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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9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

极其恶劣,建议二审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节对其依法判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11年4月3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要求与家人合影遭拒

新京报#快评#【拒绝“刑前合影”请给个解释】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称,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曾要求与家人合影遭拒,“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死囚刑前与家人合影早有先例,被赞为法治的进步。司法正义理应展示人性光辉,法无禁止而拒绝“最后合影”,有关部门需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回应舆论关切。

@沈阳张晶: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夏俊峰家人的这些年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6时,家属被安排见最后一面。图为2011年9月,沈阳,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的妻子张晶

和儿子夏健强。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与妻子在沈阳摆摊为生,每天有百十元的收入。夏俊峰有一个儿子,2011年就九岁了,夫妻俩想通过摆摊赚钱改善儿子的学习条件。夏俊峰一家共五口,家里固定的经济来源是夏俊峰60多岁的父母。当年,夏俊峰的母亲每个月退休金800元,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天扫街,月工资700元。

2009年5月16日,夏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据夏俊峰称,二人曾拿不锈钢的杯子砸殴打夏俊峰头部,夏俊峰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上刺,刺中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图为2011年12月14日,沈阳,夏俊峰妻子带着孩子走过一片商贩摆摊区。事发后,沈阳市沈河区城管加强了对小商贩的管理,为商贩配上统一的售卖车,当然这些也都不是免费的。

从此,作为妻子的张晶,为保丈夫一命走上漫长上诉路;作为母亲,她一如既往地盼着儿子能在绘画方面有所成就。她每天忙着劝慰老公,忙着凑钱请律师,忙着照顾公婆。案发后,他们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让夏俊峰活着!”三年来,她都没有放弃丈夫。这是一个家庭的等待,更是一个弱势群体对社会正义的诉求。图为2011年5月11日,北京,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接受记者采访。她表示,为保丈夫一命,将继续申诉。

夏俊峰一案经媒体报道后,这个底层家庭的生活状态为更多人所关注,出乎意料的是,许多人抱着不同的心态,几元、几十元、几千元、几万元,善款源源不断地打到张晶的卡上。仅仅3天,就筹集了17万元。每天,张晶不管多忙多累,只要接到捐款,她都会拿出自己的小本,一笔一笔地认真记上,“等我有了能力,一定要回报”。图为2011年9月,沈阳,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翻出夏俊峰年轻时的照片。

张晶的手机一度如同热线电话响个不停。一次,电话那边的人直接问:“我能帮你干点啥?”当时张晶就愣了。对方又补充道:“你有住的地方不?可以来我家住。你出门不?我可以用车送你。”张晶隐忍了许多天的眼泪夺眶而出。更有一些自己也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伸出了援手。一位没有留下名字的下岗女工,愧疚地说自己帮不上多大忙,只是估计张晶在北京打电话很贵,就给她充了50元的电话费。图为2011年12月13日,沈阳,在张晶的心中,除了丈夫夏俊峰外,最重要的便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夏健强。

张晶说和夏俊峰年迈的母亲都去找过被害人的家属,“带着水果去看人家,给人家下跪,想问问人家要多少赔偿。可是人家不谈。”张晶为保丈夫一命,继续着申诉之路。图为2011年12月13日,沈阳,夏忠新和苏秀君老两口常常用孙子的DVD机看音像资料片《弟子规》。这台DVD 机是在夏健强过生日那天,路口卖碟的叔叔送给他的礼物。

夏俊峰妻子张晶表示,在案发后,他们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孩子不敢下楼玩,看到小朋友就躲。因为有人围着问他,‘你爸爸是不是杀人啦?’

2012年,夏俊峰儿子强强被同学打成轻微脑震荡却不敢还手。夏俊峰的妻子拿着诊断书问儿子:“为什么不还手?”强强哭了:“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他打完我第三下,就不打我了。”此事引起网友的热评。“父亲夏俊峰杀死城管被判死刑,孩子在被人欺辱时就不敢还手。这是夏俊峰被判死刑引起的长程关联,这是另一个深层的悲剧。”

此事引起网友的热评。“父亲夏俊峰杀死城管被判死刑,孩子在被人欺辱时就不敢还手。这是夏俊峰被判死刑引起的长程关联,这是另一个深层的悲剧。”图为张晶为了儿子少被同学欺负,在通往夏健强所在学校的这条小路上,张晶每天都要往返接送儿子四趟。

2011年12月13日,沈阳,望着性格逐渐孤僻的孙子夏健强,爷爷夏忠新心如刀绞,却又无能为力。

孩子被打事件发生后,有记者连线夏俊峰的妻子张晶,说起孩子被打的事,张晶忍不住低声哭泣。她说,丈夫出事以来,孩子受欺负成了经常的事。“他爸出事时,强强上小学三年级。班上有几个淘气孩子,就经常欺负他。”图为2011年12月17日,沈阳,去年夏天,几位画家帮夏健强在国内部分城市举办了画展,反响很好。夏健强很有绘画天赋,许多画作根本看不出是出自小学生之手。

张晶说,有一次,班里的孩子把强强的帽子抢走后传来传去,在争抢中强强被桌腿绊倒,脚骨挫伤。回家后,强强的爷爷教育孩子:“别人抢咱东西,咱就不要了。不要往回抢,回头爷爷奶奶再给你买。”图为2011年12月14日,沈阳,夏健强在国内、国际许多绘画比赛中获得过金奖,这是令奶奶苏秀君最骄傲的事情。

张晶说,家里的事本来一直瞒着强强的同学,“十一”节前,一个班上的女孩子从网上搜索得知了强强父亲的案子,很快全班都在议论。“孩子说最不喜欢上电脑信息课,因为全班同学都不听课,偷偷上网看他父亲的案子。强强说,‘我不想让人知道家里的事’。”

2011年12月14日,沈阳,夏忠新没有工作和退休金,为了贴补家用,60岁的他仍在环卫部门做临时工。

2011年12月13日,沈阳,儿子夏俊峰出事后,令夏忠新和苏秀君老两口缺少了主心骨,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慢慢与儿媳一起信奉了佛教,并每天为夏俊峰祈祷。

9月25日,沈阳,夏俊峰的母亲悲伤过度昏倒在床上。

对于城管与小贩的一些思考

对于城管与小贩的一些思考 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战争,是当今社会最激烈的矛盾之一,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演愈烈。因为儿时居住于闹市,亲身经历,亲眼目睹了,所以当看到《当城管遇上小贩》这一次的案例时,感受颇深。 这样的对峙,在年幼的时候看来,我的眼里只看到的城管的暴力执法和小贩们的无助抗争。当时,只因一时嘴馋,喊住一位路过出售冰棍的小贩,结果却害他遭遇城管的围追堵截,扣留了他的推车,砸碎了他所有的东西。直至今日想起时,感觉一切依然历历在目,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在我的感觉中,许多小贩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者说是为了生计辛苦劳作的一群人,我把他们被归为了弱势群体。所谓的弱势群体,就更是需要保护和尊重的。而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侵犯了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 如今,学会用更加全面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便会发现各方都有自己的无奈之处。 城市管理的内容是如此之多,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鸡毛蒜皮,都有城管的职责和义务。执法中遇到的那些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仅仅只是他们管理范围中的冰山一角。除此之外,各类广告乱贴乱写,各类违章建筑物的搭建,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推,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管理的重点内容。当然所谓城管管理难度大,这在全国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从案例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管理的最大困难是抓一阵,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成了难题。 言尽于此,我们似乎也能明白了一些城管的无奈以及他们最终不得不采取近乎暴力的行为来对待那些小贩。然而,真正使他们之间的矛盾得以激化以致发生一桩又一桩悲剧的根源,却不仅限于此。 从视频中那个干部向记者抱怨说“一个国家执法人员就因为打了一个小商贩而被拘役,这冤不冤?”我们便可以看出在社会上很多执法者的心态是存在问题的。那种“执法就是处罚”的旧观念左右了他们的思想,这便使他们觉得执法者因执法而被处罚的结果是难以接受的。我认为,作为城管执法人员,代表着国家行使着执法的权力,首先就应该加强自身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这样才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题目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姓名林磊 学号 1361001207805 专业法学 教育层次本科 指导教师张健 2015 年11 月20 日

目录 一、城管执法的含义及工作范围 (1) 1、城管执法的来源 (1) 2、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 (1) 3、城管执法人员 (2) 二、城管执法相对人 (2) 三、城管执法困境及造成原因探究 (3) 1、城管执法相关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 (3) 2、城管执法队伍人岗不适的情况太多 (4) 3、城管执法监督、考评机制职不健全 (6) 4、执法相对人素质不高 (6) 5、舆论环境不公正 (7) 6、城管执法装备落后 (7) 四、改善当前执法困境的对策 (8)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内在需要 (8) 2、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 3、严格对部分行业资质审查,提高准入门槛 (10) 4、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地位 (10) 参考文献 (11)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管执法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无论是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还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执法人员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屡屡发生与执法相对人之间不和谐的问题,城管执法的行为常常遭到群众的指责和唾骂,严重影响着城管部门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关键字:城管执法执法相对人执法困境对策

一、城管执法的含义及工作范围 1、城管执法的来源 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管理之需要,之前有人所谓的城管执法是不合法,因为他们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主要是指城管机构的设立没有经过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立法程序通过,只是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合法的编制和经费预算。把那些与城管执法有关的分散在各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条文集中到一起,属于汇编,不属于立法。城管执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对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进行监管和处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城管执法人员是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权利, 其实不然,城管执法是政府对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是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是相对集中了环保、市容环境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公共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多部门,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依据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综合行政执法。就是人们常常这就是说城管执法是有依据的,只是并非依据城市管理专门的法律、法规。本文所指的城管执法是城管执法人员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开展的执法活动,是代表政府行使职权的,是一种行政行为。 2、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 人们常说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着空气”。2005年6月21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了本级政府《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本文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城管部门执法监管和处罚范围,包括:○1查处户外广告设置○2查处机动车辆违规停放○3查处破坏城市绿化○4查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5查处违规城市规划○6查处环境保护违规行为○7非法占道或者出店占道行为○8对建筑工地的监管○9查处车辆清洗

摊贩与城管冲突原因调查及对策研究

摊贩与城管冲突原因调查及对策研究 作者:公管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一组摘要:城市管理是把城市作为管理对象,对城市的运行、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的发展进行的“管”和“理”的双重行为。然而,小摊贩与城管的暴力冲突却时有发生,舆论与政府一直在提出解决的方法,可问题依然存在。本文试图通过对冲突的原因进行深入探究,并就城市管理这一行为在国内外做以横向对比,力图梳理出解决矛盾的对策。 关键字:城市管理,摊贩,冲突原因,解决对策 社会背景: 城市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部门肩负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日前,摊贩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冲突愈演愈烈,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时见诸报端。这两大群体的利益之争,已经俨然成为了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论文目的: 针对现在社会上产生的城管和小商贩的矛盾与冲突,本小组希望通过实地的采访调查,在网上查找大量相关资料,试图找出这一冲突的具体以及根本原因。找出冲突矛盾的原因之后,以此为解决问题的立足点,再加之小组的讨论分析,同时就处理摊贩与城市管理这一问题在国内外做以横向对比之后,力求寻求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对策,最大程度的降低矛盾,解决冲突。

城管肩负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旨在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城市环境;小摊贩给人们提供品尝各类特色小吃的便利,还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但城管与小摊贩的冲突在不断的升级,究竟谁对谁错,该如何解决却一直没有好的答案。因此,探析小摊贩与城管的根本矛盾冲突所在,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1产生矛盾冲突的原因 1.1观念冲突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他是利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多种知识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综合管理者;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全过程的管理者;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执行、监督逻辑流程的末端环节。 从这一概念来看,城市管理应该是构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然而,在社会的发展中,在城市管理方面出现诸多弊端,如暴力执法,随意收取费用与罚款,非法扣压没收摊贩物品等。这些都是城管执法人员对这城市管理这一概念与职责的不明确造成的。 城管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原来是隶属于各市城市建设部门,当时它的这个主管部门叫“城市建设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建设局。城管组建之初的名称叫: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当时主要任务是处理违章搭建。后来,国家开放土地出让权,它主要被地方政府用来强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学生:吴泽磊 指导老师:黄珣 专业:城市管理与监察(建筑法律事务方向)中文摘要:我国现在正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而在我们行政机关执行任务时,存在很多暴力执法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在这些暴力执法背后暴露了我国政府执政理念、权利制约、以及法律和政策的决策、出台、运行、反馈与纠错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暴力执法是一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暴力执法行为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背法律的基本价值,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形象,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转变执政理念、建立完善的制度控权体系,加强立法,是控制暴力执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暴力执法成因危害对策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再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为主要形式。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

我国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问题研究

论文题目我国城管执行中暴力问题研究 专业 姓名 学号 学校沙河电大 年月日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创建一个新的部门管理城市是必然的趋势,我国城管部门建立对改善城市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但是城管的建立也逐渐出现了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暴力执行的问题。因此以此为研究的背景,分析了城管暴力执行的原因主要包括相关的立法缺位、城管人员的来源复杂,录用制度不健全、培训机制的缺乏等等,在此基础了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完善城管体系的立法,健全录用制度等等,从而构建一个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环境,以维护政府和公众间本应维系的鱼水关系。 关键词:城管执行;执行原则;暴力;培训机制

我国城管执行中暴力问题研究 城市行政管理执法机制是以《行政处罚法》为法律依据,以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为依托而创立的。建立我国城管部门对改善我国城市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在实际的应用中,城管在改善市容坏境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同时在某些地方的城管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暴力执法。现在城管暴力执行的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缓和公众和政府关系的重要问题。 一、城管的形成及城管执行概述 城管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是我国当前城市治理中的主要部门之一,在城市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城管的执行时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依据而进行的。城管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超越法律,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按照执行的原则进行,使执行过程合法合理,以人为本,满足人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需要,从而预防和减少暴力执行的问题,在权力执行中体现根本价值。 (一)城管的形成 “城管”是全国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简单称谓,是城市的管理者。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市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的增多,导致城市的管理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建立一支专门的执行队伍来优化城市的管理和规范秩序的运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管理与城市化是相互促进,一脉相承,尊重城市管理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提高城市化的标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确保城市生活和经济正常运行。但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失业人口摊贩化、摊贩群体弱势化、无证经营等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问题也未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城管执行的含义 城管执行是指在城市管理的领域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城管执法机构承担着多个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即综合执行。若对城管综合执法这一概念进行系统的理解,则会发现其包括如下内容:

浅析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东方企业文化·商业文化 2010年1月 144 浅析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李亚丹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都,611130) 摘 要: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们之间的冲突也频频发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极不和谐的音符。因而,认清这些冲突产生的根源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城管执法 小商贩 冲突 解决之道 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0)01—0144—02 近年来,随着城管执法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城管执法机构为我们的城市环境美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因为多种原因,城管执法目前还面临诸多问题,城管与众商贩之间的矛盾纠纷仍然层出不穷。城管暴力执法的案例不计其数,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商贩们伤害的案例也频频见诸报端、新闻报道之中,由此可以看出,城管执法机构与广大商贩之间的冲突是频繁而剧烈的。 一、城管的起源 有人说:城管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其实更确切的说,城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 我国的城建监察工作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市的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从而给城市的建设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城市人口的积聚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吐乱扔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各种毁坏、破坏公用设施,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也屡有发生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为了尽快扭转落后面貌,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许多地方的城市人民政府陆续组建了城建监察队伍。尤其是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下发之后,城建监察队伍在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普遍组建。但当时的城管大队并无法律授权和制度规范。因而在实践中,发生了诸多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 1996年,国家为解决行政部门执法不规范问题,出台了《行政处罚法》,该法律意在严格限制各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改变过去只要是行政机关就有权随便处罚当事人的局面。城建部门下属的城管大队在法律上被废止。但实践中,在部分城市,城建部门下属的城管监察大队依然存在。 1997年,以《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为契机,北京市经国务院批准后,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北京市宣武区成立全国第一支真正获得法律授权的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而到了2005年底,全国共308个城市展开了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如今人们常见的城管,是指综合执法权改革下产生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部门,其名称以及组织也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叫综合执法局,有的地方称为城管监察支队。 二、城管与商贩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 (一)基本生存需要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水平都存在着极大的落差,这样的差异使大量的贫困农民涌进城市,西部穷困居民涌向东部发达城市谋求生存机会,而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欠缺一定的职业技能,故只能从事一些诸如摆地摊卖杂货、擦皮鞋、用小推车买早点等技术含量很低的职业,但高质量的城市建设又必然要求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而流动的且随意摆放的地摊、早餐车等无疑会给城市环境印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一方面是小商贩们谋生的需要,一方面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需,这就是小商贩们与城管执法之间矛盾产生的根源。 (二)文化素质低下与法制意识淡薄 客观且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的说,小摊贩们的文化素养一般都较低,他们大多都没有受过几年的正式教育,更缺乏基本的法制意识与法制理念,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在谋生,而自己的谋生手段不可能是违法行为,他们通常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因而他们的行为成为城管的重点执法对象也就在所难免了。笔者认为,这是小商贩与城管之间矛盾产生的第二个原因。 (三)官本位思想是矛盾激化的催化剂 首先,官本位思想即是指:以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此相对应的是权利本位思想,即:在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有着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完全无视小商贩们应有的基本权利,认为无论何种情况下小商贩们都应当服从其管理,被束缚在其权力之下一些执法人员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时,以管理者身份自居,凌驾于群众之上。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城管执法人员难免会滥用权力,做出一些侵害小商贩们基本权利的行为,这样,小商贩们本能的为了争夺自己的基本权利而奋起反抗(尽管他们可能并未清楚地意识到这乃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冲突便一触即发了。 三、解决之道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摘要】:城管执法是当今城市发展的特殊产物,曾一度引发热议。最初城管是为了在城市生活的民众让渡自己的少量自由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利保护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产生的,可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得不使人们开始怀疑城管执法的目的性与合理性。这当中所隐含的公共部门的伦理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目的性合理性原因建议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推进,优化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成了提升各地政府形象与取得政绩的快速通道。各地政府为了改变城市综合水平落后的现状或者更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纷纷加快了对城市扩张的步伐。中国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口小贩化,群体弱势化,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管理复杂化,使街头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中国城管队伍,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时代化背景下诞生的。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但城管制度本身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城市管理化进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已成为诸多城市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现实危机。城管执法的这种破坏很容易的威力和后果一般都会超过公民的违法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从伦理的角度去思考。 二案情简述 2011年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的确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对于周晓明的死因,家属与城管仍存争议。死者家属及旁观者均称,当事人是活活被城管打死的;而城管方面则称,当场城管人员与当事人虽然有撕扯行为,但因死者周晓明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具体死因要等法医鉴定。目前,当地警方对三名涉嫌犯罪的城管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情浅析 1、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的目的性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直接人员是服务于第一线的,他们的目的就是直接清除各种危害、纠纷和其他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利益。但实际上现实中的种种现象却表明他们似乎不是很明确自己执法的目的,他们中有部分执法人员经常凭借其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肆意横行,败坏公务员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在行政伦理的认识中,任何一种行政执法都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注意过程的正当性,其中包括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形式的正当性即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处理行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实质的正当性即指一种行政执行手段只有当有利于行政目标的实现,同时无害或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时,才是正当的。同时更必须考虑执法的伦理目的,即其执法办事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公正。 然而在本案中最令人发指的就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行为,据记者报道记者看到了其家人提供的周晓明死亡后的照片,躺在殡仪馆房间内的周晓明鼻孔流血,右眼眼皮下裂开口子,整个面部皮内有暗红色的淤血;他的上衣往上撩开一小部分,能看到刀口尾部,右腰部皮下能见大片暗红色淤血;他穿的深色裤子上,留下了几个灰白色的脚印。周阳说,那是父亲被执法队员脚踢、踩时留下的。可见当时的执法行为绝非一般的制止或纠纷,这样

地摊对付城管的绝招秘籍

很多新手想摆地摊,可又都害怕城管,那么怎么办呢?其实城管也不是那么可怕,找准了方法,还是可以避免被罚款和没收货物,当然,如果可以,最好摆地摊不要选择有城管的地方,如果实在没办法,只能在有城管的地方摆的话,那么请看一下下面的高招,你一定会用得上的,对付城管绝对是没问题的! 一定要在那里摆的话,最好摆一些小物件,用一块摊布可以卷起来就跑的那种,还有选择中间的位置,这样有城管的话,首选会是前后的摊主先发现,等有动静,你在中间,城管还来不及跑到你的跟前,你已经可以开跑了,如果不幸被收了货物,可以用同情法,说你是学生,家里非常贫穷,家里实在无力给你交学费和生活费了,你才不得下出此下策来摆地摊的,而且连手头的货,都是找同学借钱来进的,然后出示学生证(这个证件可以作假的,借一个,或者去仿一个),希望城管叔叔能宽容一下,反正说得越可怜越好,尽量博取城管的同情心,一般只要不是心太硬的城管,基本都会放过的,这招对看着比较年轻人比较管用。 一直以来,城管都是摆摊一族遇到的最大“障碍”,对于新手来说,这几乎是不能逾越的一条鸿沟。但久经风雨,便能百炼成钢。 一、开溜。看见了就跑。因为摆摊都是一些小货品,收起来方便,大多数时候都还是跑得了的。除非你反映非常慢,根本不想跑。我从开始摆摊起就在想怎么对付城管,原来用的是大胶袋,后来换成了小纸箱。出于安全的考虑,用一个纸箱把口开着,城管一来就收好放里面,抱着就跑。我卖的是椰雕,体积大所以没法用手提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摆摊的时候最好是站着,站的高看的远。如果城管是走路来的,那么能拿就拿,不能拿就丢,先丢掉等下再去捡,多少都捡回来一些。人不要走远在安全距离即可。如果是开车来的话,发现目标,赶快收摊,转移阵地。不要等车到你旁边了,想收时再快有时也来不及。 三、选择好的摆摊位置。摆摊位置也很有讲究,最好是中间或前面有两三个摊位。城管一般四人一组,有一个是开车的一般不下来,另三个人会下来,但由于坐的位置不同,一般最先下来的是两个。如果你能在前面两家被收的情况下,有很大可能跑掉,一般城管不会到你手上去抢。 四、装可怜。如果你没来得及跑掉,东西不幸被收,你就大叫“抢劫”。呵呵,不过这招我没试过。有时这样喊也有用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城管也是混口饭吃,所以在收了你的东西还没有放上执法车的时候,你就装可怜,在城管面前说说好话,把自己说得可怜一些,女生的话掉两滴眼泪,男人没办法,嘴软点就行,一般都可能过关。如果东西放上车了,只能自认倒霉。 五、摆地摊最好准备一块地摊布,不要用桌子。因为用桌子被城管收走的机会太大了。用一块布放地上,东西不要摆多,要保证在四个角对折的情况下,东西不掉,而且能在十秒钟内完成收捡,因为情况紧急呀!没事在家练练,看看地摊布上放多少东西不掉又好收。有很多摆友,在布 上穿上绳子,这样更方便。 六、交钱。实在没有辙,又想拿回东西,只有选择交钱了。一般在长期占道的地方是可以交保护费的。要是你觉得交了钱取回的东西值,就带点钱到城管办交了就OK了,大多能拿回来的。 总之,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希望咱们的地摊做大、做强,把地摊摆到国外去!

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关系

谈谈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关系(转) 支持 75% gd888 Q Q: 积分:8110 等级:中将级谋士 注册:2006-9-13 文集:作者的文集 原文作者:听惊雷 城管队员的工作很辛苦,他们的劳动也是值得尊重的,在很多情况下还面临着暴力抗法的威胁,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讲,老百姓对他们滥用公共权力,虽为了实现执法目的而不管老百姓死活,同样也很痛恨。为什么不理解呢?主要就在于他们有话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既然已经有权力可以没收人家的无证经营的商品,还可以罚款,为什么不能像执法那样笑咪咪的执法,还敬一个礼。 从某个方面来讲,城管野蛮执法也是两者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最根本是城管执法的对象相当多的人不过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一旦他们的商品被没收,他们的摩的、三轮车被没收,对城管不算什么,对无证商贩来讲,他们可能损失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他们置办一个摩的有时需要花几千块钱,一年没收一次,也许还能承受,如果一年没收两次,可能就会使生活陷入非常困顿的局面,难以为生。 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对城管就会痛恨,一旦控制不住,就容易爆发。无证摊贩虽然未经政府允许,但也是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依靠劳动所得为生,除了未经法律允许以外,也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却受如此重大的处罚,甚至连生计都可能会发生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矛盾爆发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要解决城管和小摊贩的冲突问题,关键还是要改变城市管理的理念,让城市能够在保持整洁的情况下,多给小商贩出路,不仅给他们寻找其他出路,还在合适的地方给他们安置一些摊位,同时也给予适当的管理,要比一棍子全部消灭要好得多。 还有一方面,城管和小商贩一般来讲,刚开始时都会比较忍让,但是,小商贩为了生存而努力,城管为了自己的工作而奋斗。两者之间实际上有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如果小商贩彻底消失,城管也就失去了工作。如果城管工作非常努力,完全实现消灭小商贩的目标,那么小商贩等于就是没有了活路。所以,只要有人必须通过无证的小摊来赚钱,靠此为生,那么要消灭小商贩完全实现无摊贩城市就是不可能的。这时候,如果城管非常努力的工作,等于是断了小商贩的生路,他们必然奋起反抗,暴力抗法,极端情况下还会伤害城管的生命。这时候矛盾就极端激化了。 如果城管礼貌执法、文明执法,小商贩就以为有很好的生活空间,摊贩就可能越来越多,也会因为缺乏管理,而导致“脏、乱、差”等问题。有一些小摊小贩还以为城管好欺负,尤其是在礼貌执法、文明执法开始时,有一些胆大妄为的小摊贩还可能以身试法。 昨天看你管我,今天你要文明执法今天看我的。所以上去嘲笑、痛骂、甚至殴打城管情况都

城管与小贩:要生存,还是要面子(1500字作文)

城管与小贩:要生存,还是要面子_1500字 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听说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了,就在临武这次事件之前不久,延安城管踩踏一名商户头部引起公愤。除了城管打小贩,还有小贩打城管,6月2日广州传来城管遭小贩殴打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的夏俊峰案件也是小贩杀死城管的事件。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中,不管起因经过结果,舆论总是绝大多数的偏向小贩,一致声讨城管,导致城管现在几乎已成为一个人人喊打的职业。 双方的矛盾源于小贩的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我们发现,这些小贩大多数人都是来自农村,年龄在30岁至50岁之间,除了养活自己外,还要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生活负担相当沉重。但另一方面,他们掌握的劳动技术有限,就业难度大,即便能谋到一份工作,收入一般也很微薄,难以支撑整个家庭的开支。对他们很多人来说,摆个小摊就是全家的生活经济来源了。城市的发展是为了让市民生活的更加美好,我们难道要因为城市的市容而不允许这些为我们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的小贩们,通过自食其力的劳动来为自己和家人赚取一份生活费吗? 然而把问题的矛头指向城管似乎也并不妥当。应当承认的是,自从城管上街管理后,乱扔果皮纸屑、随意横穿马路、乱堆乱放占道影响交通等行为明显减少。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对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为良好的城市环境做出了贡献。他们管理小贩的占道经营行为,也是基于自身的职责要求,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卫生、交通、市容环境,是为了给市民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城管与小贩之间城市的面子与小贩的生存之间的矛盾似乎成了一个两难问题。但参照国外经验,似乎鲜少见到城管与市民之间的激烈矛盾冲突。对于流动商贩,在韩国,只要小贩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起码的社会秩序,并约束自己的行为,政府默许他们经营;在法国,只要小贩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影响交通,对小贩以教育、劝阻为主,即使将摊贩带走也不没收财物;而在新加坡,小贩被集中到小贩中心集中管理,政府将摊位廉价租给摊贩,并专门有一批人负责摊位食品卫生稽查工作。中国的一些城市也开始借鉴并探索创新了一些新的城市管理模式:南京市颁布《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不再对路边摆摊设点一味赶尽杀绝,而将实行有限度的开禁,在居民社区附近允许部分流动商贩经营,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中山市在全市24个镇区设置了上千个临时摆卖点,并且参照香港的做法,清楚地界定了城管执法和警察之间的权责界限,城管执法人员不允许和对方发生肢体碰撞。越来越多的城市正在努力平衡着城市市容市貌与小贩生存权之间的矛盾。 数以千计的人在人行道和大街上售卖食物,完全不管理,将会出现交通、卫生和其他问题,结果是街道垃圾成堆,造成堵塞,腐烂的食物散发出恶臭异味,四处凌乱污秽不堪。但要管理好这些小贩又不至引发矛盾冲突,城管需要从外在行为和内在理念两个方面着手转变。外在行为上,需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行为,避免城管打人的现象出现。其次,内在理念的转变。这是最为关键最重要的,城管执法人员要一改从前的盛气凌人的管理者心态,从为城市服务,为市民服务的心态出发,为市民考虑,为小贩着想。只有理念转变,从管理者转为服务者,才能真正约束好自身执法行为,减少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的矛盾冲突,缓和与小贩之间的关系。当然,小贩也要注意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尽量配合执法者的合理要求。只有共同努力,相互理解,城市才会更有秩序,更和谐。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行业。要处理好生存与面子的两难关系,首先要承认小贩存在的合理性,再从服务城市的角度对其进行合理管理。因为,城市的存在与发展是为了让人民更幸福,而不是更困苦。

小贩与城管之战博弈

“小贩与城管之战”博弈 李彩凤 摘要随着路边小摊小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升级,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与热议,解决这一难题也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的努力。而博弈论是主要研究对策行为的最有力武器和有效工具。本文采用博弈论的方法是对小贩与城管之间的问题进行博弈分析。 关键词小贩城管博弈论分析 一、引言 近几年,城管与路边小贩的矛盾日益加大,而且不断升级,夏俊峰案是近年来城管与小贩大战中一个非常极端的案例。这主要是很多城市实行了无摊贩的城市政策,来保证市容市貌,而这又与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小商品流动贩卖模式冲突,形成了两股水火不容的交接。中国的城管队伍,正是在中国现代城市化的背景下诞生的,自其产生之日起就肩负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容环境的职责。流动商贩,一个古老的职业,曾经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做出重要贡献,现在却成为城市驱赶的对象。城管队员与流动商贩为了各自的“饭碗”而博弈,现代都市版的“猫鼠游戏”由此上演。其实这就涉及到博弈论,在这里称为“小贩与城管之战”博弈。 二、博弈论概述 1.博弈论定义及博弈的基本要素 博弈论(Game Theory)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从各自选择的行为或是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在经济管理学上博奕论是个非常重要的理论概念。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包含四项要素:博弈的参加者;策略空间;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

方的得益。一旦确定了以上四要素,一个博弈也就随之确定了。 2.博弈论的发展及应用 1944年V on Neumann和Morgensterm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20世纪50年代是博弈论研究、发展最重要的阶段,一些重要的博弈论的概念就是在这个阶段发展起来的,如“纳什均衡”等。近几十年来,博弈论的应用研究迅速发展,有人将这种发展趋势与100多年前的“边际革命”相比拟,惊呼“博弈论革命”己经来临。1994年Nash、Selten、Harsanyi 三位“博弈论”巨匠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则更使博弈论作为重要的经济学科分支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最具权威的肯定。现在博弈论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经济学科的接受和运用,几乎贯穿了整个微观经济学,并且己扩展到宏观经济学及产业组织理论,在环境、劳动、福利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大有“吞噬”整个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趋势。博弈论的应用范围不仅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公共选择,还有犯罪学等等[1]。 三、小贩与城管之战博弈分析 在小贩与城管的博弈中,两个发生纠纷的群体都有两个选择,分别是小贩(继续摆摊,停止摆摊),城管(执法不力,效果显著)。如果小贩为了自身利益选择继续摆摊,可以赚取生活的经费维持自身的生活,另外还有对周边居民生活的便利。但同时带来的是城管部门执法不力,损害了市容市貌,影响招商环境,并且使得道路拥挤不堪,给周边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影响。如果城管执法效果显著,清除了小商

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关于马克思课程社会调查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级:金属10-1 合作者: 学号: 苏东好3100454107 陆平忠3100454109 黄甘3100454122 彭杨威3100454103

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们之间的冲突也频频发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极不和谐的音符。因而,认清这些冲突产生的根源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城管人员与小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是对有关部门自身管理素质、管理水平的挑战,是对城市管理制度的挑战,也是对我国就业体系的拷问,是对城市和谐程度和法治水平的考验。 (一)小商小贩扮演的角色

小商小贩,通俗地说,就是摆地摊的,推小车的,诸如此类。有食肉者问,为什么不租赁柜台呢?——因为没有钱。为什么不打工呢?因为没有合适的岗位。——那么,自食其力的人们,为挑起生活的重担,只好在街头巷尾摆起了小摊。 他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农民,临时进城售卖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售完即走。每年,我国约有1000 万农民进入城市,他们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社会保险,大都无钱办理手续费,也许卖了所有货物也不够交费,但是他们也要生存。另外一部分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售卖零星小货、特色小吃,以求温饱,以奔小康。 从小商小贩的经营项目看,主要有三类:一是直销或贩卖土特产品,如瓜果鲜蔬等;二是经营早餐、夜霄或风味小吃;三是日用小商品,等等。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许多城市居民的青睐。客观地说,小商贩的经营活动满足了城市居民的需求。正因为有了众多小摊小贩的吆喝声,有了流动商贩的送货上门,城市才变得浪漫而多彩,城市才有了更丰厚的值得回味的内涵。由于拥有市场,所以小商贩们尽管屡遭围追堵截,却依然禁而不止,卷土重来。有些城市的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关系,已经从“游击战”、“拉锯战”走向“军备竞赛”:有些地方(如北京)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装备,包括中心指挥车、GPS 全球定位、PDA 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等;有些地方的小贩们自发组织防卫队打探消息,还精心印刷了“防城管作战图”。 (二)深思 当如此众多的事件频发,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不断升级之时,我们所关注的,就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是非对错,而是整个城市管理制度的对错。试问:有哪个城

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一、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近年来,伴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推进,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是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频频发生,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利益,也严重的损害了城管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引发暴力抗法等事件,将矛盾激化和扩大,影响社会安定和谐。暴力执法的成因分析: (一)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城管队伍中有复员转业军人、有通过考试进来的大学生和其他行业人员。除正式城管之外,在发展过程中,城管部门又以“人手不够,力量不足”为由大肆招收编外的“协管人员”,壮大城管队伍的同时,也导致目前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素质较低的人。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作风不正派,这一方面是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观念有关,另一方面也间接助长了部分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方式单一、粗暴,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加上受传统的行政执法价值导向影响,城管护国家利益,损他人利益;以权利本位代替以民为本;以己行为视为法律代言,片面追求执法效果,忽视民众利益,从而粗暴执法、不忍他人旁言。也正是以权在上,没有培养起“以民为本、爱民福民”意识。

(二)城管执法方式单一、粗暴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既要使城市整治有序,又要使城市群众生活方便,需要城管对此进行统筹兼顾。而在长期以来片面强调城市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城管执法面临的治理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交通问题、乱搭乱建、小摊小贩等,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而相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城管只有罚款、暂扣物品等简单的手段,使城管执法队员可供执法的手段过于简单,但城管执法又为了依法办事,往往对违法行为采取“运动战”“大兵压镇”的方式进行,如此机械地适用法律,往往无法形成长效地得管理机制。这种以处罚为主的治理手段很难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另外为了增加执法的威慑力,各地执法局往往采取只罚款不纠正的方式,如此,只能短暂地解决城市问题,没有从源头上予以防治,犹如“拔草不拔根,春风吹又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且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三)城管队伍监管不力教育不严 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法治观念淡薄,群众观念淡薄,以及对少数执法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等问题。城管队伍存在“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在协管队员人数越来越多之后,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城管执法力量普遍不足,大规模招收协管队员。协管队员多数属于聘用制,待遇低,流动快,难于管理。协管队员不遵守规章,也是违规执法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完整word版)小品剧本《城管与小贩》

小品剧本《城管与小贩》 来源小品剧本《城管与小贩》 人物:小贩甲、乙;税收执法员小刘 地点:邮政广场 道具:烧烤炉一个,破蒲扇一把,小枕头一个 第一段: (甲抗着烧烤炉手拿破蒲扇一把乙抱着小枕头上场) 甲:要想富,占马路;要想发,烤地瓜呀。 乙:要想挣的多,还是抢银行炸火车,———你不没那本事嘛 甲:要说来钱快,还得靠俺长的帅,———帅哥挣钱好挣。 乙:你拉倒吧你。你长得又不帅。只配卖青菜。 甲:啥,卖青菜,我才不干那种没前途的事。我卖过盖中钙,推销过小米二代,可干什么都是失败。我找啊,找,找啊找,终于找到了一个有钱可图的职业———啥?考羊肉串,笑啥?这可是个好活啊,投资小,见效快,一天能挣几百块来。要说地点吗,这邮政广场就不赖,人又多,又好卖,还能瞧着姑娘小伙谈恋爱呢。我说媳妇丫,咱就在这这这?乙:安营扎寨! 甲:对对对,-咱就在安营扎寨!

乙:哎,我说老公,这儿能行吗? 甲:有啥不行? 乙:有人管咋办? 甲:管。谁管,管谁?噢(一拍脑门),不就是那两个小城管吗?能有多大事,他有他的关门计,咱有咱的跳墙法啊。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去吧。 乙:真的假滴 甲:真的假滴?哎,我二狗子能把你这朵咱乡的一支花掐到手里就充分说明了我的本事吗。来,来让大伙瞧瞧,这脸蛋这身段,这如花似玉的花姑娘就楞让咱给拿下了。 乙:你还有脸说,我是被骗了。 甲:光明正大,谁骗你了。 乙:还不承认,我跟大伙说说,那是今年4月3,苍蝇飞满天。他那可恶的妈妈来到我面前。说二狗子———就是他(用手指甲)如今出息了.现在在颍上城工作。天天都挣钱。 甲:(插话)那不是啥,俺一天能挣几百块来。 乙:发大财了,说——要嫁给他,吃香的,喝辣的。 甲:(插)对,你不天天都能吃羊肉串嘛。 乙:还说能马上给我安排个工作。 甲:(插)你看你,你给我打打下手,收收款;望望风,提防下城管。这不就是工作吗? 乙:就这样把我说动了心,稀里糊涂就被骗了。

浅析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之争———以商贩与城管为例

浅析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之争———以商贩 与城管为例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之争———以商贩与城管为例,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生存权和城市管理权概述 生存权作为一项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人权是我们每个人都生而有之的。不论是贫贱抑或富贵,国家都不能予以剥夺而应当平等地保护之。生存权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不仅仅是指一个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而且还指一个人要求社会创造条件使其生命得以延续的权利。生存权从某个角度来说解决的是人在出生以后,如何维持生命、如何使人像人一样生存的问题。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是人生存下去的基础。192020年的《魏玛宪法》对于公民生存权的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宪法第151条规定:经济生活之组织,应与公平之原则及人类生存维持之目的相适应。第163条规定:德国人民应有可能之机会,从事经济劳动,以维持生计。无相当劳动机会时,其必需生活应筹划及之。 目前,许多国际性以及区域性人权保护文件对生存权都有所涉及。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明文使用公民生存权的概念,但是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等,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对公民生存权的保护。国家为公民的生存

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更好的生活环境是毋庸置疑的。202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良好有序的城市环境一方面需要公民的自觉维护,另一方面是需要科学、健全的管理方式。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通过一系列有目的自觉活动,去组织、协调、控制城市运行过程的行为。 如何管理好城市是每个国家都必须面临的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地探寻管理之道。现代城市管理早已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经历了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的转变。政府将部分管理职权交付给城建监察机关,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具体事项的执行者,是城市管理的主力军和核心力量,担负着治理城市,为人民创造更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有序的城市秩序的重任,在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两种正当权利,不断地出现摩擦和对峙。城管的野蛮执法和小商贩的暴力抗法引发的悲剧持续上演。这一方面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另一方面,也不益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争论之焦点:商贩允许存在还是严令禁止 (一)支持者的声音: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只是我们选择生存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人依靠自身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寻得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有的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劳动。小商贩这个群体主要来自城市下岗职工、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城市周边的失地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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