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探讨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探讨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探讨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探讨

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探讨[摘要]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出更多法学专业人才,为司法理论

体系完善和法律制度创新提供更多人力资源。然而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并不够完善,其中还存在面临着一些选择难题和困境。如何完成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有效重置成为了当前相关教育部门关注的焦点。文章在分析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基础上,来谈谈教育模式的重置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法学教育;选择;目标困境;教育模式;重置

法学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法学教育本身是为了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而服务,所选择的法学教育模式与法学教育目标不同,未来的司法发展方向越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因此可以说,慎重选择法学教育模式,制定法学教育目的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对法学教育模式的选择不但是一个教育理念的选择,更是一个教育技术方法的选择。目前中国法学教育模式还徘徊在大陆法系教育和英美法系教育之间,并且仍面临着一定的法学教育目标困境。以下笔者就结合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来对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进行简单分析,并探讨其教育模式的重置途径。

一、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特点

就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现状而言,其教育目标所表现出的特点主要依附性、特殊性和综合性。

(一)依附性。从社会历史发展角度来看,法学体系一直以来都是为当前统治者或社会领导者而服务的。也就是说,法学本身并不具备独立性,其发展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形态和政治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很难有属于自己的发展特色和规律。即使发展到今天,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在设定上依然是为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而服务,其与一般的人文社会科学并无太大区别,并没有体现出自己的特殊性和相对自治性,这对于法学体系的健康发展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二)特殊性。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遵循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这样就将法律放在了一个较高的政治地位,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在实际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法学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围绕立法、司法的教育体系,其所培养出的法学人才在社会立法和司法机关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立法方向和司法发展趋势。因此可以认为,法学教育目标具有较大的特殊性,其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着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是与其他行业或人文专业的教育目标有着明显区别的。

(三)综合性。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一直以来都受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教育模式的影响,分别吸取其中的应用优势,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如大陆法学教育模式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对学生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要求较高,而英美法系教育模式则更注重其广泛性和灵活性,对学生立法技巧和辩论技巧的培养有着一定借鉴意

2019中国教育产业研究报告

01 教育产业前沿综述 教育产业发展分析 教育产业发展趋势 02 03

中国教育政策演进三阶段 2015年以前 2015年-2017年2018年至今 以纲领性文件为主推动教育改革 201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2《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 育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细分领域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并推动其发展 2010《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1《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推进民促法修订,扫清教育资产上市障碍2015.08《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2017.01《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09 新版《民促法》实施进一步推动细分领域发展2016.06《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5.04《义务教育法》修订推进新版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送审,规范民办教育发展2018.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2019.02《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各细分领域顶层设计逐步完善、规范2018.08《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8.1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8.11《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05《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工智能赋能教育产业升级 科技与技术的发展推动教育的加速进步,AI+教育成为行业内的新浪潮,塑造出新形态。AI 老师、AI 批改作业、人脸识别、个性化推荐等技术被众多教育企业运用在自身业务场景中,提升学习效率的同时为用户创造新的体验。 作业批改AI 老师 个性化推荐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可以取代老师做一部分基础工作,如作业批改、打分等; 还可以根据系统对用户进行口语评测,发音纠正;帮助老师从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AI 老师拥有全面的知识储存技术,可以24小时在线为用户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了人工不在线问题的同时提升了用户体验。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分析用户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微表情变化并输出智能评测数据,侧面反映出用户的专注度及课堂表现,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用户状态。AI 技术与大数据的结合可以识别不同用户的特点及需求,并定制相应的学习计划;另外可以从海量的学习资源中匹配出符合用户学习的内容,使每位用户获得适合自己知识 程度的教学系统。 人脸识别

当前中国教育困境原因分析

当前中国教育困境原因分析 摘要:当前中国教育备受人们诟病,政府愈是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愈是招来人们的不满。中国教育,到底怎么了?教育改革的症结、出路在哪里?人们倍感 迷茫。个种缘由,到底是什么?本文依据自己多年的教育经历,试图对该问题的 根由予以剖析。 关键词:教育中国教育教育危机教育问题 当前的中国教育可谓乱象迭生,教育界的任何异响都会招来人们的口诛笔伐。决策者的 官僚主义,既得利益者无尽的利益欲,是酿成教育乱象、造成教育改革踯躅不前的祸根。 中国教育越来越偏离自己的本真,在应试、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上狂奔!究其因,主 有以下几方面: 一、教育方针、目的的迷乱 教育具有国家意志性,教育方针、目的在“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教育目的有缺陷,必然导致培养的人才有缺陷。”自1957年毛泽东提出“五七指示”,历届党 和国家领导人都在不同时期对教育方针作过阐述。但是,受上世纪90年代经济“发展主义”及西方教育、价值观念的影响,在教育产业化的声浪中,我们的教育方针、目的变幻不定:劳 动者接班人者,“四有新人”者,合格公民者,创新人才者。教育方针、改革目标如此“走马灯”式的变换,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无所适从。上层教育方针、目的的迷乱,不仅导致教育改 革中教育体制设计的畸形,也影响到教育内容的选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编写等,最终影响到培养的“人”的质量。 二、教育改革的利益固化 目前的教育改革,在一定层面可以说是不同利益者间的博弈。不同利益阶层,都在教育 改革的声浪中竭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冲突。就目前看,教育改 革的最大获益者是那些手握教育资源、掌握学校管理的权力拥有者。这些人,在没获得权力前,不惜阿谀行贿、学术造假等竭力捞取功名;一旦大权在握,便借助手中的权力,利用职 称评审、绩效分配、评优考核、基建大肆捞金,又利用虚假政绩、学术造假巩固并谋取更大 的权力、利益,并竭力抵制教育改革。在他们的心目中,个人利益至上,国家人民只是自己 扩张利益的工具。而这正是多年应试教育经久不衰、素质教育踯躅难行、教育产业化一呼百 应的根源所在。而作为底层的百姓,期盼改革以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和优质教育资源,孩子 的考试成绩节节攀升;教师期望改革能不断提高收入待遇,减轻过重负担。一旦家长、教师 的期望达不到时,家长行贿、送红包,教师卖资料、有偿补课自成必然。由此衍生的高额借 读费、择校费、学生学业负担沉重等教育乱象迭生,屡禁不止。学生的学业负担沉重了,家 长的经济负担加重了,家校对立,师生互不信任。即使教师与领导、教师与教师之间也为了 职称、绩效明争暗斗、大打出手。教育改革的利益固化,是造成目前教育乱象的真正根源。 三、教育管理的行政官僚化 教育作为公益性事业,自然要由政府主导办学。即使民办学校,也必须执行国家意志, 服务于社会公益,决不可将教育当成投资赚钱盈利的产业。学校管理,是政府的职责。但是 政府管什么、怎么管,校长管什么、怎么管,则是一个难以拿捏的问题。政府作为办学的主体,投资归政府,收益归社会,这是政府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责所在。学校履行政府办学职能,只是国家教育意志的组织者;教师是国家教育意志的真正实施者。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职责明确,权义明晰。任何一方权力义务的扩张,都意味着其他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压缩。就目前看:政府对学校统得过死、管得过多。别的不说,“211”“985”大学、“标准化”“示范”中小学及个别地区的“316”评估和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查,几乎将各校的办学特色扼杀殆尽。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摘要]从1949年到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化法学教育模式,但中国法学教育依然面临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审视和挑战。文章通过对两广部分高校法学教育现状的调研,提出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教育相矛盾、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矛盾等问题,并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提出改革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学制体系,加强法律实务培训等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育现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 1.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在我国,受利益驱动,法学专业成为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几乎每所院校都在争取设立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除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设置法学院系外,师范院校、外语院校、财经院校也基本开设了法学专业,就连农业、林业、石油、化工等理工科院校,甚至艺体、医学类院校也纷纷开设法学专业。2010年,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达62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将近30万人。据统计,广东省39所本科院校,除5所医学院校和3所艺体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外,其余31所院校就有28所独立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广西22所本科院校,除4所医学院校和1所艺术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之外,其余17所院校就有13所院校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且在2005年之后设立法学院系的多达7所。不少院校一块法学牌子高高挂起,二三个教授便申办法学专业的情形并不鲜见,但无论是办学的软件条件还是硬件条件都存在不足,很多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学科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据调查,广州市某大学法学院30余名教师中,来自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中文等学科的教师竟然占据了半壁江山,在仅有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系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一半以上。广西13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系,正高职称法学教授在4人以下的就有6所,即使在发达的广东地区,部分法学院系也仅有2~3名教授。实际上,相当多的院校并不具备设置法学专业的基本条件,师资专业性不强,课程设置不合理,培养目标不明确,软硬件设施缺乏,在盲目扩张的同时,教育质量呈下滑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观察(一)

中国法学教育观察(一) 一、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一)导言 在中国与西方国家,大学法学教育职能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自1949年以来,中国法学教育一直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未经大学法律教育而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历来是极为普遍的情况。相反,在西方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门户。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化是西方法律至今仍然保留的最为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如此巨大的差异包含着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西方法律如何形成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传统?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如何?哪些原因促成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这种分离对中国当代法学教育产生了何种影响?中国进入法治社会的过程是否应伴随着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化?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合与分,既不是当代中国特有的问题,也不是脱离一定过程而突发的问题,相同或类似情况不止一次在不同国度、不同时代出现。因此,重温被忽视的经验而得到启发,或许要比当今层出不穷的新思路可靠一些。本文试图在前后关系的背景下,显示法学教育制度的成因,探究现实存在的问题。通过回顾沿革过程而求知,寻求现实与历史的,是本文的主要方法。 (二)法学教育、法律职业与西方法律 罗马是古代法学教育的发源地。正如梅因描述的那样,法学一度独占了罗马共和国的“集体智力”,法律职业吸引了众多睿智之士。除军事生涯之外,习法是通向财富、名誉和权势的主要途径。因此,法律学校遍布罗马社会。当时的法律职业有:法律顾问(jurisconsultus)、辩护人(orators)、诉讼代理人(procurators)。在公元四世纪之前,罗马社会一直没有公立法律学校,私立机构孕育了最初的法学教育,而且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据此,似乎有理由认为:最初的法律职业产生于民间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并将私人业务作为它的主要领域;在法律人士专业化作为制度形成的过程中,私立法学教育机构显然是它的起点 美国学者沃森和伯尔曼都注意到:中世纪的法学教育完全脱离所在地法律而自成一体。在11世纪到13世纪的波伦亚法学院,罗马法教授们讲授的法律“完

中国教育研究学会

中国教育研究学会 目录 学会简介 学会职责 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三章会员制度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解释 第七章终止程序 第八章附则 学会简介 中国教育研究学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Education Research Society,缩写为:CERS。正式成立于2006年9月10日。中国教育研究学会由从事教学研究与热心教育事业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自愿组成,是全国性、非营利性、学术性民间社团组织。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本会会徽图案为圆形徽章,由科研 图标、书册、萌芽、麦穗及学会中英文 名称组成;背景辅以中国地图和世界地 图。徽标以蓝色和绿色为基调,辅以橙 黄色的麦穗。释义:书能启迪智慧,是 理想的基础,是智慧的源泉,是科研活 动的原动力,产生的能量促使萌芽充满 生机和活力;橙黄色的麦穗象征我们的 研究工作收获硕果累累;寓意所有教育 工作者植根中华大地,团结一心,充满 希望,默默地为人类最光辉的事业增光

添彩、贡献力量;呵护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幼苗茁壮成长。会徽形象生动,简洁明了,寓意深刻。 中国教育研究学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宣传“科教兴国”思想,团结组织广大教学研究工作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活动,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促进教学科研人才的成长,增强我国教学研究工作者的科研能力,转化科研成果,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学会职责 中国教育研究学会职责:接受政府委托,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教育信息和教研成果,为广大教学研究工作者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宣传中国教学研究专家,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辉煌经历,吸收会员、建立教育人才库,向有关教学团体、机关单位举荐人才。聘请优秀知名学院院长、学术期刊编辑、教育企业家、教学研究专家担任学术顾问和荣誉理事,成立专业委员会,由各优秀学校组成教学研究中心。 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是中国教育研究学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Education Research Society,缩写为:CERS。 第二条本会由从事教学研究与热心教育事业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自愿组成,是全国性、非营利性、学术性民间社团组织。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宣传“科教兴国”思想,团结组织广大教学研究工作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活动,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促进教学科研人才的成长,增强我国教学研究工作者的科研能力,转化科研成果,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会职责:接受政府委托,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教育信息和教研成果,为广大教学研究工作者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宣传中国教学研究专家,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辉煌经历,吸收会员、建立教育人才库,向有关教学团体、机关单位举荐人才。聘请优秀知名学校校长、学术期刊编辑、教育企业家、教学研究专家担任学术顾问和荣誉理事,成立专业委员会,由各优秀学校组成教学研究中心。

中国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村教育 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农村的发展对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而农村的发展靠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农村的教育决定了中国的未来。因此,正视当前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问题,大力改革与发展农村教育,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是新世纪我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调查显示,57%的留守中学生存在轻微或轻微以上的心理健康问题,其中轻度心理健康问题的检出率为47.7%,中度为9.0%,重度为0.3%。研究人员通过分析还发现,这些留守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往往与父母的打工年限有关,时间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 2. 流动儿童(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100万名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3. 学校债务。教育部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债高达500多亿元,债务形式主要是施工队垫款、银行贷款以及向教师和社会借款等。 4. 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城市教师的超编和农村教师的缺编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充分体现了在教育资源分配问题上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农村的教育更是关键。作为农村教育核心的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可以作为晴雨表直接反映出来农村的教育质量。 (二)教育资源不均衡

对中国教育现状的思考

对中国教育现状的思考 世人对中国教育现状,众说纷纭。中国教育模式形成已久,并不能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但事实确实,中国教育现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现状一:教育商业化、功利化。 从古代文人考取功名以图走上仕途之路,到如今我们把“教育”与将来的工作、收入、生活、居住条件等紧紧联系在一起,十年寒窗为的不过是以后有一个优越的生活。我相信,90%以上的人都是这样想。以致于如今的教育愈加趋向商业化、功利化的方向。而许多学校,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致力于追求虚名,以图在各大“排行榜”上图的一席之地。许多学校并不专心于学术教育,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学生升学率,提高学校知名度等等。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在微博上透露自己对学生的要求——40岁时如无4000万身家,不要来见我。另外,云南大学副教授尹晓冰开50多万宝马去上课,是3家上市公司董事,他在全国性的研讨会上提醒同行:做好教学是基础,但把精力都放在教学上,是“毁灭自己,照亮别人”。两名教授的言论也让我们看到中国教育功利化的现状。大部分教授只注重发表了论文的数量,而并不注重质量,一味的敷衍授课、课题蒙混,而学校重金“收买”高分学生更是层出不穷,教育这块本来让人敬仰的“圣地”逐渐沦为追名逐利的市场。 学生求学的功利化以及学校办学的功利化使得整个中古教育日趋商业化、功利化。 现状二:教育不公平。 经柏龙教授曾在一次采访中说中国教育存在着十大不公平: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重点学校教育与一般学校教育的不公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不公平;男童教育与女童教育的不公平;优等生教育与后进生教育的不公平;升学教育与就业教育的不公平;关注知识与关注能力的不公平。 我所说的教育不公平主要是指教育区域不公平跟师资分布不均的问题。对于中小学而言,

中国当前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反思

中国当前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反思 当前我国法律教育的现状 在我国当前,法律教育开始于大学阶段,无论是本科院校亦或专科都设有法律类的专业,当然所谓正规的法律教育应该是在本科院校里进行的。在本科阶段,采取老师台上讲课、学生堂下听课的这种板书式教学,属于一种“通识性”与“基础性”的教育,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外,毕竟学生是初涉法律领域,懂得的仅仅是一些杂乱的法律意识与心理,没有一套经过系统训练的法律思维和一定量的法律知识。但是如果经过了四年的大学法律教育进入研究生之后,还是依然如此哪就有点问题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吕忠梅教授,在其《从本科生到硕士生》一文中谈到:一般来说,本科生培养目标是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完成法律的“通识”教育或“共性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是什么”到“为什么是”,从“知识”走向“能力”,它培养的是学生的观察、思考、分析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要完成法律的“专业教育”或个性养成,个人“学风”、“文风”初显。接着作者指出: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是,有的学生虽然进入硕士生行列,但各方面依然停留在本科阶段,不能理解为什么都是要给学生开列书单,满足于课堂上听课获得的知识,很少自己读书,从来不做笔记,更不动手写文章。其实这种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问题,更有我们国家现存教育体制以及学校和导师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近几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率的连连下降以及毕业生收入的减少,社会对大学生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前途尤为关注。今年6月10日,由麦可思(MyCOS)——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年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在京发布。报告介绍,2008届本科毕业生的收入明显下降,就业率最差的专业是法律和哲学,更是将近几年的这种关注引向深入,从某种程序上讲,如果哲学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率低,还可以从专业理论性强方面寻找理由的话,哪作为一个实用性的法律类专业,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的大潮下,需求量必定大增,应该不至于此。

2019中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年度报告

2010中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年度报告2010年是我国教育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这一年,教育研究也取得新的进展。教育研究者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理论成果众多,对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报告根据有关文献,对2010年中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进行评析。 一、育人为本与教育的价值取向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是要在教育过程中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中心地位,构建育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和教育价值观。 (一)育人为本: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 育人为本是教育的生命和灵魂,是教育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诉求。学者们普遍认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深刻反映了当今时代发展的要求,反映了教育的本质特征,强化了教育培养人的重要使命。 有学者指出,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求教育不仅要关注人的当前发展,还要关注人的长远发展,更要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关注被育之人、育人之人,还要关注服务对象——国家和人民,不断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深刻内涵体现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的全面进步和发展为本;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本;关注人人接受教育机会的公平性;不断满足每个人接受教育的个性需要和期望。[1]有学者指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育人功能,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2]

对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思考

对新时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思考 宣恩县教育局喻明 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空前关注,国家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空前增加,特别是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免费入学,人们的教育思想和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教育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充分认识和把握新时期教育发展的特点和变化,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催生新教育时代 从全国来看,自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期开始,我国教育的投资政策、管理体制、教育观念、教学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2)农业税取消以后,规范了农村中小学收费,取消了“三提五统”和教育附加、教育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些不合理收费。(3)教育管理体制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转变为“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由以乡镇管理为主改为以县为主管理。(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2007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入学进入免费阶段。这标志着中国几千年以来,教育投入由老百姓自己负担为主的历史结束。(5)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开始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展开。(6)今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相联系的。进入新的世纪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教育的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1)新时期经济高速增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和促进了就业岗位的增加,同时也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目前,一方面技术工人的短缺状况日显突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高、初中毕业生不愿就读职业院校。教育如何适应经济的发展,构建一个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刻不容缓。(2)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虽然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但对农村教育却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许多家庭的父母外出打工,将孩子交给年迈的老人或其他留守的亲属,有的甚至是全部交给学校。我们全县仅留守儿童据统计达40%左右。这一时期的农村学校承担了学校和家庭的双重责任。(3)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为子女获得好的教育提供了经济保障或支撑。这是新时期我国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长足发展的基础。但是与此同时,人们收入差距拉大,高收入和中等收入人群扩大,人们不满足于教育的现状,对“优质”教育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水平以及教育多样化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摘要:中国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目前正处于改革创新阶段。主要介绍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首先探讨了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状况,主要包括从清朝末年到北洋政府时期再到南京国民时期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状况;其次探讨了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这段法学教育发展过程;再次探讨了改革开放之后至今的中国法学教育状况;最后讨论了中国法学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法学教育;历史发展;发展趋势 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专门教育,是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特指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而进行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专门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律教育。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急需改革。本文就中国法学教育问题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据现有的史籍记载,早在春秋时期,便有著名讼师邓析开设私塾,传授法律知识。但作为国家兴办的法学教育来讲,则始于三国时期的魏明帝。据《三国志·魏·卫顗传》记载,魏明帝即位,卫顗上书“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这时,中国便出现了专门负责研究律的部门和官员——律博士,形成了比较正规的法学教育。

当然,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世纪末的“清末修律”运动是中国法律史上影响深远的法律革命,它不仅打破了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也直接导致了清末法学教育的产生。1904年,直隶法政学堂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所比较正规的法学院校的诞生。到1909年,全国共设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282人,占当时全国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32%。 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法学是比较热门的专业,法科学生的数量无论在全国大专院校的学生总数中,还是在综合性大学的总数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很高的,一般均占50%左右。 南京国民政府进一步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联系起来,强化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按照1933年的《考试法》和1935年的《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司法官的考试列为十三类高等考试之一,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对法学教育直接控制,司法院有权审批法学院系,规定统一的必修课程,审定年度教育计划,颁发毕业证书。这种直接控制,使法学几乎成了“官学”,后来竟限制法学专业的招生人数,从而导致了法学院系数量的下降。另外,他们又调整和优化了法学专业的课程结构,模仿日本、欧美,逐步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并出现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朝阳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法律实务为重点的院系;另一种是以东吴大学、中央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为代表队的以理论研究为重点的法学院系。 二、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法学教育

教育重演论与中国教育改革教育研究

教育研究1998年第2期教育重演论与中国教育改革 ●张红霞 聂克?福斯克特 一、教育重演论的概念与历史 教育重演论(R ecap itu la tion theory of ed u2 ca tion)的基本原理是,第一,一个人的教育发展是一个过程。进入高一级的教育阶段一定是以通过了低一级的教育阶段为前提,阶段不可跳跃或颠倒。第二,现代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对人类文化(原仅限于欧洲文化,本文将其引伸为整个人类文化)发展过程的一种认知(Cog n i2 tive)意义上的重演,即现代人的认知发展(Cog2 n itive d evelopm en t)是对其祖先认知水平长期演化过程的浓缩,①恰以生物学上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过程重演祖先的进化过程。根据对儿童语言发展及语言文化发展的研究成果,伊根将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划分为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四大阶段:神话(敏感)阶段(4、5岁—9、10岁),浪漫(敏感)阶段(9、10岁—14、15岁),哲学思辨(敏感)阶段(14、15岁—19、20岁)和隐喻批评(敏感)阶段(大于19、20岁)。② 处于神话阶段的儿童,其思维特征与历史上使用神话阶段的人类相似。他们的智力工具和知识成份不是理性的和逻辑的,而是情感上的和道德上的。据前人研究③,神话的特殊作用有四,一是提供使用者智力上的肯定感、安全感。而神话阶段的儿童也恰好要求精确、具体、肯定的概念。第二,神话和孩子们一样缺乏时 空观,规律观,缺乏逻辑联系和因果关系。第三,神话忽视世界的客观性和统一性。第四,神话故事往往建立在简单的二元论的基础上,生死,好坏,勇敢与胆小,自然与文化等等。这和孩子们的精神生活中最原始的二元化概念相同。 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知水平的提高,孩子们的兴趣进而开始注意现实中的二元对立物与神话中的二元对立物的差异。现实中的能力有限的英雄会比神话中的能力无比的英雄更有吸引力。这标志着他们已进入了“浪漫阶段”。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孩子们又开始懂得,界于二元对立体之间还存在着一个连续体;他们开始注意事物的规律性。这已是进入“哲学思辩”阶段的标志。在此基础上,他们还会发现某些既定的定律不能完美地解释所有相关的现象,因此他们要发明自己新的模式去解释世界,这就是隐喻批判阶段。这里要稍加说明的是,此外“浪漫”和“哲学”二词是广义的、超出我们常用的含义。 教育重演论还进一步指出,为了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学习内容应该放在一定形式的文化背景之中。以读、写教学为例,对于孩子来讲,没有内容的纯粹的读、写技巧的训练不仅是低效的,而且破坏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因此,不要作大量的认字和默写生字的训练,而要作大量的读故事、写故事的练习。大量的阅读不应该被看做是课外的任务,而应该是包括

浅谈现今中国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浅谈现今中国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摘要:中国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构建真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 是最关键的一个因素。我国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现今的教育改革并未真正解决,反而有更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中国教育何去何从,如何解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这不仅是每一个教育理论工作者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每一个普通民众所应关注的。我们相信, 只要理性地思考, 扎实地实践,中国教育就一定会走出困惑,步入新的天地! 关键词:中国教育问题解决策略 从古至今, 教育在人类生活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教育与个人的人格发育、品质形成、知识增长有关, 也与文明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有关。中国社会现在存在很多的问题,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青少年犯罪率偏高;腐败问题严重;处在改革开放的转型时期,没有稳定的社会价值观;很多中国人科学素质缺乏,迷信,盲从,没有明确的精神支柱,对于物质利益的过分追求,对精神层面追求的淡漠,社会责任感的丧失,心理焦躁等。社会问题是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而教育问题体现了社会问题,同时也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必要途径。 一当前中国教育的问题有哪些 教育领域中的问题相当复杂,剪不断,理还乱,但只有厘清问题理出头绪,才能进一步分析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 那么.当前教育领域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呢? 从宏观角度看: 首先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是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瓶颈“ : 其次有限的教育投入还存在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第三教育腐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第四宏观的教育决策有随意化的倾向导致教育改革成效甚微。 就幼儿教育而言,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幼儿从事的活动本应是“游戏” 而非“学习” ,对幼儿而言,培养良好的体质,发展健全的心智与塑造完善的人格,才是幼儿教育的使命。认知潜能的过度开发造成儿童智力过早成熟与定型: 情感与意志品质的被忽视. 导致其心智发展的片面与失衡。幼儿教育的小学化倾向,不仅造成儿童发展的片面化,也对儿童今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就基础教育而言,首先,教育不均衡与不公平问题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两极分化十分严重,受教育机会的不均等仍是基础教育领域中的不和谐音; 其次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仍任重道远: 第三.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无论从学校数量还是办学质量来看,高中阶段教育的问题都越来越突出。 就职业教育而言,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两条腿走路”教育的步伐才能坚实稳健.中等职业教育目前的发展相对葵缩,这造成了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低素质和不稳定也是制约我国产业优化的重要因素. 高等职业教育也不容乐观.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应是高等职业教育,但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薄弱环节。 就高等教育而言,近年来“大众化”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旋律,“忽如一夜春风来,大学学院如花开” ,但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并未如预想的那样带来效益

对中国教育现状的思考.doc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对中国教育现状的思考 世人对中国教育现状,众说纷纭。中国教育模式形成已久,并不能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但事实确实,中国教育现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现状一:教育商业化、功利化。 从古代文人考取功名以图走上仕途之路,到如今我们把“教育”与将来的工作、收入、生活、居住条件等紧紧联系在一起,十年寒窗为的不过是以后有一个优越的生活。我相信,90%以上的人都是这样想。以致于如今的教育愈加趋向商业化、功利化的方向。而许多学校,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致力于追求虚名,以图在各大“排行榜”上图的一席之地。许多学校并不专心于学术教育,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学生升学率,提高学校知名度等等。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在微博上透露自己对学生的要求——40岁时如无4000万身家,不要来见我。另外,云南大学副教授尹晓冰开50多万宝马去上课,是3家上市公司董事,他在全国性的研讨会上提醒同行:做好教学是基础,但把精力都放在教学上,是“毁灭自己,照亮别人”。两名教授的言论也让我们看到中国教育功利化的现状。大部分教授只注重发表了论文的数量,而并不注重质量,一味的敷衍授课、课题蒙混,而学校重金“收买”高分学生更是层出不穷,教育这块本来让人敬仰的“圣地”逐渐沦为追名逐利的市场。 学生求学的功利化以及学校办学的功利化使得整个中古教育日趋商业化、功利化。 现状二:教育不公平。 经柏龙教授曾在一次采访中说中国教育存在着十大不公平: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重点学校教育与一般学校教育的不公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不公平;男童教育与女童教育的不公平;优等生教育与后进生教育的不公平;升学教育与就业教育的不公平;关注知识与关注能力的不公平。 我所说的教育不公平主要是指教育区域不公平跟师资分布不均的问题。对于中小学而言,城乡师资水平分配不均无可争议,农村的教学水平相较与城市,无论是教师水平还是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同一城市的学校同样存在着师资分布不均的问题,对于“重点学校”来说,无论是教师水平还是教学基础设施配置都比一般学校优越。这就使得重点学校越来越强而一般学校越来越弱的局面,难以形成教育公平竞争。而这样的情况就造成了家长花钱为孩子选择较好的学校。 另外,除了中小学教育的不公平,大学在录取学生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公平现象,这样的不公平体现在“区域保护”等方面。例如,上海的考生在考上海的大学时相较于非上海考生来说要容易的多,北京的考生在考北京的大学时要比非北京考生容易的多。而这就出现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重点大学的数量多,考生少,考生容易考的现象,而对于山东、河南、广东、浙江等高考大省却有重点大学数量少、考生多的现象。因此,诸如此类的高考大省的考生要比上海、北京等地的考生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考上一个相对于优秀的学校。 现状三: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高等院校增加,职业学校虚化。 最近这几年,到处盛传着“读书无用”“毕业等于失业”等说法,很显然这些说法是错误的,但我们却能从这一现象中看出人们对中国教育的失望。“读书无用论”盛行的原因无非是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只是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而更重要的是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步调又太缓慢了。按照原有的培养方式,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没本事”,不能适应社会需要。大学教育无法生产出于公司要求相适应的人才,大部分毕业生走出学校后发现:专业知识没学好,没有一技之长,也没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过人之处。因此,只能等着失业。中山大学一会社会学教授曾说:“目前许多教育政策的制定不是以就业为导向,不看人才市场需求,但培养出来的学生又要在人才市场消化,这就造成一时难以消化、甚至消化不了的问题。”我国的大学教育更加注重理论知识,而非专业技能,而更多的大学追求高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16955679.html,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作者:唐良艳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2017年第25期 【摘要】当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教学体系,必须立足于目前我国的国情及实际情况,在不断深化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提下加强我国法学学科建设,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下面具体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学模式的各项特征进行阐述。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学模式基本特征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5-0014-02 法学体系是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一直都非常重视法学教育,并在法学理论研究上投入了很多,旨在推进法学学科及教材体系建设。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开始了有关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及世界政治方面的研究。 1.多层高等法学教育体系趋于成熟 中国法学教育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在学历层次上主要由中转、大专、本科等部分构成,随着近年来法学教育中国模式开始形成,中专层次渐趋取消,大专教育也逐渐缩减,目前该教学体系主要由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阶段教育构成,法学专科教育仅起到补充性作用,目前该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发展成熟。中国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定位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培养研究型的人才,该专业毕业的学生为学术法律人,并非实务法律人,从当前的法学二年级学科专业招收现状可以看出,法学硕士教育的学术性指向非常明显。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发展经历了从专门招收法学本科生,发展到了法学与非法学本科生均招收,旨在培养行政执法、立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与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快速扩大,法学博士教育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逐渐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2.多元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 中国大学法学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提供理论基础,其目的并不在于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其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在于,既要传授法律知识与法学理论,同时还体现出了一定专业特性的法学特色教育,它贯穿于整个法律职业生涯中。法学基本教育在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虽然当前法学教育机构多种多样,体系中也有很多不同的层次,法学教育开展的过程差别也很大,但是法学基本教育是相同的,其最基本教学内容都是法学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这里以法学本科教育为例,专业课程设置上共设置了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等14门课程,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也是法学本科教育阶段的重点内容。法律大专、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也有层次、学科上的不同,但是目前其整体上的统一性基本形成。 3.多轨制法学教育制度初步完善

中国教育的困境

中国教育的困境是什么? 从事高中教育六年多时间了,感觉现在的学生一年不如一年。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大多数学生不满意,大多数教师不满意,大多数家长也不满意。广大人民对于幼儿教育不不满意、对于基础教育不满意、对于高等教育也不满意。难道这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我觉得这不是。所有这些都只是改革开放的大进程中,由于没有改革到位而出现的问题的一部分。 有人说“中国教育的现状再不改变,中国的前途就会葬送在我们自己的手里。”初闻感觉危言耸听,细思就感到中国教育的问题确实严重,并且不只是腠理之疾,而是心腹之患了。中国的教育究竟怎么了?现在将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写下来,以希望肉食之人能够寻求到让中国教育浴火重生之道。 困境一、家庭教育缺失的困境 完整的教育实施有四个方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然而长久以来我们仅仅把学校教育当成了教育的全部。而一个人所接触到的最早的教育来自家庭。 一个人,从胎儿到进入小学所得到的知识、技能绝大多数来至父母,来自家庭。一些最重要的意志品质的培养也要来自家庭环境。我们基本的生存、生活能力,例如:呼吸、睡眠、吃饭、行走、饮水、锻炼;我们所崇尚的品质习惯,例如:细心、坚强、持之以恒,乐观积极,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这些都是需要母亲父亲在日常生活之中点滴渗透入孩子心灵之中的。身教远胜于言教。错过了学龄前的阶段,很多优秀品质,高尚道德的培养放到学校之中就变成了空洞的说教。 现实情况怎样呢?大多数孩子家庭教育缺失(或严重不足)。且不言那些几百万一年都见不到父母几面的农村留守儿童。就算在城市中,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也明显不足。一方面,多数父亲母亲忙于生计,忙于工作无暇过问孩子的

关于法律硕士——中国法学教育之思考

关于法律硕士——中国法学教育之思考 我在对诸多成功之士的了解基础上确信这一点,即仅仅成为大公司的律师并拥有5万美圆的薪水,并不能赢得幸福。伟大到足以赢得赞誉的有识之士,除了成功以外尚须其他食粮。法律较为边际的方面,恰是人们应当普遍关注的。正是通过这些方面,你不仅会成为你职业中的大师,而且还能把你的论题同大千世界起来,得到空间和时间上的共鸣、洞见到它那深不可测的变化过程、领悟到普世性的规律。 -------(美)霍姆斯 本来打算就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方面写一篇完整一点的东西,但鉴于笔者驾驭语言及宏观把握的能力比较差,所以虽思虑已久,想法颇多,却迟迟未能动笔。然而有话想说的感觉却愈积愈烈,无奈之下退而求其次,将这一话题忍痛分成若干小问题,(像伊拉克一样,将敌人分割数片,各个击破。呵呵,比喻不当,见谅)。这样一来,可以一举多得:既可以避开自己不擅长的宏观把握;又可以让读者的眼神经少受一点折磨;更主要的是能够把一个问题分析得更透彻一些。(事实上,笔者还是比较偏爱千字文的,这一点还要感谢贺卫方老师的影响。贺老师的千字文随笔是相当有水平的,而且言之凿凿,掷地有声,多多读取,必定受益无穷。20XX年贺老师应邀来辽大作报告,笔者因琐事缠身,未能亲耳聆听,甚为遗憾。)基于以上种种考虑,笔者就迫不及待地抛出这篇文字。本来应该是从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及现状谈起。但是作为一名法律硕士,对法律硕士的状况了解更多,也更为深刻一些,对这个问题多少有些切肤之痛,乃先成拙文,是为开篇之作。 一何为法律硕士? 在中国,法律硕士可谓是地道的舶来品。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简要了解一下两大法系法学教育之异同。 由于历史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两大法系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个方面。在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法官的作用只是相当于一部裁判的机器,因而法学教育的目标被定位在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与意识上的训练。基于这样的培养目标,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是“以本为本”的教育,即法学教育的起点是本科生,学生高中毕业后即进入法律院校及法律。四年大学教育完成后,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