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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5025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5025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Q/YC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C 5025—2010

代替Q/YC 5025—2007

发动机零部件

标识规定

2010-02-06发布 2010-02-08实施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YC 5025—2010

前言

本标准是在Q/Y 5025-2007《发动机零部件标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发动机零部件的标注及管理,与生产厂的产品型号(如部件)、标志、炉次、模具号等编号无关,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必须与本标准规定的标识分隔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玉柴股司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YC 5025—2005 —Q/YC 5025—2007 。

Q/YC 5025—2010

更改记录

更改日期更改通知单编号更改标记处数更改经办人备注2010.2.21 201002011A ○a 2 钟瀚

2010.2.22 201002012A ○b 1 钟瀚

2010.3.24 201003015A ○c 1 钟瀚

2010.4.30 201004014A ○d 1 钟瀚

Q/YC 5025—2010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零部件实物永久性标识的内容与构成、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我公司产品图样生产的自制、外协的发动机零部件。标准件亦应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Q/YC 5024 发动机零部件条码标签规范

Q/YC 5036 发动机零部件批次号出厂编号规则

Q/YC 5071 发动机主要件二维码打码规定

3 总则

3.1 发动机产品零部件的标识用来表达在生产、使用、销售、服务、信息传递等过程中识别零部件技术状态(图号)和生产状态(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等信息,实现可追溯,本标准规定的标识为永久性标识。

3.2新产生的零部件图样,应申明执行本标准的零部件标识要求,并明确标注部位,对本标准以外的标识内容(如方向、位置标记)应予以说明,产品图样的标识规定不得与本标准冲突,相同内容的重复规定以本标准为准。

3.3零部件应由最终供货的分供方负责进行标识,每一供货状态应尽可能的具有一个标识。

3.4有前、后、左、右、前左、前右、后左、后右区分的支架类零部件,分别用字母F、B、L、R、FL、FR、BL、BR表示,标注在标识的后面、下面或上面(标在后面用“-”或空格分开),如:150-A-223-FL。其它标识(如:分组标记、装配标记、配对标记、顺序号、性能等级、技术规格等)仍按图样或有关规定执行。

3.5生产厂自行规定的工号、铸号、炉次、模具号等标识内容,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不得与本标准冲突。标识时必须与本标准的标识分隔开。生产日期符合Q/YC 5036规定。

3.6“YC”标志按附录B执行。标志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但黑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8mm,反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10mm。

3.7实物上打二维码的零件,二维码标识的要求按Q/YC 5071执行。二维码的标识不影响本标准的规定。

4 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4.1 标识方式

4.1.1 生产厂应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以及生产厂家所具备的工艺技术条件选用标识的方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供需双方应确认标识方式。

4.1.2 标识方式可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喷涂(油漆、喷墨)、烫印、标牌、永久性标签等各种方法进行。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1外露金属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等方式。

4.1.2.2外露塑料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喷涂等方式。

4.1.2.3非外露件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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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4 采用打印、压印时,字深应不小于0.2mm ,采用铸印时,字高应不小于0.3mm 。

4.1.3 采用标牌或永久性标签标识的零部件,应根据产品的情况执行图1的格式:

零件名称 型号(Model No.)图号(Drawing No.)编号(Number)

日期(Date)YUCHAI R

零件名称英文

代码(Code)

(a ) (b )

图1

其中:零件名称用四号字体,零件名称英文用五号字体。总成件如水泵、空气压缩机、空调压缩机、发电机、起动机、转向泵、ECU 硬件、喷油泵(包括调速器)、增压器等才允许用标牌或永久性标签。

4.1.4 采取印刷方式标识的零部件如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的,印刷后的效果类似标牌。

4.1.5 燃油喷射泵、增压器、中冷器、ECU 控制器、SCR 处理器、SCR 计量泵、EGR 、EGR 控制器、催化器等零部件由于与排放直接相关,必须在标牌上标识产品型号、供应商名称;热交换器、海水泵、监控仪表、燃油泄漏报警装置等需进行船检认证(零部件上有船检认证标志)的船机零部件允许有生产厂名称和商标;其他零件需得到批准后才允许同时标识玉柴商标和供应商名称及商标。

4.1.6 使用铝质标牌时,应采用黑底白字的型式。

5 标识的内容与构成

5.1 标识的内容

零部件标识的内容依据零件可标识的面积不同进行调整,应符合表1规定。表1中的第23项“其它零部件”所要求的标识内容,遵循表2的标识原则。 表1

零部件名称 标识内容 内容示例 标识示例 备注 1

水泵部件 玉柴商标 零件名称 型号 图号 代码 编号 日期 商标、YUCHAI 型号: PA1138FH 图样代号: A3000-3407100 供应商代码:113 出厂编号: 2A1A0000001 生产日期: 按 参见图2 标牌或永久性标签 2

空气(空调)压缩机部件 3

发电机部件 4

起动机部件 5

转向泵部件 6

ECU 硬件 7

空气滤清器 玉柴商标 零件名称 型号 图号 代码 生产日期

商标、YUCHAI 型号: GY135 图样代号:A3000-3509100

供应商代码:188

批次号:1882A00001

生产日期: 2A 参见图2 永久性标签 印刷 8

柴油滤清器 9 机油滤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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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1(续)

号 零部件名称 标识内容

内容示例 标识示例 备注 10 燃油喷射泵(包括调速器) 玉柴商标

型号

图号

编号 日期 商标、YUCHAI 型号:PA1138 图样代号:A3000-1111100 出厂编号: 2A1A0000001

生产日期: 2A

—— 标牌 11 增压器(包括中冷器) 12 喷油器 玉柴商标 型号 图号 日期

商标

型号:PA1138

图样代号:A3000-1112100A-149

生产日期:2A PA1138 A3000-A-149 2A 刻字 图号可简化 13 气缸体

玉柴商标 图号 代码 出厂编号 商标 图号:A3000-1002015A 供应商代码:113 出厂编号: 04001133 A3000-1002015A 113 2A004001133 不可简化 14 气缸盖

15 曲轴

16 曲轴箱

17 机油冷却器

A3000-1002015A 113 2A004001133 图号可简化 18 离合器部件

19 机油泵部件

20 水泵风扇

21 不标识或标识供

应商代码零部件

按附录A 规定 图号可简化 22 怠速提升电磁阀 玉柴商标 图样代号 供应商代码 商标

图样代号:A3000-1001222A 供应商代码:128 A3000-1001222A 128 23 其它零部件 玉柴商标

图样代号

供应商代码 商标 图样代号:A3000-1001222A 供应商代码:115

A3000-1001222A 115 注1: 序号1~11的标识内容在标牌上(包括标签)标注或在产品上印刷,标牌尺寸不得大于40mm ×60mm ,标牌的 表面应有保护簿膜。 其它不带型号、性能、规格或说明的零部件应采用无标牌(包括标签)的方法标识。

注2:自制件出厂编号中已带有生产地点代号,供应商代码可省略标注。

注3:表中规定的型号为部件型号,部件型号按附录E 的规定。

注4:同一供应商的同种产品不允许选择两种形式的表示方法。

注5:序号17~20的产品无出厂编号时不标注。

注6:当组合件是由简化图样代号标识的零组件组合成时, 组合件的图样代号标识不得简化。

注7:油泵、增压器、喷油器等零件的供应商代码有些已包含在图号中,所以没有出现单列的代码。如果图样代号没有 的,需要增加代码标识。

注8:带出厂编号、批次号的产品,出厂编号、批次号中带有明显的年月标志时,日期可不单独标注。

注9:机油冷却器的标识按附录D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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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

2 表1中的第23项“其它零部件”的标识原则

序号标识原则备注1 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标识的优先原则,先“供应商代码”、其次

为“图样代号”,再到“YC商标”

2 不做标识的产品,或只标供应商代码的产品,参照附录A执行。

3 各类有玉柴图号玉柴专用的管接头、油管(含增压器回油管)、垫块、压板、垫板、铰

接螺栓、冷却喷嘴、隔套、滑套、支架、调节螺栓、管夹、套管、油尺、传感器等类

型零件,执行以下标识原则:

A、管类零件的“管接头弧面”及螺栓接头、传感器等的六角平面可视为合适的打印面。

打印面积≤4cm2的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合适打印面积>4cm2的印供应商代码和

图样代号及“YC”商标。

B、管外径≤14mm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管外径>14mm的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

号及“YC”商标。

C、只合适打印侧板面的零件,板厚度≤10mm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板厚度>10mm

的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及“YC”商标。

图2

5.1.2提供玉柴装机的零部件,不得在实物上出现生产厂的商标、名称、地址、电话等方面的内容,必须在零件规定的位置打(印)“YC”图标。图标形状符合Q/YC 5025附录B玉柴YC标志的规定。

5.1.3生产厂自行销售的零部件不得使用玉柴的商标、代号及玉柴名称或玉柴简称、产品型号、图号等内容。

5.1.4下列零部件的标识、以及在实物上印刷的使用维护说明或注意事项等应采用中英文同时进行(其它零部件不作要求)。

a)柴油滤清器;

b)机油滤清器;

c)空气滤清器;

d)发电机;

e)空气压缩机。

5.1.5 二维码标识的内容应符合Q/YC 5071规定。

5.2 标识内容的构成

5.2.1 标牌上的内容

5.2.1.1 图号

图号是图样代号的简称,按所生产的产品图样代号标注。

5.2.1.2 代码

代码即供应商代码,按Q/YC 5036标准规定。

5.2.1.3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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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的内容分为出厂编号或批次号,如果该零件有出厂编号时打印出厂编号,出厂编号按Q/YC 5036的规定。如果没有出厂编号则打印批次号,批次号编号规则执行Q/YC 5036的规定。

5.2.1.4 日期

日期为生产日期,按产品生产日期确定,符合Q/YC 5036规定。

5.3 标识部位

5.3.1 标识的部位应符合零部件图样规定。有二维码标识要求的零部件,本标准规定的标识应标在二维码的右侧,当右侧无法标注时,可标在下侧或左侧。

5.3.2 当零部件图样没有规定时,可参照附录A 的规定标识在修理拆卸零部件时容易观察到的一个平面或圆柱面上。

5.4 标识要求

5.4.1 标识大小可根据标识零件的有效区域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应保证标识清晰,不需借助任何工具而易于识别。

5.4.2 标识符号的字体为长仿宋体,字号的大小可根据标识的方式及标识部位面积的大小选用2.5~20(2.5、3.5、5、7、10、14、20)号规格。

5.4.3 有标牌的部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物料号、批次号、出厂编号(无出厂编号的产品可省略)在标牌上进行条码化。具体做法见图3。条码的编码及制造应符合Q/YC 5024的规定。

(标牌内容)

11220088 8882A 000001 2A 000000001

图3

注:图1中11220088为物料号,8882A00001为批次号,2A000000001为出厂编号。

5.4.4 图样代号的简化应符合如下规定。

如:

1) 图号:A3000-1008124,可简化为:A3000。

2) 图号:A30HA-1008124A ,可简化为:A30HA-A 。

A3000-1008124SF ,可简化为:A3000-SF 。

3) 试制件图号:A3000-1008124-S1,可简化为:A3000-S1。

5.4.5 标识可按组成部份分段采用分行式标注。

例如:

1.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供应商代码为113,出厂编号为2A000002236,可标注为:

A3000-1002015

113

2A000002236

2.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A ,供应商代码为113,无出厂编号,可标注为:

A3000-1002015A

113

5.4.6 当需要连续标注时,图号与供应商代码、出厂编号之间应采用星号“*”或横杠“-”或间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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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数符)隔开。

例如:

1.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供应商代码为113,出厂编号为2A000112233 可标注为:

A3000-1002015*113*2A000112233

2.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A,供应商代码为113,无出厂编号,可标注为:

A3000-1002015A-113或A3000-1002015A 113

3.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A,供应商代码为113,无出厂编号,可简化标注为:

A3000-A*113 或A3000-A -113

4. 零部件图样代号为A3000-1002015A,供应商代码为113,出厂编号2A000002236,可简化标注为:

A3000-A*113*04002236 或A3000-A 113 2A000002236

5.4.7无论采用何种标识方式,发动机零部件标识后都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a)标识不得影响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密封性能、功能、参数等;

b)标识应清晰美观,应不易于在安装和使用时被破坏;

c)采用喷涂或标签的标识应耐油(采用喷涂标识的胶管可不做耐油检验)、耐水、附着牢固、不变色,在高温零件上的标识应耐高温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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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不标识或标识供应商代码零部件

A.1 不标识的产品见表A.1。

表A.1

序号名称备注

1 油环(包括油环体)

2 气门锁夹

3 各种金属垫片、垫圈、平垫除气缸盖金属垫片外

4 堵塞(包括铝堵)

5 上止点指针

6 惰齿轮止推片

7 弹簧(除气门弹簧外)

8 销及扁销

9 定位销套、螺套

10 镶套

11 轴承衬垫

12 气门座圈

13 螺柱、螺母、8.8级及以下螺栓

14 单向阀

15 传动片

16 球头

17 密合圈

18 滤网部件、焊接件

19 M12及以下管接头

20 凸轮轴衬套

A.2只标供应商代码的产品见表A.2。

表A.2

序号名称备注

1 气环上侧面(第一道气环要标玉柴商标,上侧面的标识为“TOP”)

2 夹箍、卡箍、环箍、管夹

3 锁链、锁圈

4 滤网焊接件

5 锁垫、惰轮轴锁片

6 高强度螺栓

7 加机油口

8 出水支管垫片

9 气门弹簧在外表涂颜色表示供应商

10 气缸套封水圈用产品颜色表示供应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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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A.2(续)

序号名称备注

11 垫块厚度≤10mm

12 油门附加手柄

13 推杆

14 挺柱6QA挺柱不标注

15 M14及以上管接头

16 溢流阀

17 管外径≤16的铰接式油管

18 气门弹簧座

19 气门导管标识于非压入段,标识工艺不限,要求不因此而影响使用性能

20 各种非金属垫片只印厂家代码,印刷方式不限,可在板材上印刷或在成品上用印章印上,保证耐油耐水性。字号及字体不限,要求垫片上至少有一个清楚可辨的代码,包装卡片要求不变,石墨垫不作要求。若有固定的安装状态,则标识位置须在垫片安装状态的正面、右下角。

21 气门杆油封原表征供应商的简单字母标识可保留不变,当产品有工程更改时用字母+更改标识区分,更改标识优先取图号最后一位的变更代号(A、B等),没有变更代号时按顺序用数字标识。

注:供应商颜色由供应商与供应部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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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玉柴YC 标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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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资料性附录)标识部位

C.1推荐的标识部位如图所示。

标记

(可在图中任一位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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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机油冷却器标识要求

D.1 下列产品采用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的尺寸及要求按D.3的规定。

D.1.1 1640H-1013100(铸铁)、340-1013100(铸铁)、396D-1013100(铸铁)机油冷却器标识部位见图D.1所示(小标牌标识)。

图D.1

D.1.2 3430-1013030B(铸铁)、3430-1013030A(铸铁)机油冷却器标识部位见图D.2所示。

图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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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 A3100-1013010D(铸铁)、A5701-1013100(铸铝)机油冷却器标识部位见图D.3所示。

图D.3

D.1.4 A3000-1013010C(铸铁)机油冷却器标识部位见图D.4所示。

图D.4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注册 第四条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第五条本公司视情况注册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第六条本公司提前在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第七条本公司努力创造驰名商标。 第三章商标印制 第八条印制商标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印制的规定。 第九条产品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确定。 第十条商标印制中出现的废次商标标识必须销毁,印制单位不得留用或销售印有我公司商标标识的印刷物。 第十一条印制商标用于其他目的,应报本公司办审批、备案。 第四章商标使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具备商标标识使用条件的产品包装、广告、展示等应用系统。 第十三条产品使用商标标识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一)使用商标的产品是经公司批准批量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规定的产品。 (二)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三)产品生产形成批量。 (四)产品生产过程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 (五)产品执行并达到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的产品企业标准须通过相关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省技术监督局备案。

公司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质量安全部及工程项目部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标识、设备名称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3.3各部门(单位)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内容,负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标识的种类 标识包括公司区域内的各种交通导向、提示标识、停车指示、提醒牌、工艺管线流向标识、色环标识、各部室名称标识、上墙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识等。 4.2 标识的制作 4.2.1 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 4.2.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审批后,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 4.2.3标识制作时,应要求供应商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标识制作、安装完成后,申请部门与采购人员负责对所有标识的效果、质量进行验收。 4.3标识的使用规定 4.3.1印制、粉刷的各种标识(箭头、名称)应朝向人员能够清楚看到的位置。 4.4公司各运行设备及相关墙体、罐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1)各运行设备应制作标准的铭牌嵌入、固定或悬挂于明显位置,便于查看和识别。 (2)各类设备房,如配电室、水泵房、房、停车库等。 (3)公司内道路交通标识须完整,在大门入口处须有禁鸣、限速标识,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须有引路标识。

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零部件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防止不同材质、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混用和误用,加强对重要零部件和重要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类别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各类库存产品的标识和分区摆放。 3.1.2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加工状态的标识和《机加工工序流转卡》的填写。 3.2质量部 3.2.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过程中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2.2检验记录的保存。 3.2.3根据本规定对工作现场的标识情况进行检验,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3 采购部 3.3.1采购部负责将技术要求发给供应商。 4. 工作程序 4.1 标识与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4.1.1可提供可追溯性零件的范围。 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材料、炉号/批号 注意、;对于零件较小,无法打印全部标识(规格、材料、炉/批号)的情况,可与技术部联系省络部分标识,标识省络的优先顺序为;炉/批号、材料、规格,其中的炉/批号、材料必须进行标识。 4.1.3 产品标识方法 铸出、锻出、打低应力钢印、电刻、腐蚀或油漆。 4.2外购零部件的标识方法(供应商负责部分)。 所有采购零件,由供应商对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且标识不得影响产品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4.2.1主副阀体毛坯(锻件、棒料)的标识位置、内容和方法

4.2.2 紧固件标识 4.3.1原材料标识的移植 当零件上的标记因加工等原因被去除或者破坏时,操作者必须将标记进行完整的移植。主要有: 4.3.2本厂锻件、棒料等加工 加工过程中,第一道工序车工应将锻件、棒料等原材料炉号抄到“工序记录卡中”,加工完成后,最后一道工序车工用电刻笔将所有标识移植到外圆表面上。 4.3.3外协锻件、棒料等加工 由供应商以电刻的形式,将原始的炉号、规格等标记移植到工件的外圆上。 4.3.4生产过程中“工序质量记录卡”的填写 阀门机加工操作者与检验员必须正确、完整地填写 机加工工序流转卡 球阀检验记录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公司办公、生活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设计制作与设置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程序,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域电商事业部、区县电商管理处的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和设置管理。 第二章标识牌板分类 第三条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按设置部位和区域分为室外、室内两类;按设置使用时限分为长期(3年以上)、短期(1-3年)、临时(1年以下)三种;按使用性质及范围分为公共类和个人用品类。 第三章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一节公司总部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四条公司总部办公场所标识标牌设详见附件1。 (一)办公桌面 1.岗位桌牌 (1)规格尺寸:长*高, (2)制作主材:透明有机牌、相片纸(办公文化用品店采购)。 (3)制作内容:公司logo、公司名称、员工工作照(红色背景)、姓名、部门、职务及 负责岗位内容(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主要文字字体:黑体、行楷,文字颜色:黑色 (4)制作:员工(含新员工和岗位调换员工)到岗后,战略管理中心企业文化部根据公司VI要求,到指定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制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发放。 (5)置放位置:岗位桌牌应置放于办公桌的醒目位置,无遮挡,并保持桌牌的日常整洁 和美观。桌牌如有人为损坏,战略管理中心企业文化部在2个工作日内 予以更换,费用由岗位员工承担。 2. 通讯卡片 (1)规格尺寸:高 CM*宽, (2)制作主材:A4纸。 (3)制作内容:岗位工作所需用的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合作单位、集团及分 子公司领导及职员通讯方式(按职级由高到低排序)、当地治安消防报警 电话、医疗救助电话及114百事通查询电话等等。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 术语和定义 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 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4 永久性标识分类 永久性标识的标记分以下两类: a)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

县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及使用制度

县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管理,维护品牌形象和信誉,保障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双线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管理区域公共品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区域公共品牌与自有商标协同发展; 3、统一规范管理与自主经营相协调; 4、管理保护与市场拓展并举。 第三条:使用区域公共品牌,需要符合本使用管理办法的条件,并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得到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条: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主体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 二、准入标准 第五条: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产品,其生产地域范围为**县所属行政区域。 第六条申请区域公共品牌需具备的条件: 1、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拥有自主产品商标;

2、生产食品加工主体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销售的商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企业或合作社等组织近一年没有发生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4、企业或合作社等组织申报的产品近一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质量事故。 第七条: 休闲农业开发项目所在场所或专营店柜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可以使用区域公共品牌。 第八条:申请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经营主体,应具有强烈的品牌意识,诚信的职业道德,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及健全的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第九条:申请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经营主体,应填写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 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三合一营业执照); 2. 规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标识的书面承诺; 3. 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4. 基地面积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使用者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使用者的基本情况、产品基地、生产经营状况等实地考察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统一规范公司标识牌管理办法资料

统一规范公司标识牌管理办法(草稿案)随着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管理部门及实验室格局均发生了变化,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体现崇尚品质的企业文化,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竞争实力,实现与国内卓越、国际领先实验室的接轨,需对公司各部门、各检测室标识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标识的管理,使标识牌标准化,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和标识牌制作及管理。 3.类别 3.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3.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 图形文字符号; 3.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3.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 文字符号; 3.5区域划分标识:对样品存放区、设备存放区、各通道的划分线; 3.6铭牌、区域标识牌:对办公区域、工作岗、设备等标识的标志 牌。 4.内容 4.1门牌:分为办公区与试验区,各办公室、检测室用房的门牌要

明确中、英文名称及安全责任人; 4.2实验室制度牌:实验室基本制度包括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工 作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检测室主任岗位职责、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参考:附件1-实验室制度牌) 4.3实验室业务展板:各检测室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更换宣传 展板,主要以走廊为主,介绍实验室的基本情况、成果及学科知识简介。内容主要以宣传为主,精选内容,宁缺毋滥。(参考:中心宣传手册) 4.4实验室逃生路线标识牌:由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各检测室 逃生路线图(注明安装位置)。 4.5标识牌:各检测室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警示标识牌。(详细 列表见5.标识牌列表) 5.标识牌列表 所:大厅、办公室、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Q/YC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C 5025—2010 代替Q/YC 5025—2007 发动机零部件 标识规定 2010-02-06发布 2010-02-08实施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在Q/Y 5025-2007《发动机零部件标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发动机零部件的标注及管理,与生产厂的产品型号(如部件)、标志、炉次、模具号等编号无关,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必须与本标准规定的标识分隔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玉柴股司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YC 5025—2005 —Q/YC 5025—2007 。

更改记录 更改日期更改通知单编号更改标记处数更改经办人备注2010.2.21 201002011A ○a 2 钟瀚 2010.2.22 201002012A ○b 1 钟瀚 2010.3.24 201003015A ○c 1 钟瀚 2010.4.30 201004014A ○d 1 钟瀚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零部件实物永久性标识的内容与构成、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我公司产品图样生产的自制、外协的发动机零部件。标准件亦应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Q/YC 5024 发动机零部件条码标签规范 Q/YC 5036 发动机零部件批次号出厂编号规则 Q/YC 5071 发动机主要件二维码打码规定 3 总则 3.1 发动机产品零部件的标识用来表达在生产、使用、销售、服务、信息传递等过程中识别零部件技术状态(图号)和生产状态(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等信息,实现可追溯,本标准规定的标识为永久性标识。 3.2新产生的零部件图样,应申明执行本标准的零部件标识要求,并明确标注部位,对本标准以外的标识内容(如方向、位置标记)应予以说明,产品图样的标识规定不得与本标准冲突,相同内容的重复规定以本标准为准。 3.3零部件应由最终供货的分供方负责进行标识,每一供货状态应尽可能的具有一个标识。 3.4有前、后、左、右、前左、前右、后左、后右区分的支架类零部件,分别用字母F、B、L、R、FL、FR、BL、BR表示,标注在标识的后面、下面或上面(标在后面用“-”或空格分开),如:150-A-223-FL。其它标识(如:分组标记、装配标记、配对标记、顺序号、性能等级、技术规格等)仍按图样或有关规定执行。 3.5生产厂自行规定的工号、铸号、炉次、模具号等标识内容,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不得与本标准冲突。标识时必须与本标准的标识分隔开。生产日期符合Q/YC 5036规定。 3.6“YC”标志按附录B执行。标志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但黑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8mm,反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10mm。 3.7实物上打二维码的零件,二维码标识的要求按Q/YC 5071执行。二维码的标识不影响本标准的规定。 4 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4.1 标识方式 4.1.1 生产厂应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以及生产厂家所具备的工艺技术条件选用标识的方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供需双方应确认标识方式。 4.1.2 标识方式可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喷涂(油漆、喷墨)、烫印、标牌、永久性标签等各种方法进行。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1外露金属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等方式。 4.1.2.2外露塑料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喷涂等方式。 4.1.2.3非外露件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4采用打印、压印时,字深应不小于0.2mm,采用铸印时,字高应不小于0.3mm。

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提升。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核;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职责 1、负责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初审公告——核准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0*10—5*5围)。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公司标识牌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厂区、车间、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各类标示,使各类标示处于良好状态并充分发挥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及保障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厂区、车间和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 三、职责 1、企业管理部负责联系标识牌的制作、核对和取回,确保标识的合理使用。 2、ISO办确认标识制作标准,监督标识的现场保管情况。 3、安环部负责对安全环保类标识的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办负责标识牌申请制作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 1、标识牌的申请制作 国标类安全警示牌(PVC材质)统一采取采购申请,对外制作的标示牌严格按《申请制

作作业指导书》要求申请制作,能够采用自制的统一用A3以下纸张打印过塑张贴。 2、标识牌的管理 1)标示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示。标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现场安全标示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3)现场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更换场地时,须报ISO办备案后进行更换。 4)市场上购买或视野制作到厂的标识标牌由ISO办和企管部现场确认后录入金蝶K3系统形成区域物品管控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保管与维护,市场部采购或视野制作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6个月,公司自行制作过塑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1个月,各部门标识标牌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等情况按照本条处罚规定执行。 6)各部门区域物品现有的标识标牌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凭借标识标牌申请表进行申请,ISO办对现有标识牌规定使用期限进行核实后进行依旧换新,ISO办做好各类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的归口管理并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由ISO办负责人确认不能利用的,可按《固体固废物作业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新购买或制作的标识牌按照《标示牌制作指导书》流程执行。 7)在“6S”检查时应对现场的标示牌进行确认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 符合要求时,应通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3、处罚规定 对所有检查发现标识标牌出现污损、丢失等情况,按原价的130%赔偿并予以50元/处的罚款。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 ——《申请制作标示牌作业指导书》 MR/ZX-553/02-ISO ——《公司标识标准手册》 七、相关记录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MR/ZX-553/02-02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公司办公生活标识标牌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生活标识标牌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设计制作与设置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程序,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域电商事业部、区县电商管理处的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和设置管理。 第二章标识牌板分类 第三条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按设置部位和区域分为室外、室内两类;按设置使用时限分为长期(3年以上)、短期(1-3年)、临时(1年以下)三种;按使用性质及范围分为公共类和个人用品类。 第三章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一节公司总部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四条公司总部办公场所标识标牌设详见附件1。 (一)办公桌面 1.岗位桌牌 (1)规格尺寸:长19.5CM*高10.5CM, (2)制作主材:透明有机牌、相片纸(办公文化用品店采购)。 (3)制作内容:公司logo、公司名称、员工工作照(红色背景)、 姓名、部门、职务及负责岗位内容(内容由人力资 源部提供)。 主要文字字体:黑体、行楷,文字颜色:黑色(4)制作:员工(含新员工和岗位调换员工)到岗后,战略管理中 心企业文化部根据公司VI要求,到指定广告公司进行设 计制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发放。 (5)置放位置:岗位桌牌应置放于办公桌的醒目位置,无遮挡,并 保持桌牌的日常整洁和美观。桌牌如有人为损坏, 战略管理中心企业文化部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小区标识牌管理规定

小区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适合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3、职责 3.1各小区主管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3.2公司物业部、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监控。 4、程序要点 4.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上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服务人员的标识 ①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饰,包括安保人员、清洁工、园林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②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务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①公司机关和各管理处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均设置有醒目的门派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部门名称、结合耐用;指引牌制作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处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②住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用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处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①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码标识牌予以识别。 ②整个小区内的道路、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道路名称、小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小区用区域示意区的形式在小区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各类设备房如标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场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①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②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③重点设施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4.2.6设备设施标识: ①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要求,高压配电必须悬挂“高压电危险”字样; ②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③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施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④因设施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生活、工作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 警示。 4.2.7停车场和泊车位、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 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车桥产品及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规定正式版

Q/S H C Q 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HCQ108—2014 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可追溯性 标识管理规定 2014- 06 -13发布2014- 06 -15 实施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标识要求 (2) 4 标识管理 (2) 5 附录 A (4) 6 附录 B (5)

7 附录C (11)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生产、质量管理、售后服务以及主机厂的要求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控制、监督,并为缺陷产品的召回创造条件。便于主机厂准确判断故障件供应商,以防止误判误赔推委扯皮的现象;同时也便于我公司向分供商追溯、减少额外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产品品牌形象。 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前、后桥总成设计人员规定汽车前、后桥产品及其零部件标识、工艺人员制订技术文件及市场服务人员正确判断故障件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刚戴炳海肖渝邴浩金永洪徐华斌。

汽车车桥产品及其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的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桥产品、零部件的标识在图样上和实物上的标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公司生产的汽车车桥产品及外购的有追溯要求的零部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外购通用紧固件、轴承等标准件,但本标准有规定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斟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同时也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修改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3 术语和定义 3.1 批次号:在一致条件下制造出同一规格型号的一定数量产品的投产批号。3.2 批次:生产批号标识应能识别生产年、月、日(包括班次)或其他特殊过程的批次区分。 ——原材料批:每次采购的原材料应视为一个批次。 ——采购零件批:一个交付单元应视为一个批次,供应商能证明分别交付的零 件来自同一生产批次的情况除外。 ——制造批: a. 若为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天或每班次生产的数量应视为一个批次。 b. 同一时期按相同生产方法生产一定数量的零件,相应时期生产的零件数应视为一个批次。 c. 当原材料、制造设备或是生产系统发生变更时,变更后生产的零件应视为一独立批。 d.根据订单生产时,同一批原材料,同样的工艺,同样的员工,同时制造,产品质量相同,应视为一个批次。 4 标识要求

品牌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公司的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发展,特制定本品牌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 本手册旨在通过对品牌管理过程中关键内容的明确阐述,指导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品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营销目标的顺利实现,达到品牌营销的目的。 第三条:依据本制度依据下列文件制定: .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汇编》 .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流程设计报告》 .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VI手册》(视觉识别系统)第四条:使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使用对象:公关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使用范围:公司内部 第二章品牌管理组织 第五条:滨海快速公司品牌管理的组织体系图如下:

第六条:滨海快速公司董事会的品牌管理职责 、品牌无形资产的购买、转让等品牌相关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条:滨海快速公司总经理的品牌管理职责 、负责组织制订和执行公司品牌战略; 、负责品牌重大管理决策和相关事务处理意见的最终批准; 、负责监督品牌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就重大品牌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八条:滨海快速公司公关部的品牌管理职责: .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宣传推广、品牌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对外宣传、品牌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 品牌管理规范,如品牌管理手册; ) 负责对外宣传、品牌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并监督实施情况; ) 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不断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并负责相 关管理制度的调整; . 参与公司战略规划,负责公司级品牌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推广计划制订 ) 建立和维护公司品牌资产,参与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设计工作,并在公司战 略的指导下,制定公司的品牌战略,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 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品牌形象设计和策划工作,包括公司标识、整体形象等 的设计工作等(包括公司手册); ) 负责制定公司的品牌推广计划。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公司品牌 的传播目标和计划,确定公司品牌推广策略以及媒体宣传策略,协调其他传播推广工具(如公共关系管理)的使用; ) 负责对下属各事业部、业务单元品牌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 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宣传工作的实施,加强与各媒体机构的联络 ) 公关部是公司唯一对外的宣传推广部门。负责公司所有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 发布消息、刊发广告、组织安排采访等工作;并负责媒体的最终确定和购买。 ) 负责根据公司的品牌建设目标,和各事业部紧密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公司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具体业务的宣传方案制定、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费用控制等由各事业部相关职能负责完成。 ) 负责根据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公司重大标志性事件的临时性信息发布 和宣传工作。 ) 负责与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广告公司等建立良好的 沟通渠道,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宣传工作正常、顺利的展开。 ) 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品牌建设宣传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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