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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高淳陶瓷证券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临2006-006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17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本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6905962.html,)、《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3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至4月3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高淳县南漪路2-8号高淳宾馆

4、会议召集人: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3月15日和3月24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17日)起至改革方案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本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6905962.html,上的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即《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及网络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重复委托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重复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参加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3月17日—3月31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帐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帐户复印件(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信封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登记地址:江苏省高淳县固城镇秀山

邮政编码:211304

联系电话:025-********、57377228

传真:025-********

联系人:彭涛陈琼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至4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沪市 738562 高陶投票

深市 363562 高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如下表:

议案申报价格

高淳陶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738562(沪市)

363562(深市)

高陶投票 1.00 元 1

股同意

买入738562(沪市)

363562(深市)

高陶投票 1.00 元 2 股反对

买入738562(沪市)

363562(深市)

高陶投票 1.00 元 3

股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1、征集对象:凡2006年3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3月17日—2006年4月3日下午2:00

3、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16905962.html,上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与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人签名: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

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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