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明确相关中心、部门职责确保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及验收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中心及置业公司、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现场验收管理(置业公司、园林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集团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现场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采购供应中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若涉及选型、定样的材料设计人员必须参加。验收工作的组织部门为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各部门职责如下:

参与部门承担的职责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材料、设备需求计划

组织材料、设备的验收

现场材料的取样、封样见证

组织设备监造、开箱、试车的验收

采购供应中心向验收部门提供甲供材料、设备的合同交底表(详见附件1)

根据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负责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至现场,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负责退场参与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验收

参与设备监造、开箱、试车的验收

运营管理中心设计管理部参与材料、设备的定样

所定的材料、设备样品与现场材料、设备抽样的对比验收第三章进场材料验收

第四条甲供材料进场验收

(一)采购供应中心根据材料到货时间提前1天通知项目公司,并要求供货商随货提供,材料清单表、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材料进场后,采购供应中心及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

(二)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接到材料进场通知后在工作日12小时内组织验收小组人员分别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对材料进行验收。

(三)数量验收

1.进场的材料要仔细核查供货单位附带的书面单据、证件,按实到材料的品种、规格进行检查。

2.材料数量应按照不同材料的特点和计量单位进行验收。对数量较大,证件齐全、运输良好、包装完整的材料,采用抽样检查的方式。数量抽检的比例,可以按经验或数学方法确定。如抽检时发现数量与材料清单表不符,或有其它问题,应扩大抽检范围,直至进行全部验收。

(四)质量验收

1.验收依据:主要依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封存的材料样品、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行业标准、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2.验收方式

(1)书面资料检验:通过对提供的材料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料进行检验。

(2)外观检验:通过观感、量测就能了解质量状况的材料,由验收小组与供货单位共同验收。

(3)理化、无损检验

①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需做理化复试的材料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取样标准对材料进行见证抽样复试。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按施工规范规定的标准取样,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对现场材料的取样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填写《材料封样单》(详见附件2),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代表数量后,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

字认可,一同将试件封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②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需做无损(利用超声波、X射线、表面探伤仪等进行检验)检验的材料,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取样标准进行现场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材料合格与否的最终结果。

(五)材料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进场材料联合验收单》(附件3),按采购供应中心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若材料验收不合格(如装饰材料有色差、破损等)由采购供应中心负责将材料退场。

第五条甲定乙供、乙供材料的进场验收

(一)施工单位与供货方约定进场时间,提前1天通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并要求供货商随货提供,材料清单表、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资料。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的形式向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材料报验申请。

(二)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小组人员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材料在工作日12小时内进行质量验收。

(三)质量的验收方式同甲供材料的验收方式。

(四)材料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进场材料联合验收单》 若材料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将材料退场。

第四章设备验收

第六条设备的验收包括设备监造(此项按合同的约定)、设备进场后的开箱验收和设备安装后的交接验收。

(一)设备监造

对于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须到厂内监造的重要大型设备 应于发货前到生产厂家进

行初验。厂内初验由采购供应中心、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设备工程师共同监督设备

重要参数的出厂全过程试验 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二)设备的开箱验收

1.设备进场后,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小组人员到现场组织开箱检查验收。

2.开箱验收的内容

(1)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等技术资料与设备及附件、备件,专用工具是否相符。

(2)设备装箱和设备外表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

(三)设备的安装验收

(1)对已安装好的设备,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小组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

(2)设备安装验收内容

对已安装好的设备进行空负荷和负荷试车或联动试车。

(四)设备安装经确认已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环保、安全标准,供货单位与使用(或安装)单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联合验收单》(附件4)。

第五章罚则

第七条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前,相关部门若未按规定以《采购合同交底表》的形式(附件7)及时向参与验收的各部门交底,给予相关责任人200——500元的罚款。

第八条封样样品应按照“一式两份”封存,分别存放于采购供应中心及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样品库,并建立台账,供材料进场验收时对比使用,不按封样样品标准验收或样品丢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的罚款。

第九条对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编制及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材料品种及数量缺失,影响工程进度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未经验收而直接用于工程实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验收不合格或无客观原因造成材料、

设备供应延期,对工期造成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对经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若装饰材料的色泽、材质、外观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要求,但已将材料用于工程实体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未认真履行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程序,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未采取有效的措施清退,并使用于工程,影响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甲供材料、设备,在施工、安装及现场试验的的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不合格,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应立即通知采购供应中心,采购供应中心负责将材料、设备退场,并负责材料、设备的更换。在材料、设备退场、更换期间禁止拨付该项材料、设备款,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对于甲定乙供和乙供的材料、设备,在施工、安装及现场试验的的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不合格,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材料、设备退场,并负责材料、设备的更换。在材料、设备退场、更换期间禁止拨付涉及该项材料、设备的工程款,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至2011年12月31日,届时由运营管理中心

再次修订完善。

附件:

1.采购合同交底表

2.材料封样单

3.进场材料联合验收单

4.设备安装联合验收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

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办法

————————————————————————————————作者:————————————————————————————————日期:

进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交底及验收。 二、控制目标 使项目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现形的国家标准和工程承包及供销合同约定。通过交底确保项目建设中的每一个单位对设备材料的性能、方法等都有所了解,并统一做法。 三、材料分类 A 类:水泥、钢筋、设备 B 类: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入户门、防火门、塑钢、铝合金、栏杆、烟道、所有样板房装修材料、内外墙涂料、外墙砖、外墙干挂石材、UPV C 管、钢塑复合管、PPR 给水管、PVC 穿线管、电线电缆、配电箱及配电柜、水泵、风机、开关插座、屋面瓦、双壁波纹管、混凝土排水管、阻火圈。 C 类:砖、砌块、砂、石 四、主要控制点 1、采购计划:针对甲供材料,依据公司项目总体计划采购,并结合每月现场实际进展,向供货单位发放《工程材料采购发货申请》,进场后,供货单位申请进场验收,填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表》,合格后准许使用。 2、对A 类材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在检测报告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B 类材料,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与设计样板或招标样板相同并确认样板。 4、对C 类材料,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组织货源供 货到场(1) 组织验 收(2) 材料及实 目测、实测 检查(7) 见证 取样(3) 检测(6) A 类材料 B 类材 料 C 类材料 确定样品 (4)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以及证件不符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和独立操作;遇有违章指挥和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现场指挥、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有权制止或停止使用设备。 第二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有一定技术业务能力的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并保持这些人员相对稳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到“三懂四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各个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到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第三条、所有在用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施工单位《设备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包机制,搅拌站、柴油发电机组、、挖掘机、装载机、及其他运输设备等大型固定设备由施工单位落实到人,定人定机,责任到人。 第四条、认真规范填写运转日志、检修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没填、填写不规范情况,罚款 元, 天后复查,如未整改,加罚 元;对工作责任心强、设备使用维护得当、各种记录齐全、正常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正常运行,每半年奖励 元。第五条、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规范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人机固定,保养保修”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和定保养;

为了加强操作维护人员责任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机械设备操作维护奖罚制度如下: 首先保证机械设备的外观清洁、完好、无缺损、做好使用后的清理、润滑、日常检查工作,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发现一次罚款 元, 天后复查,未整改,加罚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月,无人为原因(个人失职,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月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季度,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个季度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年,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除每季度奖励外,加奖 元。 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不认真操作失误,造成机械设备损坏,首先扣除押金 元,同时根据损坏情况追加罚款。 第六条、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及时上报缺损配件计划,如条件具备,配件齐全,待修设备超过 天不维修,或累计 天经过维修达不到完好标准又不上报说明情况的,罚款 元。 第七条、各个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机运队队长、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其管理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每月出现 次以上人为原因影响生产的、或影响时间超过 小时的,

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公司降本增效的号召,进一步理顺工程材料的选用、认价、采购、验收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各流程中的管理职责,实现对整个工程材料的综合掌控,杜绝浪费及不合理利用,降低公司外委投资费用。特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各分厂、部,以及公司内各外委施工单位;含盖甲供材、乙供材及各分厂、部检修用材料。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装备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部、使用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流。使用单位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将需求告知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规范酌情考虑。 (二)负责图纸到位后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根据设计规范及安全标准规范确定材料选用并形成文字纪要各部门签字确认。(三)负责施工单位确定后组织项目部及使用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材提出明确要求。 (四)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材料计划。 (五)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规格、数量、外形尺寸的复核。

(六)负责监督材料的利用情况,包括材料的合理利用及杜绝浪费。(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厂区内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对造成材料浪费或不合理利用的单位进行考核。 (八)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乙供材的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及材料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根据需要提报材料计划。 (二)负责明确材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及数量;同时附带有材料验收标准。 (三)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并确认与提报计划相符工作。(四)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采购供应部职责: (一)负责甲供材的采购工作,保证材料的按时到场。 (二)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材料的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存在质量异议的材料退换工作。 第六条监察部职责: (一)负责对材料计划提报、审核、采购、验收流程的监督。(二)负责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的监督。 (三)负责乙供材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材料的选用 第七条材料的选用 (一)使用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及安全技术规范与设计院商定材料选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承包部所属各个项目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并及时向各项目部传达、落实; 3.2安保部负责定期组织对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3安保部、技术质量部参加各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检测; 3.4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各分包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安全管理: 4.1大型设备(塔吊、外梯、电动吊兰) 4.1.1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塔吊、外梯、电动吊兰的型号数量,并要求各分包方按此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4.1.2项目部负责审核由分包方提供的供货方企业资质、机械租赁资质、产品合格证、机械检测报告、起重机械统一编号、特种人员操作证等,并复印存档; 4.1.3项目部责成各分包方在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4.1.4由各分包方和供货单位共同编制塔吊/外梯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方案,并报项目部审批; 4.1.5安装(拆除)时,由项目部安排各分包方设置警戒区域标志,设专人监护,并由安装单位负责填写《北京市塔吊统一检查表格》(8张表)、《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检验记录》(6张表),报项目部备案; 4.1.6安装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承包部有关部门及各分包方、供货方参加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空压机、砸夯机、砂轮机、弯曲机、切割机、

电焊机、圆盘锯、平面刨等) 4.2.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中小型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4.2.2项目部协助分包方组织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分包方及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2.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2.5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2.6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4.2.7搅拌机、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4.2.8机械应专人专用,严禁私自操作。 4.3 手持电动工具(手钻、冲击钻、云石机、手锯等) 4.3.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手持电动工具的产品合格证; 4.3.2分包方或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工具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3.3手持电动工具按要求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3.4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3.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

嘉定风荷丽景尚城(六期)项目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5)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选用表 (5) 四、设备交接验收控制: (6) 五、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时的控制: (6) 六、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控制: (7) 七、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控制措施: (10) 八、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2) 九、机械设备污染源控制措施: (2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风荷丽景尚城(六期)。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新城D12地块,北侧为宝塔路、西侧为永盛路、南侧为伊宁路. 3.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鼎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建筑概况: 1)、本工程二栋商业办公楼及一、二层沿街商业、K型站及两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41468.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82.90平方米,地下面积13285.92平方米; 2)、本工程的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高程(吴淞高程系统)5.05m,室内外高差0.45m。 3)、本工程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场地类别Ⅳ类;单体按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结构抗震等级:各单位的地下室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其他为三级。

4)、商办楼均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均采用框架结构。 5)、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承压桩、抗拔桩),基础均采用桩基+承台(承台梁)+筏板形式。 6)、地下室:车库底板厚为600mm,承台厚度为700~1800mm,地下室外墙厚为400mm、500mm两种,剪力墙厚为200~400mm;地库基础底板面标高为10.15m,顶板标高为-1.95m;地下室顶板上覆土厚度为1.5m。 7)、项目设计指标如下: 8)、基坑规模:基坑总面积约7205 m2,总延长米约为372m.;9)、基坑开挖深度:本工程的±0.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5.05m,场地平整后自然地坪相对标高约为-0.95m,普遍区域基底标高为(10.150+0.6+0.15=-10.9m),为此地库普遍区域开挖深度为9.95m;承台区域开挖深度为10.75m;集水井区域开挖深度为12.10m等。10)、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的基坑安全等级:二级,环境保护等级: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对外部进入(外部购进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或分包商自带的)产品(也称为物资或材料)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搬运、清退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设计及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格物资投入施工生产。 为了规范项目部与施工队现场材料管理,控制生产单位的材料消耗,减少材料浪费现象,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采购供应与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适用于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组织机构。 适用于项目部以及施工队所有施工现场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机械工具等。 第三条管理职能 现场材料管理员负责进场材料的验收及管理,应做到: 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标准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 2.按照现场堆放场地规划对进场材料合理堆放并及时做好标识。 3.严格控制材料的超耗用量。 4.负责现场材料台账,发放和核算点验工作;按月准确提供各种必要的核算数 据及原始资料。 5.现场材料的使用与跟踪。 第四条材料验收 1.核对资料: 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需要用计划对照送货清单认真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等,并同时索取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书或实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并对技术资料的内容进行验证,以确认其资料是否有效。 2.检验实物: 清点实物与送货清单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相符后,开始进行外观检查(如:钢材需要检查其表面是否有裂纹、结巴、分层等,验证定尺长度是否一样长,并对同规格的钢材进行抽样检查其直径,水泥,木材等都应按照此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北方 XXX 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电类工程验收、设备验收、外委维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机电类验收工作,保障机电工程安全 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批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验收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验收工作的办理工作。 3.负责对所使用设备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 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四)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职责

负责对所使用机电设备根据现场使用、维修要求,提出 意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1.设备的到货验收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无修饰和 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 钉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应妥善 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设备的结合面、加工面,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关单位进行签字认证。 (8)单独设备(不需要安装),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相关要求,出具设备质保开始验收单(见附件1)。 2.安装前的基础验收 (1)设备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根据实测资料对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基础验收工作必须由土建单位提交设备基础的 实测资料和隐蔽记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

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工程进场材料验收管理办法

进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交底及验收。 二、控制目标 使项目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现形的国家标准和工程承包及供销合同约定。通过交底确保项目建设中的每一个单位对设备材料的性能、方法等都有所了解,并统一做法。 三、材料分类 A类:水泥、钢筋、设备 B类: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入户门、防火门、塑钢、铝合金、栏杆、烟道、所有样板房装修材料、内外墙涂料、外墙砖、外墙干挂石材、UPVC管、钢塑复合管、PPR给水管、PVC穿线管、电线电缆、配电箱及配电柜、水泵、风机、开关插座、屋面瓦、双壁波纹管、混凝土排水管、阻火圈。 C类:砖、砌块、砂、石 四、主要控制点 1、采购计划:针对甲供材料,依据公司项目总体计划采购,并结合每月现场实际进展,向供货单位发放《工程材料采购发货申请》,进场后,供货单位申请进场验收,填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表》,合格后准许使用。 2、对A类材料必须经现场见证取样,在检测报告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B类材料,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与设计样板或招标样板相同并确认样板。 4、对C类材料,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说明:

六、不合格处理 1、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通知甲方、监理、)见证的。 2、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质量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实物与业主、监理确认的样板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不准投入使用并要老谋深算退场。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6275579.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