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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xx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xx公司。

子公司:指xx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xx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xx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它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xx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它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它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经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定派出高

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

或上市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它董事讨论确

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指导子公司进行预算制定;

12、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参加生产经营总经理办

公室会议,撰写制作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13、经过子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

求落实;

14、董事、监事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问

题与战略发展部事前沟通。战略发展部视情况需要牵头召开由派出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董事会预备会议。

15、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有关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董事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11月15日之前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董事会工作报告一般是在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经过的基础上制作而成,故其内容与格式基本一致,如果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合并召开,可略去成文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文件应至少在召开前15日报送战略发展部审核,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及其它与会人员,召开前7日将正式定稿文件送达董事。

第十三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一经经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为便于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与战略发展部和其它有关决策机构的及时沟通,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效率,子公司董事会应设立董事会秘书,应由子公司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等兼任。小规模的子公司能够不单独设立董事会秘书,但应指定固定联系人与战略发展部保持经常联系。

第十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准备和递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文件和记录的保管;

3、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地向本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战略发展部、股东和其它相关管理机构反馈与披露;

4、有权查询并知悉子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有权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5、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协助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6、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2、检查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经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

8、作出具体决策前,应当与战略发展部事前进行沟通;

9、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

会或监事工作报告,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八条监事会和监事工作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高管人员

第十九条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就任述职报告;

3、派出人员应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4、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5、参与战略发展部组织的关于子公司战略规划讨论、修改、制定;

6、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战略发展部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

第六章绩效考核

第一节子公司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子公司绩效考核设定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比率、净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

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

8、战略发展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它指标。

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能够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一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战略发展部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同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母公司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确定、描述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时,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节高管人员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

母公司有关个人能力素质模型和业绩考核体系。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战略发展部可视情况,会同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每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别沟通,并上报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贡献程度,参考战略发展部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经过;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经过。

第二十五条对于非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管人员,战略发展部如认为不胜任职位,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七章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任何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以及超过10%净资产总额以上的资产处理、变卖、清算事项,必须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或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进行长期和短期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总额10%以上的累计或单项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以高于正常融资成本利率进行融资。超过净资产总额30%以上的单项或累计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进行改制,需将改制上市预方案报战略发展部审核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经过,并做出书面决定;子公司改制上市实施过程应接受战略发展部的指导。

第八章信息制度

第三十条子公司与战略发展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董事会秘书或固定联系人)负责与战略发展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三十一条母公司经过战略发展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

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

第三十二条战略发展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设计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需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与子公司,应经过战略发展部来传达、审核和统一管理。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首先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具体要求,投资管理部审核后,做出具体组织。

3、子公司项目公司其它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可请战略发展部帮助协调和沟通。

第三十三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它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由战略发展部转送;

2、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由战略发展部统一传送;

3、子公司经理层向母公司及其派出董事监事反映、汇报有关经营情况时,应首先向主管投资的副总裁汇报,并与战略发展部联系,由后者具体安排向派出董事、监事和公司其它领导汇报事宜;

4、战略发展部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

事预备会议。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向战略发展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经营报告清单;

2、月度财务报表;

3、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4、季度经营情况说明;

5、季度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6、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7、其它战略发展部认为应报送的材料。

定期报送文件内容与格式一般要求见”附件三”。

第三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战略发展部提交临时报告:

1、生产经营的重大计划、举措或变化;

2、重大在建工程立项、实施;

3、重大研发项目立项、实施;

4、内部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

5、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

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视情况派员列席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十七条战略发展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由疑问,战略发展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九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见<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见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条子公司应当遵守母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战略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母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经母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外派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其它高管人员

的工作报告内容与格式

董事、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

一、总结前一年度经营情况

1、前一年经营、管理综述,包括产品、市场、研发、技术、内部

管理规范和提高等方面;

2、经营指标实际完成与目标的比较分析,阐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二、本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

1、经营计划总体设想;

2、市场开拓、产品与技术研发、内部管理革新与规范等方面目

标与设想;

3、支撑经营计划与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对策;

4、对公司未来2-3年的发展提出规划。

?其它高管人员的工作报告格式参考上述格式,内容限定于其所负责

的工作内容。

?财务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一、前一年度财务完成情况概述

1、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2、收入、成本、费用指标按分产品、分项目、会计帐目实际完

成情况;

3、实际完成与预算目标的差异分析;

4、附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5、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作出评价;

6、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指标;

2、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预算目标按产品、项目和会计帐目

的分解情况;

3、资本性支出计划,包括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技改等;

4、附上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损益表、预算现金流量表。

5、实际预算目标的关键事项和措施。

格式要求:

(1)尽量采用量化数字和表格,但要防止为了量化而量化;

(2)对照比较分析的行文格式。

附件二

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的内容

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2)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作出评价;

(3)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作出陈述;

(4)对公司重大担保、投资、资产处理及交易行为作出评价,提请股东注意。

附件三

财务信息

1年度与中期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重大事项说明或财务政策变更说明;

3季度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重大事项说明或财

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制度

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和分析,以及与优秀企业比对,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预算与实际中的偏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生产组织,提出措施,总结经验,挖掘潜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经济活动分析的内容 主要包括:利润分析、销售和生产成果分析、生产条件及其利用效果的分析、成本费用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公司综合分析及专题分析。 二、经济活动分析方法 1、财务部门对公司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情况、预算完成情况、同行优秀企业指标比对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生产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成本发生情况、预算超支情况、某些技术经济指标发生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并随同会议提交相应文字材料; 3、与会职能部室总结在物料采购、生产组织、技术指标、设备状况、计量质量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4、与会领导作总结性发言,并针对相关问题作决定及下达工作指令。 三、经济活动分析的原则和要求 1、经济活动分析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揭露公司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找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 2、经济活动分析,要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分析那些带有普遍

性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分析的质量和效果。 3、对经济活动分析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措施,企管部门、财务部门要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使每次经济活动分析都能有成果、见实效。 四、会议安排 1、时间:每月8日上午(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地点:公司2#会议室 3、参加部门和人员:公司领导、五大生产厂、生产部、技术中心、财务部、设备工程管理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计质计量部、行政部,要求一把手参加。 五、会议要求 1、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并通知财务部。 2、与会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会议室内接打电话,保持会场秩序。 3、各厂和部室发言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 4、与会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六、考核办法: 1、凡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2、凡无故不参加本次会议的主管领导罚款200元。 3、凡无故不参加本次会议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Xx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 二职能职责 区域总经理职责 1.执行总部决议,主持区域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总部下达的利润指标。 2.组织实施经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3.组织实施经总部批准的新上产品。 4.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部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5.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6.协助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7.抓好区域工厂的生产、服务工作,配合总公司搞好生产经营。8.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四个一流”需要的员工队伍。 9.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挥“领导一班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11.加强廉正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慈善工作。12.积极完成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区域副总经理职责 1 协助区域经理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并据此制定公司营销计划,经区域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定期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营销环境,企业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等经济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销售目标任务。 3根据市场及同行业情况制定公司新产品市场价格,经批准后执行。

4 公司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主持制定,修订营销系统主管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经批准后执行 6协助区域总理建立,调整公司营销组织,细分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经营网络 7 分解下达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市场营销预算,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有效控制 8定期和不定期走访重点客户,检查指导区域营销团队的工作,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 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 二、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三、协助经理编制并执行全院预算。 四、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 入帐。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帐目,作到帐物相符。 六、上级财务机关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 况。

F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F分公司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994 F分公司管理制度 F branc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

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分公司管理行为,确保在合作过程中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良好衔接,减少或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管理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以及公司已有制度、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管理细则 (一)综合管理 1、分公司需严格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以及五大军规八项注意,并积极配合总公司各项资质的年检及升级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分公司需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 3、分公司应对外体现总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以及核心理念,维护公司对外形象,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物品堆放有序。 4、分公司负责人及领导必须参加总公司组织的会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总公司领导请假。 5、分公司应按月向公司各部门提交月度报表,确保报表内容真实、全面。 6、安排专人关注公司网站及QQ群内信息,凡公司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请收到后及时回复。 (二)人事管理 1、人事任命: (1)负责人任命。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下发任命文件。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部门领导任命和工作人员聘用。分公司下属部门领导任命和工作人员聘用,应由分公司负责人提案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复同意后下发任命书或聘用书,并报总公司备案。 (3)专业人员配备。分公司应配备满足业务需求和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人员。 2、人事管理及信息报送: (1)各分公司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填写员工信息统计表,并将照片、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及合同原件一份报至总公司总经办存档。 (2)每月28日将当月人员动态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如当月人员无变化,请告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3、学习培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学习培训制度,凡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要求各分公司积极配合,踊跃报名,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4、员工考核:按照总公司人事考核制度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年中及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三)财务管理 1、分公司必须建立自己完善的财务制度,并有专职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账目。 2、分公司每个季度末均需向总公司上报财务报表(损益表),同时提供该季度纳税、所得税完税发票扫描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随财务报表上报公司,对于应收账款,要积极催要,金额较大者(5万元以上),需书面向总公司说明原因。

公司经营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经营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所属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完善经营分析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营分析会议的形式 第二条公司针对控股公司经营分析会议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形式。 第三条定期会议按每季度一次,日期定在每季后的15~20日,定期会议是公司定期检查各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经营分析会议。 第四条不定期会议可根据各控股公司经营状况需要有针对性的召开经营分析会议。 第三章经营分析会议的组织 第五条企业经营分析会由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召

集。 第六条企业经营分析会参加人员由公司领导,各控股公司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经济法规与审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章经营分析会议的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定期经营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结合各控股公司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及分析。 (二)各项经济指标要与上年同期数和本年计划数进行比较分析,差异较大的要重点分析原因。 (三)目前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预解决方案。 (四)以前经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程度及下步工作安排。 第八条不定期经营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各控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重大问题,或实际经营指标与签订的目标有较大差距时适时召开相关控股公司分析会。 第九条经营分析会议程序

(一)控股公司有关人员介绍上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二)与会各部门根据本单位职责对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完善措施或建议。 (三)公司领导总结并制定下一步各单位工作重点。 (四)运营管理中心作好记录,对重要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某某工程建设总公司 对分公司管理办法调整方案 实 施 细 则

为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某年分公司管理模式调整方案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公司名义下的其他承包制分公司应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总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 第四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

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六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 第七条总公司职权: 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 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 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 4、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 5、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

某公司的分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

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经营分析会管理制度(定稿)

郑州商贸有限公司流程文件 经营分析会管理制度 编号:版本: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4年6月1日发布 2014年6月1日实施

1.目的 为保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公司经营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落实,并进行持续改进与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月度召开的全面经营分析会议范围。 3.定义 无 4.主要职责 4.1总经理:主持经营分析会议,检查会议决议及经营指标达成结果,审议会议提案。 4.2总经理指定的EMT成员:对各部门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质询,并提出改善要求。 4.3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召集月度经营分析会,收集、汇总、审核会议资料,进行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 要,收集会议决议并跟踪督办。 4.4各业务部门:根据模板准备汇报资料,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并接受质询。 5.管理要求 5.1会议准备 5.1.1月度经营分析会原则上每月5日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由总经办拟定《会议议程》, 提前两天发出会议通知。如需临时变更,总经办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5.1.2经营分析会参会人员为EMT成员、各中心负责人和各项目部负责人,需要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的, 以总经办发出的会议通知为准。 5.1.3各业务部门及项目组按照模板制作经营分析报告,于每月2日前向总经办数据组提交《月度经营分析 报告》。分析包括:经营目标、重要问题点(或市场信息)及应对、预算执行等,以及同期对比分析、上期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 5.1.4数据组收集各部门/项目组的经营分析报告,检查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改善措施。检查重要问题点 及改善措施是否事前与相关部门沟通与解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可要求部门重新修改检讨。5.1.5总经办数据组根据公司经营数据分析,制作月度公司经营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核。 5.2会议纪律 5.2.1凡通知的参会人员须提前5分钟入会签到,无故不得迟到、缺席与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 提前一天向总经理请假。 5.2.2参会人员必须自己携带记录工具,对本部门有关工作事项做好记录,以便会后执行、备忘。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之欧阳歌谷创作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欧阳歌谷(2021.02.01)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晚 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2015分公司管理制度

2015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

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制度

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总结成本管理经验,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推动各相关部室成本管理意识和创新成本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经营水平,提升经营绩效,使我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结合我公司的特点,经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规定的经营分析会议是以郁山煤业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对上月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投入产出率,降低非生产性开支。 第三条经营分析会议的目的 (一)通过分析要做到经营组织构架合理、职能部门运作协调、相互配合默契,程序规范; (二)通过分析找出改进经营管理效能的方法和手段; (三)通过分析找出当前工作中的亮点、差距; (四)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日常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便提出控制成本的好方法、好思路。 第四条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企管审计部组织,所有公司领导、财务、企管、机电、物供、人力、生技、调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郁山煤业公司。

第二章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的 时间、内容、职责分工及管理程序 第六条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定期于每月15日召开,会议地点: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第七条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内容: (一)由企管审计部汇报上月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对上月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做简要汇报;由各职能部(室)按职责分工分析各自所管理项目成本管理情况,并对偏差进行分析说明; (三)根据我公司经营管理整体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年不同阶段成本管理中出现的不同情况,及时发现和找出日常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保证成本分析会议效果,即分析一次,提高一次,务求实效,避免分析走形式; (四)分管领导对偏差原因进行点评; (五)讨论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八条郁山煤业各职能部(室)的分析内容如下: (一)办公室:全公司的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 (二)办公室:党团经费、宣传费、办公费中的报刊杂志费。 (三)物资供应中心:U型钢支架加工修理费、吊装费、钢丝绳(8分以上)、三钢等材料费。 (四)财务部:全公司的完全成本、管理费用、制造成本、财务费用、差旅费等进行总体控制。 (五)机电运输部:全公司的设备租赁费、设备修理费、电缆、专用工具、配件、油脂及乳化液、皮带等材料费用。

分公司内部管理办法

分公司内部管理办法 总则为扩大公司经营范围,以行政区域或专业类别成立分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且代为管理项目施工。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2)必须选聘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 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任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1个在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2个专业工程师、5个持证上岗人员 (包括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分公司 为以上受聘专职人员办理“五险”。 2、分公司设立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 总公司和集团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批准。 (3)一个地区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 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经营承包协议》和公司规定交纳管理费用。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执照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 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业务。

2、总公司为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在总公司备案,并派专人对印 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撤 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经营费用,包括:管理费、财务费、各 种地方税金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 所有费用。 4、分公司在承揽施工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施工队伍,项目经 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 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 5、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 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15天。 借用总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6、分公司在承揽工程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 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 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总公司的公章。 7、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 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 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 经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8、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施工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可用电子 邮件或通过集团网站上报给总公司。 9、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工作,承揽施工项目。若连续一年未能承 揽到工程施工项目或年度施工总产值低于500万元,总公司可随时 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分公司、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系指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相对独立运行的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第三条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任命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管理责任人)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分、子公司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分、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合法有效地运营企业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分、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治理结构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及监事。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及委派或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下同)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设管理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层人员由公司直接任命。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公司委派或推荐的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控股子公司应按其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股东代表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控股子公司在作出股东会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公司股东会、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经营计划在分、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公司反馈。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分、子公司的经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xx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xx公司。 子公司:指xx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xx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xx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它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xx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它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它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经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旅行社分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 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3.股东 股东们按注册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4.管理体制 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及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员工的三级垂直管理体制。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由董事长委任,任职时间根据公司的章程和董事长决定。 第二章劳动条例 1.用工性质 实行全员合同制。 公司视职位、岗位情况确定雇佣标准,公开招收,经面试、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录用,同时要求被录用人员向公司人事部呈交指定的证件及资料并填写相应的表格,证件不齐者不得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员工应将有关个人资料的变更事宜及时告知公司人事部。 2.录用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 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 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体检 所有旅行社员工在正式受聘前,必须前往当地卫生防疫站接受健康检查。公司每年为员工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性或其他不利于工作的疾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未康复者,将予以辞退。规定的医疗期为一个月,医疗期内员工只发给基本生活费,按照焦作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试用期 员工自录用之日起,须经过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员工亦 可提出辞职。 5.合同 员工在进入公司之日起,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盖章及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 合同期满,视公司和员工本人的意愿,中止或续签合同。 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 6.工薪 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每月15号之前支付上月1号—31号的全月工资。

集团公司运营分析管理制度

运营分析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ZD-JY-14 版次/修订状态 C/0 生效日期 2008-03-15 一、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运营分析活动,充分发挥运营分析在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东集团公司运营分析管理。 三、术语解释 运营分析: 本制度中“运营分析”是指以统计报表、会计核算、管理现象、计划指标和相关资料为依据,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一段时期内经营管理活动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旨在真实了解经营情况,发现和解决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客观规律指导和控制企业经营分析活动。 四、组织与职责 (一)组织 为保证运营分析质量和效果,设立运营分析组织小组。组长由主管人力副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审计副总裁、财务总监担任。组员为集团经营管理部长、总裁办主任、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网络部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总裁临时指定人员参加。运营分析组织和协调部门为经营管理部、总裁办公室。 (二)相关职责 1、运营分析小组:对运营分析进行总体指导和部署,对运营分析方案提出评审意见,研究决策相关重要问题和事项。 2、经营管理部:负责编制运营分析方案,综合协调、衔接和调度进展情况,督办决议落实等具体工作。 3、总裁办公室:负责涉及运营分析会议后勤和现场保障及服务工作。 4、总裁办公会:听取相关经营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运营分析汇报,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五、运营活动分析 运营分析活动原则上按季度进行,根据各季度的经营活动特点确定相关具体分析方式和办法,如无特殊要求,各季度分析内容按如下规定进行。 (一)第一季度运营分析 1、分析时间:第一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下旬组织。 2、分析原则:主要以比较分析,夯实基础为主。(一般从两个方面进行比较:比计划,比同期。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财年第一个季度运营活动情况和异常原因,并考虑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夯实年度经营管理基础。) 3、分析形式:以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方式进行,不组织专项会议。 4、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业务、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等模块运行状况(部分模块可采用比较分析方

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管理模式与职责构架--------------------------------------3 第三章战略管理--------------------------------------------------------3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4 第五章财务管理--------------------------------------------------------4第六章审计监督

--------------------------------------------------------6第七章权限控制-------------------------------------------------------11 总则 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新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抵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根据整体战略部署及业务发展总体规划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方式主要有:1:由公司独立出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由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占有该新设公司50%以上股权。 3:由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占董事会有表决权人数一半以上的。 4:由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通过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明确对该新设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三:子公司应遵循本办公规定,再结合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根据自身运营环境及经营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四:子公司同时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管理模式与职责架构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有义务对子公司进行必要的管

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 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 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定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 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或上市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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