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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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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 (g/kg) 备注CNS号INS号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 (吐温8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硫酸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 铵(铵明矾)膨松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 100mg/kg(干样品,以 铝计) 06.004;06.005 522;523 氯化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2 509 氯化镁稳定剂和凝固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3 511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 2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24 493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 4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8 495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 6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3 491 山梨醇酐叁硬脂酸酯(司盘 65)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4 492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5 494 谷氨酰胺转氨酶稳定剂和凝固剂0.25 18.013 二氧化硅抗结剂0.025 复配消泡剂用 山梨糖醇及山梨糖醇液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 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 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甜味剂,乳化剂,稳定剂, 增稠剂,水分保持剂,膨 松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 2.5 以丙酸计17.029;17.006; 17.005 280; 281;282

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与相关知识

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 一、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产品中添加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生产的需要,对于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保证食品供应,繁荣食品市场,满足人们对食品营养、质量以及色、香、味的追求,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 据行业协会统计,2010年全国食品添加剂产量在710万吨左右,同比增长约11%,产品销售额约720亿元,同比增长12.5%,出口创汇约32亿美元。 二、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 目前,国内外均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法规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管理措施基本一致,有一套完善的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制度。列入我国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均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并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会严格审查,公开向社会及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其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 三、关于食品添加剂监管职责分工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检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工信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行业管理、制定产业政策和指导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主要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按照《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的要求,各部门积极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监管制度。 在安全性评价和标准方面,制定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在生产环节,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在流通环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流通环节食品用香精经营者进行市场检查的紧急通知》。 在餐饮服务环节,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9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9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2014)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 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 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 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 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8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 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 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 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 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 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 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酶工程法、发酵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L-羟基丁二酸 2.2 分子式 C4H6O5 2.3 结构式 2.4 相对分子质量 134.09(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附录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和GB/T 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氨水溶液:2+3。 A.3.1.2 对氨基苯磺酸溶液:10 g/L。 A.3.1.3 亚硝酸钠溶液:200 g/L。 A.3.1.4 氢氧化钠溶液:40 g/L。 A.3.2 鉴别方法 A.3.2.1 苹果酸氨盐呈色试验 称取0.5 g试样,精确至0.01 g,置于50 mL试管中,加入10 mL水溶解。用氨水溶液中和至中性,加入1 mL对氨基苯磺酸溶液,在沸水浴中加热5 min。加入5 mL亚硝酸钠溶液,再置于水浴加热3 min 后,加入5 mL氢氧化钠溶液,试验溶液应立即呈红色。 A.3.2.2 旋光特性试验 试验方法同A.5,试样水溶液应呈左旋特性。 A.4 L-苹果酸(C4H6O5)含量的测定 A.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样水溶液,根据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用量,计算以C4H6O5计的总酸含量为L-苹果酸含量。 A.4.2 试剂和材料 A.4.2.1 无二氧化碳的水。 A.4.2.2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 mol/L。 A.4.2.3 酚酞指示液:10 g/L。 A.4.3 分析步骤 A.4.3.1 称取2.0 g试样,精确至0.000 2 g,加20 mL无二氧化碳的水溶解,加2 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 s不褪色为终点。 A.4.3.2 在测定的同时,按与测定相同的步骤,对不加试样而使用相同数量的试剂溶液做空白试验。 A.4.4 结果计算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2493—9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 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 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 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01年我国允 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 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 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 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 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 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 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卫办监督函[2012]512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固化单宁》被列入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2-34)。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待定。负责标准技术资料查询、收集及对比,检测方法的验证比对,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行业内征求意见,组织标准的初审讨论会及标准报送等。 (二)简要起草过程 1. 标准任务下达后,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和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针对制定固化单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及调研,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 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其中按照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包含三种单宁产品:固化单宁、食用单宁和单宁酸。同时,工作组调研了国内市场产品的实际情况,发现“固化单宁”是以植物纤维素或其它物质为载体,与单宁物质结合制备而成,由于固定化用的载体不同,产品各异,只是“食用单宁”的应用方式,且目前国内企业大多直接生产高纯度的单宁,“固化单宁”几乎没有生产应用,两者的功能及使用范围也类似,“单宁酸”是用作香料批准的,与“固化单宁”性质和功能完全不同。综上所述,工作组提出项目调整申请,建议更改标准名称为“食用单宁”,在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该申请。 3.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起草工作组认真研究参考了国内外标准法规文件,为了确保产品国内外贸易的正常需求,结合目前国内市场产品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形成了标准草案。之后,工作组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对标准中采用的试验方法进行了验证,多次完善标准讨论稿,形成了行业内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作为助滤剂、澄清剂、脱色剂,用于黄酒、啤酒、葡萄酒和配制酒的加工工艺、油脂脱色工艺。本标准的制定在参照国际国外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了原行业标准《食用单宁酸》(L Y/T 1641-2005)、《单宁酸分析试验方法》(L Y/T 1642)的技术内容,同时根据国内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标准文本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如下: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编号:SY-AQ-0426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Food, food additives, food related products procurement certificate, purchase inspection and account record system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 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索证索票制度 1.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3.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到期证照及时索要更新,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和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 27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天然食品添加剂 natural food additive 以物理方法、微生物法或酶法从天然物中分离出来,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产物,经过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3.4 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chemical synthetic food additive 由人工合成的,经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量 2.1 化学名称 2-羟基丙烷-1,2,3三羧酸钠 2.2 分子式 C6H5Na3O7·2H2O 2.3 结构式 2.4 相对分子质量 294.10(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附录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溶解性 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A.2.2 试剂和材料 A.2.2.1硫酸溶液:5%。 A.2.2.2硫酸汞溶液:称取氧化汞5 g,先加水40 mL,然后缓缓加入浓硫酸20 mL,边加边搅拌,再加水40 mL搅拌使之溶解。 A.2.2.3 高锰酸钾溶液:c (1/5KMnO4)=0.1 mol/L。 A.2.2.4盐酸溶液:5%。 A.2.2.5吡啶-醋酐(3+1)。 A.2.2.6柠檬酸钠试样溶液: 5 g/L。 A.2.2 分析步骤 A.2.3.1取少量试样于25 mL坩埚内,用直火炽灼,即缓缓分解,但不得发生焦糖臭。 A.2.3.2 取试样溶液2 mL,加硫酸溶液数滴,加热至沸,加高锰酸钾溶液数滴,振摇,紫色即消失;再加入硫酸汞溶液1滴,生成白色沉淀。 A.2.3.3 取试样溶液约5 mL,加吡啶-醋酐约5 mL,振摇,即生成黄色到红色或紫红色的溶液。 A.2.3.4 取铂丝,用盐酸湿润后,蘸取试样,在无色火焰中燃烧,火焰显现黄色。 A.3 含量的测定 A.3.1 仪器和设备 A.3.1.1三角瓶:150 mL。 A.3.1.2 酸式滴定管。 A.3.2 试剂和溶液 A.3.2.1 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O4)=0.1 mol/L。 A.3.2.2 结晶紫指示液:10 g/L。 A.3.2.3冰乙酸。 A.3.2.4乙酸酐。 A.3.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干燥后的(105 ℃±2 ℃,2 h)柠檬酸钠0.15 g,加冰乙酸20 mL,加热溶解,冷却后,加入乙酸酐10 mL,用0.1 mol/L的高氯酸滴定。以两滴醋酸-结晶紫为指示剂,溶液颜色由紫色经蓝色到

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规程

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规程(太阳神) 赠言: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越来越严格,这份文件我们反复修改,希望对贵公司的文件起草有所帮助。2011年7月 1、目的: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领发与使用。 3、使用与管理: 3.1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采购人员必须掌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性能和潜在的危险,考虑到采购物品的重要性和危险性,食品添加剂一般由采购部经理负责亲自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物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采购时还要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评价资料,食品添加剂的入库也须采购部经理本人办理。 3.2 食品添加剂的贮存 食品添加剂在入库前,由库管员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登记,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食品添加剂应单独加锁保管,并粘贴有明显标识,以防误领。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注意保留其原有标识。 3.3 食品添加剂的领发 食品添加剂的领取必须限定使用部门和领用人,领取时应根据规定的标准用量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必须由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方可领用;同时库管员应认真审核领料单内容,经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记和发放。 3.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使用部门应制定每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计划,使用之前指定专人使用计量器具(操作人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按标准配比进行稀释和配制,每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禁超过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督检查,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监控记录》,由使用人和检查人签字确认。 4、相关文件 4.1 《食品添加剂用量标准》 4.2 《食品添加剂使用监控记录》 编制:陈伟批准:刘燕实施日期:2011年6月20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在标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为无色、不燃气体。 2 分子式和相对原子量 2.1 分子式 SO2 2.2 相对分子质量 64.06 3 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技术要求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二氧化硫气体对眼睛、咽喉和呼吸系统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液体二氧化硫能引起皮肤灼伤,即液体在皮肤组织上的冷冻效应,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状态下进行,操作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如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橡胶耐油手套,必要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A.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和GB/T 603之规定制备。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盐酸溶液:2.7mol/L 。 A.3.1.2 亚硝酸汞试纸:用滤纸浸渍亚硝酸汞溶液后于暗处晾干。 A.3.2 亚硫酸根的鉴别 亚硫酸根和亚硫酸氢根与2.7mol/L 的盐酸反应生成可凭其特殊气味鉴别的二氧化硫。这种气体可使亚硝酸汞试纸变黑。 A.4 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 二氧化硫含量以二氧化硫(SO 2)的质量分数w 1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A.1)计算: )(%100321w w w +-=……………………………………(A.1) 式中: w 2——按A.7测得的水分质量分数,以%表示; w 3——按A.8测得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以%表示。 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A.5 铅含量的测定 A.5.1 试剂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铵磷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通常是硬化植物油)经甘油解制成脂肪酸甘油一酯和甘油二酯的混和物,用五氧化二磷进行磷酸化反应,并用氨中和而得的食品添加剂铵磷脂。食品添加剂铵磷脂为油质状的半固态。 2结构式 其中,R可以是甘油一酯或甘油二酯。 3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 A.2 鉴别试验 A.2.1 磷酸根的鉴别方法 A.2.1.1 试剂和材料 A.2.1.1.1 无水碳酸钠。 A.2.1.1.2 硝酸。 A.2.1.1.3 钼酸铵溶液。 A.2.1.2 鉴别方法 称取1g试样,置于瓷蒸发皿中,加入2g无水碳酸钠,在电炉上加热灼烧,冷却后用5mL水和5mL硝酸溶解残渣,加入5mL钼酸铵,加热至沸腾,产生黄色沉淀。 A.2.2 脂肪酸和铵离子的鉴别方法 将1g样品和25mL的0.5mol/L乙醇脂肪酸钾加热回流,冷凝器末端会溢出氨气,并能使石蕊试纸变色。回流1h后冷却残余物为钾皂。 A.3 磷含量的测定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硫酸。 A.3.1.2 硝酸。 A.3.1.3 高氯酸。 A.3.1.4 钒酸铵-钼酸铵溶液:分别用水溶解20g钼酸铵和1g钒酸铵,将两溶液混合,加入140mL硝酸,用水稀释至1000mL,混匀。 A.3.1.5 五氧化二磷标准贮备溶液[1mL溶液含五氧化磷(P2O5)2.00 mg]:将磷酸二氢钾(KH2PO4)在110℃烘2h,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取3.835g (精确至0.0005g),加水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A.3.1.6 五氧化二磷标准工作溶液[1mL溶液含五氧化磷(P2O5)0.2mg]:准确吸取50.0mL五氧化二磷标准贮备溶液于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A.3.2 仪器和设备 分光光度计:波长范围包含420nm。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铅 表1铅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 蔬菜及其制品GB 蔬菜(球茎、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 球茎蔬菜、叶菜蔬菜 豆类蔬菜 蔬菜制品 水果及其制品 水果(浆果、葡萄除外) 浆果、葡萄 水果制品 食用菌类 食用菌 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干制食用菌 豆类及其制品 、豆粉 豆类制品(豆浆除外)

薯类及其制品 薯类 薯类制品 藻类(干重计) 坚果及籽类 肉及肉制品 肉类 肉制品 内脏及其制品 水产品及其制品 鱼类、甲壳类 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 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干制海蜇、干制贝类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非脱盐乳清粉 其他乳制品 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皮蛋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调味品(食用盐除外)

甜味料 食糖、淀粉糖 蜂蜜 焙烤食品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mg/L 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mg/L 浓缩果蔬汁(浆)mg/L 碳酸饮料、茶饮料mg/L 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mg/L 固体饮料 其他饮料mg/L 酒类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 冷冻饮品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以粉状产品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食品行业标准】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分析

1整体框架结构 GB2760-1996以及随后每年的增补品种仍然沿用1981年标准的格式,正文包括“范围”、“引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三部分。由于对标准使用所做的解释和说明不够,往往使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甚至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够完全正确地理解、执行。例如,某监督机构在对牛肉干制品抽检中检出微量苯甲酸就判定其产品违反GB2760规定,给予处罚,而没有充分考虑该添加剂的可能来源,如配料中使用了含苯甲酸的酱油,即没有考虑到“残留”原则而造成了错误判断。虽然这可能是由于标准的宣传贯彻不够,但客观上也说明了标准本身确实存在着缺陷,不能让标准执行者和监督管理者理解实施。CAC的GSFA则在前言中对术语定义、质量规格要求、残留原则、食品分类系统作了系统地解释、说明和要求。例如,在“进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残留物”章节,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可以因在食品配料中的残留而进入食品中的三种允许情况,很好地避免了上述问题。 在列表格式方面,GB2760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排序,规定了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这种格式在七、八十年代,食品工业还不太发达,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相对狭窄的情况下是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食品工业的不断飞速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内容越来越庞杂。现有的格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便,例如:如果一种添加剂具有两种以上功能,就会在标准的不同段落出现,很容易查找不全;如果

想查找某种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更是难上加难。 GSFA的列表格式则有很多优点,表1按照食品添加剂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排序,限定了每一种或一组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食品以及允许的最大 用量,并在每种添加剂的名称后标注国际代码编号(1NS编号)和功能类别。表2与表l的资料内容相同,只不过是按照食品类别排序,便于查找。表3列出了“未规定ADI”的添加剂,当这些添加剂按照该标准前言中的良好生产规范(GMP)适量使用时,原则上可以允许在所有食品中使用。表3的附录列出了表3所不能适用的食品类别或个别食品,这些食品类别的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表1和表2的规定。 2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GB2760中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共22类。 GSFA将食品添加剂的功用分为酸、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膨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乳化用盐、固化剂、增香剂、面粉处理剂、发泡剂、胶凝剂、被膜剂、保湿剂、防腐剂、推进剂、膨松剂、稳定剂、甜味剂、增稠剂共23类。 两者的重要区别是GSFA明确指出为了保持或提高营养质量而添加的 物质不包括在内,而GB2760中营养素强化剂属于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大类。鉴于对营养强化剂所进行的危险性评估和标准化管理与一般的食品添

食品添加剂考试试题及答案

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日容许摄入量ADI:人类每日摄入某物质直至终生,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对健康产品无害的量。 食品变质的原因:1、微生物作用2、酶作用3、环境因素作用。 食品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天然:利用动、植物机体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等为原料,经提取所获得的天然物质。 人工合成:采用化学手段,使元素或化合物通过氧化、还原、缩合、聚合、成盐等合成反应而得到的物质 防腐保鲜类:防腐剂、抗氧剂、 质构改良类:乳化、抗结、增稠、稳定和凝固、被膜、胶姆糖基础、膨松、消泡、水分保持 风味增改类:增味、甜味、香料、酸度调节 色泽增改改类:漂白、着色、护色 其他类:酶制剂、面粉处理剂、营养强化剂、食品加工助剂 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 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 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 鲜味剂:能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闻通气会实录 时间:2011-05-18 09:31:0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时间:2011年5月13日下午 主持人:宋树立(卫生部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 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媒体的朋友们,欢迎出席卫生部媒体通气会。近期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卫生部非常重视,今天的通气会主要是介绍刚刚修订出台的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情况。我们邀请了卫生部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以及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领导和专家,通报有关情况,并与大家一起进行交流。 出席通气会的领导和专家有: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 卫生部监督局评估处处长张志强; 卫生部监督局督察处副处长史根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副所长王竹天,研究员吴永宁,副研究员樊永祥和王君;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处标准处处长高小蔷;副调研员李晓瑜。 下面请陈锐副局长向我们通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四项国家标准情况。 陈锐: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公布工作,最近公布了四项食品安全标准分别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

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蜂蜜》(GB1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报告略,见卫生部网站新闻稿: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感谢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一贯大力的支持,希望大家继续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主持人: 下面进入交流和媒体提问阶段,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 健康报: 如何判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的食品标签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的要求? 樊永祥: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一是食品标签标示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标签的文字、表述和宣传等;二是标签应当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能标示任何封建迷信、贬低其他食品或者违反任何营养知识的内容。三是标签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以欺骗性的文字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能利用食品的字号、大小、颜色的差距等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饮料为例,如果产品是水、色素和香精香料生产的果味饮料,这种饮料不能以果汁来命名产品名称,更不能称为“纯果汁”或者标明果汁含量有多少,也不得以含有果汁要求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严卫星: 这是国家标准对所有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对于企业来说,标签是对消费者的承诺,对社会的承诺。凡是食品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就必须是真实的。 国际台: 食品添加剂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食品添加剂存在哪些问题?我们的工作还有哪些亟待改善的地方? 严卫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指标要求 1 铅 表1铅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 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 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 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3 豆类蔬菜0.2 蔬菜制品1.0 水果及其制品 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 浆果、葡萄0.2 水果制品1.0 食用菌类 食用菌1.0 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1.0 干制食用菌2.0 豆类及其制品 干豆、豆粉0.2 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 豆浆0.05

薯类及其制品 薯类0.2 薯类制品0.5 藻类1.0(干重计) 坚果及籽类0.2 肉及肉制品 肉类0.2 肉制品0.5 内脏及其制品0.5 水产品及其制品 鱼类、甲壳类0.5 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 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1.0 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0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05 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5 其他乳制品0.3 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0.2 皮蛋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1 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0 食用盐2.0

食糖、淀粉糖0.5 花粉0.5 蜂蜜1.0 焙烤食品0.5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0.01mg/L 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05mg/L 浓缩果蔬汁(浆)0.5mg/L 碳酸饮料、茶饮料0.3mg/L 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 固体饮料1.0 其他饮料0.3mg/L 酒类0.2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0 冷冻饮品0.3 GB5009.12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2 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3 其他类 膨化食品0.5

食品安全国家规范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指标要求 1 铅 表1铅限量指标 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 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 0.5 蔬菜及其制品 GB5009.12 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 0.1 球茎蔬菜、叶菜蔬菜 0.3 豆类蔬菜 0.2 蔬菜制品 1.0 水果及其制品 水果(浆果、葡萄除外) 0.1 浆果、葡萄 0.2 水果制品 1.0 食用菌类 食用菌 1.0 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 干制食用菌 2.0 豆类及其制品 干豆、豆粉 0.2

豆类制品(豆浆除外) 0.5 豆浆 0.05 薯类及其制品 薯类 0.2 薯类制品 0.5 藻类 1.0(干重计) 坚果及籽类 0.2 肉及肉制品 肉类 0.2 肉制品 0.5 内脏及其制品 0.5 水产品及其制品 鱼类、甲壳类 0.5 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 1.0 GB5009.12 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 干制海蜇、干制贝类 2.0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 0.05 乳粉、非脱盐乳清粉 0.5 其他乳制品 0.3 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 皮蛋 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1 调味品(食用盐除外) 1.0 食用盐 2.0 甜味料 食糖、淀粉糖 0.5 花粉 0.5 蜂蜜 1.0 焙烤食品 0.5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 0.01mg/L 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 0.05mg/L 浓缩果蔬汁(浆) 0.5mg/L 碳酸饮料、茶饮料 0.3mg/L 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 0.05mg/L 固体饮料 1.0 其他饮料 0.3mg/L 酒类 0.2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 1.0 冷冻饮品 0.3 GB5009.12 特殊营养用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0.15(以粉状产品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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