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发〔2008〕73号
关于下达2008年度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
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我市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昆山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市政府将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环保工作实绩考核范围。
附件:
1.2008年度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
2.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3.昆山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4.昆山市生态修复项目一览表
5.阳澄湖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取缔的畜禽养殖场一览表
6.阳澄湖水源准保护区内治理的畜禽养殖场一览表
7.昆山市整治和关闭化工生产企业一览表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太湖△防治△目标任务△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60份
附件1:
2008年度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
附件2:
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昆山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昆山市生态修复项目一览表
附件5:
阳澄湖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取缔的畜禽养殖场一览表
附件6:
阳澄湖水源准保护区内治理的畜禽养殖场一览表
附件7:
昆山市整治和关闭化工生产企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