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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值得关注

电子商务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值得关注
电子商务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值得关注

电子商务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值得关注

近日,在电子商务界炒得沸沸扬扬的莫过于城市电子商务成熟度排名的出炉。排名是由业内权威机构赛迪顾问发布了“2005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成熟度研究”成果。然而被人所炒作的更多是中国城市电子商务成熟度排名座次。但我们不能忽视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电子商务应用基础设施。

在电子商务应用基础完善度方面,北京以落后广州近71分的得分排名第二,这反映了北京在电子商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资源利用方面应该多下功夫。排在前10位的其他城市包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宁波、大连、天津和厦门。

大部分人对关于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了解方面并不多。然而面向实施电子商务的挑战,我们更多的应该考虑到企业本身对电子商务架构的认识。基础设施包括的是服务器等硬件和支撑业务系统的软件,还包括其它外部设施。如第三方物流等的软体支持。毕竟企业信息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当然按实际来说,我们更多的采用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网络营销。而且对象都是些中小型企业。这不容置疑,因为按中小型企业本身的情况来说,譬如资金方面就很难独自进行信息化改造。甚至大家都清楚,中小型企业占全国企业数中却是大部分的。所以我觉得这反而阻碍企业进行现代化的协同商务。当然要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完善,还要有如电信企业的硬件升级。

企业在电子商务应用基础上扮演重要角色

基础设施是实现电子商务的基石,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然而城市的电子商务发展与企业是互相影响的。假如城市本身已经做好了电子商务方面的基础设施,如光纤到户。但企业本身却没有好好的去利用,后果将会出现信息资源利用率下降,从而影响整个城市电子商务成熟度。如果企业投资在信息化上的改造,将促进该城市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其实在国务院的“十一五”计划当中,已经有明文规定要将企业信息化提上日程。所以在这次关于电子商务研究方面,赛迪顾问也考虑到“安全可靠性性、可扩展性和灵活性”方面。

企业信息化需要政府支持

从中小型企业信息化方面,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优惠。这样才会令“中国制造”转为“中国设计”成为现实提供条件。首先,企业本身进行信息化的改造,必需要增加大量的硬件。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以中小型企业在融资难方面也没有得到更好解决的前提下,很难令企业家们走出实际性的一步。所以对希望能进行信息化改造的企业,政府给点补贴或者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就企业而言就相当于“雪中送炭”。再者,企业在职能部门的变动上,很可能会遇到种种问题。当然这种变动是有必要的。因为最起码要适应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标准。所以在没有专门顾问的情形下,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更好的指导。

专业市场的价值不容忽视

在专业市场的研究上,前几年还是比较红火的,但后来却缓慢了下来。随着各省市关于“十一五”计划的出台,专业市场的价值受到重视。如根据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05—2010年)(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表明,到2010年,全省6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全面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全省所有的产业园区(基地)和50%以上的专业镇建立产业集群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等。这些都体现了信息化对专业市场的指导意见。也许大家可以认为,专业市场可以看作是一个经营传统产业的企业。那就是说作为专业市场经营者同样面临着信息化改造。但是如果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其实专业市场也是各企业的载体。毕竟伴着“聚能生财”的观念,更多的企业愿意在专业市场开通商铺或者办事处。所以专业市场在以后电子商务发展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电子商务物流当数是电子商务的伴郎。特别在具有不完善物流体系的中国来说,物流在现在或未来的电子商务发展来说都是不能回避的话题。所以在这里我们会认为专业市场在那时的存在是很有价值的。现在我们就作一个假设:如果以后大部分企业都进行了信息化改造。那我们以后配送就可以利用设在就近专业市场里的商铺供货。从而令专业市场作为供应链中转站的角色生存下来。而且根据中国人所固有的观念也被保留了下来,继续履行专业市场本身的职责。这样的发展应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

据了解,目前我国仅有8%的专业市场业务开展依赖电子商务。但现状告诉我们,专业市场信息化改造,必须提上日程。其实各省市也在这方面做了初步的计划。据业内人士分析,考虑到专业市场本身投资大,回报率低的特点,而且根据目前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占据了中国电子商务业务的90%以上的比例。专业市场其实可以靠第三方电子商务来完成信息化建设。另外,对于专注于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化的B2B网站来说,更有发展的前景。如果对于专业市场来说,可以为其下属业主商铺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利用这样的交易平台提高知名度。而交易平台也可以利用线下的专业市场与工商部门,进行信用监督等。

由此,一个城市与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基础完善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别中国已经进入了世贸组织以来,基础设施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有资格与国外的企业进行本土“博弈”。专业市场成为中国特色的同时,信息化建设是关键。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研究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快速地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城市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能够使城市居民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使经济的发展变得更加快速。 标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条件基础。随着城市规模大增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高。然而,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我国城市化、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要求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本文将重点探讨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一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巨大的财政资金压力 在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都是由国家负责的,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资金额数量大,一般的社会企业不会加入,再加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时间长,很难在短时间内运营,所以资金的回笼比较晚,资金的效益成本不容易分摊,这些都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2、艰难的日常维护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的发展中充当的是生命线的角色,如果基础设施发生瘫痪,必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基础设施建成之后,必须加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日常围护和管理中也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对基础设施进行修补和完善,然而,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用于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资金是少之又少,根本不能满足资金的支出要求,所以导致许多地方基础设施不修不补,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3、缺乏深度的项目前期准备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提出项目的建议书,编制可行的研究报告,进行设计,编制项目的概算,向有关单位申请审批等等,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政府的投资项目往往没有做深入的前期准备,导致有时工程已经竣工了,项目的前期准备还没有完成,项目的资金概算已经失去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实际意义,所以导致一些基础设施盲目上马,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此外,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投资计划超过财政负担、没有建立良性的资金“借用管还”机制、征地和拆迁行为不规范、“代建制”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存在很多不足、对代建项目的各方主体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政府有必要加强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加强我国城市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措施 1、解决城市基础设施资金难问题 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中来。其次,可以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各相关单位的力量。还可以结合土地的收储和代建项目,做大强融资平台。 2、解决拆迁制约因素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一、基础设施发展的理论 国民经济活动可分为基本生产部门和为其服务的基础结构部门,前者为企业直接投资,后者为社会共同投资。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发展基础设施部门,西方经济学家就发展中国家资金不足的前提下,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发展理论和观点。 (一)先行论——优先发展基础设施 英国经济学家P.罗森斯坦·罗丹于1943年在《经济学》杂志发表《东南欧工业化》一文,提出了“社会分摊资本”的概念和超前建设的观点。他认为在消费品工业建立以前,必须大规模地筹集大量不可分割的社会分摊资本,建立起基础设施部门。这些资本通常占总投资的30%~35%,依靠私人和市场积极性是无力做到这一点的,必须通过倡仪、计划或规划等步骤,为工业部门创造投资机会。基础设施工期长,投资额大,资本产出率高,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有准备地、有步骤地进行投资和建设,不然就会产生工业发展后电力不足、道路不畅,临时弥补又会出现巨额资本无法筹集,从而丧失时间,制约经济增长等问题,所以基础设施应优于直接生产部门,超前发展。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说,社会分摊资本是遍及整个社会利益的公共设施投资,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为直接生产部门提供外部经济效果,从而达到收益递增的目的。 (二)滞后论——优先发展直接生产部门、滞后建设基础设施部门 美国经济专家赫希曼,是不均衡增长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他从投资效益出发,认为有限的资本应首先发展工业部门,然后再来建设基础设施部门。他批评传统的优先发展基础设施理论,认为这是一种“超能力的发展”,不能刺激引致投资(引致决策);而优先发展生产部门,虽然是一种“短缺的发展”、不平衡的增长,但能产生最有效的投资结果,刺激进一步的投资,实现“引致决策”最优化。所以在资本有限的情况下,应集中投资于直接生产部门,尽快地获得收益,增加收入,待直接生产部门发展成长并有了较大的收益后,再利用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利用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以便加速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实现扩大再生产。如1985年中国132个工业行业平均资金利税率为24.02%,加工工业均在32%以上,轻工业部门在40%左右,最高的石油加工业达101.41%,而采掘业、基础工业和初级加工业都在20%以下,其中和基础设施有关的工业更为低下,如电力生产业17.83%,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11.88%,水力发电业9.47%,蒸气热水生产及供应业5.86%,煤气生产和供应业1.24%。上述数据虽然带有不合理的定价因素,但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明,优先发展加工业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试行稿)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 (试行) 一、什么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且这些系统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会影响重要行业正常运行,对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国防、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网站类,如党政机关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新闻网站等;平台类,如即时通信、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地图、音视频等网络服务平台;生产业务类,如办公和业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电视转播系统等。 二、如何确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确定,通常包括三个步骤,一是确定关键业务,二是确定支撑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三是根据关键业务对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的依赖程度,以及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一)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关键业务。 可参考下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梳理关

键业务。

(二)确定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 根据关键业务,逐一梳理出支撑关键业务运行或与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形成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如电力行业火电企业的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市政供水相关的水厂生产控制系统、供水管网监控系统等。 (三)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对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中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A.网站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1. 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网站。 2. 重点新闻网站。 3. 日均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的网站。 4. 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以下影响之一的: (1)影响超过100万人工作、生活; (2)影响单个地市级行政区30%以上人口的工作、生活; (3)造成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泄露; (4)造成大量机构、企业敏感信息泄露;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关键性 目前,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经被视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以立法形式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网络空间安全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实践。开展在针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的研究中,首当其冲的理清关键基础设施(CI)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CII)的关系问题。在对CII的研究中发现,国际社会虽然对 CI有着基本的共识,但对CII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分歧。近十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接入互联网,CII涵盖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 1.国际社会CI与CII的相关概念 (1)关键基础设施相关概念 国际社会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CI)的概念由来已久,这些设施的关键性在于关系国计民生,为社会提供不可缺少的产品和服务。 1.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认为,CI是指关系到美国生死存亡的,无论是物理还是虚拟的系统和资产,这些系统和资产的功能丧失或遭到破坏,会对国家安全、经济稳定、国家公众健康与安全或这些要素的任何结合产生严重影响。 2.欧洲委员会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的通告《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加强CI保护》中针对CI作出了定义,明确CI是指如果被破坏或摧毁,会对公民的健康、安全、稳定或经济福祉或成员国政府的有效运转造成严重影响的物理和信息技术设施、网络、服务和资产。CI横跨经济的诸多部门和重要政府服务。 4.德国的CI保护的主要理念是政府和社会在总体上严重依赖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转,在基础设施中,凡是其故障会导致供应短缺或给大部分人口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元素都被定义为关键的。德国在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计划》中对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为:给定基础设施中 IT部分的总和。 5.荷兰明确规定,对于社会不可或缺的,其损坏速度造成全国性紧急状 态,或者会在更长时间内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基础设施,为CI 0 6.英国将关键国家基础设施(CNI )界定为由不间断向国家提供基本服务来说不可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何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要求概要

城市 城市环境 杨学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要求 一、现代化城市及现代化城市建设对基础设施发展的基本要求 中心城市现代化,是指中心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也是城市内部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各种基础设施和一切活动的现代化。现代化的核心社会目标,是为了提高人类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品质。随着全球化浪潮进程的加快,城市的中心作用也日益增强,中心城市现代化应围绕满足、提高、优化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地合理规划、建设发展有利于工作、方便生活的城市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预定目标,并保证其持续发展和普遍提升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现代化所创造的物质文

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强调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及目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全面综合地反映城市未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强调应靠技术进步,走经济、生态、社会等诸方面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中心城市现代化有诸多特征,其中基础设施的完善性是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基本特征之一。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骨架,是保障城市高效、畅通、有序运转的前提,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是中心城市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它既为生产,又为人民生活提供最基本条件的公共设施。现代化中心城市不仅需要建设有高标准的宾馆、饭店、 商厦、写字楼等,而且还需要建设高水平的科教、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和向所有人提供适当住房的人类住区;完善的路、桥等城市交通体系和能力;通讯网络的信息传递处理能力;水、电、气等能源供给系统和能力;垃圾管理、无害化处理、污水净化排放;防灾减灾、防洪排泄、消防、人防等设施。基础配套设施的齐全完善是我国城市现代化骨架建设的目标,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高效是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基本特征之一。 虽然近些年来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的缺口太大,而近年来城市发展又非常迅速,造成许多城市的基础设施不到位,基础设施不足 城市2006.571 城市 城市环境 础设施的投资也逐步增多。从1986年到1997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百分比为2.72%~5.40%,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百分比为10.31%~16.58%,投资比例达到了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推荐

(完整word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试行)

附件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 (试行) 一、什么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且这些系统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会影响重要行业正常运行,对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国防、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网站类,如党政机关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新闻网站等;平台类,如即时通信、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地图、音视频等网络服务平台;生产业务类,如办公和业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电视转播系统等。 二、如何确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确定,通常包括三个步骤,一是确定关键业务,二是确定支撑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三是根据关键业务对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的依赖程度,以及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一)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关键业务。 可参考下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梳理关键业务。

(二)确定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 根据关键业务,逐一梳理出支撑关键业务运行或与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形成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如电力行业火电企业的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市政供水相关的水厂生产控制系统、供水管网监控系统等。 (三)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对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中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A.网站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1. 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网站。 2. 重点新闻网站。 3. 日均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的网站。 4. 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以下影响之一的: (1)影响超过100万人工作、生活; (2)影响单个地市级行政区30%以上人口的工作、生活;

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基础设施投资论文

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基础设施投资论文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对滞后,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文章在归结基础设施内涵的基础上按照其所属的经济特性统一划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提出了不同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构建了相应的投资决策模型,并辅之以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全面的论述了相应投资决策的分析过程及其具体应用。 【关键词】基础设施;投资决策;案例分析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大,使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缺口日益凸显,究其原因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初始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收益少、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鉴于以上原因,本文从现阶段尚存在一定争议的基础设施内涵入手,归结了基础设施的内涵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类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决策方法,构建相应的投资决策模型,建立了相关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以解决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标准的问题。本文的核心思想在于修正传统的财务盈亏平衡点,考虑了各项收入、支出的货币时间价值,并将其引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另外,将弹性系数法引入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以测定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量。

基础设施建设在财务、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40年代,至今许多专家、学者对基础设施的内涵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分歧,其中对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的研究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是以下观点:1994年世界银行召开“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的主题会议,会议上提出“基础设施是永久性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以及它们提供的为居民所用和用于经济生产的服务。这些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公用事业(电力、管道煤气、电信、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和排污系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公共工程(大坝、道路、灌溉及排水用渠功能)以及交通设施(城市交通铁路、海港、水运和机场)”。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的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著名学者钱家俊、毛立本将“基础结构”引入经济、财务等研究领域,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是“向社会上所有商业部门生产提供基础服务的那些部门,如运输、通信、动力、供水、以及教育、科研、卫生等部门”,并提出基础设施建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主要是指运输、通信、动力、供水等部门,狭义主要是指为以上部门提供服务的教育、科研、卫生等部门。 本文将基础设施的内涵归结为:基础设施是为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提供有形的物质基础和无形的公共服务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交通、电力、水利、市政等有形基础以及教育、信息、科研等无形服务。 本文从投资决策的角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其所属的经济特性主要划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基础

中国的基础建设

中国的基础建设 中特5班第三组

C ONTENTS 目录 1中国的教育基础设施2中国高铁的发展3中国的医疗卫生4总结与展望

70年前的今天,新中国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之路。70年后的今天,我们国富民强,百业俱兴,中国在以令世界震惊的发展速度强势崛起,如今我们俨然已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在新中国强盛的背后,离不开的是教育的伟大力量,而我国的教育基础 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中国的教育基础设施

阶段一: 1949年至1976年:扫盲运动到基础教育 1949年,全国有5.5亿人口, 但全国范围内仅有205所高校,平 均毛入学率仅为0.26%,4.4亿国民 人均受教育年限均不足2年,文盲 比率高达80%。从1951年起,我国 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扫盲运动。 1964年,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 简易小学在以山东、河北为首的十 四个省份的农村中所普及,课程精 简集中,且地区周边的学龄儿童可 以就近入学。

1977年-2011年:全面发展基础教育 1977年,邓小平关于“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的一席讲话,成为了科技教育战线率先拨乱反正的重要指针。他说:“我们的教育已比发达国家落后了整整20年,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就是我们要有知识,要有人才。” 2011年,教育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意见,选择按照“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继承发展、引领示范”的原则下,正式启动“本科教学工程” 。阶段二:

2012年至2019年: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2012年,教育部指出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信息化,逐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入应用。 2016年,教育研究深化互联网+教育的融合发展。 2019年,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发布了“国家教育信息化2.0计划山东标准版本”—— AI蛙答答自适应学习平台。平台满足了“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数据化、个性化的要 求。阶段三:

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的影响

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 基础设施是构成城市与区域系统的基础要素,一般可分为经济性和社会性两大类,经济性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能源、邮电通讯等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包括教育、科研、卫生等设施。本文所说的基础设施主要指经济性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设施。所谓大型基础设施,一方面是指基础设施在形态与规模上占据很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是指基础设施的影响范围往往超出单个城市,具有区域性的意义。 2 大型基础设施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区域形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投影,基础设施对区域形态影响往往通过内在的区域经济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来。1)项目投资额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 建设工期或实施周期长,工期跨五年计划或十年规划;(3)项目实施前后对所在区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群体利益格局等有较大改变;(4) 项目对生态与环境影响大、范围广;(5) 项目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较大;(6) 项目对区域或国家长期财政收支影响较大; (7) 项目导致技术进步和技术转变,引发关联产业或新产业群体的发展变化; (8)项目的投入或产出对进出口影响大。我国属投资拉动型经济,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三大因素中,投资对GDP的贡献率长期高于消费贡献率因此,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经济总量的拉动十分显著,尤其是在深居内陆的欠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此,区域经济评价中,首先要计算投资对地区经济总量的贡献。对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包括对产业结构演进方向、三次产业比例调整目标的作用。结构评价指标包括影响力系数、三次产业结构、工业增加值贡献率,这些都可以进行定量化评价。而对产业空间布局的影响,应当定性分析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该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划分和定位,在区域产业布局中所处的地位、与关联性产业在空间布局上是否衔接配套等。如项目建设区布局在限制开发区内,则应阐明关键限制性因素,或调整投资开发规模、建设范围,或增加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以确保项目实施与区域空间合理布局相互协调。在禁止开发区内,所有的投资项目都应停建重大投资工程带来巨大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和人流,无论在建设过程中还是建成运营后,都涉及许多税收项目,需要缴纳大量相关税费,从而为地方财政开辟了新税源,创造了大量税收贡献,有利于增强地方经济实力,加快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型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主要涉及建筑安装营业税及各种附加(城建税、教育费、教育费附加等)、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要分析这些税种在不同地区的具体征管政策、税收分享政策。如大型水电站建设中,省、州(市)、县的地税税额分成比例,各地的规定有很大不同。此外,目前普遍存在大型国有企业生产地(即投资开发地)与所得税纳税地(即企业注册地)分离、大型项目工程建设区(生产区)跨省、市界问题,对由此带来的税收征管、利益分配矛盾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分享开发利益的相关政策建议。重大项目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拉动就业增长,一方面,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投资和产业发展,从而带动就业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人口集聚拉动消费,带动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就业。计算就业效果可采用劳动力投入系数法,既要评价项目投资建设本身所带动的直接就业,也要计算拉动相关产业所增加的间接就业根据重大项目的类型、特点,对资源、环境、社会的影响评价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对重工业项目,要着重分析区域环境容量、工程环保设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项目综合能耗水平指标,单位产值耗水量、单位投资占地等指标,而对水电开发项目,应着重分析区域移民环境容量、土地承载力、单位发电量淹没的耕地面积、单位电能需安置的移民人数,移民安置方案能否保障移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库区群众创造的增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顶层设计、整体防护,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运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第四条国家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国家密码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第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下称运营者)对本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第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举报。 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

第八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国家制定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相关的技术、产品、服务创新,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培养和选拔网络安全人才,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 第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利用标准指导、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开展工作绩效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政府部门、运营者、科研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合作。 第十三条国家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应当设立或明确专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规划,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督促落实。 第十四条能源、电信、交通等行业应当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恢复提供电力供应、网络通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重点保障和支持。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侦查打击针对和利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和行为: (一)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未经授权向他人提供可能被专门用于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技术资料等信息; (三)未经授权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渗透性、攻击性扫描探测; (四)明知他人从事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五)其他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和行为。 第十七条国家立足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积极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

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分析

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分析 内容摘要: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瓶颈,特别是在国家关紧信贷和土地两“闸门”之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将更加困难。目前刚兴起的基础设施收益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的创新,具有许多优点,是一条为解决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困境值得探索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基础设施融资困境资产证券化 目前台州正处于大转型、大投入、大调整、大发展重要时期,但现在我市所采用的融资方式存在许多弊端,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来满足我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在国家加强信贷调控和土地调控之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将更加艰难。因此,迫切需要寻求新的融资方式,以解决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困境。 一、我市基础设施现用融资方式存在弊端 目前我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主要有财政拨款、银行贷款、股份合作、发行债券和BOT等。但这些融资方式在为基础设施筹集资金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所提供的资金上升幅度有限。 1、财政拨款。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2005年我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只有3.21亿元,而同期城市维护建

设资金支出就达16.78亿元,其间巨额资金缺口只能通过预算外资金解决,主要是土地收益。在目前中央关紧土地“闸门”的情况下,土地收益呈现不稳定状态。不仅如此,今后将实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金将首先用于确保失土农民的社会保障。因此,光靠财政投入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局面。 2、银行贷款。2006年8月底全市存贷比达78%,这说明我市银行资金利用已经较为充分,拓展的空间不大。同时商业银行以大量的短期储蓄资金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长期贷款,隐藏着严重的流动性风险。2006年6月末,我市政府性项目贷款余额145.56亿元,其中有64亿元贷款将到期,占2005年贷款余额的46%,而前期解链方法能用的基本用尽,在土地收益下降的情况下,金融风险形势严峻。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审批越来越谨慎和严格,对于基础设施这类贷款,由于数额大、贷款期限长风险高,商业银行从自身风险角度出发,一般不愿轻易提供,或者要求高利贷利率以补偿其风险。虽然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基础设施贷款的政策性银行,融资成本较低,我市也已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到了134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但是相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十大百亿”工程约2500亿元的投资额来说,银行贷款还是难以满足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 3、股份合作。为了克服财力不足的矛盾,1994年市政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关键性研究.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及关键性研究 2015年07月23日10: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手机看新闻] 目前,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经被视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以立法形式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网络空间安全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实践。开展在针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的研究中,首当其冲的理清关键基础设施(CI)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的关系问题。在对CII的研究中发现,国际社会虽然对CI有着基本的共识,但对CII 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分歧。近十年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接入互联网,CII涵盖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 1. 国际社会CI与CII的相关概念 (1)关键基础设施相关概念 国际社会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CI)的概念由来已久,这些设施的关键性在于关系国计民生,为社会提供不可缺少的产品和服务。 1. 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认为,CI是指关系到美国生死存亡的,无论是物理还是虚拟的系统和资产,这些系统和资产的功能丧失或遭到破坏,会对国家安全、经济稳定、国家公众健康与安全或这些要素的任何结合产生严重影响。 2. 欧洲委员会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的通告《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加强CI保护》中针对CI作出了定义,明确CI是指如果被破坏或摧毁,会对公民的健康、安全、稳定或经济福祉或成员国政府的有效运转造成严重影响的物理和信息技术设施、网络、服务和资产。CI横跨经济的诸多部门和重要政府服务。 4. 德国的CI保护的主要理念是政府和社会在总体上严重依赖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转,在基础设施中,凡是其故障会导致供应短缺或给大部分人口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元素都被定义为关键的。德国在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计划》中对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为:给定基础设施中IT部分的总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 护条例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73-4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顶层设计、整体防护,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运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第四条国家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

全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国家密码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第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下称运营者)对本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第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举报。 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概况及发展策略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概况及发展策略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概况及发展策略 城市基础设施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城市生存、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集中供热,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方面。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体现一个城市综合发展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但基础设施建设在满足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对能源、基础原材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 一、近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 我国政府重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不管加大投资力度,有利的促进了市政公用及设施的发展。据统计2000-2009年全国城市公用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从1891亿元,增加到9039亿元,十年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平均为5.86%,近年来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成就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得到了较好贯彻。但总体而言,投资总量仍然偏少。他介绍说,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研究,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最好占固定资产投资10% 15%的比例,占GDP 国内生产总值的3% 5%。但是,1994年2006年,我国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平均比重为6%,最高为8%;占GDP的比重平均为2.6%,最高为3.8%,均未达到合理水平。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跟不上,城市很多应有的好功能无法得以充分体现,城市交通拥堵、内涝等情况比较明显。各地已经意识到,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必须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十二五”期间,从国家和各地的“十二五”规划看,今后5年,仍然是市政公用事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无论是调整经济结构,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会促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宏观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传递的强烈信号、各地普遍没有偿清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都让人们可以看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孕育无限商机。 二、“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规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划内容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元左右。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效率,力争到2015年,36个大中城市的管网覆盖率达到100%,设市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平均达到85%;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3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管,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力争到2015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全国铁路、公路、机场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在“十二五”期间也将继续加大。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应把握几个要点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应把握几个要点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2017年第8期,作者:闫晓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的重要资产,《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要对其实行重点保护。为落实法律要求,2017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划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范围,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安全保护职责,规定了安全保护的基本制度。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安全保护是各国通行的做法,美欧很早就建立了相关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形成了一定的做法和经验。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应把握好几个要点。 一、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概念 这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安全保护的前提。国际上有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两个概念。关键基础设施是指对国家至关重要的系统和资产,一旦遭受破坏或毁灭,将对国家安全、经济命脉、公民的健康安全等造成严重损害,如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和2004年欧盟《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打击恐怖主义》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对关键基础设施自身至关重要或者其运行必不可少的信息通信系统,这些系统处理、接收、存储电子信息,如2011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安全网络未来蓝图:国土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战略》和2005年《欧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项目绿皮书》的规定。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点从物理保护转向网络安全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采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是符合这一趋势的。 二、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体范畴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建国以来,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经过大规模的投资和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业、能源、原材料供给能力迈上新台阶,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形成了纵横交错覆盖全国的网络体系,水利环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显著加强,三峡工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京沪“高铁”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或向前推进。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快速增长 60年来,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快速增长。1954-2008年,全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累计达到365304亿元,年均增长13.7%,比同期国民经济年均增幅高2.4个百分点。建国以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一)改革开放以前:缓慢发展阶段,工业投资增长相对较快 建国初期,我国经济贫穷落后,经过三年恢复期后,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从此以后直到改革开放的近30年时间里,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开展了大规模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1954-1977年,全国共完成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基本建设投资2996亿元,年均增长8.7%。 改革开放前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中工业投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1954-1977年,工业基本建设投资1183亿元,年均增长12.1%,比同期农业投资增幅高3.6个百分点,比同期交通、教育、文化等第三产业投资增幅高5.6个百分点。工业投资的快速增长,与当时经济建设领域注重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政策是分不开的,国家把经济建设的重心向重工业倾斜,使煤炭、石油、电力等行业投资迅速增长。

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价指引全国信息安全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 查评估指南》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要求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此外规定了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为了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检测评估相关方法、流程,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立项《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指南》国家标准,2016年7月,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下达《<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指南>国家标准制定》委托任务书,委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该标准的研制工作,并将本项目标识为WG7 组重点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指南》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更名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 1.2主要工作过程 2017年1月至3月,《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指南》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参与讨论,讨论研究指南的编制,并形成标准讨论稿,向中央网信办领导汇报标准编制进展,并向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 2017年4月,标准通过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WG7组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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