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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完善我市“智慧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可以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

(一)核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实施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处理施工现场劳资纠纷;

(三)参加工伤保险;

(四)查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承担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的上传至市实名制管理平台。

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相关数据上传市实名制管理平台后,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编制实名制实施方案,建立管理台账,采集、上传实名制信息;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承担项目的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并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十条建筑工人应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第三章实名制信息采集

第十一条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基本安全培训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从业信息应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通过市实名制管理平台采集、上传实名制信息。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基本信息,并实时更新;在用工过程中,真实完整记录建筑工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

订、考勤、工资支付等从业信息,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按照“智慧工地”建设实名制管理技术标准配备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实施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第十四条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首次上岗之前应在项目施工现场完成基本信息采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基本信息在本市实行一次性采集。

第十五条原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采集的信息,可增加相关信息作为实名制信息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筑企业、系统平台开发应用等单位应制定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安全,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第十七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数据运用分析,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渠道,建立建筑工人权益保障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提高服务建筑工人的能力。

第十八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对区县(自治县)主管部门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

第十九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情况的日常检查,根据市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接收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并对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第二十条严禁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借推行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或暗示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

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和诚信评价。对切实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在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相应激励措施。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并录入市实名制管理平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增加检查频次、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报告导读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房屋建筑业总产值,土木工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安装业总产值,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总产值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数据专题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 计局等,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任何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同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5-2017)统计分析 (9)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项目版

重庆市建筑业 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项目版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1. 项目用户登录 (3) 2. 项目申报人员 (3) 2.1 人员信息填写 (3) 2.2 人员信息上报 (6) 2.3 人员信息打印 (7) 2.4 人员信息查询 (8)

1.项目用户登录 项目用户输入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6914946.html,/login.aspx,出现登录界面如下:选择用户登录: 项目用户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 按钮,即可进入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项目版)。项目用户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中标企业在平安卡管理系统中分配。 2.项目申报人员 2.1人员信息填写 人员信息填写;用户登录后,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企业申报->人员信息填写”: 在列表页面点击,进入人员添加界面:

在填写页面输入申报人员详细信息,点击“保存”,完成人员填报;点击保存之后,会跳出一个窗口: 点击,可以进行照片编辑:

选择图片截取大小,点击,即可完成照片编辑。 在人员列表页面,选择某一灰色人员(注:灰色人员为被退回人员),点击,可以查看该人员被退回的信息: 在人员列表页面选择某一人员信息: 点击该人员照片,可以进入照片编辑功能:

操作方式同上。 在人员列表页,点击,可以进入修改页面: 点击照片编辑,也可以编辑照片,修改好各项内容之后,点击保存即可。 在人员列表页,点击,那么将删除该人员信息。 2.2人员信息上报 人员信息上报;用户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栏“平安卡申报->人员信息上报”,用户勾选需上报的人员信息: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该知道的数据

1、一般的框架结构中的混凝土用量可以按“建筑面积*0.22”得出,即一个标准层的折算厚度在22cm左右; 2、框架结构的含钢量暂按每m2含钢量60kg计(暂时不考虑影响各建筑物含钢量的因素):。 3、综合上面的数据:每立方混凝土的含钢量=1/0.22*60=273kg。 12墙一个平方需要64块标准砖 18墙一个平方需要96块标准砖 24墙一个平方需要128块标准砖 37墙一个平方需为192块标准砖 49墙一个平方需为256块标准砖 计算公式: 单位立方米240墙砖用量1/(0.24*0.12*0.6) 单位立方米370墙砖用量1/(0.37*0.12*0.6) 空心24墙一个平方需要80多块标准砖 一个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 一、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1、多层砌体住宅: 钢筋30KG/m2 砼0.3—0.33m3/m2 2、多层框架 钢筋38—42KG/m2 砼0.33—0.35m3/m2

3、小高层11—12层 钢筋50—52KG/m2 砼0.35m3/m2 4、高层17—18层 钢筋54—60KG/m2 砼0.36m3/m2 5、高层30层H=94米 钢筋65—75KG/m2 砼0.42—0.47m3/m2 6、高层酒店式公寓28层H=90米 钢筋65—70KG/m2 砼0.38—0.42m3/m2 7、别墅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介于多层砌体住宅和高层11—12层之间以上数据按抗震7度区规则结构设计 二、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 1、室外门窗(不包括单元门、防盗门)面积占建筑面积0.20—0.24 2、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2.2左右 3、室外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0.4左右 4、室内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3.8 三、施工功效 1、一个抹灰工一天抹灰在35平米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9年2月17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设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及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的通知》,沙区建委关于转发《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及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司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从业人员持证、在建工程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自查清理,逐一登记,全面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知》下发当日,公司领导就进行全面工作布署,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人事、工程、质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督导小组,集中在8月15至9月2日对公司所属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施工现场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自查,工业清理了个别无效及人证分离人员。 9月4日至9月10日,公司在各项目部、分支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派出检查组,认真检查,逐一核实。截止9月10日,企业具有初、中、高级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共计299人;一级项目经理15人,二级项目经理16人,三级项目经理21人;施工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378人;技术工人438

人。自查情况与企业所掌握的数据相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持证上岗自查,暴露出若干问题。首先是劳务用工班组人员持证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劳务用工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仍然有许多零散用工未纳入有效管理,无法对该群体进行系统教育培训与核查。虽然,公司自20XX年起,已对所辖项目采取劳务企业分包责任制,但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务人员持证上岗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利,出现了个别无效证、人证分离等情况,特别是劳务班组重使用,轻培训现象较为严重,操作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持证率低。 二是目前技能培训仅限于技术工人取证式培训鉴定,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所面对的群体也限于已具备一定基础、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对操作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先取证后上岗意识淡薄,实现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的根本性思想转变难度较大。 三是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失衡,技师类人才严重缺乏,对普工的系统培训教育尚未开展。 四是总包企业对所分包劳务企业项目监管与人事配合力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

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的关系分析

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的关系分析 摘要:,建筑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中国建筑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不断上升。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并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促进就业、促进村镇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贡献突出。然而,建筑从业人员在迅速增长。现对1980—2007年间我国建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关系状况,对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来分析我国建筑业的状况和预测未来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前景。 关键字: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发展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has already become the important material production division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With the enlargement of industry's scale, Chinese building trade is rising to the contribu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constantly too. The building enterprise belongs to workforce's intensive enterprises, absorb countryside shift workforce, promote, obtain employment, bring about an advance in economy of villages and small towns with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ool development respect contributing outstanding. However, employee is increasing architecture rapidly. To the building enterprise of our country and employees' relation state among 1980-2007 years now, come, analyze of our country state and prediction futur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spect of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to building enterprise and its number of employees. Key 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 ;Employees ;Development 引言:建筑业目前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很重要是一个产业。他的贡献不仅仅是表现在经济建设中,而且和我国居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规模的发展,其在带给人民生活生产富足的时候也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建筑业从业人数从一定意义上反映出了国家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也能看出建筑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本篇是对建筑业从业人数情况的简单分析和预测,目的在于通过这些统计数据的分析报告,结合自己所学,关心我国未来建筑业发展趋势。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着重从1980—2007以来我国建筑企业数与建筑从业人数关系。 一、收集统计年鉴2008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1)

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胡汉春 审核:郑华丽 江苏蓝波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峰大厦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3)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分包单位主要职责 (4) 4、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5)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进场手续办理 (5)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6) 3、实名制系统建立 (6) 4、电子考勤 (6) 5、临时出入登记 (6) 6、补办IC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注意事项 (7)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 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 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活、基本情况活、出勤记录活、工资发放记录活、进出项目时间活“五活”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劳务企业考勤总包项目考勤 记录不一致 施工作业 办理退 场手续 回收管 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应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 资源库,保存分包方档案。 (2) 负责对分包方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 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 丁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 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97)建建综字第3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 的行业形象,我们组织起草了《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通告我们,以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建筑业监督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监督,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信誉和职业形象。 2.敬业爱岗,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3.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监督工作及时到位,做到急事快办,热情服务。 4.公正严明,接受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提高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监督、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 5.严格自律,不谋私利严格执行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不在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中兼职,不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招标投标各个环节要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敬业爱岗,优质服务树立敬业精神,以服务带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努力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作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5.接受监督,保守秘密公开办事程序,分开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准泄露标底,维护建筑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 6.兼洁奉公,不谋私利不以权谋私,不吃宴请,不收礼金,不指定投标队伍,不准泄露标底,不准自编自审,不参加有妨碍公务的各种活动,不做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事情。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监督,坚持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安全监督人员要树立敬业精神,以做好本职工作为荣,以减少伤亡事故为本,开拓思路,克服困难,大胆管理。 3.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4.努力钻研,提高水平认真学习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重庆市建 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区县(自治县)加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暂停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永川、江津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外,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和审批,报市建委制证。 第三条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受理、审批以及发证职责由市建委委托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行使。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涉及交通、水利、通信资质类别的,按本细则第七条第五项办理。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由市建委加盖公章,并统一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分批发给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每一批发给五个空白资质证书。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应在每批证书发放完后2个工作日内,将所发放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区建委发放资质证书的文件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报市建委建管处备案。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有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不予发放下一批新证;无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发放下一批新证。 第四条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设一年的暂定期。期限届满前,企业应依法向市建委提出转正申请,由市建委进行审批。 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原则上不增项,特殊情况增项不能超过一项。 第五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企业应先办理营业执照,再按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对照标准条件准备资质申请材料,然后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并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步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申报。 市直属企业新增项资质直接到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请。 第六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及建议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情况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情况 我国的建筑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从规范职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对从业人员实行的准入制度。是按照《建筑法》要求,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规划师等之后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又一项新的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体系。 一、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 (1)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的执业定位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是一种执业注册制度。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对某种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市场准入控制,具体来说执业资格制度表现为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规定。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注册后,既可以受聘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也可以受聘从事其他施工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如质量监督、工程管理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其提供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业主方,承包商,政府部门、融资代理等。 (2)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的资格与注册 我国的执业资格是按照有关规定的条件,实行统一考试、注册等程序,获得某一准入的凭证,换言之,取得某一专业资格就等于获得了从事该专业活动的执业资格。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要通过考试获取

执业资格。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与申请者的条件 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制和组织命题工作由建设部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分为4科:《建筑工程技术与经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专业知识与能力》。 (4)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与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关系我国的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建筑业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设置的一个岗位职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前,这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由行政审批获得。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是从事建设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9-2025年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9-2025年 报告编号(No):378711 【出版机构】:产业经济研究院 【出版日期】:2019年4月 【交付方式】:电子版或特快专递 产业经济研究院报告每个季度更新,我们的客户将免费售后服务一年,后期可以续费。行业研究报告是开展一切咨询业务的基石,通过对特定行业的长期跟踪监测,预测行业需求、供给、经营特性、获取能力、产业链和价值链等多方面的内容,整合行业、公司、市场、用户等多层面数据和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深度的行业市场研究报告,以专业的研究方法帮助客户深入的了解行业,发现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和营销能力。 专家提示:十三五规划期间,产业政策对本行业产业链有重新梳理,数据每个季度实时更新,关于报告的图表部分,以当时购买报告的最新数据为准,图表的个数或多或少,届时以实际提交报告为准,感谢关注和支持!

第一章建筑业相关介绍 1.1建筑业及建筑设计 1.1.1建筑的概念阐释 1.1.2建筑业的定义 1.1.3建筑设计的定义 1.1.4建筑设计的分类 1.2建筑业行业分类标准 1.2.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2.2建筑安装业 1.2.3建筑装饰业 1.2.4其他建筑业 1.3建筑业企业 1.3.1建筑业企业的定义 1.3.2建筑业企业分类 1.3.3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 第二章2017-2019年中国建筑业的发展2.1中国建筑业发展总体概况 2.1.1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2.1.2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之路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加强和推进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培训教育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现场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人员范围:施工现场作业全部人员、后勤人员、零星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含混凝土自建站),工区和混凝土自建站统一简称“工区项目部”。各工区项目部每月25号对工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进行更新和统计,管理台账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对台州市域铁路S1线范围内各工区实名制进行管理。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总承包部安质部负责各工区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责搭建实名制管理体系、收集并更新各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督促各工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建立台账对进场建筑工人的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时跟新,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传实名制信息,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实名制信息等。 第六条各分部、各工区负责对各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劳动合同、建筑工人三级教育及劳保用品发放情况等。 第七条工区项目部负责检查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 编制:胡汉春 审核:郑华丽 江苏蓝波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峰大厦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分包单位主要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进场手续办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实名制系统建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电子考勤............................................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临时出入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补办IC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筑行业人才基本现状

建筑行业人才基本现状 截至2007年底长、株、潭三市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1300家,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37.9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64.5亿元。 仅就企业及项目管理层人员的不完全统计,学历结构比例分析,本科学历占7.2%,专科学历占30.4%,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62.4%,生产一线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大部分仅具备中职或中职以下学历,而大量从事建筑业的工人及农民工,基本上都是无学历人员,建筑业从业人员很多没有受过培训,也无职业资格;全省建设行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比例就更低,与湖南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队伍组织结构和对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资质要求有较大的距离。因此,近几年来企业需要补充大量的高层次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尽快提高本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资质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建筑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了项目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其理论研究也逐步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目前我省建筑市场急需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职业化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然而,由于建筑类普通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过分专业化、学科化,现在社会上建设类高等职业教育又出现空档,中职教育层次偏低等原因,这样集专业、管理、经济、法律、税务、计算机等知识为一体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建筑人才变得紧俏起来。 三.建筑行业对毕业生的需求 1、随着建筑行业整体向好,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趋旺。 2、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学、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是2006年至2007年建筑企业招聘大中职的前十位。 3、建筑企业对这十大热门专业的需求量占建筑行业对毕业生需求量的80%,近年来还以增幅8%的速度稳步增长。 4、高职成为建筑业招聘毕业生的基本学历要求。四.建筑行业人才的发展趋势 1、随着行业的大发展和高增长,会拉动行业对人才需求。2007年建筑业的企业人才需求将较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计增长幅度将超过25%;建筑业人员需求1.8万人。 2、技术类专业人才成为建筑业招聘永恒的主题,行业的高增长将带来此类人才需求量的放大。2007年企业对技术类人才的需求将占到总需求的30%。 3、2007年建筑行业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长沙市建筑市场正逐步全面开放,企业竞争的加剧必将带来人才的激烈竞争。 4、2007年建筑行业企业招聘中、高职毕业生的十大热门专业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学、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道路与桥梁。 建筑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一直是企业需求毕业生的热门专业。 五.建筑行业人才需求分析 根据职业人才需求预测的调查报告,全省150多个专业归为40个专业类,按专业类进行统计显示:(1)社会人才需求量依次为市场营销,工商行政管理,机械,土建……,其中土建名列第四位。(2)土建类人才需求的顺序为建筑工程技术,工业电器自动化,给排水……其中工民建列土建类首位。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有广泛的社会需求。 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民建)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等部门。 随着我国“十五”计划的实施,国家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职工住房制度的改革,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 1 -

- 2 -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建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建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二) 二、建筑企业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企业经理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信守合同,遵守规约,把对用户负责放在首位,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2、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3、精心组织,科学管理 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努力营造人才基础工程,从生产实际出发,搞好人、财、物调度,使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向管理挖潜力,向管理要效益。 4、清正廉洁、公正无私 艰苦奋斗,勤俭创业,严于律已,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对工作敢于负责,实行企务公开,不与群众争利。 5、坚持原则,求真务实 牢固树立依法治企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充分发扬民主,培养、选拨、使用人才出于公心,不搞亲疏有别、排斥异已。 6、关心职工,平等待人 自觉遵守《劳动法》,尊重员工的民主权利。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尽心尽力为员工排忧解难,逐步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

(二)项目经理职业道德规范 1、强化管理,争创效益 对项目的人财物进行科学管理,加强成本核算,教育全体人员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降低物资和人工消耗,竭尽全力,提高项目整体效益。 2、讲求质量,重视安全 坚持质量第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质量问题,不因自身的利益而忽视工程质量。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对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现立即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尊重科学,文明施工 施工要讲科学,操作要按规程,用料要按定额。不野蛮施工,不乱放物料,不乱排污水,不噪音扰民,工完场清,工地文明。 4、客户至上,诚信服务 树立客户至上的思想,实行客户承诺制,事事处处为客户着想,积极采纳客户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热忱为客户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最好的服务使客户满意,赢得市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回访保修,为客户排扰解难,维护企业的信誉。 5、关心员工,平等待人 要象关心家人一样关心员工,爱护员工,特别是外来从业人员。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员工的人格,以诚相待,平等待人。搞好员工的生活,保证员工的健康。 6、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主动接受监督,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不违规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完善我市“智慧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可以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 (一)核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实施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处理施工现场劳资纠纷; (三)参加工伤保险; (四)查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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