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

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

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

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

(财税〔2015〕51号)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

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 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 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二、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 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附件3标准; 3. 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4.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

河北车船税新标

燕赵晚报讯:日前,车船税河北省的“省标”正式出台。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新的《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将从明日,也就是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将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最低300元到最高4500元不等,相差37.5倍之多。 新规车船税省标出台 按排气量分七档计征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将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120元到4500元,相差37.5倍之多。 河北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07年版《实施办法》相比,新版办法在总体税负不增加的前提下,对税负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即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排气量愈小则税负愈低,排气量愈大则税负愈高;另外,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降低了货车和挂车的税额标准;同时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免征优惠。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管理处获悉,目前执行的旧版河北省车船税是对载客汽车按车型分为四档年税额标准:大型车540元,中型车516元,小型车480元,微型车300元。以微型车为例,现行的年税额为300元,而新版中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税额为120元,优惠了180元;另外,中型车新税额也比现行税额优惠了,排气量1.6升的汽车此前缴税480元,现在仅需缴300元,减少了180元。 记者对比发现,与国家规定的车船税税额幅度区间相比,河北省的税率也体现出节能减排的“意味”,小排量车税额相对偏低,大排量车税额标准选择了择中额度,更体现了惠民原则。相关人士透露,河北省税额是按照全省整体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人均收入和车辆消费情况,综合周边经济发展情况相当省份的收入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的。 车船税按年申报 一次性缴纳 新版车船税上岗后,机动车该如何纳税?缴纳时间有何规定?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怎么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习题答案

《国家税收》习题答案——第十三章车船税 一、填空题答案 1、车船税实行_定额________税率。 2、乘用车_排气量_______依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3、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___20__人以下和___20__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4、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_免征或者减半__征收车船税。 5、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_5_年内免征车船税。 6、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__2____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7、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5_____年内免征车船税。 8、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__当月____。 9、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___5__年内免征车船税。 10、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_出厂合格证明_____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 二、单选题答案 1、答案:D解析:非机动驳船是按船舶净吨位为计税单位,且以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答案:D解析:对于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3、答案:B 解析: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计税标准的是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4、答案:B 解析: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净吨位不超过1吨的船舶,按照1吨计算车船税;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5、答案:B 解析: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6、答案:A 解析: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7、答案:A 解析:BD选项属于免征车船税的范围;C选项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8、答案:A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三、多选题答案 1、答案:ABC解析: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 2、答案:ACD解析:《车船税暂行条例》及细则所涉及的核定载客人数、自重、净吨位、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告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告 【标 签】征收车船税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告﹝2007﹞5号 【发文日期】2007-07-06 【实施时间】2007-07-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发﹝2007﹞70号)规定,现对我市征收车船税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2007年1月1日起依法缴纳车船税。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要一并缴纳车船税),自2007年7月12日起,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市内四区(包括高新园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税款以及不购买交强险但负有车船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由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负责征收管理;其他县市区保险分支机构代收代缴的税款以及不购买交强险但负有车船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由保险分支机构以及纳税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拥有船舶的纳税人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以下均简称“车船税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三、车船税依照下列适用税额缴纳 (一)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年税额每辆600元;(二)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中型客车,年税额每辆540元;(三)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小型客车,年税额每辆480元;(四)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微型载客汽车,年税额每辆360元;(五)载货汽车(包括挂车、牵引车、客货两用车),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三轮农用运输机动车和低速货车、四轮农用运输机动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年税额每吨96元;(六)摩托车年税额每辆120元;(七)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船舶,年税额每吨3元;(八)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船舶,年税额每吨4

车船税税收减免规定

车船税税收减免规定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二)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三)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括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注:1、“我国有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2、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在办理上述规定的免税事项时,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3、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8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 特别注意: 免征车船税的车船仅指上述车船,2006年12月31日前属免税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船,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船及其他原规定免税而又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车船,从2007年1月1日起,一律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本地税务热线0756-2 616110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完善。

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序号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审批或备案地税机关减免期限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无需再填写《税务登 记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表》、《税种登记表》和《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二、填写要求: 1. 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2. 纳税人应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3. 本表由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纳税人不明确事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4. 本表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中纳税人提供的基本信息,如主管税务机关因特殊原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信息的,不受本表限制; 5. 本表所列投资方、分支机构、地税票种核定信息、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内容、试点前应税服务项目享受营业税减免情况等信息如超出所列内容的,可另附资料单独说明; 6. 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和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登记信息录入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纳税人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 留存税务机关): 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 公司章程复印件; 5.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原在国税机关登记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以上资料。 四、税务登记信息的填写说明: 1. “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不得填写简称; 2. 经工商机关核准成立的纳税人,填写工商机关名称、证照名称、证照号码和工商发照日期;经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填写批准设立机关、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3.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 “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 “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7. “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外国企业” ;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 国有企业120 集体企业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142 集体联营企业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151 国有独资公司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171 私营独资企业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 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 外国企业600 非企业单位 8. “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9. “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0. “国标行业” 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具体行业参见行业代码表; 11. 本表与日常业务中的税务登记表基本一致。优化了行业适用标准和适用会计制度选择; 12. 表中涉及到的行业大类、行业明细按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 中 的行业大类和行业小类填写; 13. 纳税人从事同一行业中多种行业明细业务的,必须在表中逐一列明,主要业务对应的行业明细填在第一行,其他行业明细按比重大小依次填列; 14. 本表中的行业会对《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表》中的行业明细产业影响,注意参考相关代码表对照填写; 15. 总分机构标志为总机构的,填写分支机构情况;为分支机构的,填写总机构情况; 16. 适用会计制度按照以下选项填写:10 企业会计制度20小企业会计准则30金融企业会计制度40 行政事业单位会

2015车船税高频考点汇总

2015车船税高频考点汇总 目录 车船税的定义 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的税目 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车船税的会计分录 车船税的定义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税法规定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1、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2、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 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3、税目:乘用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4、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5、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 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6、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7、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8、税目:商用车客车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1

填表说明: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2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根据车辆、船泊的种类,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来计算,对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船泊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需要征收年船税的车辆包括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做为动力的机动车辆和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非机动车辆。需要征收车船税的船泊是指依靠燃油等能源作为动力的机动船泊和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非机动船泊。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车船税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在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因此每个地方的车船税税收标准并非统一。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黑龙江省制定了车船税实施办法,制定了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下面就给大家来介绍下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的具体内容细则。 凡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内规定的车辆、船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均需依照黑龙江省制定下发的黑龙江车船税实施办法缴纳车船税。年船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全年的税额,未在规定纳税期限内缴纳车船税税款的,将按照规定加收其滞纳金。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对应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明细如下: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乘用车,按照发动机汽缸溶量即排气量分档,排气量在升(含)以下的,每年车船税额24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42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48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9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18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30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的,每年车船税税额为450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商用中型客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900元;核定载客人数20人及以上的商用大型客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1020元。商务型货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整备质量每吨96元; 挂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整备质量每吨48元,即按照商用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它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每年车船税税为整备质量每吨96元;摩托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36元。 以上为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关于车辆的税额明细,下面则是船泊的税额明细:

2019年车船税新标准范文

2019年车船税新标准范文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的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第六条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第七条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第八条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车船税练习题.doc

车船税法 纳税义务人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日实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动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个人是指我国境内的居民和外籍个人。同时还规定,应税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应由使用人代缴。 所称“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不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有( )。 A.车辆的所有人 B.船舶的所有人 C.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D.车船的驾驶人 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机动车辆和船舶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税目、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额。 1、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2、商用车(客车、货车) 3、挂车 4、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5、摩托车 6、船舶:机动船舶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乘用车、商用车客车、摩托车的应纳税额= 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

关于印花税、车船税的会计分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关于印花税、车船税的会计分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2016年我司在审计时,普华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不再管理费用列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按照这个要求,印花税等会计分录为:Dr:税金及附加 Cr应交税金-***? 我司一贯将印花税、车船税直接计入管理费,即: Dr:营业费用- 税金-车船使用税 Cr:银行存款 现在到底该怎样处理才是正确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不再在管理费用列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并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而是根据财政部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同时22号文件附则中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2012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新车船税法正式出台依据排气量计征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13:20 |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经济网解元利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继2010年10月出台草案后,车船税法调整的动向一直备受关注。2011年2月25日新车船税法终于尘埃落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车船税法,将乘用车的计税标准依据排气量大小分七档,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据悉,新车船税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与之前的草案相比,新车船税法考虑到了绝大多数车主的承受力。 最高年征5400元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将达到90倍。 对节能、新能源等车船,新通过的车船税法明确规定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公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较草案降低了标准

从此次出台的新车船税法来看,2.0升以下乘用车的征收标准与草案中有很大不同。政府更多地考虑了大多数车主的承受能力,更人性。 据悉,去年10月征集意见时车船税(草案)中征收标准是1.0升以下60~360元; 1.0升~1.6升是360元~660元;1.6升~ 2.0升是660~960元……对此很多意见表示,排气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车是普通消费者拥有的主打车型,草案不应将这类车的税额提高,要求降低或维持现行税额。但在新的车船税法中,记者注意到,2.0升以下的车型征收标准基本上维持了现行税额或略有降低,但2.0升以上的车型税额有所增加。 据悉,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我国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有关专家表示,此次新车船税的征收标准,使得大多数车主的税负负担不会增加。 改变“一刀切”局面 据记者了解,目前现行的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座位数和车型大小来征,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在目前的现行标准下,不管你开的是1.0升的奇瑞QQ ,还是开4.0升的奔驰、宝马,每年缴的车船税都是360元。 而新的车船税法将改变现行“一刀切”的征税方式。“降低小排量车税额的同时,新车船税草案对大排量车亮出…重拳?。”业内人士认为,新车船税法显得更加公平,未来,汽车消费结构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大排量、小排量两端消费热的“哑铃形”格局会更加明显。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样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2015 年1月 1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填表日期:2015年 7 月 10 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

车船税新标准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车船税新标准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从载客量到排量征收 新老车船税制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新的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的。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目前约占汽车总量72%左右。 按照规定,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纳税人应开始缴纳车船税。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车船税纳税人众多,且多为自然人,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定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基本不增加税负 不过,该新政对于多数车主影响不大。在调整税负结构方面,新《实施条例》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即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一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二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适当调高;三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按排量征收的征税结构更加细化,征税范围也更加广泛。

乡镇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案 .doc

乡镇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 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一、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年月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对我省车船税的征收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收负担。近几年来,县农村乡镇对摩托车的车船税没有进行征收。 三是挖掘税源潜力,增加财政收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私人摩托车的拥有量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年底,仅农村乡镇的摩托车拥有量就达60000多台。按现行征收标准,每辆摩托车年税额60元,全县可增加财政收入360多万元,这对财政状况不佳的县,特别是各乡镇来说,无疑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有关政策规定 1.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是对在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由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因此,凡摩托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3税额 按照《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规定,省摩托车单位税额为每辆每年60元。 三、清理征收的期限 此次清理征收的期限为年度 四、方法步骤 1方法 此次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采取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地税局与各乡镇政府签定《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相关事项。具体由村民委员会代征,地税及有关部门配合。 2步骤 1部署动员,做好宣传,提高认识。 各乡镇要在月日前召开有乡镇主要负责人、地税分局分局长、派出所所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治保主任、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讲清此次清理征收摩托车车船税的目的意义及有关税法规定,搞好动员,提高认识,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北京车船税征收标准

北京车船税征收标准 据了解,北京现行的车船税标准共分为7档,排量越小税额越少,基准税额从300元到5280元不等。同时根据现行办法,对限行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那么北京市现行的车船税标准到底为多少呢?具体如下: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减征后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减征后为350元); 1.6升至 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80元(减征后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900元(减征后为750元); 2.5升至 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 3.0升至 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 相关知识:北京车船税今年不会另行减征 世界田径锦标赛、大阅兵期间,北京实施了为期半个月的车辆单双号限行,有市民呼吁,限行期间应按实际限行天数对车船税进行减征。对此,市地税局近日做出官方回应称,因北京现行的车船税限行减免税政策已经为特殊情形单双号限行情况预留了一定政策空间,因此车船税在此基础上不再进行减免。 有市民提出,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到今年的“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北京对机动车实施了单双号限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是否应该按实际的限行天数对车船税予以减征? 对此,市地税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车船税的财产税属性,并对车船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减免税以及地方政府税政管理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北京市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明确,“对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2017车船税征收新规范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5641086.html, 2017车船税征收新规范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对于车船税的具体征收数额并不统一,不过都是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以下是赢了网小编收集到的几个重要城市的征收标准,供大家参考: 广东省车船税税额标准 税目计税单位年基准税额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辆18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360元 1.6升以上至 2.0升(含)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720元

2.5升以上至 3.0升(含)1800元 3.0升以上至 4.0升(含)3000元 4.0升以上的4500元 商用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辆6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480元 货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包括半挂牵引、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等 挂车48元 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96元 摩托车每辆36元

据统计,按照新的税额标准,从2012年起,全省摩托车和47%的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全省挂车车船税每顿可减少48元;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同时,新的标准加大了对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享受四年免征收车船税优惠。 天津市车船税税额标准 税目计税单位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辆27000% 1.0升以上至1.6升(含)39000% 1.6升以上至 2.0升(含)45000% 2.0升以上至2.5升90000% 2.5升以上至 3.0升180000% 3.0升以上至 4.0升300000%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