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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程颐兄弟在理学思想发展中的贡献

第三章
二程兄弟在理学思想发展中的贡献
程颢(1032—1085)
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曾任地方官吏,后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程颐(1033—1107)
字正叔,程颢之弟,学者称伊川先生。曾任国子监教授、崇政殿说书。
二程兄弟早年同受学于周敦颐,“敦颐每令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宋史·周敦颐传》)。后又与邵雍多有交往。张载是二程的表叔,也交往甚密。程颢兄弟因长期在洛阳讲学,其学被称为“洛学”。程颢兄弟的言论与著作,后人编为《二程全书》,包括《二程遗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伊川文集》、《伊川易传》、《程氏经说》、《二程粹言》等。关于程颢兄弟二人学术观点的异同,学界众说不一,本章以合而述之。
一、二程兄弟的理本论
程颢兄弟的“天理”又称“理”,之所以加之以“天”,乃是由于其不为个人意志所左右的缘故。二程说:
?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佗元无少欠,百理具备。(《二程遗书》卷二上)
“理”的特性与功用何在呢?程颐说: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二程遗书》卷十八)
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二程遗书》卷十九)
程颐认为“理”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通过“理”的分析而明白其奥妙所在。从这个角度说,“理”可以看作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程颐说:“
? 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致。(《伊川易传·序》)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于一,则无能违也。(《伊川易传》卷二)
认为具体事物各有其不同的理,这就是万殊,但最后又殊途同归,统一于一理,这就是“道”。二程说:
? 二气五行刚柔万殊,圣人所由惟一也。(《二程遗书》卷六)
理则天下只有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二程遗书》卷二上)
关于理与事物的关系,程颢兄弟从体用关系上加以诠释,提出“体用一源”、“事理一致”。 程颐说:
? 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伊川易传》序)
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致,显微一源。古之君子所谓善学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二程遗书》卷二十五)

在世界本原问题上,程颢兄弟不同意张载把太虚之气看作是万物本原、看作是道。程颐说:
? 凡物之散,其气遂尽,无复归本原之理。天地间如洪炉,虽生物销铄亦尽,况既散之气,岂有复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气?其造化者,自是生气。(《二程遗书》卷十五)
二程对于张载的本原论也表示了不同的看法。程颢明确地说:
? 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一源,恐未安。(《二程遗书》卷二上)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为天道,则乃以器言,而非道也。(《二程遗书》卷十一)
在理与气的关系上,程颐说:
?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二程遗书》卷十五)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如一阖一辟谓之变。(《二程遗书》卷三)
阴阳之气所以然之理,才是形而上的道,才是阴阳以及万物的最后根源。二程说:
? 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二程遗书》卷一)
二、二程兄弟对性、理关系的见解
二程兄弟的理本论是为了人生的道德践履。因此,在他们进行关于“天理”思考时就很自然地将之引入到道德论之中,于是产生了“理”与“性”的关系问题。二程兄弟通过先秦心性论的分析,以阐述他们在心性学的见解。程颐说:
凡言性处,须看他立意如何。且如言“人性善”,性之本也。“生之谓性”,论其所禀也。孔子言“性相近”,若论其本,岂可言相近?只论其所禀也。(《二程遗书》卷十八)
“生之谓性”与“天命之谓性”同乎?性字不可一概论。“生之谓性”止训所禀受也;“天命之谓性”,此言性之理也。(《二程遗书》卷二十四)
“性”与“理”为什么不可分呢?二程从《周易》关于“穷理尽性”的传统说法入手展开讨论。二程说:
?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至命。因指柱曰:“此木可以为柱,理也;其曲直者,性也;其所以曲直者,命也。”理,性,命,一而已。(《二程外书》卷十一)
既然,从根本上看,性、理、命难以分开,为什么又出现不同的概念呢?程颐说:
? 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二程遗书》卷十八)
自理言之谓之天,自禀受言之谓之性,自存诸人言之谓之心。(《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上)
就气禀而言,程颐认为,人的才质禀

于气,气有清浊,因而人有贤愚善恶之分。程颐说:
? 孟子言人性善是也。虽荀、扬亦不知性。孟子所以独出诸儒者,以能明性也。性无不善,
而有不善者,才也。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途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遗书》卷十八)
性出于天,才出于气,气清则才清,气浊则才浊。譬犹木焉,曲直者性也,可以为栋梁、可以为榱桷者才也。才则有善与不善。性则无不善。(《遗书》卷十九)
程颐指出,人的本性都是相同的,但才质所禀受的气不同,因而人与人有差别。程颢说:
?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二程遗书》卷一)
当他们从本体论的角度使用“理”与“性”的范畴时,二者并无意义上的分别,当他们从发展论角度解释人的差异时,其“理”与“性”也就具有特指意义。程颢说:
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二程遗书》卷二上)

圣贤论天德,盖谓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无所污坏,即当直而行之;若小有污坏,即敬以治之,使复如旧。所以能使如旧者,盖为自家本质元是完足之物。(《二程遗书》卷一)
三、二程兄弟关于性命修行的精神
程颐有“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二程遗书》卷十八)的名言。这句话对后世理学影响极大。
关于“敬”,程颢兄弟认为,不可把“敬”与“静”混为一谈。程颐说:“敬则自虚静,不可把虚静唤做敬。”(同上)用“主敬”代替周敦颐的“主静”。至于“敬”的界定,程颐说:“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同上)所谓“主一”、“ 无适”。
关于“穷理”, 程颐说:
? 明善在乎格物穷理。(《二程遗书》卷十五)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语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语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学者皆当理会。……求之性情固是切于身,然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二程遗书》卷十八)
二程兄弟关于穷理的途径,有许多精彩论述,如程颐说:
? 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须是今日格一件,明

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同上)
就穷理的方法而言,程颢兄弟较为重视类推与积累,以达到“脱然贯通”。程颐说:
? 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理,至如一物一事虽小,皆有是理。(《二程遗书》卷十五)
所务于穷理,非道须尽穷了天下万物之理,又不道是穷得一理便到,只是要积累多后,自然见去。(《二程遗书》卷二上)
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济事,须是集众理,然后脱然自有悟处。(《二程遗书》卷十七)
程颢兄弟充分认识“居敬”对于“穷理”的重要作用:
? 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二程遗书》卷三)
格物亦须积累涵养。(《二程遗书》卷十五)
《易》所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须是直内,乃是主一之义。……存此涵养,久之自然天理明。(同上)
当然,二程兄弟也没有忽略“穷理”的重要性。程颐说:
敬只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当集义。只知用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也。若只守一个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二程遗书》卷十八)
程颢兄弟既要求“合内外之道”,又把“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做加以分别。程颐说:
? 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见闻。(《二程遗书》卷二十五)
“致知在格物”,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二程遗书》卷十七)
不过,二程是很重视“致知”、“穷理”的。由此,二程兄弟在知行关系上强调知先行后:
? 须是知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二程遗书》卷三)
故人力行,先须要知。非特行难,知亦难也。……譬如人欲往京师,必知是出那门,行那路,然后可往。如不知,虽有欲往之心,其将何之?(《二程遗书》卷十八)
须是知了方行得。……未致知,便欲诚意,是躐等也。学者固当勉强,然不致知,怎生行得?勉强行者,安能持久?(同上)
四,二程兄弟关于天理
人欲的一般看法
二程兄弟提出“性即理”,认为人性之本即为天理;同时又把人欲看作是恶的根源,而与天理对立起来。程颢说:“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亡天德也。”(《二程遗书》卷十一)程颐说:“人之不为善,欲诱之也。诱之而弗知,则至于天理灭

而不知反。”(《二程遗书》卷二十五)又说:“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二程遗书》卷十五)
二程兄弟还通过诠释《古文尚书·大禹谟》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来阐发其天理与人欲对立的观点。程颢说:
“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惟精惟一”,所以至之。“允执厥中”,所以行之。(《二程遗书》卷十一)
程颐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说:
? “人心”,私欲也;“道心”,正心也。“危”言不安,“微”言精微。惟其如此,所以要精一。“惟精惟一”者,专要精一之也。精之一之,始能“允执厥中”。中是极至处。(《二程遗书》卷十九)
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二程遗书》卷二十四)
当然,二程兄弟所谓“灭私欲”,并非“绝民之欲而强人以不能也” (《二程遗书》卷二十五),而是要人的“视听言动,非理不为” (《二程遗书》卷十五),就是要合“礼”。
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下)
五、二程兄弟“洛学”之南渡
程颢兄弟的弟子众多,其中有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最为杰出,被称为程门四弟子,杨时被称为“南渡洛学大宗”。(《宋元学案·龟山学案》)
杨时(1053—1135)
字中立,南剑州将乐(今福建将乐)人。世居将乐北龟山之下,学者称龟山先生。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进士及第,官至龙图阁直学士。
在哲学思想上,杨时在继承程颢兄弟“理本论”的同时,还继承了先儒有关“气”的思想。他说:
? 通天地一气耳。天地,其体也;气,体之充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均一气耳。(《孟子解》,《杨龟山先生集》)
对于程颐首先提出来的“理一分殊”这一概念,杨时从伦理学的角度作了更进一步的阐发。他说:
? 天下之物,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权其分之轻重,无铢分之差,则精矣。(《答胡康侯》,《杨龟山先生集》)
【复习与练习】
1.程颢兄弟是如何讲“一理”与“万理”的关系?
2.程颢兄弟是如何将理气关系运用于解释人性的?
3.程颢兄弟的“居敬”与“穷理”包括哪些内容?二者的

关系如何?
4.程颢兄弟是如何将人欲与天理对立起来的?
【参考读物】
1.《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
2.潘富恩等:《程颢程颐理学思想研
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庞万里:《二程哲学体系》,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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