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20年(国际贸易)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辑

2020年(国际贸易)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辑

(国际贸易)2020年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辑

(国际贸易)2020年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辑

目录

1认真履行WTO/TBT通报咨询职能

积极服务地方经济蔡振华

6 技术性贸易壁垒李少卿10 入世后过渡期如何应对

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俞雄飞25 积极应对贸易壁垒

创建国际名牌朱维军29 采用国际标准

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李耀群33 整合世界资源,做大世界市场叶仲荃

认真履行WTO/TBT通报咨询职能

积极服务地方经济

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主任蔡振华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大家好!

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江苏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题方案会”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了,这对我们既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也是对我们省WTO/TBT咨询中心工作的积极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对亲临大会的各位领导、对远道而来的北京专家以及新闻界、企业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入世三年来,我国经济全方位地融入世界经济,我省的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入世后过渡期给我省开放性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我们也应见到,在对外贸易中,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运用技术法规、标准、市场准入、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手段给我省产品出口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为了提高我省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有效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2000年12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WTO/TBT咨询点,按照

WTO运行规则,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通报和咨询服务,三年的通报咨询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及有关厅局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肯定。随着开放性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和咨询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4年7月,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省编办批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WTO/TBT咨询点的基础上成立了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通报咨询中心按照WTO的国际贸易规则,负责向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及时通报我省制定的地方性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草案;担负着为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最新信息,建立江苏省WTO/TBT通报预警机制的重要职责。通报咨询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质监局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信誉、准确、高效”为宗旨,充分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职能,积极加强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且在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通报、专题研究以及为企业提供技术法规和标准咨询服务等方面做了务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按照WTO的运行规则,积极构建我省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按照WTO的运行规则,向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及企业通报WTO/TBT信息、为地方经济服务是通报咨询中心的工作职责,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等方面的信息动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成立以后,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充分利用人才技术优势和丰富的馆藏资源,在江苏标准信息服务网上创建了“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信息。该系统采集了全套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英、法、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标准;配备450多个国外标准化机构标准题录信息的世界标准检索光盘;建立了实时更新的国内外标准文献题录库、江苏省企业采标数据库、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等一系列信息数据库。

加强对出口产品的事先服务是通报咨询中心帮助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重要内容。我们在贸易壁垒预警平台上专门设立了WTO/TBT通报、WTO/SPS通报、技术壁垒预警、特别提醒、WTO/TBT案例分析等专题栏目,发布欧盟、美国、日本等我省主要出口目标国最新的技术法规信息;WTO/TBT--SPS通报;企业产品因技术壁垒原因出口受阻的具体案例;和我国进出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修订动态。三年来通报咨询中心发布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制修订信息435项;WTO/TBT-SPS通报1500项;提供我国因技术壁垒受阻案例314项;发布案例分析方案17份。这些工作为我省出口企业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二、围绕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入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欧盟、日本、美国、韩国和台湾省是江苏的主要贸易伙伴,其贸易额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0.9%。根据我省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通报咨询中心加强对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预警通报和召回信息的跟踪分析,通过网络、刊物将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醒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引起重视,及早作出应对,使企业的出口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或出口目标国的要求。我们逐年逐月地统计了近年来欧盟发布的食品和非食品类进口产品快速预警通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布的拒绝产品进口方案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出的产品召回方案,且对有关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为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去年,我国有101批产品被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召回,占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召回总数的31%,涉及产品的总金额达20亿美元,尤以家用电器、玩具及儿童用品居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去年共召回玩具类产品51批,属中国制造的就有39批,占同类产品召回总数的76%。召回的原因同样是产品不符合美国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通报咨询中心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醒企业注意:欧美等发达

国家的市场准入要求日趋严格,特别是在运用技术法规和标准限制国外产品进口方面设置的门槛日益提高,而我国出口产品仍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生产企业需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及时调整生产运营策略或改进产品结构,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来组织生产,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不断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主动为我省企业及产品出口做好信息咨询服务

在做好信息通报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为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机电行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去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580.46亿美元,占全省外贸的66.3%。可是,我省遭欧美国家通报或召回的主要对象也是机电产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不容乐观。针对这一状况,我中心密切关注国外机电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动态,在获悉欧盟对机电产品采取新的政策措施这一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翻译印制了欧盟《关于限制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和《关于废弃电子和电气设备的指令》俩项重要法规,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南通的机电企业及江苏省机电进出口集团等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有效服务了出口产品的生产。

江苏的纺织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世界纺织见中国,中国纺织见江苏”的美誉。为帮助我省纺织产品出口企业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和大胆的尝试,开发研制了国外纺织法规和标准信息数据库,收集了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发布的所有纺织品法规全文、国际生态纺织品系列标准及国内外数十个标准化组织颁布的有关纺织、服装、皮革和纺机产品的近万条最新标准目录。该信息数据库,涵盖了对我省纺织品出口可能造成技术性壁垒的全部标准和技术法规,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实用性。通过此数据库,我们为中国纤维检验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江苏的纤维检验所等一批检测机构,常熟波司登股份某公司、南京裕源纺织某公司等一批企业,浙江、深圳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工程学院等全国20多个省市的科研院所提供了生产、检测及研究的标准依据。此外,我中

心仍开展了标准检索、标准查新、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采用国际标准确认等全方位、多层面的国内外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咨询专题服务。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几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企业的期望仍有不少差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使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入世后过渡期对质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优化而恪尽职守,更要当好提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推进器和质量监控器,作为全省唯一的WTO/TBT通报咨询专业性机构,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我们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研究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为提高江苏产品质量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通报咨询中心要适应入世后过渡期的新形势,积极发挥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主力军的作用,增强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的研究,完善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强化标准信息的事先服务。当前,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欧盟等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强制推行产品社会责任体系认证(SA8000)等措施,使我省服装、纺织、制鞋、玩具等传统市场空间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要积极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且掌握WTO规则,有效地规避来之这方面的贸易技术壁垒。通报咨询工作要进一步结合江苏对外贸易的特点,加大收集国际组织标准的力度,着重研究日本的纺织品标签法规、欧盟的染料检测标准和美国纺织品标准。进一步开展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完成和江苏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的纺织、机电、食品和农业法规和标准等数据库的建设,做好《国外纺织品法规和标准数据库》的内容扩充和完善工作。要开展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及联合国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收集研究,开发相应的数据库,为江苏农产品参和国际市场竞争作好准备。

(二)积极开展国外市场准入专题研究,帮助江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市场准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方面它对环境和贸易的良性互动、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安全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成为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利用他们科技水平高和法律法规健全的优势,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无法或很难进入该国市场的手段。欧盟的“CE”标志、美国的“UL”标志、日本的“JIS”标志等,客观上为本国市场罩上了一张巨大的贸易保护网。国外市场准入以提高检疫标准、增加检测项目等为主要手段,给江苏出口企业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损失逐年递增。我们要根据江苏产业结构特点和主要出口产品类别,开展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外市场准入程序的专题研究,掌握进口国的检验检疫规定和市场准入程序,了解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突破进口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企业产品顺利出口。

(三)认真履行通报咨询职责,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通报咨询服务。

在江苏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形势下,通报咨询中心要拓展研究和服务的领域,注重向一、三产业的延伸,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向民营、个体等非国有企业延伸。要积极为采用国际标准、名牌产品评定、认证认可等工作提供标准信息服务。要以江苏骨干企业、出口大户为服务重点,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建立一支涵盖机电、纺织、化工、农业等行业的专家队伍,培养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专题咨询服务,成为江苏企业出口创汇的“技术推进器”。为更好地履行好通报咨询职责,我们要继续办好“一网一刊”:将WTO/TBT通报咨询网建成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在江苏省享有权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都信赖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要增设“国内外纺织服装皮革标准”、“国外食品加工和安全”、“国外机电标准”及“国外农产品法规和标准”的专栏,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实用的服务。此外,我们要将《WTO/TBT信息和研究》刊物办成各级政府、出口企业了解国外技术壁垒动态及研究成果的窗口。

(四)加强和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

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要在国家通报WTO/TBT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做好通报和咨询工作。要转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努力把标准化服务纳入到信息化建设中,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和信息技术,构造一个“标准资源充分、服务内容广泛、功能齐全完备、使用方便快捷、网络技术先进”的通报咨询系统,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不断更新和充实的“江苏标准信息服务网”上,完善技术法规、标准数据库建设。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打造一个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系统,增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影响力和有效性。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我国入世后过渡期的新形势给了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施展才能、服务社会的新机遇,我们一定不辜负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关心和期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把江苏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建成一个“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社会赞誉”的机构。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谢谢大家!

技术性贸易壁垒

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李少卿

前言

GATT (1948.1.1 – 1995.1.1) 主持了8 轮多边贸易谈判,结果不仅使关税大幅度下降,也使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的非关税措施逐渐取消或受到约束,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在保护国内市场、产业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

§1 贸易壁垒

贸易壁垒的含义: 系指在国际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对正常的国际贸易起阻碍作用的措施。

§1.1 贸易壁垒分类

贸易壁垒措施可分为关税壁垒措施和非关税壁垒措施;关税壁垒措施系指通过按规定的税率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来限制进口的措施;除关税壁垒措施以外的所有限制措施均属非关税壁垒措施。非关税壁垒措施又可分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和非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诸如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措施和俩反一保(即反补贴、反倾销、特殊保障)措施等均属于非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而TBT措施、SPS措施、绿色壁垒(环保贸易壁垒)措施、原产地地理标识措施、信息技术壁垒措施、包装和标签要求、计量单位制要求等则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1.2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系指在国际贸易领域采取的、对正常国际贸易起阻碍作用的所有

技术性措施,它主要表现为《TBT协定》和《SPS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TBT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称之为TBT措施;《SPS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称之为SPS措施。

§1.3 TBT措施

TBT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1.3.1 技术要求定义

技术要求:用于描述产品特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服务或材料的一系列特征或数量要求(这些特征涉及的内容能够包括大小、尺寸、重量、功能等)称之为技术要求(TBT协定附件1第1-2条)。

§1.3.2 技术要求的分类

技术法规:技术要求可分为强制性技术要求和非强制性技术要求;强制性技术要求称之为技术法规(TBT协定附件1第1条);非强制(亦称自愿)性技术要求称之为标准(TBT协定附件1第2条)。

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将标准分为8类(ISO/IEC导则2),即基础标准、术语标准、试验标准、产品标准、过程标准、服务标准、接口标准、和数据待定的标准。

§1.3.3 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某一产品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技术要求的程序称为合格评定程序(TBT协定附件1第3条)。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TBT协定附件1第3条)。

§1.3.4 合格评定的形式

合格评定可分为第一方合格评定、第二方合格评定和第三方合格评定。

§1.4 SPS措施

SPS措施:为保护动物或植物生命,免遭虫害、病害、致病有机体造成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为保护人类或动物生命,免遭由食品、饮料、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致病有机体造成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为保护人类生命,免遭植物或动物携带的病害造成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为保护国家安全,免遭因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措施均为SPS 措施(SPS协定附件A)。

§1.5 TBT措施和SPS措施的辨异

TBT协定涵盖的领域:TBT协定几乎涵盖所有产品,既包括工业品,也包括农产品(TBT 协定第1.3条);但TBT协定不适用于SPS协定附件A所定义的SPS措施(TBT协定第1.5条)。

如何判断一项措施是TBT措施,抑或SPS措施:首先见它是不是SPS措施,如不是SPS 措施,则是TBT措施。所以凡不属SPS协定管辖的,均属TBT协定管辖。

§1.6 其他技术性贸易措施

其他技术性贸易措施包括:绿色壁垒措施(GBs),亦称环保贸易壁垒措施(ETBs);信息技术壁垒措施(IT);原产地地理标识壁垒措施;包装和标签要求壁垒措施;计量单位制壁垒措施。

§2 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概况

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代表着当今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最高水平和发展趋势,值得认真研究、应对。

§2.1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作用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有下述9大特点:

1. 名义合理:

2. 要求苛刻:

3. 形式复杂:

4. 手段隐蔽:

5. 内涵歧视:

6. 发展动态:

7. 领域广泛:

8. 扩散迅速:

9.控制国际标准化机构,垄断标准制修订工作: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通常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保护环境为由(上述理由被称为合法目标),因此它具有科学、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被滥用,因此它已成为新贸易保护义的一种主要手段。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上述一些特点,实施后既实现了合法目标,又实现了保护本国产业、市场的目的。

§2.2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趋势

1. 从对单一产品的技术要求转向对体系要求

2. 技术壁垒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相结合

3. 绿色/环保壁垒措施在技术壁垒中扮演重要角色

4. 社会责任成为技术壁垒的组成部分

5. 借动物福利构筑“道德壁垒”

6. 农、食、化、机、纺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领域

7. TBT/SPS成为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

§3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况

§3.1 技术法规不成体系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无技术性法规这一层次。目前我国的技术法规体系建设缺乏战略性和系统性研究,没有统一的规划、计划,处在部门各自为政,部门立法,立部门之法的状态。

§3.2 标准化工作基础薄弱

1. 标准数量少

2. 标准转化率低

3. 标准采标率低

4. 修标周期长、标龄高

5. 高新标准缺乏

6. 服务业标准很少

7. 农业标准未形成体系

8. 安全标准不健全

上述情况,一方面导致我国产品质次档低、国际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严重制约我国构筑技术性贸易壁垒,有效限制国外产品进口。

§3.3 合格评定效用不高

我国现有认证机构数量已超过发达国家,发放的认证证书约占世界各国总量的10%,但认证认可尚处于摹仿和照搬国外的规则和指南,缺乏原创性自主创新;一些认证流于形式,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不高,影响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升级;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认证仍是空白;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发展迟缓;缺乏对涉及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疫的关键技术及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

§4 “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

§4.1 背景情况

1. 中国经济外贸依存度高。

2. 进入“后过渡期”货物贸易/关税措施:降税达承诺终点;非关税措施:大部取消;服务贸易/市场开放:达最高程度。

3. 技术壁垒对我出口造成的影响。

§4.2 应对工作成绩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重点评议有:

1. 欧盟/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

2. 欧盟/ 《动物副产品卫生条例(1774/2002号)》及其16个相关法规

3. 欧盟/《动植物源性产品农兽药残留限量》

4. 美国/《和生物反恐有关的4个法规》

5. 日本/《农药残留限量》

§4.3下一步应对工作的总体思路

1. 健全际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合力

2. 建立4体联动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3.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建设

4. 建立起技术支撑体系

5. 划拨专项资金

入世后过渡期如何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俞雄飞

一、入世后过渡期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

(一)TBT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重要壁垒

从WTO成员采取的各种贸易措施通报统计来见,自1995年以来,TBT-SPS通报量一直保持第一,由1995年的587件增至2002年1429件,增长143%,占WTO通报总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而同期反倾销、保障措施、进口许可程序、补贴和反补贴、海关估价、纺织品和服装协议、政府采购等的通报量合计由727件增至854件,只增长18%。截止2003年底,TBT-SPS通报量累计达10464件,占通报总量的80%,而上述其他非关税壁垒通报量累计只有5753件,仅占20%。

2004年TBT和SPS通报总量1649件,比上年减少15.7%。其中TBT通报723件,下降27.3%;SPS通报926件,下降3.7%。

2005年1月~4月TBT和SPS通报总量471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1.0%。其中TBT通报235件,SPS通报236件,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0.4%和38.1%。

从通报数量上见,TBT-SPS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重要壁垒。

(二)TBT已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主要因素之一

从各成员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案例来见,1995-2003年,涉及反倾销的争端案例54起,涉及TBT和SPS的案例42起,涉及保障措施的案例31起。能够说,目前TBT已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TBT的认识差异和贸易利益取向的不同是WTO成员之间发生有关TBT的贸易争端的主要原因。TBT种类繁多,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问题非常复杂,对其合理性较难做出界定和判断,取证也很困难,且又费时和消耗人力、财力,因此,即使成员之间发生了有关TBT的贸易争端,但通常都会首先考虑采取对话或磋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谈判未果,也能够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请裁决,但争端双方都担心案件会变得更加复杂,不仅涉及到争端各方,而且仍可能扩大到多方,特别是一些成员会以支持方的名义加入到原告队伍中来,且且使争端解决陷入“马拉松式”的诉讼过程。是否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端,关键取决于争端各方为了自身利益诉求而持有的态度和立场、追求的目标和采取的策略。

有关TBT、SPS、反倾销(ADP)和保障措施(SG)等争端案例比较

注:TBT&SPS表示TBT和SPS都通报的案例

资料来源:根据网站争端有关数据整理。

(三)TBT正在成为WTO成员争相使用的贸易政策工具

从发展趋势来见,尽管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未将TBT作为正式议题列入议程,可是,一些和TBT相关的问题如贸易和环境、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成为谈判的议题。TBT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WTO成员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员的青睐,它之所以会成为各国争相使用的贸易政策的有效工具,是因为具有以下特点:

1.TBT形式日趋多样化。它既能够是诸如国际或区域性协议、国家法律、法令、规定、要求、指南、准则、程序等强制性规定或措施,也能够是非政府组织等制定的各种自愿性措施(如标准、认证体系等)。

2.TBT的涵盖和影响范围越来越广。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制成品,甚至从研究、开发、生产、加工直至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TBT无不涉及;TBT 所针对的目标从几个国家扩展到某一区域的所有国家乃至全球范围,TBT所涵盖和影响的产品从某一大类产品扩大到某个行业的大部分产品以及上下游行业的产品。例如,2003 年2 月13 日,欧盟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 号指令》(WEEE 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 号指令》(RoHS 指令),不仅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