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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乙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单位名单2012年最新

全国乙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单位名单2012年最新
全国乙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单位名单2012年最新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指南法律依据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指南 法律依据: 《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加强地图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负责报送新增兴趣点备案。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在地图上新增兴趣点,应自审核批准之日起,每6个月报送兴趣点数据备案。”报送流程: 1、报送的主体。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通过,在互联网上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 2、报送的内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是指应当报送时点的兴趣点,与送审时的内容相比,新增加的部分(例如: 送审时无“北京新街口商场”,应当报送时点地图上表示了“北京新街口商场”)。对于修改名称的兴趣点,也应当同时报送(例如:“黑河机场”更名为黑河瑷珲机场,应当将“黑河瑷珲机场”作为修改名称的兴趣点报送)。 报送的新增兴趣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兴趣点的名称(也可以包括位置信息、属性、备注等)。 注意:二维地图底图内容(行政区域界线、道路、水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实景地图、三维地图、卫星影像地图内容发生变化

的不属于新增备案范围,应重新送审。 3、时间的要求。按照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自审核批准之日每6个月报送一次备案。 第一次报送,自审核批准之日起算,报送6个月后的,当日的新增兴趣点数据(含修改变更的),期限为满6个月后的5天内。例如:2016 年2月2日审核批准的地图,应当在2016年8月7日前,报送2016年8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新增兴趣点。第二次报送,应当于2017年2月7日前,报送2017年2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相较第一次报送时)新增兴趣点。第三次报送,应当于2017年8月7日前,报送2017年2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相较第二次报送时)新增兴趣点。 注意: (1)因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有效期为2年,报送新增备案内容最多为3次。 (2)报送截止日如遇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3)超过应报期限但不满10天仍未报送的,我中心将催报1次,列入迟报名单。超过应报期限10天仍未报送的,列入未按规定上报数据的名单,将未按时报送备案数据的情况报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依法处置。 (4)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不再使用批准过的地图,重新送审新版地图,则不需再报送旧版本地图的新增兴趣点。但需要在最后一次应当报送的时间前按照原报送程序书面说明。(例如,某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于2016年2月2日获得审图号,则应于2016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出台 国家测绘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国家测绘局同时下发了最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新《标准》将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资质划分为甲、乙两级,并首次将手机、掌上电脑等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等纳入互联网地图管理范围。国家测绘局将于 6月为首批符合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资质的单位颁发证书。 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标准的出台,将对那些提供基于地理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s)的初创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地理位置服务主要是通过移动终端和移动网络的配合,确定移动用户的实际地理位置,从而提供用户所需要的与位置相关的服务信息的一种移动通信与导航融合的服务形式,也是目前国内外最火热的新兴互联网应用之一。 根据人民网报道,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在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一是重新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和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四项; 二是针对专门从事互联网地图开发利用的企业不具备或者很少有测绘专业 技术人员的情况,适度放宽了对地图制图人员的硬性考核,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从业单位具备相应数量的地图制图人员或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均认定为符合要求; 三是强化了保密管理要求,在安全审校人员、地图数据使用、保密管理制度等原有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档案管理方面的人员、制度、机构、装备、安全等考核指标,提出了严格的考核要求; 四是针对传统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即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不适用于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现状,调整了质量管理考核,制定了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由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五是针对传统的项目合同、服务总值不适用于互联网地图服务业绩考核,而同时尚未有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权威、科学、适用的业绩考核办法,新《标准》取消了业绩考核指标。

网络地图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纸质地图也正在逐渐被网络电子地图所取代。随机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网络地图正逐步成为地图产品的主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互联网地图服务...也带来了一些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既要不断开发,应用,加强服务,也要加强立法和监督管理。 网络地图,又称“网络电子地图”或“电子地图搜索引擎”,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和查阅的地图。它以可视化数字地图为背景,用文本、照片、图表、声音、动画、视频等多媒体为表现手段,在网络环境中展示城市、企业、旅游景点等区域综合面貌的现代信息产品。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结合传统的卫星导航数据和电子地图技术产生。 现在的网络地图在技术上分为二维地图,三维地图,在中国目前普遍应用的是二维地图。城市列表:提供全国概览图以及104个详细城市地图供用户下载。 通过网络地图提供的人机交互手段,能够实时、动态地进行信息检索、数值分析、过程模拟、决策咨询和定位导航等操作,同时,用户可以上网查询、检索、浏览、阅读、打印或者下载所需要的图幅和信息[123]。 用户应用网络地图的主要目的在于地理位置查询、交通线路查询和周边指定范围的特定信息搜索。网络地图作为新一代地图产品,运运用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超链接技术,具有获取途径方便、快捷、简单、现势性好、数据共享费用低等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图的功能,扩大地图的用户群体[4]。Google、Yahoo和微软等著名搜索引擎和专业网站(如美国的Mapquest和加拿大的国家地图集网站)相继推出了网络地图[5]。近年来,国内也陆续推出了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网络地图,比如,百度、MAPbar、MAPabc、51地图、E都市、搜狗、city8等等。部分网站甚至提供三维地图,比如E都市、City8、GoogleEarth和Virtualearth3D 等。随着因特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作为地理空间信息图形表达形式之一的网络地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欢迎,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应用工具。 然而,目前,中文网络地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地物命名不统一地图搜索时,如果输入的地物名称与地图上的命名不符,搜索结果可能为空或是想要查询的地物排名靠后。由于各网站没有统一的地物添加和命名规则,用户搜索时,输入的地物名称往往与地图上的命名不符,从而降低了查询速度。(2)缺少自然语言查询功能大多数网站不能运用自然语言查询,而需要进行多级选择。只有选择了正确的省、市、地区才能实现准确查询。(3)智能化程度不够搜索地物时,如果用户输入不准确的地物名称,比如,有错别字或名称不全,一般网站会返回0个结果,或是列出一些不相关的地物。百度可以进行自动纠错。(4)部分功能专业化程度低MAPbar、MAPabc、Google、百度的“周边查询”都没有明确的查询半径,只有具有专业制图背景的51地图,提供了查询半径的选择。(5)地图数据覆盖不均目前,大量的地图数据都集中在城市地区,广大的乡村地区几乎没有可利用的地图。在MAPabc提供的地图中找不到县城,而在MAPbar、51地图、百度的地图上可以找到每个村庄的名字,但是它们提供的驾车导航仍然只针对城市地区。(6)用户认可程度不高大多数网络地图大同小异,没有自己的明显特色。在MAPbar、MAPabc、51地图等网络地图中,并没有某项服务功能受到用户的特别推崇。用户更倾向于选择百度、Google这些知名度高的网络地图商。(7)缺乏特色路径服务功能大多数网络地图都提供公交查询和驾车导航,但是,普遍缺少一些特殊功能,比如类似Mapquest提供的实时路况、最省时路径、回避高速公路路径、回避收费站路径和步行路径查询。路径描述普遍采用自然语言描述和地图描述两种方式,但是自然语言描述的词汇和句型都比较呆板。 互联网地图承载的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互联网地图出现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严重的甚至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会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2010年国家测绘局为了规范

互联网地图工作建议

互联网地图安全工作建议 一、互联网上传标注管理 1、建立互联网地图标注的标准规范 互联网地图主要面对的是公众应用,标注的内容丰富多样。由于道路名称、地名地址等基本信息的标注变化少、内容齐全已经能满足一般应用,上传的标注更多涉及到诸如公交车站、地铁站、酒店、餐馆、景点、ATM 机、加油站等兴趣点。 这些标注的分类与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命名规则也不明确,给标注的审核和使用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建议出台标注的分层标准、符号化标准与命名规范,为互联网地图的规范性提供指导性意见,方便上传标注的审查、快速入库与发布。 2、让地图标注更简单,从而提升公众的使用频率 由于GIS专业本身的局限性,地图标注面向的对象是大量对GIS专业知识认知较低的公众用户,所以在标注功能的提供上,一定要易用可行,包括从地图符号表达、色彩配图等增强地图的吸引力,从系统功能操作上,降低使用复杂程度,直观表达,一键操作,便于标注功能的广泛推广,从而才能利用海量的公众用户更新地图信息。 3、建立地图标注的审核和现场核实机制 上传的标注难以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需要建立地图审核机制,确定标注信息的可用后,及时发布为可用的公众地图信息。 二、互联网地图安全监管 1、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互联网地图的安全监管面临内数据量大、需要人为判断等困难,影响互联网地图的及时发布与应用。建议成立独立的监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监管的效率。如加强备案,定期对新增与修改的内容进行审核,避免重复工作。按标准的专题分类审核,以快速查找审核与地图安全相关的内容。逐步建立涉及地图安全问题的信息库,自动对互联网地图进行模

糊搜索匹配以发现问题。 2、协调好各电子地图服务提供源的关系,确保数据本身提供的安全 从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提供方来划分,提供互联网上的电子地图的主要是商业网站、行业网站和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在电子地图的提供上,侧重娱乐性和商业性;而政府网站侧重于基础地理信息的表达和满足公众基本需求;行业网站的电子地图则多站在本行业的基础上,以满足本行业应用为主,在许可的情况下向其他方面发展。 需要协调好相互关系,从而既能标准一致,又能各取所需。比如现在正在建设的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众版电子地图网站,其建设目标就是地理位置由测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同时面向商业和行业提供可供二次开发服务接口,这样既能确保地理信息数据提供的唯一性、准确性,又能降低企业在地理信息数据建设方面的成本。其外在价值也推动了GIS行业与其他领域,如物联网、商业智能等领域的紧密结合。 3、提高安全保密技术的应用 比如数据加密技术,网络认证技术。 4、建立互联网的地图服务安全的奖惩机制。明确其权利和责任。比如谁发布,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等机制。 三、其他建议 建议国家测绘局保持对行业单位的互联网地图安全培训,同时采取一些措施对更多的互联网地图的应用者普及互联网地图安全的常识。如使用互联网地图前阅读相关安全协议,上传标注时提醒上传者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 - 1 -

互联网地图审校质量管理(乙级)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水平,明确互联网地图质量的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地图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部门(地图审校运营部)。配备专业的质量审校技术人员,人员包括计算机人员、测绘人员和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明确进行互联网服务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质量职责 由本单位法人承担。确定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承担产品质量监督和法律责任。 (2)技术、质量主管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主管担任。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处理地图引用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 (3)质量职能部门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担任。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地图数据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编写检查报告。 (4)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技术人员担任。对互联网地图的引用作业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进行互联网数据的检查、质量评定、编写检查报告;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处理;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职责 由本单位获得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证书的审校人员担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符号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等有关规定。 二、对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进行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教育。 本单位将定期邀请省级、国家级专家开展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讲座。贯彻落实如下几点要求: (1)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危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图。 (2)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标注可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地理信息。 (3)如果发现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可能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并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 二、对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本单位将积极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国家级组织的技术培训课程。通过全面的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审效能力。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1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互联网地图的质量管理水平,明确互联网地图质量的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地图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的质量技术人员,明确了进行互联网服务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质量职责 确定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技术、质量主管职责 由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组织编制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 (3)质量职能部门职责 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编写检查报告。 (4)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对互联网地图的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进行互联网数据的检查、质量评定、编写检查报告;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处理;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职责 互联网安全审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不断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符号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时间:2012-01-0510:54 【大中小】 国测管发〔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地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使用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并将地图审图号、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共同标注在网站显著位置。 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时,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提供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认可的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的证明材料。 三、有外资进入的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四、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不得提供境外互联网地图服务的链接。 五、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在互联网上登载实景影像地图,应当按照地图审核相关规定送审。未经审核批准的实景影像地图,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登载。 六、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日常筛查,每季度末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筛查情况。要完善互联网地图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公众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投诉举报。

七、自2012年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已提出申请、在审批过程中的单位,在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前,不得提供新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对于无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约谈、曝光,并依法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停止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处罚。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电子地图在互联网行业(LBS)中的应用

题目电子地图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应用 姓名孔令壹 日期2012 年12 月20 日

电子地图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应用 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LBS应用爆发式的发展,阐述电子地图在未来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LBS(地理位置服务)、GIS、电子地图。 1 LBS服务的兴起 几年前,旅游者肯定很难想象,他能在到达某个全新的地方的同时,不经打听就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乘坐,附近有没有公厕,午饭那家餐厅半价…… 美国Foursquare将地理位置信息与互联网结合为用户服务,取得了空前成功,这引来国内互联网行业对LBS应用的跟风及复制,众多互联网企业纷纷抢滩LBS应用。 随着LBS市场日渐火爆,目前国内LBS应用市场正呈现出胶着竞争的态势,越来越多的传统网站与平台的加入,以迅猛的速度扑来,LBS改变的是人们的生活方式。今年3月,新浪与GyPSii合作推出自身LBS产品微领地,捆绑微博与名人战略成为其杀手锏。在此之前,从网易八方到百度身边,再到盛大切客,互联网巨头们无一不想从LBS市场分一杯羹。不仅百度、盛大、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相继涌入,人人、街旁、嘀咕等新兴者也顺势而起。 据相关统计,截至今年6月,中国总体网民规模达到4.85亿。截止到9月中国3G手机用户达到1.0182亿,而去年全年仅为4800万,另外,同样截止9月底,中国手机地图客户端累计账户数为1亿,比6月时7490万,用户数增加了近三成。这就意味已经有1亿多人正在享受互联网地图服务,还有1亿多人可以通过3G手机使用个性化的位置服务软件,更有着中国三分之一还要多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各类地理信息服务。 LBS是3S与互联网的完美结合,全民互联时代的到来,也带动了全民3S的发展势头。 2 LBS服务在中国的现状 2.1 LBS服务运营商的典型代表“微领地” 2.1.1支持系统 支持iOS、Android、Symbian和BlackBerry等诸多操作系统,也提供互联网网站和WAP 网站服务。与其他同类型LBS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支持WEB签到。

宋超智副局长就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答记者问

宋超智副局长就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答记者问 来源: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时间:2010-05-25 10:10 【大中小】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答记者问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地图服务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地图查询服务,十分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出行、娱乐、工作、生活等各种所需的信息,实现了“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对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这一方兴未艾的产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如何?互联网地图市场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又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日前,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宋超智向记者全面介绍了我国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工作情况。 问:我国互联网地图市场发展现状如何? 答:作为信息时代的重要标志,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4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我国新增网民200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了4.04亿人,互联网规模位居世界第一。随着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我国互联网地图市场发展迅猛,成为互联网产业的主要增长领域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已经接近4万个。一批互联网地图服务站点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主要网络地图服务运营商有:搜狗地图、百度地图、谷歌地图、图吧、灵图、图盟、图迅、图龙、丁丁等。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盈利模式呈现多元化,当前主要是企业标注、定制地图和路径查询服务,未来市场增长的驱动力将来自互联网平台和手机平台的营收增长。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的地理信息与路径查询服务与民生应用紧密结合,较大地满足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需求,显著提升了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问:我国互联网地图市场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互联网是无国界的,但互联网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互联网地图承载的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互联网地图服务充满发展潜力,也带来了一些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一把“双刃剑”。当前,互联网地图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组织和个人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有意或无意地发布、使用错误的国家版图,造成问题地图不断出现,如:把我国大片领土标到国外,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错绘我国行政区域界线。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一些敏感、不宜公开的地理坐标数据被上传、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互联网地图出现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严重的甚至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会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 问:国家测绘局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工作? 答: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地理信息安全问题十分关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针对互联网地图市场出现的问题,国家测绘局认真履行法定的地理信息监管职责,我们坚持收放并蓄的原则,以监管为手段,以发展为目的,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健康发展。当前,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法制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地图管理,2009年国家测绘局出台了《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2010年,国家测绘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地图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将互联网地图作为专章纳入管理,规范和繁荣地图市场,条例将力争今年出台。今年,国家测绘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测绘局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2009年,国家测绘局联合七部委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现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今年5月18日,七部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和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18))正式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施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5843787.html,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18))正式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施 地图是用于导航的专业图纸,而地图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地图要进行相应的审核,我国也有专门审核地图的法律,那么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施是怎样的?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 国土资源部部长签署国土资源部第77号令,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国家、省、设区的市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地图审核职责的划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规定》对地图审核的申请与受理,以及地图审核的内容和依据进行了规范。申请地图审核,应当提交地图审核申请表、需要审核的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地图审核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以及世界各国间边界、历史疆界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地名等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表现地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地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是否完整表示;地图内容表示是否符合地图使用目的和国家地图编制有关标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图审核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地图审核申请表等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于地图审核的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上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实施地图审核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地图审核管理和监督系统,提升地图

经营一个网站需要办理哪些牌照资质

经营一个网站需要办理哪些牌照资质? 1、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主要是针对非经营性网站,任何一个在国内的网站都要备案。审批机构:信息产业部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主要是针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注册资金要求100-1000万以上,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信部政函[2002]180号)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上广告、制作网页以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信部政函[2002]180号),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目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进行自我宣传的网站等。这些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审批机构:信息产业部及各省通信管理局 3、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业务审批 主要是针对设有电子公告服务(bbs)论坛网站。审批机构:各省通信管理局 4、经营性网站备案 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审批机构: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5、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 主要是针对提供移动网无线增值信息服务业务需要办理的。审批机构:信息产业部及各省通信管理局 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主要针对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网站。审批机构:国务院新闻办 7、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主要针对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网站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审批机构:文化部 8、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主要针对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审批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主要针对经营互联网出版类电子商务业务的网站。审批机构:新闻出版总署 10、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

电商平台产品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产品招商资质标准细则(参考版) 食品饮料类目资质标准 经营大类:食品、饮料、酒类、茶类 类目:食品饮料(茗茶/地方特产/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粮油调味/饮料冲调/熟食腊味) 酒类:(中外名酒) 申请入驻商家及品牌要求: 1.酒类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时,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2.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提交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入驻公司公章。 资质材料要求: 一、若经营国产食品 A. 卖家为生产厂商(品牌方)的: 1. 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受理书 2. 卖家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复印件; 3. 卖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卖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复印件; 4.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检测报告(送检产品也需于一年内生产) B. 卖家为经销商: 1. 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受理书; 2. 卖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流通证上应包含网络销售的经营业(经营乳制品需要有专门的乳制品分类,经营冷藏冷冻等类型产品需与许可项目一致); 3. 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卖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卖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5. 如果涉及委托加工的,则提供品牌商给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以及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涉及到中间商授权的:提供每个中间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酒类,提供每个中间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以及完整的经销授权。 7.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检测报告(送检产品也需于一年内生产) 二、若经营进口食品

互联网百强企业区域地图

互联网百强企业区域地图 自2013年开始,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信部信息中心每年发布一次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年度发展数据,包括企业自主上报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第三方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等公开数据。 2015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排行榜于近期发布,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奇虎360、搜狐、网易、新浪、携程、搜房网位列2015年中国互联网百强榜前十位,与榜单同时发布的,还有2014年互联网产业调查报告,本文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梳理出过去一年互联网产业总体现状、互联网产业新动向以及区域格局,对于处于互联网焦虑的地方政府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互联网百强 “强”在哪里 今天,互联网产业对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正起着推进器和加速器的作用。据统计,2014年,我国信息消费整体规模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8%,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正是信息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繁荣兴盛,一批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成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力量。

互联网百强企业整体实力强劲。百强企业2014年业务收入总规模达到5735亿元,比去年百强的3980亿元增加了44%,入围企业业务收入规模均在2亿元以上,接近五成企业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9家企业超过100亿元。但是营收集中度仍然较高,前五名业务收入总和达到3223亿元,达到总营收的56%,前10位的企业包揽了60%互联网业务收入,排名靠前的企业规模优势非常明显。 互联网百强盈利能力总体较好。2014年度营业利润总额为787亿元,平均利润率为10.7%。百强中73家盈利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达到了19.6%。从利润率分布情况看,约三分之一的企业利润率高于20%,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中有8家企业的营业利润率超过了40%。这些企业大多不是行业巨头,而是专注于某一领域,是子行业内排名较为领先的隐形冠军。 由于互联网企业成长发展的特点,部分企业为了保持营收的高速增长,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存在收不抵支的现象,百强中有近三成企业存在亏损现象,但这些企业业务特色鲜明,规模优势显著,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百强企业良好的成长性有力拉动了我国的信息 消费。2014年,互联网百强的业务收入总体增速达到了47%,有6成多的企业增速超过20%,有14家企业实现了100%以上的超高速增长。百强2014年带动信息消费增长7.7%,贡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4号 《地图管理条例》已经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5年11月26日 地图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六条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

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第二章地图编制 第七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 (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编制地图,应当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且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应当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 第十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间边界、世界各国间历史疆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 (二)中国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三)世界各国间边界,按照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参考样图绘制; (四)世界各国间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参考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在地图上绘制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应当符合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互联网+”时代中国地图市场发展现状及机遇分析

“互联网+”时代中国地图市场发展现状及机遇分析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已处于以“科技互联网+新能源”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进程中。“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施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在“互联网+”时代,地理信息的应用已日益广泛。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重要传播载体,其生产和应用模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地图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纸质媒介,而是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地图搭建了形式多样的承载平台和良好迅速的传播媒介,地图从纸质载体走向电子载体,并从单机或光盘形式扩展到网络和移动载体。相应的,地图市场也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纸质地图已远远无法满足大众需求,以网络地图、车载地图、手机地图为代表的新媒体地图正占据着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地图以无处不在的形式逐渐走进了大众生活。进入“互联网+”时代,地图市场格局将如何重新划分,“互联网+”将给未来地图市场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地图市场前景如何等,都是制图从业者关心的问题。 一、地图市场现状分析 1、模拟地图市场 根据用途,模拟地图市场大致可分为四大主要市场:一是服务于地理、历史和社会等学科教学的教学地图市场,受“互联网+教育”的影响,传统教学用地图出版物市场的总量及潜力提升较难,但仍将维持一定的规模。二是面向大众生活、学习、出行需求的实用地图市场。这一市场的需求随着公众社会活动的增加呈上升趋势,但受纸质地图交互性不强、承载信息量不丰富、携带不便等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新媒体地图的巨大冲击。三是面向专业应用、艺术收藏等需求的专业地图市场。这一市场因需求群体小且相对固定,因此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且规模不大。四是地图文化产品市场。该市场重点突出了地图的文化艺术功能,兼具一定的实用功能,包括各种不同材质的地图产品及以地图元素为主而设计的衍生产品。目前,这一市场中以各种造型别致、功能各异的地球仪最具代表性。这一市场与文化创意产业关联紧密,在产品形式上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市场规模有待进一步拓展。 2、新媒体地图市场 新媒体地图市场是相对于模拟地图市场而言的,这一地图市场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及各类移动智能终端的发展,现已成为地图市场的生力军,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按照搭载载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三大主要市场: 1)搭载于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图市场。自谷歌起,国外和国内的互联网巨头均推出了自己的在线地图产品,开展网络地图搜索服务和基于地理位置的增值服务。免费地图服务模式对网络地图的普及应用起到了引领作用,也极大地拓展了地图的使用群体,带来了空间信息

《地图管理条例》为“互联网+”提供地理信息支持

《地图管理条例》为“互联网+”提供地理 信息支持 2016年实施的《地图管理》为互联网+ 提供地理信息支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有阅读。 一、为什么要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 《地图管理条例》是我国地图管理的重要法规,对规范地图编制、确立地图审核、规范地图出版活动、强化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地图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 互联网地图是地理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版图的重要表现形式,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地理信息应用的不断深入,互联网地图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由于互联网具有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部分单位和个人随意通过互联网登载使用未依法送审且存在错绘、漏绘现象的问题地图,或上传标注敏感甚至涉密地理信息,严重损害国家

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给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强化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就是为了保证互联网地图制作、发布、使用过程中使用权威、准确的地理信息,避免因信息错漏给对公众造成误导、对国家主权完整和信息安全带来损害。 二、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的两个关键点 1、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准入机制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和地图数据库开发等服务的,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的,应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服务、

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服务,都涉及到对空间位置的测定、相关地理信息的采集、处理、表述和提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国务院292号令)第五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互联网地图的出版,应依法进行审批。 2、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地图数据服务器设在国内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建立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地理空间信息能够为各类社会、经济、自然资源、人文信息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是国家大数据的空间关联基础。互联网地

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与功能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5843787.html, 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与功能研究 作者:赵宁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7年第07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地图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内容与功能及其质量显得越来越 重要。该文分析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内容和影响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的要素,探讨了地图服务的地图展示、地图搜索、路径规划、公交换乘、用户标注五大功能。 关键词: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功能质量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3(a)-0108-03 随着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地图异军突起,为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地理信息展示方式,凭借界面直观、功能丰富、查询方便、信息量大的特质,互联网地图发展迅速,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目前,中国的互联网地图市场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如百度地图、搜狗地图、天地图等。这些互联网地图主要以提供公交、驾车路线查询为主,同时还提供餐饮、购物、住宿、出游等分类搜索功能。 它在给公众提供很多方便的同时,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标准不统一。《测绘法》规定“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但目前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地图都采用符合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追求良好的表达方式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复杂性,也在多方面制约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用。其次,互联网地图加载的信息,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扩散的范围广,难以控制用户的使用,而且对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的优劣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 该文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现状及应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影响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的因素,提出适用于互联网地图服务现状的质量模型。 1 互联网地图服务内容 互联网地图服务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地图数据及地图服务功能。 1.1 地图数据 互联网地图主要有平面线划图、遥感影像、三维地图等类型。大部分互联网地图都以平面线划图这一最简单、最基本的地图表现形式作为提供浏览、定位的基本服务界面。 它将二维平面图的地物、道路配以传统的点、线符号,再附加比例尺、缩放比例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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