1. 三、施工总体部署 施工准备 、施工队伍进场后,先进行场地的整理,及时进行测量放样,准确放出管道布置的轴线和沟槽开挖的边线。 、机械设备与材料抓紧落实进场,所需的材料设备必须准备齐全,要满足图纸设计要求以及相应规范要求。 、落实管道供应厂家,进行认真考查和认可,选定供应厂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其具备足够的日生产能力,保证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管道施工前进行认真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施工安排及方法 依据施工图纸,管道沟槽开挖深度约6米。因此采用上部放坡开挖、下部钢板桩支护两次成槽的挖土方法,先考虑将表土挖除一层(~ 左右),有效降低沟槽深度,然后打设钢板桩,再开挖沟槽,采用一道支撑围护,铺设管道。 、施工方案 、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第一次土方开挖→打设钢板桩→沟槽开挖及支护→管道基础施工→铺设管道→检查井施工→沟槽回填 、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施工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检查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复核,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测放出边线,开挖前用石灰划线来控制,对于井位置的确定通过在沟槽外两侧设置控制桩来进行控制,并记录两桩至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第一次土方开挖 按照测量放出的开挖线,进行第一次开挖,将表层 ~ 厚左右的土层开挖,上口宽度按照管径的大小和开挖深度来确定,按照《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2)确定开挖边坡坡度为 1:1,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沟槽的深度,挖出的土离槽口尽量远,2m以外,堆土高度宜大于,或者尽量远离堆放,以减小土压力对沟槽的影响。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新版)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47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新版)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9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距离大于2m。若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0.2.3 气象资料; 2.0.2.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0.2.5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0.2.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2.0.2.8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沟槽施工工艺流程

沟槽施工工艺流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建的给水、排水管道机械、人工、人机混合土方开挖施工,其它管线基坑明挖土方施工可参照执行。 2、施工准备 机械设备 1、机械: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 2、机具:手推车、铁锹(尖、平头)、手锤、铁镐、撬棍、钢卷尺、梯子、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铁丝等。 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已完成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理预检手续。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完毕,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排水沟。 2、各种现状管线已改移或加固,对暂未处理的地下管线及危险地段,做好明显标志。在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标志。 3、基坑(槽)、管沟有地下水时,已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水位降至坑(槽)底50cm以下,然后在开挖。 4、施工区域内供水、供电、临时设施满足土方开挖要求,道路平整畅通。 5、做好土方开挖机械、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的维修检查和进出场工作。 技术准备 1、开挖前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和说明,已做好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开挖断面和推土位置,并经上级批准。 2、对有关人员做好书面技术交底工作,并已签认。 3、对接入原有管线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核对,并办理手续。 4、已做好施工管线高程、中线及永久水准点的测量复核工作。 5、已测放沟槽开挖边线、推土界线,并用白灰标识。 6、沟槽挖深大于5m或复杂地质条件下的专项挖槽方案要提前报审批准及经过专家论证。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 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 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第 2 页共 5 页

沟槽开挖施工工艺

沟槽开挖施工工艺 (一)沟槽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1、开挖前对施工范围内各种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如有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2、熟悉图纸及设计文件。 3、检查机械设备情况及数量。 4、测量放线,确定开挖位置。 5、通知所有管线单位,在现场标明各管线的位置,如有需要拆迁转移的管线,因尽早拆迁转移。 6、待业主把需拆迁的房屋或管线、电缆、树木拆迁转移后,我项目部先对施工道路中障碍物清除干净。 7、附近的房屋、铺面等建筑物距离开挖的沟槽为3、5~4、5米,具有较大危险性,我项目部决定采用全封闭式彩钢板围护,在路口处安放红色警示灯提高安全。 8、待所有准备工作做完后,先开挖路床深度为1米~1、5米后,再开挖沟槽。 9、配备安全人员做应急措施。 (二)开挖沟槽的防护措施 1、在开挖沟槽前先在边线设立固定观察点,主要观察开裂及塌方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观察。 2、一般情况下,先挖污水沟槽,待污水沟槽回填后再挖雨水沟槽。 3、如果观察出现开裂塌方及液限较大的土质(软泥等),则按无间隔排列或咬口排列打加密钢板桩(槽钢)。危机处理加密槽钢厚度为10mm-15mm,宽度为25cm。并用槽钢做横梁。 4、房屋、铺面距离沟槽边缘不足4m时,为保证建筑物安全,全部采用无间隔排列钢板桩(槽钢)防护,以防边坡坍塌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5、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指挥车辆运输土方,以免车辆接近沟槽,引起塌方。 (三)沟槽开挖方法

1、土方开挖采用自然放坡开挖,放坡系数为1:1。 2、开挖方式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进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深度 3、0m以内的采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开挖深度超过3、0m的,采用挖掘机分两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运土车运至指定余泥堆场。 3、沟槽基底标高以上20cm的土层,采用人工开挖、清理、平整,以免扰动基底土,严禁超挖。 4、沟槽开挖过程中,不同土层面标高须报验监理、业主确认,并做好记录。 5、土层与设计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由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方法。 (四)沟槽排水措施 1、在沟槽外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截止沟槽外地表水流入沟槽,集水井内的污水经沉淀后排放。 2、开挖时基底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的截面尺寸为200mm×300mm,沿着临时排水沟每隔20m设置600mm×600mm×800mm的集水井,采用潜水泵把集水井的水抽出沟槽外。 (五)注意事项 1、开挖后的土方如达到回填质量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应用于填筑材料,不适用于回填的土料弃于业主、监理指定地点。 2、沟槽开挖时其断面尺寸必须准确,沟底平直,沟内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转角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方外运采用载重自卸车,沿施工现场临时施工便道,将余泥运至弃土场。 4、夜间开挖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六)土方回填 1、待管道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回填。 2、回填材料选用合适的并经监理确认的挖出土或经试验合格的外运材料。回填前,确保沟槽内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3、土方回填采用分层对称回填分层夯实的方法,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300mm。

市政排水管道沟槽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市政排水管道沟槽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1、有关技术参数 1.1、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的要求,降排水工序可分为基坑明沟排水(表面滞水)和人工井点相结合的等降排水方案。根据实际的地下水位情况选用合理的降排水方案。 1.2、土方开挖深度小于4米时按照1:0.33进行放坡,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 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1:0.75。 2、施工准备与施工方法 施工工序:施工放样-- 沟槽开挖--明排降水--基础处理--管道安装、检查井--回填 2.1、施工准备工作 1、测量放线 1)、施工恢复定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技术工作,承包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各导线点坐标及水准点标高进行复测,闭合后将复测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定线数据进行施工放线。按规范中规定,管道基槽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恢复的路线中线桩、钉出管道用地界桩、开挖坡顶、坡脚线等的具体位置桩。中线桩直线部分每20m一个,每100m设一个永久性固定桩,曲线部分除20m设一整里程桩外,曲线的起点、终点、圆缓点、缓圆点都应设置固定桩。在中线桩施测后,进行横断面测量,在挖方断面的坡顶点位置上,钉挖断面的边桩,边桩上应注明里程、挖深(m),左右边桩。 2)、以拼音字头或英文字头表示。一般在距边桩一定距离的外方,设栓(护)桩,以备边桩丢失后及时恢复。同时导线点、水准点应设立特殊标志,进行保护以免施工中遭到破坏。 3)、项目部施工人员经过准确放样后,及时提供放样数据及图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承包人才可进行清表开挖。测量精度应满足市政工程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标准。 2、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1)、管道施工前,由施工人员对施工工程范围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对地下水位的情况尤应给予特别的重视。 2)、土工试验取样一般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每一种土类取样不少于三组;

沟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标准

(8)沟槽土方开挖施工 A施工前准备 为了便于施工及有利于沟槽的稳定,土方开挖前先做好定位放线工作,及时配合土方运输班组做好清表工作。 按照要求,沿土方运输边放好开挖边线,在槽边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做好地表水的排除工作。 (A)沟槽开挖顺序 土方开挖由专人指挥,严格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槽小开挖”的原则。 当挖至标高接近沟槽底板标高时,边抄平边配合人工清槽,防止超挖,沟槽地板30cm的土方由人工进行清理,并由挖机带走。 在设计要求有底板的沟槽开挖时,沟槽开挖施工至基础底板标高时,应及时完成石子垫层、素砼基础铺设工作。在前一块完成土方后开挖及垫层、基础施工后,才能进行下一块相邻区块的土方开挖。 (B)沟槽排水 为保持开挖的沟槽内无积水直到施工完成,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沟槽排水工作。首先在沟槽顶面两侧设排水沟以堵截地面上的雨水和明水流入沟槽内;另外在槽底两侧设置排水明沟,并在每个井段设置集水坑,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水泵进行抽水,确保沟槽内无积水。 (C)车辆行车及机械配备 土方不得堆积在沟槽边,可组织车辆将开挖出的土方进行临时转移。车辆所经过的场地利用原道路,车辆远离沟槽围护行走。计划配置挖掘机及自卸车,实际按施工进度及天气、交通等状况增减机械。

B组织、协调管理 开挖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控制好人员、机械,确保开挖工序的稳步进行,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控制好边坡的稳定,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安全情况,边坡稳定情况由专业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全天候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 现场协调由施工员负责,主要负责协调沟槽土方开挖和土方运输的施工。 提前编制好开挖进度计划表,组织人员机械施工。 C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A)应急措施 在基槽开挖期间,设专人检查基槽稳定,发现问题及时能报有关施工负责人员,便于及时处理。 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须立即停止开挖,待稳定后继续开挖。 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水量过大,及时增设井点处理。 项目部应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不定期的举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并将演习经过用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上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B)注意事项 沟槽临边不得堆积弃土,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机械、水泥罐及行车。沟槽边外部荷载不得大于15kpa。 沟槽边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渗水进入沟槽及掏空钢板桩后背土体,降低钢板桩支护的稳定。 D沟槽四周的安全围护 沟槽四周采用移动式护栏维护。 E安全文明施工

管道沟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管道沟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溪口水库—章安水厂段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本细则仅适用于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管道沟槽开挖的监理控制。 1.3本细则所指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包括基础开挖、方井预制及安放、方井内外砂卵石回填和土工布铺设以及方井连系梁浇注等。 二、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报批 2.1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开工前14 天,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和平面布置; (2)工艺流程; (3)设备配置; (4)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 (5)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 (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7)进度计划。 2、测量控制点布设及精度资料 3、砼所用砂石、水泥、钢筋试验资料及配合比设计资料 4、施工中应遵循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指标 5、单元工程划分桩位编号表

2.2分部工程开工7天前,承包单位应对轴线、桩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结果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现场监理将督促承包单位与监理一起到现场进行对照检查。 2.3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工作进行查验,查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设备到位及性能 2、试验设备到位及性能,试验室资质及人员组成,岗位证书 3、临时设施情况 4、原材料质量及数量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批准。 3.2基础开挖高程以设计图纸高程为准,并注意预留一定厚度人工清挖,以免扰动槽底基础原状土。 3.3混凝土预制桩应严格遵守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预制现场有质检和试验人员对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指导和控制,并按规范要求制作试块。 3.4每道工序的检验,都必须依照设计要求在“三检”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认证,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管道支墩的浇筑,应依照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按设计轴线及桩号严格控制弯点和高程。 3.6承包方必须认真进行施工过程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整理,资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现场监理将在巡视中随时抽检。 3.7供水管道大部系隐蔽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施工,

管道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完整版

晋中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10年工程一标段沟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防汛防雨要求 (3) 三、沟槽的临时排水系统 (3) 四、沟槽施工 (4) 五、监护措施 (8) 六、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的保护 (8) 七、安全生产措施 (10) 八、文明施工措施 (12) 九、质量标准: (14)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晋中城区集中供热第一标段工程。本标段内最大挖深为3.55m。 本标段位于晋中城区锦纶南路至顺城街口再向东至东外环口,全长约8000余米。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特编制本深沟槽专项施工方案。 二、防汛防雨要求 本工程全部施工期为 150 施工日历天,预计在5月份开工。施工期间有遇到汛期及雨季。所以对防汛防雨采取经常性的措施,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工程项目部准备5—10 台备用抽水泵防备下暴雨时急用。 2.气象预报有暴雨时,工地增派施工人员和电工值班,以便 及时参加排水。 3.对暴雨积水时,服从指挥部和相关人员对抢险救灾工作的 整体安排。 三、沟槽的临时排水措施按照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1、地面排水:管道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 通道设置设在各个不同路段,并在正式施工前完成临时排水通道的设置。 2、沟槽内排水:在管道底部设0.3×0.3的排水边沟且每隔50m 设一集水井以φ100mm口径污水泵抽排。 3、井点降水的一般措施: a.井点设备运转正常后,保持连续抽水。出水排出降水范围 外。 b.井点正常运行时,发现水质浑浊,分析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精编版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水工程编号:1 致: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K631.55—K600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章):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水工程编号:2 致: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K600—K560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章):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水工程编号:3 致: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K560—K520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章):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水工程编号:4 致:汉滨区长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K520—K480排水管道沟槽开挖施工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章):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版)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9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距离大于2m。若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堆放位置与沟槽边距离可适当放宽至不小于0.8m。 10沟槽两侧和交通道口应设置隔离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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