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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杯、楚天杯申请、申报表及资料2015年

黄鹤杯、楚天杯申请、申报表及资料2015年
黄鹤杯、楚天杯申请、申报表及资料2015年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资料目录

一、创建申请资料目录;

二、《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结构层次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

监理单位现场总监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创建说明:

工程概况:

申请单位(盖章)施工项目部(盖章)

监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市评审办意见:

签章

年月日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资料目录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用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创建示范项目的达标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六、企业在基础、主体、装饰等阶段开展自检自评的评分表(JGJ59)及项目各阶段的自评报告;

七、项目监管部门在受监创建项目主体进度70%阶段的检查核验考核评分表(JGJ59);

八、项目监管部门推荐创建项目申报的工程特点说明;(说明工程项目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的亮点)

九、分别能反映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项目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各2-3张(附文字说明)。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工时间建筑面积㎡

竣工时间结构层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创建总结:

工程概况:

申请单位(盖章)施工项目部(盖章)

监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市评审办意见:

签章

年月日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创建申请资料目录

一、创建申请资料目录;

二、《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附件3-1),一式叁份,一份列入资料,两份单列;

四、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省示范现场(楚天杯)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楚天杯申请资料已包含黄鹤杯申请资料内容。

2. 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

年月日市(州)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推荐单位):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评审申报资料目录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附件3-3),一式叁份,一份列入资料,两份单列;

四、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省示范现场(楚天杯)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用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创建示范项目的达标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七、企业对申报项目的基础、主体两个阶段自评的自评汇总表(只需要报JGJ59自评表中汇总表一张,需要单位盖章,检查人签字,其他企业在基础、主体、装饰等阶段开展自检自评的评分表(JGJ59)及项目各阶段的自评报告报监管部门备案);

八、项目监管部门在受监创建项目主体进度70%阶段的检查核验考核评分表(只需要报JGJ59自评表中汇总表一张,需要监管部门盖章,检查人签字);

九、项目监管部门推荐创建项目申报的工程特点说明;(说明工程项目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的亮点)

十、分别能反映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项目全貌2、基坑2、施工用电2、脚手架2、临边防护2、塔吊2、外用电梯2、物料提升机2、文明施工2、办公区2、生活区2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各2-3张(附文字说明)。

注:

1.楚天杯申请、申报资料已包含黄鹤杯资料内容。

2. 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附件3-3: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市(州)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推荐单位):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青岛杯奖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战略方针,保证本市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管理有效联动,强化全市建设行业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青岛杯”奖)。 第二条“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原则上每年60个。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青岛杯”奖的评选是由五市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并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青岛市一流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青岛杯”奖的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港口、工业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公共建筑工程 1、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宾馆; 2、1.5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3、一千五百座位以上的影剧院、礼堂; 4、三千座位以上的体育馆;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 二、住宅工程 1、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含)以上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 2、一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村庄及集镇住宅小区,五千平方米(含)以上的集镇市场建筑群;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各省建筑奖项名称

中国各省建筑奖项名称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类国家级和协会级的建筑装饰奖项就超过50多项,地方省市一级的建筑奖项大概超过300多项。 一、国家级建筑奖项 鲁班奖 “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许多读者认为“鲁班奖”是官方奖项,其实,这个奖项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100个。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建筑史册。 詹天佑奖 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全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是中国土木工程设立的最大奖项。该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进一步激励土木工程界的科技与创新意识。因此,该奖又被称为建筑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 “詹天佑奖”之所以出台于世纪之交,是因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建筑事业必须依靠不断进步和创新进行变革,从而加快当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首届“詹天佑奖”颁发于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共有桥梁、隧道、房建、铁路、公路、港口、市政等21项工程获此殊荣,囊括了86个参建的设计、施工、科研单位。 “詹天佑奖”公布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和奖牌、荣誉证书。 梁思成奖 “梁思成奖”是经国务院批准,以我国近代着名的建筑家、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从2000年起,每年颁发一次。

黄鹤杯楚天杯申请申报表及资料

附件2-1: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资料目录 一、创建申请资料目录; 二、《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附件2-2: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表

附件2-3: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资料目录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用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创建示范项目的达标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六、企业在基础、主体、装饰等阶段开展自检自评的评分表(JGJ59)及项目各阶段的自评报告;

七、项目监管部门在受监创建项目主体进度70%阶段的检查核验考核评分表(JGJ59); 八、项目监管部门推荐创建项目申报的工程特点说明;(说明工程项目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的亮点) 九、分别能反映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项目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各2-3张(附文字说明)。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附件2-4: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表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评审实施细则

文章页数:[1]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和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的评审表彰工作,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评审实施细则》和《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的评审表彰工作,促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示范工地的评审工作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并成立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评审办设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评审人员由市、区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家组成。 第三条评审工作坚持遵循企业自愿、监管部门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示范工地的评审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及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 第五条示范工地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 (一)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工程。 第七条申报示范工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工程项目开工前已完成安全措施审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 审办法》的通知(2005修订)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2005]12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5.11.18 【实施日期】2005.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2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鄂建[2005]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楚天杯要求

楚天杯 - 评选范围在湖北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和4000m2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可单独申报。 楚天杯 - 申报条件 楚天杯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 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市州结构优质工程和单位优质工程;五、工程有公安消防、抗震、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并按鄂建[2000]184号文《湖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七、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万m2(含)以上,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2、所在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3、住宅小区组团内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单位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试点小区的相关标准。 楚天杯 - 申报程序一、各建筑企业申报湖北省“楚天杯”应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二、中央在鄂的工程局(总公司),以及省各部门所属建筑企业,申报省“楚天杯”的项目,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委申报。 楚天杯 - 申报时间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6月份评审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逐项核查后,提交湖北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楚天杯 - 申报材料 楚天杯获奖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1、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黄鹤奖评审办法》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黄鹤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 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引导激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开展创优创奖活动,促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黄鹤奖评选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市建筑工程黄鹤奖(以下称黄鹤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 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其工程质量为本市领先水平。 第三条?黄鹤奖的评选工作受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武汉建筑 业协会成立武汉市建筑工程黄鹤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黄鹤奖审定工作,武汉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黄鹤奖每年评选一次,设黄鹤金奖和银奖。其中黄鹤金奖为 各类型建筑工程中优中选优的项目,奖励数额原则上不超过黄鹤奖总数的10%。 第五条?对于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节能环保成效突出并有创新的 项目,在其工程类型、规模和质量水平相近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黄鹤金奖。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黄鹤奖的评选对象为国内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参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工程。其规模要求如下:

一、住宅建筑工程 1、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 2、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 3、群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 三、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 四、历史建筑重建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上。 五、工程造价为500万元以上的园林、水利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六、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不足以上要求,但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以前申报经评审落选的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和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 四、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的工程及在申报或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 五、保密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 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m、总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 12以上的群体工程;m万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 、建筑面积在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322)以上的公共建筑24000m 工、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县、市4000m4 程和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在15006 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25007、投资在项目。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第七条 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年,一般3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不得超过2年。 第三章申报 第九条省优质工程申报条件如下:

西湖杯申报要求及流程

须知 一、办理依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质结构将)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颁发]2011] 100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施工企业 三、申报范围条件: 1、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出杭 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进行推荐。 3、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 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 -2006 )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4、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 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5、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建筑类: 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市政公用类: 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 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和结构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3)、申报工程必须通过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4)、凡发生下列情况的将终止该工程的结构优质奖”质量评价和申报资格: ①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按程序报告、隐瞒不报,或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③在部、省、市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弄虚作假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1、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m2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3、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企业共同创优,一个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注明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省“楚天杯”的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 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上年度以前申报被评审落选的工程。 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四、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 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省“楚天杯”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

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推荐表评分标准

表1: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 表 工程名 称 工程地 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 量 建设单 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 项目经 理 联系电话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 章)

月 日 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 名,单位盖章) 月 日 市州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 名,单位盖章) 月 日 表2: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推荐 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 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总监理工程:(签名,单位盖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

市州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检查评分标准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14 —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汇总表 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结构 类型 总计 得分 检查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 管理 文明 施工 施工 用电 安全 防护 脚手 架 机械 设备(m2) (层 数) 满分 值 100分 满分 值 1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1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20分 说明:1、每张分表满分为100分;将实得分按加权平均换算成汇总表对应分值,即分表得分; 2、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既为检查实际总分,其中保证项目得分不得少于40分,否则该项目为“0”分; 3、检查表中“不符合要求”是指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检查项目中如有缺项,则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换算。

武汉火车站西广场交通枢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创黄鹤杯 绿色环保)

目录 第1章编制说明和编制依据 (1) 第1章第1节编制说明 (1) 第1章第2节编制依据 (1) 第2章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 (4) 第2章第1节工程概述 (4) 第2章第2节主要建设标准 (5) 第2章第3节道路工程概况 (6) 第2章第4节土建结构概况 (10) 第2章第5节土建建筑概况 (11) 第2章第6节土建安装概况 (11) 一、给排水 (11) 二、电气工程 (12) 三、暖通工程 (12) 第2章第7节景观绿化概况 (14) 第2章第8节现场施工条件 (16) 第2章第9节施工特点分析 (16) 第3章总体目标 (18) 第3章第1节指导思想 (18) 第3章第2节工程质量目标 (18) 第3章第3节工程工期目标 (18) 第3章第4节安全生产目标 (18) 第3章第5节文明施工目标 (19) 第4章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0) 第4章第1节公司管理机构 (20) 第4章第2节项目部的组成 (20) 第4章第3节现场管理机构设立及其职责 (22) 第4章第4节项目控制目标的制定 (24) 第5章施工进度计划 (27) 第5章第1节施工总体安排 (27) 第5章第2节施工进度计划 (28) 第5章第3节专业分包单位进度控制 (29) 第6章各项资源计划 (30) 第6章第1节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30) 第6章第2节主要材料供应及使用计划 (30) 第6章第3节技术装备物资计划 (31) 第6章第4节劳动力资源计划 (31)

第6章第5节隐检验收及技术复核计划 (32) 第7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34) 第7章第1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设想 (34) 7.1.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设想 (34) 7.1.2临时办公室及其它临时用房布置 (34) 7.1.3临时堆场 (34) 第7章第2节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设想 (35) 7.2.1地下室施工阶段平面布置 (35) 7.2.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平面布置 (35) 7.2.3装饰阶段施工平面布置 (36) 第7章第3节现场施工用电总体布置 (36) 7.3.1施工用电总体布置 (36) 7.3.2用电负荷 (36) 7.3.3临时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37) 第7章第4节施工临时用水布置 (39) 7.4.1施工用水布置 (39) 7.4.2临时给水系统说明 (39) 第7章第5节现场施工排水方案 (40) 7.5.1平面排水布置 (40) 7.5.2结构排水布置 (40) 第7章第6节施工消防工程布置 (40) 第7章第7节文明施工方案 (40) 7.7.1场容场貌布置 (40) 7.7.2生活卫生 (41) 7.7.3创绿色环保工程布置 (41) 第7章第8节施工现场平面管理 (43) 7.8.1平面管理原则 (43) 7.8.2平面管理体系 (43) 7.8.3平面管理计划的制定 (43) 7.8.4平面管理计划的实施 (43) 第8章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44) 第8章第1节施工测量方案 (44) 8.1.1概况 (44) 8.1.2测量内容及控制目标 (44) 8.1.3测量准备 (44) 8.1.4施工测量 (44) 第8章第2节基础地下室工程施工方案 (46)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 申报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录一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 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 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 5、属保密范围的; 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理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方案和措施; 2、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工程施工初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4、安全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保证项目得分不低于50分,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历次检查总评得分不低于80分; 5、已被评为市(州)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分为申请创建和推荐评审两个阶段。

黄鹤杯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是武汉市建设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黄鹤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并接受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的检查指导。 那申报黄鹤杯需要哪些申报条件呢?以下是中国建筑网整理的关于黄鹤杯申报条件的具体内容。 (一)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黄鹤杯”奖方案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填写认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并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四)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综合评定的汇总得分不低于85分。 为鼓励参与工程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 (三)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标准要求; 申报“黄鹤杯”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列入资料,两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该项目创“黄鹤杯”奖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五)施工期间企业自查的检查考核评分表和各检查项分表; (六)创“黄鹤杯”奖工作总结; (七)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20-30张(附文字说明)。 申报“黄鹤杯”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

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2(县、市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建筑; 5、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 项目。 第七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 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

泰山杯申报所需要的资料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需要甲方盖章、市安监站质监站盖章) *3、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需要监理单位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l份;(需要甲方复印并盖章) 5、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性证明文件(市级以上)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住宅小区或组团尚应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文件,交通、水利等工程应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7、获得市级以上或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含优质结构)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8、《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问甲方是否收到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不是节能验收后出的那张纸) 9、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需要甲方复印并盖章,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技术监督局验收的报告) 11、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1份;属于联合承建的应提供联合承建合同;涉及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的,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12、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 *13、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

省优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2、工程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创省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5、工程结构质量特色介绍材料一份; 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监理公司红章) 7、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市(州)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记录一份; 8、反映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资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审核责任。涉及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及结构类型等方面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中的文件、印章等腰三角形必须清晰,内容填写准确无误; 4、申报材料应统一用微机处理,A4号纸打印,装订整齐,封面标明XXXX年度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黄鹤杯评审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创建筑工程黄鹤奖评选活动(以下称黄鹤奖)。 第二条武汉市建筑工程黄鹤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鹤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境内承包;已经建成或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项目,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黄鹤奖工程的评选,由施工企业申报项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择优推荐,其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市领先水平。 第四条黄鹤奖设黄鹤金奖、银奖及铜奖,其中黄鹤金奖评选10-15项、银奖80-100项、铜奖若干项。 第五条黄鹤金奖、银奖每年评选一次。黄鹤铜奖(武汉市优良工程)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全年总建设项目的30%控制。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六条参加评选黄鹤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或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其评选规模要求如下: 一、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 三、工程造价为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单位工程(全项目的)。 四、工程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地面以上的独立安装项目)。

五、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不足以上要求,但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社会影响,或建筑风格独特和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其他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施工企业在汉总承包的工程。 二、本地企业在本市以外地域承建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 第八条申报黄鹤奖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符合本市有关设计管理规定,无擅自搭盖、加层现象。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本市同类型工程的先进水平。 三、住宅小区(组团)工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 70 %以上。 四、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第九条申报黄鹤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附件: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 评审办法 (2012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年)》,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使用)、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含保障性安居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 设 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充分调动建设施工企业争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以下简称“黄鹤杯”奖)是我市建设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黄鹤杯”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黄鹤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并接受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黄鹤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凡申报“黄鹤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武汉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全的竣工工程,包括: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住宅工程;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第七条申报“黄鹤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黄鹤杯”奖方案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填写认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并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四)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综合评定的汇总得分不低于85分。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 (三)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工程。 (四)曾受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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