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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

高县高洲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

高县高洲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院感)

高县高洲医院医疗安全大检查评分表(医学影像)

注:每个三级医院抽查1位院级领导、3名医生、2名护士、2名药剂人员、1名管理人员和1位后勤人员,共抽查10人进行考核。

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中医医院人员 总数量,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中医医院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中医医院执业医师数量,中医医院注册护士数量,中医医院药师(士)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数量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占全国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陕西省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同全国中医医院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陕西省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陕西省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陕西省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占全国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陕西省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陕西省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汉中市十三五中药产业发展规划

汉中市“十三五”中药产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规划(-)》精神,按照《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为加快我市中药产业发展,依据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汉中市“十三五”中药产业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全市中药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按照“科技引领、龙头带动、市场运作、项目支撑、突出优势、循环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六大工程和推进两大体系建设,我市中药产业总体实现增规模、调结构,促进中药产业产值稳步增长的规划目标。 . 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结构稳步优化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药产业体系趋于完善,产业链逐步壮大,调结构成效显著。我市中药材种植规模和标准化工程建设居全省首位,汉中天麻、汉中猪苓规范化种植技术全国领先,天麻、元胡、附子个单品种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以上,“强力定眩片”实现单品药品销售过亿元。年,中药产业总产值达到亿元,是年的倍,年均增长。我市中药产业优势与特色更加凸现,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 中药材种植业稳步发展,推动农业倍增贡献明显

“十二五”末,我市中药产业收入占农业收入的%,较“十一五”增加个百分点;中药材种植业收入亿元,较年增长;中药材种植户超过万户,药农户均收入万元,比“十一五”增加万元。中药材种植面积约万亩,其中天麻、附子、元胡、猪苓等草本菌类品种种植面积约万亩,山茱萸、杜仲、银杏、厚朴等木本品种种植面积约万亩,采收面积万亩。建成山茱萸、天麻、西洋参、杜仲、猪苓、元胡、附子等优势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个,规范化种植面积达万亩以上,中药材种植企业达家。中药种植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增收途径之一。 . 中药加工工业进一步发展,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年,我市中药加工企业个,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家,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年均增长。其中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家,个剂型、条生产线通过认证;国药准字批准文号个,中药保护品种个;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家。“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工业园区累计投入资金约亿元,已有汉王药业等余户制药企业进驻医药园区,生产药品剂型种、品种个。年实现销售额约亿元,利税亿元。中药加工工业比较效益明显,产业发展潜力巨大,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汉王药业生产的“天麻片”获全国银奖,“强力定眩片”获陕西省科技进步奖,“汉王”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汉江药业合作研发二类新药“肾炎消”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丙酰奋”通过了认证。城固振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开发皂素中间体产品种,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甾体激素医药中间体生产和供货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2008 年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 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 床、1 00 床、200 床、300 床、400 床、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 倍相匹配。

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个人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个人简介 于远望,男,1965年2月21日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学科生理学方向学术带头人职务,兼任中国生理学会中医院校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生理科学会常务理事。 1989年7月本科毕业于陕西中医学院,从事生理学教学科研与教学管理29年,先后主编、副主编教材和学术专著10部,发表论文60余篇,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厅局级课题6项。 张琪,男,1977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中医药大学“百名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陕西省中医脑病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陕西省中医体质与疾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血管神经生理学实验室主任,中国生理学会、中国神经科学会和美国AHA会员。Journal of Geriatric Cardiology杂志编委。 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生理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0年在美国North Dakota State University药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10年10月回国后,在我校进行科研和教学工作,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主持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已在Circulation Research,Hypertension等期刊发表研究论

文35篇。研究成果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3项,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咸阳市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 张红,女,1971年12月出生,医学博士学位,三级教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任陕西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院长、医学科研实验中心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学科带头人,2016年获批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兼任中国病理生理学会消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实验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胰腺病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病理生理学》等杂志编委。 2000年9月毕业于遵义医学院获消化病理生理学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天津医科大学获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博士学位。2008年至2009年于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附属医院胰腺病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陕西省科技厅重大基础研究专项1项、省部级厅局级课题5项,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40余篇,其中SCI收录9篇,包括《J C I》《Gastroenterology》等国际一流杂志;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3项、厅局级三等奖1项。 应小平,女,1964年10月5日出生,在职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教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任病理学教研室主任。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指南(人员配备)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人员部分)

骨伤科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有稳定的医师队伍,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医师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在不同年龄段无人才断档;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中医骨伤科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具有从事中骨伤科专业8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5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附件 肝病人员队伍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肝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七条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肝病科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八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陕西省中医药条例(2020)

陕西省中医药条例(2020) 2020年03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医药服务 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四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五章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中医药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围绕本省道地中药材、特色药材和优势药品,打造中药秦药品牌。 第八条中医药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行业交流,可以接受政府委托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机构、学术团体及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省内外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病床。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医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障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增强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第十一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备案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第十二条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设区的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合并、撤销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的意见应当抄送省中医药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第十四条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旨在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本标准对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成标准、设施配置等均做出了消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四章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第五章设备配置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集中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中药管理 【发文字号】陕食药监安发[2013]6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1.29 【实施日期】2013.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工 作的指导意见 (陕食药监安发〔2013〕62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药品“三统一”的工作部署,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用药,降低医药费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把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三统一”、保障中药饮片质量、提高中医药服务

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举措,积极推进传统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医疗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中药代煎试点工作,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过实施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中药煎制质量,做到中药饮片质量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控制,煎药软硬件设施先进,质量追溯设施、制度完备,质量责任追究能落到实处,总体质量管理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 (二)方便群众用药,扩大服务范围,加强质量监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使患者及时吃到煎好的药,代煎时间明显缩短,并增加送药上门服务;向患者和大众媒体开放药品检验、配制、煎药等现场监控视频,随时接受公众监督。 (三)价格合理下降。实现患者药价在现有价格基础上合理下降,中

陕西省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调查分析

陕西省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调查分析 发表时间:2018-06-11T16:00:28.347Z 来源:《航空军医》2018年6期作者:覃达文1 白敏1 薛燕1 刘荣1 杨致霈2 张志刚1 [导读] 西省多数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开展工作相对规范。 (1.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陕西咸阳712046;2.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感染管理科陕西咸阳712000)摘要:目的了解陕西省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现状,为完善医院感染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选择陕西省39家中医医院作为研究对象,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调查表,由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认真填写并进行分析。结果39家单位中专职、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分别占占67.39%和32.61%,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专兼职配置方面无统计学差异(χ2=0.925,P=0.336<0.05)。院感委员会会议召开每半年1次的最多占66.67%,考核频次12次最多占43.59%,参与药事管理、病案管理、消毒产品采购和建设布局的比例分别为66.67%、33.33%、61.54%和58.97%。结论西省多数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开展工作相对规范,但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开展工作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关键词: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1,2]。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放疗和化疗等的广泛应用引起病人机体免疫力下降,内窥镜、导管等诊疗技术的使用为微生物直接侵入机体增多了机会,抗生素滥用、细菌变异、耐药菌的不断增加,增加了医院感染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因此,本研究通过对陕西省中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其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为完善医院感染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选择陕西省39家中医医院作为研究对象,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调查表,并由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认真填写,填写结束后认真检查确保问卷的有效性。 1.2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 3.0 进行问卷双人双录入并进行一致性检测,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39家中医医院中三级中医医院9家占2 3.08%,二级中医医院30家占76.92%;省级中医医院4家、市级中医医院10家、县级中医医院25家,分别占10.26%、25.64%和6 4.10%。 2.2 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由表1可知,39家单位中专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62人,兼职30人,分别占67.39%和32.61%;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专兼职配置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925,P=0.336<0.05)。 3 讨论 医院感染管理是当前公共卫生领域一个重要问题,医院感染不仅危害病人康复,加重社会和医疗负担,延长住院时间,因此控制医院感染势在必行。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卫生法制建设,2006年9月1号卫生部颁发《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二三级医院均应设立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本研究表明,陕西省中医医院专职、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分别占占67.39%和32.61%,且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专兼职配置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在医院感染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专职人数量多少是关系医院感染管理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其知识和技术水平对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具有重要影响[3]。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 加强与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 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就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与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 就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 也就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就是的原则, 达到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分区明确, 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 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 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 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突出中医药特色, 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 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 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 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 并留有改造与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 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 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 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按病床数量, 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 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3. 5 倍相匹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许志仁: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近日,陕西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意见》指明了该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集中力量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医院特色建设、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三名”战略、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繁荣中医药文化等措施,努力形成以省级临床研究基地、教学基地和中西医结合基地为龙头,标准化市、县级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基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养生功能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强省战略目标。 为确保如期完成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该省制定了六大方面措施:一是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预防保健能力。加快国家及省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步伐。强化中西医结合工作。大力推进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二是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实施“三名”战略,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管理水平和效益。三是加快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四是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五是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发展院校教育,强化继续教育,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加强中医药人员管理。六是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发展中医药文化事业,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建成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意见》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分利用省中医药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扶持中医药发展。二是要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设立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医药发展,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三是鼓励发挥中医药特色。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区推行中医特色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对县中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四是要加强行业管理。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完善中医药各行业规范标准。五是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院的简介这样写

江阴百意中医医院简介 医者仁术,惠济苍生。中医作为中华文明的一朵奇葩,时至今日,仍然发挥着它神奇的作用,历久弥新。面对新时期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江阴百意中医医院应运而生。我院充分发挥中医的特色和优势,以“厚德至善、仁爱诚信、传承国术、求实创新”为宗旨,力争使中医在江阴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不断发扬光大,同时也为一方百姓打造出一片温馨安详的生命绿洲。 始建于2012年的江阴百意中医医院坐落于素有“江尾海头,苏南门户”之称,文明幸福、经济发展均高度发达的江苏省江阴市。是一所集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咨询为一体,能中,能西,能中西医结合的具有较强综合救治能力的二级中医院。医院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的门诊住院综合大楼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高标准的内外设计给了广大患者一个明亮大气的就医环境。医院开放床位80张,在职职工一百余人。特邀国内名中医、江阴名中医、各专科中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多人坐诊。开设中医骨伤科、内外科、肿瘤科、肛肠科、皮肤科等特色专科。并拥有江阴及周边地区规模最大的针灸推拿诊疗室。同时设立西医内科、外科、内分泌、消化、妇科及健康体检等科室。检验、影像、超声等临床辅助科室。医院更是投入巨资引入层流净化手术室、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为患者提供了安全有效的服务。 经过多次的外出考察和深入讨论,百意中医医院坚定了突出

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走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创新之路。形成了“树名医、创名科、建名院”的精品战略方针,以满足江阴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其中颇具特色是请来了享誉津门三百余年,至今为止北方最具代表性中医骨伤流派“苏氏正骨“第七代传人,天津南开中医院苏玉增主任来院坐诊。苏玉增先生的父亲,苏氏第六代传人苏宝衡先生,曾任中国中医院客座教授、中国中医协会骨科学会学术部长、天津骨伤科学会主委,是首批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苏玉增大夫深得其父真传,他遵从“遵古而不泥古"之家训吸取苏氏骨科之精华,精于中医正骨复位。同时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又与时俱进,区别以往的静态检查方式,借助现代化科技设备,独创出数字化诊疗模式,进一步增强了诊治的精确、精准程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由于现代人工作生活压力大,导致颈椎、腰椎等疾病的人群增多,而相对于手术治疗,苏氏骨科的独特疗法“药熨疗法”有着不开刀、无痛苦、疗效显著的特点。”药熨疗法“全名中医熏蒸治疗,根据不同的病症,医生会配臵不同药量的中药袋,并以特殊的药汤进行熏蒸。治疗时,通过在患者患处熨贴经过特殊泡制的药袋,加热改善局部寒凉、舒筋活血、消肿止痛。“药熨疗法”对颈椎病、颈性头晕、颈肩痛、腰椎间盘突出、腰椎管狭窄和老年性关节炎、创伤性关节炎、膝关节骨关节病、骨科关节性损伤的康复、坐骨神经痛、类风湿、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辅助苏氏自己配臵的内服中药有特殊疗效。我院骨

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模板

绪论(编制说明)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公共建筑大纲进行编制,根据拟建项目的特征对大纲要求的以下内容进行了删减: 1、由于拟建项目属于有法人项目,不需要成立新的项目组织和进行人力资源配置,故对大纲中的第八章的《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章节进行了删减。 2、拟建项目属于非营利性公立医院,故对大纲中的第十一章《财务评价》进行了删减,在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单位工程投资与资金筹措》里增加了单位工程投资指标。 3、拟建项目无重大拆迁,社会因素较为简单,无突出的社会矛盾,故对大纲中的第十二章《社会评价》进行了删减。 4、拟建项目工艺成熟简单,故没有进行方案比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承办单位概况 1、项目业主及其简介: 2、法定代表人: 3、业主地址:

4、项目主管单位: 5、项目类别及性质: 三、编制依据: 1、《中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2008);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3、《贵州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4、锦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锦屏自治县中医院使用土地权属的证明》; 5、锦屏县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锦屏县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锦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锦屏县中医院增加人员编制的通知》; 8、《贵州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工程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9、国家颁布的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程、规定要求; 10、《卫生部关于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11、有关专业技术规范、标准; 12、项目业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3、黔发改社会(2009)2678号《关于锦屏县民族中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的批复》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及过程: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5年10个重大病种中医药创新计划项目单位的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5年10个重大病种创新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先期开展协作网络建立工作。每个病种牵头单位应对上与1个全国中医药研究中心,对下与3个以上基层中医院建立技术协作关系,确立各成员之间任务分工。为下一步正式启动创新计划奠定基础。 关于我院开展2015年10个重大病种创新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中医药科研水平,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解决创新能力不足、成果不多、对临床贡献率较低等问题,我院中医妇科与中医糖尿病科被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定为2015年10个重大病种中医药创新计划(简称10创计划)。该计划以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组建10个病种协同创新联盟,力争在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诊疗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二、建设范围 省级十创计划中医妇科及中医糖尿病科主要以10个国家级或者省级重点专科为牵头单位,各选取1个对人民群众危害较大,中医药治疗有突出疗效的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病种。通过整合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科研平台和省级专科为协作组,进行联合攻关,内组团队、外建联盟、平台支撑、推广应用,探索从临床中来,到临床中去的科研模式。 三、协作组构成与分工 协作组由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协作单位组成。 组长单位: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围绕主攻病种,充分吸收

各成员单位在此病种诊疗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在病种的诊疗规范、病因病机、疗效评价、作用机理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副组长单位:作为专科协作组的骨干力量,在诊疗方案的研究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协作单位: 一是临床协作单位:作为专科协作组的基础力量,主要承担诊疗方案的临床验证和推广使用工作。 二是应用基础研究协作单位:在基础研究、机制作用研究、新药开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西医协作单位:与省内对该病种治疗有特色优势的西医单位进行协作研究,比较中、西医诊疗方案疗效,指导建立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 四是联盟协作单位:与全国范围内对该病种治疗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单位进行协作研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诊疗水平。 四、建设内容 (一)古籍文献、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流行病学研究 1、建立临床文献信息中心,搜集整理每个病种的古代文献和现代研究资料,建立数据库,所有协作组共享。 2、名老中医对优势病种的学术思想整理研究并进行计算机数理统计,掌握经验规律。 3、相关病种中医病因及证候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结合以上研究,探讨病种中医病因、证候、治法及用药规律

中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 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 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 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 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 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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