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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在景县两千年的历史长廊里,积淀了深厚的历史遗存,而随着时间的迁流,许多文化遗产需要抢救挖掘,这对促进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树立积极向上的民风,特别是今后旅游业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为此,政协文史委组织有关委员,对我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抢救挖掘情况开展了一次调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我县文化遗产资源

1、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民间建造、制作与使用的物品,如房屋、古墓、雕刻、碑刻、工具、器皿、服饰等有形文物,我县主要有:

⑴墓葬:高氏墓群、封氏墓群、周亚夫墓;

⑵古建筑:舍利塔、千佛阁、无量殿、董子书院、董子祠、董子故居等;

⑶历史事件:隋末高士达农民起义、太平天国北伐、义和拳运动、捻军起义等;

⑷古今名人:董仲舒、魏廷珍、刘三章、张胄玄、高适、王任重、刘建章等;

⑸出土文物:我县目前发掘出土的文物有300多件,分瓷器、铜器、陶器、金银器、石刻(40件)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我县主要有:

⑴民间文学

传说:太公井、鹰扬遗泽、高宅、景州塔(舍利塔)、鞑子坟与火牛阵等;

趣闻:仲舒谑狐、高皆破案、脚趾甲多一块、魏探花与无量县、刘罗锅断神案、降河流蛤蟆干鼓肚等;

⑵民间舞蹈高跷、秧歌(寸子、龙灯、狮舞、旱船、车子会、跑驴、莲花落、腰鼓舞、秧歌剧、疯秧歌、七巧灯、烤火舞)等;

⑶民间美术剪纸

⑷民间工艺杨庄笙、馓子、风筝、;

⑸民风民俗婚礼(八字婚、拜堂、闹洞房、新娘回门等)、寿礼、丧礼、宗教礼(迎神驱鬼)、民俗节庆(春节、中秋节、庙会、猜灯迷、贴春联)

⑹民间音乐兰陵王入阵曲、大逛灯等;

3、待抢救挖掘的文化遗产

董子书院、董子祠、董子故居、运河文化、千佛阁、无量殿、丧葬礼仪(河渠一带的习俗)等。

以上足以说明我县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样,门类齐全,数量众多,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

二、我县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情况

长期以来,我县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执行文物保护的“五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计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原则,确保了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1、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修缮情况

景县文化遗产涉及的保护管理单位10个,其中国家文物保护单位3 个,有舍利塔、高氏墓群、封氏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有周亚夫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有董子祠遗址、烈士陵园、赵义荆烈士墓(高卜)、陈跃元烈士墓(高卜)、李春元烈士墓(台辛庄)、石嘉植烈士墓(龙华村)。近年来,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古迹文物的保护工作,对现有文物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利用措施,县政府拨专款650多万元,对文物景点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拆除了一大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使周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并对舍利塔进行维修,开辟塔下文化广场,对周亚夫墓进行保护管理,修建了“亚夫陵园”,对董子祠的复建和封氏墓群的开发利用进行规划设计,这些都为很好的利用我县文化遗产资源创造了条件。

2、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情况

景县为文物大县,文物保护级别之高及数量之多均居衡水之首。近年来我县在文物保护管理、文物征集、文物调查、勘探发掘、文物陈列展示、鉴定管理、文物资料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几年来,我县一批政界文化界的学者文人,在县委政府领导的关照下,开展了文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出版了多项研究成果,如《景县文史资料》、《景州文选》、《历史的星空》、《景县文化研究文集》、《景州笔潭》、《景州金石》、《景县古今人物》、《景县史话》、《董仲舒研究资料》、《董仲舒与董氏渊源论丛》等,文化馆整理了民间舞蹈(疯秧歌、七巧灯)录像,这些文献为县委政府指导景县文化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3、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情况

近几年是我县文化研究迅速提升的阶段,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修建了“亚夫陵园”、景州塔广场,董子祠和封氏墓群的开发利用也已列入规划,但总的来说我县文物资源的利用收效甚微。一是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严重不足,资源潜力尚未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实力。二是文化遗产资源大多没有得到系统地开发,既是开发利用的,其深度和广度也不够,景点都没有系统配套的参观和服务设施。三是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机制没有形成,导致资本与人才难以进入或盈利。四是既懂历史文化又懂开发和经营的专业人才缺乏。五是利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化产品生产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存在问题。

三、我县文化遗产资源抢救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群众参与文化遗产抢救挖掘保护的意识薄弱

从我县实际看,对文化遗产资源的抢救挖掘普遍存在着认识不高,概念不清,主线不明,重点不突出,群众基础差,普及力度不够,通俗化程度欠缺等问题,有些部门由于经济和社会工作繁忙,难以把精力投入到文物的抢救挖掘与保护工作上来,认为文物抢救挖掘与保护是可有可无的事情,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一些普通群众认为文物抢救挖掘与保护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已无关,都没有认识到文物资源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的文化遗产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经济文化生活习俗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或消失。因此保护利用好现有文化遗产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为经济和社

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收集、抢救和挖掘这些大量的,即将失传的民间文化财产,作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很难完成的。

2、现有文化遗产还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利用

景县文化遗产资源的优势目前大多数还是潜在优势,而没有形成效益优势,也就是说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经济优势。大量的文化遗产资源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受到多方因素限制,大多尚未开发利用。目前已部分开发利用的只有景州塔和周亚夫墓,社会和经济效益也不很明显,其它大量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需要经过有序的系统性市场转化,融入科学技术,来实现其文化资源的自身价值,带来利润和增值,以显现景县文化遗产资源的整体优势。因此,今后我们要在文化市场的挖掘方面花大力气去解决,选准突破口,创造品牌,创建文化企业,搭建文化平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全县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带动我县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促进文化遗产资源抢救挖掘工作的开展。

3、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有效的传承

相对历史文化研究而言,民间文化的研究更显薄弱。随着传统农业的衰落,一些口传身授的民间文化受到严重威胁,老一代传承人相继谢世,年轻一代后继乏人,出现断代甚至失传,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和遗撼。由于许多民间艺术和传统工艺缺乏市场前景,一时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没有人愿意学,许多优秀民间艺术品种和独特工艺将面临“人走艺走,人亡艺绝”的危险。不少传承人不懂如何利用和保护它的价值来寻求改善自身的传承环境,仍延续子承父业的传统,造成现存的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给当地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不少青少年对民间文化缺乏兴趣,使得后继人才缺乏。

4、文化遗产资源抢救挖掘工作任务较大

文化遗产资源抢救挖掘任务十分繁重,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文物保护技术含量有待提高,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中表现尤为突出。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有资源是可观的,但与景县厚重斑斓的历史相比,仍显单薄,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种不多,且一些成果仅存的传统文化正在民间自生自灭,疏于保护。一些依靠口传身授进行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尤其令人忧虑的是有些通过努力,能够传承的,由于保护体制和融资机制不健全,不能进行及时系统的搜集整理保存。随着老年人的年龄变化,这些凝聚着许多先人心血的宝贵成果有可能散失,毁于一旦。这些都需要我们这代人从现在起进行抢救挖掘,责无旁贷.

四、对我县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挖掘的建议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抢救挖掘文化遗产的参与意识

抢救挖掘和保护利用好景县文化遗产,首先各级政府要把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整理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和抢救挖掘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其次要大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电脑网络,加强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文化遗产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宣传好利用好文化遗产对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社会稳定和优良民风的建立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民间艺术团体、电影院和各种媒体要利用节庆日宣传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挖掘的知识成果;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专题报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挖掘的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使全社会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城乡大规模建设改造,文化遗产容易被忽视、毁坏、流失、滥用。通过各方面努

力使全社会形成共识,合力推进文物挖掘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2、处理好文化遗产资源抢救挖掘与保护利用的关系

抢救挖掘是保护利用的基础,保护利用是促进抢救挖掘手段,两者相辅相成。景县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这是景县人民的宝贵财富,是景县经济发展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用之不尽的资源宝库,是构建和谐景县,实现文化强县的有利保障,没有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就根本谈不上对其进行开发和利用。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对文化遗产保护更为可行的、科学的强制性措施和办法,制定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规划,加大对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利用力度,依法把挖掘与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宝贵历史文化遗产的守护人。在做好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上必须做到科学慎重有序,即对一个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项目或其它市政建设项目涉及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都要反复进行论证审核,树立“开发性保护”的观念,把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性保护提高到保护景县文脉,爱护景县之魂的高度,杜绝一切不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队伍建设,进行文化遗产资源的持续有效管理

景县从事文史研究的人员,大部分是对历史文化研究有兴趣的既将退休或已退休的老干部,文保队伍人员数量偏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中高级人才缺乏,年轻力量后继无人,不能与我县现有的文物研究人员实现结构衔接。这是我县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工作面临的问题。建议县委政府根据我县文保工作实际,采取政府主导,民间团体和个人相结合的路子,壮大文化队伍,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想办法培养一些年轻专职文保人员,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教育,逐步培养景县年轻的文化研究人才,使其成为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有兴趣爱好,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全力保护活态载体(传承人),建立传承人保护名录,对列入名录的人授予民间艺术家称号,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权利的办法,激励他们提高技艺带徒传艺。

4、增加资金投入,对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搜集、整理和保护

抢救与保护文化遗产是一项深入细致的工作,工作采风、文物收集、资料整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一方面增加财政预算,一方面建立各种基金,募集社会资金,三是抓好文化企业的培养壮大,以文化企业的发展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制定出台文化遗产挖掘保护政策,参照先进市县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保护活动。专业人才培养和民间队伍的建立,对列入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作和传承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资创办文化企业,搭建更多平台,用市场的办法解决保护挖掘中的人财物问题,同时,也为宣传景县历史文化提供载体,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真正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如在县城规划建设中以景州塔为中心规划景县文化区,以董仲舒为中心,建立董子文化传播中心,设立董子基金会,建设董子文化园,以王任重为中心,建立青少年爱国基地等,搞好史料的普及工作,用通俗的办法宣传它,普及它,真正使之成为服务社会的工具,激发全民保护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的热情,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文物普查是挖掘保护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应当把普查工作做为抢救挖掘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基本任务,要充分利用好文字、录音、摄影、录像、数字

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做好景县文物资源的发现、核定、记录、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彻底理清、查透古迹和非物质文化资源,逐步建立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近而确定今后文物的挖掘保护工作重点和规划。

5、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统筹规划,建立长效的抢救挖掘管理机制

抢救挖掘景县的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任务,要保证这项任务的落实,做到有先有后,有急有缓,有条不紊就要制定一项规划,用规划做为保障,要明确整理保护的重点,突出抓好的工作,把握的原则、方法、程序,要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和成果的通俗化普及,要鼓励创办文化企业,搭建文化保护利用平台和载体,要管理好各种民间研究团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文化遗产资源是一种非再生性资源,一旦破坏就永远不再拥有,要把景县建设成为有亲和力和个性魅力的现代化文化强县,就要充分利用自身具有的极具特点的文化遗产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科学抢救,系统挖掘,由近渐远的进行抢救与保护。从现在做起,对目前能看的见,摸的着,有传承人传承的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再力所能及的向前追溯进行挖掘性保护。今后我们要对历史人物所处的背景以及对当今社会的影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逐渐形成合理利用的管理机制,把我县文史研究工作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做好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精心整理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大纲 一、世界遗产的定义: 1、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和《实施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 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规定: 第1条 在本公约中,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独立的或连接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第2条 在本公约中,以下各项为“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存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指南》中第46条规定:

只有同时部分满足或完全满足《公约》第1条和第2条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定义的财产才能认为是“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 第47条规定: 《公约》第1条就指出文化景观属于文化财产,代表着“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它们反映了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或自然环境带来的机遇,在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内外作用下,人类社会和定居地的历史沿革。 2、根据国家七部委2012年的联合发文(发改社会[2012]1549号)《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规划的通知》,我国对世界遗产的定义为“指在科学研究、自然多样性保护、历史、艺术和审美角度具有国家意义的文化、自然或文化和自然混合型的遗产,既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遗产,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根据我国现行保护管理政策,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主要针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各类珍贵可移动文物”。 3、根据《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世界遗产定义为“本条例所称世界遗产,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自然和文化遗产。” 二、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的性质 世界遗产保护规划是指导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并使管理能力达到和保持在满足世界遗产价值有效保护的综合性文件。 三、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海南省三亚市保平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海南省三亚市保平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第一章总则 规划范围 本保护规划的规划研究范围为保平村的村域范围,共计约1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区老村,面积37.91公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保护、整治及其它各种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规划期限 本保护规划期限与崖城镇总体规划一致,为2009~2020年。规划近期为2009~2015年。 指导思想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 规划原则 (1)历史真实性原则; (2)完整性原则; (3)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原则; (4)区域系统保护原则; (5)合理利用、永续利用原则; (6)居民参与原则。 规划目标 通过保护规划和村庄建设相关规划,要使保平村同时满足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成为: “历史风貌完整、生态环境优美、革命传统悠久、以遗产保护为核心、兼顾旅游发展的热带传统明清古村落”。 规划总体策略 (1)重点保护、修复保平村内具有历史价值和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遗存,保持保平的历史真实性。 (2)保护保平内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成为海南古村传统文化及红色文化的集中展示区。 (3)保护保平的历史风貌、传统肌理以及整体山水格局,使其成为中国海南传统古村落的活化石。 (4)整治保平居住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使其成为居住环境优美、生活条件舒适的村庄聚落。 (5)合理利用保平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特色明显的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三亚传统文化旅游的新亮点。

第二章价值特色评价 村落特色 保平古村历史悠久、遗存众多、风貌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其特色可概括为:(1)明清海南传统民居群的活标本 (2)中国最南古城的州治海门 (3)山水倚望、防灾避害的选址典范 (4)尊礼重教的文明古村 (5)三亚红色革命的策源地 历史价值 保平古村山水格局典型,村内建筑遗产、历史文化遗迹分布集中、颇具规模、风貌较好,周边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古村是古代保平港的要塞村镇、南海崖州大疍港的重要门户;儒学礼教、宗族文化底蕴深厚,流传至今;更是海南地区近代红色文化的摇篮。保平村保留了古村落选址、聚落结构、建筑形制以及古代海防等方面大量的历史信息,对研究古代琼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艺术价值 古村落选址于河岸北部,形成临水望山景观格局,极具特色;村内院落布局因地制宜、统一而富有变化,院子布局正房与照壁为核心;建筑外形独具特色,是崖州古建筑最有代表性、又最集中的古代民居建筑群;建筑风格是民族融合和中西合璧的体现,屋顶为“一剪三坡三檐”的接檐风格,其结构多为插梁式构架;民居建筑又不乏装饰,木雕、彩画、灰塑等工艺纯熟、内涵深刻,体现出极高的艺术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科学价值 古毕兰村受洪水灾害侵袭,北迁至宁远河北岸高地,是古代堪舆学中聚落选址“龟背”理论的极佳诠释,这对研究古代村落选址原则中趋利避害的原则与方法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同时,从毕兰村到保平村的发展过程是一部移民建村史,为研究海南地区宗族文化的变迁、民族融合和中西文化交融提供了历史佐证,对文化人类学与历史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文化内涵 保平村自古以来文教昌盛,保平书院是古崖州重要的书院,历史上曾有保平多贡生的美誉,村中传承着较为浓郁的儒学文化与宗族文化,是琼州文化的重要传承地;保平村是一个具有八十多年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革命老区村,是革命烈士的故乡、重要的革命与战争纪念地,是三亚红色革命的策源地,具有极为深刻的红色文化内涵。同时,保平村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崖州民歌最重要的传承地。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

1.《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 3.《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4.《内罗毕建议》会议上将各国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点: ①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②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③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④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的传给后人 ⑤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本要素 5.北京大学1922年设立了考古学研究所,后又设立考古学会,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 6.1949年以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7.1982年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 8.城市保护的原则: 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③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④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⑤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9.冻结保护:《威尼斯宪章》 ①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②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够识别区分,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即整体性和可识别性原则 10.利用方法: ①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寺庙、宫殿,如杭州灵隐寺 ②作为博物馆使用,这种使用方式数量最多,也是公认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的使用方式 如巴黎罗浮宫博物馆、罗马梵蒂冈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馆 ③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如德国乌尔姆市政厅 ④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如南京明孝陵 ⑤对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可做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 如北京泰和贵宾俱乐部 ⑥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如西安大雁塔 11.历史地段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包括建筑、街道、巷弄、公共与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成历史地段风貌特色的物质要素。非物质要素:社会结构、街区文化等。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永康市前仓镇厚吴村 永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编制人员名单 法人代表:吴崇友 项目负责:吴崇友 审定:施俊杰(高级工程师、院长)审核:程万里(高级工程师) 校对:潘丽微(注册咨询工程师)编写:吴崇波(高级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第三章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 第四章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第五章环境影响 第六章资金估算及资金来源 第七章建设进度初步设想 第八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估算第九章结论和建议 附件

第一章总论 一、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 2、建设单位:永康市前仓镇厚吴村 3、法人代表:吴崇友 3、项目负责人:吴崇友 4、项目概况: 4.1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为厚吴历史文化名村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为西至外田塘西侧,东至澄一公祠东侧,北至吴氏宗祠北侧,南至井家塘南侧,面积9.17公顷;传统风貌协调区范围为东至南溪水域厚吴大桥西桥头,南至环村路百米的农田,西以环村主路为界,北至现厚吴小学东侧农田,面积24.23公顷,项目总投资约2847.2万元。 4.2保护设施建设: 1)、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青石板和卵石进行整修。 2)、对街巷的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进行埋地敷设,消防设施、环卫设施建设。 3)内部交通及停车场、广场建设。 4)水系整治、水埠、驳岸整治

5、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补助50%,村自筹资金50% 6、编制单位:永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二、项目编制依据 1、《永康市厚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关于申报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投资 2、 计划建议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投资 3、 计划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康市厚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浙政函【2011】26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列》(2008) 7、《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厚吴古村隶属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前仓镇位于永康市西南端,北 靠石柱镇,东临舟山,西有新店,南与缙云县新碧镇交界。距永康市 区13.5公里,330国道通贯南北,金丽温高速公路、金温铁路分别在 村落的西部、东部通过,交通便利,是与温州、丽水等县交往的主要 窗口,素有永康“南大门”之称,村西2公里是著名的历山风景区。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2期2011年1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No.2JAN.2011 一、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城市文化是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内在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发展中创造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和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 作者简介:李志霞,南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473000。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李志霞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 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拟就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做一个初步的探讨。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关系 入,提高公共服务绩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运行,对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信息资源也不可或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公共组织才能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群众提出的意见做出回应与纠正。 3.4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公共服务绩效改进得以实现的手段,它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桥梁,是将改进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与机制。为改善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估活动,如顾客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这些基于不同技术方法的评估活动在方式、成本、效率、效果方面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并随着时间、空间、服务类型 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对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这些技术方法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公众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Boyne George.What is public service improvement?[J].Public Admin-istration,2003,81(2):211-27. [2]施芳.学术界首次全面评估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N],人民日报,2007年4月17日. [3]孟华.公共服务绩效目标对服务绩效的影响———以英国萨塞克斯郡警察服务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06,(02). !!!!!!!!!!!!!!!!!!!!!!!!!!!!!!!!!!!!!!!!!!!!! 9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2013-10-10 13:13:5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9届会议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内罗毕建议》重点提出了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并将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又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文件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在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华盛顿宪章》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

2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文化遗产保护策划书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 文化遗产保护调研 活 动 策 划 书 2016年4月29日

目录 一、课题基本内容: 1、活动主题 (3) 2、活动背景 (3) 3、课题分析 (4) 4、课题调研方向 (7) 5、活动意义与目的 (7) 二、具体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7) 2、活动地点 (7) 3、活动前期准备 (7) 4、活动具体安排及流程 (8) 5、活动后期及总结 (9) 三、其他: 1、队员职务分配 (9) 2、经费预算 (9) 附件 (10)

一、课题基本内容 1、活动主题:文化遗产保护调研 2、活动背景: (1)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宁波的历史人文底蕴 宁波是文化历史名城,7000多年前先民们已经在宁波和绍兴交界的地方,创造出的河姆渡文明对比当时其他地方已经非常先进。宁波无论是古代文人还是现在的院士人数都非常多,余姚,三北,镇海,鄞州自古都是文人骚客的聚集地,各种学术思想百花齐放。现在宁波籍的院士人数又是全国第一或第二。北宋,南宋,元朝,明朝的时候宁波都是全国十大城市之一。与其他大城市不同它们大多为军事或政

(完整word版)各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简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蕴含着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也体现了该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我们的祖先很早以前就认识到遗物的价值,而有保护和收藏的行为,这是一种对过去时代的纪念和追寻,以及对逝去时代文化代表物品的珍异和欣赏。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很重视本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埃及:遗产保护尝试借助外力 埃及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形成了一些成熟的保护理念。 (1)资金来源 保护古文物需要钱,但政府资金有限,文物部门就自己想办法筹钱。几年前备受关注的金字塔考古直播,文物部门就将直播权卖给了电视机构,从而筹得了一大笔资金。埃及人认为只依靠本国进行文物保护力量有限,应该不断探索发展国际间的合作,拓宽国际援助的路子。努比亚遗址迁移工程就是这方面的典范。该工程耗资3亿美元,埃及政府无力自行支付,因此求助于国际社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多国专家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实现了保护该文化遗产的目的。 (2)主要内容、方法 一是“文化遗产是埃及的也是世界的”。埃及文物古迹众多,伊斯兰开罗、阿布米奈遗址、努比亚遗址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二是保护意识提高,从娃娃抓起。埃及政府一贯重视儿童文物保护意识的培养,如创办儿童文物知识班,推出专门面向少年儿童的读物并配以图片说明等。三是重视人才培养。为解决埃及文化遗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人士的困境,相关部门成立了考古挖掘和文物维修等的技术培训院校,并选派其中优秀者赴欧美学习。 (3)法规文件 《世界遗产名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 法国:政府、民众齐心保护老街区 在法国里昂,至今仍完好地保留着12世纪至16世纪建造的古街巷区,其中包括200余栋列入保护范围的建筑。 (1)资金来源 法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仅凭行政力量不足以覆盖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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